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社會責任的意義范文

時間:2024-02-06 17:33:2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履行社會責任的意義,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履行社會責任的意義

篇1

本文將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與政府的監管界定為一種博弈行為,在這一過程中雙方均以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并以此作為雙方決策的依據。通過構建企業與政府間的博弈模型,深入剖析兩主體博弈行為的衡解,指出企業和政府在企業社會責任履行和監管中的管理策略,為我國今后企業社會責任領域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

二、 基于利益相關者的政府監管

1. 利益相關者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由來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1965年,利益相關者理論被美國學者Ansoff第一次引入經濟與管理領域,他認為企業要綜合考慮與企業相關的各利益相關者,如股東、員工、供應商、分銷商等。

利益相關者概念的相關定義很多。米切爾和伍德(Mitchell & Wood,1997)總結了從1963年以來的27種典型的概念定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弗里曼表示“利益相關者是可以影響到某一組織目標的實現,亦或受到某一組織落實其目標影響的人”。

本文中企業利益相關者囊括員工、股東、消費者、供應商、環境、政府、行業協會與社區,如圖1所示。

股東是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控制著,股東向企業提供資金,該投資在企業運營中具有風險性,企業的股東應擁有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并從中獲得投資收益。

企業與員工之間是基于契約的雇傭與被雇傭的經濟關系,企業雇傭員工,享有勞動力價值,而員工享有作為人力資本投入的回報,即工資,包括固定工資和各種形式的獎金。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依存關系,一方面企業通過向消費者提品來滿足其物質和精神需求,并創造利潤;另一方面,消費者可以通過對企業提供的產品與服務的購買來獲取生活各個層面的需求。

企業與供應商是一種聯系緊密的相互合作關系。雙方互相遵守商業契約,誠實守信,最終達到雙方共贏。

企業和政府是不可分離的關系,企業在政府的政策下運作發展,為政府提供稅收和就業機會,政府對企業有監督引導、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企業與社區之間互相促進、相互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與社區、企業投資參與社區的建設活動、扶持社區的文化教育事業、解決社區人員的就業問題密不可分,而社區也可以通過其良好的公眾基礎,為企業提供消費需求信息、提高企業知名度等,有力推動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行業協會、團體是為企業服務的,根據政府的政策制定相應的有利于企業發展的規定,并對企業進行監督,而企業就要遵守行業協會、團體的規定。企業與自然環境的關系如同魚與水的關系,彼此不可分離。企業的發展會對周圍的自然環境有一定的影響,良好的自然環境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企業在對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承擔著重要的責任,這不僅僅是由于企業所產生的污染對自然環境產生的巨大的破壞,而是企業作為社會經濟單元在節能減排、降低污染、保護環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群體作用。

2. 政府監管。由企業利益相關者模型可以看出,政府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方面具有積極的監管作用。由于企業社會責任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相關企業為其支付一定的成本,因此很多企業拒斥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尤其是在中國,很多企業的規模,發展水平以及企業管理者的素質都沒有能夠達到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層次。倡導企業社會責任,就要對企業進行必要的監管,然而,中國的社會基礎和現實條件,決定了社會的監督難以形成,這就需要政府承擔起對企業進行監管的責任。

三、 企業社會責任與政府監管的博弈模型及求解

1. 構建博弈模型。盡管現實中企業與政府間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博弈關系可能較為復雜,但為了能夠清晰而準確的反應企業與政府間的博弈關系,本文一下將構建一個經過簡化處理后的博弈模型,以期獲得Nash均衡解。首先需要確定模型假設,具體如下:

假定1:博弈的主體有兩個,即政府和企業,考慮到我國政府在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主導作用,我們假定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信息完全,政府首先對于監管與否進行決策,在此基礎上,企業進行關于是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決策。

假定2:針對企業而言,企業的正常利潤為I。一般來說,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短期內很難實現經濟效益,所以本文假設,企業選擇履行社會責任時短期內的收益為社會形象價值的增加S。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付出的成本為E;企業受到的違規懲罰為F。

假定3:由于政府實行企業社會責任監管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成本,因此假定其相應成本為C;如果政府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未能有效監管,其所可能產生的聲譽損失和問責懲罰為M;政府對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查處所得的收益為罰款F。

假定4:當政府選擇“不實行監管”或者“監管但并未查處”時,社會上并不要求企業承擔責任,企業“不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不會影響其公眾形象,這也是目前我國的現狀。

假定5:企業開展履行與不履行社會責任的行動概率分別為x與1-x,而政府開展監管與不監管的概率分別用y和1-y表示,政府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管制的概率為p,政府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未進行管制的概率為1-p。

政府與企業博弈的策略矩陣如表1所示。

2. 博弈模型求解及分析。

(1)短期效益分析。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概率用x來表示,政府開展監管的概率用y來表示,若企業選擇混合戰略(x,1-x),那么政府監管部門選擇監管(y=1)和不監管 (y=0)的期望效益分別為Ug(1,x)和Ug(0,x),

Ug(1,x)=-C×x×p+(-C)×x×(1-p)+(-C+F)×(1-x)×p+(-C-M)×(1-x)×(1-p)=(F-M)×(1-x)×(1-p)-C(1)

Ug(0,x)=0×x+(-M)×(1-x)=-M×(1-x)(2)

如果一個混合戰略(y≠0,1)是政府監管部門的最優解,那一定意味著政府監管部門實行監管和不實行監管是無差別的,

令Ug(1,x)=Ug(0,x),

得出,x*=1-■(3)

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概率小于x*,即小于1-■,那么政府應該對違規企業開展監管;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動概率大于x*,則表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狀況良好,政府沒有必要實行相應的監管行為;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動策略概率等于x*,政府相關監管部門隨機地選擇實行監管或不實行監管。

同理,若政府一旦開展監管策略(y,1-y),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x=1)與不履行社會責任(x=0)地期望效益分別為Uc(y,1)和Uc(y,0),

Uc(y,1)=(I+S-E)×y×p+(I+S-E)×y×(1-p)+(I-E)×(1-y)=I-E+S×y(4)

Uc(y,0)=(I-F-S)×y×p+I×y×(1-p)+I×(1-y)=I-(F+S)×y×p(5)

根據Uc(y,1)=Uc(y,0),

得出混合均衡戰略,

y*=■(6)

如果政府監管部門實行監管的概率小于y*,即小于■,企業行動策略的最佳方案是不履行社會責任;一旦政府采取實施監管的發生概率大于y*,則企業行動策略的最佳方案是履行社會責任;但當政府實施監管的概率等于y*,企業可以自由進行選擇。

基于此,政府監管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之間進行博弈的混合戰略納什均衡為x*=1-■,y*=■,即企業如果履行社會責任的概率為1-■時,政府的監管策略將以■的概率進行選擇實行監管方案。此均衡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有大量的企業存在于經濟體系中,當有1-■比例的企業在實施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下,■比例的企業將會作出不履行社會責任的行動方案。

(2)長期效益分析。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不僅僅需要考慮其所產生的短期收益,還要結合企業未來的發展規劃以及經濟技術實力等因素來預測承擔企業社會責任可能帶來的長期收益,然后再進行決策。在分析長期效益時,企業作為一個理性的參與者,如果某個階段選擇不承擔社會責任的t期,預期收益貼現值Uc(y,0)就會出現大于在企業承擔責任情況下所產生的預期收益貼現值Uc(y,1),企業將會拒絕履行社會責任,反之亦然。

事實上,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將會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競爭力。假設由于市場空間的擴展和企業自身競爭力的發展,企業將獲得總利潤為L的回報(將企業的全部長期利得視為L,此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Uc(y,1)與不履行社會責任Uc(y,0)的期望收益將會如下:

U′c(y,1)=(I-E+S×y)+(I-E+S×y)×r+(I-E+S×y)×r2+…+(I-E+S×y)×rt+L×rt=(I-E+S×y)×■+L×rt(7)

U′c(y,0)=I-(F+S)×y×p+[I-(F+S)×y×p]×r+[I-(F+S)×y×p]×r2+…+[I-(F+S)×y×p]×rt=[I-(F+S)×y×p]×■(8)

如果U′c(y,0)>U′c(y,1),企業某個階段選擇不履行社會責任是一個占優均衡;反之,如果U′c(y,0)Uc(y,1),也會導致企業面臨拒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壓力和損失加劇。可見,從企業的長期發展來看,企業將更傾向于履行社會責任。

3. 博弈模型基本分析。一方面,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概率是與政府監管成本C、政府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查處時給予的懲罰F、政府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不予查處導致政府聲譽損失和上級部門的懲罰M、以及政府進行監管時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查處的概率p有關。

一般而言,政府的監管成本C越高意味著政府主動的實行監管的動力越匱乏,政府的監管行為越難以實行,因此,對于企業而言,其主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動力就會不足,從長遠來看,不利于全社會范圍內企業社會責任的推廣。當政府相關監管部門沒有給予查處時的聲譽損失和上級部門的懲罰M比較大,即增大上級政府部門或中央政府部門對政府相關監管部門失職的問責,則意味著政府更傾向于實行有力監管,而企業也會更加主動的履行社會責任。反之,若企業查處的概率或給予的懲罰F比較大,企業為了自身的發展和利益訴求,將會主動積極的配合政府監管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如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需要支付的成本較高,則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的概率就會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政府積極主動的監管行為;如果企業因為履行了社會責任而獲得了良好聲譽,或因此產生了經濟收益,則企業會更加主動的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監管就成為了輔助手段。但是如果此時政府相關部門實行監管時對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查處的概率p比較小,政府給予的懲罰也比較小,則企業將會被動的履行社會責任。

