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9 11:18:26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監護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監護

藥學監護

一、PC的定義。

藥學監護(PharmaceuticalCare簡稱PC),也有稱為藥學保健或藥療保健。PC是一種過程,藥師通過與病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合作,設計治療計劃,其執行和監測將會對病人產生特殊的治療效果。它包括3種功能:

①發現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②解決實際發生的用藥問題;③防止潛在的用藥問題發生。“藥師的使命是提供PC,PC是提供直接的、負責的與藥物有關的監護,目的是改善病人生活質量”。

二、藥學監護的主要內容。

(一)把醫療、藥學、護理有機地結合在一起,讓醫生、藥師、護士齊心協力,共同承擔醫療責任。

(二)既為病人個人服務,又為整個社會國民健康教育服務。

查看全文

宮外孕監護研討

宮外孕在生育期各個年齡段都有可能發生,宮外孕又稱異位妊娠,最常見的異位妊娠部位常發生在輸卵管。約1/3的宮外孕在入院時處于休克前或休克狀態,嚴重程度取決于內出血量的多少和失血速度,沒有及時確診會危及患者的生命。在搶救過程中,護理工作是一個重要的環節,休克時患者病情變數很大。現將38例宮外孕患者急救和護理分析報告如下。

1臨床資料

本組輸卵管妊娠38例,年齡20~40歲,均有不同時間的停經史。停經:20~30d20例;31~50d12例;51~71d6例。腹痛:數小時28例,24h以上10例。均有不規則陰道流血,后穹窿穿刺出不凝血31例;實驗室檢查血β—HCG>50mIU/ml33例,失血性休克12例,尿HCG均為陽性。

2護理

2.1認真作好病員的心理護理,使其主動配合檢查及搶救:應多關心、體貼患者,鼓勵患者要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做好患者和家屬的解釋工作,提高患者的配合度,盡最大努力消除患者的緊張和恐懼心理。絕大多數患者缺乏宮外孕的相關知識,有一部分雖有部分宮外孕的知識,但對病因也不是十分清楚。這樣就導致大部分患者不能及時就診,耽誤了患者的病情,也因此失去了最佳保守治療的機會。入院后因患者或家屬對手術的不確定而有所猶豫,也會延誤治療的最佳時機。所以術前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患者的各種心理動態,針對不同的患者給予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詳細解答患者的疑惑,且注意選擇合適的語言。盡量采用通俗、易于理解的語言,及時把手術的方式、過程、時間、相關注意事項等詳細告知患者,使患者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2.2宮外孕腹痛的護理:囑患者絕對臥床休息,盡量不要增加腹壓和按壓下腹部,避免包塊破裂發生。再仔細觀察腹痛的部位、程度和性質,肛門是否存在下墜感和排便感。雖有較明顯的腹痛,但鎮痛劑盡量不用,以免有誤診發生。此時護理人員應給予患者強大的精神安慰,減輕患者的緊張情緒,若腹痛加劇或伴有出汗、肢冷、暈厥、血壓下降等癥狀,則需要第一時間通知醫生進行處理,并做好搶救準備。

查看全文

監護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監護是民法理論和實務中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所謂監護,是指民法上所規定的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保護的一項制度。其功能是為了保護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從而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監護制度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內容。而我國僅在《民法通則》作了簡單概括的規定,其所暴露出的不足和缺陷是眾學者批駁的對象,特別是對其類似于英美法不劃分親權和監護的“大監護”制度。筆者試圖就監護制度的完善作粗淺探討,以期利于我國監護立法的完善。

