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0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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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財政體制研究論文
在16-18世紀中葉英國社會所發生的深刻而廣泛的變遷中,國家政權既推動或限制、規范著社會的變遷,又以自身的性質、職能的轉變成為這場社會變遷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6世紀絕對主義王權興起之后,英國國家政權的統治職能在內涵與外延上都開始發生轉變,17世紀的政治風云更使國家政權的階級屬性和統治方式、管理職能朝著近代化的方向前進。君主立憲政體的確立使英國土地貴族、工商資本家、金融銀行家等各個統治集團的利益獲得了更為充分、更為有效的表達。本文僅就英國國家財政體制在這一時期的轉變和完善作一些探討,以期能夠加深和豐富對近代英國社會變遷的整體認識。
一、近代國家稅收體系的建立
稅收之于一個國家,猶如血液之于生命。在向近代國家轉型的過程中,構建具有近代意義的稅收體系對任何一個政府都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意義。一個完整意義上的近代國家稅收體系必須具備公開、公正、有序、有效等諸種不可或缺的特征。所謂公開、公正,是指國家稅收應具有公共事務的性質,必須得到社會成員的認可和認同。所謂有序、有效,是指國家稅收體系運行時的每一環節、過程都應該依照一定的法度,即國民之意愿而行,國家稅收的每一項收入、支出及績效都要向國民有所交待,接受國民或其代議機構的核準。這些特征在技術上就體現為制稅、收稅、用度、審計等多種層次和制度。這種近代稅收體系的建立決定于制度、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各種歷史和時代因素,也是國家政權與社會中各個集團、階層、階級利益反復角逐、長期斗爭的結果。英國之所以能夠在二、三百年間由一個二流國家躍居西歐諸國之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較早地建成了一個相對較完備的國家稅收體系。其最大的特征就是由議會控制著整個國家稅收體系的關鍵:征稅大權。
由議會控制、把握征稅權,是中世紀晚期西歐英、法、西諸國共有的現象。這是由當時重建法律和秩序,消除貴族叛亂,驅逐外敵的社會普遍需求所使然。隨著時展,每個新興的民族國家政權極欲獲得更多的賦稅收入,然而由于各個政府和它的國民相互作用方式不同,從而形成不同的稅收制度。在西班牙,“出于對內亂的厭倦,西班牙的代議機構卡斯提爾國會將征稅管制交給了王權,”在法國,由于“三級會議極欲終止法國動亂的愿望,使王室不經被統治者的同意便奪取了征稅權,造就這一權力的緊張形勢過去之后,這一權力卻長久地保留下來”。[1](P149,147)而英國則不同,即或是在絕對主義君權達頂峰的都鐸時代,英國國會尤其是下院仍牢牢地把持著征稅大權,都鐸君王們只能依靠其他途徑開辟財源,如沒收教產加以拍賣。斯圖亞特王朝欲強化王權,奪得征稅大權,但遭到國會的頑強抵制。在王權與國會之間所展開的復雜激烈的斗爭中,征稅權始終是雙方爭奪的一個要點。雖然歷經內戰、復辟等種種磨難,由國會控制征稅大權的原則一直未得改動。直至1688年“光榮革命”發表《民權宣言》規定:王室在議會規定的稅收之外從事征稅是非法的,[2](P186)再次確定了國會的征稅權。
征稅是歸王權還是歸議會,究竟有何差別及意義呢?筆者以為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
其一,從政體層面上看,稅權的歸屬決定了未來國家政體的發展方向。西、法兩國王權由于攫取征稅大權而迅速發達起來,建立了對社會經濟的全面控制,成為一種不受任何力量約束的專制王權;這兩國中的等級(三級)會議,由于將財權拱手轉讓給王權,而使自身“成為國家機器特別是王權的贅疣。結局是可以預見的,三級會議停開了,而王權卻因時移事易不再恢復會議產生前的老樣子,國王擺脫了身上的緊箍,開始向專制的方向大踏步邁進。”[3](P407)道拉斯·諾斯指出“……法國國王所獲得的自由的程度和其英國對手比起來是大相徑庭的。這種區別在這兩個國家后來兩個世紀的經濟發展中產生了重大的影響。”[3](P407)英國國會則因手中一直緊握征稅大權,故而成為遏制王權走向全面專制的重要力量。正是這種力量使得都鐸王權的絕對主義統治處于相對有限、相對薄弱的境地,使得英國國會在一次次與王權的沖突較量中逐步占據上風,不僅保全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也最終確立起立憲君主制政體。
外國國家財政體制研究論文
在16-18世紀中葉英國社會所發生的深刻而廣泛的變遷中,國家政權既推動或限制、規范著社會的變遷,又以自身的性質、職能的轉變成為這場社會變遷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6世紀絕對主義王權興起之后,英國國家政權的統治職能在內涵與外延上都開始發生轉變,17世紀的政治風云更使國家政權的階級屬性和統治方式、管理職能朝著近代化的方向前進。君主立憲政體的確立使英國土地貴族、工商資本家、金融銀行家等各個統治集團的利益獲得了更為充分、更為有效的表達。本文僅就英國國家財政體制在這一時期的轉變和完善作一些探討,以期能夠加深和豐富對近代英國社會變遷的整體認識。
一、近代國家稅收體系的建立
稅收之于一個國家,猶如血液之于生命。在向近代國家轉型的過程中,構建具有近代意義的稅收體系對任何一個政府都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意義。一個完整意義上的近代國家稅收體系必須具備公開、公正、有序、有效等諸種不可或缺的特征。所謂公開、公正,是指國家稅收應具有公共事務的性質,必須得到社會成員的認可和認同。所謂有序、有效,是指國家稅收體系運行時的每一環節、過程都應該依照一定的法度,即國民之意愿而行,國家稅收的每一項收入、支出及績效都要向國民有所交待,接受國民或其代議機構的核準。這些特征在技術上就體現為制稅、收稅、用度、審計等多種層次和制度。這種近代稅收體系的建立決定于制度、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各種歷史和時代因素,也是國家政權與社會中各個集團、階層、階級利益反復角逐、長期斗爭的結果。英國之所以能夠在二、三百年間由一個二流國家躍居西歐諸國之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較早地建成了一個相對較完備的國家稅收體系。其最大的特征就是由議會控制著整個國家稅收體系的關鍵:征稅大權。
