水資源費征收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8 0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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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費征收

水利局加強水資源費征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合理利用和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水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水資源費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直接從江河、湖泊、地下或者水工程攔蓄的水域內取水以及利用水資源發電(含抽水蓄能發電,下同)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統稱取水者),應當繳納水資源費。

第五條下列取水不需要繳納水資源費: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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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的管理,促進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全面節約和有效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福建省取水管理辦法》和《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取水許可證,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水資源費。

前款所稱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是指閘、壩、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電站等。

第三條下列情形不需要申領取水許可證和免征水資源費:

(一)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m3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000m3以下取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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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水資源費征收管理通告

各鎮,縣直屬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促進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充分發揮價格調節水資源供需的杠桿作用,加快節約型社會建設,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年國務院令460號)和《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價[]6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嚴格按照《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價[]62號)文件規定執行,確保水資源費標準到位、征收到位。以經濟杠桿促進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的開展,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我縣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切實加強水資源費征收力度,確保足額征收。

1、縣城生產生活用水的水資源費按海源供水有限公司和新城供水有限公司的取水量計征。由水利部門負責征收。

2、鄉鎮生產生活用水的水資源費按各地自來水廠的取水量計征。由水利部門負責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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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在水資源費征收工作會講話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認真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貫徹執行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實現我市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的新突破。各縣區匯報了前一階段的工作及完成今年水資源費征收工作的措施。市局對2012年水資源費征收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并與各征收機構簽訂了征費目標責任書。今年是執行水資源費征收新標準的第一年,就做好今年的水資源費征收工作我強調以下三個方面。

一、充分認識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征收水資源費是貫徹國家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舉措。我們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節水型社會的戰略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首先,征收水資源費是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客觀要求。水作為全球性的戰略資源,在維系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至關重要。我市水資源比較緊缺。全市水資源總量37.09億立方米,人均、畝均水資源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時空分布極其不均。我市水資源狀況與經濟社會加快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我們要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保障糧食安全,走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道路,都需要依靠生產供水保障。目前,全市水利工程年可供水量9.23億立方米,預計今年,全市工業、生活、農業和生態年需水量將達到10.47億立方米,凈缺水1.24億立方米,缺口達11.8%;到2020年,全年需水量將達到11.41億立方米,缺水將達到2.18億立方米,缺水率19.1%,缺水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瓶頸。依法征收水資源費,充分發揮水價對水資源的配置作用,有利于從根本上增強全社會的節水意識,使取用水單位和社會群眾成為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堅決擁護者和自覺行動者,走出一條水資源可持續發展之路。

其次,征收水資源費是建設民生水利的迫切需要。水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確保飲水安全是維系民生的一項基本要求。長期以來,全市上下把保障群眾生活用水擺在突出位置,成功解決了大部分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但目前,飲水難、飲水存在不安全因素仍然是影響一些地方群眾生活的現實問題,凸顯出水利在保障民生方面緊迫而又重大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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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湖南省取水許可證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和《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水資源收費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3]128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水利局是全縣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縣域內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組織實施,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第三條凡本縣境內利用水工程或者機械提水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單位和個人,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當按照國家許可制度的規定,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取得取水資格。

第四條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取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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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促進水資源的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

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除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

本條例所稱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是指閘、壩、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電站等。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取水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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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促進水資源的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

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除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

本條例所稱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是指閘、壩、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電站等。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取水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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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局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促進水資源的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

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除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

本條例所稱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是指閘、壩、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電站等。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取水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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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基金資金征收形式革新

水利建設基金作為財政資金的重要組成之一,它具有資金來源可靠,無需承擔資金成本等優點。創新現有的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模式、增加水利基金的征收對象從而擴大征收規模,將是拓寬中央水利建設資金籌集渠道的重要途徑。

一、目前我國水利建設基金征收模式

目前我國水利建設基金實質上是“基金之基金”,其籌集并不是采取對終端使用者或受益者“價外加價”或“價外加費”的辦法,而主要是從一些政府性基金(收費)提取一定比例的方式。根據財政部1997年1月23日的《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水利建設基金包括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具體征收情況如下表所示。

這種征收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提取基金的種類不全,一些規模較大的財政性專項基金,如國土基金和部分城區城市維護建設稅沒有納入水利建設基金的提取范圍。

第二,提取比例偏低,使水利建設基金實際提取額度太小。如下表所示,從水利建設基金占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比重情況看,無論是中央年度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還是地方水利基本建設完成額中,水利建設投資基金所占的份額均很小,沒有超過5%,顯然對于促進水利事業發展的作用比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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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水資源管理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加強我市水資源管理,強化水資源費征收,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第號令)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全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現將加強我市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水利局是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以及全市水資源費的征收工作。

二、水資源費征收范圍:全市行政區范圍內,除城市建成區以外農村中的農民生活用水和農業灌溉用水外所有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

水資源費征收包括使用自來水戶、取用地下水戶、取用地表水戶、疏干排水及疏干排水再利用戶。

三、征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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