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煙范文

時間:2023-03-30 20:36:2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禁止吸煙,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禁止吸煙

篇1

下午,我和姐姐乘公共汽車回家,車上人多,我和姐姐找了座位坐下來。玩累了的我都快睡著了,這時,我聞到了一股嗆人的煙味,仔細一搜尋,原來是坐在我前面的叔叔在吸煙

“太不像話了!”我想上去制止吸煙這種不文明的行為,剛站起來就猶豫了,因為那個叔叔太強壯了,萬一他罵我、打我可咋辦?我又坐回了座位。

忽然,聽見一個女孩在大聲的說話:“媽媽,這車子內部裝飾是不錯,就是吸煙的牌子太小了。”我循聲望去,見一10歲左右的小女孩一邊說,一邊對她旁邊的媽媽眨巴著眼。好可愛的小姐姐,長長的辮子,圓圓的臉蛋,還有一雙大大的、明亮的會說話的眼睛,說起話來聲音柔柔的,看著她說話時嘴角的那一對小酒窩,真是美麗極了!小姐姐的媽媽似乎懂了她的意思,附和著說:“現在的人們都很自覺了,不用牌子提示了……”那個叔叔在這對母女說完后,側身看了看,把煙從嘴上取下來扔在了車廂的地板上。小姐姐的聲音再次響起:“媽媽,你那天不是告訴我有個人隨手在車廂里仍了個煙頭,引起了一場火災嗎?”哪位叔叔又看看了那個小姐姐,用腳把煙頭熄滅了。

篇2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實行限定場所、單位負責、社會監督、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市、區(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市、區(縣)愛國衛生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管理和本規定的實施工作。

第四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一)托兒所、幼兒園及青少年活動基地;

(二)醫療機構的候診區、診療區和病房區;

(三)各類學校的教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及師生集中活動的場所;

(四)會議室;

(五)影劇院、歌舞娛樂廳、錄像放映廳、游藝廳(室);

(六)室內體育訓練、比賽、經營場所;

(七)圖書館的閱覽室,檔案館的查閱室,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科技館的展示廳,體育館的休息廳、接待廳;

(八)大中型商店(場);

(九)市區公共汽車內,車站的售票廳、等候室;

(十)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

第五條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的所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并執行本單位禁止吸煙的管理制度;

(二)做好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在本單位禁止吸煙場所設置統一、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四)在本單位禁止吸煙場所內,不得擺放吸煙器具;

(五)對在本單位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者,應勸其停止吸煙。

第六條全社會都應當支持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各級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都應當開展吸煙有害健康和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

第七條公民有權要求在禁止吸煙公共場所內的吸煙者停止吸煙。

公民有權要求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的所在單位履行本規定第五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職責。

公民有權向市或區(縣)愛國衛生工作主管部門舉報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八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的,由市或區(縣)愛國衛生工作主管部門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據《四川省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規定,在設置有“禁止吸煙”標志的公共場所吸煙的,由市或區(縣)愛國衛生工作主管部門依據《四川省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處20元罰款。

第十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或愛國衛生工作主管部門對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工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一條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沒財物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上繳同級財政。

第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提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執法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秉公執法、文明執法。對不履行職責、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

禁止抽煙通告范文一

各部室:

為加強安全生產,改善辦公環境,提高公司的整體形象,經研究決定,在公司區域內實施全員禁煙。違規者,第一次發現,給予50元/次的罰款處分,其直接上級領導給予100元/次的罰款處分;第二次發現,違規者直接予以辭退,其直接領導月薪扣除30%,連扣三個月。舉報違規者,按照罰款總額的雙倍給予獎勵,并且為舉報者保密。本通知總監督部門為企業管理辦公室,直接監督部門為各部室。

望廣大員工積極配合公司的管理,共同塑造一個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

企業管理辦公室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抽煙通告范文二

為凈化辦公區域空氣衛生環境,保障員工長期工作的身心健康,維護公司辦公工作的良好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公司領導特別做出指示要求,從2015年03月08日起,嚴禁在辦公室內吸煙(專用吸煙間、衛生間、小會議室、單獨辦公間除外),違者第一次辦公室管理者對其采取沒收香煙和打火機的處理,第二次將對其沒收香煙和打火機外,并將全司通報批評,對于屢教不改不聽勸阻、嚴重影響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秩序者,將直接報告馮總處理。

望各位同仁自覺遵守公共辦公秩序和環境衛生,共同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特此通知!

XX公司辦公室

20xx年03月06日

禁止抽煙通告范文三

為控制吸煙危害,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湖南省愛國衛生條例》等法規規章有關規定,現就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場所室內禁止吸煙: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咖啡館、酒吧、茶座(樓);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網吧)、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通訊、金融、證券、保險等行業的營業場所;

(七)醫院(診室、候診室、住院部)、車站候車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實驗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

(九)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的禮堂、會議廳(室)、辦公室;

(十)其他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

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本單位的其他場所禁止吸煙,并在禁止吸煙區域外設置符合規定要求的吸煙區(室)。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二、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所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執行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制度;

(二)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四)不得在本單位禁止吸煙區內設置煙灰缸等器具或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或物品;

(五)配備專(兼)職禁煙勸導員和巡查員,對在禁煙區的吸煙者進行勸阻。

三、進入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的公民享有下列權利:

(一)要求該場所內的吸煙者停止吸煙;

(二)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單位制止吸煙行為。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五、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監督管理工作。交通運輸、經信、住建、教育、文化、旅游、商務、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城管行政執法等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監督管理工作。愛衛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義務的單位,可以對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建議有關部門或者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桂東縣人民政府

年2月18日

 

禁止抽煙通告相關文章:

1.禁止吸煙的通告

2.關于禁止吸煙通告

3.關于嚴禁吸煙的通告

4.公司禁止吸煙通告

篇4

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醫藥衛生領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條約。20*年*月*日,《公約》在我國正式生效。

《公約》第8條要求締約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眾接觸煙草煙霧。20*年*月,《公約》第二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防止接觸煙草煙霧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按照《準則》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國應當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止吸煙已成為時代潮流。20*年12月,世界衛生組織宣布今后不再雇用吸煙者,并對現有吸煙職員提供戒煙幫助。據世界衛生組織對194個國家的統計結果,到20*年底,已有84個國家和地區通過法律法規禁止在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吸煙,其中16個國家和地區的所有機構全面禁煙,其余68個國家和地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等2類以上其他機構全面禁煙。20*年1月,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吸煙(公眾衛生)條例》,要求在2009年6月30日前實現“無煙香港”目標,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煙。

19*年,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煙草依賴作為一種慢性病列入國際疾病分類,編號為F17.2,確認煙草是目前人類健康的最大威脅。目前我國吸煙人群超過3億,遭受被動吸煙危害的人數高達5.4億,其中15歲以下兒童有1.8億,每年約有100萬人死于吸煙導致的疾病。

控煙履約,人人有責,軍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更應起表率作用。為帶頭做好控煙履約工作,根據《公約》和《準則》精神,結合我國實際,決定自2011年起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煙,并就有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衛生部門控煙履約責任

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煙是控煙履約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成立由多部門組成的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要結合當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并落實控煙履約工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職責。研究制定當地控煙履約工作規劃,制定轄區內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煙的具體工作計劃。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到2010年逐步建立健全地方從省到縣、軍隊從軍區級單位到團級單位各級控煙工作網絡。

二、強化措施,全面加強控煙工作力度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衛生部和全國愛衛辦聯合印發的《無煙醫療衛生機構標準(試行)》要求,積極開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工作,將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軍地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評優指標。

要將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煙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給予經費支持。結合中央補助地方煙草控制項目和各類創建無煙公共場所項目,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工作,積極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并開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無煙環境監測。

