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如何進行生態修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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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如何進行生態修復

篇1

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中存在生態補償制度不合理;生態補償體系不完善;生態補償管理不健全;生態補償市場不充分;生態補償資金不到位等問題。完善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原則包括:開發與治理協同;新賬與舊賬分治;政府與市場結合;分類與共建并進。文章提出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對策建議為:構建生態監測和生態標準兩種體系;建立補償評估與補償談判兩種機制;完善事前補償與事后補償兩種制度;優化環境稅制和補償費用兩種手段;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方式;加強環境法規和生態管理兩種保障。

關鍵詞:

江西省;礦區;生態修復;補償機制

作為礦產資源大省,江西礦產資源種類繁多、儲量豐富,開發與利用比較活躍,造成了巨大的生態環境的破環,僅江西贛州因稀土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而需要治理的費用就高達380億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江西礦業經濟總產值對GDP的貢獻度很高,豐富的礦產資源為經濟社會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保障作用。與此同時,我省正在積極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探索建立省屬礦區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對促進我省綠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江西省屬國有礦區開發與利用情況

2014年江西省地礦局共實施各類地質礦產勘查項目293項,合同總經費約7.5億元。其中:中國地質調查局項目27項,經費6234萬元;中央財政項目7項,經費4436.6萬元;中央地勘基金項目6項,經費7508萬元;省地勘基金項目28項,經費8182.9萬元;自有礦權投資項目73項,經費8299.17萬元;地礦單位礦權合作項目28項,經費8029.7萬元;對外礦產勘查項目120項,經費3.18億元。為客觀、準確地反映我省國有礦區開發與利用現狀,我們基于中部六省的視角,分別從礦業單位個數、固定資產投資、主營業務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率、產品銷售率等方面來分析我省礦區經濟發展水平。

(一)中部六省礦業企業單位數情況從表1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采礦業中湖南和河南的企業單位數最多,分別為1442個和1236個,而江西、安徽、山西處于一個層次,分別為520個、479個、446個。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礦業企業分布較為均勻,而山西、湖南多集中于煤炭開采業。

(二)中部六省礦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從表2可以看出來,2013年在中部六省采礦業固定資產投資中山西是投資最多的,達1475.01億元,江西是最少的,為252.17億元。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非金屬礦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最高,為115.39億元;黑色金屬礦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最低,為27.74億元。

(三)中部六省礦業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從表3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主營業務收入差距明顯,山西采礦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最高,達5654.19億元;其次是河南,其主營業務收入達5339.33億元,江西采礦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最低,為940.49億元。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最高,為384.56億元,而非金屬礦采選業最低,為170.91億元,這與對應的固定資產投資不相符合。

(四)中部六省成本費用利潤率情況從表4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成本費用利潤率高低不平,例如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湖北成本費用利潤率為11.59%,而安徽為0.06%。對于江西四大類采礦業來說,其成本費用利潤率相對較為平穩,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分別為8.23%、10.6%、8.55%、10.3%。

(五)中部六省產品銷售率情況從表5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產品銷售率相對平穩,例如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山西的產品銷售率分別為99.13%、99.13%、96.92%、99.2%、99.39%、99.61%。對于江西四大類采礦業來說,黑色金屬礦采選業的產品銷售率最高,為100%,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的產品銷售率最低,為98.68%。

二、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存在的問題

為保護與修復我省省屬國有礦區的生態環境,實現我省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省國土資源廳2008年出臺了《江西省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等,這些政策的實施有力推動了我省省屬國有礦區生態環境的保護,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省屬國有礦區生態環境惡化凸顯,礦業開發與礦區保護的矛盾嚴重,已成為礦產經濟發展的瓶頸。

(一)生態補償制度不合理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相關稅(費)包括兩大類:第一類是資源稅,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的各類礦產資源稅收;第二類是資源管理的相關稅費:包括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國家出資勘探形成的探礦權價款和采礦權價款。[1]在高層次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中,沒有礦區生態補償方面的條款。2006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及2008年《江西省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原則上提出了對礦山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但是在具體的分區域、分種類如何進行補償方面沒有細則出臺。