四、 結論與建議

第一,建議獎懲結合的政府綜合監管體系。若政府通過加大懲罰力度,使企業通過履行社會責任所獲得的信譽和聲望以及所產生的潛在經濟收益高于企業拒絕履行社會責任所受到的懲罰,就會進一步激發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同時,對于積極配合政府監管、主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政府也可以通過稅收、政府采購等方式積極支持其發展。

篇2

[關鍵詞]旅游業;企業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經營效益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13)03-0047-05

1、引言

當前,全球范圍內的企業社會責任熱潮方興未艾,企業社會責任以其獨特的魅力,受到各大產業領域眾多學者的高度重視,呈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尤其是近年來,屢屢出現企業不良行為紕漏事件。如吉林通化如家快捷酒店大火事件;武夷山度假區公館大橋垮塌,游客中巴落河事故;江蘇宜興竹海景觀的重大滑道事故,這些企業也因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可見,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在旅游行業中的應用依然是至關重要的課題。

2、企業社會責任文獻綜述

2.1 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界定

追溯企業社會責任的源頭,最早提出這一概念的是英國人奧利弗(Oliver)。他在《管理的哲學》一書中,首次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和滿足產業內外人類涉及的各種責任聯系有關,并含有道德因素在內,企業經營與對社會的服務應有利于增進社會利益。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項衡量尺度,應該遠遠高于企業的盈利。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弗瑞德曼(Friedman)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管理者依照所有者或股東的期望來管理公司事務,在遵守法律和道德規范準則的前提下創造盡可能多的利潤。隨著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弗瑞德曼所指的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企業最基本的使命。企業不僅要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或賺錢,還要努力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在上述研究中,筆者發現,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大多只是提及創造利潤、遵守法律,以及在經濟和法律之上的責任,但并沒有描述它的具體內容。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學者們開始構建完整意義上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框架。

鮑文(Bowen)在《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一書中講到,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經營者有義務按照社會整體目標和價值觀來制定政策、做出決策,并從事經營活動。鮑文里程碑式的論述開啟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時代之門,也是企業社會責任完整理論框架構建的開始。之后,戴維斯(Davis)將道德因素加入企業社會責任中,認為在追求最大利潤時管理者應自愿將道德規范深入企業的經營理念之中。卡羅爾(Carroll)則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必須包含企業對社會的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自愿責任(慈善責任),并且這4個方面的責任權數也不同,依次為4-3-2-1。這一權數關系被稱為“卡羅爾結構”或“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模型”。其中,經濟責任是指企業必須負有生產、盈利及滿足消費者需求的責任,是企業社會責任中最重要的責任,這是由企業的營利特性所決定的,也是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法律責任指企業的一切活動都必須在法律范圍內依法經營。倫理責任是指企業各項工作必須符合社會準則、規范和價值觀,不能做違公德的事。慈善責任指企業必須為社會的繁榮和進步做出自身應有的貢獻,必須具有慈愛心懷。卡羅爾結構涵蓋了社會責任各個利益相關者的概念和分類成分,是對企業社會責任比較全面的闡述。

筆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經營者為了企業的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而履行的責任和做出的貢獻,是為所有者創造財富的同時,要維護好、發展好相關者利益的責任。其包括解決就業、納稅、為職工創造良好企業環境、生產質優價廉的產品、尊重消費者權益并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護環境、遵守商業道德、改善社區關系和促進社區發展等。從涉及的領域來看,包括經濟、環境、社會3個方面的責任;從承擔責任類型來看,包括企業經濟、法律、社會和道德責任4個方面;從責任對象來看,包括對股東及非股東利益相關者在內的整體社會所負有的責任。

2.2 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基礎

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提出充實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具體化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對象,也為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美國經濟學家弗里曼(Freeman)認為,利益相關者是那些能夠影響企業目標實現,或者能被企業實現目標的過程所影響的任何個人和群體。這一理論不僅突破股東利益至上的傳統觀點,還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具有較強的操作性。范紅認為,利益相關者理論的主要內容是:企業是由股東、管理者、員工、債權人、供應商、經銷商、消費者、政府、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結成的一系列契約,各類的利益相關者都為公司進行了投資并承擔由此所帶來的風險。因為企業、股東和經營者作為社會的成員,共享了社會發展成果,占用了一定的社會資源,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支持,為了維護、穩定社會既有的互信互利關系,對實現社會共同利益的道德觀念,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3、研究假設

基于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參照已有的研究文獻,本文構建以下企業社會責任衡量指標體系(見表1),來反映企業對股東、債權人、消費者、供應商、員工和政府等相關者責任的承擔情況。關于企業經營效益的衡量,考慮到企業社會責任指標與經營效益指標的匹配性,選用凈資產收益率來評價。

本文的研究主體是旅游企業(即以旅游資源為依托,以有形的空間設備、資源和無形的服務效用為手段,在旅游消費服務領域中進行獨立經營核算的經濟單位,而在旅游企業中,旅游上市公司是旅游業內龍頭企業,其業績好壞可以反映整個行業的盈利水平和發展潛力,因此,筆者選用旅游上市公司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并借鑒我國證監會于2001年4月頒布的《中國上市公司分類指引》,選取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25家A股旅游企業為研究樣本。為了擴大樣本量,使研究更具有說服力,選取2005~2010年的截面數據。數據來源于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4、實證分析

首先通過描述性分析,對樣本變量的特征有了基本的了解,能夠大致做出判斷,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通過相關性分析來觀察旅游企業社會責任與經營效益之間有無線性相關性,如果顯示兩者是相關的,則采用多元線性回歸來深入分析變量之間關系的性質。

4.1 描述性分析

首先,借助SPSSl6.0統計軟件得出各個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及各變量連續6年的平均值(見表2、表3)。可知:2005~2010年間,旅游業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最大值為1.5609,最小值為-2.1573,均值4.55%,樣本企業之間的經營效益差異較大。這是由旅游企業的特殊性所決定的,旅游企業綜合性比較強,市場范圍比較廣,影響旅游企業經濟效益水平的因素具有復雜性。

解釋變量中每股收益均值為0.1774元,且不同樣本間差距比較大,最大值為0.9780,最小值為-0.6586,這與樣本企業間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有關。對股東貢獻率最小值為負值,說明某上市公司在某段時間里,沒有分配股利或不具有派現能力。事實上,許多企業具有派現能力,只是為了股本擴張或“圈錢”的需要,這些企業送股、轉增股本和配股(增發)比例較大。從根本上來講,上市公司內部不完善的治理結果是形成上述現象的直接原因。2005~2010年,旅游上市公司對股東的貢獻大致呈逐年略微增長的趨勢,說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較為穩定,從某種程度上消除投資者的焦慮,這與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監管有關。對債權人責任方面,負債資產比最小值為0.0511、最大值為1.4643,波動較大,這與不同樣本企業采取的差異財務政策有關。但由連續6年均值比較可知,旅游上市樣本企業對債權人的貢獻相對比較穩定。從2005~2010年,營業成本率呈現不穩定趨勢,可能是因為2008年汶川地震、北京奧運會、南方雪災等事件嚴重影響到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尤其雪災事件使南方大多省市的旅游企業付出了巨大成本。政府方面,資產稅費率最小值為-0.0685,最大值為0.2569,出現負數可能是由于該年所繳的稅費小于該年收到的稅費返還。尤其是旅游企業,在某種程度上又屬于公共服務業,企業收到的減免增值稅退稅、減免營業稅退稅、減免所得稅退稅等大于該年應支付的稅費,旅游企業在很大程度上享受了國家稅收政策。但資產稅費率連續6年的平均值顯示出:旅游企業對政府履行責任的強度還是逐年加大的。員工工資福利率最小值為-0.0029,最大值為0.4735,這種差異體現出不同旅游上市公司在員工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這與公司自身不同的規模、盈利情況等有關。

4.2 相關性分析

通過SPSSl6.0統計得出自變量和因變量之間的相關性統計結果如表4所示。可知:凈資產收益率與每股收益、資產稅費率在1%的水平上線性相關性顯著,與債務資本比率、營業成本率、員工工資福利率、應付賬款周轉率的皮爾遜系數(Pearsoncoefficient)絕對值小于0.2,呈現出弱相關。即旅游企業對股東和政府的社會責任履行度對效益有顯著性影響,對員工、債權人、消費者和供應商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旅游上市公司的表現與效益之間的相關性不是很明顯。分析其原因,可能由于樣本數據中一些自變量之間存在多重共線性,也可能是旅游企業被其他因素所影響。從相關系數值來初步判斷,樣本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不是很明顯,為了驗證結論的可信度,本文進一步采用回歸性分析。

4.3 多元回歸分析

通過相關分析可以說明各變量之間是否存在相關關系以及關系的緊密度,回歸分析則可以進一步指明具體影響的方向,并說明變量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假設模型為:

由表5可知:原模型原模型中的常數項、總資產、員工福利率、營業成本率、應付賬款周轉率、債務資本比率、資產稅費率、每股收益這幾個變量之間的擬合性預測值R值為0.5,R2為0.213,模型的擬合度不高。對樣本進行分析,發現存在一些被證監會特別處理的連續兩年虧損的旅游上市公司,剔除ST東海A、ST慶豐和S*sT張股3家旅游上市公司后,對剩余132個樣本再進行回歸分析,得出調整后的回歸方程決定系數R2為0.956,說明模型的擬合性非常好,D-W值=1.843,表明模型的獨立性強,方程的總體回歸效果非常顯著,并得出回歸方程模型的回歸系數如表6所示。

