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7 2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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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調研報告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延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已經廢止,新的《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于2003年6月20日正式施行。從強制性收容遣送改為關愛性救助管理,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貫徹執行新的《救助管理辦法》,有關職能部門為突發困難群體和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了不少救助,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在貫徹執行新辦法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問題。本文試從以下幾方面,對貫徹新辦法所遇到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辦法進行探討。
一、對求助受助人員狀況的再分析
(一)救助對象中的“高收入”弱勢群體。新的救助管理辦法實施以來,流浪乞討人員卻有增無減。鞍山市救助管理站2002年收容遣送各類人員共849人,其中流浪乞討人員150人,占總數的18%。而2006年救助了764人,其中流浪乞討人員只有27人,僅占總數的0.35。究其原因,主要是強制性收容遣送制度取消后,大部分流浪乞討人員由此而發展成“職業乞丐”。他們不滿足于解決溫飽問題,而是乞求“高收入”。他們當中一部分,以形成了以流浪生活為主、以乞討生財為目的的“家庭式”乞討團伙。本人在對新辦法施行三年來鞍山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調查中,不僅發現了3人幫,5人組的乞討小團伙,還發現了來自甘肅岷縣的有100多人組成的乞討大團伙。這個大團伙,每個女性手臂上都紋有一只梅花,并帶一個小孩子,以家族為單位,分工明確,乞討生財。他們不滿足于受助,甚至拒絕救助。由于救助部門對拒絕救助缺乏執法依據,再加之執法手段較難把握等問題,“職業乞丐”已成為一個新的管理盲區,成為建設和諧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二)求助對象中的身份甄別難。新的《救助管理辦法》界定了救助標準和條件,但實際上難以操作。在救助工作中,相當一部分求助對象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究其原因,一是臨時求助人不想暴露身份,怕影響名聲。二是職業乞討人員,他們經常流竄全國各地乞討,登記后怕被當地民政部門接回。三是目前正在實施微機聯網,進入微機后,怕今后不予以救助。為此,給救助管理部門工作帶來許多不便,甚至無法核實被救助人員的真實情況,無法實施救助。對這部分人,目前,基本上是由他們自述,工作人員憑感覺判斷是否救助。對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摻雜人員更是難以應對。在2006年市救助管理站求助的827人中,競有542人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只認定了63人不符合救助條件。如郭某,男,64歲,自稱是遼寧鐵嶺人。經微機查詢該人在遼寧省內救助站先后救助了19次,在他身上發現80多張全國各地救助給買的車票。鞍山救助站也救助了其3次,對于這種騙助人員,救助站在其第4次請求救助時沒有給予救助,他就躺在救助站門外耍賴,后來聯系公安機關才將其強制護送走。
(三)受助人員中弱勢群體返家難。在救助對象中,盲聾啞、癡呆傻、精神病人和無家可歸者占大多數。他們是救助工作中的難點和重點。由于他們不能提供準確的家庭住址和聯系人的相關信息,無法同其家人和親屬聯系。即使找到了他們的親人和親屬,他們當中相當一部分人也不愿意把他們從救助站接走。有的接走了,不久又流落社會,無奈,救助站成了他們的棲身之地。鞍山市2006年救助的這類人員共有76名,親屬不愿接回的有46人,占總數的61%。如救助站送回后,家庭拒絕接納,不僅牽扯了救助站人手,還造成了國家有限的救助經費的浪費。如居住在鞍山市千山區魏家屯村的范某(64歲),2005年5月24日患肝硬化到常州市救助管理站求助。在常州救治期間,聯系到了其兩個兒子和姐姐,他的親屬都表示不能去常州把親人接回來。在范某病情穩定后,常州救助站護送他回到鞍山繼續救治。在鞍山救治期間,鞍山市救助管理站多次找到其親屬,勸說他們把范某接回家。可范某的親屬一次也沒有到醫院看望過范德純,后來他的兩個兒子也聯系不上了,一直都由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在醫院護理范某。2005年10月1日范因病死亡,救助站聯系到了他的姐姐。他的姐姐電話里說,“請政府處理”,就再也不接電話了。范某的喪事完全由救助站辦理。范某臨死前留下遺憾,沒有見到自己的親人一面。
(四)受助人員情況復雜管理難。由于實行開放式救助管理,一些流落街頭的病危患者也經常被熱心人送到救助站,而救助管理部門的醫療救助體系又不完善,給救助管理工作帶來新的問題。一些受助人員,尤其是精神病人和弱智人員,時常在站內亂跑亂叫,破壞公共設施,在被褥上拉屎拉尿,甚至毆打工作人員,特別難以管理。在求助人員中還存在“魚龍混雜”,救助站內發生多起行竊現象,威脅著國家財產和救助站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城市生活救助管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執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第381號令,以下簡稱《救助管理辦法》),切實做好我省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加強對救助管理工作的領導
將強制性收容遣送改為關愛性的救助管理,建立以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為原則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是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堅持以人為本,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是貫徹依法治國、堅持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它對于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支持,確保救助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民政、財政、編制、公安、衛生、建設、交通、鐵道炔棵乓魅分霸?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形成“政府主導、民政負責、部門配合、區域合作、救助站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把這件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
民政部門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并對救助管理站進行指導、監督;財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區開展救助工作的情況,編制救助管理經費預算;公安、建設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應當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其他人員,應當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站,對其中的危重病人要通知衛生部門進行救治;衛生部門要指定醫院對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進行救治;交通、鐵道部門要配合民政部門為受助人員返回住所地或所在單位提供交通便利。
