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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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徐志摩 《再別康橋》 桃花源 浪漫主義
徐志摩詩歌的藝術成就是在性靈、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說,他的詩作在藝術上具有這三大特色。而且,這三者在他詩中實際上是不可分割地統一在一起的:性靈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過意象來體現,意象,也需要通過音樂美這個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們共同構成了徐志摩詩歌藝術的整體,使他的詩不僅在藝術上享有較高的地位,而且給中國新詩的發展帶來了某些有普遍藝術的經驗,作出了其他一些詩人未能作出的貢獻!
而《再別康橋》是徐志摩的經典之作。它是一首優美的抒情詩,宛如一曲優雅動聽的輕音樂。全詩以”輕輕的”“走”“來”“招手”“作別云彩”起筆,接著用虛實相間的手法,描繪了一幅幅流動的畫面,構成了一處處美妙的意境,細致入微地將詩人對康橋的愛戀,對往昔生活的憧憬,對眼前的無可奈何的離愁,表現得真摯、濃郁、雋永。 這首詩充分表現出了詩人高度的藝術技巧。下面我們就通過《再別康橋》來分析一下徐志摩詩歌的藝術特點。
一、徐志摩詩的浪漫主義色彩
代表徐志摩藝術成就的,就是以《再別康橋》為代表的抒情詩。如詩人自己說,它們是“從性靈暖處來的詩句”。陸小曼在《云游》序言中說:“有些神仙似的句子看了真叫人神往,叫人忘卻人間有煙火味。”這些神仙似的句子正是來源于他的浪漫情懷。
徐志摩出身富裕商人家庭,早年留學美國后又到英國,深受西方浪漫主義的影響,要“詩化生活”。表現在作詩中就是想象豐富,比喻生動。在《再別康橋》中,詩人把自己對母校的深情,溶化進了悄然別離時刻那些富有特色的形象和想象中的“夕陽金柳,波光艷影,潭映彩虹,恰似舊夢”,因此詩人要在“康河”的柔波里,“甘愿做一條水草”。正是詩人真摯熱烈的浪漫主義個性,形成了全詩輕柔、明麗而又俊逸的格調。
(一)造境中充分體現了詩人的理想主義浪漫情懷
近代美學家王國維說文學作品“有造境,有寫境,此理想與寫實二派之所由分”。這里所說的“造境”,實際上就是指浪漫主義創作,也就是說,浪漫主義文學創作著重表現理想。盡管現實主義創作也表現理想,但現實主義的理想主要是通過對客觀現實的描繪流露出來,而浪漫主義的理想則是作為描寫對象而存在,就象詩人的《去吧》那首詩,它的浪漫主義的理想就是做為描寫對象存在。
(二)一首《再別康橋》,把徐志摩熱烈、真摯、輕柔、細膩又略帶飄逸的浪漫主義個性,作了充分顯示,給后人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艷影,在我的心頭蕩漾。軟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搖;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條水草!那榆蔭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間,沉淀著彩虹似的夢。尋夢?撐一只長篙,向青草更青處漫溯;滿載一船星輝,在星輝斑斕里放歌。
徐志摩就是這樣用含羞草般的觸覺和嬰兒般的情感去感知愛情的,是他的單純的愛情觀給他的詩作注入了浪漫的氣息。雖然這種浪漫不能成為現實,但是徐志摩那熾熱與細膩的情感,在詩行中隨著康河靜靜地流淌。
(三)對詩歌意象的苦心經營和有些帶有刻意性質的追求
他實擅長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發掘詩趣,并使生活的形象與詩歌的意趣融會到他的作品里,從而構成較高的美學境界。
