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局碘鹽試點通告

時間:2022-05-22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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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局碘鹽試點通告

新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用鹽碘含量》(GB26878—)2012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為掌握新標準執行后,我國孕婦、兒童等重點人群尿碘水平的變化情況,進一步鞏固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防控成果,衛生部定于2012年在安徽、、山東3省開展新標準碘鹽試點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開展新標準碘鹽試點工作的通知》(衛疾控函〔2012〕8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內容與方法

(一)項目選點

選擇鎮作為本項目觀察鎮。

(二)基線調查

在鎮中心小學隨機抽取210名8-10周歲學生(8、9、10周歲的學生各70名,男女各半)采集尿樣及其家中鹽樣,檢測尿碘濃度和鹽碘含量,選擇其中30戶家庭檢測人均每日食鹽食用量;抽取50名孕婦采集尿樣及其家中鹽樣,檢測尿碘濃度及鹽碘含量,如鎮孕婦不足50名時,可從臨近鎮補足。

(三)檢測方法

1、按照砷鈰催化分光光度方法(WS/T107-2006),測定尿碘濃度。

2、采用直接滴定法檢測鹽碘含量。川鹽及其他強化食用鹽采用仲裁法(GB/T13025.7-1999)檢測鹽碘含量。

3、采用三日稱量法測量人均每日食鹽食用量(精確到0.01g)。

(四)干預措施

由區鹽務分局在基線調查后將我區市場流通與庫存的舊標準碘鹽全部置換為25mg/kg碘鹽。

(五)項目督導

項目執行期間,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對我區開展現場督導。重點督導我區市場流通和庫存舊標準碘鹽的置換情況,以及方案執行的一致性、樣本采集與抽樣方法的規范性、檢測技術的準確性、資料收集的可靠性與完整性等。

(六)項目評估

在干預措施落實的第3、6個月時,開展兩次階段評估,在第9個月時開展終期評估。每次評估將比對基線調查同數量的8-10歲學生、孕婦尿碘濃度、鹽碘含量指標等。每次評估后,將進行數據統計分析、撰寫評估報告。

二、質量控制

(一)區疾控中心、中心衛生院等相關單位所有現場調查人員應當接受統一培訓。

(二)指定專人組織現場調查、樣品收集登記、表格填寫等工作。

(三)采集尿樣時應使用帶螺旋帽的潔凈聚乙烯塑料容器,樣品量不得少于5ml。常溫下可保存7天,4℃~8℃可保存1個月。采集的尿樣、鹽樣不得混放,不得同時同人采集。

(四)尿碘檢測標準曲線的相關系數應當達到0.999以上。在每批樣品檢測的前、中、后至少插入一份標準物質進行質量控制。當標準物質的所有測定值受控時,檢測結果才能接受。否則,要查找原因進行復檢。

(五)采集居民戶鹽樣時應先混勻,樣品不得少于30g,用塑料袋封裝,避免陽光照射。

(六)鹽碘、尿碘的檢測工作,應當由具備國家尿碘、鹽碘外部質量控制資質的縣級及以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完成。

(七)鹽碘、尿碘、水碘標準質控物質,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碘缺乏病參照實驗室提供。

(八)各項指標的調查、檢測記錄,必須嚴格使用本方案規定的表格。填寫各類表格時,調查人員要仔細核對,杜絕缺項和漏項,保證表格填報內容真實、準確、無誤。

三、組織管理

(一)區衛生局委托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評估工作。

(二)中心小學負責配合區疾控中心,做好210名8-10周歲學生尿樣及其家中鹽樣抽樣的選取、組織工作,和其中30名學生家庭人均每日食鹽食用量檢測的選取、組織工作。

(三)中心衛生院負責配合區疾控中心,做好50名孕婦尿樣及其家中鹽樣抽樣的選取、組織工作。

(四)區鹽務分局負責轄區所需新標準碘鹽的供應工作。

(五)按照省疾控中心要求,鹽碘含量檢測及尿碘濃度檢測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

四、時間安排

(一)2012年月下旬完成制定《區新標準碘鹽試點工作技術方案》及相關人員培訓工作。

(二)2012年月28日完成中心小學210名8—10周歲學生的尿樣及鹽樣的采集工作,同時進行三日稱量法工作。

(三)2012年月29日—月日完成鎮孕婦尿樣及鹽樣的采集工作。

(四)2012年月日至31日,區鹽務分局完成新標準碘鹽的置換工作。

(五)2012年6月15日至25日和9月15日至25日,分別完成兩次階段評估工作。2012年12月15日至25日,完成終期評估工作。

(六)2013年1月5日前區疾控中心向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報相關數據及項目終期評估報告。

五、預期產出

(一)掌握我區在執行新標準碘鹽后孕婦、兒童等重點人群的碘營養狀況。

(二)依據項目評估結果,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和評估報告,為進一步完善我區碘缺乏病防控策略,提供實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