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投資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6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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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筆者認為,按債券還本付息方式不同,企業債券投資可以分為很多種,通常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等兩種。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有時取得時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相等,但是在后續持有期間發生減值損失后形成了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的利息調整額;有時取得時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雖然有差額(包含溢價或折價、相關交易費用等),但是在后續持有期間資產負債表日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不一定總是對此差額進行攤銷(調整減少),特別是在后續持有期間發生減值損失后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往往是對此差額進行轉回處理(調整增加)。因此,CAS22第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下的第(2)項調整內容應當改為:“(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調整形成的累計調整額”。對于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在后續持有期間資產負債表日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還應當考慮應收未收的債券利息,其通常記入該債券投資的“應計利息”明細科目;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有時由于債券發行方的原因而無法收回分期債券利息,其通常記入“應收利息”科目。在這些情況下,在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也應當將其予以考慮。金融企業貸款的攤余成本計算也是這樣。因此,CAS22第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還應當增加一項調整內容,即“(4)加上應收未收的利息”。例1: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發行的公司債券10萬張,并且有能力將其持有至到期。該債券面值為100元、期限為4年、票面利率為4%、單利計息、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甲公司購入債券時實際支付價款為1002.01萬元,其中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合同約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況時可以將債券贖回,且不需要為提前贖回支付額外款項。假定甲公司在購買該債券時,預計A公司不會提前贖回,且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外提供年度財務報告。要求:編制甲公司從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有關上述債券投資業務的會計分錄(分錄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且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下同)。2011年1月1日,甲公司計算該債券的實際利率為i,則:l002.01=(40×4+1000)×(1+i)-3,由此得出:i=5%。(1)2011年1月2日,取得A公司債券時,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000、——利息調整2.01;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1002.01。(2)2011年12月31日,計算該債券利息時,應確認該債券的票面利息(未到期利息)=1000×4%×1=40(萬元),應確認該債券的實際利息=(1000+2.01)×5%×1=50.10(萬元),應確認該債券實際利息的調整額=50.10-40=10.10(萬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40、——利息調整10.10;貸:投資收益50.10。(3)2012年12月31日,計算該債券利息時,應確認該債券的票面利息(未到期利息)=1000×4%×1=40(萬元),應確認該債券的實際利息=(1002.01+40+10.10)×5%×1=52.61(萬元),應確認該債券實際利息的調整額=52.61-40=12.61(萬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40、——利息調整12.61;貸:投資收益52.61。(4)2013年12月31日,計算該債券利息時,應確認的未到期債券利息=1000×4%×1=40(萬元)。由于是最后一期,為了消除計算尾差的影響,采用“倒擠”方法確認該債券本期投資收益。即先計算該債券最后一期實際利息的調整額=40-(2.01+10.10+12.61)=15.28(萬元),再計算其實際利息=40+15.28=55.28(萬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40、——利息調整15.28;貸:投資收益55.28。(5)2014年1月1日,該債券到期,收回投資時,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1160;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000、——應計利息120、——利息調整40。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科目的設置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可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其中“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既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又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額。筆者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種明細科目的設置邏輯不夠清晰,因為它無法明確地顯示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和減值損失額分別是多少。這勢必會給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實際利息收入的確認帶來麻煩。攤余成本屬于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范疇,減值損失是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結果;而公允價值變動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結果,即公允價值變動不影響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雖然CAS22應用指南也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但是這種科目設置一方面與CAS22第三十二條“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的規定不夠協調,另一方面也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不適用CAS8”的規定不夠協調。因此,為了方便地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應當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下增設一個“減值準備”明細科目,用來專門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額,而“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只用來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這樣,在資產負債表日,不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減值準備”等四個明細科目余額的代數和體現其攤余成本,而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余額(即“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減值準備”、“公允價值變動”等五個明細科目余額的代數和)也體現其公允價值,與對其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的規定協調一致。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言,其賬面價值(一旦以公允價值計量后,公允價值就變成了賬面價值)=攤余成本±公允價值變動。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
篇2
論文關鍵詞:事業單位,投資
一、事業單位:
是指主要通過生產精神產品和提供各種勞務的形式直接或間接地為上層建筑、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接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的單位。如,工業、商業、交通事業單位;農業事業單位;文化、科學、衛生等事業單位;社會福利、社會救濟事業單位等。
二、事業單位會計
是指核算和監督事業單位資金的增減變化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
三、事業單位對外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利用閑置的貨幣資金、利用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以獲得經濟利益的行為。按照投資對象分為:
1、債券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購入其他單位發行的各種債券(如,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等)
2、經營投資(相當于企業的其他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出資,組成合資(或者聯營)實體的對外投資。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沒有對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按期限劃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因為事業單位經濟活動主要從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動。
四、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科目設置
1、設置“對外投資”科目
該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論文提綱格式。借方登記對外投資的增加額;貸方登記對外投資的減少額;余額在借方財務管理論文,表示對外投資的期末結存額。
2、設置“事業基金”科目
這個科目的設置體現了事業單位會計在處理投資業務時的自身特點。
該科目屬于凈資產類科目。事業基金是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業單位自行支配的給余資金。它起著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則繼續轉入增加事業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則用以前年度的事業基金彌補其差額。
該科目貸方登記事業基金的增加額,借方登記事業基金的減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事業基金凈結余額。
“事業基金”科目下設“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個明細科目。
(1)“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明細科目核算歷年滾存結余資金、接受捐贈等。
我個人在工作中的體會是:事業單位在動用資產類的貨幣資金、存貨、無形資產等投資時,也要同時動用凈資產類的“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明細科目核算對外投資部分的基金。
我個人在工作的體會是: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這項資產,所占用的是“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3、設置“固定基金”科目
該科目屬于凈資產類,核算事業單位掌管的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貸方登記因固定資產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額;借方登記因固定資產減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減少額;余額在貸方,反映事業單位掌管的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因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所以“固定基金”余額反應的不是固定資產的凈值,而是固定資產原
五、事業單位投資業務賬務處理
(一)債權性投資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學開出轉賬支票203 000元,購入利隆公司發行的3年期債券,債券面值為200 000,年利率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將持有利隆公司的債券全部轉讓給其他單位財務管理論文,實際取得價款為205 000元,款項存入銀行論文提綱格式。