由議會控制、把握征稅權,是中世紀晚期西歐英、法、西諸國共有的現象。這是由當時重建法律和秩序,消除貴族叛亂,驅逐外敵的社會普遍需求所使然。隨著時展,每個新興的民族國家政權極欲獲得更多的賦稅收入,然而由于各個政府和它的國民相互作用方式不同,從而形成不同的稅收制度。在西班牙,“出于對內亂的厭倦,西班牙的代議機構卡斯提爾國會將征稅管制交給了王權,”在法國,由于“三級會議極欲終止法國動亂的愿望,使王室不經被統治者的同意便奪取了征稅權,造就這一權力的緊張形勢過去之后,這一權力卻長久地保留下來”。[1](P149,147)而英國則不同,即或是在絕對主義君權達頂峰的都鐸時代,英國國會尤其是下院仍牢牢地把持著征稅大權,都鐸君王們只能依靠其他途徑開辟財源,如沒收教產加以拍賣。斯圖亞特王朝欲強化王權,奪得征稅大權,但遭到國會的頑強抵制。在王權與國會之間所展開的復雜激烈的斗爭中,征稅權始終是雙方爭奪的一個要點。雖然歷經內戰、復辟等種種磨難,由國會控制征稅大權的原則一直未得改動。直至1688年“光榮革命”發表《民權宣言》規定:王室在議會規定的稅收之外從事征稅是非法的,[2](P186)再次確定了國會的征稅權。
征稅是歸王權還是歸議會,究竟有何差別及意義呢?筆者以為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
其一,從政體層面上看,稅權的歸屬決定了未來國家政體的發展方向。西、法兩國王權由于攫取征稅大權而迅速發達起來,建立了對社會經濟的全面控制,成為一種不受任何力量約束的專制王權;這兩國中的等級(三級)會議,由于將財權拱手轉讓給王權,而使自身“成為國家機器特別是王權的贅疣。結局是可以預見的,三級會議停開了,而王權卻因時移事易不再恢復會議產生前的老樣子,國王擺脫了身上的緊箍,開始向專制的方向大踏步邁進。”[3](P407)道拉斯·諾斯指出“……法國國王所獲得的自由的程度和其英國對手比起來是大相徑庭的。這種區別在這兩個國家后來兩個世紀的經濟發展中產生了重大的影響。”[3](P407)英國國會則因手中一直緊握征稅大權,故而成為遏制王權走向全面專制的重要力量。正是這種力量使得都鐸王權的絕對主義統治處于相對有限、相對薄弱的境地,使得英國國會在一次次與王權的沖突較量中逐步占據上風,不僅保全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也最終確立起立憲君主制政體。
國家財政市場經濟作用論文
黨的十五大在黨的歷史上是一次有重要意義的大會,也是一次有特殊歷史意義的大會.這次大會是在世紀之交召開的。即將來臨的廿一世紀,將是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的時代,經濟發展將由當前的工業經濟轉向信息經濟,國際競爭日趨激烈,世界格局將發生巨大變化。在這個時刻,國家的前途和命運面臨嚴峻挑戰,同時又有許多有利條件和大好機遇,能否抓住機遇,是國家興衰成敗的關鍵。而能否抓住機遇的關鍵,又在于制定符合中國實際的戰略思想和戰略方針,充分利用我們的有利條件來迎接挑戰。
同志在十五大報告中指出:“集中財力,振興國家財政,是保證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條件。”據我理解,《報告》是把“集中財力,振興國家財政”作為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意義深遠,而且在黨的代表大會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確了國家財政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說,集中財力,振興國家財政,才能更好地實現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經濟、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標和基本政策。因此,財政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都應當深刻領會《報告》的精神實質,正確認識國家財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地位和作用。僅就這個方面談談個人學習十五大報告的體會。
從現實生活看,財稅部門是政府的一個綜合部門,它的活動是一種政府經濟行為。財稅部門的任務,在任何時候都是為實現國家的職能和實行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提供財力保證。但是,應當看到,在不同的經濟體制下,財政作用的實現機制是不同的。過去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計劃是決定一切的,直接的指令性計劃和物資調撥計劃,替代了或淡化了財政的作用。財政按計劃辦事,錢跟物走,國家財政充其量充當“帳房”的作用。轉向市場經濟體制以后情況不同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基礎性的作用,價格放開了,物跟錢走,貨幣和貨幣資金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導向作用。所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才真正顯示出財政的地位和作用。市場經濟要求加強財政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要求強化財政職能。
