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效應對全球的危害范文

時間:2023-12-13 17: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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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效應對全球的危害

篇1

包頭地區共有變電站62座。其中,500kV SF6斷路器 23 臺,220kV SF6斷路器 166 臺,110kV SF6斷路器270臺,GIS斷路器共計 98 臺,運行的SF6斷路器共有557臺。現在部分的SF6斷路器已進入了設備陳舊老化更換階段,給設備檢修維護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難度。在運行中斷路器常常出現爆炸、漏氣、補氣現象以及設備大修工作。據統計2010年補充SF6氣體的斷路器共有 48次,SF6氣體的危害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保證人身健康,保護大氣環境是作為一名電力工作者的職責。

2、潛在危害

SF6氣體化學性質穩定,在空氣中不燃燒,不助燃,與水、強堿、氨、鹽酸、硫酸等不反應;具有優異的絕緣,滅弧性能,外型優美,電氣性能良好,體積較小,無需另設消防設備。所以SF6斷路器在電力行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SF6氣體在大功率電弧、火花放電和電暈放電作用下產生有毒氣體。有毒氣體的來源主要從5個方面:產品不純;SF6氣體在高溫電弧發生作用時而產生的某些有毒產物;SF6氣體分解物與其內的水分發生化學反應而生成某些有毒產物;SF6氣體及分解物與電極及金屬材料反應而生成某些有毒產物,SF6氣體及分解物與絕緣材料反應而生成某些有毒的產物。這些有毒氣體對人體和環境有很大的危害,其中在人體表現在乏力、記憶力差、打噴嚏,嗆咳,咽部干燥,咽痛,有燒灼感,呼吸不暢,胸悶氣短,吞咽困難,皮膚瘙癢,頭痛,嚴重時呼吸困難,喉頭水腫、潰爛,昏迷以及甚至致死亡。另外,SF6氣體暴露在空氣中對溫室效應具有潛在的危害。據資料調查,現在全球每年生產的大約8500tSF6氣體中,約有40%用于高壓開關設備。因此,SF6氣體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引起重視,減少排放量,加大治理力度,做好SF6氣體防護和回收是管理人員和執行層需要重點落實的工作。

3、存在的問題

3.1安全意識淡薄

SF6斷路器在日常運行、維護、檢修工作中,多數注重機構本體、操作機構的機械性能和電氣性能,而往往忽略了主觸頭斷弧能力的介質所產生的危害,當遇到各種氣體排放故障和漏氣異常時,急于搶修卻忘記穿防護服,氣體回收處理不當造成對大氣排放污染,操作不講究檢修工藝,工作安全措施執行不到位,一些員工明知道其危害性確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圖省事,忽略了自我防護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在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完成任務等現象。產生以上原因根源在于管理層安全意識淡薄,員工安全意識模糊的集中體現。

3.2 環境意識淡薄

SF6斷路器釋放出的氣體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和危害在一些員工缺乏認識,對環境保護知識缺乏教育,只想到釋放的氣體對大氣來說微乎其微,缺乏全球意識和累加效應。近年來,大氣的溫室效應對全球的氣候影響提到了日程上,SF6氣體是產生溫室效應的氣體之一,對氣候產生致命的影響。由于使用者的環境意識淡薄,在生產使用和管理各個環節存在著漏洞,造成氣體回收不到位,處理不當。

3.3回收處理不到位

SF6氣體回收裝置的使用和管理不到位,使用不方便,操作者缺乏操作經驗,回收裝置缺乏,回收后處理手段缺乏。SF6氣體的回收處理更差,廢氣幾乎都是一放了之或經過簡單的過濾吸附而排放到大氣中。從整體上看SF6氣體回收到處理全過程缺乏治理力度。

篇2

關鍵詞:低碳經濟;市場失靈;外部性;公共物品;搭便車

中圖分類號:F0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13)01-0012-11

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指的是因一些特殊條件,自由市場不產生最優福利,因此與經濟學家構建的完全市場經濟的抽象模型相比,是失靈的。本文試圖用市場失靈的理論描述低碳經濟,分析發展低碳經濟中市場失靈的特殊性,并提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建議。

一、作為世界最大外部性的低碳經濟

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馬歇爾(Alfred Marshall)提出的。馬歇爾的學生、經濟學家庇古認為,如果出現生產者的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不一致,則存在生產的外部性。如果邊際私人凈產值小于邊際社會凈產值,則存在“外部經濟”,即有正的外部性;如果邊際私人凈產值大于邊際社會凈產值,則存在“外部不經濟”,即有負的外部性。外部性不僅在生產領域存在,在消費領域也存在。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一種表現,外部性會導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

從經濟學角度看,氣候變暖源于跨國外部性效應的影響,此時一個國家的行為使其他國家獲利或受損,且無法通過市場來進行彌補。氣候變化問題的外部性不同于傳統外部性問題,即前者是一個更大范圍的外部性問題,影響到周邊國家甚至全球的環境狀況。關鍵是這種外部性發生在國家之問,如在一國內通行“誰污染、誰治理”的規則在國與國之間實施起來十分困難。