通過實證結果可知:在旅游行業中,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強度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效益。其中,影響力最強的是對政府、股東和債權人所負責任程度,企業更愿意履行對政府、股東和債權人這些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對這些利益相關者的關注度也更高。對消費者社會責任的履行度與企業經營效益之間的相關性不是很明顯,對供應商和員工履行的社會責任與企業的經營效益呈現負相關,這是因為本文選取的樣本期限比較短,企業處于初步發展階段,企業為了籌資將大多數精力放在政府、股東和債權人身上,忽略了員工和供應商的作用。

5、小結

篇3

企業社會責任究竟是自愿性的還是強制性的,可以說是眾說紛紜,有的認為是企業社會責任應該是完全自愿的,有的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強制的,甚至有的將兩者混為一談,一會兒說是自愿的,一會兒說是強制的。

國際上企業社會責任分為兩大陣營

從國際上來看,以企業社會責任是否包含法律責任分為兩大陣營,一方是以歐盟和國際雇主組織為代表,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在守法的基礎之上的,不守法的企業不要奢談企業社會責任,因而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的自愿性的舉措,是在自愿基礎上考慮企業運營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和自由決定對社會的貢獻。另一方是以美國學者卡羅爾(金字塔理論)和英國學者埃爾金頓(三重底線)為代表,卡羅爾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埃爾金頓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有底線的,不僅考慮經濟底線,企業要盈利,而且要考慮環境底線和社會底線,企業必須分析所有這些方面以盡可能減少其活動可能帶來的危害,同時創造經濟、社會和環境價值。

自愿性論者與強制性論者之爭

自愿性論者顯然以陣營一的理念為依據,認為企業只要守法了,剩下的事就是企業自行決定的了。拋開企業是否都能自覺地守法不談,因為即或是有些全球赫赫有名的大公司,有時也因為利益的追求,而自覺不自覺地違反各種各樣的法律,如在經營過程中行賄,追求壟斷地位而妨礙公平競爭等。就算是企業遵守了各種各樣的法律,企業的行為也不是沒有約束了,按照企業運營所在地的道德倫理而行事其實也是一個約束,而且企業即使是守法合規了,對一個真正負責任的企業來講,也并非就是自由決定的了。因為在一些企業經營的新業務中,可能沒有法律政策的規定,也沒有道德規范的約束,當企業有巨大的利益時,但有可能給環境或社會帶來潛在風險的時候也需要慎重決策。因而,企業社會責任不可能是完全自愿的。

篇4

關鍵詞: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0-00-02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現在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經不僅僅是經濟競爭了,而是包含多方面、多領域的綜合性競爭。在這一大背景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就顯得尤為重要。現今,社會責任已經日益成為影響企業品牌知名度和增強企業客戶忠誠度的重要因素。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工作的日益重視,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日益被賦予新的內容。因此,加強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和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這一概念自產生起,就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并且在企業是否應該承擔社會責任問題上,不同學者,不同流派之間產生了激烈的爭論。不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應該承擔社會責任這一觀點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認同。所謂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企業在一定環境下,對利益相關者以及整個社會應該承擔的與自身經濟狀況相適應的,包含經濟、法律、社會、倫理等多方面的責任。

煤炭企業是我國的重要支柱企業,對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的作用,同時,煤炭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推動力。因此,煤炭企業有著不同于其他企業的社會責任內涵。我國煤炭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煤炭企業對其利益相關方(包括政府、環境、社區、消費者、供應商、競爭者、股東、債權人、員工等)承擔與自身情況相適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以創造企業價值,實現煤炭企業與利益相關方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二、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一)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是響應國家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積極向全社會宣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越來越重視。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曾經明確指出:“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著眼于增強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也強調:“要引導企業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由此可見,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是其響應國家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二)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是其提高自身競爭力的客觀要求

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過程中,利益相關者利益以至全社會公眾利益得到保護,這樣,企業能夠受到全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支持,能夠提高本企業的競爭力。踐行社會責任還能夠培養客戶忠誠度,提高企業市場地位。特別是像煤炭企業這種對社會影響大的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更能夠顯著提高其自身競爭力。

三、我國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現狀分析

(一)我國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所取得的成就

2007年,我國的神華企業第一次公布了規范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在以后每年連續社會責任報告,塑造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兩年后,中煤等20多家企業相繼社會責任報告。

此外,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還專門組織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進行調查,通過調查報告,可以看出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明顯增強。近些年來,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大為好轉,煤礦安全事故死亡總人數和百萬噸死亡率大幅下降。煤炭企業在履行法律責任方面,表現也比較積極,大部分企業都認同相關法律法規,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積極執行。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此外,越來越多的煤炭企業嘗試開展有效的環境保護活動。

(二)我國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不可否認的是,也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我國煤炭企業缺乏履行社會責任的持久動力

鑒于煤炭企業對經濟對社會的重大影響,全社會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期望較高。然而,很多煤炭企業仍然對履行社會責任存在著很片面的看法,不能夠充分理解踐行社會責任的價值和意義。一些煤炭企業僅僅是在政府部門的要求下承擔社會責任,而缺乏承擔社會責任的外在壓力和內在動力,從而導致這些煤炭企業缺乏履行社會責任的持久動力。于是很多企業將履行社會責任當做一種任務去完成,只是應付性地去承擔社會責任,其效果可想而知。

2.煤炭企業沒有完整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相關經驗表明,企業社會責任體系的建立是社會責任工作有效推進的重要基礎。而我國煤炭企業由于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缺乏足夠的理解和認識,因此,無法建立社會責任的管理和推進體系。此外,很多企業出于公關目的,對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建立不感興趣,而熱衷于對外宣傳。目前,我國大部分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建設尚處在初級階段,這些企業僅僅完成了安全生產體系、節能環保體系等部分體系的建設,遠遠沒有形成統一的社會責任管理推進體系。

3.煤炭企業較重的負擔影響了其履行社會責任

由于歷史原因,煤炭企業承擔了很多企業辦社會的責任,直到目前,很多企業仍沒有完全卸下這部分包袱。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煤炭企業承擔了過重的經濟負擔,使企業面臨很大的壓力,在這一情形下,煤炭企業沒有足夠的資源和能力去從事其他活動,將很難承擔其他社會責任。煤炭企業過重的負擔,阻礙了其踐行社會責任。

4.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不平衡性

在我國,大型煤炭企業與中小型煤炭企業之間,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數量較少的大型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處于領跑地位,這些企業在安全措施、員工待遇、慈善、履行法律責任和對外捐贈等方面,都做得比較好,較好地踐行了社會責任。大企業由于其規模龐大,資金實力雄厚,在履行社會責任問題上具有較大的優勢。而相比之下,一些中小型煤炭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小,資金不足,利潤少,因此并不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與一些大型煤炭企業之間存在著較大差距。總的來說,由于眾多中小型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表現較差,我國煤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仍然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

四、如何讓煤炭企業更好地踐行社會責任

要讓煤炭企業更好地踐行社會責任,需要政府、企業等多方進行努力。企業社會責任看似是由企業來承擔的,但事實上,企業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發展的,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才能有效地踐行社會責任。

(一)從政府層面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建議和措施

政府要從法律和制度方面為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給予保證,為這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好的宏觀經濟環境。

1.政府應該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進行有效的約束

2005年10月27日,我國頒布新的公司法,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十七條也規定:“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這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企業必須承擔社會責任,對促進我國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新公司法中雖然明確提出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但是我國其他一些法律對這一問題涉及的較少。因此,我國政府和立法機構應該積極加快制定全面的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法可依,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

2.建立科學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

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需要一個科學有效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建立科學的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對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行為進行評價,可以披露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促使這些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建立科學有效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首先必須將各煤炭企業納入評價體系之中,并且要積極動員政府審計部門、環保部門、司法部門等參與評價活動中,這樣才能更好地評價企業的行為。其次,要確定評價的內容,要確定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內容,首先必須界定好煤炭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煤炭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既包括股東、員工、社區、政府、債權人、消費者等,也包括環境。因此對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內容應該包括對股東的責任、對員工的責任、對社區的責任、對政府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和對環境的責任。第三,還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指標評價體系,這樣才能將評價活動量化,便于比較和分析。例如,可以根據利益相關者訴求,設立相應的評價指標,為滿足股東利益,設立股利增長指標,為了保護環境,設立“三廢”減排指標等等。

3.加強對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教育

要加強對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教育,對煤炭企業進行社會責任教育,歸根到底,是讓企業中所有人形成一種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要對企業員工進行教育,重點抓好三個方面教育:一是危機教育。危機感同責任感是有密切聯系的。趨利避害是任何人或組織的共性,誰都害怕危機,有危機感就會有責任感,甚至產生排除萬難去克服危機的強烈責任感。由危機產生的責任感,有時會激發出難以想象的能力,創造出超乎尋常的偉業。二是典范教育。進行實事求是的宣傳,注意把先進性與廣泛性較好地結合起來,防止先進人物奉獻與索取的過大反差。三是事故教育。用事故教育來是樹立企業的責任感。如煤礦的火災安全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頂板塌陷事故、透水事故等等,給人的印象往往異常深刻。

(二)從企業層面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建議和措施

作為企業,要將社會基本價值與其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聯系在一起,這樣方能有效地踐行社會責任。

1.煤炭企業應該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意識

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響應國家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企業擴大社會影響,樹立良好影響,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需要。而要讓煤炭企業強化社會責任意識,關鍵是要讓企業領導形成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只有企業高層充分認識到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上升到戰略高度,引領整個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中有效踐行社會責任。否則,企業社會責任將成為一紙空文,因缺乏有效動力而難以實施。

2.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發展戰略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戰略意義顯得越來越突出。國內學者陳明已經提出“責任性戰略”的思想,即企業應以承擔社會責任為愿景,誠信經營,熱愛員工,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積極參加公益活動,以塑造具有高度親和力和感召力的企業文化,更加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創立有利于與企業發展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增強企業競爭力。煤炭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應該積極主動采取社會責任戰略,將社會、環境以及其他一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融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之中。

3.培養踐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作為一個企業的價值取向和共同行為準則,是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為煤炭企業,其企業文化是指導和約束煤炭企業整體行為以及員工行為的價值理念,是煤炭生產經營一切活動的思想核心。培養煤炭履行社會責任的文化,一方面要以人為本,改善企業員工的福利條件,增強企業內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要加強煤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使安全生產意識深入人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總結

當今社會,企業社會責任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國煤炭企業雖然在踐行社會責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要加強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必須從政府和企業兩個方面努力,就政府方面,要制定相應的、促使煤炭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建立科學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還應加強對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教育;就企業而言,要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發展戰略之中,并培養踐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文化。

參考文獻:

[1]李勇.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J].煤炭經濟研究,2012,32(3).

