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自然災害的特點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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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自然災害的特點

篇1

關鍵詞: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

中圖分類號:F810.4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5-0020-02

自然災害是指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中國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15年來,中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直接經濟損失近2 000億元。自然災害救助的公共性、公益性特點以及中國現階段自然災害嚴重的現狀, 使財政公共支出的基礎性地位顯得更加迫切。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 特別是突發性特大災害發生后,只有國家才能組織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救助。尤其在依靠群眾、集體的力量, 通過生產自救,仍無法解決困難時,國家要給予必要的救助和扶持,這是國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保障作用的具體體現。本文就當前中國自然災害救助的公共支出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公共支出的政策進行分析。

一、中國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現狀

目前, 中國財政支出對自然災害的救助有撫恤和福利支出中的救災支出進行專項資金救助, 也通過撫恤支出、農業支出、科技支出、社會保障補助支出以及政策性補貼支出的一部分進行救助, 另外在遇到緊急特殊的自然災害時, 還可以通過中央和地方專項儲備基金進行補助。這些救助共同構成了中國財政的自然災害救助體系。

1.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的對象是社會中的弱勢和特殊群體。近年來財政用于優撫和社會福利的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保持了比較高的增長速度且穩定在2%左右。但是與中國現階段的物質文化需求和國外相關國家相比, 比重仍然較低。由于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是由撫恤支出、離退休費、社會救濟福利費和救災支出四部分組成, 從這個方面來講: 還不能對救災支出的總體情況有一個比較肯定的認識。

2.財政的救災支出增長速度與自然災害的直接經濟損失。從總體上看, 救災支出在總量上呈現的是一個上升的趨勢, 但總量和增長速度卻極不穩定, 且有些年份呈現負增長。1991 年中國救災支出為22.51 億, 到了2005 年已經達到62.97億, 但是同時救災支出的增長速度在有些年份卻呈現負增長。筆者認為, 救災支出的多與少與當年的災害嚴重程度有直接的關系, 但也反映出救災支出的不穩定性。

3.國家救災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重。即使加大了救災支出的投入總量, 但對于直接的經濟損失而言, 國家在有限財力情況下所能解決的僅僅是“臨時性”和“緊急性”的特殊救助, 受災單位和個人承擔了主要損失, 也說明中國的災害管理在相當程度上還處于低水平的自發狀態。國家救災占損失比重基本維持在2%~3%左右, 對損失的彌補只能是“杯水車薪”。但還是保持著較高的死亡率。另外中國的現代農業體系尚未建立, 仍然“靠天吃飯”, 因而農業災情嚴重也是中國自然災害的一大特點, 這更制約了農業的發展。

二、當前中國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存在的問題

1.各級政府財政投入責任不明確。自然災害救助涉及的利益主體比較多,在不同的利益渠道下利益主體會做出不同的行為。作為中央政府,試圖讓地方政府在自然災害的預警、防治中加大投入,以建立健全完善的預防機制,來減少自然災害發生后中央財政專項救助的數額;而地方政府卻往往將財政支出用于經濟建設、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造成的結果就是當遇到重大自然災害的時候需要中央財政撥出更多的資金來進行救助。這樣的尷尬局面直接導致了自然災害救助的不足和不及時。

2.財政資金投入不規范。中國在用于自然災害救助的財政支出的資金有很嚴重的不規范性。用與災害預防方面的資金遠遠低于救助災害方面的資金。如果政府能夠調整資金投入比例,增大自然災害預防方面的資金投入,不僅可以減少災害救助方面的資金投入,而且能夠減少資金總量的投入。從而達到用最少的錢取得最好的效果這樣的目的。因為有準備比沒準備好,不充分的準備比不上充分的準備。對于自然災害的防治,有效的預防是減少災害的有利方法。目前,中國還沒有自然災害預防的專項支出,即使有也是臨時性的,輕預防重救助的財政指出問題比較嚴重。

3.二元的財政供給模式導致城鄉間差距明顯。中國實行的是城鄉分割的財政政策,城市地區的各項基礎設施相對完善,更多的把資金投入到了自然災害的預防上;另一方面,農村地區由于各項基礎設施落后,財政用于自然災害的救助支出主要用在救濟上,而對預警和防治的投入相對比較少。這就造成了在遭受同樣的自然災害條件下,農村地區的受害情況往往比城市地區的受害情況要嚴重得多。災后的重建工作也要大大地難于城市地區。

4.針對突發事件的組織體制不完善。目前中國在突發事件應對組織體制領域過于分散,制度化水平低。各級政府下屬的專門應急辦公室只是一種協調性機構,還不能真正具有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諸如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還存在以部門職能為中心的部門主義傾向,缺少單一的應急指揮組織管理系統。