在工業化過程中,對化石燃料越來越多的消耗導致空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急劇增加,并造成了溫室效應和氣候變暖問題,與此同時,大氣環境容量由充裕變得稀缺,當前人類活動所造成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實質上是對大氣環境容量的消耗。由于對大氣環境容量產權的界定、分配和保護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因此大氣環境容量一直作為自由獲取資源(open-access resource)而存在,此時,私人對大氣環境容量的消耗將難以計入私人生產或消費活動成本,從而形成溫室氣體排放的環境成本(外部成本),私人生產或消費活動的成本與環境成本之和形成社會成本。如圖1所示,私人的生產或消費活動如果不考慮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環境成本(MEC),則以邊際私人成本曲線(MPC)為依據,將有效率的活動量(排放量)定為Q;如果考慮環境成本,則應以邊際社會成本曲線(MSC)為依據,將有效率的活動量定為Q*。(Q-Q*)是超過大氣環境正常承受并產生氣候變化危機的私人生產或消費活動量,這部分活動量所產生的利益可以明確地界定為私有產權,而產生的環境成本將由社會共同承擔。

當存在外部成本時,自由市場難以界定環境成本的歸屬,因此市場機制無法實現大氣環境容量有效率的使用,即溫室氣體有效率的排放,而溫室氣體排放過程又是不可逆的,隨著濃度的不斷增加,其所造成的氣候變化危害不可避免,此時,溫室氣體的減排行動就變得十分重要。但值得注意的是,溫室氣體排放所產生的外部性與其他污染物相比還體現了幾點特殊性:第一,氣候變化問題是全球性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并且在影響上也是全球性的,但其中也存在不公平性,發達國家對現有的溫室氣體積累水平的責任更大,而氣候變化卻對發展中國家的沖擊更大;第二,溫室氣體一旦排放到大氣中,將會存在很長時間,這種積累難以清除,其影響是長期且持續的,并且還受到流量一存量進程的支配;第三,在科學鏈條的大部分環節上,其影響還存在諸多的不確定性;第四,其潛在的影響巨大且是不可逆的。

新制度經濟學是從外部性入手討論產權的。而外部性實際上是成本或收益的承擔問題。在產權明晰的條件下,不存在外部性問題。當產權不明晰導致外部性時可通過產權明晰使外部性內在化。還有一種復雜的情況,即產權無法界定或判定成本很高時,通過產權使外部性內在化就行不通了。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一文中指出外部性問題具有相互性。這種相互性使產權界定非常困難。像溫室氣體排放就屬于這類問題。若一個工廠“有權”污染,污染所引起的成本是由被污染者的存在造成的,因而污染不是它的“個人成本”;如果“無權”污染,就必須為污染付費,因而污染就是它的“個人成本”。但“有權”或“無權”尚未確定時,成本或收益就無從談起。我們向大氣的排放及其權利的界定就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

低碳經濟制度安排的基本功能在于使外部性內在化。人們的認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制度變遷。傳統經濟學將消費和生產視為大好事,而對最終會導致消費和生產兩種活動不可持續的環境耗損與環境質量惡化則少有考慮。經濟學在計算成本時只考慮與自身相關的成本(即私人成本),而沒有考慮社會成本。只考慮經濟成本而不考慮自然成本或環境成本;只考慮當期或顯性成本而不考慮遠期成本或潛在成本。環境問題是人類認識有限理性的結果。還有人們往往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把環境保護與降低成本、科技創新對立起來。波特假設及實踐表明,嚴格的環境規制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技術創新。但是認知上的轉變是一個比較緩慢的過程。若每個經濟主體都認識到發展低碳經濟的好處,并付之于行動,那么人類社會的福利會大大地改善。但人的認知是有限的。

大氣環境容量作為一種公有資源(common resources)具有天然的產權模糊性,因為它是以沒有實體形態的大氣為載體的,大氣的廣闊性導致了其容量資源的總量是難以確定的,而大氣的流動性以及邊界的模糊性導致了其在形體上難以分割,對其產權進行界定的成本十分高昂。由于產權邊界的模糊性,第一,使得大氣容量資源的消費具有非排他性,任何人對容量資源的消費不能自動地排斥其他人對其進行消費。第二,任何人在使用大氣容量資源時所產生的成本無需完全由自身承擔,確切地說,在大氣環境可承受范圍內,對人類生存和健康尚未造成危害時,成本由環境的凈化系統承擔;如果超出了環境可承受范圍,并對人類生存和健康形成危害時,成本則由受害人群共同承擔。另外,對大氣容量資源的消費不會產生任何機會成本,生產者對容量資源的使用并不會損失對其他資源的消費機會,因此,在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下生產者競相使用大氣容量資源的同時也對社會造成了負外部性。第三,任何人減少對容量資源的使用、削減污染物的排放,或者通過大氣治理來增加容量資源,也由于產權的模糊性而無法獲得相應的收益,任何對大氣容量資源形成增量的行為都會對社會形成正外部性。因此,即使面臨容量資源的有限性約束,使用者減少污染物排放以增加容量資源供給還是存在動力不足的問題。對于人類社會來講,資源不足可以通過發展科技來彌補;但是對于具有全球外部性的溫室效應我們還難以通過某項技術發明來解決,它必須通過轉變人類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來解決。而在幾個主要溫室氣體中,又以人類排放的二氧化碳的惰性最強、存量最大,因此最難治理。如果人類社會能夠有效地發展低碳經濟,減少碳的排放,有效地阻止氣溫的上升,從而避免氣候變化給人類生產、生活帶來的巨大損失,那么就會產生最大的正外部性。反之,如果我們還是照舊發展高碳經濟,那么就會產生最大的負外部性。