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衛生城市(鎮)、文明城市、健康城市以及部隊文明衛生軍營建設,加強控煙宣傳和法制建設。要將工作人員戒煙、不在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吸煙、宣傳煙草危害知識、勸阻吸煙和提供戒煙服務等指標納入《醫院管理評價指南》、《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本職責》以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規定,全面推進各級各類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努力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煙目標。軍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建立首診詢問吸煙史制度,并將其納入病歷考核標準,為吸煙病人提供戒煙指導。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禁止使用卷煙接待賓客,要為吸煙工作人員提供戒煙幫助。

三、廣泛動員,努力營造良好控煙氛圍

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開展日常控煙工作同時,要結合世界無煙日等重大活動積極宣傳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煙的重要意義。要動員并正確引導廣大媒體積極宣傳軍地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全面禁煙,通過大眾媒體傳播活動,帶動其他行業主動參與控煙,自覺遠離煙草。同時,通過社會輿論監督,推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工作的落實。

要加強多部門合作,動員全社會力量,發揮全國各地控制吸煙協會和其他社團組織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種國內國際控煙資源,推動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工作。

四、督導檢查,努力實現衛生部門全面禁煙目標

到2010年,軍地所有衛生行政部門和至少50%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建成無煙單位,確保2011年實現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目標。

各省級以及軍隊各大單位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工作情況定期組織督導檢查。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后勤部衛生部和武警部隊后勤部將適時聯合組織開展無煙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督導評估工作,通報督導結果,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

請各省級以及軍隊各大單位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局于2009年6月30日前,將貫徹落實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分別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后勤部衛生部和武警部隊后勤部衛生部。各部門將適時匯總并予以通報。

附件: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篇5

關鍵詞:甲醇制烯烴;SAPO-34催化劑;煤制烯烴

中圖分類號:TQ5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13-0019-03

甲醇制烯烴(簡稱MTO)技術是煤制烯烴工藝路線的核心技術,它是將MTO級甲醇通過流化床反應器轉化為乙烯、丙烯的工藝。傳統工藝是以石腦油為原料制烯烴,MTO技術選用煤炭或天然氣作為原料,此工藝實現了煤化工向石油化工的延伸。

1 MTO發展背景

乙烯、丙烯作為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從全球范圍來看,2004年底全球乙烯產能達到1.12億噸,當年需求量為1.05億噸,1999~2004年間,全球丙烯需求量年均增長4.9%,到2009年,世界丙烯產能已增至9000噸,年均增長率為4.8%,屆時下游行業對丙烯的需求將達到8萬噸,市場供不應求。

在我國乙烯和丙烯需求量大,2005年我國乙烯自給率約40.3%,2005~2010年,我國對丙烯需求量年均增長率達到5.8%。2010年國內對丙烯的需求將達到1905萬噸,丙烯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供需缺口達825萬噸。

目前,乙烯主要生產路線是通過石腦油裂解而來,通過乙烯聯產生產的丙烯大約有60%,流化催化裂化裝置會生產35%左右的丙烯,還有來自丙烷脫氫生產3%的丙烯和2%的丙烯來自其他途徑。從上面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50%以上的丙烯是通過乙烯聯產生產而來,乙烯又是通過石腦油裂解而來,所以乙烯和丙烯主要還是依靠石腦油裂解所得,如果長期依靠傳統的路線來生產乙烯和丙烯的話不是長久之計,因為目前面臨著石油資源的有限性與短缺性,再加上石油價格一直呈上升趨勢,所以說尋求非石油路線來生產乙烯和丙烯迫在眉睫,目前國內外已經開始了這方面的研究與工藝開發,結合我國這樣的“缺油少氣多煤”的國情,有其深遠的戰略意義。近幾年來,我國石油進口量持續增長,通過天然氣和煤非石油路線生產低碳烯烴作為原料來源,我國的煤資源很豐富,但天然氣的利用結構有待完善。根據截止到2004年底地質礦產部的有關資料,中國可采石油資源量是150億噸,探明石油可采儲量約67.3億噸,剩余探明石油可采儲量約24.5億噸,按照2005年產量(1.82億噸)計算剩余石油探明可采儲量的儲采比是13.5;中國天然氣可采資源量14萬億立方米,目前探明可采儲量約2.77萬億立方米,剩余天然氣可采儲量為2.38萬億立方米,按照2005年產量(499.5億立方米)計算剩余天然氣可采儲量的儲采比是47.6;中國煤炭資源總量是5.57萬億噸,保有儲量是1.02萬億噸,目前探明可采儲量是2040億噸,剩余可采儲量約1100億噸,按照2005年產量(21.5億噸)計算剩余煤炭可采儲量的儲采比是51.2。在當今原油價格居高不下的形勢下,結合陜西省有豐富煤炭資源,而且生產成本比較低廉的特點,具備了發展煤基甲醇制低碳烯烴(DMTO)工藝的條件。

2 國外目前研發進展

美孚、巴斯夫、埃克森、環球油品等國際上一些著名的石油和化學公司也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資金來研究和開發甲醇制烯烴的工藝技術,目前此技術已趨于成熟。

2.1 美孚

1976年美孚選擇了一種催化劑是使用ZSM-5中孔沸石分子篩,將甲醇轉化制烯烴的工藝流程在列管式反應器中進行,在研究中發現,隨著反應溫度升高,催化劑的反應活性也隨之降低,向生成烯烴的反應速率變快,生成芳香類的反應速率相對減緩,也就說生成烯烴的反應速率超過芳構化反應速率,目標物質向烯烴轉化,此現象引發了MTO研究的熱潮。并于1984年進行中試試驗,首先生成二甲醚,然后生成乙烯、丙烯和高級烯烴,據統計若以碳選擇性作為基礎,乙烯、烯烴收率分別可達60%與80%,比用傳統的石腦油管式爐裂解法生產乙烯和烯烴的收率提高了1倍,美中不足的就是更換新催化劑的頻次比較高,所用催化劑使用周期比較短。

2.2 巴斯夫

巴斯夫采用沸石催化劑,1980年在德國路德維希港建立了一套消耗甲醇30t/d的中試裝置。初步試驗結果是C2-C4烯烴的質量收率約為55%。

2.3 UOP

UOP篩選出的催化劑稱作MTO-100,它是聯碳公司開發的SAPO-34與一系列黏合劑材料之結合體。SAPO-34是MTO-100催化劑的基體,主要化學成分包括硅、鋁、磷、氧等元素。它具有內孔道結構和固體酸性強度,能夠減少齊聚反應生成大分子烴類,從而提高烯烴的選擇性。SAPO-34對流化床操作不是堅固耐用的材料,黏合劑可增加催化劑強度和抗磨損性能。SAPO-34分子篩催化劑孔徑對乙烯、丙烯和少量的C4有相對高的選擇性,很少產生C4以上的重烴類物質,能生產出相對純度高的乙烯和丙烯,其純度均在99%以上,產率保持在相對穩定的波動范圍內,乙烯和丙烯也符合用來聚合為聚乙烯和聚丙烯。

3 國內MTO技術進展

我國從事MTO研究的單位主要有中科院大連化物所、清華大學兩家,其次還有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3.1 MTO技術發展概況

甲醇制烯烴工藝技術開發難點主要有兩點:一是選擇高活性、高選擇性的催化劑;二是配套合適的反應及分離裝置。近年來,MTO工藝催化劑研究的重點集中在磷酸硅鋁系列分子篩上,特別是SAPO-34。該催化劑可使甲醇轉化率達到100%,低碳烯烴碳基選擇性可達到80%以上,且基本無C5以上的高碳烴生成,但該催化劑失活速率相當快,由于MTO產物主要以低碳烯烴為主,還有一些副產烷烴,產物分離相對傳統的乙烯分離流程較為簡單。