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就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使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基礎性作用。這里可以理解為兩層含意:一是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基礎性作用是對市場作用的肯定.也是限定,肯定市場在配置資源中是有效率的,但它也不是萬能的,有一部分資源的配置不可能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而要依靠政府通過財政來配置;二是市場機制不是完美無缺的,它存在固有的缺陷。當代市場經濟無一不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場經濟,而財政則是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實行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從理論與實踐上解決一個根本性問題,即市場與政府關系問題。西方經濟學依據西方國家實行市場經濟幾百年的實踐形成一種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理論,這種理論就是從市場失靈或市場缺陷的角度來論證政府介入和強化財政的必要性。簡言之,凡是市場失靈或無效的領域,必須由政府(主要通過財政)的介入才能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這也就是經濟學上所說的財政職能,這種職能可概括為三個方面: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在資源配置方面。一切經濟活動都是滿足社會需要的,而社會需要可分個人需要和公共需要兩部分。滿足社會需要的產品(包括勞務)也可分為兩部分。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產品,如每個人的衣、食,住、行的很多需要都可以按市場價格在市場上購買,購買后這種產品的所有權和消費權為個人所有,排除了他人消費的可能。但是,市場機制不能或不適于提供滿足公共需要的公共產品。如城市建設,要有道路、公共交通、供水和排水系統、通訊設施,甚至還要有公園和公廁等。這些城市設施不是個人需要.而是公共需要,某個人享用并不排斥其他人共同享用,而且在不存在過度擁擠的情況下,多一個人享用也不增加提供這些設施的邊際成本。顯然,滿足公共需要的公共產品,不能或不適于按市場規則由市場來提供,必須由政府通過財政以征稅的形式來提供。從全社會來看,這類公共需要很多,諸如國防、行政管理、公檢法、義務教育、基礎科學、公共設施、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等。保證這些基本的社會公共需要,是國家財政的基本職能。
有一些社會需要可以由市場提供,也可以由政府提供,典型的如高等教育。發達國家有國立大學、州立大學和私立大學,不管哪類大學,都收學費。至于政府承擔多少,要由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來決定。我國目前也允許私人辦學,上大學開始收費,但畢竟只能少量收費,辦大學主要還是由政府來承擔,也就是由財政來供給。財政補貼、醫療保健、社會福利等都屬于這類需要。還有投資領域,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后,政府要逐步退出某些投資域的思路是正確的。但對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在經濟飛時期,都面臨一個嚴峻的經濟結構調整任務,而經濟結構的調整,特別是增量調整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場機制來實現,因為市場原則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必須有政府的介入,加大對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風險產業投資的規模和力度。
論歐元區國家財政政策協調
內容提要:歐元的出現標志著歐洲貨幣一體化進入到一個嶄新的階段,貨幣聯盟需要共同的貨幣政策,但調節宏觀經濟的兩大政策工具在歐盟出現了不協調,即統一的貨幣政策與各國分散的財政政策相伴。因此有必要對各國財政政策進行協調。這對歐盟經濟與貨幣聯盟的順利發展、對歐元的穩定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歐盟成員國實現財政協調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財政協調的目標選擇。本文分析了歐元區國家財政政策協調的必要性,并對協調路徑的選擇進行了探討,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歐元區國家財政政策協調可供選擇的幾種模式。關鍵詞:歐元區,財政政策,協調模式,財政約束在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里,當受到某種外部沖擊時,中央銀行可以通過降低利率或匯率的貨幣政策來刺激經濟,同時,政府也可以利用轉移支付和減稅等財政政策來發揮自動穩定器的作用,以減輕沖擊造成的失業率上升和收入下降的負面影響。然而在歐洲貨幣聯盟內部,應對非對稱沖擊的主要手段就只有財政政策協調了,即獨立財政政策的趨同化,因此協調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到歐盟一體化進程的順利發展。一、財政政策成功協調共同的政策目標及信譽保證在歐洲經濟與貨幣一體化聯盟(EMU)發展中,存在統一貨幣政策與多個分散的財政政策相搭配的矛盾,使財政政策的協調顯得尤為重要。政策協調主要強調各國政策之間適當的調整,在宏觀領域涉及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運作。這就使得政策協調成功與否,不僅涉及各國經濟目標的差異程度,而且也與經濟的預測、預算周期等因素密切相關。財政政策的協調與貨幣政策相比更為重要。為了使EMU下各國財政政策協調取得成功,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各國政府有共同的協調意愿及共同可靠的經濟預測與分析為使協調財政順利實現,區內各成員國首先必須有協調的意愿,這才有可能使各國政策制訂者坐在一起進行談判,否則協調無從談起。這種協調意愿的產生,一方面在于協調能夠給參與國帶來利益,另一方面必須基于對未來經濟狀況有共同的經濟預測和分析。財政政策協調的產生,需要經歷復雜的過程,首先根據本國經濟狀況提出協調的意向,經過談判達成一致。而且,由于政策時滯,財政政策協調具體產生效果的時間至少在6個月甚至12個月之后。為了切實保重財政政策協調的效果,必須在進行財政政策協調時,對未來的經濟狀況有一個可靠的預測。在這個預測的基礎上,政策制訂者確定具體的協調手段和方式,彌補財政政策時滯效應較大的缺點,這也是財政政策協調與貨幣政策協調的不同點。貨幣政策調整相對比較方便,對經濟產生影響的傳導速度比較快,財政政策則不然。