結合以上的分析,一方面對其消費所造成的成本無法明確地由使用者獨立承擔;另一方面,對大氣治理所創造的新容量資源也無法明確地歸屬治理成本的承擔者,因此,在自由市場中,大氣容量資源的供給和需求始終難以達到均衡。

如何解決發展低碳經濟中的外部性問題?這里有多條途徑可供選擇,第一,征收碳稅;第二,以分配到的或拍賣到的排放權交易為基礎的碳交易;第三,借助管制和標準化的隱性定價,可以給包含額外成本但旨在減排的行為或技術施加持續的約束。這三條途徑有不同的優勢和劣勢,都有可能被我們利用。科學家已經告訴我們未來大氣能承受多少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現在的問題是世界如何形成共識并采取相應的集體行動和合作來達到我們的目標。有些國家開始征收碳稅(如歐洲一些國家),有些國家和地區開始碳排放權的交易。這些都有利于把碳排放的外部性內在化。但是人類社會采取的行動還不足以達到我們的目標。還有的采取一些環境保護的舉措也可以達到發展低碳經濟的目的,如美國的燃油效率標準也越來越嚴格,每加侖最低行駛里程的聯邦標準,近年來已經延長了幾次。又如意大利推行了“白色證書”制度,以激勵企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節能減排模式的探索中,政府與市場分權治理的解決思路得到了普遍認可。人們一致的結論是,氣候問題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特征,市場機制在應對外部性問題方面往往失靈,行政性環境管制也因為信息不對稱問題效率低下,因此政府主導下的市場化政策工具由于兼顧市場與效率原則而成效顯著。

斯蒂格利茨認為,進行社會準則的教育也是解決外部性問題的一種辦法。他認為由于人們的行為是互相影響的,所以人們要時時刻刻用社會準則來要求自己。現實生活中,生態環境問題有時市場管不了,政府也管不了,即存在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問題,最后要靠公眾的“覺悟”來解決問題。要使公眾具有環境保護覺悟,并形成某種環境管理的手段,需要另一種制度安排,這就是新制度經濟學中所指的非正式規則,即“意識形態”。就環境問題而言,就是環境意識、環境觀念、環境道德、環境習俗、環境習慣、最后發展到環境自愿行動等。新人類行為的主要特點表現在行為導向和動態調整兩個方面。行為導向具體表現為,該戰略力圖通過采取鼓勵、支持、推動、示范等多種措施改變公眾的行為和態度,使其形成有利環境保護的偏好、行為規范和習慣。動態調整則具體表現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隨人類行為、態度和偏好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二、作為公共物品的低碳經濟

對于人類社會來講,發展低碳經濟也是一個解決公共物品的問題。這涉及到以下四個問題:(1)低碳經濟是一個全球性公共物品,(2)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最優量及特征,(3)低碳經濟是一種經濟公共物品,(4)解決全球公共物品問題的難點。

一般認為,全球性公共物品是一般公共物品在時空上的拓展。從空間角度講,全球公共物品的受益者廣泛,突破了國家和區域的界限。從時間角度講,全球公共物品的提供不僅使得當代人受益,也會使未來數代人從中獲益。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提供遠比一國內的公共物品的提供要復雜。它的收益與代價是全球性的,政策制定則側重于國內層次,這就會出現信息不對稱,妨礙了產品的有效提供。一般認為國際領域的公共產品融資比國內公共產品更加復雜,需要建立系統化的操作體系。在生產結構上,則需要一種協調機制來把握全球性公共物品管理的整體結構。大氣是一個公共物品,大氣是“地球上人人有份的最大公地”。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就成為問題。相關物品和服務的市場情況并不能反映對大氣的不同消費和投資的后果。氣候變化與一般的公共物品還有許多不同的地方。一是人為導致的氣候變化就是一個外部性物品,除了政策影響以外,不受任何機構或者市場影響。二是氣候變化還具有持久性、不確定性以及巨大的破壞性等特點,這使得氣候變化還完全不同于很多通常研究的外部性物品。