二、《再別康橋》體現出的新月派的三美——音樂美、繪畫美、建筑美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詩歌是社會生活高度集中的形象反映,又是作者豐富感情的結晶,因此,它必須以高度精煉而又形象的語言來表達深廣的思想內容。徐志摩在詩歌理論上同聞一多、朱湘等人一起倡導新格律詩,努力探求“新格式與新音節”的發現。新詩格律化提出新詩應具備“音樂的美(音節)、繪畫的美(詞藻),建筑的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徐志摩的詩最大限度地挖掘并利用白話本身的節奏感,創造出音樂的旋律。所謂“節奏”,即相當于音樂中的節拍。在詩詞中, 語音的起伏、高低和升降等特點,決定著音節的疾徐和長短;而把平仄不同的聲音有組織地排列起來,使之具有間歇,顯示強弱,這就是“節奏”。徐志摩的這種有節奏的詩讀起來的確有詩的美感。
(一)繪畫的美
所謂繪畫的美,是指訴諸視覺形象的“詞藻”的選擇和使用,能充分體現我國象形文字在狀形繪色上的特點,富于色彩感。
(二)音樂的美
所謂音樂的美,是對詩歌的音節而言,指音節朗朗上口,錯落有致,具有訴諸聽覺形象的那種音節美和旋律美。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屬于視覺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詩的形體結構,強調“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造成有規律的勻整或參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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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1879年出生于浙江省海寧市硤石鎮一個富商之家。其父親徐申如、深受當時西方的實業救國思想,與當時的工業實業改革家多有往來。徐家在當地是著名的商業世家,擁有多年良好的聲譽,生意涉及醬園、錢莊、礦石等各個領域。為了拓展自己的業務,徐申如創辦硤石商團,并擔任當地硤石主席二十年。
風生水起時,徐家為了國家的安危力舉正義之旗,多方籌措資金,輔助當地的革命力量。1934年海寧遇見百年不遇的旱災,他號召廣大實業家們積極籌款,開展賑災活動,受到當地百姓的一致贊譽。同時徐志摩的表叔沈鈞儒也是歷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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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徐志摩;托馬斯·哈代;詩歌
一、徐志摩的哈代情結
閱讀徐志摩的詩,使我們感覺到他的人生經歷了一個由樂觀到悲哀的過程。他的四部詩集《志摩的詩》《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勾勒了由積極向上、滿懷希望到頹廢絕望、走向死亡的圖畫。縱觀徐志摩的詩歌作品,我們可以明顯地感到兩種迥然不同的風格:一是在他前期的作品中所表現出來的,受英國19世紀浪漫主義風格的影響而創作等歌頌人生與自然的詩作,這其中既有拜倫的叛逆精神又有華茲華斯的閑情逸致,既有雪萊的熱情筆觸,又不乏濟慈的唯美主義;二是后期徐志摩在英國維多利亞文人尤其是托馬斯·哈代所特有的悲觀厭世的人生觀念的影響下所創作等悲憐命運多舛等情調低抑的詩品。正如美國著名中國文學專家西里爾·伯奇曾說:“我認為如果無視徐志摩對哈代的崇敬仰慕和偶然模仿,就不能解釋他詩歌生涯中一個重要問題,即他的憂郁,翻開他四部詩集中的任何一部,人們會發現,在他那熱烈奔放,才思煥發,戀情熾熱的詩篇中,還夾有一類詩,充滿驚人而深刻的哀怨。”他接受哈代的真誠和素養,無論是取自文學靈感還是個人靈感,他都獲得了巨大的動力。在他短短的一生中,不僅翻譯了哈代的二十多首詩歌,而且曾四次撰文或賦詩對這位老人進行深切的追憶和憑吊。那么徐志摩究竟為何如此的崇拜這位偉大的詩人,將其作品介紹給國人,同時極力的模仿哈代賦詩的風格呢?作者歸納有以下幾點:
1、性格的相仿
天生浪漫,追求自由的徐志摩風流倜儻。愛情與婚姻生活充滿了起落不定的傳奇色彩,早期追求浪漫的田園氣息的情懷轉變成后期的悲天憫人的心態。徐志摩天生憂郁的氣質與桀驁不羈的天性與哈代不謀而合。從哈代的作品中,他發現自己孜孜追求的資產階級理想的自由、平等與博愛與當時業已腐朽不堪卻有根深蒂固的封建專制互相矛盾。哈代在詩歌中所表現出來到憤世嫉俗的思想給許志摩的內心深處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于是,他譯介了諸如哈代的《致人生》(To Life),《窺鏡》(I look myself in the mirror)等。徐志摩視哈代為知音,徐志摩把哈代分析得很透徹,說哈代是“厭世的”,“偏挑那陰凄的調兒唱”,“愛把世界剖著瞧”有“夜鸮的古怪”,“愛真誠、愛慈悲”“高擎著理想”,但哈代“不是完全放棄希冀”。在許志摩眼里,哈代是反抗悲觀的深沉的英雄。徐志摩后期灰暗的心境使他從中獲得了“靈魂探險”的勇氣。從1925年起他思想上搏斗的軌跡就日益深刻。在《自剖》、《再剖》等一系列文章里,徐強忍著痛苦,堅持“往更深處挖”,“我相信真的理想主義者是受得住他往常保持著的理想煨成灰、碎成斷片、爛成泥,在這灰這斷片這泥的底里,他再來發現他更偉大更光明的理想”,“在我這靈魂的冒險是生命核心里的意義”,這些心態明顯有哈代思想的烙印。
2、境遇類似
20世紀初,中國新詩的現代性一直是一個核心命題重心所在,而徐志摩在當時卻被一筆帶過,被看作前現代詩人。作為新月派的創始人,盡管他在詩歌創作上產量頗豐,卻遭到很多詩人的質疑。在遙遠的英國,哈代也遭受了和徐志摩一樣不公平的對待。哈代為眾人所知的,大多是他的小說,像《苔絲》,《無名的裘德》,《遠離塵囂》,等等,而他真正詩人的身份卻不大為人關注。他的妻子曾經說過,“讀他的一百行詩勝過讀他一部小說”,由此可見其詩歌的價值。哈代就是這樣被遮蔽了,被強行驅逐到前現代的境地。與其說哈代是一個什么樣的詩人,不如去了解他擁有什么樣的心智。看看哈代的詩《中間音調》,《月食》,《對鎖》,《聲音》,《以后》,《寫在“萬國破裂”時》,《兩者合一——有感于泰坦尼克號的沉沒》,就可以發現他的現代心智的成熟,這是一個“有著非同尋常的知覺和詭詐的人”,“艾略特需要滿滿一捧灰土才能察覺到的恐懼,對于哈代來講,一小撮就夠了。”
徐志摩大量譯介哈代的詩歌,把哈代的思想介紹給國人。1924年初,徐志麾又在《東方雜志》第21卷第2號上寫了《湯麥士·哈代的詩》一文,高度評價了哈代的作品,指出從哈代的詩歌和小說中,我們能夠發現他對于人生的不滿足,發現他不倦地探討著人生這猜不透的謎,發現他的暴露靈魂的隱秘與短處,發現他悲慨陽光之暫忽、冬令的陰霾,發現他冷酷的笑聲與悲慘的呼聲,發現他不留戀地勘破虛榮或剖開幻象,發現他盡力地描畫人類意志之脆弱與無形的勢力之殘酷,發現他迷失了“跳舞的同伴”的傷感,發現他對于生命本體的嘲諷與厭惡,發現他題詠“時乘的笑柄”或“境遇的諷刺”。哈代60年創作生涯,只不過是一種心靈活動,他不斷地觀察、描寫、考慮、分析、解釋、問難的只是人生問題的一個解答:人生究竟是什么?我們為什么要活著?既然活著了,為什么又有種種的阻礙?徐志摩說哈代像春蠶吐絲制繭似的,抽繹他最微妙輕靈最可愛的音樂,紡織他最縝密最鮮艷最經久的詩歌,這是他獻給我們珍貴的禮物。
1924年,徐志摩寫了詩歌《一條金色的光痕》,發表于2月26日《晨報副刊·詩鐫》,原詩有序,其中有對哈代評價:“湯麥士·哈代吹了一輩子厭世的悲調;但是一只冬雀的狂喜的狂歌,在一個大冷天的最凄涼的境地里,竟使這位厭世的詩翁也有一次懷疑他自己的厭世觀,也有一次疑問這絕望的前途也許還閃耀著一點救度的光明。”
3、謁見哈代
