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專項治理范文
時間:2023-03-15 06: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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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通知和棗財監[二一四]6號文件精神,市教育局高度重視。局機關各直屬學校及科室認真開展治理“小金庫”的“回頭看”的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做法
1、為使“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開展,我們轉發了棗財監[二一四]6號文件,提出了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要求,并強調各直屬單位要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積極進行小金庫專項治理。
領導小組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要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領導層層簽字。
2、為使工作透明度高,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我們利用***教育網宣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通過宣傳讓大家理解“小金庫”的定義及表現形式,認清問題,自我約束。
3、我局“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群眾監督、舉報,并要求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
4、對列入此次專項治理范圍和內容的單位及項目,要認真自查,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共收到19個單位上報的情況(上報材料有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對報表認真進行了整理、分析和匯總。
6、為積極配合“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我單位內部審計委員會不定期對局屬各單位進行內部審計,詳細的審查各單位的賬務情況,力爭自查工作做得更細更好。
二、自查自糾的結果
1、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各單位深入自查自糾后上報的材料分析,市教育局及下屬各單位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各項的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無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2、各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毀,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嚴格現金管理。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收坐支行為。嚴格按照財政、物價部門下發的收費文件及標準收取費用,沒有違規收費,不存在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的現象。
通過單位自查自糾,我局及直屬各單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沒有私設“小金庫”的行為。
雖然我局及下屬單位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及“回頭看”的跟蹤檢查,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我們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加強會計基礎知識的學習培訓,使得財務工作更規范,更嚴謹。
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滕州市“小金庫”治理及“回頭看”工作總結
按照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 “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視,迅速行動,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工作,現將開展 “小金庫”治理及回頭看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全面落實全省“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為做好今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位明就全省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落實省“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提高“小金庫”專項治理自覺性、主動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求真務實的作風和改革創新的精神,及時行動起來,扎實做好“小金庫”治理的自查自糾工作。
二、加強領導,建立專項治理工作機制
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我市在去年“小金庫” 治理領導小組基礎上,擴充了滕州市 “小金庫” 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把國資、民政部門負責人納入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政局,具體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各鎮街、市直各部門成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細化治理工作措施,全市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格局。
三、廣泛宣傳,充分發動
為使“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形成聲勢,我市利益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多形式、多角度地宣傳中央、省和市關于“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召開單位全體干部座談會,深入學習“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各種文件和政策要求,鼓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有效促進我市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工作的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回頭看”
6月份是我市“小金庫”自查自糾和“回頭看”階段,對照“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著重對資產處置、房屋出租、票據(收據、收費票據、報銷發票等)管理、經濟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往來款項清理、上下級單位資金使用、工程預決算、工程招投標、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交通及車輛費、現金和銀行賬戶管理等內容進行全面細致清理,確保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工作,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徹底清查、不留死角,自查面達100%。
五、適時開展重點檢查