三、完善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的政策建議

1.建立災害救助專項資金項目,明確界定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對災害救助專項資金的管理權限,建立與財政收入體系相適應的災害救助專項資金管理模式。長期以來中國中央和地方財政都沒有安排防災救災專項資金,防災救災資金主要依靠國家撥款、動用政府行政首長預備資金和社會募捐資金辦法來解決。這種財政支出結構存在著明顯弊端,客觀上加大了資金籌措和調度的難度,行政效率低,不利于防災救災工作的正常進行。要提高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救助能力,各級政府就必須統籌安排財政支出,設立防災救災專項資金,確保在自然災害降臨時有足額資金應急調配,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性的或大范圍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中央財政支出為主、地方財政支出為輔的支出結構,而對于局部性的、地方性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財政為輔的支出結構,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應當共同承擔起自然災害預防支出的責任。

2.增加對災害預防的財政投入,加強財政支出資金分配的科學合理性。

我認為應將財政對自然災害投入分為預防支出和救助支出,將其納入日常性專項財政支出項目進行規范管理,以保證自然災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開展。資金在預防方面的支出應該增加,有效的預防強于災后的救助。同時,加強農村地區的自然災害預防措施,以減少受災損失。此外,建議設立專項基金,加強對自然災害預防和救助的研究。加強對現代條件下自然災害特點和規律的研究,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加強預警預報。

此次冰凍雨雪災害之所以造成如此重大的損失,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缺乏預警,缺乏災害救助經驗,極大地影響了救助效果。因此,在這一方面多學習發達國家如定期進行災害演習等的災害預防模式,會收到很大的效果。

3.擴大災害預防與救助資金的來源范圍,協調城鄉投入差距,加強資金籌集與劃撥的靈活性。在擴大資金來源這方面,可以進一步發揮金融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的作用。從此次冰凍雨雪來看,自災情發生后,財政、金融對抗災救災給予很大支持。國家開發銀行短時間內就向受災地區提供了17億元以上的應急貸款,工行、建行等五大行也快速發放抗災貸款100多億元,保險公司也積極予以理賠兌付。

而在資金投入均衡性方面,財政應更多地支持如西部、農村等災害預防和救助的公共設施建設相對薄弱的地區。因此增加的資金則要充分發揮銀行貸款、投資、證券市場等多種金融形式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作用。尤其是開行,一直主要從事基礎設施中長期融資,在實踐中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大型基礎設施融資模式和風險防范機制。要進一步發揮開行在基礎設施中長期融資領域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支持基礎設施發展的力度,以能夠保證自然災害發生后避免造成巨大損失。

4.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制度化管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高政府運行效率,同時加強資金監督管理,防止救災資金遭災。中國對于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制度框架基本建成,還需要細化,把法律規定變成日常制度,該儲備的儲備,該演習的演習,要使應急工作常規化,要讓政府和公眾坦然應對突發事件。我們應該不斷完善現有一切關于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法規并不斷提升立法層次,在此基礎上指定相關法規,明確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的地位以及在預警、防治、救助的投入和分工。將自然災害救助的國家支出納入到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上來。

而在近年來,中國救災資金數額大規模提高。巨額的救災資金可以說就是災民們的救命錢。如果不加強對這筆錢的監管,導致資金被黑,那對于災民們來說將會是雪上加霜。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創新監督方式建立合理健全的監督體系。以提高救災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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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糧食產量;自然災害;灰色關聯度;稻谷;玉米

中圖分類號:X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12-0017-3

1 相關研究回顧

中國是農業大國,是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的國家之一,糧食生產受自然災害影響極大,糧食安全問題已經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學者們也就自然災害對糧食生產的影響進行了廣泛研究并取得較一致的共識。自然災害發生頻率升高、自然災害發生的范圍擴大、災害強度加大、災害發生周期縮短、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嚴重(何靜,1997;王國敏等,2007);自然災害對糧食生產影響巨大(尹成杰,2009;龍方等,2010);自然災害與糧食生產關聯度呈現周期變化(龍方等,2011);干旱和洪澇災害對糧食生產影響最大(王春乙等,2007;佟遠明,2006;王道龍等,2006);極端氣象災害、農業生物災害影響加劇(黃國勤等,2005;李帥,2010)。同時有學者對自然災害對居民糧食消費的影響方面的研究(張穎華,2010)。為了保障糧食安全,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災、減災措施。包括恢復生態環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張營等,2007)、減災和農業風險管理意識(孔圓圓等,2007;徐雪高等,2010);完善災害防御體現(王桂榮等,2007;矯梅燕,2010);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馬九杰等,2005;何燕等,2010);提升災害研究、預測水平(黃國勤等,2005;顏曉飛等,2009)等等。

目前學者們有關自然災害對糧食生產影響的研究已經取得了值得肯定和借鑒的成果,但是考慮到各地的實際情況,從宏觀研究對提升抗災水平、保證糧食產量穩定作用有限。因此,本文在于通過研究自然災害對貴州糧食生產的影響,提出對策建議提升貴州糧食生產能力,保證糧食產量穩定。

