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06:20:29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國家安全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中國國家安全的新變局
全球化的時代,影響國家安全環境的因素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而一個國家的安全也顯得越來越脆弱。當前,中國的國家安全環境就面臨著巨大的變局。舉其大者,今年以來國際社會的三大焦點事件都對中國的國家安全環境產生著不容忽視的影響。
戰爭效應影響深遠
伊拉克戰爭是冷戰結束以來美國發動的第四場堪稱規模的地區性戰爭,其對本世紀未來幾十年國際關系、國際格局的影響不僅至為深遠,而且是全方位的,其對當前國際生態的破壞性也在逐步顯現出來。
許多論者指出,中國在戰爭前后采取的策略得分較多,也使自己在未來大國關系中處于較為主動的地位。尤其是中美關系,一直保持了良好的氛圍。但筆者認為,在國際關系這種利益主導的架構中,最應該居安思危,最應該未雨綢繆,不能僅僅看到利好,而應該全面審視,尤其要注意審視負面影響。
其實,伊拉克戰爭給中國國家安全環境帶來的挑戰是十分嚴峻的,也是全方位的。限于篇幅,筆者只舉兩個例子來分析。
其一是中美關系。戰爭前后,中美關系的氛圍沒有破壞,但中美關系的基本架構、態勢,尤其是美國對中國的戰略判斷和政策也沒有改變。從軍事角度講,美國在伊拉克戰爭中可謂大獲全勝。這至少會產生一個直接影響,那就是,在短期內,美國在國際社會上的牛仔做派不但不會收斂,反而會甚囂塵上,會更加有恃無恐。這種做派未來不可能不表現在中美關系上。而脆弱的中美關系一旦打上莽撞的牛仔烙印,會更加脆弱,更加充滿波折。
國家安全和利益論文
摘要:社區矯正作為試點已在我國大部分省市熱火朝天的開展著,這一與世界發達國家接軌的先進的行刑方式在我國的植入,給我國的刑事法學領域帶來了諸多的問題,其中理論工作者和廣大群眾都比較關心的就是如何對待矯正犯人,矯正犯人在社區中的權利,社區群眾的權利將如何保障的問題。罪犯隱私權和公民知情權間的沖突是我們這篇文章所關注的問題。
關鍵詞:罪犯隱私權公民知情權社區矯正利益平衡一.從社區矯正的執行主體看其性質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對社區矯正的概念進行了界定: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或裁定規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意識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在這個概念中,明確的指。出了社區矯正的執行主體: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在試點工作中“專門的國家機關”主要指: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法院、檢察院。“相關的社會團體”主要指街道居委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間組織”: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有所不同,但從一般意義來講民間組織是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總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社會志愿者”主要包括社區服務人員、專家學者、離退休干部、教師、高校優秀學生、矯正對象的近親屬和原工作單位人員。
在專門的國家機關中,包括了公檢法三機關,似乎我們可以把社區矯正定義為一種執法行為,但是我們在各個試點中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中可以很容易的找到這樣的規定: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由政法委牽頭,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實施,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這些規定很明確的指出了社區矯正的主要負責部門是司法行政部門,其他機關處于配合輔助地位。這樣的規定我們從中可以得這樣的結論:社區矯正工作并不是如我們想的那樣,它是由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司法機關配合的行刑方式,在我國的社會形勢下,社區矯正應該是行政性質的。原因有三:首先,從語義上來講,司法行政機關的主語是行政,司法是行政的定語,它表明這個機關的設置主要是管理行政性質的司法工作。其次,司法行政機關是設置的各級人民政府中,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最后,司法行政機關在社區矯正工作中處于組織負責的地位,這就決定了社區矯正是行政工作的性質,否則其設置在根本上是違反我國憲法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具有相應的權力。
社區矯正工作的正確成功的實行需要借助相關的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社會志愿者力量,這是世界各國社區矯正工作普遍的經驗,在英美等一些國家,甚至由社會團體主要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實行,這也正體現下社區矯正的本質特征,即將罪犯放入社會,依靠社會力量對其進行矯正。既然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發揮著如此重要的作用,其在整個社區矯正中的作用不可忽視,自然其對社區矯正性質也就產生了重大影響。可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社會志愿者是沒有執行刑罰的權力的,所以我們認為社區矯正工作是一種具有社會參與性的行政行為。二、從行政行為的公開性看社區矯正工作中公民的知情權
公開原則是依法行政的一項基本要求,它是指用以規范行政權的行政程序,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應當一律向行政相對人公開。公開是現代民主政治的要求。行政信息公開制度是指行政主體根據職權或者行政相對人的請求,將行政信息向行政相對人或者社會公開,并允許查閱、摘抄和復制。
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策略研究