3.2 我國研況

在20世紀80年代,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已開始對MTO工藝的硅鋁磷酸鹽分子篩的研究,大連化物所的開發與研究工作進展迅速,在20世紀90年明了用三乙胺和二乙胺為模板劑及用三乙胺和乙基氫氧化胺為雙模板劑制備硅鋁磷酸鹽分子篩的經濟實用方法,同時還研制了專用的MTO催化劑DO123,而DO123催化劑的價格卻低得多。

篇6

    【論文關鍵詞】奧斯汀;言語行為理論;禁忌語;言有所指

    一、禁忌語“言有所指”的性質

    語言學家奧斯汀(Austin)在他的言語行為理論(SpeechActTheory)中提出,人類的言語不僅僅是語言的使用,是一種行為,即通過說話來做事。他把言語行為分成了兩大類: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為句(performative)。隨后,奧斯汀進一步把施為句分成三種:以言指事(1ocutionaryact)、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act)和以言成事(或以言取效)(perlocutionaryact)。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的最大特點,就是抓住了言語交際中“人的因素”,闡述了交際單位不是句子而是表達說話人一定意圖的語句,把語言的使用與說話者聯系起來,把語言符號的使用同“自我”對立起來。

    我們在把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用于考察禁忌語現象時發現,禁忌語作為一類相對特殊的語言現象,其存在并為人們所認識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禁忌語本身的符號性及語言符號的社會性本質:其符號性使人們把它的能指與各種人們避諱的事物或理念(即所指)直接對應起來,甚至就看作被避諱的事物本身;其社會性是由于言語社會集團中的人們對禁忌語有著共同的認知習慣,因而在交際雙方的談話中,交際者大多正是認為某些言語的使用是有所指,才對這些言語的使用有所忌諱。

    禁忌語的言有所指,是借用奧斯汀的以言指事的說法,卻又不完全等同于奧斯汀的以言指事。它更多的類似于結構主義中的相當于“意義”的“所指”,也就是說,說話者所說出的話語中的某些語言符號由于指代客觀世界中某些人們所禁忌的客觀事物或理念,因而為人們所避忌。如果說奧斯汀的以言指事是用言語在“指什么”,那么禁忌語的言有所指就是在指“人們避忌的事物和理念”。

    二、禁忌語“言有所指”的種類

    禁忌語的言有所指,是語言符號指稱功能的體現。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客觀事物和理念是人們所避忌的,指代這些人們所避忌的事物和理念的語言符號也因而成為言語交際的禁忌語。語用學中把這種專門指代事物和理念的語言符號稱為指稱語(reference)。語言中,很多指稱語由于其所指稱的事物的特殊性而成為言語交際的禁忌語。

    1.人稱代詞指稱語類(Personalpronounrefer_ence)。在言語交際的某些特殊情境中,說話人話語中人稱代詞指稱語的選擇使用,會直接影響到其交際效果。某些人稱代詞指稱語的使用會給交際對方造成唐突、不禮貌的感覺,因此,交際者在這種特定的情境中,會對這些指稱語的使用有所避忌。這種避忌的原因是因為這些指稱語的言有所指,即指代的是客觀世界具體的人,因此,把這類禁忌語稱為人稱代詞指稱語型。

    大多數語言當中都存在著三種人稱代詞體系:

    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在言語交際中,說話者在表達命令、批評、建議等意圖時,常常在人稱代詞的使用上有所選擇,以免造成交際的失敗。例如,在對他人進行批評、建議時,使用第二人稱,常會引起對方的反感,因此,說話者一般會使用轉換人稱代詞的方式,來避免這種不禮貌的言語行為。例如:

    (1)你身為教師,應當對學生負責。(校長在批評一名教師。)

    (2)我們身為教師,應當對學生負責。(同上)

    同樣是“批評”這樣一種本質上有損于對方的言語行為,例(1)中校長用了“你”這個人稱代詞,教訓的口吻加強,會令被批評的對方產生抵觸情緒,效果是消極的。但是例(2)中校長使用了“我們”,模糊了所指的范圍(referentialrange),照顧了交際對方的積極面子,減輕了交際對方的心理排斥情緒,因而產生積極的交際效果。再如:

    (3)在本文中,我將從橫向和縱向兩個角度對這一問題做全面的探討。(說話者是某篇論文的唯一作者)

    (4)在本文中,我們將從橫向和縱向兩個角度對這一問題做全面的探討。(同上)

    在對某種功績進行描述時,例(3)單數第一人稱“我”的使用會盡量避忌,以免給人造成驕傲攬功的印象。例(4)改用第一人稱復數“我們”來表達,以擴大所指的范圍,拉近了和讀者的距離,顯得謙虛謹慎。

    在某些交際場景中,說話人為了更好地達到命令、勸慰、警告等的意圖,還常常用第三人稱指稱語來代替第二人稱或第一人稱,以減輕這種話語對說話人所造成的傷害。如:

    (5)這回你就聽我一句吧。(生硬)

    (6)這回你就聽老師一句吧。(和藹親切)再如:

    (7)Whohasfrightenedyou9.(生硬)

    (8)hW ohasfrightenedmybaby?(和藹)

    例(5)和例(7)中,由于說話人所使用的指稱語的所指對象在當時的交際語境當中的身份的特殊性,導致了說話人交際話語的不禮貌、不得體,這種說話方式通常為交際者所避忌,因而推崇(6)和(8)。

    可見,在特定的情景中,由于說話人在言語交際活動中所充當的角色的特殊性,說話人對某些會造成消極交際效果的人稱代詞指稱語的使用有所避忌,這正是受人稱代詞指稱語的所指對象和范圍的限制。

    2.專有名詞指稱語類(Propernoun refer-enee)。所謂的專有名詞指稱語就是指名字類的禁忌語(names)。語言中很多專有名詞指稱語在言語交際中是被禁忌的對象。這些專有名詞之所以遭到禁忌,也是因為其所指對象是人們現實生活中所避忌的對象。

    在中國古代,臣子對君主的稱呼,晚輩對長輩的稱呼,下級對上級的稱呼一般都有一定的禮數:臣民們忌言帝王的名字,百姓們忌言達官顯貴的名字,后代忌言祖先的名字,晚輩忌言長輩的名字,等等。因此,形成了“為君者諱,為官者諱,為長者諱,為賢者諱”的名諱制度。比如,唐朝時,為避唐王李世民的“李”姓,把“鯉魚”改稱為“赤鮮公”、“三十六鱗”;今天我們的“正月”的“正”字之所以讀成陰平,而不讀成去聲,也是因為古人為了避秦王贏政的“政”字的結果。所謂家諱,就是忌說忌寫長輩和祖先的名字,正所謂“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師諱”。司馬遷的父親名“談”,于是司馬遷在撰寫《史記》時,把“趙談”改為“趙同”,而且在《史記》的全書中也找不到“談”字。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清代。《紅樓夢》中的林黛玉為避其母親的名“敏”字,在遇到“敏”字時都說成“密”,在書寫時常省去一兩筆或干脆用口來代替。官諱的典型例子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說法。說的是宋代四川某一知州李登因名“登”而下令百姓在當地放燈節中把燈改稱“火”。所謂圣人諱,就是對圣賢名字的忌諱。孔子、老子、孟子等圣賢的名字“丘”、“耳”、“軻”等長期被放入禁忌之列。到了今天,雖然已經沒有過去那種嚴格的名諱,但是我們仍然認為直呼長輩及尊者的名字是不敬的行為。人們之所以對這些人的名字進行避諱,正是這些名字言有所指,是指代在現實生活中人們所敬畏的人。由于名字具有指代人物本身的作用,因此,人們把對這些人的敬畏轉嫁到了對名字的避忌上,以示對他們的尊敬。