2 數據來源與處理

2.1 數據來源

本文涉及的數據主要來源于2009~2011年《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中國環境統計年鑒》和《改革開放三十年農業統計資料匯編》。其中,1978~2007年的農作物播種面積、稻谷播種面積、稻谷產量、小麥播種面積、小麥產量、玉米播種面積、玉米產量、水災受災面積、旱災受災面積、風雹災受災面積和霜凍災受災面積數據源于《改革開放三十年農業統計資料匯編》,2008~2010年對應數據來源《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中國環境統計年鑒》。

2.2 數據處理

在中國發生的多種災害中以自然災害(包括干旱、洪澇、干熱風、霜凍、臺風、雹災、塵暴、寒潮等)對農作物產量影響最大。統計年鑒中統計的自然災害有水災、旱災、風雹災和霜凍災,根據貴州糧食生產結構和農作物生長特點本文以水災、旱災、風雹災作為研究對象。由于在統計年鑒中沒有單獨的糧食作物受災資料,因而本文假定糧食作物受災狀況等同于農作物受災狀況。相關指標計算方法為:

(1)、(2)式中,N表示單產,單位千克/公頃;TN表示產量;S表示播種面積;P表示受災率; 表示受災面積;TS表示農作物播種面積。

3 播種面積和單產對糧食產量變化的影響

3.1 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貴州糧食生產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貴州糧食產量由1978年的643.5萬噸上升到2009年的1168.3萬噸,增幅81.55%。貴州省的糧食生產可以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1978~1990年低增長時期,糧食由643.5萬噸增長到721.0萬噸,增幅12.04%;第二個階段1991~2000年快速增長時期,糧食由885.5萬噸增長到1161.3萬噸,增幅80.47%;第三個階段2001~2009年低增長時期,糧食由1100萬噸增長到1168.3萬噸,增幅6.18%。三大糧食作物產量占糧食總產量的比重有各自特點,其中稻谷所占比重由52.0%降至38.8%,小麥所占比重一直低于16.0%且在1993年以來有下降趨勢,玉米所占比重由27.0%增至34.7%。由此可見,研究貴州糧食生產必須要研究稻谷和玉米的生產。

3.2 播種面積和單產對貴州糧食產量變化的影響

糧食產量主要是由糧食播種面積和單產水平決定的,即糧食播種面積和單產的變化影響糧食產量的變化。糧食播種面積和單產對糧食產量變化的影響分別有多大,需進行計算和分析。

糧食產量(TNt)的年際變化(TNt),可分解為單產(Nt)變化影響( ,其中 為單產的年際變化量, 為前一年播種面積)和播種面積( )變化影響( ,其中, 為播種面積的年際變化量, 為當年單產)兩個部分,即:

(3) ; 表示年份。

用(4)—(6)公式分別表示單產、播種面積對糧食產量的影響:

(4)—(6)式中, 表示單產、播種面積對稻谷總產量的總影響程度, 表示單產影響所占比例, 表示面積影響所占比例。

表1 稻谷、玉米單產和播種面積對貴州稻谷、玉米產量的影響(%)

利用上述方法對貴州1978~2009年稻谷、玉米生產數據進行計算,得到表1。由表1可知:①總體而言,單產變化是影響總產量變化的主要因素。其中稻谷單產貢獻約為82.97%,面積貢獻約為17.03%;玉米單產貢獻約為75.96%,面積貢獻約為24.04%。②總產量減產、增產年份單產貢獻都在70%以上。這表明,在糧食產量變動中單產的提高起了主導作用。

4 稻谷、玉米單產與自然災害因素灰色關聯分析

4.1 自然災害影響糧食產量的提取及處理

物質投入、科技進步、財政支農、農業基礎建設及農田治理和自然災害是影響糧食單產的主要因素。根據發揮影響的時間長短可以把主要因素分成兩類:一類是長期發揮影響作用的因素,有農機投入、科技進步、財政支農、農業基礎建設和農田治理;一類是短期發揮影響作用的因素主要是自然災害。鑒于此,本文把糧食單產分為長期趨勢單產和短期波動產量。

(7)式中 是實際單產; 是長期趨勢單產,反映物質投入、科技進步、財政支農、農業基礎建設和農田治理對糧食生產影響產量; 是短期波動產量,反映自然災害影響單產偏離長期趨勢的產量,即自然災害影響下的產量。目前,測定產出長期趨勢的方法很多。本文中選擇HP濾波法。

表2 貴州1978~2010年自然災害影響下的稻谷、玉米產量

注: 表示稻谷短期波動產量, 表示玉米短期波動產量,單位:噸/公頃

利用Eviews軟件得到代表稻谷、玉米長期趨勢單產的HP值并計算出自然災害影響下的產量(見表2)。

4.2 改革開放以來貴州自然災害受災情況分析

根據公式(2)對貴州1978~2010年農業生產數據進行計算,得到旱災受災率( )、水災受災率( )、風雹災受災率( )及霜凍災受災率( )。

由于自然災害受災率與自然災害影響下的產量之間呈現反向相關關系,而灰色關聯分析是分析變量間一致性,為研究的方便,故令 ,得到未受旱災率( )、未受水災率( )、未受風雹災率( )及未受霜凍災率( ),見表3。