【摘要】新時代黨和國家對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給予了高度關注,分析、研究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已成為時代之必然。新時代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在學科體系、教育內容和教育效果等方面面臨現實難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可以從構建合理的學科體系、充分拓展教育資源、重視公共課程的教育以及引導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等方面著力,切實提高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的實效性。
【關鍵詞】新時代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
新時代我國國家安全面臨著一系列挑戰與威脅,加強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既是響應黨和國家戰略布局的需要,也是新時代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項迫切任務。要深刻認識、分析當前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存在的現實問題,以黨的精神為指引,探索解決問題的實踐策略。
一、新時代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的價值意蘊
(一)從學科上看———有利于充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加強新時代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是國家安全教育普及的要求,也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廣度和深度。首先,有利于緊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征。“新時代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指導思想的時代性,全員參與性,內容全面性,明顯的價值取向性,活動的全過程,方式方法的科學性、多樣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國家安全教育的緊迫性等特征。”[1]國家安全教育是新時代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創新的助推劑,有利于彰顯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隨著新時代社會發生的深刻變化,必須與時俱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理論與實踐,將國家安全教育作為有益補充,緊握時代脈搏、展現時代風采,緊跟時代要求、體現時代精神。其次,有利于充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還是以傳統的教育內容為主,部分內容教條化、理想化、空泛化,導致部分大學生對其喪失興趣,使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對大學生起到良好的引領作用。新時代將國家主權與安全、國家時事政治等內容貫穿在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能夠豐富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完善新時代思想政治教育體系。最后,有利于充實大學生對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認識。在思想政治課程中補充國家安全教育的內容,有利于刷新大學生對思想政治教育的認識,意識到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教條,有著深層的現實依據,從而提升大學生對思想政治教育的認同感,提高思政課堂的“抬頭率”。(二)從目標上看———有利于國家安全教育深入大學生頭腦。新時代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不僅事關國家的前途與命運,也關系著大學生個人的成長成才。首先,有利于增強大學生國家安全防范意識。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國家安全防范意識不強、社會經驗不足。部分大學生出于鍛煉自身能力或尋找經濟來源以支持學業等原因,想要從事一些兼職。因此,往往容易被境外間諜勢力用“兼職可賺錢”、“高額酬金回報”、“共同興趣愛好”等幌子所引誘,做出危及國家安危的行為。加強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有利于大學生樹立起反奸防諜、拒絕勾連的安全意識,在思想上構筑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其次,有利于大學生認同國家安全教育理論。近年來網絡調查結果顯示,部分大學生不知道《國家安全法》,即使知道但對具體的內容根本不熟悉,對國家時政的關注度較低。加強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有利于大學生將個人發展與祖國命運緊密結合,理解國家安全理論的具體內容,以深刻的國家安全知識武裝頭腦、指導行為。最后,有利于大學生積極參與國家安全教育活動。當下,高校還沒有設置專門的國家安全教育課程,相關的內容通常都是通過講座交流、活動宣傳、內容展覽等形式來傳遞。因此,大學生對活動的態度顯得至關重要。加強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有利于使大學生意識到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明白以活動為載體的重要性,增強參與活動的興趣,并盡可能成為活動的志愿服務者和組織者,成長為新時代全面發展的大學生。(三)從站位上看———有利于高校培養社會主義合格接班人。從高校承擔的責任來看,高校承擔著培育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加強大學生的國家安全教育是高等學校扎根中國大地辦教育、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推進“雙一流”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舉措,有利于確保高校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有利于順應時代潮流,培養堅定的奮進者與拼搏者,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整體水平。從新時代大學生理應具備的素養來看,黨的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2]新時代的到來意味著大學生已經進入新時代,成為時代新人。新時代的大學生,在精神狀態、使命擔當以及綜合素質方面都出現了新變化。國家安全教育應新時代大學生的特點而生,應新時代大學生的發展方向而成為必要。加強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有利于大學生緊跟時代的步伐,成為祖國堅實、可靠的接班人。