農村醫療救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統一、規范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解決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看病難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和《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印發〈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以及《*壯族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關于印發〈*壯族自治區農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是政府撥款和社會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籌資,對患病的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實行醫療救助的制度。
第三條農村醫療救助從貧困農民中最困難的人員和最急需的醫療支出中開始實施,并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完善。
第二章救助原則和對象
第四條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應堅持以下原則:
救助管理站工作計劃
2005年,是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第一年,救助工作的任務繁重而艱巨。救助事業的發展也面臨大好的機遇,我們應抓住機遇,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動力,按照以人為本理念,本著“自愿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改善環境、狠抓優質服務、文明服務,推進信息化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動力,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
1、深入扎實地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嚴格按照局黨委統一部署,結合救助工作實際,開展以“增強黨性樹形象,愛崗敬業爭先鋒,為民解困比貢獻”為主題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保先”教育,切實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堅定信念,提高認識,推動救助事業的發展。
2、認真抓好三個層面的政治理論學習。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重點,制訂好支部、黨員干部和全站干部職工三個層面的政治學習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小組、支部理論學習要與“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保證學習人員、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學習效果四落實。通過黨小組理論學習,切實增強干部職工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深刻理解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創新工作思路,提高領導能力和管理水平。
3、切實抓好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注重業務培訓,推進行業作風建設,內強素質,外素形象,努力提升服務水平。
4、創新意識、轉變觀念、樹立三大意識、(大局意識、競爭意識、宗旨意識)突破“三大障礙”(觀念性的障礙、體制性的障礙、資源性障礙。)切實轉變思維方式,創新工作方法。
救助管理文明評比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暫行規范》,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優質服務,樹文明新風”活動,加強和促進救助管理站的全面建設,努力把救助管理站建設成為民政系統基層文明服務單位,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辦法。
一、評比內容及標準(100分)
(一)依法行政方面(10分)
1.嚴格執行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暫行規范》等法規、政策,依法保障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4分)
2.救助管理站正式工作人員須經同級民政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3分)
3.依法開展救助管理工作,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求助對象及時救助,受助人員進站、離站手續完備,救助措施到位、規范。(3分)
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制度
第一條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救助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
雖有流浪乞討行為,但不具備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屬于救助對象。
第三條流浪乞討人員向救助站求助時,應當如實提供本人的下列情況:
(一)姓名、年齡、性別、居民身份證或者能夠證明身份的其他證件、本人戶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
民政局救助管理情況報告
1、在救助管理工作中,救助機構遇到那些政策層面引發的救助難題
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對一些好逸惡勞的“專業”跑站人員的無休止求助處理沒有規定;對雖有流浪乞討行為,經有關人員勸導仍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員,特別是精神病患者,可否可以采取強制措施沒有規定。
2、現行的救助管理政策有那些需要調整、完善和細化的地方
現行的救助政策只規定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而忽略了農村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特別是農村縣級城市,農村流浪乞討人員較多,現在是救助政策的空白點應當及時明確糾正;對患有烈性傳染病(如麻風病等)的流浪乞討人員,不但對救助工作人員造成威脅,而且對群眾的人身安全也是很大的威脅,對這方面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辦法應進一步細化;對公安、衛生、城市執法、交通、財政、教育、人社、住建等有關部門的救助職責概念不清、職責不明。
3、當地的救助機構設置、救助人員的配備能否適應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需要求有何建議和意見
目前我縣還沒有設立救助站,原因有多方面的,救助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概念有模糊的一面,不利于操作,如果改成以縣級人口數的多少為單位必須設立救助站,更便于基層操作。
民政局救助管理意見
我們將以黨的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社會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全面發揮民政“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努力推進我州民政事業跨越式發展。
一是著力推進救災救濟工作。進一步完善州、縣、鄉、村四級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加大救災物資的購置和儲備,提高救災應急能力,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深化防災減災宣傳,提高防大災抗大災能力。