    英語中還有很多種族歧視性的指稱語,在交際中已經被視為禁忌用語。如把黑人稱作Negros,把意大利人稱作Dogos,把猶太人稱作Kikes,把美籍波蘭人稱為Potacks,把美籍華人稱為Chinks,把美籍日本人稱為Japs等,人們避忌這些指稱語的原因,也是因這些指稱語的言有所指。

    3.普通名詞指稱語型(commonnounrefer-ence)。在言語交際中,人們除了對某些專有名詞指稱語的使用有所禁忌之外,還對某些普通名詞類的指稱語有所避忌。

篇7

關鍵詞:膝骨關節炎;治療現狀;預后

膝骨關節炎(knee osteoarthritis,KOA)又稱老年性膝關節炎或膝關節退行性關節炎,是指隨著患者年齡的增長,膝部骨關節的軟骨面發生了磨損、破壞,軟骨下的骨質病理性增生,膝關節周圍的韌帶,肌肉等軟組織退化,導致膝關節逐漸畸形、疼痛,最終發生膝關節活動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進行性骨關節疾病。膝骨關節炎目前治療大體可以分為非手術治療和手術治療,其中非手術治療又包括非藥物治療與藥物治療。具體治療應該根據患者年齡、性別、自身危險因素和病情程度實施個體化治療。患者早期治療目的是緩解疼痛、延緩病程,應該盡量用無創性治療方式;晚期患者治療目的則是消除或緩解疼痛,增加關節活動的范圍,重建關節穩定性。

1非藥物治療

膝骨關節炎的非藥物治療是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的基礎。初次就診且癥狀不重的KOA患者,非藥物治療是首先的治療方式,其目前是減輕疼痛,改善功能,使患者能夠很好地認識疾病的性質和預后。

1.1患者教育 由于KOA患者病程緩慢且長,且癥狀影響生活和工作,造成患者思想負擔過重,對治療的期望值較高。因此,非藥物治療中心理教育是一個很重要的內容,讓患者充分認識疾病的本質和預后,與醫生達成一致。除了心理教育外,還包括生活方式與功能鍛煉教育[1]。生活中減少不合理的運動,適量運動,避免不良姿勢,減少長時間的跑、跳、蹲或爬樓梯等以減少關節面承受的壓力;合理的功能鍛煉是指非負重情況下的鍛煉,維持關節最大活動度,增強關節周圍的肌肉力量。

1.2物理治療 主要目的是:增加局部血液循環、減輕炎癥反應;包括:磁療、熱療、電療、水療、牽引、針灸、按摩、經皮神經電刺激(TENS)等[2-5]。

1.3行動支持 其作用是:主要減少受累關節負重,包括:手杖,拐杖,助行器等。

2藥物治療

治療膝關節骨關節炎的藥物可分為:局部藥物治療、全身藥物治療、關節腔注射、改善病情及軟骨保護劑;因其藥物種類繁多,故應從藥物療效、作用機制等特點選用。藥物的選擇原則:炎癥明顯時,以消炎為主,鎮痛為輔;炎癥不明顯時,以鎮痛為主,消炎為輔。目前尚無藥物能逆轉膝骨關節炎進程,但對癥狀控制療效明顯。

2.1局部藥物治療在藥物劑型的選擇上,建議首先選擇局部藥物治療KOA,包括非甾體抗炎藥(NSAIDs)的乳膠劑、膏劑、貼劑和非NSAIDs擦劑。現代中醫學結合物理治療方式,予以中藥熏蒸、中藥敷貼、中藥離子導入等局部治療。

2.2全身藥物治療 膝骨關節炎全身藥物治療包括:控制癥狀的藥物和改善病情類藥物及軟骨保護劑。

2.2.1控制癥狀的藥物 對于KOA的患者全身用藥可使用非甾體抗炎藥(NSAIDs)。這類藥物具有明顯的抗炎、止痛作用,是治療骨關節炎的常用藥物。傳統的NSAIDs屬于非選擇性NSAIDs,同時抑制COX-1和COX-2對胃腸道有負面影響,故對有消化潰瘍的患者要慎用。其中COX-1為結構酶,主要維護血小板、腎臟的正常生理功能和保護胃粘膜。而COX-2為誘導酶,阻斷前列腺素合成,從而發揮抗炎止痛的作用。其他輔藥物包括抗抑郁、鎮靜、抗焦慮和肌松藥,合理配用能更好的發揮協同作用。

2.2.2改善病情類藥物及軟骨保護劑 包括硫酸軟骨素、氨基葡萄糖、雙醋瑞因等。目前臨床上常用的氨基葡萄糖分為鹽酸氨基葡萄糖和硫酸氨基葡萄糖兩類,具有補充軟骨基質、刺激軟骨細胞蛋白多糖合成的作用,還可通過抑制基質金屬蛋白質(MMP)和膠原酶等軟骨降解酶的活性[6],從而發揮抗炎、促進軟骨再生作用。雙醋瑞因通過顯著抑制白介素-1和氧自由基的產生和釋放,抑制MMP升高,穩定溶酶體膜而發揮抗炎、保護軟骨作用。

2.3關節腔內藥物注射臨床上常用的關節腔內注射藥物分為玻璃酸鈉與糖皮質激素兩類。

2.3.1玻璃酸鈉 對膝骨關節的主要作用:關節軟骨的、覆蓋屏障及緩沖應力。經研究證明對輕中度KOA具有良好療效[7]。使用方法為1次/w關節內注射,一般4~5次為一療程。關節內注射玻璃酸鈉對改善疼痛、僵直和功能有明顯好處[8]。

2.3.2糖皮質激素 對NSAIDs不能耐受或治療4~6w無效者,可行關節腔內注射糖皮質激素,由于激素可損害軟骨,故長期使用會加重癥狀,同時增加感染的風險。故一般每年最多不超過3次,在第1次注射糖皮質激素1w后,患者疼痛癥狀完全消失,不再注射第2次;如患者癥狀有所緩解,但仍存在疼痛,可再注射1 次;如若患者癥狀無任何緩解,可停止注射糖皮質激素,改其他方法。

3手術治療

當患者有比較嚴重的疼痛及明顯的功能障礙,非手術治療無效的情況下,影響生活及工作時,可考慮外科手術治療,對于早期骨性關節炎的患者,行關節鏡清理術效果良好。晚期出現持續性的疼痛和畸形時,可根據患者自身情況選擇關節周圍截骨術、關節融合術和全膝人工關節置換術。

4小結及展望

目前,對骨關節炎的病因及發病機制缺乏足夠的了解,治療手段多為對癥治療,還沒有單一的特效方法,直接針對關節軟骨損傷的治療方法是一種研究的方向,比如:組織工程化軟骨移植,自體或異體軟骨細胞移植,基因治療等。總的來說,基因治療目前尚處于動物試驗階段,臨床診斷治療應用少。目前最理想的方法是綜合治療,通過分析患者自身情況,了解患者期望關節恢復和使用程度等,來設計個體化治療計劃。

參考文獻:

[1]秦大偉,李F,郭天龍.運動療法對膝骨關節炎的療效觀察[J].中國康復理論與實踐,2012,18(5):466-467.

[2]過懌贅,吳敏,盧建平,等.遠紅外磁療貼治療頸肩腰腿疼痛的臨床對照研究[J].長治醫學院報,2014,4(28):129-132.

[3]金龍,叢芳,司鳳山,等.溫水浴和熱水浴對膝關節活動受限的療效比較[J].中國康復理論與實踐,2012,5(18):461-462.

[4]飛,靳憲輝,張慶勝,等.滑膜炎顆粒結合紅外線治療膝關節骨性關節炎的臨床觀察[J].中國醫藥指南,2012,10(10):29-30.

[5]顧敏,顧旭東,姚云海,等.高電位治療慢性疼痛[J].中國康復,2005,20(5):306.

[6]Bliddal H,Christensen RD,Kristensen PK,et al.Glucosamine effectiveness in the treatment of knee osteoarthritis,presentation of a Cochrane analysis with the perspective on the GAIT trial [J].Ugesk rLaeger,2006,168(50):4405-4409.

