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鹽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9 1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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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村碘鹽配給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了確保全面實現碘缺乏病防治目標,強化碘鹽防治措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意見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碘鹽配售制實現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的實施意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十一五期間在部分縣區繼續推行碘鹽配售制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免費向全縣農業農村人口供應碘鹽,從根本上解決我縣防治碘缺乏病難的問題。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的意義
食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特殊商品,普及食用碘鹽是消除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因此,國家對食鹽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碘缺乏病是自然環境缺碘所致、廣泛危害人類健康的地方病,是影響人口素質、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我縣屬碘缺乏病重病區,私鹽和非碘鹽嚴重沖擊市場,一些農村居民仍沿襲食用原鹽、非碘鹽的陋習,給不少人帶來“大脖子”、“小關節”、甲狀腺腫、克汀病和聾、啞、呆、癡、傻等體格、智力損害。無償向全縣農業農村人口配給碘鹽,能夠使補碘生活化、適量化,有效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質,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配給辦法
1、配給范圍及任務。碘鹽配給對象為具有本縣籍戶口且登記在冊的常住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此待遇),每人每年按2公斤配給。
碘鹽零售許可證管理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管理,維護食鹽專營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實現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江蘇省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碘鹽的零售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碘鹽是指直接食用或制作食品所用的加碘食鹽(包括以碘鹽為母鹽添加其它微量元素的營養鹽和其它多品種食用鹽);經省衛生部門認定、省政府批準的在高碘地區以及向不適宜食用碘鹽的人群供應的非碘食鹽,均在碘鹽零售許可的管理范圍。
第四條根據《省政府關于公布省級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及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通知》(蘇政發[2004]64號)規定,全省碘鹽的零售經營實施行政許可制度。凡從事碘鹽零售業務的,必須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碘鹽零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未領取許可證的,一律不得從事碘鹽零售經營業務。
第五條負責食鹽專營的各市、縣鹽業公司要本著既便民,又利于市場管理的要求,根據所在地供應人口、地理位置以及交通條件,對本地區碘鹽零售網點進行合理布局,實行碘鹽零售定點制度,科學確定碘鹽零售定點單位和個人,并通報當地居民。
鹽務局碘鹽試點通告
新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用鹽碘含量》(GB26878—)2012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為掌握新標準執行后,我國孕婦、兒童等重點人群尿碘水平的變化情況,進一步鞏固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防控成果,衛生部定于2012年在安徽、、山東3省開展新標準碘鹽的試點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開展新標準碘鹽試點工作的通知》(衛疾控函〔2012〕8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內容與方法
(一)項目選點
選擇鎮作為本項目觀察鎮。
(二)基線調查
在鎮中心小學隨機抽取210名8-10周歲學生(8、9、10周歲的學生各70名,男女各半)采集尿樣及其家中鹽樣,檢測尿碘濃度和鹽碘含量,選擇其中30戶家庭檢測人均每日食鹽食用量;抽取50名孕婦采集尿樣及其家中鹽樣,檢測尿碘濃度及鹽碘含量,如鎮孕婦不足50名時,可從臨近鎮補足。
碘鹽銷售量覆蓋率思考
我市小包裝碘鹽人均銷售量和碘鹽覆蓋率“雙低”,一直是困擾局(公司)的一道難題。數據顯示,從*0至*4年我市年人均小包裝碘鹽只有3.87公斤,比南通地區年人均銷售小包裝碘鹽4.54公斤低0.67公斤,只及南通地區年人均銷售量的85%。碘鹽覆蓋率多年來一直徘徊在80%左右,比南通地區其它縣(市)碘鹽覆蓋率平均數98.2%低11.3%,不僅遠遠低于我省的規定要求,距離國家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要求的碘鹽覆蓋率90%的要求也相距甚遠。如何破解碘鹽人均銷售量和碘鹽覆蓋率“雙低”,拉長如皋鹽業短腿,從而構建食鹽安全保障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吃上合格碘鹽,實現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標,成為制約如皋鹽業跨越式發展繞不過的一道坎,下面筆者結合工作實踐,談一點粗淺體會。
一、造成如皋碘鹽銷售量和覆蓋率“雙低”的主要因素