二、新時代大學生國家安全教育的現實難題
外資并購中國家安全審查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我國對外資并購的監管政策正處于不斷變化和調整過程中,從最初的放任自流、限制、鼓勵到現在逐步規范、監管的過程。但由于我國現行法律關于安全審查的規定相對簡單、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加之,行業審查和反壟斷審查不能代替國家安全審查,因此,健全我國外資并購國家安全審查制度頗具意義。建議我國成立類似于壟斷委員會的國家安全審查委員會專門處理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問題,并從審查對象、審查標準、審查機關、審查程序、救濟途徑等方面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關鍵詞:外資并購國家安全審查經濟安全審查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跨國直接投資(FDI)迅猛增長。據聯合國貿發會議(UNCTAD)歷年《世界投資報告》統計,全球吸引FDI連續第5年呈增長態勢。2007年全球FDI增長30%達18330億美元,超過2000年的高峰,全球跨境并購仍然是2007年吸收FDI增長的主要原因【1】。2007年,在吸引外國綠地投資項目的數量方面,中國以1176個項目排在第一位【2】。2008年,因受美國次貸危機影響而產生金融市場動蕩以及世界經濟下滑,發達國家貨幣和債務市場的流動性產生危機,并購活動受到嚴重影響。根據貿發會議對世界投資的預期,中期內FDI仍呈增長趨勢,但跨國公司投資計劃將比2007年更為謹慎【3】。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外資并購作為最主要的國際投資方式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日益顯著,作為一把“雙刃劍”,它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可能危及我國經濟安全乃至國家安全。盡管我國《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并購規定》)中涉及“經濟安全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也提出對外資進行“國家安全審查”,此外,《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對外資并購的產業準入進行比較合理地調控【4】,但總體而言現行法律關于國家安全審查的規定相對簡單,缺乏系統性與可操作性,加之,行業準入審查和反壟斷審查并不能替代國家安全審查。因此,健全我國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便顯得重要而迫切。筆者謹就健全我國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發表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我國外資并購的現狀、規定及并購案引出國家安全的思考
(一)我國外資并購的現狀及法律規定
“入世”與中國國家安全的思考
內容摘要:加入WTO是中國在更深層次上融入全球化進程的戰略性舉措,不僅體現了中國積極參與國際事務的能力,也體現了積極應對國際政治新秩序的決心。但在以國家實力為核心的國際政治角逐中,隨著“入世”后生存環境的新變化,中國的國家利益及國家安全將受到嚴峻的挑戰。“入世”不僅是經濟體制的接軌,也是政治體制的適應過程,防止新一輪的“和平演變”將成為維護中國政治安全首要面對的重大挑戰。“入世”也是經濟權益的重新整合和資源的再分配過程,轉型的中國經濟如何應對世界的強勢沖擊,將成為制約中國未來國家安全重中之重的問題。“入世”同時也加速了東西方文化之間的交融,保持民族文化的生命力,預防“文化的迷失”將直接關系到民族的獨立與生存。當“入世”將中國的問題暴露無遺的時候,也正是我們清醒認識自我的最好時機,提高自身的“抗病”能力,才是真正維護國家安全不得不作出的歷史選擇。建設民主政治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所追求的終極目標,也是維護中國政治安全的根本保障。經濟是力國之本,實現經濟的健康發展,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維護中國經濟安全的固本之策。文化上民族的象征,重塑中國傳統文化的生命力,以包容與自新實現文化的現代化,是真正維護中國文化安全的歷史選擇。“入世”必將帶來國家安全觀念的轉變,也就是在研究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規則和運行機制及重新認識以聯合國為基本框架的國際政治和經濟組織的作用的基礎上,以自力更生為根本,通過積極參與和執行多邊協商機制,加強對話與協作,以積極的姿態實現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的需要。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是自1972年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以來,中國在更深層次上融入全球化進程的戰略性舉措。中國“入世”之所以導致全球矚目,一方面是因為WTO為中國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更廣闊的空間,人們拭目以待作為新興經濟力量的中國將如何利用WTO機制實現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為世界經濟的穩定和增長作出更大的貢獻;另一方面,作為現代資本主義高度發展結晶的WTO,從組織體系和運行規則等各個方面將對社會主義中國現行的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提出巨大的挑戰,世人對中國將如何在適應WTO機制的前提下,維護國家主權和國內政治的穩定,并進一步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也報有濃厚的興趣。