關鍵詞:監護親權性質種類民法通則

一、性質定位

監護在性質上是一種權利,而這種權利是以義務作為前提和中心的。我國理論界中相當數量的學者將監護的性質確定為義務或者職責,存在許多不妥之處。首先,從各國監護制度的規定來看,監護人除了負有監督保護的義務外,還享有諸如獲取報酬的請求權以及法定理由下的辭職權等權益。比如,瑞士民法典416條就明確規定了監護人有請求報酬的權利。德國民法中規定,監護人履行監護以無償為原則,但是存在例外,即“如果法院任命監護人時確定監護人系職業性行使監護職責,”那么“監護法院應當準許給予監護人或者監護監督人報酬。”臺灣民法第1104條中規定:“監護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親屬會議按其勞力及受監護人財產收益之狀況酌定之。”對于監護人為監護事務的執行所支出的費用,德國民法中明確規定得請求償還。瑞士和日本民法中雖無明確規定,但都作出類似的解釋。此外,對于辭職權,各國民法中普遍規定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辭任。比如日本民法中規定:“監護人有正當事由時,經家庭法院許可,可以辭去其任務。”由此看來,認為監護只是基于對被監護人利益的考慮,而沒有對監護人權利的體現,從而將監護定性為義務,或者片面的將監護置于公法視角下,把它理解為強制性的職責,都是不準確的。其次,就監護自身的本質而言,監護是對于不在親權保護下的未成年人或者宣告禁治產人予以身體上和財產上照顧的制度。所以說,盡管我國的民法通則沒有對監護和親權予以區分,實際上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監護是作為親權的延伸和補充而存在的。對于未成年人的監護權很明顯是基于親權的欠缺而由親屬權發生的,對于精神病患者的監護權,則產生于配偶權和親屬權。所以,從監護權產生的根源上來看,監護是一種權利。至于監護權是不是身份權,我個人傾向于它不一種身份權。因為,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可以擔任監護人的不僅僅是親屬,還可能是親屬之外的自然人、組織甚至政府民政機關,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把監護權歸于身份權,有失全面。還有一點就是,為與世界各國立法達到到一致,我們有必要在完善我國監護制度的過程中增加指定監護和委托監護的類型,那么身份就更無從談起了。再次,確定監護權為民事權利是我國解決區際監護糾紛的基礎。根據我國香港法律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是權利而不是單純的責任。在父母雙方健在的情況下,不允許放棄或者讓渡對子女的全部或者部分監護權。按照澳門民法典的規定,監護人有權收取報酬,所以監護行為不是單純的義務,也具有相應的權利,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在臺灣民法典當中,也明確規定“監護人于保護、增進受監護人利益之范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可見,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的民法中都體現了監護是作為一種權利而存在的,因此,我國有必要明確監護的性質,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沖突。最后,在明確監護的性質的基礎上,規定非親權人擔任監護人時有獲得報酬的請求權,使得監護人對其履行的職責有所補償,可以進一步調動監護人履行職責的積極性。同時,應當明確規定監護的期限,并賦予監護人在法定理由下的辭任權,完全實現權利與義務的一致,對于維護被監護人的權益和監護制度作用的發揮,都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監護與親權的分立

我國監護制度最遭學者們非議的莫過于監護與親權混沌一體。該制度規定在《民法通則》第二章“公民”的第二節,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我國民法中父母只是作為監護人而非親權人。這種未將監護與親權加與區別而普遍適用于親子與非親子的大監護體制受到了激烈的批評。學者們認為親權與監護是兩種不同的制度。臺灣學者史尚寬先生將親權定義為:“父母基于其身份,對未成年人子女的教養保護為目的之權利義務之集合[1]”;其要點為:其一親權基于身份關系而產生;其二親權權利兩端對象分別為父母和子女;其三親權是以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為目的;其四親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父母不得拋棄其權利,也不許濫用[2]”。而監護是對不能得到親權保護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合法利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義務。其要點為:第一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設置的制度,目的在于彌補其行為能力之不足;第二監護亦可分為身體上之監護與財產上之監護。這樣看來,針對未成年子女親權和監護在人身和財產方面的作用頗為相似,然細分析之則不盡然,兩者有諸多差別。比如親權是基于親子血緣關系產生,法律對其限制較少,而監護則在親權之外,因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親疏遠近受國家的嚴格控制。再如在權利義務內容上,親權人享受比監護人更為廣泛的權利,如親權人對子女的財產有無償用益權和處分權,而監護人除為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使用其財產等等。可見,父母作為親權人與作為監護人存在很大不同,其權利義務內容相差甚遠,人為地消滅親權制度,將父母由自由的親權人降為受限制的監護人地位,是將基于親子關系生而享有的親權的立法剝奪。[3]