當然,對未來的經濟狀況有一個可靠的預測,與各國進行預測時依賴的經濟模型有關。如果各國政府對經濟模型的選擇不同,其預測結果就會有很大的差異。所以,辨別經濟模型的適合與否是十分必要的。否則勢必會影響各國政府協調的愿望及對協調方式的選擇,所以政府決策依靠的模型是未來預測的結果對財政政策協調成功與否有很大的影響。(二)財政政策目標的趨同性眾所周知,一國的經濟政策目標是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國際收支平衡。但各國政策目標的側重點各不相同,一般根據本國的經濟狀況,會對這四個目標進行排序,因為這四個目標不可能同時實現,因此,政策目標上的協調包括兩方面,即國家之上的政策目標協調,對于歐盟來說,各國必須在超國家層次,也就是各國必須在超國家層次對政策目標達到共識。首先要保證歐元的穩定,在這個共同的目標前提下,才有可能實現財政政策協調。此外,國家之間的政策目標要協調一致。歐洲一體化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其間經濟政策的協調從行業協調深化到了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使各國有更高程度的趨同。目前,歐元區各國經濟目標大大接近,但由于歷史、文化及經濟結構的差異,使各國政府的目標偏好仍然存在較大差異,這種差異也會導致在協調談判過程中出現冗長未果的現象。所以,有必要進行各種改革來使本國經濟狀況與其他國家更加接近,這樣國內政策目標就易于一致,財政政策的協調也就易于達成。(三)財政政策協調中各國的信譽是重要保證在經濟政策協調中,信譽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它可以保證協議始終貫徹執行,達到協調的目標,為下次各國政府之間的協調奠定基礎。這種信譽的保證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各國政府在協定的執行過程中遵守諾言,就可以達到帕累托效率,否則,如果一方違約而另一方以回到納什均衡點來威脅,將使對方損失慘重。這就對參與國家有一種潛在的約束。在歐洲一體化過程中協調之所以能夠不斷深化,主要在于各國政府在多次合作中已經擁有了很強的信譽積累。雖然在一些政策協調的談判中,可能由于維護本國的經濟利益,使協調頗費周折,但一旦簽訂了協議,彼此就能信守,不會出現違約、失信的現象。共同農業政策的協調成功就是很好的例證。歐洲貨幣體系等協定都是制訂后被堅決執行,若出現經濟危機,就對體系進行調整。所以,信譽為協調的深化提供了保證。很顯然,在EMU機制下,財政政策協調的成功也有賴于信譽的保證。信譽可以使歐洲中央銀行保持較高的獨立性,使貨幣政策保持動態的一致性,使私人預期具有理性,工資物價比較穩定,這就有利于財政政策協調時采取的一些措施更加有效,而且也增加了對未來經濟預測可靠性的程度。所以,信譽是協調協調成功的重要保證。二、協調的可能性分析歐元區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協調已經經歷了一段時期。隨著歐洲一體化的進程的不斷深入,需要在歐元區范圍內采取共同的財政政策,并加強與貨幣政策的協調,同時協調各國的財政政策。從長期來看,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協調乃歐元區的必然趨勢。(一)集中財政政策協調可能性分析區域一體化程度越高,成員國越多,集中政策協調的難度會越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現代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發展的兩個主要工具,兩者往往需要相互配合,才能發揮作用。隨著經濟與貨幣聯盟建設的不斷深入,歐元區內,以價格穩定為主要目標的貨幣政策由獨立的歐洲中央銀行執行,需要一種相對集中的財政協調機制來應對不對稱沖擊。但現實情況卻是,歐元區沒有統一的財政部門,財政政策基本分散在成員國國內。財政領先下的斯塔爾伯格均衡是不大可能實現的,中央銀行也不會對單一財政主體的行為進行反應,且隨著一體化的深入,歐元區各成員國之間的利益關系錯綜復雜,進一步的政策協調可謂難上加難,建立一種相對集中的協調機制比較困難;在歐洲貨幣聯盟的設計上,《馬約》也沒有對集中財政做出任何制度安排,而歐盟財政預算僅占其國民生產總值的1.27%,離真正統一財政政策的目標還相去甚遠。因此建立集中的財政政策協調將非常的困難。(二)分散的財政政策協調可能性分析在經貨聯盟發展過程中,始終存在統一貨幣政策與多個分散的財政政策相搭配的矛盾,這使各成員國之間的財政政策協調顯得尤為重要。歐元區各成員國間實施財政協調,就是運用財政政策對本國國民經濟施加影響,以實現特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歐元區成員國之間實現財政協調成功與否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國經濟目標的差異程度、經濟預測、預算周期等因素。(三)共同的協調意愿歐元區內各國首先必須有協調的意愿,才有可能進行談判。否則協調無從談起。歐元區各個參與國的基本經濟情況并不一樣,經濟周期也不盡相同,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肯定也不一致。各成員國加入歐元區的最初動機主要是為了各自的國家利益,因此,各成員國在財政協調過程中,收益的不均衡成為一個突出障礙。只有認識到協調能夠給參與國帶來利益,對未來經濟狀況有共同可靠的經濟預測時,協調意愿才可能產生。三、財政政策協調路徑的探討(一)短期財政約束由于歐元區分散的財政制度與統一的貨幣制度并不匹配,也遠非最佳的制度選擇,但成員國財政趨同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加強財政約束以替代相對集中的財政政策協調對確保歐洲央行單一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以及最終實現歐元區內物價穩定的首要目標卻是十分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加強財政約束有要求成員國嚴格恪守歐元區的相關財政紀律之意外,還有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正財政約束或財政規則,加強財政規則與現實的適應性之意。通過實施財政約束,最終促使歐元區各國財政結構趨同,為在歐元區內實現統一的財政政策,建立統一的財政體制打下良好的基礎。