篇8

論文摘要: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以來,我國農村廣泛存在非正規金融現象,對非正規金融的演進以及農村金融制度變遷的內在機制進行分析具有重要意義。文章從探尋農村正規金融的制度缺失與非正規金融具有的經濟效應、制度效應入手,運用制度變遷理論深入分析了非正規金融的演進與農村金融制度變遷的內在機制,并指出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與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應是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與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結合。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的改革、發展是從兩個層面上展開的,一是以政府推動為主的自上而下的制度演進;二是以農民為主的自下而上的創業活動所形成的制度安排。政府推動的一系列體制機制轉變大體屬于強制性制度變遷范疇,以農民為主的群眾創業活動所形成的制度安排,大體屬于誘致性制度變遷范疇。

中國農村各個領域的改革大都從市場主導的誘致性制度變遷開始,逐漸過渡到政府主導的強制性制度變遷。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逐漸興起,并演變成農村金融市場的普遍現象。非正規金融是一種因未得到現有金融政策和法律支撐而游離于現有金融體制和制度安排之外的具有強烈的市場化、自由化、隱形化色彩的體制外金融活動。據陳錫文(2004)研究,中國2.4億戶農民家庭中,大約只有15%左右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85%左右的農戶要獲得貸款基本上是通過民間借貸來解決。溫鐵軍(2001)對我國東中西15個省24個縣41個村的調查發現,民間借貸發生率高達95%。

國內外對非正規金融制度演進與農村金融制度變遷的研究不多,且大都從誘致性制度變遷出發,忽視了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在農村金融制度變遷中的重要作用。事實上,從制度變遷的角度看,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興起主要是一種誘致性制度變遷過程,中國農村正規金融的功能性缺失引致了農村金融缺口,而越演越烈的金融缺口則產生了獲利機會,這為非正規金融的產生提供了市場空間,為金融制度創新提供了激勵,非正規金融的存在是對這一利潤機會的理性回應。非正規金融從它“誕生”之日起一直發揮著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增加農村福利等重要功能。但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與政府主導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并不對立,非正規金融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政策供給與制度供給,即非正規金融的發展以及所引發的農村金融制度的變遷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過程。

二、制度變遷相關理論研究

拉坦和速水是最早系統論證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經濟學家,“對制度變遷需求的轉變是由要素與產品的相對價格的變化以及與經濟增長相關聯的技術變遷所引致的;對制度變遷供給的轉變是由社會科學知識及法律、商業、社會服務和計劃領域的進步所引致的”。林毅夫在總結以往經濟學家觀點的基礎上,把制度變遷分為誘致性的制度變遷和強制性的制度變遷。誘致性制度變遷指的是一群(個)人在響應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時所進行的自發性變遷:強制性制度變遷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變遷。

強大的制度需求是誘致性制度變遷的源泉。影響制度變遷的需求因素提供了進行制度變遷的潛在收益,而影響制度變遷的供給因素降低了進行制度變遷的成本,二者共同促成了舊制度向新制度轉變。從制度變遷的主導因素看,在誘致性變遷中,制度需求是主導性的,而制度供給是適應需求而提供的。在制度不均衡的條件下,經濟主體發現潛在利益并采取行動,對現有資源進行重新組織并努力創造條件以降低制度變遷成本,進而使得適當的制度能被供給出來。

誘致性制度變遷并不排斥強制性制度變遷。誘致性制度變遷并非都是自動完成的,由于搭便車行為的存在,它需要人們之間進行自愿的聯合行動來完成,但集體行動常常面臨高成本壁壘,為此制度供給可能不足。為提高制度供給水平,需要引入政治資源,“由技術與制度創新所形成的新收入流提供了利用政治資源來分割收益的激勵。” 也就是說誘致性制度變遷有時不僅不排除政治力量的參與,反而需要政治力量來促成制度變遷。誘致性制度變遷并不能提供市場經濟運行的所有制度供給,諸如市場經濟的法律建設,宏觀經濟調控、教育、交通等社會公共產品、社會保障體系、明確界定的產權體系等,沒有強制性制度變遷提供游戲規則的情況下,將導致某些制度安排畸形發展,最后影響經濟的發展。

誘致性制度變遷到一定程度可能向強制性變遷轉化。誘致性制度變遷不斷推進將促使政府采取新的制度安排,打破利益格局的平衡。誘致性制度變遷能形成市場績效,為政府提供試點式經驗;當誘致性制度變遷形成的制度安排成為全社會主流制度安排時,社會的制度構架會發生質的變化,為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推進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制度安排,為實現新的制度均衡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三、中國農村正規金融的功能性、制度性缺失

(一)政策性金融功能嚴重弱化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惟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本應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但從目前情況看,一方面,其主要業務僅限于單一的國有糧棉油流通環節信貸服務,在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化、農業科技進步等方面功能嚴重缺位;另一方面,農業銀行了部分政策性金融業務,如扶貧貸款與政府貼息貸款等,導致農業政策性金融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嚴重下滑,支農功能不足;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長期以來資金撥付有限,且資金不能按時到位,有時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籌資成本上升,制約了農業發展銀行的發展。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嚴重弱化,制約了政策性金融資金支農作用的有效發揮,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和促進農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二)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貸收縮

商業銀行的“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經營原則與農業生產的“高風險性、分散性、波動性、長期性”向悖;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按照“經濟、高效、精簡、合理”的原則,對農村經營網點進行大規模撤并,如1999—2001年寧夏共撤并縣域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和營業網點158個,其中縣以下占93%。仍在農村開展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寥寥無幾,而剩下的營業網點大多把有限的貸款資金發放給大型基礎設施、國債配套資金和生態建設等國有大型項目,而對急需資金的農業生產和個體、私營企業的貸款卻全面緊縮。作為農村金融市場中居主導地位的中國農業銀行將農業資金從以農業為主轉為以工商業并舉,競爭視角從農村轉向城市,以獲取足夠的資金來源及高額回報,使得農村金融市場本來就很少的國有資本變得更為稀缺。

(三)農村信用社壟斷性供給的弊端

在國有商業銀行功能嚴重缺位的狀況下,農村信用合作社事實上已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要中介,在不少貧困地區甚至是惟一的合法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務范圍非常有限,經營的自負盈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業傾向,使得資金向收益相對高的城鎮或非農部門流動,真正需要資金貸款的農戶難以得到金融支持。2002年全國農村信用社吸收各項存款19469億元,各項貸款14117億元,兩者差5352億元,其中有價證券及投資1812億元,凈存放中央銀行684億元,拆借給其他金融機構1152億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估計從農村流出資金約3000億元(夏斌,2003)。同時,農信社長期以來產權主體不明晰,歷史包袱沉重,員工素質不高,電子化建設水平低,結算手段落后,服務品種單一,獨自面對龐大的農村市場需求,其規模與實力顯得十分弱小。

(四)農村郵政儲蓄機構,本應在農村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但其嚴重的制度缺陷無法有效承擔支農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一是業務單一,只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二是通過吸收存款的方式,把大量的農村剩余資金 “倒流”到城市,加大了農村金融缺口,加劇了農村經濟發展資金供給不足的矛盾。

四、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經濟效應與制度效應

(一)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經濟效應

農村經濟主體的微觀活動及其融資行為具有分散化、規模小、周期長、監控難、風險大等特點,農業的回報率低,正規金融的利潤最大化與農業發展之間存在著天然的矛盾。加之農村人口相對貧困,儲蓄不足,大規模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缺乏存在的基礎,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的經營往往無利可圖,因此正規金融供給短缺即金融缺口最容易發生在農村地區。巨大的金融缺口為非正規金融的成長、壯大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盈利機會。在市場期望和需求催生下,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以農村民間金融及合作基金會為代表的農村非正規金融迅速崛起,有效地填補了我國農村巨大的金融缺口,為農村社會與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基于實地調查的研究發現,中國的私營企業在創立和發展過程中一直主要依靠非正規金融(或者經濟學家所稱的路邊交易市場,Curb market)融資。