篇5

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是黨執政的重要基礎。中央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直接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水平事關中央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報告共分八個部分,包括前言、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現狀、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現狀調查、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典型案例、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戰略選擇、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促進機制。

報告前言闡述了研究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重大意義。

報告第一章從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演變歷程著手,立足適應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需要,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與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進行了原創性的探索。

報告系統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國際和國內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國際上的發展,按照社會關注的程度不同,可以劃分為個別研究、廣泛關注、全球發展三個階段。在個別研究階段,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焦點主要在于理念的紛爭,爭論的重點是在自由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否應該承擔利潤目標以外的其他社會目標。在廣泛關注階段,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范圍和影響不斷擴展,研究主體從學者、NGO一直覆蓋到研究機構與政府;聚焦重點涵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和動力等各個維度。在全球發展階段,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已經成為全球關注的話題,眾多國際組織都試圖提出標準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此外,報告還簡單分析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我國的發展,從簡單的貿易壁壘認識、公司法學角度的研究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已經在我國形成了初步共識,即企業不僅要對所有者負責、追求利潤目標,而且要對員工、用戶、供應商、社區等其他利益相關方和自然環境負責,以追求可持續發展。同時,報告指出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研究深度和廣度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需要。

報告重點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報告在深入分析國際國內超過50個定義的基礎上,原創性地提出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的三個維度:內容(履行哪些責任,WHAT);方式(如何履行,HOW);動力(為什么要履行,WHY)。報告按照WHW三個維度對國際上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的分歧和不同的關注重點進行了系統的總結提煉,為未來我國研究人員剖析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內容與結構奠定了重要基礎。

報告認為一個成功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應該滿足四條標準:一是有利于準確界定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二是有利于指導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深入推進;三是符合常識和中文的表達習慣;四是符合企業社會責任深入研究的需要。按照這四條標準,報告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應該系統回答企業社會責任的三個基本問題,即企業要履行哪些社會責任,如何履行,為什么要履行;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作為專業術語,實際上是中文表達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簡稱;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應該引入利益相關方概念,這樣既能適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需要,又符合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基本趨勢。企業社會責任定義引入利益相關方概念,有利于深入研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范圍、方式與過程,同時適應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客觀需要。

報告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為實現自身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遵循法律、道德和商業倫理,自愿在運營全過程中對利益相關方和自然環境負責,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最大化的行為。

按照這一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是指企業對利益相關方和自然環境負責任的行為,所謂負責任是指企業行為要符合法律的強制約束、社會道德的價值規范和企業推崇的商業倫理,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企業社會責任的外延或內容,按照企業能否自我選擇的程度,可以劃分為必盡之責任、應盡之責任和愿盡之責任;按照企業負責的對象不同,可以劃分為利益相關方責任和環境責任。利益相關方責任又可以劃分為:股東責任、員工責任、用戶責任、伙伴責任、社區責任、社會公民責任和對子孫后代負責的可持續發展責任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一是要把社會責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業運營過程;二是強調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的自愿追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包括:兩大內部動力,分別為價值觀推動和企業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兩大外部動力,分別為法律規章和社會道德的約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對企業發展方式提出的要求。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本質是社會資源的更優配置機制,有利于實現企業的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綜合價值最大化,推進企業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總括而言,企業社會責任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第一,法律規范的自覺遵守;第二,道德倫理的高尚追求;第三,企業價值的充分體現。

報告在分析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特殊性和中央企業需要面對的主要社會責任議題基礎上,提出了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履行社會責任是中央企業的天然使命,也是社會對中央企業的普遍期望,并且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蓬勃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和帶動力。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議題,既包括了一般企業的社會責任議題,也包括了中央企業的特殊社會責任議題。

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可以按照三個維度進行分析:一是中央企業作為整體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報告梳理了八個方面;二是中央企業作為特定個體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報告梳理了兩個層次,基本責任和表率責任,各包括六個方面;三是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報告梳理了六個方面。

報告第二章回顧了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發展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和主要理論。介紹了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兩次著名論爭。分析了企業社會回應思想和企業社會績效思想的產生與發展,闡述了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三個主要支持理論:利益相關方理論、社會契約理論和“社會投資”理論。并重點介紹了利益相關方理論對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發展的貢獻。介紹了企業社會績效與公司財務業績關系的實證研究結果,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夠促進企業財務業績的提高。

系統整理分析了歐盟、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多個西方國家和機構的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法規政策及其發展的情況。從公司法、環保政策法規、勞動法、產品責任與消費者保護四個方面介紹了上述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的演變過程及其企業社會責任法規政策環境的特點。總結了西方發達國家健全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環境對我國的啟示:一是創造條件讓職工參與立法,二是公司法中企業社會責任的條款應為授權型,三是改善我國慈善捐贈減免稅收制度,四是征收環境稅,五是政府公共環境信息,六是建立公益訴訟制度,七是完善勞動立法,八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九是發揮中間力量和非官方機構在政策法規制定中的作用等。

綜合歸納了當前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發展的五方面趨勢:一是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力量多元化,二是企業社會責任國際化趨勢日益發展,三是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呈現標準化趨勢,四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實踐不斷深化,五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約束力量不斷增強。適應國際社會責任實踐的發展趨勢,我國應當形成多種力量共同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局面,將企業社會責任問題與提高企業競爭力密切聯系起來,高度重視社會責任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

報告第三章分析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現狀。系統梳理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法律規范,從人權保護、就業促進與社會保障、勞動用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反腐敗與反商業賄賂、公益捐贈與社區共建等方面介紹了有關政策法規的基本內容。研究了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十個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消費者、環境保護力量、員工、媒體監督和責任評價、責任投資運動、行業協會和企業組織、商業伙伴、世界社會責任運動和研究人員。按照國有企業、外資在華企業和民營企業的類型劃分介紹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的情況。

報告第四章根據調查問卷對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進行了全面的剖析,為今后推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從社會責任意識方面看,當前中央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知識儲備較為豐富,社會責任意識總體水平較高,對國有企業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認識較為統一。積極看待社會責任作用,認為提高企業形象和員工凝聚力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驅動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應量力而行。從利益相關方看,中央企業最為重視股東和政府的需求,外部利益相關方并非其履行社會責任主要壓力,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更多是出于“內生”考慮。從社會責任內涵看,許多企業認為保持良好財務狀況、確保企業利潤、技術自主創新并非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內容,多數中央企業認為社會責任的具體范圍應該根據企業的需要來確定。從社會責任實踐看,中央企業表現良好,企業經濟業績突出,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反對商業賄賂,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客戶關系,接受客戶反饋意見,重視供應商的社會責任審查,節能降耗,保護環境,積極參與社區公益事業。從社會責任保障機制看,大部分企業沒有建立社會責任的管理機構,沒有在董事會決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關方利益的機制,絕大部分企業自身企業文化建設與社會責任的融合程度很高,與股東、員工、社區的信息披露和溝通及時,向社會信息的渠道不夠暢通,社會責任報告的比率不高。

報告第五章介紹了六家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和實踐,按照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先后順序,分別介紹了國家電網、中國海油、中遠集團、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和中國移動的社會責任理論和實踐。

報告第六章介紹了近年來中央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取得的顯著成績。中央企業在上繳國家財政稅收、保障社會生產生活需要、承擔完成國家重大項目、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企業自主創新、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安全生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實施“走出去”戰略、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成績突出,實現了持續穩定健康和諧發展,發揮了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報告提出中央企業要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表率作用,努力成為國家的經濟棟梁和社會企業的榜樣。一是要做依法經營、誠信守信的表率;二是要做堅持自主創新、轉變增長方式的表率;三是要做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表率;四是要做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表率;五是要做以人為本、推進和諧創建活動的表率;六是要做實施“走出去”戰略、提升國家競爭力的表率。

篇6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酒店;層次模型;動因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9月25日

一、引言

隨著我國旅游業的快速發展,CSR議題已成為不可回避的一個問題。作為三大支柱產業之一的酒店業,近年來CSR的實踐存在著發展與問題并存的局面。一方面酒店倫理的、慈善的責任關注較多。根據彭雪蓉等(2013)對我國規模最大的15家酒店管理公司調查顯示慈善捐助、志愿者活動、創建綠色飯店是樣本企業CSR實踐的主要內容;另一方面2013年1月東莞酒店事件、酒店用品細菌超標、客戶信息外泄等一系列事件接連爆出,恰恰反映了酒店業經濟的、法律的責任關注太少。因此,本文旨在通過構建適應我國國情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做法的CSR層次模型并找到其主要驅動力,由理論層面推動我國酒店行業CSR實踐的發展。