(二)生態補償體系不完善生態補償是相關利益者之間關于生態環境的責、權、利統一對等的過程,需要相應的制度支持和技術支撐。我國現行礦產資源開發的法律法規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對礦區生態環境破壞只提出原則性的補償,不但沒有界定利益相關者的權利和義務,更沒有明確補償方式和標準等,導致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主體單一、補償標準偏低、補償資金不足、補償期限太短,引發了一系列社會矛盾,影響礦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的技術支撐還不夠:生態補償標準體系、生態價值評估體系、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沒有完善,缺乏統一、權威的指標體系和測算方法。[2]

(三)生態補償管理不健全生態補償管理涉及國土、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稅務等眾多政府部門,各部門都有相關的管理職能,有些職責交叉,難免產生沖突,有些職責缺失,難免產生真空,沒有形成一個統一、高效的協同管理機制,因此在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管理上難以形成合力,容易出現管理越位或缺位問題。與此同時,“重規劃輕監督”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對于礦區企業事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事中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事后對生態環境的修復等缺乏全程監督和控制,因而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往往流于形式。

(四)生態補償市場不充分現行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支出,缺乏市場化運作的多元化投資。這種補償方式一方面導致政府負擔過重,無力主導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另一方面市場化運作的不足使得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補償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礦區生態補償市場的不充分還包括:一是缺乏生態補償價格評估機制,表現在評估機構不一、評估體系不清、評估技術不高,導致生態補償價格隨意性大;二是缺乏生態補償公平談判機制,表現在生態補償方式、補償標準都是由相關政府部門確定,礦區生態環境受損者缺乏參與的平臺和積極性,導致生態補償不合理;三是缺乏生態補償市場融資機制。目前,我省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補償仍以政府主導模式為主,多是由政府財政支出,生態補償資金獲取渠道較少,生態補償資金獲取總額不大。

(五)生態補償資金不到位現行礦區生態環境補償資金大都是“杯水車薪”,難以完全治理和修復礦區的生態環境破壞。一是因為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任務重,歷史欠賬多。2012年國家42個部委組成的聯合調研組認為,贛州的污染問題比較嚴重,稀土開采污染遍布贛州的18個縣(市、區),涉及廢棄稀土礦山302個,遺留的尾礦1.91億噸,被破壞的山林面積達97.34平方公里,僅殘留1.9億噸廢渣的治理就需要70年。初步治理需要26億多,而整個綜合治理大概要380多個億。[3]二是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資金來源單一,礦山企業補償不夠。目前,我省礦區生態補償主要是以政府為主,幾乎全靠財政投入,而財政支出不足,補償標準過低,不能充分地起到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的作用。同時,礦山企業多只重視自身利益,對礦山的生態環境保護不夠重視,對礦區的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更是能拖就拖、能賴就賴,補償資金不是不足就是不到位。

三、完善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原則

(一)開發與治理協同原則生態補償不是采取礦區“先開發、后治理”的舊模式,而是要把生態補償納入礦區開發的全過程,從一開始就要實行“邊開發、邊治理”的新模式,從礦區開發之始,就要在礦業權轉讓中明確生態補償問題,就要在礦區開發的時候明確企業恢復礦山的責任。

(二)新賬與舊賬分治原則礦區面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應該視具體情況新舊賬分別對待。對省屬國有礦區歷史遺留的生態破壞問題即舊賬,由政府負責治理,通過財政支出解決;而對于礦區生態補償制度出臺后出現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即新帳,必須由開采企業承擔對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等一系列責任。[4]

(三)政府與市場結合原則生態補償模式包括政府主導、政府直接補償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模式。原來的制度更多傾向于礦區生態環境由政府“買單”,通過財政解決相關的費用。現在要引入市場機制,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補償方式,多渠道籌措礦區生態補償資金。

(四)分類與共建并進原則一方面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類型的生態補償機制,根據不同的礦區開發現狀和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分區、分時、分類、分層地補償。另一方面要全局統籌,建立礦區生態環境共享共建機制,整合各個相關利益者對礦區進行共同的生態保護與建設。