要在歐元區成功推行財政約束,有幾點是不可忽視的:1.把握好財政約束的彈性,保持好平衡既不能采取過于寬松的財政規則,導致歐元區的成員國恣意使用財政政策,使約束形同虛設。也不能實施有悖于現實的、過于嚴苛的財政規則,致使成員國大范圍觸及規則的警戒線。歐元區內應設立專門獨立的委員會,客觀評判財政約束的適應性,在不影響財政約束穩定性的情形下,根據實情進行相應修改。這是保持財政約束彈性的一個良方。一旦財政規則被確定下來,那就用鐵的紀律來保障其實施。隨意地破壞財政紀律,會導致歐元區信譽下降,不利于各成員國的財政趨同,還會降低公眾對貨幣聯盟的信心。2.將“赤字許可證”引入《穩定與增長公約》,正向激勵財政約束根據科斯定理,只要產權界定明確,行為人之間的交易就能導致外部效應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說,如果產權界定明確,各種機制能允許人們進行適當的談判的話,那么人們就能以他們交換生產和消費一般商品的權利的方式,交換他們產生外部效應的權利。如果在財政約束當中引入“可轉讓的赤字許可證”,每一個成員國都分配到了數量相當的若干財政赤字許可證,這些許可證可以自由轉讓。如果某一成員國的赤字超過了它所分配到的赤字配額,那么它必須購買額外的赤字許可證。這與《穩定與增長公約》中的規定有所不同,超過財政赤字限額的額外支出不是固定的,也就是罰金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市場決定的。如果其他成員國擁有足夠的許可證,其價格就會很低廉,若是沒有足夠的許可證,其價格就會很昂貴。當許可證價格低廉時,一個成員國受到非對稱沖擊時,它可以只花相當低的成本運用財政政策抵消沖擊的影響。不突破財政赤字規定的國家也可以為其穩健的行為得到回報,因為成員國可將用不上的許可證賣掉。[1][2][][](二)長期協調路徑從長期來看,歐元區必將出現單一財政體制的格局。不僅財政當局間要進行必要的協調,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也要進行相應的協調,建立相對集中的財政政策體系,這樣才會提高整個貨幣聯盟的福利水平。目前歐元區各成員國經濟情況的許多差異決定了財政協調一體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歐元區的財政協調向更高層次邁進應遵循持續漸進的原則:先從總量進行控制,在結構上容許各國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調節,逐漸過渡到對各成員國的總體財政政策予以控制和指導;先從加強各國財政政策協調入手,逐步過渡到財政一體化。從加強各成員國財政政策協調開始,積極建立各成員國之間財政政策協調機制,以切實保證財政政策協調的效果:在進行財政政策協調時,對未來的經濟狀況要有一個可靠的預測,政策制訂者根據預測來確定各國具體的協調手段及方式,彌補財政政策的時滯效應;進行各種改革促使國家間政策目標的一致,保證各成員國之間財政政策協調的成功。在向更高層次的財政政策協調遞進時要注意:在歐元區范圍內采取聯合行動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的同時,歐洲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要給予相應的配合;當歐洲中央銀行的利率處于很低的水平,貨幣政策面臨失效的情況下,需要在歐元區,乃至歐盟范圍內采取聯合行動,促進經濟增長;出現經濟衰退,物價上升時,共同財政政策需配合貨幣政策穩定物價;經濟出現過熱時,為避免利率急劇上升,在歐元區范圍內共同采取緊縮性財政政策;在一部分國家經濟過熱和財政大量贏余的同時,另有部分國家可能出現經濟衰退和嚴重財政赤字,為防止經濟過熱國家實行順周期財政政策,也需要在歐元區內進行政策協調。爭取在歐元區率先實現統一的財政政策,通過財政轉移,重新配置資源,幫助成員國吸收不對稱沖擊的影響,從而縮小成員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四、財政政策協調可供選擇的模式(一)財政聯邦制是較為理想的政府組織形式分散化的財政決策體系必將導致公共產品生產數量的不足分散化的決策體系下,每個地區在進行邊際單位的公共產品生產決策時,往往僅僅考慮區內居民將從這一邊際單位產品中獲得收益如何,而不考慮這種公共產品編輯單位增加的整體社會收益。這就是說,歐盟的個體成員都有一種在尚未達到帕累托最優之前停止公共產品生產的動機。因此分散化的決策體系必將導致公共產品生產數量的不足。相對而言,在統一的財政政策體系下,公共決策者追求區內全體居民的福利最大化,整體區域內公共產品的邊際價值就會得以實現。然而,分散化的財政也有其自身優點:可以實現公共產品多樣性。地方政府可以針對本地區居民公共產品消費的特殊提供相應的地區性公共產品,以此適應各個地區居民的消費偏好。公共產品生產者的多樣性還能夠形成公共產品生產的創新動力和競爭壓力,提供更大的技術進步的可能性,驅使生產者采取最有效率的生產方式。因此,統一的中央財政與分散化的地方財政兩種方式都有著各自顯著的優點與不足,從財政聯邦制和次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旅行穩定經濟,實現最適收入再分配及提供特定公共產品的三大基礎職能,次中央政府提供滿足各自管轄區居民偏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避免了公共產品消費方面的福利損失和技術浪費。所以,聯邦財政制度從經濟層面上來看,是理想的組織形式。(二)統一管理與分散自主相結合財政體系在財政政策協調的實際操作中,采取財政紀律、財政自治與財政合作相均衡的財政模式不失為一種基本思路,其中:財政紀律的核心是保持公共部門預算赤字及公債水平在長期內處于一種可持續的水平,以免對聯盟整體的貨幣目標造成負面影響;財政自治是為了各國應付可能的非對稱沖擊,緩解因這種沖擊造成的失業并進行經濟與國民收入結構性調整預留必要的政策工具;財政合作則是統一大市場建設及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為了在更廣闊的領域為各成員國謀求更大的經濟利益。此外,區域成員國之間、成員國與超國家機構之間必須暢通溝通渠道,運用正式和非正式方式多方位保證成員國的財政當局和央行保持緊密的聯系,特別是注重為成員國財政部門了解區域貨幣政策搭建一個多層次、高效的溝通平臺。歐洲經濟貨幣聯盟采取的是一種史無前例的宏觀經濟政策結構,即中央集權的貨幣政策和分權的財政政策。經濟上的趨同使得執行統一的貨幣政策和分權的財政政策成為了可能。