4.3 稻谷、玉米單產與自然災害因素灰色關聯分析

利用灰色關聯分析方法,對上文計算得到的貴州1978~2010年自然災害影響下的稻谷、玉米產量以及各種自然災害未受災率等數據進行處理,得到結果,如表4、表5所示。

注: 表示未受旱災率與自然災害影響到的玉米單產的關聯度;( 表示未受水災率與自然災害影響到的玉米單產的關聯度; 表示未受風雹災率與自然災害影響到的玉米單產的關聯度; 表示未受霜凍災率與自然災害影響到的玉米單產的關聯度。

根據表4、表5可知,①四種自然災害未受災率對稻谷單產的影響強于對玉米單產的影響。其中,四種自然災害未受災率與稻谷單產的關聯度在0.7760~0.7792,與玉米單產的關聯度在0.6125~0.6191。有兩個原因:一是稻谷和玉米的抗逆性不同;二是自然災害發生的時間與稻谷、玉米的生長時間不同;②四種自然災害未受災率與稻谷、玉米單產的關聯序差別較大。其中,未受旱災率對稻谷單產的影響最強,以此為未受水災率、未受風雹災率和未受霜凍災率;未受水災率對玉米單產的影響最強,以此為未受霜凍災率、未受風雹災率和未受旱災率。因為稻谷是喜水作物,抗旱能力差,故旱災發生對稻谷單產影響較大;玉米是喜溫怕濕作物,抗澇能力差,故水災發生對玉米單產影響較大。同時說明一方面該地區的農田水利設施的抗旱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另一方面基礎農田治理有待加強。

綜上可知,①稻谷和玉米的抗逆性強弱的不同;②農田水利設施對糧食生產影響較大;③農田基礎設施存在不足和不合理的問題;④農田治理有待加強。

5 對策建議

5.1 加強對糧食作物研究,提高農作物的抗災能力

一方面加強糧食作物育種研究,提高糧食作物的抗逆性;另一方面加強糧食作物栽培研究,推廣科學栽培管理以增強糧食作物的抗逆性。

5.2 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特別是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一是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較少的地區加強建設;二是在農業基礎設施管理不到位的地區加強管理;三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的配套設施建設,提高農業基礎設施使用效率。

5.3 加強農田治理

一是發展農田防風固沙林,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二是平整農田,避免旱時不便灌溉,澇時不便排水;三是推廣深耕改土,改變土壤的理化性狀。

另外,考慮到自然災害具有突發性、復雜性等特征,要減輕自然災害對糧食生產的影響,一是要提高農業災害監測預警能力,二是健全農業自然災害服務體系,三是加大救災補損力度,提升戰勝自然災害能力。

總之,應對自然災害就要積極搞好防災、抗災、減災準備工作,努力做到未受災地區多增產,輕災地區不減產,重災地區少減產,努力保證糧食產量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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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能源; 災害事故; 對策

一、 煤炭的地位和煤炭生產的基本特點

(1)煤炭工業是資源性行業,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資源。煤炭企業的壽命取決于其擁有的資源量,煤礦的安全生產狀況受其資源條件的制約。由于資源條件差別很大,煤礦發展不平衡性在行業中十分突出。

(2)煤炭是我國重要的基礎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以能源為主的產業結構不會改變,煤炭工業是關系國家經濟命脈的重要基礎產業,它支撐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

(3)我國的煤礦種類多、分布廣,在我國所有省、市、自治區,1264個縣均有分布。

(4)煤炭工業是高危險行業。我國煤礦以井工礦為主,煤礦的生產系統在地下數百米,甚至上千米,且呈管網式布置,半封閉式結構,瓦斯、煤塵等多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致災因子共存于同一環境,使煤礦容易發生多種災害事故。煤礦作業場所又處于移動和變化之中,不斷有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生產條件和災害的復雜程度也隨之增大。因此,在各工業部門中,煤礦的事故發生率高,傷亡最為嚴重。

二、煤礦的主要災害及災害事故現狀

2.1 煤礦的主要災害

(1)我國煤礦均為有瓦斯涌出的礦井,全國煤礦的年瓦斯涌出量在100億m3以上。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1/3。國有重點煤礦中,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數量占49.8%,煤炭產量占42%。煤與瓦斯突出是我國煤礦災害中危害最大的自然災害之一。所以,我國是世界上煤與瓦斯突出很嚴重的國家。

(2)我國煤炭資源的埋藏條件復雜。大中型煤礦中,地質構造復雜程度屬于復雜或較復雜的煤礦占33.09%。開采深度也大,2005年,平均開采深度約為430~450m,而且每年平均增加10~20m。這種復雜的煤田地質條件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了嚴重的自然災害和事故隱患。多年的生產實踐表明,我國煤礦的主要災害有瓦斯、水災、火災、塵害、熱害、煤巖動力災害等。