四、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對策建議

(一)構建生態監測和生態標準兩種體系一是構建礦區環境信息采集和統計體系,加強對礦區生態破壞程度的實時監測分析,提高礦產資源環境統計資料的科學性、系統性和真實性。同時,建立礦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預警系統,通過監測及時掌握礦區生態環境的動態變化,為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提供科學依據,便于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二是構建礦區生態補償標準,明確生態補償內容。應根據礦區的實際生態環境破壞狀況,確定生態補償的主體、客體及標準,避免補償內容的不完全或重復,低估或高估礦區生態環境損失的程度,對礦區生態環境做出科學、合理的評估,并結合相關利益者的補償意愿,形成一套完整、系統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標準。

(二)建立補償評估與補償談判兩種機制一是建立科學的生態補償評估機制。礦區生態環境破壞損失涉及土地、植被、水污染和居民健康損害等方面,應由第三方生態補償體系評估機構來進行生態損失估價。并且,不同的環境污染損失采取的評估方法不同,比如農作物的損失可以用生產率變動分析法、土地損失可以用替代市場法、居民健康受損可以用人力資本法等等。[5]因此,需要盡快制定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標準的具體評估方法,提出各種評估方法的具體適用范圍、操作原則,尋求多種方法結合的最佳途徑。二是建立合理的生態補償談判機制。生態補償談判機制是指礦區生態環境破壞者與受害者雙方就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償期限等進行平等、自愿的一種協商機制。要改變目前完全以政府為主導的生態補償機制,轉向基于市場化的生態補償協商機制,確立礦區生態環境受損者(包括政府)在生態補償中的市場主體地位,與礦產開采企業進行公正、公開、公平的談判,就生態補償達成協議。

(三)完善事前補償與事后補償兩種制度一是完善事前補償制度。要加強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區環境保護之間的協調。對礦山開采涉及的生態環境問題要與環境保護規劃充分銜接,列入規劃的許可范圍,按照主體功能區的分類要求保障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因此,礦業權管理機構批準出讓礦業權時,必須要求申請開采者在報告中含有相關的礦區生態治理與環境修復計劃。對于已經取得礦業權,并進行礦產資源開采,但未履行或履行不足生態環境修復義務的企業,可以暫停開采,限期進行生態環境治理整頓。二是完善事后補償制度。礦產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或事后,必須采取足夠的行動,實行礦區生態環境的補償修復。例如,對短期開采的實行“一次性補償機制”;對中期開采的嘗試“年度租金制度”;對長期開采的探索“股份制補償方式”。[6]

(四)優化環境稅制和補償費用兩種手段一是適時開征環境稅。應循序漸進,逐步構建礦產資源環境稅制。資源環境稅的征收可按產量或價格進行征收,稅率確定與對環境的損害程度掛鉤。在初期,主要針對水、土推行易征的污染排放稅目,條件成熟再考慮開征全覆蓋的環境稅。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的稅收機制應包括兩個方面:(1)懲罰性稅收機制,主要是通過強制性稅收,迫使企業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2)激勵性稅收制度,主要是通過稅收優惠或減免,鼓勵企業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二是適當收取生態補償費。生態補償費主要針對礦區環境污染征收,因此可根據礦區面積大小進行征收。有人認為,對于生態補償費,因與環境稅的重合,可考慮“費改稅”,將生態補償費的征收制度設計融入到環境稅中。我們認為兩者不同,環境稅應主要針對修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生態補償費主要用于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三是可以探索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備用金征收模式。對于礦區資源開發的企業,政府可以充分利用采礦許可的權利,強制其交納一定備用金,保證金的交納可以在銀行建立專門的企業生態修復賬戶,根據企業在實際開采中對生態環境的損害程度來確定賬戶金額。