在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工作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訂我市“小金庫”治理實施方案,適時開展重點檢查,查處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單位,有舉報以及自查自糾措施不力、工作走過場的部門和單位等,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關于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回頭看”工作的報告
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廣播影視總臺在省、市治理小金庫電視電話會議后,根據(棗財監[二一四]6號)文件要求,積極響應,行動迅速,措施得力,精心組織單位內部“小金庫”治理 “回頭看”工作。下面,將我單位開展“回頭看”工作簡要匯報下:
一、領導重視。省、市電視電話會議后,單位主要負責當即召開相關單位、相關人員會議,按照省市“小金庫”治理工作要求,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就“回頭看”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通過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工作的開展,各相關單位、相關人員,進一步提高加強財務管理的意識,促進了收支管理的進一步規范,強化對財經法規政策的認識;進一步深入的開展自查自糾及自查自糾覆蓋和落實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和督導工作制度,督促“小金庫”治理“回頭看”工作順利進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我單位為進一步做好“小金庫”回頭看工作,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成立“小金庫”治理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健全了機制,形成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局面,形成了并使之成為長效機制。
三、廣泛宣傳。充分發動為使“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形成聲勢,我單位開展了多形式、多角度地宣傳省、市關于“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多次召開單位全體干部座談會,深入學習“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各種文件和政策要求,鼓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有效促進了本單位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工作的開展。
四、加強監督。借總臺成立審計部門例行審計的契機,總臺對前廣電局,前廣播電臺,前廣播電視臺進行自查,并設立“小金庫”有獎舉報制度,至審計報告發出未發現任何形式的“小金庫”。同時,督促其他臺站進行自查自糾,防患于未然。
6月18日,我單位就“回頭看”工作召開總結會,認真總結了前一階段的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分析研究,通過“回頭看”,我單位未發現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廣播影視總臺
二一四
篇2
(一)專項治理范圍。此次專項治理范圍是國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09年6月10日)。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糾(截至2009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賬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2007年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縣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報賬員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毀,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
篇3
根據團體公司《關于轉發進一步深化
小金庫
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單位認真組織展開了
小金庫
專項治理工作,未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進一步增強了領導成員和員工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和有關制度的意識,現將自查自糾情況總結以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單位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
小金庫
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由財務部分牽頭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學習宣傳,進步思想熟悉
我單位在接到公司專項治理通知后,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團體公司下發的《關于轉發進一步深化
小金庫
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正確熟悉展開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責備體員工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算檢查
小金庫
是深進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避免***行為,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
三、認真展開自查,實施長效監視
依照團體公司下發的《關于轉發進一步深化
小金庫
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點圍繞
五查五看
的重點,對各類賬戶、數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認真抓好專項治理實施工作,對比
小金庫
的表現情勢,在工程本錢、采購本錢、職工工資和制度流程等方面進行了自查,并設置職工意見箱,歡迎廣大員工進行舉報,自查活動結束后,確認嚴格執行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沒有私設小金庫。
1
、我單位財務管理均依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進、支出全部納進財務同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單位收進,沒有單獨賬戶,未設任何情勢的
小金庫。
2
、嚴格依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設賬外賬和
小金庫
的行為。
3
、依照公司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依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盡坐支行為。
通過
小金庫
自查工作,增強了員工法制意識,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規高效使用。今后,我單位將進一步完善相干財務制度,加大制度執行和監視力度,進步財務透明度,杜盡
篇4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校成立了由副校長梁照生任組長、副校長宋琢璞任副組長的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全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后,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xx縣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以及有關會議精神,副校長梁照生要求大家,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求大家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落實舉報制度,加強工作監督