(3)我國絕大多數煤礦的煤塵具有爆炸性。國有重點煤礦中,87.37%的煤礦存在煤塵爆炸危險,而且60%左右的礦井的煤塵爆炸性強烈。1960年,山西省大同老白洞煤礦發生的純煤塵爆炸事故,死亡684人,礦井被毀。2005年,黑龍江省七臺河東風煤礦的“11·27”礦難,死亡171人,也是煤塵爆炸所致。

(4)從我國煤礦主要災害的變化態勢可以看出,隨著開采強度加大、開采深度逐年延伸,煤礦的開采條件呈現出逐漸惡化之勢,自然災害的威脅也呈加劇之勢,對災害和隱患的治理難度在加大,對需要的防災技術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我國大中型煤礦中,煤炭自然發火嚴重或較嚴重的占72.86%。國有重點煤礦中,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占51.3%。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分布范圍較廣,幾乎所有產煤區都存在,尤其是重點產煤區更為嚴重。我國煤礦發生的火災大多為自燃火災。

2.2 我國煤礦災害事故現狀

(1)我國煤礦各類自然災害類事故,如瓦斯、火、水、煤巖動力災害,生產性不安全因素導致的事故,如機械傷害、人員觸電、提升運輸事故等均有發生。

(2)自然災害的嚴重威脅以及對自然災害的控制能力不足,導致我國煤礦事故頻頻發生。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在我國工礦商貿企業中最為嚴峻。煤礦災害事故起數與死亡人數約分別占全國工礦企業總數的30%和40%,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災害事故占全國工礦企業的80%。

(3)結合我國煤礦安全歷史資料分析,可以發現,煤礦的災害事故呈現一些值得注意的特點。在20世紀,無論在事故起數,還是在死亡人數上,瓦斯事故逐年上升。瓦斯事故的百萬噸死亡率由1981年的0.995,上升到2000年的3.135,反映出瓦斯威脅逐年加大。進入21世紀,在政府提出貫徹執行治理瓦斯的“十二字”方針后,瓦斯事故逐年下降,說明技術方針的重要性、貫徹這一方針的重要性以及貫徹這一方針的巨大作用。

三、災害事故的原因分析

3.1 災害防治能力不足,煤礦防災系統不健全

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條件之一,是災害危險與災害防治能力必須實現動態平衡。在災害危險程度增大的情況下未能及時調整災害防治措施,提高防災治災能力,就容易發生災害事故。2003年專家會診結果表明,我國煤礦的防治系統存在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對災害的防治能力。2004年,近18%的國有煤礦存在超通風能力生產。

3.2 煤礦自然條件差,伴生災害多,容易造成嚴重災害事故

我國煤礦以井工礦為主,井下巷道呈管網式的空間布置和多種致災因素共存在同一環境,一旦發生事故,極易發生各種致災因素作用的耦合,形成繼發性的災難,波及鄰近區域甚至全礦井。這種機構性特點也是煤礦災害事故嚴重度高、特大事故多的原因之一。

3.3 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賬巨大

煤礦災害治理需要技術與裝備,技術難題需要科技攻關,這些都要有可靠的資金保障。煤礦經濟一直處于低位運行,效率不高,虧損面寬,加上社會負擔重,造成煤礦的安全投入不足,近幾年來在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拉動下,煤礦效益有所提升,在國家的支持下,治理瓦斯等災害的專項費提取比例也有較大的提高。但是煤礦企業深層次的問題未解決,提取的費用僅能維持當前安全生產的需要。

3.4煤礦職工素質不高,技術人員匱乏,職工的安全意識亟待強化

煤礦職工隊伍龐大,素質偏低,且流動性大,不能滿足高危行業對人員素質的要求。煤礦災害防治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一切技術措施和管理必須依靠人來實現。但是,當前不但職工文化程度、整體素質不能滿足災害事故的防治,技術人員也嚴重不足。初步統計,國有重點煤礦一線主體專業技術人員缺口約7萬人,96%的煤礦缺機電專業人才,88%的煤礦缺采礦專業人才。

3.5安全管理水平低,制約機制和責任體系不能適應新形式的要求

我國煤礦發生的災害事故大多為責任事故,反映出煤礦的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現場管理混亂,很多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沒有落到實處,現場檢查發現的隱患未得到及時整改,導致事故不能有效控制。煤礦內部規范有序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尚未健全。有些煤礦的安全管理機構和責任體系的建立不適合災難治理的要求,不能保證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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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規程[M].北京:煤炭工業出版社,2004.

[2]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人事司.全國煤礦特大事故案例選編

[M].北京:煤炭工業出版社,2000.