全球公共物品的影響所及不止一個國家、城鎮或者家庭,而是遍及全世界。全球公共物品與國內公共物品的不同之處在于,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的經濟和政治機制極其薄弱。由于很難區分和履行對環境(如大氣質量)的所有權及其使用權,所以不存在市場,而價格并不能體現污染物的有害影響,結果導致大量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和大氣污染。一種資源的某些用途(如熱帶雨林)能夠出售,其他用途(如對流域的保護)卻不能。不可出售的用途經常被忽視,因而導致使用過度。

就經濟效率而言,全球性公共物品的供給需要確定一個最優量。通過林達爾均衡可知,如果各國政府愿意真實地顯示自己從全球性公共產品消費中得到的邊際效用以及自覺地按其所得承擔公共產品的成本,那么全球性公共產品的提供將達到最優。由于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各國政府都傾向于不顯示其真正的偏好,或者即使愿意采取合作的態度,對于偏好的測定也存在技術上的困難,在全球性公共物品的供給中通常會出現“搭便車”和囚徒困境。我們知道了提供這個公共物品的總量,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在全球不同國家去分解這個總量。

從成本和收益的角度來看,低碳經濟是一種經濟公共物品,許多國家的大量經濟主體都參與到了與經濟公共物品有關的活動當中。經濟公共物品有漁業、污染、大部分社會風險、氣候變化等。就經濟公共物品而言,一般情況下很難確定并達成有效的政策協議,因為它們包含了成本和收益的衡量與平衡,而成本和收益都不容易衡量,并且二者都包含復雜的分配問題。另一類是焦點公共物品。涉及焦點公共物品的政策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并且能夠獲得一致的同意,此類政策包括消除艾滋病、天花、金融危機、核災難、核爆炸以及貿易壁壘等。比較便利的方法是把經濟公共物品重新確定為焦點公共物品,因為這樣做就可以大大簡化分析、簡化政策。

在解決低碳經濟這個公共物品問題的過程中,存在兩大難題:(1)找到“適度聯邦主義”的度。即有必要將決策定位在某個政治層面上,該層面能夠使溢出效應內部化。(2)威斯特伐利亞困境。根據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及其相應的國際法,未經國的同意,義務就不能被強加于該國身上。因此,對于全球公共物品,我們必須采取完全不同于國內公共物品的解決方法,要進行國際制度創新。

對于氣候變化的問題,存在著“雙重公共物品”的困境,一方面,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二氧化碳氣體的排放是人類生產活動的公共領域;另一方面,全球性的節能減排行動所創造出的正外部性,又成為所有國家所共享的公共領域。減排行為本身成為了公共物品,這使得各國的行動策略將有所不同,對于那些對環境變化負有次要責任的國家和那些貧窮弱小的國家而言,無論其他國家如何選擇行動策略,采用消極的坐享其成的策略總是有利的,這是一種智豬博弈的反映。面對這個困境,吉登斯和斯特恩等人強調倫理的規勸力量,有些小國的正面行動則更加強了他們的信心。像全球變暖這樣的公共物品,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各國參與減輕氣候損失行動的動機完全不同。這種不同反映出各國對于氣候損失、收入水平、政治結構、環境態度以及國家規模的不同認識。比如,俄羅斯也許認為一定范圍內的全球變暖會使其受益,而印度則認為會使其遭受巨大損失。

如何根據溫室氣體這個全球公共物品的特點,形成有效的供給機制,這包括制度安排和機制設計。

第一,解決全球這一公共物品供給困境的根本之道,在于如何使保護環境和節能減排的行為能給各國帶來更多的益處,現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積極行動的激勵不夠,低碳經濟發展的內生化動力不足。激勵的一個方面在于行動必須是同時發生的,才能得到有利的結果,這就使得制度安排對于全球性減排行動的支持絕非是可有可無的,對于坐享其成的消極態度,即使其公共物品的屬性難以消除,也應當加強其正面的吸引力量,懲罰的手段絕非必須但也成為一項不容忽視的內容。對于溫室氣體減排來說,對應的可行措施為對每一單位的碳排放征稅和對某一許可證制度所發放的排放限額進行交易,要把市場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結合起來。英國于2003年2月開始對進入倫敦中心城區的汽車收取每天14美元的過路費,市中心交通量銳減1/3,一些公交路線的往返次數跌了差不多一半。倫敦市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了20%,粉塵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也大幅下降。要把環境保護與發展低碳經濟結合起來。其實,環境保護與發展低碳經濟有許多共同的地方。全世界各國加強環境保護可能沒有問題,環境保護引起了每個國家的重視,而環境保護的許多措施也是發展低碳經濟所需要的。