從本質上說,WTO不僅是一個國際性的經濟組織,也是一個國際性的政治組織,其根本目的是以WTO的運行機制和基本原則來規范成員政府的行為,減少政府的干預,并為自由貿易的發展提供有效的動力。同時,WTO也是一種推動全球化發展的有效途徑,“……全球化反映了一種廣泛的認識:在經濟力量和技術力量的推動下,世界正被塑造成一個共同分享的社會空間;在全球一個地區的發展能夠對另一個地方的個人和社群的生活機會產生深遠影響。”[①]全球化進程的不斷深入,也使得WTO的基本原則和運行機制得以穩固和提升,并成為一種普適性的規范性體系。如作為WTO基本原則的“非歧視”和“國民待遇”對所有成員國或地區都有普遍的約束力,這種約束力是建立在成員的一致同意的基礎之上的,這正如《WTO協定》第9條第1款所規定的那樣:“WTO應繼續實行GATT1947所遵循的經協商一致作出決定的做法。”[②]與這種規范性體系相伴生而來的是一種新的國際政治秩序的生成,“換句話說,全球化有力地揭示了國家政治的限度”,[③]“是對傳統的國際關系,對國家主權及其他權利,對以國界標示人群活動區別的規則的一種深入持久的挑戰。”[④]
加入WTO,不僅體現了中國政府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的能力,同時也體現了中國積極應對國際政治新秩序的決心。但不可否認的是,不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現實中,國際政治都是以國家實力為基本后盾的,這正如摩根索指出的,“國際社會的基礎是兩種因素:一是其多樣性,二是其要素即各個國家之間的對抗性”。[⑤]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全球化的浪潮曾經給中國創造了發展的良機,可以說中國目前得以保持經濟的高速增長,除了我們內部積極推進體制改革所創造的勃勃生機之外,堅定不移地走開放之路,充分利用全球化為我們提供的技術資源、資金資源和產品市場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入世”將為中國經濟的騰飛提供新的動力,加快中國參與全球化進程的步伐,但WTO就象一把雙刃劍一樣,在為我們提供機遇和福祉的同時,也向我們提出了挑戰。這種挑戰不僅針對于中國傳統政府管理體制的變革,也針對于中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維護。如果說自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中國的國家安全問題在全球化的語境中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話題的話,那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將會對中國的國家安全提出更加嚴峻的挑戰。
一、“山雨欲來風滿樓”:中國“入世”后國家安全的態勢分析
國家安全總是與國家利益的實現聯系在一起的。“國家利益是一種無形的客觀存在,從邊界糾紛、市場爭奪、人權觀念的辯論、國家結盟與斷交等國際行為中,我們就能體會到國家利益之所在。”[⑥]從本質上來說,維護國家安全正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國家利益的保證,同時國家利益的滿足也為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和心理基礎。如果按照內容來區分,國家利益是由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文化利益構成的。與此相對應,維護國家安全也就是要維護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和文化安全。
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區年國家安全工作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調整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國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同志任主任。
二、鎮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處理本鎮涉及國家安全方面的工作,解決國家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動員全鎮各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保證黨和國家關于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有效落實,確保建大慶平穩過渡。
1、充分運用法律、行政手段及宣傳媒介,對全鎮干部群眾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增強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建立廣泛的維護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
2、組織領導小組成員認真開展工作,協調各單位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指導我鎮范圍內的國家安全工作。
工信委國家安全工作總結
國家安全工作以黨的十八大重要思想為指導,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綜治委的業務指導下,緊緊圍繞年初上級國家安全部門下達的目標任務,結合“平安單位”創建工作,廣泛宣傳,積極做好全委安全保衛工作,全委國家安全工作取得了實效,實現安全生產零發生、無泄露等侵犯涉外人員人身、財產事件,現將我委國安工作匯報如下:
一、強化領導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委國安工作管理,及時成立了國安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制訂了2015年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計劃,并將國家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層層分解落實責任,使這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制訂了全委系統內的國安職責和制度,明確國安工作信息聯絡員,加強了全委國安工作的領導力量,保密工作嚴謹,重要文件檔案指定專人管理,確保無泄密。