也許正是因為與哈代頗為類似的境遇,與哈代的會見使徐志摩更加的崇拜這位英雄。1925年,由狄更生引見,徐志摩終于在英國拜訪了哈代。這位老人的高傲和憂郁的氣質使徐志摩油然而生一種敬畏之情,越發激發了對他的崇拜。次年,徐志摩便撰寫了《謁見哈代的一個下午》一文,記述了這次會面。后來他又在《新月》創刊號上發表《湯麥士·哈代》一文,對哈代和法國的法朗士極為推崇:“他們的偉大不是偶然的,思想是最高的職業。因為它負責的對象不是人間或人為的什么,而是一切事理的永恒。”‘并高度評價了哈代的文學成就:“哈代在這六七十年間最關心的還不只是一莖花草的開落,月的盈昃,星的明滅,村姑們的嘆息,鄉間的古跡與傳說,街道上或遠村里泛落的燈光,鄰居們生老病死,夜蛾的飛舞與枯樹上的鳥聲。再沒有這老兒這樣的鄙塞,沒有他這樣的倔強。除了他自己的思想他再不要什么伴侶。除了他本鄉的大地他再不問什么世界。”徐志摩翻譯了哈代的《她的名字》、《窺鏡》、《分離》、《傷痕》、《在火車上一次心軟》、《“我打死的那個人”》、《公園里的座椅》、《兩位太太》、《送他的葬》、《人生》、《在心服里的顏面》、《多么深我的苦》、《在一家飯店里》、《一同等著》、《疲倦了的行路人》、《一個悲觀人墳上的刻字》、《一個厭世者的墓志銘》、《文亞峽》、《八十六歲誕日自述》、《對月》、《一個星期》等21首詩,可見他對哈代詩歌的喜愛。
篇4
是你不該讓我跟你吃冰激凌的時候,
一顆心偷偷地為你悸動;
是你不應該無理取鬧的一點都不自知,
讓我傻傻的笑完又笑;
是你不應該在我家踢開鞋子的時候,
讓我看到你不經意的美艷動人;
是你不應該昏睡一天一夜,
讓我有機會癡癡地讀你一遍又一遍;
是你不應該讓我整天心里總是說不出的甜蜜,
滿是濃得化不開的柔情;
你最不應該的就是讓我感受到我原以為不屬于我的喜悅,
篇5
徐志摩,浙江海寧硤石人,現代詩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學英國時改名志摩。曾經用過南湖、詩哲、海谷、云中鶴、刪我、心手、諤諤等筆名。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詩人,新月詩社成員 。代表作品有《再別康橋》《翡冷翠的一夜》等。
1915年畢業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讀于上海滬江大學、天津北洋大學和北京大學。1918年赴美國克拉克大學學習銀行學。十個月即告畢業獲學士學位,得一等榮譽獎。同年轉入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院,進經濟系。1921年赴英國留學,入劍橋大學當特別生,研究政治經濟學。在劍橋兩年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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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 徐志摩 哈代詩歌 詩歌翻譯 藝術特征
一、引言
徐志摩是20世紀初新詩運動的先鋒之一,也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用白話詩體寫作和翻譯的先驅。作為新月派詩人的典型代表,徐志摩曾以其獨特的詩風與才情為自己贏得了我國現代文學史上的不朽盛名。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言:“現代中國詩人,須首推徐志摩和郭沫若。”著名左翼詩人蒲風也聲稱:“堪與郭沫若伯仲的,算起來要推徐志摩了。”事實上,徐志摩也是一位杰出的翻譯家,他曾進行過大量的外國文學作品的翻譯實踐活動,其中包括詩歌翻譯。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盡管徐氏曾提出過獨到的譯詩理論且譯作頗豐,他在詩歌譯介方面所作的努力與嘗試卻始終為其詩名所掩,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在國內外關于徐志摩的研究中,他的詩歌創作往往是評論家關注的焦點。