二、文獻綜述

企業社會責任(CSR)是20世紀以來涉及多個學科領域的一個重要概念,與許多探討企業與社會關系的概念交叉或相近,是一個“大傘概念”。對于CSR概念的理解,可以分為機構和學者的解釋兩大類。一是機構的解釋。歐盟(2001)定義為“企業在商業運作中以及在自愿的基礎上與相關利益者接觸時,須融入社會及環境方面的考慮因素。”世界銀行(2004)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與關鍵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有關的政策和實踐的集合。它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二是學者的解釋。戴維斯(1960)首次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至少是部分地超出了企業的經濟和技術利益,為了某些理由而做出的決定和采取的行動”。卡羅爾(1979)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僅包括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還包括道德責任和自主性責任。目前,世界比較公認的定義:一個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需承擔對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和環境等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保障生產安全和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支持慈善公益、保護弱勢群體等。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與維度是伴隨著概念的衍生和發展不斷豐富其外延。最初以古典學派弗里德曼為代表的學者認為企業有且只有一個責任就是經濟責任。兩維論,Steiner(1980),Gallo(1980),Frodorick(1983),國內學者高尚全把企業社會責任劃為兩個維度。三維說提出包括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1971),Sethi(1975),陳志昂等(2003),鄧健等(2005),姜啟軍等(2008)。目前,學術界廣泛采用的是Carroll(1979)提出的CSR四層次模型,即CSR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自主性責任。正如Sethi(1975),Isabelle,David(2002)提出的一樣,不同的文化、社會背景,不同的行業,對CSR維度的劃分都會有所不同,所以我們不能照搬西方那套模式過來,而是需要考慮情景因素,開展本土化研究,探索出適合我國酒行業的CSR發展思路。

三、我國酒店社會責任層次模型

筆者認為,酒店社會責任不僅包含了必須履行的基礎責任及支持實踐展開的支持性責任,還包含了改善社會關系的戰略責任,并提出了酒店企業社會責任層次結構模型。(圖1)

(一)基礎責任。基礎責任是指酒店必須遵守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是酒店最基本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是維持酒店行業良好秩序的最低限度。酒店的基礎責任主要包括酒店通過經濟活動,提供安全的產品和服務,將最終得到的利潤回報給社會,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責任。基礎責任不僅僅是對顧客,還是對政府、股東、經營人員和員工所需承擔的責任,是酒店正常運轉的基石。酒店管理方必須要對所有方負責,及時匯報經營情況,保持溝通的暢通。酒店行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必須要看重員工所發揮的重要作用,酒店履行社會責任必須強調要善待員工。

(二)支持性責任。支持性責任是指為了保證基礎責任實施的基礎上遵守社會、社區的規則與良知的責任,亦稱為道德責任。任何企業都知道不能提供有害的商品和服務給消費者,可是在我們身邊又時不時發生有關安全管理體系方面的問題,所以僅僅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范,沒有遵守法律法規的酒店企業文化和道德概念,真正要把基礎責任落實下去還是非常不夠的。支持性責任是酒店從戰略層面出發,自上而下的去營造履行基礎社會責任的企業氛圍的責任范圍,能夠造就酒店非常獨特的身份特性和使命。同時,支持性責任還包括酒店把履行的社會責任的信息傳遞給顧客并與之共享的責任。因為提供了安全的商品和服務并不等于獲得了顧客的信任,必須要通過“雙向溝通”來完成。

(三)戰略責任。戰略責任是酒店基于戰略意義的自主性的社會貢獻責任,包括開展行動或者項目來促進人類福利發展。戰略責任從短期來看似乎不能直接獲得經濟回報,如慈善捐助、志愿者活動、創建綠色飯店等,這類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長遠的戰略經濟意義,能提升酒店價值和品牌影響力。國內酒店在戰略責任方面關注頗多。

三個層次的酒店社會責任相互關聯,基礎責任是支持性責任、戰略責任實施的基石,對于現階段我國酒店的發展尤為重要。支持性責任能夠保證基礎責任的具體施行。戰略責任又是基礎責任和支持性責任的升級,為酒店不斷成長壯大做好準備。

四、酒店業履行社會責任動因分析

(一)內在動力。只有酒店履行社會責任的所得大于付出時,承擔社會責任才會成為酒店的戰略選擇。因此,內在動力首先來源于經濟動力。越來越多企業實踐和眾多的研究表明,企業承擔合理的社會責任和企業經濟績效成正相關關系,企業越注重社會責任,其產品和服務就越可能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李海嬰等(2006)運用logistic模型分析得出企業通過履行更多、更高層次的企業社會責任,會使企業獲得有限系統的更多競爭要素,推動其發展。西方國家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證明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有效建立與維持酒店長期的競爭優勢,為此的付出會產生相應的甚至更長遠的經濟效益。然而,由于所處環境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因素不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也會存在著差異,發展中國家有自己優先關注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內容。作為第三產業,我國單體酒店占到90%,規模小,單獨經營,所以對于這一部分中小企業而言,UNIDO(2002)就指出存在著“社會責任的矛盾”,因為實施社會責任需要的資源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相當稀缺,所以導致我國酒店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內在動力不足。

酒店的內在動力還包括酒店價值動力。企業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有利于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最終給企業帶來長期的、潛在的利益。據畢馬威2011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全球250強企業中,67%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動因是提升企業聲譽。

(二)外在壓力。目前,我國處于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初步階段,成本效益為中心的意識較強,而制度上、立法上的健全還不能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在上述內在驅動力不足的情況下,我國酒店要履行社會責任,必須依靠的是由外在壓力推動內在動力驅動的演化過程。結合我國酒店業的行業背景,酒店企業社會責任的外部驅動力主要源于政府、行業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壓力。

1、政府的監管。我國酒店社會責任的實施必須要由政府干預完成,這是由其內生動力不足造成的。據相關調查發現,一些酒店已經開始在慈善、倫理責任方面的投入,而對于基本的經濟的、法律的責任表現冷淡,以至于頻繁出現酒店的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問題。近年來,政府逐漸認識到發展企業社會責任對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作用,國務院國資委、環境保護部、民政部等政府部門及地方政府都積極著手將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落實到政策法規中。我國政府要從意識和行動兩方面發力,學習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從立法上、制度上規制企業的社會行為,特別是對窗口行業的酒店行業,讓無視社會責任的酒店無足遁形;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完善與酒店的溝通機制,保持資源、信息的共享,倡導和鼓勵酒店履行社會責任。

2、行業的規范。行業協會等非政府組織是推動整個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助推力。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早在2005年就制定了中國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CSC9000T)來規范紡織企業的社會責任的實施。根據《中國企業發展報告2013》調查顯示,從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就能看出,制造業占52.8%,金融保險業9.8%,其他行業較小,如酒店從屬的社會服務員僅占到2.5%。我國酒店業社會責任的實施,還需要行業協會的積極倡議。非政府組織的約束力要進一步加大。

3、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壓力。當企業的行為不符合利益相關者的基準需求時,就會受到利益相關者的懲罰。不同利益相關者對酒店社會責任的訴求各不相同。隨著我國涉及勞資雙方的相關法律條文的完善以及員工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酒店正積極地在經濟和法律層面滿足員工的合理訴求,并不斷上升到精神層面。無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消費者的購買意愿是否呈正相關,酒店業在慈善和倫理責任方面的投入在加大,而酒店頻頻爆出產品等方面的負面新聞所帶來的客流的驟降也促使酒店開始在基礎責任方面下工夫。酒店行業是一個資源密集型的行業,在上游層面,好的供應商需要酒店能夠履行社會責任,通過甄選合格的供應商來維持供應鏈的合理秩序。社區、媒體也同樣需要酒店能夠為社區、社會盡到相應的社會責任。如果酒店僅僅從自身的經濟利益出發,而忽視了他們的切身利益,必將對酒店的長遠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結論

在企業社會責任成為全球重要的社會潮流的情況下,我國酒店正根據自身的發展狀況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打造酒店責任競爭力。本文通過文獻得出我國酒店社會責任的動因――內生動力不足,外部壓力主導的形勢并分析得出酒店社會責任的層次結構模型,指出現階段應以基礎責任和支持性責任為主,戰略責任為輔,對我國酒店履行社會責任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但對于酒店實施社會責任實踐本身及后果等具體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主要參考文獻:

[1]谷慧敏等.中國飯店企業社會責任實現機制研究[J].旅游學刊,2011.26.4.

[2]彭雪蓉等.我國酒店業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研究――對酒店集團15強CSR公開信息的內容分析[J].旅游學刊,2013.