第二,解決低碳經濟這個全球公共物品的關鍵在于有關國家建立可信承諾,簽署國際環境協議,并通過國際合作機制來發展低碳經濟。國際環境合作提供的“物品”即溫室氣體的減排和全球環境質量的改進,正是一種類似于國防的純公共物品(pure public good)。現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還只是意向協議,還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同。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環境目標與公平目標的矛盾。減少排放及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確立這個環境目標是沒有問題的,但現在是如何減少排放,按什么標準來減少排放,減少排放的成本如何承擔等問題,這些問題又與公平的減排聯系在一起。值得指出的是,對于類似于通過減排來抑制全球變暖這樣的附加公共物品,實現高水平的參與十分重要。最后的試驗表明,將主要的國家或集團包含進來,是走向實現完全參與目標的重要途徑。

第三,根據公共物品的性質,創新全球供給物品的供給機制。全球范圍的溫室氣體減排行動和氣候變化適應活動都體現了公共物品性質,巴雷特歸納了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而必須提供的五種不同的公共物品:(1)進行全球性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行動,例如通過能源保護和使用效率提升,燃料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推廣以及對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進行碳捕獲等;(2)對全新的能源和相關技術進行基礎性研究投入,發現和總結溫室氣體減排的科學知識和方法并將其推廣;(3)通過植樹造林、防止森林砍伐以及用鐵給海洋施肥等,從大氣中直接祛除二氧化碳;(4)通過減少照射地球的太陽輻射量,來抵消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上升的影響;(5)在國家、區域或地方層面上為適應氣候變化而提供的公共物品,如海洋防護、堤壩和大型灌溉工程等。

三、發展低碳經濟中的搭便車問題

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中,搭便車的問題是無處不在的,從普通公民權利領域直到國際舞臺都有它的身影。那些在降低自身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作為不大或毫無作為的國家,也在搭那些已經更加積極的國家的便車。氣候本身屬于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Global Public Goods,簡稱“GPG”),于是如何在提供這類物品同時阻止“搭便車”行為就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并不是免費的,有時甚至代價高昂。建立治理發展低碳經濟中的“搭便車”行為非常重要。因為這些“搭便車”行為不僅損壞了減排國際合作的有效性和穩定性,而且還阻礙國際社會解決氣候問題的努力。

在溫室氣體減排行動和氣候變化適應活動中,對于公共物品的提供,無論是在全球范圍的國家之間,還是在國家內部的地方政府之間,還是在同一區域內的企業或公眾之間,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搭便車”問題。地方政府、企業和公眾所采取的減排行動能有效地作用于那些容易產生私有利益的領域,而對處于公共領域的減排利益則鮮有作為,即使大家都意識到了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公眾個體在家庭生活中的節能行為以及地方政府針對適應氣候變化提供的地區性公共物品,可以直接將行動產生的利益劃歸于私有領域,即基于自利原則的減排行為,但這一行動水平遠未達到應對氣候變化所需的減排均衡點,因為地方政府、企業和公眾進一步的減排行為所產生的利益都會進入歸屬難以界定的全球公共領域,在此情況下,無論是公眾還是企業都存在“搭便車”的動機,從而造成集體行動的困境。如圖2所示,MC表示減排行動的邊際成本曲線,D1表示為應對氣候變化對減碳行動的社會需求曲線,D2表示基于自利原則的減碳行動需求曲線,MC與D1、D2分別交于A(P1,Q1)和B(P2,Q2)兩點,A點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減碳均衡點,B點則是基于自利的減碳均衡點。Q1是應對氣候變化所應采取的減碳行動量,Q2是能夠界定為私有利益的減碳行動量,而(Q1-Q2)則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減碳行動量。顯然,對于公共領域的(Q1-Q2)部分,公眾或企業無法根據自己的努力程度來分配減排利益,造成此部分是減碳行動的“供給盲區”。

無論是方法,還是新古典方法,都沒有解答“搭便車”問題,而這個問題是解釋團體行為的關鍵。至為關鍵的是,任何一個成功的意識形態必須克服搭便車問題,其基本目的在于促進一些群體不再按有關成本與收益的簡單的、享樂主義的和個人的計算來行事。拉坦還考察了制度供給過程中的集體行為。拉坦指出,當制度在團體層次上予以供給時,會遇到嚴重的“搭便車”問題。即每個人都只想其他成員去做出組織的努力或承擔維持組織的成本,而自己卻坐享其成。因此,這種集體行動過程中的搭便車行為,會嚴重損害制度的供給能力。解決這一問題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強迫成員參與,二是提供超常規的經濟利益激勵。

經濟學家對個人利益的思考源于個人效用的思想,經濟學家稱“人們擁有效用函數”,只是意味著人們在評價和界定他們自己的需要和偏好,并不代表他們必然是自私的或仁慈的。例如,一個人把他的全部財產義無反顧地捐助給慈善機構,或許只是在最大化他的私利,他與一毛不拔的守財奴沒有什么兩樣。因為只要他們的行動和他們的目標一致,經濟學家就把他們都看作是理性的。然而,確定集體利益將涉及不止一人的偏好加總,從而引發了關于個人偏好能否或是應該加總的許多問題。對于私利和集體利益相互沖突的可能性,是曼瑟爾·奧爾森的經典之作《集體行動的邏輯》的核心主題。他對自愿組織或聯盟的存在是為了推進其成員的共同利益這樣一個社會學家的傳統假定提出了挑戰。