在我國文學界和翻譯界少有關于徐氏的詩歌翻譯的評論和研究,這與對其詩歌創作上進行的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鮮明對比。在為數不多的徐氏詩歌翻譯研究與論述里,大多也是對其詩歌翻譯的負面評價。有人曾評價徐“譯績為詩名所掩”,其譯作也是“貌合神離”,“充滿了翻譯腔”。也有人認為“徐志摩的翻譯‘嫩’了一點”。還有人覺得“他的譯詩里失敗借鑒有余,成功榜樣不多”。本文以徐志摩翻譯的湯姆斯?哈代的詩歌作為研究對象,試圖從徐對哈代詩歌的譯介方面進行細節分析,以期對徐氏在詩歌翻譯實踐活動中所作的努力與成績作一個客觀而詳盡的評述,認為徐氏的詩歌翻譯重在追求藝術新奇感和陌生化的效果,從而客觀、公正地認識徐志摩作為詩人譯者在新詩運動,以及白話詩體寫作和翻譯方面作出的積極貢獻。
二、徐志摩對哈代詩歌的大量譯介
1921年,也就是徐志摩真正開始其文學生涯的那一年,他總共發表了八首詩歌作品,而其中除《草上的露珠兒》一詩外,其他七首均為譯詩。在詩歌藝術的理論和創作上,對徐志摩產生較大影響的外國作家有幾人,其中,哈代是最重要的一位。在徐氏的詩歌翻譯作品中,關于哈代詩歌的譯介是最多的。早在1923年,徐志摩在《小說月報》上就發表了哈代的兩首詩歌的譯文:《窺鏡》和《她的名字》。在此后的幾年,他又翻譯了哈代的十九首詩歌。此外,徐志摩還曾撰寫過七篇介紹和懷念哈代的專文和詩歌。在這些文章和評論中,徐志摩極其贊賞哈代的生活觀和愛情觀,反對稱哈代為悲觀主義者。徐志摩認為,湯姆斯?哈代和莎士比亞、巴爾扎克一樣偉大,他的作品中對于現實世界的大膽描述表明了哈代的勇氣、真實和坦誠。
湯姆斯?哈代是徐志摩特別喜愛且經常模仿的一位作家,他非常崇敬這位悲觀厭世的老人,稱其為“老英雄”。徐志摩曾贊譽哈代:“哈代是現存作家中最偉大的一個。”他在給趙景深的信中說:“能試譯哈代,最合我意。”徐志摩的詩重視韻律形式和音樂美,是受了哈代的詩歌的影響。他說:“明白了詩的生命是它的內在音節的道理,我們才能領會到詩的真正的趣味。”徐志摩的詩歌創作,在意象、場景、事件和情調方面都在有意無意模仿哈代。哈代的寫作手法和創作風格對徐志摩的詩歌創作和翻譯實踐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三、徐志摩的主要譯詩理論與譯詩觀點
徐志摩曾提出過頗有見地的詩歌翻譯觀點。《在一個譯詩的問題》一文中,徐志摩表達了他對詩歌翻譯的主要觀點:“翻譯難不過譯詩,因為詩的難處不單是它的形式,也不單是它的神韻,你得把神韻化進形式去,像顏色化入水,又得把形式表現神韻,像玲瓏的香水瓶子盛香水。有的譯詩專誠拘泥形式,原文的字數協韻等等,照樣寫出,但這來來往往神味淺了;又有專注重神情的,結果往往是另寫了一首詩,竟許與原作差太遠了,那就不能叫譯。” 在徐看來,“形”與“神”的高度完美的結合才是詩歌翻譯的真諦。在徐志摩的翻譯實踐中,他從不曾放棄對“形神兼備”這一目標的追求,依然堅持“形”與“神”的高度統一才是詩歌翻譯的最高境界。
在譯詩語言上,徐志摩主張采用“五四”運動以來的白話詩體進行外國詩歌作品的翻譯。1924年,徐志摩在《征譯詩啟》中談道:“我們想要征求愛文藝的諸君,曾經相識與否,破費一點工夫,做一番更認真的譯詩的嘗試:用一種不同的文字,翻來最純粹的靈感的印跡。”經過后的中國文壇,白話文取代文言文進行詩歌創作與翻譯也勢不可擋。徐志摩在此篇文章中的號召與其在詩歌創作中同樣提倡使用白話詩體的主張是一致的。
四、徐志摩的哈代詩歌翻譯
在歐洲文化氣氛陶冶中成長起來的徐志摩,他的詩歌創作與外國詩歌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他是一位得益于外國詩歌影響而成長起來的新詩人,說得更具體些,他是由詩歌翻譯走向詩歌創作道路的。在詩歌的形式和音韻上,哈代的詩歌受到了塞克斯民歌和鄉村音樂的影響。徐志摩曾表達,哈代的詩歌“詩段變化”(stanzaic variation)的試驗非常多。徐志摩說,哈代的作詩原則是用詩里的內在節奏和聲調,狀擬詩歌里表達的情感和神態。在哈代詩歌里體現較多的形式是反復(repetition)手法。這種手法在徐譯哈代詩歌時也得到了很好的體現。作為新詩運動的先驅,徐志摩深受新格律詩的影響,在翻譯湯姆斯?