非正規金融推動農村經濟增長、增加社會福利的績效也得到了實證研究。高艷(2007)實證研究發現,1986—2003年,農村非正規金融與農民人均純收入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正向關系。從促進農民年增收的效率來看,非正規金融要高于正規金融。根據史晉川(2001)的考察,在官方制度下,我國國有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約為40%,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80%,非國有部門的經濟增長貢獻率約為60%,其貸款卻只占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總量的不到20%,這表明我國正規金融制度嚴重不適應現有的經濟基礎,而非正規金融制度卻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二)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制度效應

非正規金融作為一種創新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非正規金融是社會成員間利用我國鄉村的各種習俗、慣例或血緣關系,達成的廣泛的非正規合約,這一合約是建立在社會成員之間的長期行為合約、隱含合約的繼承上,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地緣、人緣和血緣、業緣等原因,非正規金融具有交易各方的信息成本優勢,貸款人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信用具有很強的甄別能力,能有效避免或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違約行為;農村民間融資無繁瑣的交易手續,交易過程快捷,可以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籌集所需資金。非正規金融由于一般不需要對供給方“公關”而支付“尋租”成本,其融資成本低廉。

非正規金融制度與農村現有金融制度安排的競爭,促進了農村正規金融制度的變革。在我國現實經濟生活中,正規金融的貸款行為有時會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場因素的影響,貸款基準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農村民間金融中的借貸行為和利率都是市場化的。可以說,農村民間金融是一種純粹的市場金融形式和市場金融交易制度。非正規金融所反映出來的機制優勢、信息優勢、成本優勢、速度優勢能大大提升這種制度安排與正規金融制度安排的競爭優勢和市場競爭能力,從而給正規金融組織一種優勝劣汰的競爭壓力,迫使政府、正規金融組織對原有的制度安排進行重新思考。非正規金融和正規金融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以及政府如對其進行規范、引導,這將對我國農村金融制度變遷具有重要意義。

非正規金融的形成、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非正規金融對違約者是一種硬預算約束,違約者的違約不僅會遭受輿論譴責、社會排斥、群體懲罰,還有可能遭受暴力傷害,這大大降低了非正規金融的違約率。Aleem(1993)估計,在他研究的大多數案例中,非正規金融的違約率一般要低于正規金融5%左右。非正規金融在契約執行與治理上具有獨特的制度安排,相對于正規金融契約改善了農村經濟主體遵守合約、提升信用水平的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從而為我國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五、非正規金融演進與農村金融制度變遷

(一)非正規金融的產生與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

我國農村以家庭聯產承包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促進了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我國促進農村鄉鎮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政策,農村金融制度所依存的經濟基礎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促使了農村經濟主體的多元化與對金融服務的多元化需求。而農村正規金融卻存在業務相對萎縮,經營不善和農民貸款困難等問題,正規金融供給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已不能完全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農村金融制度與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和諧產生了獲利機會,這種獲利機會為非正規金融的形成(一種適應農村經濟新形勢的制度創新)打下了堅實的市場基礎。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金融制度一直蘊含著經濟體系內在的非均衡性,這種非均衡性主要體現在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存在較為嚴重的金融抑制和國家對金融市場的壟斷式控制,導致長期存在且越演越烈的“金融二元結構”, 這表現在私人部門經濟面臨的融資約束、金融資源配置中的低效率等諸多方面。我國農村金融制度的不均衡性產生了獲利機會,這為非正規金融(相對于正規金融制度,它本身就是一種創新型的制度安排)的產生提供了市場空間,為金融制度創新提供了激勵,非正規金融的存在是對這一利潤機會的理性回應,它是非均衡的長期發展而導致農村金融市場的自發“矯正”,從而逐漸孕育出另一種更為有效的制度安排,從而實現對現有農村金融制度集合的補充和完善。

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產生過程是一個典型的市場主導的需求誘致性制度變遷過程,但我國非正規金融的有序演進與農村金融制度的合理變遷離不開政府政策的引導,它具有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和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相互交織的特征。

(二)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與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

誘致性制度變遷并不排斥強制性制度變遷。我國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既包括非正規金融的演進,又包括對原有金融制度集合進行變革。從制度變遷的動力和機制的角度看,非正規金融是作為正規金融制度的“邊際”而存在的,部分非正規金融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向正規金融制度演變。因此,非正規金融演進與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是相互交織、相互促進的,即非正規金融的演進(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會對現有的正規金融造成強烈沖擊,從而引發政府對農村現有金融制度進行有效變革(強制性制度變遷)。而這種對現有金融制度變革本身就是對非正規金融進行批判、繼承的過程,即把非正規金融逐漸納入農村正規金融體系的過程。同時,強制性制度創新可以克服正式制度在誘致性制度創新(它由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中,因外部性和“搭便車”問題而產生的制度供給不足。同時,政府的偏好和有限理性、政治統治基礎情況對非正規金融演進與農村金融制度變遷的方向和方式也會有很大影響。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壯大也離不開政府的政策供給、法律供給,政府對農村非正規金融的演進提供合法化的制度平臺,也有利于其正規化、規范化的發展。

總之,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產生了農村非正規金融,而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能推動非正規金融的有序演進、逐漸融入農村金融體系與金融制度變革。其發展邏輯是,農村金融制度的非平衡性,即農村金融的“二元結構”促使了誘致性制度變遷,促進了經濟發展及其農村金融制度運行的經濟基礎、社會基礎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而推動了政府主導的金融制度變革。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是一個我國經濟轉軌過程中經濟基礎演變引發國家對金融制度重新思考的過程。

六、結論

我國農村在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興起的廣泛的非正規金融,從制度變遷來看,它是一種市場誘致性制度變遷,由于現有的農村正規金融制度供給與農村金融需求多元化這對矛盾激化的必然產物。但是,中國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壯大以及農村金融發展絕對離不開政府主導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它需要政府對農村金融制度進行重新思考。一方面,政府應該對現有的正規金融制度進行重新設計以解決正規金融制度供給嚴重不足、與農村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另一方面,國家對非正規金融的態度不應該是“默許”,也不是“放任自由”,更不是“壓制”,應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非正規金融進行規范、引導,賦予其合法地位,從而促使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才是正確的選擇。

參考文獻:

[1] J.E.Stiglitz and A.Weiss,1981),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1(3):393-410.

[2]Kellee S.Tsai, “A Cycle of Subversion:Formal Policies and Informal Finance in China and Beyond”,prepared for delivery at the 1999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1999(September).

[3]張軍.改革后中國農村的非正規金融部門:溫州案例[J].中國社會科學季刊(香港),1997,(20):10-20.

[4]趙中杰.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問題研究綜述與對策分析[J].經濟學動態,2007,(7).

[5]卓凱.非正規金融、企業家甄別與制度變遷:理論與經驗[C].2005中國制度經濟學年會精選論文.

[6]溫鐵軍.農戶信用與民間借貸研究:農戶信用與民間信貸課題主報告[R].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01-6-7.

[7]陳錫文.資源配置與中國農村發展[J].中國農村經濟,2004,(1).