在傳統理論看來,個人可以通過組成集團和組織實現其“共同利益”。但奧爾森認為,從個人理性和自利的前提中推演不出人們會做出增進集體利益的行為。“除非一個集團中人數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強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個人按照他們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采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和集團的利益。”在奧爾森看來,人們在集體利益這一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消費上,會采取以下機會主義行為:在公共物品的生產上盡量少投入,并將自己應付的成本外化,收益內化,盡量多地消費公共物品。這種搭便車的傾向使得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消費都存在著較大的“外部性”。

早在1971年,奧爾森就使用了全球性公共物品的概念來分析提高國際合作激勵的問題。無論是由個人組成的社會公眾,還是由企業形成的產業集團,在化解氣候危機的目標上是一致的且是利益相容的,已開展減碳行動的成員則希望有更多的成員參與其中,但這一相容利益集團的規模顯然是龐大的。奧爾森認為在一個大集團中,即使成員都是理性的和尋求自我利益的,且所有成員在實現了共同目標后都能獲利,也不能保證各成員會共同采取行動以實現共同目標。顯然,企業和公眾的集體行動困境是溫室氣體減排治理中內生交易費用產生的主要根源。

在社會公眾形成的減碳集團中,任何單個成員的減碳行動都不會對整體的減碳效果產生很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其他成員的減碳成本或利益產生很大影響,如果氣候變化問題得以改善,各成員可以均等地獲得利益,因此,公眾的減碳動力是有限的,但公眾卻又是氣候惡化的直接受害者,此時,公眾的集體減碳行動需要外部力量的引導和激勵才能形成。由企業組成的減碳集團,其成員的數量雖然龐大但不同產業排放量的差異巨大,同一產業的不同企業也存在差異,因此各成員承擔的減排量是不同的,那些占據較大減排份額的成員的行動對整體的減碳效果會產生較大影響,但這些成員卻要與減排份額小的成員均等地分享利益。另外,企業較之公眾其減碳動力更弱,因為企業不是自然人,它對于氣候變化的受害性體驗沒有公眾敏感和強烈。這些說明了企業減碳集團的形成首先需要大成員的加入和先行,而減排的強制命令、外部監督和激勵機制是不可或缺的。

環境是一種公共產品,這就容易產生搭便車的現象,即不承擔治理環境的成本,卻享受治理環境的好處。如何使產品價格體現經濟成本與社會成本的總和?這是要解決搭便車問題的一個關鍵。環境中的普遍并且容易搭便車現象大大增加了發展低碳經濟的轉換成本。全球污染產生的搭便車難以治理的根源還有一個時空問題,如從空間來看,目前以酸雨、臭氧損耗和全球變暖等形式存在的全球污染,是人們主要的焦慮所在,也是無法通過產權等方法解決的搭便車問題。再從時間來看,排放及引起的污染問題有個跨際問題。有些CO2是工業革命時期就開始有的,到底按人口平均減排還是按歷史減排都有爭議。每個企業、每個人、每個地區、甚至一個國家的排放對于環境的影響都是微不足道的。人們很難直接感受到排放對環境有什么影響。

“搭便車”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從國內來講,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中,地區之間、企業之間、個人之間都存在搭便車的問題;二是從國際來講,國與國之間也存在搭便車的問題。就氣候變化問題而言,國際合作的緊迫性更加明顯,而經濟學的理論與思想對于解決搭便車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只要大氣仍被認為是免費的溫室氣體容納桶,電力行業就將會繼續修建那些最便宜的高排放電廠。如果電廠因為碳排放而必須要為此支付費用,那么減排形勢瞬間就會改變。為污染付費的思想是出現在早期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經典內容,科斯認為在某些條件下,經濟的外部性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談判而得到糾正,從而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

對于節能減排和發展低碳經濟的技術壟斷,也將有效地減少完全的搭便車行為,這將導致自發減排行為的產生和自主創新的激勵。德國、英國、瑞典等國,已經有能力將能源的使用效率提高到原先的四倍甚至更高的水平,如果這些國家能夠率先擔負起人類發展的共同責任,以有激勵效果的價格實施技術轉讓——如果是無償的,將會催生新的搭便車行為——這有利于落后國家減排工作的實際開展,當此類廉價的技術轉讓不足以促進后起國家更高水平的經濟發展的時候,也將會使其開始尋找如研發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持本國資源潛力的新途徑。

人類社會很難形成共識和有效的集體行動。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還很難做到發展低碳經濟是有利的,所以純粹用經濟手段還不現實。解決發展低碳經濟中搭便車問題除了經濟手段、規制手段外,還應該從非正式規則及意識形態方面入手。在解決發展低碳經濟中的“搭便車”行為上,意識形態至關重要。意識形態的經濟功能主要表現為:它是一種節約信息費用的工具、能有效地克服“搭便車”、能減少強制執行法律的費用以及實施其他制度的費用。較大的意識形態擁有量能減少消費虔誠的影子價格,使個人“搭便車”或違犯規則的可能性較小;能淡化機會主義行為。因此,任何政府都通過向意識形態教育投資來對個人意識形態資本積累進行補貼。