哈代詩歌的過程中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長短。徐志摩不僅將源語文本的格律形式翻譯進目的語文本,而且將自由詩體,不規則的詩行縮進等英語詩歌韻律形式運用于譯詩。這些詩歌形式有別于傳統的中國詩歌形式,使目的語讀者感受到了譯入語文本的異域性和新奇性,激活了目的語讀者的閱讀興趣和感知過程。為了達到詩歌翻譯的文學藝術性和新奇性,徐志摩在譯詩時并未依從當時中國詩歌的用詞規范,即使用正式的文學用語,而是在譯詩過程中大量使用白話詩體和口語詞匯,以此來打破目的語讀者對詩歌用詞的期待規范,使目的語讀者感受到譯文的新穎性和陌生感。徐志摩還根據個人喜好和追求,在翻譯中對源語文本的詞語進行操控,增加或者刪減原詩詞語。徐志摩在翻譯中注重詩歌的外形的美觀,講究詩歌韻律的音樂性和抑揚頓挫性,這些特征都增加了譯詩的多樣性和新鮮感。
勒弗維爾強調,考慮到譯文的潛在讀者群,譯文的文本必須要符合所處時代的語境系統。這就是指出,譯文的文本選擇必須符合、尊重譯入語在特定時代背景下的規范與原則,使原語文化和譯入語文化能很好地融合、交流,使外來文學和譯入語文化中的民族文學一起,或鞏固現存的意識形態和詩學,或破壞現存的意識形態和詩學。不管翻譯活動以何種方式在何時何地發生,它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約。在主題選取方面,“五四”時期,中國社會的文本選擇規范是翻譯西方警示作品和現實主義作品,以號召全體中國人民團結起來,喚醒中國人民奮起反抗外敵的斗志。然而,徐志摩卻違背這一期待規范,將哈代陰郁消極的詩歌作品作為源語文本,翻譯其感傷的抒情詩歌。在翻譯哈代的《她的名字》時,徐把哈代原詩中強烈的抒情情懷,原詩前半部分的樂觀情緒,后半部分的陰郁悲觀情緒翻譯得恰到好處。徐志摩對譯詩主題的選擇幾乎都與自己詩歌創作中的主題風格和審美情趣有著密切的聯系。他的譯詩并不遵從社會的期待視野,而大都反映了自己當時短暫的情感和獨特的藝術偏好。徐志摩譯詩中的這些陌生化特征,均延長了目的語受眾的關注時間,增加了審美難度,從而激活了目的語讀者的閱讀興趣,產生了新奇的閱讀感受和陌生化翻譯效果。
五、結語
本文分析了徐志摩翻譯的哈代詩歌的藝術特征,對徐志摩的詩歌翻譯進行了分析和評價,認為徐志摩作為詩人譯者,其詩歌翻譯與詩歌創作密不可分;哈代的藝術創作特點深深影響了徐志摩的詩歌創作與翻譯;湯姆斯?哈代,作為徐志摩最為欣賞的外國作家之一,拋開其詩作談徐志摩的詩歌翻譯,就不可能對徐在詩歌翻譯上作出的努力和成績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我認為,徐志摩的詩歌翻譯重在追求文本的異域性、新奇性和陌生化的效果。徐志摩在詩歌翻譯上的積極探索,對新格律詩的形成與發展,以及用白話詩體寫作和翻譯的推廣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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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徐志摩短暫的一生唯情,唯愛,唯真,他洋洋灑灑,酣暢人間,帶給了與他同時代的人們以無數驚嘆好人撥撩,同時更像一盞長明于人類精神家園的不滅的心燈,照亮著那些物質富足卻心田干渴的靈魂們的回歸之路。指引著,一代又一代年輕人,奮起激昂青春。《再別康橋》時的輕輕揮手,還是不平而鳴的《語》,都是發自內心的呼喚,有著無盡的感染力和穿透力,感觸每一位讀者。
志摩先生在1922年寫下《康橋西野暮色》,像是一幅幅靈動晚霞暮光之景,“晚霞在林間里/晚霞在原上溪底/晚霞在風頭風尾/晚霞在村姑眉際/晚霞在燕喉鴉背/晚霞在雞啼犬吠”,晚霞也許在心里之上,揮之不去。輪廓了世上最美的事物,最微妙的塵埃上。也許這正是人生的感嘆,行間中,能構想出志摩先生漫步于康橋之上,吟嘔這幾行詩句。哀哀的嘆息聲,似乎傳達著昨天的故事,也許不是他本人經歷的,但他一定目睹了太多的世態炎涼...