⑴C大學購入債券時:
借:對外投資——白云公司債券203 000
貸:銀行存款203 00
同時,調整事業基金明細賬: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時:
利息額=200000×(9%&pide;12)×10個月=15 000(元)
借:銀行存款15 000
貸:其他收入——債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將債券轉讓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205 000
貸:對外投資——白云公司債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2 000
(二)經營性投資
事業單位的經營投資(即其他投資)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對外投資的賬面價值按投資時的原始成本反映。
對外投資時,應區分不同的投資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 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 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 (按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按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同時,
借:固定基金(按賬面原價)
貸: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價)
【例2】D大學像秀華聯營公司投入1臺舊設備,賬面原價值20 000元(未提折舊)經投資各方協議確認的價值19 000元。
借:對外投資19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19 000
同時,
借:固定基金20000
貸:固定資產 20 000
3、 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
⑴借:對外投資(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賬面原價值)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⑵借:對外投資(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賬面原價值)的差額
貸: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例3】E大學以場地使用權向宏利聯營公司投資,該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80000元,各方協議確認的價值為90000元。
借:對外投資90 000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80 0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 000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80 000
4、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應區分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和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來處理:
⑴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已作增值稅進項稅額處理的材料時:
1)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2)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貸: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例4】F大學向金利聯營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經營用材料財務管理論文,賬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 700元。協議確認價值15 000元,增值稅銷項2 179.49元[15 000&pide;(1+17%)×17%]。該大學為一般納稅人。
借:對外投資 15000
貸:材料1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 179.49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 820.51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 10 000
⑵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稅)時:
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2)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貸: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例5】G中學(為小規模納稅人)向金鑫聯營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經營用材料,賬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稅)。協議確認價值15 000元。
借:對外投資 15000
貸:材料10 3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4.37 [15 000&pide;(1+3%)×3%]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4695.63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 300
(三)投資期內收到分派來的紅利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資的賬務處理
1、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回額)
貸:對外投資(賬面投資成本)
其他收入(實際收回額>賬面投資成本)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2、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回額)
其他收入(實際收回額<賬面投資成本)的差額
貸:對外投資(賬面投資成本)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限于篇幅,舉例從略。
篇3
【關鍵詞】地方政府債券;信用風險溢價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建設日新月異,農村面貌煥然一新。地方政府建設性資金缺口不斷擴大,地方政府債務不斷增加。1994年的《預算法》和《擔保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不列赤字,未經國務院批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債券,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不得作為擔保人。為規避相應的法律法規,各地方政府選擇向銀行借款、構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等方式募集資金。這些融資方式帶來了很多問題,例如債務規模難以控制,債務風險難以度量,債務償還主體不明確等。2008年,我國政府提出了4萬億的投資計劃,其中中央政府投資1.18萬億,其余2.82萬億由地方財政和社會資金作為配套資金投入。為了籌集配套資金,兩會決定從2009年開始由財政部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并由財政部代為還本付息。到現在為止,地方政府債券已經發行了四年,其中2009年、2010年、2011年各發行2000億,2012年發行2500億。各省的發行額度由財政部在綜合考慮各省的建設需要、經濟情況的基礎上核準。2011年起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在財政部規定的額度范圍內試行自主發行政府債券。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對我國具有深遠的意義。它不僅為地方政府提供了新的融資方式,也為我國的債券市場提供了新的投資品種。通常,發債主體的財政狀況能反映其違約概率,投資者對不同違約概率要求不同的補償,也就是不同的信用風險溢價。在一個有效的債券市場中,我們能通過債券的價格看出債券發行主體的財務狀況。因此,地方政府的財務狀況與其債券的價格有一定的影響,我國各省的財政實力有較大差異,各省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溢價是否有區別?財政狀況對信用風險溢價有無影響?本文將對此作出解答。
二、文獻綜述
國外研究信用風險溢價的方法有很多,主要可以歸結為兩類:結構模型和簡化模型。結構模型起源于Black和Scholes(1973),Merton(1974),建立在對稱信息假設的基礎上。簡化模型起源于Jarrow和Turnbull(1992),隨后由Madal和Unal(1998),Jarrow和Turnbull(1995),Duffie和Singleton(1999)等發展。簡化模型建立在非對稱信息假設的基礎之上,比結構模型更符合現實情況。本文采用簡化模型,并在前人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實際情況,對簡化模型加以修正,構建了本文的模型。LudgerSchuknecht,Jurgen von Hagen,Guido Wolswijk通過對加拿大、德國的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溢價進行研究發現地方政府的財務狀況對信用風險溢價有顯著作用。
國內對信用風險溢價的研究起步較晚,開始主要集中在對企業信用風險溢價的探討上。2007年允許公司發行債券后,公司債券的風險溢價也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學者們主要是用國外成熟的模型測量我國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信用風險。如何大喜(2012)用貼現函數模型對54種公司債券2010年的月度數據進行了信用風險溢價研究,在此基礎上分析了我國公司債券信用風險的特征,并對提升我國信用風險管理水平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建議。李海剛在其碩士論文中運用Merton模型分析并計算了24種公司債券的違約風險溢價。史慧(2006)利用債券定價公式及莫頓結構模型推導出了信用風險溢價的度量公式,然后對7只企業債券進行實證分析并考查了公司杠桿率、公司資產波動率、債券到期期限對信用風險溢價的具體影響。由于地方政府債券從2009年才開始發行,至今才發行了四年,數據時間跨度還較短,因此暫時沒有發現地方政府債券的風險溢價這方面的研究資料。
三、模型及變量
根據這些國債,我們用線性插值法算出了每一只地方政府債券的基準利率,從而得到了信用利差(見圖1)。由于債券發行時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公眾無從獲知,投資者應該是根據地方政府上一年度的財政狀況做出的投資決定,因此,我們采用債券發行時間的上一年度的財政數據來衡量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BBB+級企業債券和國債的到期收益率、3個月的Shibor利率均來自于wind數據庫。
五、實證結果與分析
通過F檢驗,Hausman檢驗,結果顯示應該選用個體固定效應模型。經查詢,發現地方政府債券中除了新疆省發行的債券有半年交易記錄以外,其他地區的債券均沒有交易數據。鑒于此特殊情況,在模型中去除流動性指標再進行回歸分析,結果見表2,除五年期樣本的第二列為混合回歸,其他均為個體固定效應模型。使用各組的統計結果和F值見表2,故得出以下結論:
(一)債務指標X回歸系數有正有負,且均不顯著。上述結果表明債務情況對地方政府債券的溢價沒有穩定作用。原因可能是地方政府的付息額占財政收入的比例普遍比較低,投資者對該指標不敏感。
(二)財政指標Y回歸系數為正,與預期不符。
(三)投資者風險厭惡度指標Z回歸系數為負,與預期相同,且均在1%的水平上顯著。這意味著BBB級企業債券與國債的到期收益率之差越大,也即投資者風險厭惡程度越大,信用風險溢價越小。另一風險厭惡度指標W回歸系數為正,與預期相同,大部分顯著,意味著短期利率越高,風險溢價越大。
(四)流動性指標SIZE的回歸系數有正有負,且大部分不顯著。地方政府債券在一級市場發行后,在二級市場中交易很少,流動性普遍較差。
去除地方政府的財政指標,因變量對Z、W進行回歸,回歸結果見表3。模型的解釋力與表2中相比,無顯著變化,說明地方政府的財政因素對溢價無明顯影響,溢價主要受利率、投資者的風險厭惡度等市場因素的影響。而與地方政府的財務情況沒有顯著關系。
六、研究結論
本文基于2010至2012年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數據,對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溢價進行了實證研究。實證結果表明:地方政府的信用利差與其財政狀況、債券的發行規模沒有顯著關聯,與企業利差負相關,與短期利率正相關。同時,我們還發現,在去除財量后的模型中,模型的解釋力還是很強,說明影響地方政府債券利差的因素主要是市場因素。
本文對投資實踐和政策制定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地方政府間由于歷史、地理位置、政策制度等不同,他們的財政實力存在較大的差別。投資者在決定是否投資于地方政府債券時除了考慮市場因素外,也應該合理考慮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同時,政府也應該制定合理的政策,如適當減少對地方政府債券的擔保、發行方式的限制等,給地方政府債券構造一個自由的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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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海剛.我國公司債券信用風險溢價期限結構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07.