四、發展低碳經濟面臨最大的市場失靈

為什么說溫室氣體排放及發展低碳經濟是人類社會到目前為止面臨的最大市場失靈?一是從它涉及的市場范圍來講,無論是從涉及到的主體(世界各國、地區、企業、個人)來講,還是從所涉及的空間來講,都是最大的。二是從它所涉及的時間來講,這不僅涉及到當代人,還涉及到子孫后代。三是從解決低碳經濟這個市場失靈來講,它不僅涉及到世界各國的協同行動,而且還涉及到國內制度和國際制度。所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低碳經濟是最大的市場失靈。

低碳經濟中的市場失靈表現為能源價格低,不利于鼓勵節能;管制失靈,如采用不計量供暖不能鼓勵用戶調節溫度;缺少機構支持,機構能力薄弱;激勵措施缺失或錯位,如發電售電能贏利,而節能不能贏利;消費者購買汽車的偏好通常是考慮型號、速度和外觀,而不是能效;高效產品的前期成本高,低收入者負擔不起;融資有障礙,交易成本高;無法獲取能效產品;公共意識薄弱,信息有限等。市場失靈導致私人在創新和推廣方面低碳技術投資不足和推廣方面投資不足,這也是實現公共融資政策的基礎。值得指出的是,發展低碳經濟中還存在效果反彈的問題:高能效設備降低了能源支出,用戶往往會增加能源消費,抵消了一部分節能成果。長期的效果反彈在10%到30%之間。這些有的表現為市場失靈,更多地表現為減排中的制度缺失。發展低碳經濟中的市場失靈有各種各樣的原因,而最重要的是缺乏有保障的財產所有權以及溫室效應。

低碳經濟中市場失靈的第一個特點是,缺乏有保障的財產所有權導致低碳經濟中的市場失靈。許多市場失靈實質上是產權的失靈。決定石油開采速度以及地區變暖速度的,并非是巴羅佐或默克爾,而是像查韋斯、普京等統治者和他們的寡頭企業。能源所有者對保護性的開采政策沒有什么興趣,因為他們必須不停地擔心他們本人或親信在他們開采更多的石油之前失去權力。俄羅斯經濟對于石油的依賴性太大。據專家估計,按照俄羅斯目前的石油開采速度,大約17年就把俄羅斯的石油采光,可謂竭澤而漁。美國雖然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進口國,但是美國擁有豐富的石油資源,卻按兵不動,“留給子孫”!到了俄羅斯石油資源枯竭之時,美國便可待價而沽了。俄羅斯與美國的這種差異不僅是一種發展戰略的差異,而且也是財產權制度的差異造成的。

在跨期帕累托最優條件下,減緩開采的同時減少投資,有可能在不降低當代人消費的前提下提高后代人的消費。化石燃料的帕累托最優減排路徑是以緩慢消耗化石燃料為特征的。相比有保障的所有權,缺乏有保障的所有權意味著市場將更快地開采化石燃料。雖然由于溫室效應我們應該抑制能源的開采,但缺乏有保障的產權加速了開采。不同的產權制度下化石燃料的開采速度是不一樣的。持久的有保障的財產權制度與市場機制的結合有利于發展低碳經濟。發展低碳經濟的一些舉措也有局限性,如我們采用碳稅會引起新的反應。在這種情況下,能源所有者將提高它們當前的銷售,以避免今后的稅務負擔,氣候變化因此會加快,這就是所謂的“綠色悖論”現象。綠色悖論意味著開采能源的所有者的供給反應將遵循一條不同于普通供給者的反應的邏輯,這有著深遠的意味。其實高碳能源,如煤、天然氣等也存在這種缺乏有保障的財產所有權效應。綜觀世界各國,關于能源的財產所有權制度多種多樣,我們很難建立起有效的、有保障的財產所有權。應該講,這是制度在解決市場失靈問題上的局限性。從深層次看,還有一個排放權的問題,溫室氣體排放顯然是人類歷史上沒有界定的最大公地。氣候變暖實質上是一種“公地悲劇”。從產權及其制度入手,是解決發展低碳經濟中市場失靈的基礎。

低碳經濟中市場失靈的第二個特點是,溫室氣體排放顯然是一種外部性,因而也是一種市場失靈。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在四個基本方面有所不同:它的外部性是長期的,它是全球性的,它包含著重大的不確定性,它具有潛在的巨大規模。從這四個方面也可以看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發展低碳經濟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市場失靈。溫室氣體也是一種經濟公共物品,溫室氣體排放顯然是一種外部性。溫室氣體排放的這些特點決定了解決其市場失靈的難度。