我校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制作了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總務處主任李文忠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篇5
一、領導重視,認識到位
委領導積極將“小金庫”問題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有機結合起來。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市和有關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項工作。把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源頭上防治腐敗和深入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統籌協調,整體推進
我委在成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時,從本委各科室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充實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了任務分工。各成員全力以赴,協調配合,按照要求,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7月1日至7月13日,認真開展了“回頭看”工作,認真總結了前一階段的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分析研究,要求各科室認真組織自查自糾“回頭看”,單位負責人及財會人員在規定時限內,進一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回頭看”,我委未發現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篇6
一、提高思想認識
我們所說的“小金庫”,也叫“賬外賬”,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應該列入而沒有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賬內或末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小金庫”的存在,危害很大,主要體現在:一是導致了收入分配的不公。一些“小金庫”已成為濫發獎金福利、違規報銷費用的重要渠道,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單位之間、部門之間的收入分配不公。二是滋長了不正之風。一些“小金庫”已成了請客送禮、揮霍浪費、滋生腐敗的主要資金來源,敗壞了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人民群眾反響十分強烈。三是加重了企業和老百姓的額外負擔。“小金庫”的存在,致使一些部門和單位將“執法權”變成“收費權”,助長了“三亂”行為,直接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治理“小金庫”,非常重要、非常必要。第一,治理“小金庫”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小金庫”不僅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財政收入和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且違背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扭曲了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的調控能力,影響到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必須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高度出發,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小金庫”治理工作。第二,治理“小金庫”是實現從源頭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必然要求。“小金庫”不僅存在于行政事業單位,也存在于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極易誘發和滋生腐敗現象,從以往被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看,很多案件都與“小金庫”有關。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是我們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契機,一定要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在源頭上把治理腐敗工作抓緊抓好。第三,治理“小金庫”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財稅體制等項改革的必然要求。“小金庫”問題的存在與蔓延,擾亂了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也制約了財稅體制改革的深化,影響了財政管理績效的提高。通過專項治理,可以有效地規范收入分配制度,促進財政、金融、國有資本運營管理體制改革。
二、明確工作任務
(一)準確理解治理范圍。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限定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這主要是考慮到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擁有的行政權力、國有資源、財政資金比較集中,如果監管不力,就有可能產生“小金庫”問題,應該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積累經驗。特別是在當前金融危機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經濟環境依然嚴峻的形勢下,中央、省、市出臺了一系列擴內需、保增長的政策措施,財政資金投入大量增加,更要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二)科學把握工作重點。“小金庫”的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復雜、涉及面廣,一定要注意突出重點,盯住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確保重點檢查面不低于20%。按照上級統一規定,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限定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特別是要注意抓住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要把有執收執罰權、教育、衛生、交通、民政、社保以及培訓中心、報社等單位作為治理的重點。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確定自己治理的重點問題、重點環節,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治理不走過場。
篇7
領導重視,深入動員。局黨組高度重視,按照《通知》要求在第一時間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張學立為組長、副局長宋德啟、紀檢組長李保印為副組長的小金庫治理工作清查小組,并公開了舉報投訴電話。在局民主生活會上,局長張學立又強調了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發動全局職工積極參與并監督統計局的專項治理自查工作,以確保自查工作的順利進行,扎實有效地開展清理工作。
認真自查,及時上報。 按照《通知》的要求,通過對照文件深入自查,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項指標進行清查活動,對全局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