[8]史慧.我國企業債券的信用風險溢價研究[D].暨南南大學碩士論文,2006.
作者簡介:
篇4
[論文摘要]巨災風險債券的契約條款是債券交易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的載體。基于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對應的一般原則,必須在理順債券運行中多方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因為巨災風險債券的條款設計須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也不例外的在于如何平衡債權債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債券的順利運作。但是,在進行巨災風險債券契約條款設計時,必須比較巨災風險債券在現金流結構、信用結構和期權結構上與一般債券的異同,在債券契約條款設計中應包含一些限制性條款,以便巨災風險債券的契約條款的科學性。
無論何種融資契約,其合同條款只是表象,也即契約關系的外部載體,契約背后反映的實質上是其所承擔的權利義務關系。正因為如此,融資契約條款設計的目的也就是契約雙方(或多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平衡。巨災風險債券的條款設計須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也不例外地在于如何平衡債權債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債券的順利運作,達到雙方各自交易的初衷。本文基于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對應的一般原則,對以履約保證機制為重點的巨災風險債券契約條款設計機制問題進行了一些探析。
一、巨災風險債券的契約條款設計概覽
巨災風險債券(CatastropheBond)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巨災事故頻繁發生且損失幅度劇增的大背景催生出來的一種新型ART(AlternativeRiskTransfer)工具,它由(再)保險公司(或其設立或指定的SPV,即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PurposeVehicle)發行,收益取決于該公司或整個行業的巨災損失狀況。與普通債券不同的是,巨災風險債券本金的返還與否依賴于特定事件的發生:若在期內未發生約定的巨災事故,發行人按約向投資者還本付息;若發生預先規定的觸發事件(TriggeringEvent),則發行人向投資者償付本金或利息的義務將部分乃至全部被免除,債券發行人將運用該筆基金進行理賠。作為一種新型的保險風險證券化工具,巨災風險債券的出現不僅增強了保險業的承保能力,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從分散化投資組合中獲得較高收益的有效途徑,對保險業乃至整個金融業的發展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已成為迄今為止運作的最為成熟和廣泛的巨災風險證券化工具。我國自2006年起也開始初步籌劃相關的地震風險債券的運作。
根據企業契約理論中有關所有制、治理結構的一般論點,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組合,是個人之間交易產權的一種方式。企業治理結構設計的一般原則是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的對應。企業的融資活動深刻影響著企業的治理結構,因而融資契約的設計也理應遵守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相對應的原則。據此,又結合當前理論界主流的債務契約設計理論,企業融資契約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設計一種能使剩余所有權和剩余控制權相匹配的最優契約,以在投資者和股東之間合理地分配現金收益流,或在特定情況下及時地將企業的控制權由企業內部轉移到債權人手中,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使投資者愿意提供足夠數量的資金滿足企業的投資需求。一言以蔽之,融資契約的條款設計要解決兩個問題:現金收益流的分配以及保證履約機制的設置。
由于巨災風險債券的發行主體SPV一般由政府或旨在通過巨災風險債券轉移巨災風險的(再)保險公司發起成立,其功能也被人為局限于充當巨災風險證券化活動的中介,不以營利為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上述,債券最終的現金流流向存在著不確定性。再者,巨災風險債券在發行前都經過科學理算,原(再)保險公司繳納的保險費,投資者期初的投資支出及其累計額一般情況下能滿足偶然發生的巨災損失事故。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收益現金流在股東和投資者之間的分配在巨災風險債券契約條款的設計中意義不大,巨災風險債券契約條款設計的重點在于對其履約保證機制的探討。
二、從條款設計看巨災風險債券的履約保證機制
根據債券契約條款設計理論的一般觀點,債券契約條款設計所應包含的一些因素包括現金流結構、信用結構與期權結構。以下結合巨災風險債券的特殊之處,試從這些方面來探討其契約條款設計較一般的債券的共通與特殊之處。
(一)現金流結構
即資金在何時,以何種數量,向哪方流動的結構,這是融資契約的最基本結構。包括三個方面:
1.期限問題。對一般債券而言,期限越長表明債券本身所包含的違約風險越大,從而要求的回報率就越高。對巨災風險債券而言這一基本原則也是成立的。特殊之處在于,巨災風險債券回報率的高低,還特別依賴于巨災事故發生的概率和本金利息的風險程度,即巨災事故發生概率越高,越有可能觸發債券對(再)保險人的支付,投資者對其本息的要求權越有可能喪失。當然,不同種類債券(本金保證型、本金利息均保證型及均不保證型)對本息的規定對于投資者本金的風險程度不同,要求的回報率自然也不同。總之,對PIE災風險債券而言自然因素(巨災事故發生概率)與債券本身條款的設定對其收益率的影響相對于期限的影響更大,這是巨災風險債券相對于普通債券的一大區別。
2.利率問題。在利率問題上巨災風險債券類似于一個浮動利率債券,具體來說,在巨災事故即將發生或者已發生但尚未進行賠付的情況下,投資者預期債券的觸發支付在即,從而存在吞食自己本金和(或)利息的可能性,因而市場對其需求傾向于下降,為平衡供求關系,巨災風險債券的價格會傾向于上升,利率會傾向于下降。
3.還款方式。在此問題上,巨災風險債券和一般債券類似:它一般都是在期末一次性支付投資者本息(未發生巨災事故的情況下)。相對于定期支付本息的情況,一次性還款對發行人的有利之處在于可能最大限度地占用這筆資金。但是,也存在弊端:首先,債券到期需要支付一大筆現金,如果發行人現金短缺或安排不善有可能出現到期無法兌現的風險;其次,從投資者角度看,一次性還款等于是將應收利息再“強迫”投資于這種債券,從而使其本息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因此,本金保證型和本金利息保證型的巨災風險債券對投資者和發行人來說都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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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日益加深。為實現中國經濟穩定增長目標,2009年,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發行國債較大規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資。為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減緩中央財政負擔,我國決定在4月份首次公開發行地方政府證券。
一、 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現狀
地方政府債券,是指以地方政府為發行主題的債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已將近200年的歷史,其中美國和日本的地方政府債券無論在發行規模還是發行模式上都最具代表性。
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券一直受到抑制。在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出現過短暫的地方政府債券,當時許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是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但到了1993年,這一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而且在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原因是地方政府承兌能力差、債務管理能力欠缺。地方政府債券的禁令一直保持到2009年。
但伴隨著經濟形式、體制因素的不斷變化和地方自制、財政分權改革的深入,學界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討論越來越多,要求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呼聲越發強烈。由美國次貸引起的金融危機,使中國經濟受到巨大影響,為應對金融危機,中國出臺了很多政策,其中為了減緩中央政府的財政負擔,國家出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009年首次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由財政部發行并代辦還本付息和支付發行費的可流通記賬式債券。