篇7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 財務績效 影響 路徑

一、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意義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全球范圍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對我國產生的深刻影響以及和諧社會建設的實踐,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家著實認識到一個優秀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比如,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對“2006年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的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普遍認同“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高度認同履行經濟、法律、倫理、公益四個方面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 。

再者,自從企業社會責任思想問世以來,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對于企業是否應履行社會責任的難題一直沒有解決。企業社會責任思想支持者曾從十個方面雄辯地闡述其履行社會責任的觀點:(1)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順應了民意,滿足了公眾期望。公眾的意見支持企業同時追逐經濟的和社會的目標。(2)長期利潤。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公司趨向取得更穩固的長期利潤。(3)道德義務。企業應當承擔社會責任,因為負責任的行為才是所要做的正確的事情。(4)公眾形象。公司通過追求社會目標可以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5)更好的環境。企業的參與有利于解決社會難題。(6)減少政府管制。企業社會責任感的加強會導致較少的政府管制。(7)責任與權力平衡。企業擁有大量的權力,這就要求相應的責任來加以平衡。(8)股東利益。從長期來看,具有社會責任感將提高企業的股票價格。(9)資源占有。企業擁有支持公共項目和慈善事業的資源。(10)預防勝于治療。企業應在社會問題變得十分嚴重之前采取措施,以免付出更大的補救代價 。

與此同時,企業社會責任思想的反對者們更不示弱,則將追求利潤最大化視為企業惟一的社會責任。米爾頓?弗里德曼就是這種思想堅定的代表人物。他認為,公司是股東的公司,管理者是股東的人,因而公司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 。針對反對者觀點,如果我們能夠論證公司履行社會責任不會導致公司績效的降低甚至有所提升,那么社會責任的反對者就有可能轉變立場,由反對者變為公司社會責任的支持者與踐行者。若是如此,企業與社會的和諧關系就一定能夠形成,企業組織一定能夠成為和諧社會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本文擬以企業社會責任影響公司績效的路徑為著力點予以分析,欲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提供途徑。

二、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績效影響的路徑

1.企業社會責任影響財務績效的路徑

企業對投資者責任可以稱為投資者的權益,是一種剩余權益或留剩權益,我們可以用財務績效來表示。財務績效按時間來劃分有長期績效和短期績效。按能否量化分為定量績效和定性績效。那么,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什么績效產生影響呢?實證分析表明,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短期績效和長期績效均有影響 ,而對企業長期績效的影響存在正相關現象。履行社會責任一般是通過對定性績效的影響最終實現對定量績效的影響的。這種影響的正確路徑是什么?社會責任影響企業目標的定位,通過企業目標的定位影響企業戰略制訂,再通過企業戰略的實施影響企業的經營行為,最后通過企業的行為影響企業的財務績效的。這種影響的路徑可以圖示為:社會責任企業目標企業戰略企業經營行為企業財務績效。可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并不是隨心所欲,而是要遵循一定的路徑,必須將要履行的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的目標,在一個合理的責任范圍內履行責任。這個合理的責任范圍就是企業的能力限度。如果不顧企業自身能力限度超越了相關者責任范圍履行社會責任,那是一種盲目的沖動,對企業有百害而無一利,不僅不能提升企業的財務績效反而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們要堅決反對的。

2.企業社會責任影響企業目標的定位

企業的目標是生存、發展與獲利。企業對投資者的責任就是實現投資者期望的目標,投資者期望的目標什么時點才能實現呢?在滿足了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后才能履行對投資者的責任。所以,現在要實現投資者權益最大,有兩條途徑。一是實現整個企業的收益最大。當整個企業的收益最大化時候,用整個企業最大化的收益扣減履行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后,可以實現投資者的凈收益最大化。另一條途徑是在整個企業收益一定的前提下,通過減低履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責任,達到投資者凈收益最大。兩條途徑都能夠實現企業對投資者的責任最大,但是實現的途徑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前者是通過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將企業這塊“蛋糕”做大的辦法來實現目的的,反映在企業的目標上就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而后者是在不履行或少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在“蛋糕”一定的情況下,通過對“蛋糕”的分割來達到目的,反映在企業目標上就是股東收益最大化或利潤最大化。至此,我們不難理解企業目標定位的重要性,更能夠從深層次理解企業理財目標從股東收益最大化向企業價值最大化轉變的道理。

3.企業社會責任影響企業經營戰略的制定

企業的目標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必須通過企業戰略的制定與實施來實現。企業制定戰略時務必要充分考慮社會責任的影響,考慮企業的經營活動可能對社會產生正面與負面的影響。如果企業制定戰略不考慮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拒絕為社會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那么社會就可能通過相應的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或者是磨洋工等其他手段)來迫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因此,企業在制定戰略時應將保護消費者正當權益、保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承擔起生態與環境的保護義務、向社會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保障與提高員工的生活與工作質量并為其提供事業發展的機遇、促進所處社區的穩定與繁榮的社會責任納入到企業戰略管理的范疇中。

4.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落實于企業經營行為的實施

企業戰略決定企業的經營行為,企業的經營行為要圍繞企業的戰略來實施。既然將企業應履行的社會責任納入企業戰略體系,所以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哪些必須履行和怎樣履行都必須體現企業戰略的目標,有目的有步驟地具體落實到企業的經營活動的行為中去。也就是說,企業經營行為的實施要體現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要反映在企業的經營行為中。綜上分析, 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反映于企業目標,體現于企業戰略,落實于企業行為,將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目標、企業戰略與企業行為有機地融為一體。所以,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過程就是實現目標、落實戰略、實施行為的過程,有計劃、有步驟、有目標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不僅不會導致企業績效的減少反而有助于企業績效的提升。

5.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財務績效的影響

企業的資本從廣義上來看是個泛資本的范疇。泛資本由財務資本(債務資本、權益資本)、人力資本(經營管理型人力資本、技術型人力資本、普通型人力資本)、結構資本(內部組織資本、外部包括政府、供應商與客戶的社會資本)、生態資本(自然資源擁有者的政府持有)組成。企業的價值取決于泛資本“合力”的貢獻,而泛資本能否作出最大限度的貢獻,取決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泛資本對企業價值貢獻率,從而影響到企業財務績效和企業價值。(1)企業履行對人力資本的社會責任,能夠激發人力資本對企業的責任感、歸屬感與忠誠度,激發他們的創新意識、節約意識,挖掘意識,降低成本意識,提升績效。(2)企業履行對結構資本的社會責任,比如履行對顧客的社會責任,就能夠促使企業與客戶的信任、合作的關系性資源形成, 一能降低成本(客戶參與產品的研發生產,就能夠降低研發生產成本;顧客對企業信任,就能降低營銷成本),二能增加收入(客戶的忠誠度能夠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降低市場價格波動對收入的影響),三能降低風險(客戶的信任與合作,可以增加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加快資金周轉,降低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所有這些均有利于企業績效提升。(3)企業履行公益事業的社會責任,盡管付出了成本,但同時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向社會展示自己雄厚的經濟實力,對于吸引資金、招攬人才大有裨益,能夠為企業未來的發展積蓄能量,贏得競爭優勢作好鋪墊。(4)企業履行環保的社會責任,孕育商機與績效,一朝投入,長期受益。(5)企業履行對政府的社會責任,理順了企業與政府的關系,使得企業獲得政府在政策上的傾斜與支持,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業績效的提升。

總之,創造收益和履行責任是企業健康運行的兩個輪子,是企業長盛不衰的根本所在。企業遵循一定的路徑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績效的提升,而良好的企業績效更有利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所以,企業應在科學發展觀的理論指導下,正確處理好企業發展、追求績效與履行社會責任關系,實現又快又好的企業發展目標。

參考文獻:

[1]企業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與評價.管理世界,2007,6, P75

篇8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品牌建設 員工責任 環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是伴隨著資本不斷擴張,進而引起諸如兩極分化、社會貧困,特別是勞工問題和勞資沖突等一系列社會矛盾的背景下提出的,也是跨國公司在追逐高額利潤的過程中,為了改善自身形象而踐行的理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社會福利的提高。但要使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應該讓企業認識到社會責任對企業的作用和意義。企業品牌的重要性已經得到理論界和企業界的一致認可,企業品牌已經成為決定企業成功與否的一種關鍵資產,在競爭中扮演重要的戰略角色。如果能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品牌塑造的具體影響,就能引導企業通過履行社會責任來提高品牌影響力。本文試圖從根本上尋找企業社會責任與品牌建設的關系,用來解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在動力,并通過對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品牌的分解,討論企業社會責任在品牌各個層面上的內涵,構建企業社會責任和品牌建設的關系框架,探討基于企業社會責任各個層面的品牌建設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與品牌建設的互動關系

企業社會責任理念認為,企業不只是為股東創造利潤和財富的工具,它還必須對整個社會的政治、文化和經濟發展負責,其中包括:員工利益、消費者利益、當地社區利益、環境利益及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等。對企業來說,承擔社會責任有迫切的外部壓力,而品牌建設更是一個企業立足于市場的必要保證。對于二者的關系,目前在理論界和管理實踐中存在這樣的誤區,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和品牌建設是背道而馳的,認為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迫于外部壓力的一種被動行為,只能增加經營成本。

本文認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必將成為企業品牌建設的重要內容,不但可以豐富企業品牌的內涵,而且是企業提升品牌形象的有效途徑。

(一)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品牌建設的重要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強調企業作為一個重要而特殊的社會成員,其行為要符合社會道德的要求,要履行一定的社會責任,具體包括:消費者責任、員工責任、環境責任、社區責任等。品牌建設是一個綜合系統,企業的品牌形象除了包括產品品牌、雇主品牌、企業品牌等方面,內涵上也包括著很多豐富的內容,不但和企業性質、行業特點有著密切的關系,而且和時代特征、社會文化息息相關。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企業品牌建設的重要內容,這是消費者的要求,也是企業生存的必要條件。

(二)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徑

越來越多的實例表明,企業特別是知名度較高的跨國企業,在品牌建設方面的路徑依賴正在由傳統的廣告方式轉型為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即通過積極主動地履行社會責任來重塑企業形象,再造企業文化,并由此打造企業品牌影響力。

例如沃爾瑪公司曾經主動采取兩項舉措:一是將其龐大的物流車隊的效率提高100%,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是將其各賣場的能源耗費量減少30%,以節約利用資源。寶潔公司從1994年起編輯其全球環境報告,并對讀者進行追蹤調查,將反饋結果體現在下一年的全球環境報告中。一方面表現了企業的社會責任感,這將贏得當地政府和社區公眾的好感,愿意與企業保持良好的關系,或給予企業一定的支持,對企業在當地各項活動的開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反映了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一種意愿,使企業容易取得消費者、合作伙伴、金融機構的信任,將有助于企業的長期生產經營。

實踐證明,履行社會責任會提升企業品牌影響力;而社會責任缺失,則損害企業形象,不利于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預防品牌空心化的有效措施