在1924年寫下《康橋再會吧》,介紹著自己一路漂泊,遇上這樣一個知己——康橋,贊美著康橋曾擁有一切的光環,像是這一切都在與詩人在分享,互相告白。寄情于康橋之上,感悟人生的真諦,就如他寫道“康橋!你豈非是我生命的泉源?你惠我珍品,數不勝數;”也許正是這樣的告訴,這樣的對白,默默的像是一個怡情的“瘋子”,追隨著明天的點滴,待我再會時,希望康橋的容顏依舊...
在1928年他寫下了不朽詩篇《再別康橋》,曾追溯著,到最后的不舍離別,不曾留下一切,只帶走思念遠遠歸去,甚是一種情感的寄托,康橋是詩人在劍橋時,承載夢想的信念,數杯不醉的知己,遠看去,在詩人眼里也許這就甚是海市蜃樓了吧,“滿載一船星輝,在星輝斑斕里放歌。”,唱響著誰的流離失所?
篇8
道貌岸然,文質彬彬!
為了追那位林徽因,
你既然提出要跟你,身懷六甲的妻子離婚!
作為男人,你于心何忍啊?!
在你的一再堅持下,婚是離了,
可你跟那位林女士,卻并沒有結成婚,
因為人家父親不可能把他的愛女嫁給一個有妻室的你,
于是,你們的婚姻成了泡影,
她嫁給了梁思成,你整日不言不語。
、、、、
真是蒼天不負有情人,柳暗花明又一春,
多情的你,又碰到另一位才貌雙全的女人,陸小曼!
她,可是愛國將士金庚先生的愛妻,
而你,又厚顏無恥的把她摟在懷里,
是的,她陸小曼,嬌小玲瓏,口齒伶俐!
又會多國語言,這一下子把你吸引,
時間一長,你們情投茍合,
她與丈夫離婚,你與她成為正式夫妻.
和就和吧,好好過吧!
可是那位陸小曼,在校就是位交際花,
她喜歡,社交,跳舞,
可這些場合得花好多錢,
你那點可憐的工資,哪夠她揮霍!
于是,你們天天為錢吵架!
偶爾,她又成了另一位花花公子的裝飾品,
后來,你才知道你們徐家,在當時也不是最有錢的,
你的父親也不可能把家里所有的錢,
都拿來給你送給陸小曼,紫醉金迷!
、、、、
于是,你罵陸小曼,水性楊花,
不守婦道,不安份守己!
是的,如果她恪守婦道,
她就不和金庚先生離婚,和你在一起,
如果,你安份守己,你守著前妻,張幼儀,
上孝順父母,下善待妻兒,不也快樂無比?
在你眼里,她陸小曼就是位極品,
既然是極品,你能求來,別人為何追不去?
她,陸小曼,就喜歡大把花錢,就是位拜金女,
于是,你們的婚姻又是一場悲劇!
、、、、
當你傷了很多女人心的同時,也被女人傷了心,
你不覺得是個報應!
、、、、
不久,并不孤獨的你,又去找林徽因,
可那位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
對你是,你來了,她對你待如上賓,
你走了,她以禮相送,不遠不近!