二、 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必要性
(一)、拉動內需,實現經濟穩定增長
當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尚未見底,2009年將是我國經濟發展非常困難的一年。為擴大內需,2009年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發行國債較大規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資。國債資金主要用于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環境保護、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汶川大地震災后重建等。大規模的國債投資短時間內對經濟有巨大的拉動作用,但長期這種拉動作用是有限的,此時就應該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債券的作用。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調動資金,加快資金使用效率,帶動地區經濟增長,從而推動整個國家的經濟穩定增長。
(二)、減少中央財政壓力,完善地方政府財政職能
1994年以來,我國實行分稅制,明確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對于中央政府來說,一方面要承擔國家機關運行、外交、科研,宏觀調控支出及國家直屬事業單位發展;另一方面,還要協調地方發展,財政壓力相當大。為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減緩中央財政壓力,地方政府應相應安排配套資金,根據實際情況擴大本級政府投資,政府投資資金來源其中之一就是地方政府證券。分稅制的實施中,存在著地方稅體系不完善、缺乏主體稅種、有稅種無稅收或征收成本偏高及地方稅的立法和管理權限過于集中等問題 。多數地方財政入不敷出,沒有能力通過政府投資和擴大財政支出實現地方財政配置資源實現經濟增長的能力。因此,應該適當賦予地方發行職權的權利。
(三)、增加地方融資渠道,促進地方經濟增長
目前,國家加大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投資,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一方面可以改善地區的投資環境,引進投資,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可以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有利于社會穩定。對基礎設施的投資資金來源,既有中央財政撥款,又得依靠地方政府財政支持。而地方政府面對巨大的投資資金,以地方財政收入是無法滿足的,要依靠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擴大資金來源。
(四)、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增加投資渠道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運作還不夠規范,金融產品結構欠合理 ,形成了以國債為主,金融債和企業債比重較小的債券市場結構,這導致廣大居民的投資渠道過窄。在這種情況下,以政府信用為保證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不僅能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還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更廣闊的投資渠道。
三、 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制度安排
在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時,應該遵循償債能力原則、效益原則、對地方公債適用范圍限定的原則和以促進發展為目標,而不是以援助貧困為目標的原則。并應
制定相應的制度安排:
(1)完善分稅制,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事權。為了避免發行地方政府發債所造成的債券市場紊亂,應該繼續深化分稅制的改革,實現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獨立。
(2)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監管體制,保持安全性。地方政府債券比起國債,信用度相對缺乏,安全性不高,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地方政府濫用資金,建立地方政府債券監管體制非常必要。可由國家計劃部門和財政部門及證監會共同負責我國地方債券的管理,保證其穩定發展。計劃部門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要求,把握資金的使用方向;財政部門則根據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確定地方債券發行總規模;證監會主要對地方債券的發行、流通和償還進行監管。
(3)完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以市場約束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根據發行地區的稅收能力和項目收益能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其進行科學、嚴謹、動態的信用評估。同時地方政府應該進行信息披露,包括發行規模、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使用情況、財政收入狀況及項目收益性。這樣有利于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選擇,并對其進行監督,約束地方政府,達到資金有效使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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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房地產公司 資本結構 公司價值
一、研究目的和背景
房地產行業資金的使用和供給和制造業、公共事業企業相比,房地產公司資本結構有下列顯著特點:第一,資產負債率很高。第二,房地產行業融資主要依賴銀行貸款,直接或間接占用的銀行貸款占企業資金來源的60%以上。第三,流動性負債比重大。房地產企業貸款主要為短期貸款,貸款到期后再采用借新貸還舊貸的方式繼續使用原貸款。第四,房地產行業受政策影響大。資本結構相關理論研究杜蘭特、迪格萊尼和米勒等人。MM公司資本結構與企業價值無關;理論認為債務不僅會減少股東和經理人成本,還會增加股東和債權人的成本,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成u型關系;信號傳遞理論認為債務融資是向外界傳遞公司高質量的信息,債務水平和公司價值正相關;優序融資理論認為企業融資偏好次序為內部融資、債務融資、股權融資,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的關系并不能確定。
在實證研究方面,國外的研究大多表明公司價值與資本結構正相關。如米勒(1966)、羅斯(1977)、馬勒斯(1998)、柏格(2005)等人的研究結果均表明,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正相關。國內相關實證研究并未得到統一結論。張勉、陳共榮(2005)、陳文浩和周雅君(2007)認為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負相關;沈藝峰和田靜(1999)、曹廷求(2007)等人研究表明,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正相關;李義超、蔣振生(2001)、林偉和李紀明(2007)研究結論是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成u型相關;韓慶蘭(2005)、靳明(2008)等認為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不相關。國內學者對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的實證研究起步較晚,主要是以制造業、公共事業等上市公司數量較多的行業等為主,或者是多行業總體研究,由于房地產上市公司數量稀少,涉及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問題的專業研究數量不多,而且研究范圍主要集中在探討資本結構的影響因素,并未考慮到房地產行業預收款等特殊因素對公司價值的影響,也未涉及市場冷熱等周期性因素對房地產公司價值的影響,研究深度不足。
二、研究設計