篇9

關鍵詞:掘進機;電液控制系統;工作原理

【分類號】:TD421.5

1、前言

在煤礦企業,掘進機作為重要的生產設備之一,其運行正常與否,直接關系到煤礦生產是否能順利進行。而電氣系統是掘進機整機的重要組成部分,電氣系統的可靠運行是整機正常工作的保證。本文以132掘進機介紹,132掘進機是一種半煤巖掘進機,非常適合于切割煤及半煤巖巷道,是目前中國掘進機市場所需的一種產品。本文通過對掘進機的電控制系統及液壓系統進行分析研究,并充分借鑒國內外成熟技術,結合國內生產實際,進行優化設計,設計后達到生產要求。

2、132型掘進機的總體設計

132型懸臂式掘進機,總裝機功率242kW,截割功率132kW,經濟切割煤巖硬度60~70MPa。132型懸臂式掘進機外形主要由截割、行走、裝運三大機構和液壓、水路、電氣三大系統組成。并通過主體部將各執行機構有機的組合于一體。該機是集截割、裝運、行走、操作等功能于一體,主要用于截割任意形狀斷面的井下煤或半煤巖巷道。定位截割時,最大截割高度達4m,最大截割寬度5.24m。132型懸臂式掘進機,采用機械和液壓兩種傳動方式,操作籬便可靠、運行平穩、截割效率高。電氣系統采用可編程控制器(PLC)控制,并配備中文液晶顯示屏,能實時反映截割功率、油箱溫度、系統壓力等工況,各項保護和顯示功能齊全。同時,還配有機載噴霧水泵增壓系統,為內噴霧系統提供5MPa壓力水,可有效地抑制截割產生的粉塵和火花,提高工作環境的安全性。

3、掘進機電氣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3.1 掘進機電氣系統的組成

掘迸機的電氣系統主要有操縱箱、礦用隔爆本安型電控箱及電器元件組成,如圖1

所示。

掘進機的電控裝置是集光、機、電一體化的全數字新技術產品,采用日本三菱的可編程控制器,通過復雜的運算程序及模塊電路進行控制,運用RS485和RS一232C卡進行通訊,可實現聲光報警,液晶中文顯示,故障提示等,大大減少故障率和維修時間,提高了生產和經濟效益。

3.2 掘進機電氣系統的原理

電控系統主要有液晶顯示屏、D(2N.48MR主控制器、光藕板、FX2N.4AD模塊、電壓變送器BF0、溫度變送器BF7、電流變送器BFl.BF5、電源變壓器T1等組成。電氣系統通過電源變壓器T1,可提供15V的本安電源和24V的開關電源,由于開關電源不是本安電源,通過光藕板進行過渡隔離。對于系統信號的采集,首先通過電流、電壓互感器、溫度傳感器把采集的信號傳到電流變送器、電壓變送器及溫度變送器,再經4AD模塊把模擬信號轉化為數字信號,傳輸到可編程控制器(PLC),經過數據分析、比較后,PLC發出控制命令。

3.3 掘進機主回路工作原理

電氣控制系統的主回路主要由隔離換向開關QS、電流互感器TAl~TA9、交流接觸器KMI~KM3、電機MI~M3組成。A、B、c為三相ACll40V,50HZ的電源。油泵電機的電源接線U1、V1、W1,通過接觸器KMt來進行通斷。截割電機的電源接線U2、V2、W2,通過接觸器KM2來進行通斷。備用電源接線U3、V3、W3,能過接觸器KM3來進行通斷。根據要求,油泵電機啟動后,才能啟動截割電機。當油泵電動機已起動時,要起動截割電動機時,按下截割起動按鈕,經報警后,PLC的Yl口控制中間繼電器J2吸合,使得接觸器KM2吸合,截割電機的接線端子U2、V2、W2接通電源,截割電動機開始起動。

3.4控制回路工作原理

控制回路如圖2所示,電源變壓器T1輸出的AC220V電源經熔斷器FU2、FU3,一路供給執行控制器、中間繼電器和本安電源,使其工作,另一路供給真空接觸器,用于控制真空接觸器。

油泵電機起動的工作原理:按下“油泵起動”按鈕后,經執行控制器,延時報警:掘進機準備起動,中間繼電器J1得電吸合,使得J1―1接通,真空接觸器KMI吸合,油泵電動機運轉。按下“油泵停止”按鈕,經執行控制器使中間繼電器Jl釋放,切斷控制電源,油泵停止。截割電動機起動:當油泵電動機起動后,便可以起動截割電動機。按“截割起動”按鈕,報警器開始報警:“截割頭開始起動”,延時后中間繼電器J2吸合,真空接觸器KM2吸合,截割開始計時,截割電動機開始運轉。按下“截割停止”按鈕,中間繼電器J2釋放,切斷控制電源,截割電動機停止。

3.5 漏電回路工作原理

在掘進機電控裝置送電至電機起動前,電控裝置要對各負載進行漏電檢測,其工作原理如下:漏電檢測線在電機的負荷側,經接觸器KM和中間繼電器J常閉點、漏電保護單元LD至漏電檢鋇4單元。當發生漏電或主回路絕緣降低時,漏電檢測單元檢測到其主回路對地阻值過小,將信號傳輸給可編程控制器(PLC),由控制器進行信號分析比較后操縱繼電器動作,使與之對應的中間繼電器的線圈電源被斷開,達到漏電閉鎖的目的,同時漏電檢測單元輸出24V電源供給顯示。當電機啟動后,由于中間繼電器和接觸器的吸合,常閉點斷開,漏電檢測線被斷開,使漏電檢測停止檢測。其工作電路如圖3所示。

4、結語

隨著現代化生產和信息化管理時代的到來,掘進設備中將會融人更多先進的控制和監視手段。掘進機電氣控制隨著電氣技術的發展而迅速進步,并將成為掘進機科技含量最高和技術創新最快的部分。

參考文獻:

[1] 賈有生. 掘進機電氣系統保護及故障診斷研究[J].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8(4):

篇10

關鍵詞:董事會制度 演進 職能

一、董事會制度與職能探源

據考證,董事會的雛形發端于中世紀的商人公會,如倫敦的一個綢布商人公會每年選出4名業主來治理公會,并規定,商會的重要事情需召開商會全體會議來決定。從職能上看,這四名業主類似于當今的“經理”。后來,由于厭惡了商會全體會議的低效率,商會萌發了所謂的“董事會制度”,即每年再選出12名助理來代替全體成員表決,并協助“經理”執行工作。

近代,在英美公司的兩個典型形式(規約公司和合股公司)中,董事會制度經歷了其初創和初步成型階段。規約公司具有壟斷的同業公會性質,成員以自己的名義經營,各自承擔風險。“董事會”的職能主要是對內充當“裁判者”,協調各成員的經營活動,對外維護行業的壟斷。

不同于規約公司,合股公司,如東印度公司,設1名總督和24名董事組成董事會,擔任董事的資格被城市商人所壟斷。董事會變成了實際的經營管理機構。對于不夠資格擔任董事的股東而言,他們成了完全意義上的資本提供者,所有權與經營權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分離。

如今的董事會,由于公司規模的擴大、業務的復雜性和專業化分工的加強,董事會職能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目前比較集中的觀點是,在公司治理中,董事會主要承擔戰略咨詢與監督控制兩個職能。

二、董事會制度變遷與職能梳理

從制度變遷理論出發,董事會職能的變遷或者說董事會制度的變遷顯然是由誘致性變遷到強制性變遷的過程。中世紀“董事會”的出現完全是出于普通的代議制思想,是業主們為減少麻煩而選出代表“”執行或協助執行公會工作。在規約公司中,受益于當時的特許經營制度,為了維護行業利益的需要,董事會職能包括了對內協調和對外壟斷的功能。

到合股公司階段,董事會制度有了部分強制色彩。普通的資本提供者沒有資格進入董事會,在某種意義上,主要由城市商人組成的董事會剝奪了普通股東的權力。但這種制度安排符合作為國家對外擴張工具的東印度公司的角色發揮。而反觀當代各國的公司治理,在經歷過歷史的檢驗和學術界的論證后,董事會制度已經赫然呈現在各國的公司法律法規當中,人們對董事會的職能和作用的重視也達到了空前的高度。