品牌空心化指品牌具有高知名度,卻缺乏認知度、美譽度、偏好度和忠誠度,品牌的高知名度無法轉化為產品的高市場占有率,造成品牌外強中干的空心化。品牌空心化的主要表現是,品牌單純的符號化,有廣泛的知名度卻沒有個性化的內涵,品牌定位及核心理念同質化嚴重,目標受眾對其品牌的認知和認同與其知名度嚴重不對稱。品牌與產品沒有形成良性的互動關系,不能把品牌對消費者的利益承諾通過具體的產品實現,品牌對消費者購買決策的影響力非常有限。

品牌空心化的形成有很多原因,比如廣告的粗制濫造、宣傳失當、核心價值缺失、品牌定位不當、渠道建設不到位等,預防品牌空心化也有很多手段,而企業通過履行產品責任、員工責任、環境責任,可以提高企業美譽度,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從一定程度上預防品牌空心化的發生。

(四)品牌建設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內部合理性

因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外部不合理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大多起因于外部壓力,有一個從不愿意到愿意的過程。要使企業自愿自覺的履行社會責任,必須讓企業認識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而品牌建設在企業經營中的巨大作用,正可以提供這種重要性的證明。

以我國企業為例,大部分企業已經清醒認識到品牌建設的重要性,而且正在積極進行品牌的建設和鞏固。然而,目前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大多不是自愿行為。要解決這一根本問題,只有讓企業認識到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正在成為品牌形象的重要內涵,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徑,讓企業主動積極的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品牌建設的體系中,才能從根本上為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內部動力。

企業社會責任和品牌建設互動關系模型構建

由上可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企業品牌建設將產生直接的、深切的正向關聯度,履行社會責任將成為企業品牌建設新的路徑依據。為了進一步說明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品牌建設的重要途徑,本文把企業應履行的社會責任分解為消費者責任、員工責任、環境責任,把品牌建設分解為產品品牌、雇主品牌以及環境品牌(綠色品牌),并把企業社會責任和品牌建設的幾個層次進行了對應,構建了企業社會責任和品牌建設關系框架模型(見圖1)。

本文根據該模型,分別闡述產品品牌建設中的消費者責任、雇主品牌建設中的員工責任以及綠色品牌建設中的環境責任,重點是企業社會責任在品牌建設各個層面上的內涵。

品牌建設在社會責任各層面的內涵

(一)基于消費者責任的產品品牌內涵

消費者具有四個方面的權利,即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和聽證權。安全權是消費者作為人之個體所具有的人身和財產不受企業及其提供的產品侵害的權利;知情權是指消費者有權知道產品質量究竟如何,具有什么性能和特點、怎么使用以及注意事項等,它體現的是消費者作為人之為人的主體性和平等性的權利;選擇權是在知情權的基礎上,消費者通過比較、選擇,自由進行購買產品或服務的權利,它同樣體現的是消費者作為人之個體所具有的平等、自由的權利;聽證權是指消費者有表達自己對企業愿望、批評、建議以及與企業進行有效溝通的權利。

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集中體現為對消費者上述權益的維護。盡管這些權利還不能體現企業對消費者的全部責任,但是卻包括了企業對消費者社會責任的基本方面。如果企業在這些方面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使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企業就沒有盡到其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根據消費者的上述權利,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又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企業對消費者的最基本責任——向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服務),這是社會價值原則——不傷害的基本要求。企業在將產品提供給消費者時必須確保其產品的安全性,以維護消費者的安全權。消費者購買企業提供的產品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和精神需求,而如果企業向消費者提供有安全隱患的產品,不僅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得不到滿足,而且還可能付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代價,這不僅違背了基本的社會價值原則,更為社會法律所禁止。因此,企業要對其產品的安全性負有完全責任。

企業對消費者的第二個責任——向消費者提供準確、清晰、充分的產品信息,這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的尊重與維護。準確的信息是指提供的信息是真實的、確鑿的,避免了夸張和暗示;清晰的信息是指提供的信息是直接的、易懂的,并且既沒有欺騙又沒有操縱;充分的信息是指為潛在的消費者提供全面的、足夠多的信息,讓他們在選擇商品時能夠做出最優選擇。

因此,消費者責任的內涵是產品品牌建設的基礎,消費者責任的履行為產品品牌建設提供了基本途徑。

(二)基于員工責任的雇主品牌內涵

企業對員工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保障員工獲取合理合法的勞動報酬,這是企業對員工承擔的最基本的社會責任。一般而言,此類責任基于企業與員工明確的契約義務關系,也為當今社會法律所明確規定。企業承擔此類責任,不僅是為員工提供生存、發展所必須的收入,更是維護社會的基本經濟秩序。

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這是對員工生命與健康權利的保障與維護。員工為企業工作是為了獲得報酬維持自己的生存和發展,但是,企業不能以為員工提供就業機會和報酬為由,忽視對其生命和健康權利的保護。在一些工作場所,員工有可能遭受有害物質的影響,或者承擔發生事故或患職業病的危險。因此,企業應該從維護員工的生命與健康權利出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另外,工作環境的安排也必須有利于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讓員工在陰暗潮濕的環境下長期工作,作業間要通風透氣等等,這些都是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的基本條件。

為員工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升遷機會、接受教育機會,這是企業對員工作為人之個體所具有的自由、平等權利的尊重與維護。

員工責任的內涵是雇主品牌建設的基礎,員工責任的履行為雇主品牌建設提供了基本途徑。而雇主品牌是在人力資源市場上享有較高的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的企業品牌。雇主品牌的建設是企業吸引人才、防止核心員工流失、緩解勞資糾紛的有效途徑。

(三)基于企業環境責任的綠色品牌內涵

具體地說,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從以下方面承擔對自然環境的責任:

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資源。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生態文明的基本因子,它不僅具有經濟學意義上的“稀缺性”,也有價值意義上的獨立性。然而,人類要維持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勢必要消耗大量的物質資源進行生產,這與自然資源的稀缺性和獨立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如何化解和減少這個矛盾是當代人類社會必須面對和認真加以考慮的難題。

控制污染,保護環境。人類在技術進步與生產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改造自然界,改變生存的環境。企業作為人類的主要生產組織,在環境污染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因而,它必須承擔控制污染的首要責任。企業不僅要從自身做起,避免與控制本企業生產對環境的污染,同時還要積極參與社會性的環保公益活動,成為環境保護運動的主力軍,為環境保護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綜上,環境責任的內涵是綠色品牌建設的基礎,環境責任的履行為綠色品牌建設提供了基本途徑。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以保護環境為特征的綠色消費將更大程度上影響著人們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

參考文獻

1.阿馬蒂亞森,任賾,于真譯.以自由看待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2.林恩夏普佩因,楊滌等譯.公司道德—高績效企業的基石.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篇9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戰略;社會責任成本;社會責任近年來, 隨著現代科技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長以及需求的不斷增長, 造成自然資源長期處于被極度開采的狀態,導致了能源緊張、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生態平衡遭到了嚴重破壞、環境污染日趨嚴重,上述狀況被我們統稱為環境問題。環境問題的發生不僅動搖了國家經濟發展的自然物質基礎,阻礙了經濟發展, 而且導致了人類與自然之間出現了緊張局面

一、可持續發展戰略與社會責任成本基本理論

什么是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從這個描述中可以看出,可持續發展戰略包含了豐富的內容,我們可以從經濟、社會、環境、人口等方面去理解和衡量。

社會責任成本是指企業為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所耗費的資源或給社會帶來的損失,即企業經營的外部效應,是由企業經營的經濟行為所帶來的社會代價,是企業社會責任和社會成本的有機結合,它的計量需要用貨幣形式,但由于它具有間接性的特點,讓企業社會責任成本的計量變得十分不易。社會責任成本的內容主要包括:污染成本、自然資源損耗成本社會人力資源成本、其他社會責任成本等。

社會各界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有以下方面:保護股東和債權人權益、保護勞動者權益、保護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權益、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維持好公共關系和做好社會公益事業。

二、可持續發展對企業提出的要求

傳統的企業是以企業利益最大化作為其經營的目標,而可持續發展戰略下的企業不僅要在當前的競爭環境下尋求并擁有競爭優勢,還要關注在可預見的未來其能否獲得更大的發展。它要求企業不僅要考慮現今的利益,還要求企業看到企業的未來發展方向,考慮未來后代子孫的利益,即要求企業在可持續發展戰略下實現企業的價值。

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必然性

民營企業,中國中小企業的主力軍,在我國的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企業是社會經濟組織,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對于其是否要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確實存在分歧。我國政府有些部門認為在我國企業可以不按照社會責任標準來約束企業,這種態度對于企業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是不利,是不應該的。在我國當前情況下,對企業宣傳并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有著積極的意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企業在追逐經濟效益的同時,更應注重社會效益,使兩者辯證統一,而且這正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同時,我們也無法否定這樣一個事實:在當代社會里,企業并非存在于真空中,它與社會各方面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它必須履行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成本中存在的問題

在國內外的企業年報中雖然不乏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但是卻極少看到企業的年報中有社會責任成本與效益。究其原因,是由于在對社會責任成本的確認和計量方面存在著許多問題。

(一)難以完全確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相應的成本和效益。在進行企業社會責任成本效益分析時,應盡可能地包含所有成本;企業的效益也應盡可能完整地表述在企業的年報中。然而,由于并不能全面地了解企業及其環境,致使不能全面地得到關于企業的社會責任成本及其效益的數據。

(二)成本和效益難以用貨幣量化

雖然社會責任成本及其效益可以被明確定義,卻無法用貨幣可靠計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給企業樹立了正面的形象,這會給企業帶來多少潛在的經濟效益、企業不承擔社會責任使企業的形象受損,這會給企業帶來多大的損失,這些在目前的會計理論體系下無法用貨幣量化。