查看全文

臨床藥師藥學監護探討

【摘要】目的科學合理地應用調節血脂藥,探討對血脂異常患者藥學監護的效果。方法選擇內科門診高脂血癥患者164例,隨機分為監護組82例和對照組82例,監護組由臨床藥師進行為期3個月的藥學監護,對照組則不接受相關干預。比較兩組監護前后膽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用藥依從性、藥物不良事件(ADE)發生率及患者滿意度的變化。結果與監護前比較,經監護兩組的膽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ADE發生率均顯著降低(P<0.05),且監護組顯著低于對照組(P<0.05),用藥依從性、患者滿意度得到顯著提高(P<0.05),且監護組顯著高于對照組(P<0.05)。結論藥學監護對于血脂代謝的控制有一定效果。

【關健詞】血脂異常;臨床藥師;藥學監護;效果

高脂血癥是指血脂代謝發生紊亂、脂肪代謝或轉運異常,血中總膽固醇(TC)和/或甘油三酯(TG)過高或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過低[1]。在該病的治療過程中發現,治療藥物產生的不良反應較多、較復雜,因此,臨床藥師應做好相關監護工作。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選擇2014年3月~2015年9月在我院心內科專家門診就診的164例血脂異常的患者作為研究對象,其中女73例,男91例;年齡48~75歲。所有患者隨機分為對照組(82例)和監護組(82例),對照組中女34例,男48例,年齡49~75歲;監護組中女39例,男43例,年齡48~73歲。兩組患者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1.2監護方法。藥學監護目的在于通過監督提高藥物的治療效果和患者的生命質量[2]。對照組不接受相關干預,監護組由臨床藥師進行為期3個月的藥學監護,具體如下。1.2.1建立高血脂患者檔案。記錄患者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藥物過敏史、家族史、既往史、飲食及運動、文化程度、各項檢驗學檢查結果、對藥物的認知情況、用藥方案、用藥依從性、并發癥情況及近3個月藥物不良事件發生情況等一般情況。1.2.2高血脂健康知識教育。監護組患者采用多種形式的健康知識教育,通過發放血脂異常知識手冊了解治療目的,了解LDL是動脈粥樣硬化的危險因素[3]。1.2.3降脂藥物的選擇和使用降脂藥物包括他汀類、膽酸清除劑、煙酸、苯氧酸衍生物、中成藥等。目前臨床提倡不同作用途徑調脂藥的聯合用藥。為規避調節血脂藥物同時服用而致的血漿峰期同步,貝丁酸類藥晨起服用而他汀類藥晚上服用,或隔日分別交替服用[4]。1.2.4日常飲食干預。血脂異常病人的膳食控制在冠心病的防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建議采用低脂、高膳食纖維飲食。1.2.5降脂藥物的藥學監護。審查治療方案是否存在藥物配伍禁忌,查看藥品質量、保存方法及服用時間和方法。臨床藥師應結合實際病例向患者進行積極的用藥教育,特別是使用他汀類藥物的患者,消除患者對藥物的疑慮,提高依從性;同時加大對用藥的監護,確保安全降脂。1.3評價指標。考察指標包括患者的用藥依從性、ADE發生率、患者滿意度。用藥依從性的調查方法主要采用患者自我報告的用藥依從情況[5],分別從數量依從性和時間依從性兩個方面來考察。用藥依從性好的評判標準為90%以上的用藥日數可按照醫囑用藥,反之評定為用藥依從性差。患者對藥學服務的滿意度,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可以、較差、很差幾個檔次,根據患者對于服務的評價對比分析。

2結果

查看全文

監護室護理述職述廉

各位同事,各位領導。大家好:

感謝大家能用一顆認真的心來聽我述職報告。首先希望各位會因為我報告而有一個好心情。

收獲的一年,2011年對于我來說。也是成長的一年。作為一名監護室的護理護士我深深地意識到肩上的責任重大。怎樣才能更好的擔負起這份重任?怎樣才能更好的完成監護室的護理工作?