(五)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方式一是探索公司化運行機制。由政府發起,社會資本進入,成立專業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投資公司,由公司具體承擔礦山生態修復資金籌措、運行和治理項目管理。在所有制性質上,公司可以是政府投資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也可以是政府委托的純民營企業。二是推進礦山生態資產證券化機制。資產證券化是一種金融創新,它可以通過靈活的融資方式,應用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中。礦區生態資產證券化基本上可以采取兩種方案,第一種是直接將礦區某些權利如礦業權投入證券市場,可以稱為直接證券化;第二種是將礦區的某些資產如礦業權抵押貸款進行證券化,可以稱為間接證券化。三是探索礦區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誰投資、誰治理、誰收益”的原則,通過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回收資金并獲得土地出讓收入,即通過出讓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后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增值收益的方式,拓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資金渠道。四是探索組建生態銀行。生態銀行是以促進礦區生態環境建設為目的而經營信貸業務的銀行,應和相關銀行構建專業性的生態銀行或開發相關的生態銀行業務為我省礦區生態修復提供資金支持。企業、團體、家庭和個人在“生態銀行”開戶后,就成為了銀行的正式“儲戶”,并將獲得銀行發放的“綠色存折”。[7]儲戶們通過參與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獲得的“綠幣”,這些“綠幣”可以兌換旅游景區門票或其他公共服務,以此提升公眾參與熱情,讓更多的人參與到礦區生態建設中。五是建立礦區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盡快設立江西省屬礦區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并主要用于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資金或來源于政策性銀行聯合出資,或向外部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通過建立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發行生態建設彩票、培育生態環保信托業等方式為江西省屬礦區生態補償提供資金支持。

(六)加強環境法規和生態管理兩種保障一是加快生態補償立法建設。我省尚未建立完整、規范的生態補償法規制度,在礦區生態補償領域中的實踐活動依據的是各級政府制定的帶有生態補償性質的規范性文件,比較零星、散落。要緊緊抓住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戰略機遇,全面強化生態治理制度,根據省屬礦區生態補償的需要,盡快制定或修訂江西省屬礦區生態補償修復的指導意見,為礦區環境修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強生態補償行政管理。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損害涉及水、土和植被等,而不同的生態損害分別由不同的行政部門管理,不利于礦區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應由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協助,在國土廳成立跨部門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機構,負責全省編制全省省屬礦區生態環境整治專項規劃,確定工作目標任務,組織分期分批實施。同時,成立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廳,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制度,負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工作的實施、監測等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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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山區公路;邊坡治理;立體綜合防護技術

中圖分類號:TU4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243-01

一、工程概況

在該山區公路中,具有高邊坡的特點,并且邊坡的巖石結構基本上是白云巖,在巖石的表面覆蓋著一層土壤,同時有發育和裂縫。整個路段穿過山體總部,自然坡度也非常高,設計時的標高達到了一千米以上,地面標高也非常的高,相對高度的差額在一百米以上,地下水的類型大多是基巖裂縫水,其深度很大。

二、山區公路高邊坡治理水文地質分析

2.1地質、地貌、地形。在本山區公路工程中,海拔高度較高,整個線路穿越了大量的山嶺,地形非常的復雜,有山溝和山谷相伴,水系的發育也缺少規律性,山嵐呈現出一種波浪式,植被較為豐富。而整個路段的巖石也是非常的多的,主要的有頁巖、花崗巖、石英砂巖等幾種,大部分是處于一種灰色狀態。而露出地表的部分大多都被風化了,出現了大量的破碎等,包括一些石質較為硬的。沿線的土質也較為特殊,基本上是一種粘性土壤。相對于邊坡防護來說巖性的綜合評價不高,非常不利于開展邊坡防護工作。

2.2 對區域內進行單元劃分,一個單元為丘陵地區,一個單位為溝谷地區。在山嶺地區中,主要以變質巖石以及泥質巖石為主,巖石的性質較為硬朗,同時也蘊藏著豐富的地下水,相關的水性分布嚴重不均衡。兩個段元在水文特征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三、立體綜合防護技術的施工工藝