篇4

關鍵詞:巨災;可保性;巨災保險;政府主導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1)04-0005-06

一、自然災害給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傷害

中國幅員遼闊,地質條件和氣候條件十分復雜,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隨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加劇以及中國粗放式經濟發展方式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中國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風險仍在積累。2010年中國的西南5省的旱災導致5 000多萬人受災,當地居民面臨飲用水斷絕的威脅;2008年中國四川汶川大地震直接經濟損失達8 451億元。近年來,中國各地頻發的自然災害給當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嚴重影響到了中國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自然巨災主要有地震、洪水和臺風等,根據瑞士再保險公司的研究報告指出,2009年全球發生了133起自然巨災,災害主要是臺風和地震。2009年自然巨災和人為災難在全球造成620億美元的直接經濟損失,近9 000人因自然災害死亡或失蹤,其中保險公司遭受的自然災害保險損失額約為220億美元。從圖1中可以看出,自1970年以來全球自然巨災發生的數目有著不斷增長的趨勢,全球正在進入一個災難頻發期。

另外,根據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的統計,自1900年以來全球十大傷亡人數最多的地震災害中,中國就占有四起(見表1);而自1980年以來中國頻發的洪水災害也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見表2)。

中國自然災害的多樣性、頻發性和危害性已經引起眾多學者的關注。趙玉光(2000)論述了防災減災建設在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了具體的防災減災措施。謝家智(2004)比較了國家災害補償機制、市場風險轉移機制和分攤機制,以及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混合機制及特點,認為中國應該建立政府誘導型的自然災害補償機制。史培軍等(2006)根據當前各國及地區對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行政管理模式,以及區域自然災害系統復雜性和鏈性的特征,提出建設區域自然災害風險的綜合行政管理體系。劉榮茂、邱敏(2007)分析了中國農業自然災害的特點,提出了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來應對自然災害風險。鄭偉(2008)討論保險在地震等巨災風險管理中的角色,分析中國地震保險的歷史和現狀,并在國際地震保險典型模式比較基礎上,提出了中國地震保險制度構建的框架規劃。王權典(2003)從立法角度強調法制建設在中國災害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孫祁祥等(2004)分析了發達國家的巨災保險體制,著重強調了大力培育再保險市場,從而加強中國的巨災風險管理。楊寶華(2005)認為傳統的商業保險承保巨災能力不足,再保險市場也無力為巨災提供充分保障,因而在中國發行巨災債券,將巨災風險向資本市場分散勢在必行。轉移自然巨災風險,分擔自然災害給社會經濟帶來的損失,需要盡快健全自然災害風險分擔機制。盡管中國政府一貫十分重視對自然災害的救助,并頒布實施了《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但是由于中國還沒有建立起應對自然災害的保險制度,保險業在自然災害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確,影響了保險在自然災害管理中“減震器”作用的發揮。巨災保險作為一種有效轉移自然災害風險的市場手段,對于緩解巨災帶來的經濟損失、穩定社會經濟應當發揮其重要作用。

二、自然災害風險的可保性及政府介入

(一)自然災害風險的可保性

在商業保險市場上,一般來說可保風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存在眾多獨立同分布的風險單位,保費應該經濟可行,損失應該是偶然的,損失的時間、金額和類型應該容易確定。但對于自然巨災風險來說,它顯然并不符合可保風險的原則。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一般是通過將統計上相互獨立的風險單位匯聚成一個大集合來分散風險。但對自然災害來說,風險單位不是相互獨立而是相關的,這與保險分散風險基礎理論“大數定律”相矛盾,集合中的所有風險單位就都有可能因為一項自然巨災而遭受損失,所以風險單位之間進行風險分散的效果就會大大削弱。同時,巨災風險可以在短時間內猛烈地沖擊保險公司和保險市場,會引發連鎖理賠反應,這也與保險業務普遍具有的長期性特點相矛盾。因此,自然巨災的發生可以輕易打破保險公司的常規經營,導致保險公司發生巨大損失,甚至破產。另外,由于自然災害發生具有局部性特點,面臨某種自然災害時,各地區的脆弱性不同,可以分為高風險區域和低風險區域。由于易受災地區面臨潛在的自然災害風險更容易發生災害造成損失,所以處于易受災區域以外其他地區的公眾就不愿意與處于高風險區域的公眾共同分擔損失。因而,對于自然災害所帶來的巨災風險,一般保險公司都不愿意進行承保。

由于信息不對稱,自然災害的可保性還存在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如果投保人投保后能夠通過采取某種行為來增加其預期賠款,就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問題。保險人通常會在保險合同中規定免賠額與共保等條款,來規避道德風險。但由于監督成本很高,保險人就會制定相當高的免賠額或高額的保險費,這樣又會降低公眾投保的意愿。風險厭惡者通過巨災保險把不確定的損失可能轉嫁給保險公司而實現期望效用的增加。但是,由于自然巨災保險的賠付率非常低,如果保單價格超過風險保費與損失的期望值之和,理性的風險厭惡者就不會購買保險。在需求方面,中國的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域中,除了企業之外,生活著大量中低收入者,收入的微薄、對政府救助的依賴以及參保意識薄弱,使得他們對巨災保險的購買需求十分有限。