可以反映出一個人的修養;一個動作,一句話。可以折射出一個人的品質;一件小事,會把我醫院的形象印在病人的心中。作為一名新人,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累,思想上提高自己,業務上鍛造自己,制度上約束自己。

端正工作態度,首先是思想上提高自己。愛崗敬業,勤奮工作,積極進取,真正以病人為中心,服務周到態度和藹,語言文明,努力把工作做細,做實,做扎實,力求在治療上精心,護理上細心,真正讓家屬放心,病人安心。工作中,這種人性化服務不單是體現在科室內部,可以擴展到方方面面,大到積極參加各種突發事件的搶救,每個患者都是弱勢群體,痛苦需要時,哪怕是一個善意的眼神,一個淡淡的微笑,對他也許就是整個春天。護士長的帶動下,科室的護士也是如此。不管任何情況下,都會微笑著面對患者,百問不煩地耐心解釋,只要患者需要,病情需要,工作永遠是第一位的付出的只是自己的一份熱情,而收獲的卻是患者對我信任和好評。生活就是一面鏡子,對他笑,就會對你笑,患者也是一面鏡子,對他笑,也會微笑地回報你

有了良好的醫德,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還需要嚴格的制度。不折不扣地遵守醫院各種規章制度的前提下,護士長制定了科室的各種工作細則,明確各班職責,從護士長做起,帶領大家早上班晚下班,只要病人需要,不計較個人得失,沒有時間和節假日的概念。這樣我相互之間常督促,勤落實,保障了最高效,最積極的工作熱情。

查看全文

臨床藥師藥學監護研究

摘要:目的:探討臨床藥師對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患者的藥學監護方法,為臨床合理用藥提供參考。方法:對1例腎移植術后4年發生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從藥物選擇、相互作用、代謝、排泄等方面進行全程的藥學監護,為醫師的藥物治療提供合理化用藥建議。結果:通過藥師積極參與下的藥學監護,患者好轉出院。結論:臨床藥師參與臨床藥物治療過程,為患者制定個體化的藥物治療和監護方案,可以有效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提高個體化用藥水平。

關鍵詞:臨床藥師;急性心肌梗死;腎移植術后;藥學監護

1病例資料

患者,男,54歲,身高175cm,體重75kg。主因“間斷胸痛20d,再發10h”入院。患者20d前于活動后出現心前區悶脹樣疼痛,程度劇烈,伴全身大汗及雙上肢無力,癥狀持續不緩解。就診于中日友好醫院急診,心電圖示Ⅰ、aVF導聯ST段抬高0.2~0.3mv,V1-V6導聯ST段抬高0.3~0.6mv,cTnI13ng/ml。行冠脈造影及支架植入術,于左前降支(LAD)置入支架1枚。術后給予阿司匹林腸溶片100mgqd、氯吡格雷75mgqd抗血小板,依諾肝素6000IUq12h皮下注射抗凝,阿托伐他汀20mgqn調脂、穩定斑塊,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23.75mgqd抗心肌缺血,泮托拉唑鈉腸溶膠囊80mgqd保護胃黏膜。7d前再次于回旋支(LCX)置入支架1枚。經治療,患者好轉出院。出院后規律服用藥物。10h前患者起床后無明顯誘因再次出現心前區壓榨樣疼痛,伴胸悶、大汗,休息后癥狀稍緩解。再次入中日友好醫院急診,查心電圖示V1-V4導聯QS波,V2-V4導聯ST段抬高伴T波倒置,cTnI0.72ng/ml。患者既往2012年因“多囊腎”于空軍總醫院行腎移植術,術后規律口服環孢素75mgbid、麥考酚鈉腸溶片540mgbid、醋酸潑尼松5mgqd、百令膠囊2gbid。入院診斷: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心功能Ⅰ級(Killip分級),廣泛前壁心肌梗死恢復期,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后狀態,竇性心律,心臟擴大;②多囊腎,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