3.2坡面清理。結合設計的邊坡坡度以及基礎高程,將邊坡表面的泥土和松散的物質全部進行有效清理,在清理完成后,設立固定的樣板線,對高低不平的地方進行有效的填補,保障整個坡面處于一個水平狀態下。在坡面的清理完成后,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只有在驗收合格以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3.2測量放線。結合設計圖紙,對混凝土澆筑所要到達的區域進行尺寸放樣,采用相關的工具對開挖位置等進行放線,然后在放好的線上撒好石灰等標記。針對弧形部分,先確定中心圓心的位置,然后再根據中心圓心進行石灰放線。

3.3基槽的挖掘。在選擇挖掘基槽時,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選擇了人工開挖的方式進行開挖,而整個基槽開挖的深度大致在三十厘米上下,在開挖的過程中,需要嚴格控制開挖的深度以及開挖的尺寸,開挖的工具盡量以小型工具為主,以保障最后挖掘好的基槽平滑、自然。在基槽的挖掘過程中,對基礎做好放線以后,方可動工。

3.4漿砌片石拱架施工。(1)施工放樣。參考設計圖紙,將線路的中線做好控制,根據設計圖紙,參考整個邊坡的坡度,在段落內,根據坡度底腳的具體樁基位置,做出放樣的尺寸測量。(2)坡面整修。參照之前設計的坡度,在邊坡放樣工作結束以后,如果有殘缺的位置,那么實行挖采填筑的方式進行處理,在施工以前,對坡度松散的物質進行密實度加工或者進行清理,以最后達到路堤的壓實標準。(3)設立好水平線,開展溝槽的挖掘工作。按照設計好的骨架防護形式,開展溝槽的挖掘工作,按照骨架的各部分的深度,在開挖的過程中,需要注意開挖的尺寸以及開挖的形式,最后對挖掘好的基底進行有效的壓實。(4)構筑模板。在進行模板的安裝時,需要保障每一款模板之間不能有縫隙,模板必須是平直的。在模板安裝好以后,需要呈現出一種平整和自然的感覺。

3.5勾縫養護工作。在對拱架施工完以后,需要對施工過程中留下的砂漿縫隙進行勾縫處理,在勾縫時,需要采取特殊的鋼筋制成圓弧形進行,并且勾縫的深度必須在兩厘米以上。在砌漿硬化半天以后,必須對已經完工的拱架采取澆水等方式開展養護工作,讓整個砌體始終保持一種濕軟狀態,同時應當嚴格避免對該砌體產生碰撞以及震動等。同時,養護的時間必須達到一周以上。

3.6噴播植物。在進行噴播植物時,可以選擇多種形式進行,然后根據不同的植被的特性進行有效的搭配,同時根據該路段土壤的濕潤度進行噴播,而具體的噴播厚度需要嚴格按照整個邊坡的平整度來確定,同時將厚度控制在五厘米以下。在噴播完成以后,在上面蓋上一層有利于其發芽的布。

3.7養護工作。眾所周知,植被的種植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最為重要的是進行養護管理,可以說整個種植能不能成功全靠后續的養護工作,因此,做好養護工作對于保障植被的有效成長具有重要意思。在頭三個月內,叫做成活期,相關的養護管理人員必須時常進行澆水工作,保障整個土壤處于一種濕潤狀態,保障種子發芽所需要的水分,同時還需要結合植被的生長情況,做出施肥處理,如果有病蟲侵害時,還需要進行農藥噴灑等工作。在成長起來的后期養護管理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干旱季節,如果出現了干旱季節,那么需要定期進行澆水,同時進行病害蟲的處理和施肥工作,讓其逐漸一步一步的自然生長。

四、總結

綜上所述,在山區修建公路,其公路的作用和意義都非常大,社會效益也非常高,影響力廣闊,所以,必須高度重視山區公路邊坡的加固以及防護工作。相應的設計到位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實地的考察和測量,盡量對該路段的地形條件、水文特征等進行全面掌握。同時盡量減少高填深挖,采取施工橋梁或者隧道進行代貼,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同時也減少了邊坡加固和防治帶來的施工難題,最后減少了山區公路的隱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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