因此,在區域層面上應形成統一的財政規則,確保區域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性,在制度設計上體現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調和。(三)財政的一體化模式在這種財政協調形式下,各成員國財政政策目標的制定和手段的管理,都是財政一體化所形成的財政共同體當局的事物,并要求各成員國統一財政制度,表現為一種超國家的財政干預。這種方式很顯然可以通過轉移支付有效地對付非對稱沖擊,而且可以與貨幣政策協調搭配,實現歐盟的經濟目標,消除單一貨幣政策與12種分散財政政策協調不一致的矛盾。這種方式是最佳的選擇。但如果變為現實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一方面由于歐盟僅僅實現了經濟一體化,還沒有實現政治一體化,國家仍然存在,民族利益與整體利益沖突的矛盾依然存在,為了維護本國利益,各國必須擁有一定的主權,否則國家名存實亡。而且,就目前從國際經濟秩序及譜盟本身的發展狀況來看,實現財政一體化無異于紙上談兵。另一方面,如果實現財政一體化,就必須在歐盟內部效仿美國的財政聯邦制,實行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最優分工,既實現了財政效率,又兼顧了社會的公平。而目前在一個12國的歐元區內,建立如此復雜、完備的一套財政體制,并非易事。不僅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還要使各國從政府官員到社會民眾在心理上完全認可這套制度,所以,財政一體化模式從經濟效果角度也許是最有的選擇,但實踐中實施起來則有些難度。隨著歐洲一體化的推進,歐元區各國財政政策在配合貨幣政策的實踐中必然走向規范化、對稱化,單一的貨幣政策和逐步統一的財政政策所產生的溢出效應將會繼續帶動歐洲一體化的進程由貨幣政策的統一到共同財政政策,這是歐盟國家和歐元區市場深化的內在要求,也是歐元區未來的發展方向。
怎樣解讀當前國家財政體制
近來財政部一系列措施,比如,出口退稅的部分取消、資產交易印花稅的導入,利息稅征收減免的法律障礙掃除、1.55萬億元特別國債的發行等,都引起了社會各界普遍的關注。雖然這些政策的經濟效果還沒有完全顯現,但中國股市已經開始出現了明顯的震蕩,筆者也注意到一些股民對這些財政政策的組合拳存在一些擔憂,為此,想簡單地闡述一下它們的作用和自己對近期財政政策的整體看法,以期股市穩定的發展。
不管怎樣,中國經濟的增長勢頭應該讓我們對未來股市的健康繁榮更加充滿信心。但是,我們也不得不看到,目前中國經濟增長的模式確實也帶來了當前令人煩惱的流動性過剩問題。本篇短文的主旨是:財政部最近一系列的政策著眼點不應該是為了直接吸收流動性過剩的問題,更主要的是通過有效的財政政策手段來改變中國經濟的增長模式,從根本上解決經濟失衡所產生的流動性過剩的“結構問題”。所以,通過以下對這些政策的作用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財政政策在緩解流動性的規模問題上不僅效果有限,而且成本也較大。相反,在改變產業結構和國家的內需生成機制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出口退稅新政策對消除尋租動機和產業結構調整意義重大
不少人認為,取消出口退稅就是變相的人民幣升值。我不完全同意這樣的看法。當然從出口企業的利潤來看,他們的抑制作用都相同,但是,還是存在以下幾點不同之處:
首先,出口退稅的影響只局限于出口企業,而人民幣升值影響到所有對外經濟往來部門。尤其是,當中國銀行業和企業的不良資產處置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時,過早的人民幣升值會虛增不良資產的價值,影響中國銀行業和企業的海外上市戰略。另一方面,目前中國所采取的漸進式匯改戰略也會使得人民幣的增值帶來企業短期外債融資上升的可能性,它顯然不利于我國金融體系整體的穩定。當然,中國產業結構沒有調整完畢時,一刀切的匯率增值方式會產生消費品的內外替代現象,從而進一步降低我國企業整體的盈利能力,而取消出口退稅卻沒有這么多的負面作用。
其次,出口退稅政策的改革是抑制了企業部門的尋租行為,推動了中國產業的結構調整,使人民幣匯改對國際收支失衡的調整效果有了進一步的改善。因為盡管人民幣升值,但沒有競爭力的企業如果能夠爭得出口退稅的優惠條件,那么,他們就會想方設法為自己創造這種可能性,甚至不惜代價,利用每一次難得的尋租機會爭取額度,而且常常會夸大申報出口的規模,爭取得到更多的退稅補貼。因此,一些搞價格惡性競爭的企業通過這樣的尋租和弄虛作假行為,來確保自己的企業利潤不受匯率增值的影響。顯然,中國貿易順差也就不可能得到任何的緩解。
小議國家財政的政策性職能
一、單純調整總量關系的政策定位已經不能適應需要
進入2002年以來,關于積極財政政策應否“淡出”的爭論再趨熱烈。呼吁“淡出”的理由不無道理:國債規模的連續增長會給長期財政收支平衡帶來不利影響,過度依賴財政投資的經濟增長可能把財政拖入無法退出的困境,政府持續投入會導致對民間投資和市場化力量的“擠出”效應等。反對“淡出”的聲音也有依據:200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著重強調指出“擴大內需是一個需要長期堅持的戰略方針”,在當前世界市場緊縮的環境下財政政策是支持中國“一花獨秀”的重要支點,力保增長是緩解當前經濟運行中各種矛盾的必要條件等。
一個基本判斷是,僅僅在目前財政政策的職能定位下實際上是無法找出是否應當“淡出”的結論的。當前應當討論的,是在中國經濟增長的過程中財政的政策性職能轉變問題。
我們目前所說的“積極的財政政策”,是在以宏觀調控為基本目標的財政政策。在經濟學意義上,“宏觀”的含義就是“總量”。宏觀調控就是對總供給與總需求之間的總量平衡關系的調控。無需爭議的事實是,從1998年以來,我國的積極財政政策始終是以調整供大于求的總量失衡狀況為目標的,而調控總量又是為了支持經濟增長。當前,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是,政府支持經濟增長的政策著力點究竟應當落在何處。
在市場經濟理論中,財政政策參與對總量平衡關系調節存在兩個前提。一是競爭、多元化產權主體下的分散決策已經成為各種經濟資源的主要配置力量,二是社會已經形成為一個相對平衡的利益分配格局。正常情況下,政府的財政政策只針對那些“市場失效”的領域或某些使社會利益平衡格局被打破的因素進行校正、抵消、補償等方式的調節。
中國存在上述兩個前提嗎?顯然不存在。至少是不充分存在。我們面臨的問題不是個別領域的“市場失效”,而是市場發育不充分導致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太低,以致結構調整進展不快;不是局部社會利益關系的調整,而是改革過程中社會利益構成的再組合。