(二)政府的角色定位

一般來說,自然災害風險屬于基本風險,以及巨災保險供求兩虧的局面,需要政府的介入,進一步凸顯了國家和政府在巨災風險管理中的作用。自然巨災保險的準公共產品的性質,必然要求政府來主導以及相關部門的合作,例如數據共享、相關立法等,否則單憑保險業自身的力量,難以推進其發展。但是,政府介入的原則應該是社會福利的最大化。社會福利是指消費者剩余和生產者(保險人)剩余之和。由于巨災保險的準公共產品性質會造成市場失靈,僅靠市場手段是行不通的,會引起整體社會福利的減少,需要政府的積極干預才能解決。減輕風險需要政府和市場兩方面共同發揮作用。

圖2顯示了保險市場中自然巨災保險初始的供需均衡狀況,此時投保人由于受支付能力的約束和對政府救助的依賴,對巨災保險的需求較低。保險人也因為保險成本較高和缺乏政府政策支持,對巨災保險的供給也較少。此時巨災保險的供給曲線S1和需求曲線D1相交于點M,社會福利為消費者剩余和生產者剩余之和OPM。當政府介入自然災害保險市場之后(如圖3),自然巨災保險供給曲線由于受政府給予保險公司減免稅賦等政策扶持影響,從S1移到S2;需求曲線也由于政府給予的保費補貼等措施而從D1移到D2。這時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相交于點N,社會的總福利也增加至OPN。從圖3中我們可以看出,自然巨災保險市場的干預有利于整個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從而也說明了政府的干預是有效率的。

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套科學精確的風險地圖,這同樣需要政府組織各個部門和保險公司緊密合作進行繪制。另外區域之間自然災害風險的潛在不一致性也是需要政府介入巨災保險市場的重要原因。雖然巨災保險具有很強的調動和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是強調市場發揮作用,但是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在推動巨災風險分散轉移方面,仍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國外開展巨災保險的經驗顯示,巨災保險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推動,即使像美國這樣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對地震、水災、風災這樣的保險也由政府來做,政府通過強制保險、補貼費率等措施鼓勵居民購買巨災保險。因而,中國在當前國情下應建立政府主導下的商業保險公司主體運行的巨災保險機制,政府給予保險公司適度的政策性補貼和政策支持,同時政府應該成立專門的巨災風險管理機構,幫助保險公司和各政府部門間進行溝通協調。

三、中國巨災保險市場的培育發展

(一)推進巨災保險的險種引進與創新

由于受到經營管理、產品技術開發設計以及償付能力限制等因素制約,中國巨災保險呈現出產品少、保障面窄、保障程度低、發展尚不充分等特點。中國保險公司應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國外成功的經驗。從單個險種的引進,到根據中國實際情況進行創新應用,從實踐中積累經驗,從而逐步推動中國巨災保險險種的發展。以農業保險為例,農業保險是一個與巨災風險聯系緊密的險種,中國是農業大國,農業的發展影響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平穩發展,暴雨、雪災、干旱等各類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是很大的。中國目前實施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對農戶風險防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傳統的政策性農業保險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存在信息不對稱、監管困難下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二是核災定損帶來的較高經營管理成本問題;另外還有農業巨災風險分散和費率厘定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更好地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中國應借鑒當前國際社會上出現的創新性風險管理工具,大力推行天氣指數保險。

天氣指數保險是一種將傳統保險權益和金融期權加以組合的新型保險產品,它是指把一個或幾個氣候條件(例如降雨量、氣溫等)對農作物的損害程度指數化,在保險合同規定的區域農作物生產階段中,當實際氣候條件達到一定水平時,保險合同將被激活,保險人將根據實際天氣指數對被保險人給予相應的賠付。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順利發展需要政府進行高額的補貼,而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國家財政支付能力有限。天氣指數保險則可以有效地解決傳統農業保險的弊端,能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有利于控制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降低了查勘定損的成本;有利于農業保險費率的科學厘定;有利于保險產品標準化、證券化,易于再保險等優點。盡管天氣指數保險有諸多優勢,但天氣指數保險也不是完美的,要成功地運營農業天氣指數保險,需要有效地控制基差風險。基差風險指實際損失與指數保險合約中所選指數之間的低相關性。由于天氣指數保險最終的賠付依據所選的地區天氣指數進行,因此保戶可能遭受了損失卻沒有得到賠付,也可能沒有遭受損失但卻得到了賠付。

在中國,天氣指數保險等新險種的開展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扶持,需要政府在政策、法律、資金、技術等多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巨災保險的險種引進與創新運用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巨災保險的分區域分險種的非均衡發展

中國巨災保險的發展應該以單個類型風險的巨災保險為突破點,分區域分險種非均衡發展,走先單個類型風險保險再綜合性保險、先部分區域試點再全國性推行的發展路徑。

中國自然災害的空間分布與自然和社會經濟環境的區域差異緊密相關,就宏觀分布而言,暴雨、洪澇災害主要分布在廣闊的東部季風區,集中在七大江河中下游流域;干旱主要分布在西北、黃土高原和華北;森林火災主要分布在東北和西南林區;地震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華北的活動構造帶上;臺風、風暴潮多發生在東南沿海地區。因而,可以根據自然災害的區域特征,先分區域進行特定險種的研發開展,還可根據各區域的風險級別差異,實施不同的巨災保險費率。另外,為了有利于巨災風險在空間上的分散,應大量吸引風險承擔者,進行風險匯聚。例如洪水保險應盡可能涵蓋七大江河中下游流域的洪水風險區,雖然對其中某一區域來說,洪水發生時可能有大面積的損失,但對于整個大區域內的眾多單位而言,在短時期內同時發生巨災損失的概率卻比較低。