1、研究假設提出。假設1: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相關。我國房地產行業國家股比例低、流通股比重高更符合西方資本結構理論假設。假設2:資本結構在淡季和旺季時對公司價值影響度不同。當房地產市場處于市場銷售旺季時,成交量放大,由于需求旺盛,房地產公司會加大房地產投資,增加對負債的依賴程度,負債比重會增加,而到了淡季,對房地產投資會減少,負債比重降低。
2、研究垂量本文采用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公司價值的衡量指標。凈資產收益率,該指標反映了單位股東權益投資回報。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股東權益有關資本結構的衡量,本文采用國內學者使用較多的總資產負債率來表示,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國內外學者研究證明,公司規模,公成長性,盈利能力,股權集中度等指標對公司價值有顯著影響,因此,將它們引入回歸模型中,這些指標采用國內學者普遍使用的方法描述。股權集中度: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前十大股東持股總數/公司總股數。公司規模:公司規模=總資產的自然對數。公司成長性:公司成長性:(本年主營業務收入一前一年主營業務收入)/前一年主營業務收入。盈利能力:銷售凈利率=公司當年的凈利潤/當年營業收入。
3、模型建立。模型1:KOE=a+bDebtl+r(controlvariable)+e,模型2:ROE=a+bDebt+r(controlvariable)+season+seasonDebt+e。Debt是總資產負債率;模型中1是檢驗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關系;模型2中加入市場繁榮度虛擬變量,當市場處于繁榮期時,season取1,否則season為0,該模型是檢驗市場周期性因素對資本結構和公司價值相關性的影響。
4、樣本選擇。本論文的樣本數據來自于巨潮資訊網2003年至2007年5年間上市房地產公司年報。我按照以下原則甄選樣本:剔除樣本期間發行B股和H股的公司;剔除樣本期間被ST或ST類公司;剔除樣本期間因重組導致主營業務發生變更的公司、剔除極端值、缺失值,最后得到的樣本數量為200個。
三、描述性統計與分析
由表1統計繕果可以看出,公司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10%,標準差為7%,說明行業整體凈資產收益率分化較小;資產負債率為54%,標準差為15%,這表明房地產行業資產負債率非常高,且行業內部分化明顯;凈利潤率均值為12%,最高達60%,標準差為10%,說明行業內部分化明顯;公司成長度均值為45%,標準差為1.19,這說明房地產行業發展迅速,但行業內公司差異明顯。股權集中度為56%,說明房地產行業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行業內部差異不大。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回歸結果分析(見表2、表3)。
其一,方程整體通過F檢驗。方程的判別系數為0.32126,這表明方程的擬合度很高,方程顯著成立。其二,盈利能力是影響凈資產收益率的主要因素,總資產負債率是其次最影響凈資產收益率的主要因素,盈利能力和總資產負債率都通過了t檢驗,且兩者與公司價值存在正相關關系,因此假設1成立。其三,公司成長性對ROE影響顯著,成長性指標通過了t檢驗,它與ROE正相關。其四,公司規模與十大股東持股比例沒有通過t檢驗,這兩個指標對ROE無統計意義,它們的影響不能確定。
本文按照房地產市場成交水平將市場分為繁榮期和調整期。繁榮期為2003年、2004年和2007年,調整期為2005與2006年。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資產負債率的回歸模型整體通過F檢驗,方程擬合度是0.33,但是交叉項的乘積沒能通過T檢驗,無法說明市場變化對資本結構與公司價值關系的影響程度。
四、結論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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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鐵路債券融資的優勢
在我國鐵路建設項目的市場化融資中,發行債券亦是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由于股票融資成本比較高,并且會喪失部分控制權,債務融資特別是債券融資便成為一種積極的融資方式。具體來說,同銀行市場和股票市場相比較,債券市場融資有其特點和優勢。
1.債券融資的發行成本較低。
股票首次發行,支付給發行中介機構的費用占所籌資金的5%―8%,再次發行支付的費用也在3%―6%之間。而發行A級債券的費用僅占籌資額的0.7%―1.2%。
2.債券融資成本較低。
債券利息可從稅前利潤扣除,而股息則從稅后利潤支付,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者雙重課稅的問題,因而債券融資成本要比股票融資成本低。
3.可以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增加每股稅后盈余。
對于融資者來說,采用債券融資的方法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別人的資金,獲得更多的利益。
4.債券融資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控制權,可以利用發行債券所得的資金回購本公司的股票,以增強對公司的控制權。
總的來說,相比較而言,對融資者來說,債券融資比銀行資金的應用更加靈活,可以確定債券的期限,比股票融資的難度小,融資速度快;對投資者來說,債券投資的優勢在于它比銀行存款有更高的利率,比股票投資風險大大降低。
二、鐵路債券融資存在的問題
1.鐵路債券發行市場化程度不高。
受傳統體制、傳統觀念的慣性束縛和客觀經濟環境的影響,當前我國鐵路建設債券的市場化程度不高,仍然采用高度行政化的審批制,鐵路發債的條件由國家逐級審批,盡管有相當多的鐵路企業有發債的愿望,但卻沒有融資渠道的選擇權,使得很大一部分企業過于依賴上級撥款和銀行貸款,沒有真正開辟一條企業融資的新渠道。同時,以鐵道部的名義發行債券,籌資一步到位,使用卻是按建設計劃劃撥,資金的籌集和使用不能合理統一。這使得鐵路企業不能真正走進市場,真正意義上的鐵路企業債券不能在資本市場流通。只有突破傳統的計劃經濟的束縛,把鐵路企業真正推向市場,成為市場競爭主體,鐵路企業債券才能具備發展的原動力和基本條件。
2.鐵路債券的發行主體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在企業債券市場上,以國家部委身份發行債券的只有鐵道部一家,但鐵道部由于其政企合一的性質,與其他企業相比有明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當前債券市場關于企業債券的管理辦法中一些不適合鐵道部的要求上,如發行主體的條件、稅收問題、信息披露制度、債券投資人的限制等諸多問題,這些要求是規范證券市場的必然進程,但卻限制了鐵道部這樣帶有特殊性質的個體,故鐵路債券發行主體的確定和債券性質的定位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3.鐵路債券的流動性有待提高。
在資本市場中債券投資價值主要取決于安全性、收益率、流動性三個指標。鐵路自身具有建設周期長、資金回收慢的特點,這就決定了鐵路建設債券應以中、長期為主。對于長期債券來講,投資人對于債券流動性的要求高于對債券收益率的要求。因此,鐵路債券的流動性對其今后的發展至關重要。但鐵路債券的品種較單一、發行規模較小、發行技術不夠完善,限制了鐵路債券的流動性,減弱了鐵路債券對投資人的吸引力,直接影響了債券的投資價值。
三、對完善鐵路債券融資的建議
1.對鐵路債券的發行主體進行正確定位。
目前鐵路債券都是鐵道部發行的,從本質上來看不屬于企業債券,而是一種政府行為,只是其發行形式是一種企業行為,這顯然是公益性和企業性混合不分、政企不分的行為。而且,以鐵道部發行的債券作為企業債券,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未來鐵路企業的發債行為,這對加快政企分開、促進鐵路市場化進程將產生不利影響,必須進行改革。
在傳統經濟體制下,由于鐵道部兼具鐵路國有資產的管理者(所有者)與經營者職能,以行政管理者和資產所有者的雙重身份對企業生產經營進行直接干預,將政府行為投資主體行為和企業行為集于一身,使得鐵路運輸企業難以成為真正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這種經濟主體地位的虛化,嚴重地限制了鐵路局發行債券的權利。在這種產權關系下,鐵路債券所募集來的資金,鐵道部作為發行人卻不是直接使用者,鐵路局作為直接使用者、受益人,卻不直接承擔償還本息的壓力,造成責、權、利相脫節,嚴重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為了促進鐵路運輸業的發展,使鐵路運輸企業及早符合發行債券的條件,我國必須建立以產權為紐帶的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建立投資回報制度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鐵路運輸企業真正面向市場,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鐵道部代表國家享有國有資產所有權,兼具鐵路運輸行業管理職能,這種濃重的行政色彩和鐵路作為國家基礎行業的社會公益服務性質,決定鐵道部發行債券應爭取定位于準國債,其籌集的資金應主要用于社會效益高而經濟效益低的公益性項目,以及全國性的鐵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鐵路局作為經營者擁有完整的法人財產權,獨立的法人實體地位決定了鐵路局發行債券應定位于企業債券,其籌集的資金應主要用于為地方經濟服務的基礎設施項目和投資回報率顯著的盈利性項目。