1、銷量因素。我市是一個用鹽大市,銷鹽規模大,多年來各類鹽品銷售量一直穩定在3.5萬噸左右,占南通地區總銷售量的四分之一強,其中食鹽年銷售量為南通地區平均年銷售量的3.5倍。用鹽單位涉及腸衣加工、畜皮腌制、食品、化工、飼料等行業,尤其是作為全國兩大腸衣加工基地之一,年銷量近2萬噸的腸衣鹽對碘鹽市場沖銷的壓力巨大,這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極為罕見,碘鹽市場面臨六倍于它的其他各類鹽品的返銷,這是我市碘鹽銷售量和覆蓋率“雙低”的主導因素。
2、價格因素。我市是國家級貧困縣,受傳統的能省則省的節儉觀念的影響,一般群眾面對只及小包裝碘鹽價格四分之一的大包裝非碘精細鹽誘惑很難抵擋,由此造成數量龐大的各類非食用鹽低價沖銷碘鹽市場,這是我市碘鹽銷售量和覆蓋率“雙低”的關鍵因素。
3、區域因素。我市周邊縣(市)有泰興、清江、海安、如東、通州、南通等,因各縣(市)鹽業主管部門對食鹽市場管理力度的不平衡,以及供應品種、價格、規格的不一致,導致我市食鹽市場周邊環境不容樂觀,這是我市碘鹽銷售量和覆蓋率“雙低”不可忽視的外在因素。
4、認識因素。不少人誤認為我市地處東部沿海地區不缺碘,對碘缺乏的危害認識不足,錯誤地認為祖輩吃大鹽、散鹽照樣長壽,認知水平的落后,碘缺乏危害知識的饋乏,為私鹽、假冒碘鹽的生存提供了適宜的土壤,這是我市碘鹽銷售量和覆蓋率“雙低”不容小噓的內在因素。
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提高人口素質,根據國務院《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長期供應加碘食鹽(以下簡稱碘鹽)為主、補服碘油丸為輔的綜合防治措施。
第三條除省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高碘地區的居民和因治療疾病不宜食用碘鹽的居民外,所有城鄉居民都應當食用碘鹽。
第四條消除碘缺乏危害是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的吸血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機構,應當加強對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領導和協調。
地方病防治項目工作總結
2014年是實施全民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的第十八周年。為鞏固防治工作成果、總結防治經驗、進一步完善消除碘缺乏病的長效工作機制、全面實施以“食鹽加碘”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努力實現“碘缺乏病防治中長期”規劃目標。我縣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認真落實了省衛生、財政廳《2012年度中央補助省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地方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和《碘缺乏病監測方案》(2012修訂)等要求。在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關懷重視以及縣衛生局的直接領導下,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全縣人民共同參與,廣大專業人員的積極努力,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現將我站碘缺乏病防治項目工作和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如下:
一、防治任務
(一)碘鹽監測:嚴格執行《省碘鹽和碘缺乏病病情監測實施方案》(2012修訂)新的規定,完成了全年碘鹽檢測和碘缺乏病病情監測任務。
1、加工銷售:不定期對加工銷售企業抽樣監測,按規定方法、要求抽取樣品,由本站鹽碘檢測室專人負責鹽碘定量檢測。
2、居民戶:對居民戶進行了一次抽樣監測,監測地點的方位的鄉、村,均由市地病科確定。
全年對五個鄉鎮監測,安排在三月,分別是在20個行政村(距離遠近分配),采集居民戶食用鹽300份(每村15戶鹽樣),由本站進行定量檢測,留鹽樣,供上級機構質量考核。
縣市鹽政管制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州直鹽業市場秩序,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全社會廣泛參與的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病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消除碘缺乏病防治成果,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加強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州直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州直屬縣市鹽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鹽政管理和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及目標任務
碘缺乏病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影響兒童智力發育的地方病。州直是碘缺乏病多發區,碘缺乏病所造成的各種損害不僅是一個疾病問題,而且是一個重大的公共社會衛生問題,是一個關系到各族人民身體健康和人口素質提高的問題,是關系到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各族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以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問題。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行動規劃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意見的通知》(新政辦〔2001〕142號)精神,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自治州直屬縣市全面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行動規劃》(伊州政辦〔2002〕135號)。各縣市結合本地實際,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大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受利益驅動,仍存在著部分私鹽、非碘鹽沖擊鹽業市場的現象,破壞了鹽業市場秩序,干擾了食用合格碘鹽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據調查數據表明,州直碘缺乏病甲狀腺腫大率在10%左右,并呈上升趨勢。由于外部環境缺碘的狀況不能改善,居住在環境缺碘地區的人口將會長期受到碘缺乏病的威脅。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堅持科學補碘、食用合格碘鹽消除碘缺乏病、預防殘疾、提高人口素質的重要性,將其納入我州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來抓緊抓好。