可你追不到手不死心,
明知有大霧,你還去聽她講演,
真乃天空不作美呀,
讓你英年早逝,過早離去,
篇9
這份“證婚詞”,便是梁啟超在其愛徒、中國近代著名詩人徐志摩的婚禮上當眾講說的。
梁啟超“八歲學為文,九歲能綴千言”,16歲中舉,18歲拜康有為為師并參與“”,23歲發起“公車上書”,后任清華國學研究院導師兼京師圖書館館長。身為新月詩派代表的徐志摩對梁啟超極為崇敬,便在北大拜梁啟超為師。
梁啟超雖愛才如命,但卻性格剛耿,率真誠摯,他喜歡愛徒徐志摩,但卻看不慣徐志摩的私人生活。徐志摩留學英倫期間,結識了好友林長民的女兒林徽因。徐對林一見鐘情,便向發妻張幼儀遞交了離婚通知書。
梁啟超聞訊后,寫信對徐志摩的草率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但徐志摩離意篤定,一句“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惟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便將恩師的規勸置之腦后。 后來,因林長民父女均對徐志摩的人品“表示疑慮”,林徽因便嫁給了梁啟超的兒子梁思成。徐志摩隨即轉而追求京城有名的交際花、北京大學教授王庚的妻子陸小曼。
徐志摩經常陪陸小曼出入燈紅酒綠的場合或游山玩水,一來二去,兩人便產生了感情。陸為了徐而同王庚離了婚。不久,陸小曼便同徐志摩舉行了婚禮。 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堅決不同意兒子娶陸小曼。一是他不喜歡陸小曼,認為這樣的女人品行輕薄;二是覺得兒子離婚已屬大逆不道,再娶一個有夫之婦更是有辱門風。
后經、劉海粟等人斡旋,徐父才勉強同意兒子再婚。但他提出:婚禮必須由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否則不予承認。
1926年10月3日(農歷七月初七),中國的“情人節”,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了盛大的婚禮。婚禮上,梁啟超霍然站起,宣講了有史以來“最坦誠”、“最直率”、“最另類”的證婚詞:“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后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后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篇10
這種說法是不錯的。作為離別詩,不憂愁是不可能的。那些整體情感基調憂傷的詩我們且不去說,就是那些所謂積極向上的離別詩,也有憂愁、傷感的意味。比如唐朝詩人高適《別董大》中的“千里黃云白日醺,北風吹雁雪紛紛”,此景雖壯,但也免不了悲。再如唐朝詩人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的“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與君離別意,同是宦游人”,前路迷茫,宦海飄泊,心中的憂愁傷感自不待言。當然,這兩首唐詩之所以千古傳誦,是有他們的獨特之處的。高適對朋友董大說:“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這是對朋友的勉勵,也有自勉的意思,在這種自勉勉人中間,一種對前途未來的自信鼓舞著他們,也鼓舞著讀詩的人。“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王勃認為,朋友之間的心靈相通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空間距離的,所以在離別的時候,沒必要弄得哭哭啼啼的。
在《再別康橋》中,詩人把河畔的金柳說成是夕陽中的新娘,讓人想像她的美麗;因為軟泥上的青荇在水底招搖,詩人也甘愿做柔波中的一條水草,這樣寫依依不舍的情感,很具體,很個性;那如虹似夢的潭,自然勾起了詩人尋夢的沖動和行動;想在星輝斑斕里放歌,但又不能,因為夏蟲也為我沉默,因為詩人想悄悄地離別。清詞麗句抒發著淡淡的離愁,確實能打動人心。但如果僅此而已,那么《再別康橋》不過是一首一般優秀的詩歌,她會淹沒在大量同類詩歌的之中。
那么,使得《再別康橋》成為《再別康橋》、徐志摩成為徐志摩的獨特性在哪里呢?上面所說的確實有了一定的個性,但在情感方面,和其他同類詩的共性更多。詩歌第一節中說“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云彩”,點明離別主題,可是到了最后一節,詩人有了變化,“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詩人對康橋情深一片,一剎那間產生了帶走康橋云彩的癡想。但康橋的云彩,康橋美好的一切景物,是詩人能夠帶走的嗎?如果詩人說:“我揮一揮衣袖/帶不走一片云彩”,情調就偏于消沉。既然康橋的云彩和美好的一切景物都是帶不走的,那何不順水推舟,干脆不帶走,讓她們好好地在康橋美麗著,在詩人的心里美麗著并且追憶著。對康橋一往情深,卻又不苦苦糾纏,因為有了如此通透的想法,所以詩人能夠浪漫灑脫地“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