五、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成本與效益問題的對策

到目前為止,雖然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與效益難以完全確認和貨幣量化,但是通過適當應用以下兩個措施能夠使這些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一)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和效益應盡量考慮全面

盡可能全面地考慮成本和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難以全面確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成本和效益的問題。

1、分析成本時應關注沉沒成本和機會成本

2、分析效益時應當考慮的問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能會為企業帶來利益。

(二)采用一定的方法對成本和效益進行量化

目前,實踐中主要運用成本體系和效益體系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成本與效益進行計量。對企業履行職工責任成本的核算除了采用直接測算法外還使用以單位工資折算的方法;對企業履行環境責任成本的核算,主要采用直接測算法、市場價值法、影子價格法和修正人力資本法等;對企業履行公共社會責任成本的核算,除了可以采用直接測算法還可以采用市場價值法和以單位工資折算法。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帶來的收益進行核算時,企業可以采用效益計量體系:經濟效益的核算可以采用機會成本法和影子價格法;非經濟效益的核算可以采用社會調查法和專家評估法。

六、結論

勿庸置疑,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必然會對企業的經營效益產生一定的影響。這種影響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從短期來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必然會發生一定的成本,進而降低企業的盈利水平,出現短期增加成本、減少利潤的情況;從長期來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給企業創造了更為有利的外部環境,在企業內部形成了持續發展的經營模式,企業的效益也隨之得到了提高。企業利用社會責任創建品牌逐步提高了企業的知名度,提高了產品的附加值,逐步改善企業的效益,使狹義動態效益得到提升,并使企業發生質的飛躍。

總之,履行社會責任成本對于企業的短期經營效益有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是有利的。(作者單位:江西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黃種杰,《對可持續發展環境成本管理的探討》,財會月刊1999(4):12-13

篇10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責任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已成為企業提升形象和品牌資產、增強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提倡“一帶一路”戰略,鼓勵國內企業“走出去”,而國內企業要走出去在國際上立足,國外相關機構首先考察的就是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尤其關注其中的環境責任、員工責任等。本篇論文闡述了社會責任會計與社會責任的內涵,指明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當前存在的現狀,提出了完善我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及建議。

關鍵詞:

會計信息;社會責任;披露

一、社會責任會計和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其實就是企業社會責任最初的的同日語。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有的責任在企業行為和經營決策時對社會負責。企業在對股東負責、創造利潤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社區、消費者、環境和政府的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不再將利潤作為唯一的目標,更要強調對消費者、環境及社會的貢獻,強調對員工價值的關注。企業社會責任不斷的在發展,對于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有關各方的要求也逐漸在增加,為全面、真實反映企業對社會的各種影響,會計與社會責任相結合,便應運而生了社會責任會計這個職業。其重要使命就是研究和探討如何更好地維護人類可持續發展,為企業投資者、管理當局、債權人、社會公眾政和府等利益相關者的決策,將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提供給企業的會計信息系統。社會責任會計的出現對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

(一)披露意識不夠強。據相關部門調研數據顯示,在2700多家上市公司中,每年的社會責任報告才700份左右,不足1/3,自愿信息披露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更是鳳毛麟角。很多企業尚未深刻認識到企業發展里社會責任對其的重要的意義,置社會責任于不顧,依舊片面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這種狀態使得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對于信息披露這項工作進行的更加艱難。這樣做小則企業的長期發展收到了限制,大則使我國企業的社會形象遭到了損害,更造成我國社會乃至全球的可持續發展不能順利進行。百年品牌是各個企業要想做到的,然而社會責任則是一個基礎性工作,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會直接影響消費者信任、品牌態度和消費者的購買意愿,如不扎實做好,一旦網絡謠言泛濫,企業則會十分脆弱,不堪一擊。

(二)披露內容不全面。據相關部門調研數據顯示,在已披露的700多份社會責任報告中,完整規范的報告只有100份左右,大部分報告質量不高,不少企業幾年的報告只略微改動,個別甚至一模一樣。上市公司作為我國各行各業的優秀企業代表,其信息披露都只是片面的,內容并不充分,披露的程度更有待提高,絕大部分企業更多的是只報喜不報憂(如更多的是對企業收益、社會貢獻、員工福利信息的披露等),對自己企業不利的信息就盡可能少披露甚至不披露(如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消費者利益等方面),導致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無法得到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的準確了解,不利于對后續決策產生。

(三)制度不健全的披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是屬于義務范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受政府信息披露的影響微弱,仍未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規定企業所必須履行的社會責任,在制度上缺乏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保障,相關會計準則也未得到很好的發展,在制度保障缺乏的情況下,法律無法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依據,導致企業靠主觀意識來判斷自己應履行的社會責任,使得具體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規范和保障履行義務來予以約束。同時,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權威性也因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監管薄弱而無法順利實施。

(四)披露項目不規范。當前很多企業都沒有設置單獨的社會責任信息會計核算科目,雖說有些信息已經披露但卻無法單獨列示,而核算卻是納入傳統的財務會計事項中。如“管理費用”科目納入向環保部門繳納的排污費等;“營業外支出”科目納入因未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企業所繳納的罰款、對社會福利事業和社會公益的捐贈和贊助等;“固定資產”科目納入履行相關社會責任的企業而投資的新設備;“應交稅金”科目可以直接抵扣利用“三廢”生產產品而得到的稅收減免等,導致報表無法將企業是否承擔了社會責任紕漏出來,表明社會責任會計在我國企業信息里披露中會計核算基礎不夠、形式過于簡單,不僅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社會責任會計對相關信息的使用,也不不利于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

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完善信息披露的建議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準則。政府要充分發揮宏觀調控的管理職能,在如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作為雙刃劍,在企業的活動時受到其約束同時專也在受其保護。企業的處理社會責任會計的基本要求,就是應用法律的形式協助企業規范其經濟行為并加以約束,這一措施是社會責任會計對企業進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形式。雖然我國已經有出臺一些法律條文,用來規范及要求企業所要履行的社會責任,但缺乏強制性力及內容比較寬泛度是這些法律條款的缺點,例如《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雖然其中有條款披露了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信息與其所要承擔社會責任,但法律義務中并沒有強制性質的,規范仍是在行業自律內。社會責任會計的法規在我國應該更加快的完善起來。會計工作以會計準則為標準,起到了提供真實完整會計信息、規范會計核算的作用。因此,還應在結合我國的國情的情況下,通過借鑒、吸收西方的實踐經驗與理論成果,為社會責任會計建立起相應的會計規范和準則,在會計準則中應就不同行業如何披露、何時披露、所披露信息的質量、需要披露的內容、報告的類型等進行統一的規范,企業則必須按照規范和準則的要求去核算、計量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并對其進行全面披露。

(二)社會責任意識在企業眾的強化。將相應的社會責任協會由政府建立起來,或是可以鼓勵社會責任會計有關的機構由社會專業人士自發的建立起來,加強進行對企業的宣傳教育,并且定期組織相關活動,使企業能夠充分認識到進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如今的網絡十分發達,社會輿論的指向性是影響企業的行為重要因素。加強社會輿論的監督和宣傳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起著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加強企業的社會責任以及企業的履行情況都必須由社會輿論進的監督下進行,這樣可以使得我們更加了解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情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并對其進行評比,對履行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和社會責任較好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獎懲措施給予鼓勵,例如給予稅收減免、貸款、審批等方面的優惠;另一方面,加大新聞媒體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進行宣傳,同時找出一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示范企業并,針對社會責任履行這一點,進行突出宣傳,使其成為其他企業的標桿,促進人們充分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對于披露效果不好和披露不及時的企業做出相應的懲罰,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這樣可以加強企業進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深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

(三)加強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目前我國針對社會責任方面的審計制度還沒有出臺專門,社會責任會計這一領域企業審計也沒有涉及,導致不單獨編制社會責任會計報表成為了絕大多數企業的通病,使得監管無法正常對社會責任會計進行展開。由于內控的監督,沒有沒有強制性,也使得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中虛假信息成分多,可以肆意地作假,讓企業有機可乘,使得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和可靠性大大下降。為保證得到公允性與真實性高的企業對外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應加強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審計制度實施力度,來提高審計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力度。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因為審計工作而加大了有用、客觀性的保障,是最科學有效的利益相關者決策參考的基礎,審計企業的社會責任進行情況,并將有關的審計結果公之于眾,使得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能被相關人員更加直觀、清晰的有一個了解,以便做出正確的決策。

(四)提高會計人員專業素質。最終必須由企業會計人員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必須由加以報告和披露,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成為了直接影響到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作用和會計報表的質量的重要因素。作為新領域的社會責任會計,從業人員必須首先深刻了解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與作用,不斷將自己的知識結構進行更新,深入學習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最新理論與實踐方式。同時企業應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加強會計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技術能力和水平,以促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在我國的發展。只有這樣,新形勢下會計人員才能適應的會計的發展。

四、小結

隨著人們社會責任意識的提高、可持續發展的實施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開展社會責任方面的信息披露的做法顯得越來越大勢所趨。但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企業在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還存在許多的問題,比如內容相當有限,格式不規范,自愿披露的意識也不強等諸多問題。了解影響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及相對應的改進措施等問題已經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重視。我覺得應采取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會計準則、提高會計人員專業素質以及加強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審計等措施來進行完善。盡管與國家一流企業相比,我國企業在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的舉動才剛剛開始,但這已經成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畢竟這也是一種推動企業成長、國家進步的力量。

參考文獻:

[1]宋在科.構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體系[J].經濟問題探索,2007.

[2]李曉蕾.我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以及對策[J].會計師,2010.

[3]郭素勤.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體系構建的思考[J].財政與金融,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