2.加強債券籌資的全過程監管。
(1)重點審批籌資項目,保證項目真實可靠。按照債券市場規范的要求,嚴格地對項目進行事前審查,使之符合債券主管部門和投資人的要求。
(2)發行債券,資金劃撥必須同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相配合。目前的情況是債券籌資一步到位,使用卻是按建設計劃進行。籌資與使用的脫節必然造成資金的浪費,目前要保證二者的統一尚有困難,但隨著企業債券管理的規范,企業自行決定發行時間與發行額度必將成為現實。在保證資金劃撥的同時對資金的使用要進行適當的監督,確保款項使用方向與審批相一致。
(3)做好債券償還工作。目前債券額度不大,償還不成問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債券額度的累積必然不斷增大,還本付息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債券不同于銀行貸款可以雙方協商,不斷展期,債券到期必須償還。因此,在舉債之前,應先作好償還計劃,有些盈利企業每年按比例提取部分資金作為償債基金,這是一種比較好的辦法。
3.豐富債券品種,提高鐵路債券的流動性。
債券的投資價值主要取決于安全性、收益率、流動性三個相輔相成的指標。由于安全性方面企業債券低于國債,同時如果想要降低企業債券的收益率,即降低融資者的融資成本,則必須加強鐵路債券的流動性。這就需要加大鐵路債券的發行規模、豐富鐵路債券的品種,同時還要爭取到合適的交易工具,盡早使鐵路建設債券的回購交易得到批準。要增強鐵路債券的流動性,今后還要在以下兩個方面有所突破。
(1)加大債券發行規模。這是提高債券流動性的一個基礎條件。鐵路債券幾次成功融資的實踐已經證明了利用債券籌集資金來支持鐵路發展是可行的,今后債券融資應作為一種固定的經常性的融資工具發揮其直接融資的優勢,把它提到和貸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來。同時我們也應注意到這幾次發債的成功是在額度債券融資較小、償債壓力不大的情況下達到的。沒有一定的規模,就不可能為鐵路債券創造一個較好的流動環境,所以必須爭取擴大鐵路債券發行規模,爭取更多的發行額度,不斷提高鐵路債券的流動性。
(2)豐富債券品種。金融工具創新速度正在加快。自2002年《信托法》頒布以來,在債券市場出現了本息分離式債券、投資人選擇權債券、發行人選擇債券、優先債券等形式,使投資者更傾向于對收益固定、風險易識別的證券進行投資,從而出現可轉換債券等附一帶期權的固定收益證券。金融工具的創新和多元化將推動鐵路企業的融資策略創新。資本市場中投資者的偏好不同,鐵路債券要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資人,必須豐富債券品種。鐵路企業的經營收入、現金流穩定的特性可以在融資產品中通過創新設計預以體現,以滿足不同市場和層次的投資需求。目前鐵路債券發行品種過于單一,雖然鐵路行業由于其獨特的行政色彩,作為賣方市場,現時具有其他行業不可替代的優越性、穩定性,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鐵路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鐵路企業作為真正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將真正走向市場。這種行政保護色彩將逐步褪去,鐵路企業必須依靠自身實力,抵抗市場風險,吸引各方投資人。加強鐵路國內債券的發行工作,豐富債券品種,爭取發行境外鐵路債券,爭取發行鐵路可轉換債券和分離交易的可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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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論文關鍵詞】:公司治理財務風險信息不對稱
【論文摘要】:在現代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債權人做為公司資金的提供者,具有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的固定權利,其財務風險是源自于企業經營風險的轉移,由于不完全契約和信息不對稱,債權人承擔了與其收益不匹配的財務風險,治理權后置是導致債權人財務風險的直接原因;而信息不對稱是根本原因。債權人對財務風險的管理關鍵獲得一部分剩余控制權,讓債權人擁有更多的經營信息,實現股權和債權共同治理。
一、財務風險的含義
從企業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角度看,財務風險是指公司財務結構不合理、融資不當使公司可能喪失償債能力而導致投資者預期收益下降的風險。負債經營是現代企業應有的經營策略,在企業資本結構中,債務資本的比重大,償債能力弱,則財務風險大,反之,債務資本比重小,償債能力強,則財務風險小。基于企業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角度,財務風險主要表現有企業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導致訴訟或破產的財務危機,利率變動風險,再籌資風險。
二、債權人財務風險分析
債權人作為要素所有者將資金借給企業后,即與企業經營者形成了委托關系,根據大家對風險的研究我們可以知道,占在債權人的角度,風險是事件的不確定性引起的,由于對未來結果予以期望所帶來的無法符合期望結果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風險是結果差異引起的結果偏離,即期望結果的可能偏離。因此,如果債權人和公司所簽訂的合約是完全的,合約詳細規定了經理人在所有的外部狀態中的行為以及利潤的分配情況并進行風險披露,則債權人的財務風險問題也就不復存在,因為根據風險與收益均衡的原理,債券人的這一部分收益波動實在其本身的預料之中的,在簽訂契約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到了''''并目有相應的風險收益去補償它。
或者我們從VAR風險:計量的的角度去理解它。也可以認為這部分的收益波動是在債券人本身控制的范圍之內。只要沒超過這個界限,都不算風險損失。
但是在通常情況下,公司和債券人之間的契約是不完全的,一個完全的契約準確描述了與交易有關的所有未來可能出現的狀態,以及每一種狀態下契約各方的權利和責任。契約的不完全性是由現實生活的不確定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決定的,正是因為現實的不確定和契約的不完全,企業經營才會存在不確定性和風險。又由于現代的公司治理結果中,債權人作為資金提供者一般不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我們的資本市場也還沒有達到強勢有效,因此,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債券人往往承擔由公司經營風險轉化而來的額外風險,并且這種風險是沒有在契約中同種風險收益的方式加以補償的,它是屬于債權人的期望之外,屬于真正的風險。由于公司的經營環境千變萬化,從而公司的經營風險也是變化的,這些風險由于信息不對稱都可能會轉化為債權人的財務風險。
總之,由于債權人一般不具有公司治理權以及信息不對稱,公司管理者接受股東的委托運用全部資本進行經營,息稅前利潤EBIT的變異性代表了壘部資本承擔的經營風險,在這個層面上不存在債權人財務風險的問題EBIT扣減固定的資本成本利息后,再減去所得稅即為凈利潤,凈利潤的變異性可視為公司承擔的風險,而債權人依合同約定取得固定利息。但是,由于存在著契約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債權人的財務風險源白于企業經營風險的轉移,債權人承擔了不該屬于自身的財務風險。并且,隨著契約的不完全性和信息不對稱的程度加深,債權人承擔的風險越大。
三、基于公司治理的債權人財務風險管理
按照期權理財風險管理的思想,債權人可以通過在投資時進行權力義務的分離來達到分離風險的目的,即通過支付一定的期權費將未來的不確定性轉化為現在的確定性,從二對未來不確定性進行一定程度的規避,比如現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就是可以看作是一種方式,通過購買可轉化公司債券,實際上就相當于購買了一項公司看漲期權,在公司超額盈利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轉化以低于市價的條件購買公司股票,實際上債權人可以通過價差收入來獲得這部分超過其債券收益的報酬,它可以看作是對債權人承擔的公司額外風險的補償基于上面債權人財務風險是經營風險的轉移的認識,我認為債券人可以從衍生金融品德角度去進行自己的風險控制,對于不同經營風險的公司以及自己對風險的承受態度,應該采取不同的風險規避方法,其核心可以參考期權理財權將未來不確定性轉化為現在的確定性,從而將權力義務相分離的思想。
但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到,像可轉換公司債券這類的衍生品,同樣是在現行的市場環境以及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公司與債權人博弈的結果,只能從債權人的角度去控制自己的風險,而不能從根本去解決債券人的弱勢地位,因此我們應該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去思考債權人的財務鳳險管理。