二、加強宣傳意識,營造安全氛圍
一是利用懸掛橫幅、宣傳欄等宣傳工作,用職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國家知識,《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和《保密工作法》等反邪教知識。二是加強黨員、干部、職工法制宣傳教育,未發生干部職工參與非法游行、集會、信訪、聚眾鬧事事件,無一干部職工參加“”等邪教組織違法活動。三是重點人員進行國安知識教育,對全委系統因私出國、出境人員進行了排查摸底,要求對委系統辦理了出國護照、出境通行證的人員進行登記,證照統一管理,加強了全委涉外人員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保衛工作,提高他們依法經商和依法辦事的意識,利用各企業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政策形勢教育,在全委系統廠礦企業營造氛圍。
三、加強國家安全保衛工作
保障人權與國家安全維護論文
自《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咨詢文件》以來,有些反對立法者認為若在香港立法實施第二十三條以維護國家安全必然會削弱人權保障、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或限制人身自由。這種觀點似是而非,對政府和支持立法者極具殺傷力,且直接導致混淆視聽的效果。
維護國家安全并不以削弱人權保障為必要前提
國家安全關系到國家的存亡。縱觀世界各國歷史,無一不是有了政權、建立國家之后,就致力于維護國家安全以鞏固政權。一國之長治久安和繁榮富強無不是以國家安全為前提。國家安全體系喪失之后的必然結果是國家滅亡、領土淪喪、政權陷落和人民流離失所。所以《咨詢文件》認為,“第二十三條的旨意,就是以法律禁止任何有損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中文版第V頁)“國家保護其公民免受外敵侵犯,確保公民在一個安穩、太平及有秩序的社會生活,追求理想,因此公民對國家負效忠的義務作為回報,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同上)
國際基本人權標準具有普遍性(universality),即應為各個自由、民主社會所尊重和落實。這種標準或準則主要體現在聯合國大會于一九四八年通過的《國際人權宣言》里面。現代人權是指一種普遍的、人人皆可平等享有的權利;同時也是一種固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人權的這種普遍性和人權作為權利之一的特殊性要求各國政府提供各種條件以保證權利的實現。公民享有人權的程度不僅僅取決于物質條件,而且還取決于該國的生存環境和空間、國家的安全和穩定、以及政權的鞏固程度。也就是說,國家安全是人們享有人權的第一個必要前提條件。而國家亦負有責任發展經濟、提高民主水平,從而滿足人們需要的物質條件、科技手段和其它條件。不可想象,某些非洲國家的人民能夠在內戰頻繁、外敵(族)入侵這種內外交困的環境之下享有聯合國人權公約提出的那些基本人權。國家都風雨飄搖,人民能夠真正享有人權嗎?
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二者沖突嗎?
根據有些反對者的結論,為第二十三條立法必然會剝奪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這實際上是將國家與人權簡單對立起來,無論從憲法學還是人權理論上講都是站不住腳的。誠然,一國的民主程度會影響到該國公民人權實現的程度。沒有任何一個現代國家會以鎮壓人民、剝奪人權為立國的宗旨的,因而那樣做會立即導致國家的滅亡或政府的更替。人權的享有程度的確也會受到各國憲政體制的制約的。如果因為反對中國大陸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或對中央政府不信任,從而認定香港特區不能伸張中國國家安全,那么這種邏輯是極為錯誤的。
詮釋國際經濟與國家安全
摘要:國際經濟相互依存現象日益加強,國際力量不僅影響國家行為,而且更深入到國家內部結構。國家經濟政策處于應對國際經濟力量和國內社會行為體利益偏好的雙重約束中。受此影響,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維護對外開放經濟體的國家安全的重要環節在于國內政治過程。符合社會需求的決策機制是國家安全的基礎,也是經濟順利運行的重要保障。
關鍵詞:國際經濟;國家安全;國內結構;決策機制
冷戰結束以后,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世界經濟相互依存為各國發展開放經濟帶來動力,與此相伴的是“經濟全球化的負面影響日益顯現,非傳統安全問題與發展不平衡現象日益突出”[1],當代國家安全的威脅因素在增多。在傳統國家安全戰略中,經濟安全的地位在上升,以經濟安全為主要內容的非傳統安全觀成為各國安全戰略的重要內容。不過,對于不同國家以及不同國家的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經濟安全的含義是有區別的,這是由各國國情、經濟實力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決定的。隨著國際力量對于國家的影響日益深入,經濟安全的范疇也不只停留在國家間的經濟實力的競爭方面,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把經濟安全首先界定為“國內經濟問題”,認為經濟的不安全成為重要的“國內政治和經濟事務”,經濟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國內的經濟力量”[2]。自從20世紀70年代起,當全球經濟競爭日益滲透到各國經濟發展戰略和政治決策過程,影響著國家間的傳統政治關系時,國際政治經濟學作為國際政治的前沿領域,把經濟因素引入到國際政治領域來探索全球化日益發展過程中政治與經濟的互動關系。本文根據國際政治經濟學理論的最新進展,分析國家安全中的國際經濟因素,以及國際經濟影響國家安全的途徑,以期對國家安全特別是國家經濟安全得到全面理解,并開拓經濟問題研究的新視野。
一、國際政治經濟學視野里的國家安全問題
國家安全就字面來講是國家不存在危險和不受威脅之義。本文認為,伴隨著國際政治經濟學理論的發展,關于國家安全問題的研究存在三個發展階段。
1現實主義的傳統安全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