漫談國家財政政策10年回顧
[摘要]1994年以來的中國財政政策在政策取向上,以1998年下半年為分水嶺,前后分別擇機實施了“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與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顯示中國政府駕馭宏觀經濟調控的能力日漸成熟。1988年的經濟過熱與通貨膨脹以及隨后1989年和1990年國民經濟的低速增長,使決策部門認識到,必須改變過去那種“一松就熱、一緊就冷”的傳統做法,做到既要為經濟過熱降溫,也要保證國民經濟的正常發展速度,防止經濟運行中的大起大落現象再次發生。于是,正是基于這樣一種思路,中央適時提出了“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對過熱的經濟實施恰如其分的宏觀調控,實現“高增長、低通脹”的新的經濟發展態勢。1998年6月16日,《人民日報》發表《財政宏觀調控與啟動經濟增長》的署名文章,提出轉變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轉向擴大財政舉債規模和財政支出,增長投資,刺激消費,擴大出口,以此促進國民經濟增長。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面對日益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中國政府審時度勢,主動應對,靈活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經濟調控手段,對經濟發展中的波動進行了有效的宏觀調控,極大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總的來說,1994年以來的中國財政政策在政策取向上,以1998年下半年為分水嶺,前后分別擇機實施了“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與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顯示中國政府駕馭宏觀經濟調控的能力日漸成熟。
(一)宏觀經濟背景。
1.從1993年開始中國經濟出現過熱現象。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講話時,提出“發展才是硬道理”的重要思想。以此為契機,我國開始進入新一輪的經濟快速增長時期,一舉扭轉了1989年和1990年經濟低速增長的態勢,國民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從1992年開始的新一輪經濟增長,在取得巨大的社會經濟成就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問題。
雖然國內生產總值(按可比價格,以下同)的增長速度1992年和1993年分別為14.2%和13.5%,改變了1989年和1990年經濟增長速度下滑的不利局面,但經濟運行中出現了不容忽視的現象,即開始出現經濟過熱的苗頭。突出表現在:從1992年起,作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主要因素的固定資產投資高速增長,1992年至1993年增速分別為42.6%和58.6%,大大超過以往的增長速度。投資需求帶動了消費需求,當時我國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投資需求與消費需求的雙膨脹,加劇了商品供給的短缺狀況,造成1993年至1994年全國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分別上升了13.2%和21.7%,產生了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經濟增長過快帶來的經濟過熱與嚴重的通貨膨脹,成為社會經濟穩定的巨大隱患。
2.中央針對經濟過熱適時提出“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盡管1994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為12.6%,略低于1993年的增長速度,但全國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卻成為自改革開放以來最高的一年,通貨膨脹嚴重。為此,當時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抑制通貨膨脹擺在了該時期經濟工作的首位。
談論公共財政的理解
一、關于“公共財政”的提法
我認為,古今中外,財政就是國家財政、政府財政,因其天然具有公共屬性,所以也是公共財政,它們是同義的。但是,隨著生產力水平、經濟制度和經濟體制的演進,不同的國家財政又會有不同的模式(類型)。現在大家所說的“公共財政”一詞是從西方引進的,把它作為國家財政在西方發達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模式,突出它是一種市場型財政,卻又有著特殊的意義。
“公共財政”一詞是英文PublicFinance的直譯。《美國傳統辭典》對Finance有兩種解釋:一是指資金或其他財產的管理科學,二是指對資金、銀行業、投資和信貸的管理。一般的英漢辭典則通常把Finance譯為金融、融資或財務。因此,如果Finance一詞單獨使用,那么它的主要意思可以理解為我們通常所說的財務管理,而這種財務管理既可以發生在私人部門,如家庭、企業、銀行的資金管理:也可以發生在公共部門,主要是政府部門的資金管理。在Finance一詞前加上限定詞Public,此時的Finance就超越了“私人性”,而具有特定的“公共性”。可見,單從字面上理解,PublicFinance指的就是公共的或公共部門的財務管理。由于國家(或政府)是整個社會經濟中最為主要、對社會公眾有著最為廣泛、持久而深刻影響的公共部門,因此,用PublicFinance來代表國家(或政府)的分配行為或收支活動,是容易為人們所接受的。所以,應當把PublicFinance譯為“財政”,因為財政就是指國家(或政府)的分配行為或收支活動。我于1987年在把馬斯格雷夫(Musgrave,R.A.)