篇9
關鍵詞:債券市場;債券品種;企業債券
1.我國公司債券發展的可行性分析
1.1國債市場的發展,為公司債券的定價提供了基礎
當前,我國國債市場已初具規模,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國債利率的期限結構曲線已經形成,基礎利率逐步穩定,為公司債券的分析提供了基礎。
1.2相比銀行貸款和發行股票而言,公司債具有以下優勢
(一)融資規模大,成本低。
公司債券可為企業在當期融入上億資金,而從銀行難以一次性貸入如此大量資金,且在融資成本方面,企業債券相對于同期貸款利率更低,可更節約融資成本。
由圖1-1可以看出,三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較同期債券的發行利率更高
圖1-1 2007-2011銀行三年期貸款利率與平均票面利率對比 (單位:%)
數據來源:中國金融統計年鑒
(二)融資期限多樣化
企業債有多樣化的融資期限,可分為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和20年期等
(三)資金使用靈活
企業債券發行后,資金融資到位時,可以用于補充項目資金,調整財務結構,
兼并重組,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具有更好的靈活性。
2.我國企業債券發展現狀
根據邁爾斯的融資順序理論,企業的融資順序選擇是:第一,內部融資,然后發行債券,發行股票,但我國的現狀是:第一個國家投資,那么企業發行債券,最后,即使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企業債券,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直接投資,同時,企業債券在政策的促進作用的發展走上新的。然而,我國企業債券發展的總體水平還不高。
表2-1 我國企業債券歷年發行額及占GDP比值(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2000-2011年中國金融統計年鑒
從表2-1可以看出,從1987年起,我國開始探索企業債券,2004年以前,我國企業債券發行額僅350億元以下,占GDP比重不到0.1%;2005年-2009年間,隨著我國政府提出了“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資金,改變債券融資發展相對滯后的狀況,豐富債券品種,促進資本市場協調發展”的鼓勵債券市場發展的政策;2007年8月14日,發行額從04年的327億元躍升至09年的15864億元,占國債市場發行額比重也從5.7%躍升78.33%,最高達到98.57%,市場規模和市場結構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數據來源: 世界銀行, Study on Korea’s Corporate Bond Market and Its Implications on China’s Bond Market Development, January 2004
但是,相對于其他發達國家資本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發展仍然相對落后。2008年美國新發行企業債券達到7024億美元,而我國僅1330多億美元,僅相當于2001年韓國公司債券市場的發行額;從GDP占比來看,到2010年,我國公司債券占GDP比值雖然有了較快發展,但仍然僅占3.89%,尚未達到其他亞洲國家2001年的水平。日本擁有亞洲最大的企業債券市場,韓國緊隨其后。在全球企業債券突破萬億美元的今天,我國公司債券市場規模與我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極不相稱。
3.發展我國公司債券市場措施
3.1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我國應放松管制,建立評級,信息披露和公司債券市場信用體制,與發行人信用責任機制為核心的債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配套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投資機構的職能作用,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
3.2 加速公司債券利率市場化
需要放松對利率的管制,充分分析和考慮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投資風險等因素,由承銷商和發行人確定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利率,利率可以反映市場的供給和需求。
3.3 增強公司債券流動性
把公司債券計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國的企業債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阻礙了公司債券。目前,大多數的公司債券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債券的上市不高。其次,培育機構投資者。銀行為企業債券的投資者隊伍,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隊伍。
總的來說,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使結構性問題在中國金融市場得到很好的改善,提高資本市場的供給,抑制資產泡沫。資本市場的均衡發展,減少金融風險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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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摘 要 循環經濟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的新型經濟發展模式。資本市場作為現代金融的重要力量,在支持循環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我國金融體系仍以傳統的信貸融資為主,專業投資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等金融支持部門尚未配套建立起來,信用環境及擔保機制也有待完善。這些因素導致金融在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中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為此,我國迫切需要形成現代金融體系,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持續的資金動力和更有針對性、更具靈活性和更富層次性的融資安排。
關鍵詞 資本市場 循環經濟 金融支持
一、循環經濟的產業化與現行資本市場的關系
高投入是循環經濟產業發展的基本特征和重要條件。因為循環經濟技術比傳統技術復雜得多,對設備、原材料的要求更高、技術更新速度更快,因此需要資金也大大高于傳統產業。循環經濟企業的技術一旦開發成功并且獲得廣泛的市場認可,就會高速成長,投資收益率將大大超過傳統產業的收益率。只有長遠地看待循環經濟發展的前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循環經濟快速成長和早日獲益。
資本市場對循環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可以為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有力支持。運用資本市場的功能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可以從不同具體路徑入手:
一是在上市對象選擇上,適當支持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優先上市融資,而對那些能耗高、污染嚴重、資源利用效率低的企業應予以嚴格限制。
二是可以嘗試發行綠色債券。綠色債券可以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專門面向循環經濟項目的金融債券,也可以是由符合條件的循環經濟企業或公司發行的專門用于循環經濟項目投資的企業債券或公司債券。
三是支持循環經濟的金融投資也可以建立產業投資基金。這是一種通過發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資金,交由專業人士組成的投資管理機構操作,基金資產分散投資于不同的實業項目,投資收益按資分成的投融資方式,具有“集合投資、專家管理、分散風險、運作規范”的特點。由于循環經濟的發展包括不同企業、不同產業之間的生態工業鏈和“生態工業園”建設,具有跨行業、綜合性、系統性、項目間的關聯性、長期盈利性的特點。
二、循環經濟的融資瓶頸分析
然而,循環經濟的產業化是有風險的經濟行為,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循環經濟發展至少面臨來自四個方面的風險:一是技術風險,即在產品研制和開發過程中由于技術失敗而引致的損失。二是市場風險,即技術創新帶來的新產品能否為市場接收并取得足夠的市場份額。三是財務風險,即對技術創新的投資能否按期回收并獲得令人滿意的利潤。四是自然風險,即循環經濟的發展、特別是諸如森林保護等項目的實施極易受自然災害等負面因素的影響。循環經濟融資的瓶頸具體表現為:
(一)融資資源的稀缺性