從市場機制來看,工業化過程中為了提高經濟效率,沒有考慮碳排放量的問題,因此現行的價格機制沒有考慮碳排放的成本,包括社會成本。戴利(Hermann Daly)認為古典經濟學的計算方法不適用于生態學。斯特恩(Nicholas Stern)在論及生態經濟學的傳統時指出市場在應對氣候方面完全失靈,因為市場無法獲取可用的生態學信息,甚至竟敢對之視而不見。大自然提供給人類存在于地殼中的原生態的、可氧化的含碳物質。能源所有者的經濟決策將大自然的供給改變為市場供給,市場供給則通過價格機制尋找它的需求,通過化學作用這些供給變成二氧化碳,污染了大氣。

針對上述低碳經濟中市場失靈的特點,我們應該采取如下對策。

1 通過制度創新建立有保障的財產權,從源頭上減少對化石燃料的開采,還要公平地分配排放權。除了建立有保障的財產權以外,還要通過制度安排克服市場機制的不足。沒有經過政策修正的市場會扭曲我們的決策,使我們的決策偏離環境商品和服務;如果能夠小心修正市場失靈,所有世代的境況都會變得更好。這一論據很重要。面對環境問題,市場機制的局限性更加明顯,市場解決的主要是個人或公司在存在期間的回報,而不是解決有關整個世界重大變化的集體決策。市場能夠揭示個人在短時間內作出決策所需要的信息,但不能揭示社會在長時間內應當做什么。來自于經濟利益的政治壓力足夠大以至于破壞了迫使污染工業進行凈化的立法。這樣的凈化大大地增加了生產的成本。因為私人經濟僅計算當前的效率和生產力,并且僅涉及特定工廠的私人利潤,它并沒有把今天污染造成的長期社會成本考慮在內。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并不能生產未來社會的幸福。

2 發展低碳經濟面臨著市場失靈,但我們并不能因此否定市場機制在發展低碳經濟中的基礎性作用,而是要通過制度創新來修正、調整市場,從而有利于低碳經濟的建立和運行。碳市場是我們應對全球變暖和發展低碳經濟的最大貢獻者。市場經濟既可以用來發展高碳經濟,也可以用來發展低碳經濟。對于市場的重大失靈,恰當的回應不是拋棄市場,而是通過稅收、其他形式的價格修正或者管制等措施來直接調整市場。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調整市場,如何運用市場機制來發展低碳經濟。我們的任務是建立一個足以保證能源部門的市場運作以最小的扭曲進行的框架,以便市場能夠起到鼓勵效率和鼓勵減排的作用。同時,政府減少對生產者的行政干預,從而降低政企間形成軟化節能減排約束的合謀。在多數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中,消費者會迫使生產者滿足其需求,而生產者為了具有競爭力也愿意這樣做,政府則會從全局考慮迫使社會提高運轉效率。若能源價格偏低,消費者提高能效的壓力一直很小,生產者也沒有動力進行能效技術方面的研發,而政府也缺乏全局性的能源考慮。設法干預市場以使“污染者付費”原則制度化,并由此確保市場運作有利于氣候變化政策,而不是有害于它。化石燃料的價格越高,避免消耗更多燃料并且轉而使用替代能源如太陽能、核能等的內在激勵就越大。

盡管發展低碳經濟會面臨最大的市場失靈,但低碳經濟的持久機制還是要建立在市場和價格機制上。高碳的“技術一制度綜合體”在形成過程中也受到了人為的干擾,這是以市場扭曲為代價的。如傳統能源價格的管制、低價及補貼也是導致碳鎖定的重要原因。由專家組成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在題為《將提高能源價格作為提高能源生產率的長期激勵》的最終建議報告中指出:“中國應制訂提高能源價格的長期戰略,持續漸進,要根據上一年國家能源生產率提高的比例來提高能源價格。這種靈活的、長期公開的信號對于投資和消費行為有決定性的影響。”1997年,美國2500名經濟學家,包括9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共同發表了一項聲明,指出最有效的減緩氣候變化的方法是通過基于市場的政策。他們認為如果沒有控制措施,溫室氣體繼續排放將導致世界隨著氣候系統的變化經歷根本性的變革。

值得指出的是,用制度安排和政策導向解決低碳經濟中的市場失靈時,一是要注意發展低碳經濟中的社會公正問題。如減排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更大,氣候變化對發展中國家的負面影響更大,碳和燃料價格的高企對窮人的沖擊要大于對富人的沖擊。英國2008年的平均燃料費賬單比往年上升了40%,其影響對生活在窮困線以下的65歲以上者尤其嚴重——英國這類人大概有200萬。我們在制度安排(包括國際制度與國內制度)和政策導向中一定要把公正引入到減緩氣候變化和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中,尤其在國際制度安排中,若缺乏公正性,那么任何契約、制度都將是無效的。人類有能力解決減排問題,也有很大的發展低碳經濟的潛力,現在的關鍵是建立在公正基礎上的國內減排制度和國際減排制度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