的PublicFinanceInTheoryandPractice編譯為《美國財政理論與實踐》一書時,就把PublicFinance譯為“財政”。也正因如此,假如把PublicFinance直譯為“公共財政”,有的學者認為那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不過,人們會問,如果PublicFinance是專指國家(或政府)的財政活動的話,那么為什么不直截了當地在Finance的前面用Government加以限定,卻偏偏要冠以Public一詞呢?據張馨同志的考證,PublicFinance一詞一直到1892年才被英國的巴斯塔布爾(Bastable,C.F.)首次用來概括“財政(學)”這一范疇。而在PublicFinance被廣泛采用的前后,財政(學)被冠以GovernmentFinance的不在少數,而且迄今為止仍然有之。這樣,如果把PublicFinance和GovernmentFinance放在一起進行比較,那么將PublicFinance譯為公共財政(學),用以特指市場型的財政,以突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國家(或政府)財政活動的公共性,不失為一個貼切的譯法,足可以接受的。
有的學者提出,自從1959年馬斯格雷夫出版了被奉為經典著作的《財政學原理:公共經濟研究》首次引入了公共經濟(PublicEconomy)的概念,特別是1964年和1965年分別以法文和英文出版的《公共經濟學基礎:國家經濟作用理論概念》和《公共經濟學》,直接以公共經濟學(PublicEconomics)為書名。自此以后,多數財政學著作把PublicFinance或GovernmentFinance改稱為公共經濟學或公共部門經濟學(PublicSectorEconomics)。而這種改名,絕不僅僅是單純意義上的名字的改換,而是研究的范圍、領域、方法、指導思想、所要說明的問題等等都有實質性的變化。照此說來,與西方國家財政學的發展現狀相比較,“公共財政”的提法多少顯得有些“滯后”了。
應該肯定,西方財政理論的研究的確在近幾十年來已經有了實質性的進展。但也應當看到,盡管公共經濟學或公共部門經濟學對政府與經濟活動之間關系的研究,已經擴展、突破了原有的內容和方法,但是,對國家(或政府)的分配行為或收支活動的分析,仍然是公共經濟學或公共部門經濟學中最具份量的組成部分,而這也正是不少財政經濟學著作相繼改名之后,卻仍有許多著作使用PublicFinance的原因,此其一。其二,“公共財政”一詞的提出和興起,是在我國歷經多年的財政經濟改革,在原有的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財稅體制已經發生了深刻變革之后,試圖對逐步走向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財政模式及其特征進行理論概括的產物。在我國財政改革與財政理論發展的現實情況下,提出“公共財政”一詞,并將其作為國家財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模式(類型),的確有助于標識我國財政職能轉化的方向,有利于財政定位,是有著特殊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的。
我國財稅政策革新對國企發展影響
一、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及其改革和完善
1.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的概況
“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推進財政稅收體制改革”。
“十五”時期,財稅體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了新的進展。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順利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的重要保障。
(1)現行財政稅收體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財政收入占GDP比重過低的狀況在短期內難以改變,究其原因,一方面,農業豐收和糧食的價格提升使得農業稅收超額;另一方面,隨著股票二級市場的不斷火爆,使得證券交易稅收大幅度的超額預算;而與此同時,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增值稅、營業稅等卻增長不多,導致整個經濟的增長和財政稅收的增長不同步。
國債規模影響因素分析論文
1模型變量的選擇:影響國債規模的一般因素分析
國債規模的影響因素很多,有宏觀也有微觀。本文只考慮宏觀的因素。選取的數據變量包括當年的國債發行額(Y),國內生產總值GDP(X1)、城鄉居民儲蓄存款(X2)、國家財政收支差額(X3)、到期國債還本付息額(X4)、國債累計余額(X5)、信貸規模(X6)。選取以上系統變量的原因是基于傳統研究對國債發行規模所受影響因素的考慮。
第一,GDP(X1)對國債規模的影響。一國的國債發行規模明顯地受制于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一國的經濟規模越大、發展水平越高,則國債發行的規模和潛力就越大。
第二,居民儲蓄存款余額(X2)對國債規模的影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用于兩個項目即儲蓄與消費。國債余額與居民的儲蓄存款之比即居民應債率,這一指標反映的是居民的應債能力,應債率越高,則國債發行的可能規模越大。
第三,國家財政收支差額(X3)對國債規模的影響。國債發行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彌補財政赤字,所以分析國債的發行規模,就必須考慮我國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情況。當國家財政收支差額較小時,用國債來彌補財政赤字的壓力就越小,因此本文選取國家財政收支差額來綜合衡量國家財政收支狀況對國債規模的影響。
第四,到期國債還本付息額(X4)對國債規模的影響。國債還有償還到期債務本息的運用,隨著我國國債的發行規模逐年遞增,每年需要償還的國債本息數額也在逐年增加,2005年這一數字已達到3923.4億元。因此,到期國債還本付息額也是國債發行規模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