在董事會職能的歷史變遷中,董事會擔任過“裁判者”“經營者”“監督者”。可見,董事會職能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如今,有關董事會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單層模式,這種模式中,股東會下設單一的董事會,董事會既承擔決策與執行職能,也承擔監督職能。二是以德國為代表的雙層模式,該模式下,股東會下設監事會,履行決策和監督的職能;監事會下設董事會,主要承擔執行功能。三是以日本為代表的網絡模式,該模式在股東會下設執行董事和監督董事,分別承擔執行職能和監督職能。

各種模式關于董事會職能的安排差別主要集中在決策、執行、監督方面。如何實現這幾個職能的權衡,以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目標,這就不得不考慮“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的三層公司治理結構的相互作用機理。從董事會的歷史變遷中可以看出,中世紀的商人公會選舉出來的“經理”實際承擔著執行的職能,后來萌發的“董事會”實際承擔著決策的職能。在真正意義上的董事會職能成型階段,合股公司,由城市商人組成的董事會承擔的也是經營管理職能,這種經營管理更加側重于決策和執行功能。可見,本質上董事會的執行職能先于決策職能,決策職能先于監督職能。

引起董事會職能變遷的重要因素在于現代股份公司的出現。由于市場的擴大,國際分工進一步細化,公司的規模、業務量隨之空前的膨脹。股份公司的董事會無力繼續承擔經營管理的職能,于是執行功能分配給了具備專業素養的經理層,董事會保留著決策職能。這是各種模式安排中具有共性的一面。個性的一面在于監督職能的引入:隨著科技的進步,對于非人力資本來說,人力資本的談判相對價值有了顯著提高,管理層對公司控制權的爭奪與日俱增,這就不得不增加對管理層職責的監督。而各種模式關于監督職能的安排也各有千秋,如單一模式下的監督職能主要依賴于獨立董事,雙層模式下的監督職能依賴于監事會,網絡模式下的監督職能依賴于監督董事。我國公司法對經理層的監督職能既依賴監事會又依賴獨立董事,雖是機關重重,可實際效果不容樂觀。

三、有關董事會職能的幾個問題

且不論各種模式的制度安排孰優孰劣,筆者認為,考慮有關董事會職能的制度安排,有幾個根本問題應該首先予以澄清:

第一,股份公司的發展產生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從這里出發,董事會首先迎合的是決策和執行職能的需要。然后,兩權分離下,由于各利益主體契約的不完全性及股東行使權力的能力有限性,必然產生成本。為節約成本,就需要監督職能的引入。

第二,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三者的關系中,有幾種值得商榷的作用機制。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與大多數國家相同,我國目前的機制安排是,由股東會產生董事會,負責決策管理;再由董事會產生經理層,負責業務的執行。這種二級單鏈條模式最大的特點在于鏈條長,從而成本可能出現“1+1>2”的效果;再者,從對經理層的監督角度看,雖然這種模式有利于加強董事會對經理的了解和控制,但從經理的角度看,“收買”為數不多的與其具有“委任-被委任”關系的董事會成員(包括獨立董事)未必有多少困難。這種模式下,依賴董事會為節約成本發揮其監督職能很難確保會取得良好的效果。

另一種可以商榷的模式是,由股東會產生經理層,負責決策和執行;同樣也由股東會產生董事會,負責對經理層進行監督,經理層和董事會均單獨對股東會負責。這種一級雙鏈條模式類似于中世紀的商人公會,不同之處在于公會的“董事”沒有特定職能,只是經理的助手。該模式的特點在于鏈條縮短了,可能會形成“1+1=2”的成本。另外,從監督的角度看,董事會與經理層屬于同級別并相對獨立的機構,監督效果可能更好。只是這種模式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存在困難,且該模式對股東會的要求更高、責任更大。

第三種治理模式源于最簡單、樸素的代議制思想,即由股東會選舉有經營管理能力的股東代表經營公司,這些代表既負責決策又負責執行。這種模式的特點在于鏈條較短,成本極低,且基本不需要考慮監督的問題。該模式在公司規模相對較小的時期發揮過正面作用,在股份公司規模普遍壯大以后黯然失色。然而,內化于其中的思想并未隨之沒落,“兼任”現象便是該模式的影子在當今公司治理機制中的升華。本文所說的“兼任”現象,是指董事會成員與經理人員交叉任職。實證研究表明,該現象在公司治理實踐中有著愈演愈烈的趨勢。有關“兼任”對成本以及對經理層監督效果等方面的影響已成為學術界的一個新興熱點。

第三,董事會的監督職能是繼“執行”“決策”職能之后派生出的職能。該職能的出現是為了減少問題引起的額外交易費用,包括內部人控制現象。值得討論的是,履行監督職能的主體有沒有必要落在董事會身上?誠然,相對于其他主體,由于存在“委托-被委托”關系,董事會對經理層了解的更多,也更加容易對其進行監督控制。但是“了解”程度的增加必然也會導致獨立性的降低。相反,主要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的監事會與經理層的關系相對獨立的多,但是對其“了解”的更少。理想的獨立董事制度是既“了解”又獨立的監督主體。但在實際中,尤其是我國,獨立董事既不“獨立”也不“董事”已然成為公開的秘密。如何能使該制度真正實現“理想化”是一個尚待解決的問題。

四、現代公司治理中董事會職能的履行

如前文述及,董事會從執行者到裁判者、再到監督者的身份轉變;董事會職能從執行到決策,再到如今兼決策與監督于一體的轉變,印證了當代公司治理模式由“股東中心主義”向“董事會中心主義”轉變的趨勢,也印證了生產要素中人力資本的重要性超越非人力資本的傾向。在這一背景下,董事會主要承擔戰略咨詢與監督控制的職能已成為現代公司治理理論的主流觀點。

筆者認為,董事會要想更好地承擔起戰略咨詢功能首先應重視董事會成員的素質,只有具備一定專業素養和知識閱歷的成員才能更好地為經理層提供咨詢并進行戰略決策。無論是獨立董事還是非獨立董事的選擇,都要重點考察該成員的知識、閱歷,盡量避免為大股東所操縱。其次,戰略咨詢功能的履行要求董事會集中精力研究公司的戰略方向、政策選擇等,因此要求董事從具體業務中解放出來,盡量少插手執行部門的工作,同時,也要求董事盡量從其他兼職工作中解放出來,以更好地為公司的戰略服務。

董事會要想更好地承擔監督控制職能首先應當聚焦于經理層的任用上,任用一個專業素質和道德品行都過硬的經理將極大地減輕董事會的負擔,減少成本。其次,董事會對經理層的監督應更加重視獨立董事的作用,避免使其淪為“花瓶”和擺設,如獨立董事制度。再者,對經理層的監督不能忽視監事會的作用,而是應當協調好董事會與監事會的互補機制。具體來說,以董事會為中心,獨立董事主要承擔事中控制的職能,而監事會大可發揮事后監督的職能。對于經理層的控制,筆者認為,董事會應加強對經理層的關注及對其工作的檢查、審議等;同時,制定嚴格而明確的職務升降及任免制度,使經理層感覺到壓力與動力并存,極力避免“內部人控制現象”。

參考文獻:

[1]鄧峰.董事會制度的起源、演進與中國的學習[J].中國社會科學,2011,(01).

[2]李維安,牛建波,宋笑揚.董事會治理研究的理論根源及研究脈絡評析[J].南開管理評論,2009,(01).

[3]趙增耀.董事會的構成與其職能發揮[J].管理世界,2002,(03).

[4]吳偉央.公司董事會職能流變考[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9,(03).

[5]孫光國,王文慧.董事會治理效率與高管兼任問題研究[J].財政監督,2015,(02).

[6]孫光國,郭睿.董事會與經理層兼任現象的前因后果探析[J].財務與會計,2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