工作目標任務:一是廣泛深入農村牧區、偏遠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區,認真開展進村入戶宣傳鹽業法律法規和食用合格碘鹽防治碘缺乏病知識活動,每縣市每年宣傳入戶不得少于3500戶;二是合格食用碘鹽入戶率達95%;三是畜牧業碘鹽普及率達95%;四是群眾知曉率達95%;五是合格碘鹽食用率達到95%以上,以縣為單位尿碘中位數大于100微克/升;六是全面推廣普及合格碘鹽標準化鄉、村創建活動。
二、各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職責
(一)各縣市政府職責
農村市場食鹽安全思考
從我市近幾年碘鹽覆蓋率和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抽查結果來看,喜中有憂,喜的是“兩率”呈逐年上升趨勢,食用碘鹽防治碘缺乏病意識深入人心,尤其是城區非碘鹽基本絕跡,憂的是在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縣(市)交界、用鹽單位附近、加工作坊周邊,村民食用非碘鹽現象較為普遍,有的明知是假冒碘鹽也照吃不誤,還有的干脆吃起了工業鹽。我國近10億人口生活在農村,保證農村地區食鹽安全,讓農民食用合格碘鹽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是考驗我們在專營條件下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口智力,提升民族素質的一個大事,因此切實解決農村食鹽安全,保證農民食用合格碘鹽問題不容忽視,可以說是檢驗我們食鹽專營部門執政能力的一道必答題。
措施一:強化宣傳引導消費。農民食用非碘鹽、假冒碘鹽有收入問題,但更主要的是認識問題,鹽業部門要從農村市場實際出發,創新宣傳方式。如充分運用廣播和健康訪萬家等方式,宣傳到每一個農戶家中,讓他們知曉食用非碘鹽、假冒碘鹽、工業鹽的危害,了解食用合格碘鹽的好處,從要節約開支還是要身體健康中算好大賬,從貪圖眼前小利還是要長遠利益中有一個正確取舍。切實增強農民鹽業法制意識,營造遵守鹽業法規為榮,違背鹽業法規為恥,食用合格碘鹽為榮,食用非碘鹽為恥的氛圍。
措施二:強化終端網絡建設。應該說鹽業部門普遍在轉批環節抓得是比較到位的,當前的重點工作應當放到終端市場即零售環節上,要依法合理布局,實施定點零售,按照《江蘇省碘鹽零售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根據轄區供應人口、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科學確定碘鹽零售定點單位和個人,建立安全、暢通、有效的銷售渠道,保證合格碘鹽通過這一管道進入千家萬戶。
措施三:強化食鹽安全村建設。去年,省鹽務局、食品藥品監督局、衛生廳三部門聯合決定在全省開展創建食鹽安全村活動,通過層層簽訂創建食鹽安全村責任書,調動社會力量齊抓共管食鹽市場,在農村地區構筑防范私鹽入侵的“防火墻”,創造有利于農民食用合格碘鹽的大環境,這是實現食鹽市場長治久安的需要,是著眼農村碘鹽市場的有力舉措,是實現食鹽安全的治本之策。
措施四:持續整規食鹽市場。“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農村是制售假冒偽劣食鹽違法活動的高發地區,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每年查處食鹽違法案件的80%以上發生在農村,急性食鹽中毒事故也大多數發生在農村,整頓和規范農村食鹽市場秩序任重道遠。鹽業行政執法部門要通過持續整頓和規范農村食鹽市場,凈化食鹽市場秩序,使各類非碘鹽、假冒碘鹽、工業鹽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在農村無立足之地,為農民營造一個放心的食鹽消費環境。
碘缺乏病監測工作匯報
我局根據《2014年省碘缺乏病監測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碘缺乏病監測工作,現將各項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開展碘鹽監測
按照《2014年省碘缺乏病監測實施方案》的要求,2014年4—6月我局在全縣開展碘鹽監測隨機抽樣監測和重點人群碘營養監測,全縣共檢測居民戶食用鹽300份,其中合格碘鹽283份,不合格碘鹽17份,碘鹽覆蓋率100%,合格碘鹽食用率94.3%(消除碘缺乏病標準要求90%以上),碘鹽合格率94.3%。
二、重點人群碘營養監測
1、育齡婦女尿碘監測
在開展碘鹽監測隨機抽樣監測的同時開展孕婦哺乳期婦女尿碘監測,全縣共抽取婦女尿樣100份,監測結果尿碘中位數為80.05ug/L(要求150ug/L—499ug/L),尿碘值低于50ug/L的為(27份)27%。(該項不做為消除碘缺乏病標準)
消除碘缺乏病實施方案
我縣是碘缺乏病流行較為嚴重的地區之一。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1996年全縣開始實施食用碘鹽的綜合防治措施,1997年全縣實現了普遍供應碘鹽,居民碘鹽達90%以上,至**年底,已達到中國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性目標。但是,我縣碘缺乏病防治形勢仍不容樂觀,存在個別加工業在工藝制作過程中用非碘鹽、私鹽沖銷市場,碘缺乏病健康教育效果差等情況,影響居民合格碘鹽的食用。為進一步加強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確保國家、**市關于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實現,根據衛生部等13個部、委、局《關于印發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行動方案的通知》(衛疾控發〔2006〕44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年全縣實現消除碘缺乏病,并通過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標驗收,至2010年鞏固已取得成果。
(一)**年,進一步加強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機制,鞏固防治成果,確保居民合格碘鹽率穩定在95%以上;8—10兒童尿碘中位數穩定在100—300ug/l之間,甲狀腺腫大率降至20%以下。
(二)2008年—2010年,進一步加強碘缺乏病防治和在調味品、腌咸菜加工用碘鹽的供應管理工作,取代非碘鹽。建立健全可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機制,鞏固防治成果,確保居民食用合格碘鹽率穩定在95%以上,8—10歲兒童尿碘中位數穩定在100—300ug/l之間;甲狀腺腫大率降至10%以下。
二、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