2治療經過

入院第1天,查體血壓108/76mmHg,頸靜脈無怒張,雙肺呼吸音清,未聞及干濕性啰音,心界向左擴大,心率87次/min,律齊,心音較低鈍,各瓣膜區未聞及病理性雜音,雙下肢無水腫。心電圖較入院時無明顯變化。cTnI3.6ng/ml。血生化示:糖8.2mmol/L,肌酐109.9mmol/L,估算腎小球濾過率65.56ml/min,尿酸541mmol/L,鉀3.6mmol/L,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1.45mmol/L。給予原劑量口服阿司匹林腸溶片、氯吡格雷片、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阿托伐他汀鈣片、泮托拉唑鈉腸溶膠囊、環孢素、麥考酚鈉腸溶片、醋酸潑尼松、百令膠囊,加用培哚普利片2mgqd抑制心肌重構。入院第2天,查血栓彈力圖示AA抑制率98.9%,ADP抑制率23.7%。提示阿司匹林抗血小板作用較強,但氯吡格雷抗血小板療效不足。臨床藥師建議將該患者的氯吡格雷換為替格瑞洛,給予起始負荷劑量180mg,維持劑量90mgbid,醫生采納建議。同時,藥師建議行CYP2C19基因檢測。入院第3天,CYP2C19基因檢測結果示CYP2C19基因檢測G681A*1/*1,CYP2C19基因檢測G636A*1/*1,為藥物快代謝型。排除患者氯吡格雷中、慢代謝可能。患者入院以來血壓維持在(90~100)/(60~70)mmHg,今停用培哚普利片。入院第9天,患者使用替格瑞洛片第7天復查血栓彈力圖,ADP抑制率95.7%,AA抑制率96.9%,提示目前抗血小板治療效果好。經治療,患者未再出現胸痛、胸悶等不適,血壓108/76mmHg,心率86次/min,律齊,各瓣膜區未聞及病理性雜音,雙下肢無水腫。血生化示:谷丙轉氨酶(ALT)20IU/L,谷草轉氨酶(AST)18IU/L,糖5.32mmol/L,肌酐81mmol/L,估算腎小球濾過率94.81ml/min,尿酸344mmol/L,LDL-C1.37mmol/L,鉀4.1mmol/L。患者好轉出院。

查看全文

病毒肺炎藥學監護探討

【摘要】隨著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兒童群體感染人數逐漸增加,通過查閱相關文獻,分析兒科患者用藥特殊性、應用的年齡限制、不良反應及對肝腎功能影響等方面,旨在提高托珠單抗在兒童患者應用的安全性及合理性,為使用托珠單抗的患兒提出合理的用藥建議。