二是著力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深入推進農村低保擴面工作,擴大社會救助范圍。嚴格審批制度,搞好城鄉低保對象年度復查,強化動態管理。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低保的正面宣傳及民政政策的宣傳。大力推進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搞好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銜接,保障和改善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是著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一步強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健全規章制度,落實村務公開,深化“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積極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建立健全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認真做好第四屆村委會換屆選舉新老交替的銜接工作。加快“和諧社區”建立,開展城鄉基層組織社會功能,筑牢基層社會穩定的平臺。
四是著力推進擁軍優撫安置政策的落實。認真貫徹執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學習昭通水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驗,深入調研,制定出臺優撫對象醫療“一站式”服務管理辦法,切實解決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問題。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創造條件,加大扶持,積極推進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切實做好涉軍維穩工作,為復員退伍軍人排憂解難,為黨委、政府分憂。全力營造雙擁工作的有利氛圍和環境,進一步融洽軍政軍民關系。
五是著力推進社會福利事業蓬勃發展。加強福彩營銷售宣傳,穩步擴大銷量。規范供養投入機制,提高供養標準,改善居住條件,逐步擴大社會福利覆蓋面,加快州、縣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步伐。
街道完善救助管理實施意見
各街道部門要將三級社會救助管理體系建設作為一項。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科學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和實施細則,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各種問題,發明先進經驗,堅持特色,推進和諧建設。
努力實現高麗書記提出的確保人人過得去,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總書記在天津考察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爭取人人過得好”目標,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完善街一級社會救助管理體制,達到多層次、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效果,使我區保證和改善民生工作繼續走在全市前列,讓區群眾充分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效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市、區委全會精神,以黨的十七大為指導。結合區情特點,堅持求真務實、勇于創新的工作思路,完善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重心下移,通過落實“3321工作任務,推行街道街域化管理的社會救助工作新機制,實現進一步整合救助資源、規范救助行為、拓寬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效果的目的形成組織網絡化、管理科學化、保證人性化、具有特色的社會救助工作新機制,為構建和諧打下穩定的社會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發展、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原則;
民政局管理救助經驗交流
市轄5縣4區,167個鄉鎮街道,總人口701.65萬人,是一個集老區、山區、庫區、沿淮行蓄洪區和江淮分水嶺易澇易旱多災貧困地區于一身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困難群眾較多,社會救助任務繁重,工作歷來都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其中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被首批納入市政府全力推行實施的民生工程,連續五年大力推進,規范實施,創新發展,從而帶動了全市的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從無到有,由粗至精,日臻完善。在“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社會救助理念指導下,不斷開創符合實際的社會救助工作新局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為了保證我市的社會救助工作對象準確,工作高效快捷,公開、公正、透明,救助取得實效,把好事辦好、做實,市政府先后相繼制定出臺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市城市低保工作六項制度》、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低保管理工作意見》、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低保操作規程》、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市《臨時救助實施意見》、《低保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低保工作崗位責任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修訂完善,指導和規范我市社會救助各項具體工作,有效地保證了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規范有序地健康發展。
隨著我市的社會救助工作的深入發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工作隊伍建設,按照國家民政部制定的《全國基層低保規范化建設暫行評估標準》要求,我市各縣區配齊了街道、社區低保員和部分鄉鎮低保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辦公設備,縣區設立了社會救助股,市設立了社會救助科,業務人員2至4人不等,自2008年起在全市推行以“健全制度、規范操作、提高素質、改善條件、促進公平”為目標,全面提高基層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努力把基層低保機構建設成民政部門“為民解困”的優秀窗口。
二.突出重點,強化規范管理
救助對象準確與否,直接決定著社會救助工作成效。因此,工作中,我們始終把救助對象的準確性作為社會救助工作的出發點,把救助到位及時有效作為社會救助工作的落腳點,抓工作到位,努力做好“四公開”,即:政策公開、范圍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民生工程宣傳冊、宣傳單以及縣區、鄉鎮街、村居民委三級公開欄等形式宣傳,做到社會救助政策家喻戶曉,成人皆知;抓程序到位,著力把入戶調查、收入測算、對象評議、審核審批、張榜公示等工作程序做好做細做實,責任到人。力求做到社會救助對象準確無誤,不錯保,不漏保;抓規范管理,努力使社會救助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日常化管理軌道,動態管理,分類施保,規范建檔,隊伍建設,資金配套,信訪督辦等項內容納入社會救助工作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年度民政工作考核評先的重要內容,作為民生工程考核的主要指標,這些都為我市的社會救助工作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