1、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深入自查自糾。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嚴格按照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篇8
一、自查自糾的內容
(一)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近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局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布置工作。
(二)自查自糾。依照通知要求。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工作失密制度,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辦。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依照有關文件的要求。局財務管理均依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我局成立以來。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證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人員統一管理。依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
篇9
XX年財政監督工作在我局領導的關懷和支持下,緊緊圍繞年初縣委、政府既定的任務及財政中心工作,以服務財政改革和管理為目標,創新財政監督機制,規范財政監督行為,認真履行財政監督職責。根據自己所在股室的工作職責,重點開展了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強農惠農專項清查(專項資金綜合治理)、鄉鎮財政監督檢查等工作,竭盡全力、兢兢業業,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下面我將遵照縣紀委的要求從工作和廉潔等幾方面向各位領導做一簡要陳述:
一、我股的工作職責
1、研究擬訂財政監督的制度辦法;研究提出強化財政監督管理的建議或措施。
2、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財稅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及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等情況;配合監察、審計部門進行專項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進行處理,并提出完善監管制度和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3、會同局內有關股室監督縣本級預算的執行。
4、研究擬訂全局對外檢查計劃,統一管理全局對外檢查工作。
5、監督局內各股室財政法規、政策、內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本級預算管理及預算執行情況。
6、按照上級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要求,組織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
7、協調財政監督與其他經濟監督的工作關系;協調和指導局內各業務股室的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全局各項財政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的制定。
8、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XX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貫徹省市精神,強化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1、認真開展XX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回頭看”工作,并配合完成了省級的專項檢查驗收工作。
2、協調縣民政局組織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和公募基金進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并于10月9日完成了自查階段的上報工作。
3、經縣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制定了《xx縣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我縣具體實情,對六戶相關企業布置了自查和有選擇的重點檢查,并且完成了上報工作。
(二)強化會計監督職能,組織開展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和全局對外檢查計劃,組織實施了4戶行政事業單位(含2戶國有企業主管部門)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通過檢查規范了單位財務收支行為,維護了財經紀律,促進了財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并按照時間要求及時將檢查情況上報市局,受到市局的肯定和表揚。
(三)全面監督,突出重點,積極組織開展了強農惠農專項清查、配合參與了紀檢委組織的XX年財政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
1、按照省、市強農惠農專項清查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認真制定了《xx縣開展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在全縣各相關單位組織開展了強農惠農專項清查各階段的工作,清查項目個數76項,資金總量達61134萬元。并且通過縣局與市局的協調,省級檢查組未抽選我縣作為重點檢查縣。
2、按照縣委XX年財政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配合紀檢委對納入治理范圍的重點審計、重點檢查資金進行了清理摸底。
(四)加強對鄉鎮財政工作的指導,積極開展鄉鎮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為規范鄉鎮財政、財務和會計工作,提升鄉鎮財政管理工作水平,促進鄉鎮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大力調整鄉鎮財政支出結構,促進支出節約和管理規范。按照市局文件安排部署,組織縣轄18個鄉鎮開展XX年監督檢查的自查,并分片選取獨石口、龍門所、東萬口、大海陀、樣田、炮梁6個鄉鎮進行了重點檢查。
(五)以提高財政資金運行質量為重點,搞好政府及局領導交辦的臨時性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1、參與帶隊組織對xx區實施了財稅大檢查的縣區互查工作。
2、根據縣政府相關工作安排,對大海陀、黑龍山、剪子嶺三個上劃林場的人員編制、固定資產情況及債權債務進行了監督核查。
3、根據縣領導的有關批示,對我縣白河治理征地補償資金使用及縣政府招待所XX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
4、完成了縣衛生局下轄茨營子、鎮寧堡、炮梁、三道川四個鄉鎮衛生院基建欠款和健龍福利化工廠貸款的核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繼續深入抓好“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各項工作。
2、完成XX年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及強農惠專項清查和檢查工作的掃尾工作。
3、一如既往的配合好市局派駐我縣的財政監察員工作。
4、努力完成上級及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XX年個人廉政情況