【關鍵詞】病毒;兒童;托珠單抗;藥學監護

自2019年12月以來,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19,COVID-19)在湖北省武漢市爆發,其傳染速度快、致病力強、危重癥發生率高[1]。截止2020年4月6日24時,全球累積確診病例高達1288946例,其中累積死亡202329人,這對公眾健康構成巨大威脅,也造成了各國經濟損失慘重。多數病毒感染患者發病早期癥狀比較輕微,如不及時給予合適的治療,后期病情則向重癥和危重癥轉變。在轉變過程中,炎性細胞因子風暴在疾病中起到關鍵的作用。炎性細胞因子風暴是人體內一種過度的免疫反應,指體內的炎性因子不受調控的過度釋放,會導致患者病情在短時間內急劇惡化,進一步引起呼吸和多器官衰竭等直至患者死亡[2-3]。《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診療方案(試行第二版)》中明確指出白細胞介素-6(IL-6)水平升高是病情惡化的警示指標[4]。托珠單抗可通過阻斷IL-6介導的炎性反應信號轉導,從而緩解或阻斷炎性反應發生,由此成為治療自身免疫性疾病的重要藥物。在《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中表明對于雙肺廣泛病變者及重型患者,且實驗室檢測IL-6水平升高者,可將托珠單抗用于免疫治療[5]。隨著疫情蔓延,兒童這一特殊群體感染人數逐漸增加,兒童作為特殊人群,由于其器官功能發育不完全,肝臟代謝能力弱,對肝毒性產物耐受性差,故對藥物的藥動學和藥效學的特征與成人有明顯不同[6]。雖然目前兒童感染者相對較少,癥狀較輕,但也應警惕兒童重癥病例的出現[7]。托珠單抗不良反應較多,且治療COVID-19的資料太少,故本文就托珠單抗在感染COVID-19兒童患者的應用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從藥學角度進行分析。

1IL-6在COVID-19中扮演的角色

IL-6是一種多功能促炎性細胞因子,在協調先天性和適應性免疫反應及從慢性炎性反應轉變為急性炎性反應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且被認為是多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的關鍵靶標。炎性反應有兩面性的作用。機體產生炎性反應后,可清除病毒和修復自身組織,若炎性反應過度產生,則會誘發炎性細胞因子風暴。感染COVID-19后,患者血清中可檢測出大量的細胞因子,IL-6高水平最為顯著。IL-6雖然不是COVID-19患者病情轉變過程中惟一的炎性因子,但是炎性因子風暴級聯反應的重要啟動信號。IL-6過量釋放可誘發炎性細胞因子風暴,進而使COVID-19輕癥患者的病情向重癥和危重癥轉變,進一步引起患者呼吸及多器官衰竭等導致病情惡化直至死亡[8]。因此阻斷IL-6介導的信號轉導可進一步抑制炎性細胞因子風暴的,最終改善炎性反應對COVID-19患者的器官等的損傷[9]。因此,有效及時抑制IL-6的釋放在治療COVID-19起著關鍵作用。回顧性研究提示[10],當患者核酸檢測轉為陰性及病情好轉后,IL-6水平逐漸降低甚至回歸至正常水平,提示感染COVID-19期間IL-6水平可作為患者預后評估的參考指標。

2IL-6受體阻斷劑—托珠單抗

查看全文

新生兒腦病監護

老年人尤其是女性易引發骨質疏松,輕微受傷即可造成脊柱的壓縮性骨折,骨折后腰背部持續疼痛及活動受限明顯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質量。筆者所在醫院應用經皮穿刺椎體成形術治療老年人骨質疏松椎體壓縮性骨折,輔以綜合全面的護理,效果滿意,現將護理體會總結如下。

1臨床資料

選取筆者所在醫院2009年10月~2011年8月骨科住院治療的老年患者30例(37個椎體),其中男11例、女19例,T11~L2椎體,年齡58~76歲,平均(65.0±1.3)歲,1個椎體24例,2個椎體5例,3個椎體1例。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腰背部疼痛,被動體位,活動困難,并伴有各器官功能異常,如高血壓、肺心病、哮喘、糖尿病,其中1例臥床達半年。經術前各器官功能指標糾正后,在C型臂X光機監控下行經皮椎體成形術治療。本組均順利完成手術,無并發癥發生,平均住院7d,電話回訪6個月,均恢復正常的生活狀態,療效顯著。

2護理

2.1術前護理

2.1.1心理護理進入老年后,由于機體機能減退,個別患者病程較長,心理負擔較重,既怕拖累他人,又擔心經濟負擔,更有對手術的恐懼,故有針對性、更實效的心理護理,可以解除患者顧慮,并積極主動配合治療與護理。