這主要是由于循環經濟的高風險性、高投入性和投資資金周轉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等特點決定的。對于專門的投融資機構而言,對循環經濟的投資一般是組合投資,利用成功項目所取得的高回報來補償失敗項目的損失。如果政府不能對循環經濟項目給與政策扶持并通過銀行予以優惠信貸,循環經濟的融資有可能會出現嚴重的供給不足 。
(二)融資渠道的狹窄性
目前,盡管中國政府允許投資主體多元化,但由于過去缺乏相應的激勵和保障措施,很少有政府之外的資金投資于循環經濟項目。同時,缺乏市場性融資手段,大量的社會閑置資金找不到投資方向,金融機構的資金也貸不出去,而一些重大項目還要依靠國外貸款來解決。
(三)融資的分階段性
一般來說,對循環經濟的投資包括五個階段:種子階段的投資融資、導入階段的投資融資、成長階段的投資融資、成熟階段的投資融資和退出。總的說來,資金需求量隨階段的不斷深入而不斷擴大,其融資難易程度也隨階段的不斷深入而階段性地由難變易。
由于大部分人和機構都是風險回避者,只有在機構改革到產品創新等金融體系建設的各個環節,都充分考慮和加強對循環經濟發展的風險控制和金融規劃,才能為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
三、加大資本市場的建設支持循環經濟發展
經濟發展的實踐表明: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傳統的銀行間接融資比例趨于下降,而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比重會越來越大。因此,要完善資本市場對循環經濟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功能,優先支持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上市融資。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優先支持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和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籌集資金。
(一)繼續完善主板市場
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環保企業利用股票市場進行融資將成為一項有效的資金籌集方式。據大智慧設立的節能環保指數顯示,截止2009年4月12日,有49只具有節能環保概念的股票和23只 具有循環經濟概念的企業成功上市,從而形成了股票市場的綠色環保板塊,有利于整個環保產業和環境污染治理的資金籌措。
這一渠道主要是為發展比較成熟的環保企業提供上市通道,將主板市場龐大的資本引入循環經濟領域是今后循環經濟投融資的重點。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優先支持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和支持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優勢突出的企業通過收購兼并迅速做大做強,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但是目前,滬、深兩市上市門檻較高,許多正處于發展初期的循環經濟企業很難在主板市場獲取上市資格。因此,我國股票市場也可適當進行調整。如分配更多的股票上市額度給具有規模優勢和成長潛力的循環經濟企業;對于在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等技術設備方面有優勢的公司,中國證監會可制訂相應的政策措施,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核準其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以利于社會資源優先向循環經濟企業配置等等。
(二)發展創業板市場
創業板市場,是指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幫助其發展或擴展業務。如果在創業板市場中建立專門的循環經濟板塊,不僅能吸引更多的資金流入環保領域,而且能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與增長方式優化。香港創業板市場就為我國高科技中小型企業提供了較好的融資渠道。例如:創立于1999年9月的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廢物處理和環保服務的高科技環保企業。經過近年來的高速發展,東江環保已經逐步成長為國內環保產業界技術水平最高、綜合實力最強的企業之一,如果境內資本市場能提供較好的上市環境,將會有更多像東江環保的企業發展壯大。
(三)推進債券市場發展
我國應抓住目前經濟迅速發展與金融改革速度加快的契機,大力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擴大循環經濟企業債券的融資規模。例如:2006年4月,中國節能投資公司發行了總額為10億元的企業債券,票面年利率為4.05%,營業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4.82%。公司實現利潤總額比去年同期增加17.66%,此舉表明了我國政府在金融方面對循環經濟給予的政策支持意向。此外,國家有關企業債券監管部門還可制訂相應的循環經濟傾斜政策,優先核準符合發展循環經濟理念的企業和建設項目發行債券。
這方面可借鑒波蘭在發放公債上的經驗。1996年初,波蘭的格丁尼亞市就發行了自己的公債,這是波蘭第一個發行公債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市鎮,此后其他地區也紛紛效仿。由于中國《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沒有發債權力,但是,在城市發展的巨大壓力下,地方政府采取了各種變通方式來獲得隱性負債,這部分債務往往具有“準市政債券”的特征。地方政府可以考慮借鑒現有經驗,通過運用這類“準市政債券”為循環經濟企業和項目發展籌集資金。
目前的“準市政債券”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根據建設項目發行的“準市政債券”――公司債券型。這類“準市政債券”是指那些由和地方政府有密切關系的企業發行、所募資金用于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等用途的債券;二是以信托為工具的“準市政債券”――資金信托型。這其實就是地方政府采取變通的辦法,由信托公司幫地方市政項目融資。2007年5月24日,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正式對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金隅07債”,所融得的8億元資金將全部用于綠色環保項目,為北京發展循環經濟助力,促進北京市產業可持續發展。
(四)創立專門的循環經濟投資基金
循環經濟投資基金的來源可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建立中央級綜合性循環經濟基金。由政府財政出面設立,積極引入其他長期性的社會資金,主要包括郵政儲蓄資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長期性保險資金、企業年金等。
第二,建立中央級專項循環經濟基金。該類資金的來源主要可以考慮財政撥款、國債項目安排,也可以考慮面向社會,發行循環經濟彩票等。另外,近期財政部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可以借鑒該類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成立針對具體循環經濟促進領域的基金。
第三,建立民間循環經濟基金。例如,環保投資基金就是在國內外已經引起廣泛關注的民間循環經濟基金,它是指對環保產業有投資意愿的特定投資者通過精通環保產業、善于投資及資本運營的投資專家管理,為環保企業提供直接的權益性資本支持,并通過各種投資組合分散風險,追求長期收益的投資基金。
循環經濟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國家推動循環經濟項目、環境保護項目的發展和執行,進行國家監管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根據國際經驗和中國的實際,利用投資基金發展循環經濟,可以從三個方面展開:
第一,充分利用證券投資基金,即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在現有證券投資基金品種之外,可以考慮發行“循環經濟投資基金”,將募集的資金主要投資于循環經濟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債券。
第二,積極利用風險投資基金,即投向于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后,風險投資基金就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股權而收回資金。研究開發新能源等新技術的企業往往具有比較高的風險,因此需要風險投資基金作為這類高科技企業的“孵化器”。
第三,組建產業投資基金,即通過發行基金募集資金。由于循環經濟的發展具有跨行業、綜合性、系統性、項目與項目之間的關聯性強、從長期來看又較好盈利模式的特點。可以設立循環經濟產業基金,利用其開放融資、共擔風險的優勢,面向社會籌集大量資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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