按照紀檢部門的要求,能經常性學習黨紀法規,廉政建設有關規定,不斷增強自律意識,以此端正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正確對待手中的職權,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做到制度之內“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工作上的事能及時與主管局長和各股室溝通,有效避免了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作為我個人來講,能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沒有違反廉政規定和制度的行為。
篇10
(一)歷史傳統的影響
我國“小金庫”的形成歷史可以追溯到秦漢時期,當時國家財政與皇室財政是相對獨立的兩種途徑,皇室家族為了獲得更多的特權,私自將國家財政轉移到皇家財政,也就是形成了我們今天的“小金庫”,直到今天,設立“小金庫”的最大受益者往往都是握有最大權力的人。今天“小金庫”的雛形是20世紀70年代末財政部組織清理的“小錢柜”。1986年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時開始俗稱“小金庫”。雖然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當中,沒有正式地使用過“小金庫”這一術語,但由于約定俗成,在開展治理上述資金的工作時,仍沿用了“小金庫”這個稱謂。
(二)現代“小金庫” 的產生是制度不嚴、機制不規的產物
現代“小金庫”的產生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制度法規滯后,為“小金庫”提供了土壤。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專門處理“小金庫”違法行為的法規,缺少有針對性的具體條例或規定,給執法監督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制度的缺陷為“小金庫”的產生提供了豐富的資金來源,法規不健全導致預算制度審核不嚴,執行偏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對基層預算單位的國庫集中支付還沒有到位,一些專項資金還置于國庫集中支付體系之外。
二是單位領導思想落后,認識上存偏差。許多單位領導認為行政事業單位不同于企業,不搞經營,抓不抓資產管理無所謂,相反地認為抓資產管理是捆了自己的手腳,開支卡嚴了,得罪干部職工,從而導致資產管理松懈,為“小金庫”的生存的提供了土壤。受腐朽思想的影響,有些人認為能給職工搞福利、發資金的是“好領導”;多建樓堂會館,讓小團體消費的“過癮”是“能力強”;更有不把違法、違規資金落入個人腰包作為“底線”,鼓吹“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企圖用法不責眾借口挑戰政策法規。
三是監管不嚴,導致“小金庫”泛濫。目前我國對“小金庫”的檢查往往是“運動式”的突擊戰,監督沒有實現經常化、制度化,加之“小金庫”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增加了檢查監督的難度;同時執法監督部門對“小金庫”問題,也認為“違紀不違法”,在處理上存在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的現象,不足威懾“小金庫”的設立者,因此在處罰“小金庫”問題時往往不痛不癢,從而助長了設立“小金庫”欲望。
四是權利集中,收支隱蔽,為“小金庫”的設立提供了寬廣的空間。我國現行的行政首長負責制,事權、人權、財政都比較集中。存在“小金庫”的單位往往都是領導管賬、會計管錢,或者是領導管錢、會計管賬,甚至是領導自管自支等,不管是哪種形式,管理“小金庫”的人都是單位的核心人物或關鍵人員,收支都十分隱蔽。
二、目前治理“小金庫”的狀況
“小金庫”的存在早成頑疾,針鋒相對的治理也并不鮮見,其中以1989年、1995年和2009年三次治理尤為突出。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從2012年1月21日起撤銷,這標志著從2009年開始發動的本次專項治理小金庫工作告一段落。根據資料統計,近三年來,小金庫共查處了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的“小金庫”,10429人被追究責任,目前小金庫的現狀是以下幾個方面:
(1)治理“小金庫”威力不足,認識不到位,是“小金庫”久禁不絕的主觀原因。“小金庫”治理年年有,但是年年增,“小金庫”僅是避風頭,“小金庫”設置沒有風險,治理沒有威力。“小金庫”既違反了財經紀律,也違反了《會計法》的相關規定,是妨礙經濟健康發展的毒瘤,但是很多單位負責人對“小金庫”治理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單位內部控制流于形式,導致“小金庫”治理工作存在死角。
(2)執法部門對“小金庫”治理“隨意執法”。由于“小金庫”的黑戶口身份,出了問題難以查證,致使執法部門對“小金庫”治理“隨意執法”,更有的執法部門自身也存在“虱子”,導致不敢執法。對“小金庫”現象的處理,沒有嚴格辦事,往往采取一罰了之的做法,而在對主要責任人的處理上則包涵勝于原則,從而為私設“小金庫”解除了后顧之憂。
(3)體制約束不到位,監督檢查不給力。目前,對“小金庫”違法行為的定性主要依據是《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歷次的檢查牽頭部門是財政部門,缺少紀檢、審計、監察等部門的配合,導致裁量權幅度較大,并且難以準確把握,“小金庫”檢查容易處理難,嚴重影響了清除“小金庫”毒瘤工作的有效性。由于體制約束不到位,監督檢查不給力,發現難題以清退為主,沒有對相關人員進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導致“小金庫”的設立者高高在上、無法觸及。
三、治理“小金庫”的措施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小金庫”成因較為復雜,隨著經濟的發展,“小金庫”也變得越來越隱蔽,越來越貌似“合理”,因此治理“小金庫”既要從制約權力入手,建立完備的權利監督機制,又要完善財經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更要探索建立治理“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一)完善制度建設,加大懲罰力度
“小金庫”現象屢禁不止,死灰復燃的根源在于制度不完善。找不到治理小金庫的“金鑰匙”,治理工作就不會取得好的成效。因此鎖住“小金庫”,必須不斷完善各項制度,發揮制度的監督制約作用,通過健全資金約束制度、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硬化資金運行管理制度等方面,讓制度為防治“小金庫”套上“緊箍咒”。同時由于處罰過輕,私設“小金庫”的違法成本遠低于私設“小金庫”的收益,從而使得違法人員敢以身試法,“小金庫”就會如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一茬,生生不息。只有加大對“小金庫”的處罰力度,讓犯罪代價與利潤成正比,才能使不法分子在追逐“小金庫”的歧途上停下腳步。
(二)提高單位領導和會計人員素質
單位領導是使用“小金庫”的主體,會計人員是具體操作者,他們之間往往一唱一和,配合程度和取締“小金庫”的難度成反比。為了使“小金庫”順理成章,部分財務人員設立“賬外賬”和“假賬”,導致財務管理混亂,吞噬了國有資產,加劇了會計信息失真和財會人員的誠信危機。因此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系統地對財務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學習上進風氣,開展會計理論、內部控制等的研究,鼓勵各單位財務人員積極參與內控管理研究,結合實際進行深入分析,查找出本單位的問題,積極提出解決問題和提前防范風險的對策。
(三)營造道德環境,鏟除“小金庫”的滋生土壤
“小金庫”的錢來自于非法所得,主要被應用于揮霍、享受、私分等,它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法律問題,決不能等閑視之。加強對治理“小金庫”的宣傳教育,培育防范和治理“小金庫”的人文環境。首先要加強法制教育,應充分發揮傳媒的作用,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治理“小金庫”的黨紀、刑法和財經法規的宣傳,進一步增強相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制觀念。二是加強警示教育,應選擇一些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警示作用。三是加強榮辱觀教育,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起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各級干部的思想品德修養,強化全民道德防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