查看全文

肺癌晚期病患監護

肺癌是一種常見的惡性腫瘤,因早期癥狀不典型,多數患者在晚期時才能被確診。肺癌晚期患者由于長期的慢性消耗,腫瘤擴散導致機體功能紊亂,常常出現疼痛、呼吸困難、喘憋加重的癥狀[1],以及煩躁、易怒、失眠、悲觀的情緒,患者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忍受著巨大的痛苦。醫護人員應為患者減輕疼痛感,幫助患者合理飲食,提高患者生活質量,同時要及時了解患者的思想動態變化,注意精神和心理上的護理,給予肺癌患者精神支持和安慰,使患者生存期得以延長。筆者總結了2009年6月~2011年6月筆者所在醫院收治的56例肺癌患者的護理體會,現報道如下。

1臨床資料

選取2009年6月~2011年6月筆者所在醫院收治的56例肺癌患者,男38例,女18例,年齡32~78歲,平均(64.36±8.41)歲。其中腺癌17例,鱗癌21例,腺鱗癌2例,小細胞肺癌16例。

2護理

2.1病情觀察

肺癌晚期患者由于腫瘤擴散,常伴有不同癥狀,護理人員應密切觀察病情,及時處理。如腹部轉移患者常發生腸梗阻,應嚴密觀察有無腹脹、腹痛癥狀;當肝、腦轉移患者出現昏迷、抽搐癥狀時,應及時對癥處理;當患者因營養不良、血漿蛋白低下引起水腫時,應通過抬高患肢等措施減輕水腫;由于身體衰弱,活動減少,常出現便秘,應及時給予開塞露通便。

查看全文

敵敵畏中毒患者藥學監護

敵敵畏是一種廣譜有機磷殺蟲劑,廣泛用于農作物殺蟲,還有家庭滅蚊、蠅。其毒性較大,可經消化道、呼吸道、皮膚等處吸收,在生產、使用過程中,如防護不周或誤服、誤吸、誤觸可導致輕重不等的危害,中毒后搶救難度大,可造成中毒事故。本文通過對1例敵敵畏中毒伴電解質紊亂患者的用藥分析,探討臨床藥師在實際工作中,對有機磷中毒患者的藥學監護點,從而提高患者的用藥安全性,減輕患者經濟負擔,促進整體治療水平的提高。

1病歷資料

患者男,44歲,因口服“敵敵畏”后神志不清ld入院。患者情緒波動自HI~30mL,服藥后出現神志不清、呼之不應、伴大汗并肌束顫動,無惡心嘔吐、無嘔血、無流涎、無抽搐及尿便失禁,服藥后約30rain到當地縣醫院洗胃,并應用阿托品(劑量不詳)治療。為求系統治療轉入我院,急診經血液透析治療人院。查體:神志清楚,一般狀態欠佳,皮膚干燥無汗,雙側瞳孔等大同圓,直徑約3.Omm,對光反射靈敏,心率8O次/分,雙肺呼吸音粗。人院查血膽堿酯酶57IU/L(正常107-4201U/L)。

2主要治療經過

患者入院后主要給予抗膽堿酯酶治療,同時預防應激性潰瘍、營養神經、保肝,促醒、補充電解質等輔助治療。抗膽堿酯酶方案是:第1天每4h肌內注射阿托品lmg,第2天每6h肌內注射阿托品lmg,第3天每12h肌內注射阿托品lmg,每天監測膽堿酯酶的血濃度并隨時調整阿托品的用量及給藥頻次。輔助治療方案主要是對癥治療,如每日2次給予泮托拉唑注射液80mg預防應激性潰瘍;甲氯芬酯促醒;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促進細胞代謝;硫普羅寧保肝治療;患者經過6d治療后臨床癥狀緩解,膽堿酯酶恢復至137IU/L,出院。

3用藥分析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