另外,中國巨災保險的發展要做好城鄉區分。中國的農村與城市由于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減災能力等有較顯著差異,具有相對不同的脆弱性,因而在兩者間重點開展的巨災保險險種應有所不同。城市所處的地勢大多低洼平坦,人口高度密集,社會財產密度大,經濟發達,第二、三產業發展迅速,防災基礎比較雄厚。但同時也由于人口數量多,財產價值高,所以一旦發生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也是十分巨大。尤其是中國多數城市還不能有效地抵御地震等巨災,所以在城市應重點先推行居民住宅地震保險,保障居民財產安全,逐步推進巨災保險發展。農村相對于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主要以農業生產為主,抗災能力低。因而應繼續加強農業政策性保險發展,大力推行天氣指數保險,用農業保險覆蓋包括農作物、禽畜、地震、洪水等巨災,進行農業保險項目試點,待經驗逐步積累再深入推進,循序漸進、有選擇、有重點地推進農業保險。

四、政府主導下中國自然巨災保險體系的構建

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中國傳統的政府行政性救助體制不僅給政府帶來了沉重的財政負擔,而且也擠占了用于社會其他方面建設發展的資金,并且這種傳統的救濟體制還容易使民眾對政府產生依賴心理,從而降低了自身主動防災減災的積極性。因此,我們需要改變這種傳統的救災體制,必須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更多地運用市場手段來分散風險共擔損失。

(一)推動自然災害風險分擔手段多樣化

對保險公司而言,巨災保險作為具有正外部性的準公共產品,而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有限,需要借助多樣化的風險分擔工具來轉移超額風險,完善巨災保險體系。

設立政府巨災保險基金。中國巨災保險基金的設立可以適當借鑒土耳其巨災保險基金的經驗,由政府和保險公司聯合設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保險基金實現專項管理。基金的資金來源可由幾部分構成:保險公司出售巨災保單的保費收入占主要部分;中央和地方每年從財政預算中提出一定比例資金注入到巨災保險基金中;社會捐贈的一部分,巨災保險基金在市場投資中獲得的收益等。巨災保險基金的管理、投資、運作由專門成立的巨災保險基金核心機構負責。巨災保單由國內的商業保險公司出售,然后商業保險公司以分保的形式將保單所有風險轉移給巨災保險基金,巨災保險基金再把其中大部分風險轉移到國際再保險公司,巨災保險基金在運作過程中獲得的利潤也用于充實該基金。巨災保險基金應根據區域的風險差異性,制定不同水平的費率級別。政府在巨災保險基金中應處于主導地位,除了提供資金外,還應在有關基金運作制度的制定、運作機制的安排、基金運用稅收的減免及基金監管等方面提供支持。

加強國際合作,發展巨災再保險。巨災再保險是一種傳統、有效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又被稱為“保險的保險”,是指原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巨災風險分散給其他的保險人。通過再保險,可以將大數法則運用到更加廣泛的區域內,在全球范圍內分散風險,使在局部區域內不可保的風險成為可保風險或準可保風險,從而有利于提升承保能力。再保險公司還可以提供風險管理技術和服務。中國巨災的高風險和高賠償額,需要充分運用國內、國際兩個再保險市場,不但分保給國內再保險公司,還需加強與國際再保險公司的合作。中國保監會的《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也鼓勵國內外再保險公司積極為農業保險和地震、臺風、洪水等巨災保險提供再保險服務。據統計,目前所有國外再保險公司在境內再保險市場占比總和僅為10%,其余90%均為中資公司所有,其中中國再保險集團市場份額占到了約80%。④加強和國外再保險公司的合作,充分利用其資金技術和經營管理的優勢,增強國內保險市場的巨災風險承保能力。另外,應在引進國外再保險公司的同時,培育國內再保險市場,健全再保險中介組織,活躍再保險市場。

逐步推動巨災保險風險證券化。由于自然災害頻發,傳統的巨災保險和再保險已經不堪重負,巨災保險風險證券化應運而生。巨災風險證券化,是將資本市場上每一個投資者當成一家再保險單位,利用資本市場為數眾多的投資者來分散巨災風險。巨災風險證券化是解決商業保險賠付能力不足的有效手段,通過把保險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提高了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目前資本市場分散巨災風險的主要方式有:巨災債券、巨災期權、巨災股票賣權、巨災互換等。巨災債券是目前中國討論最為熱烈的巨災保險風險證券化產品,國際上也使用得最為廣泛,其運行過程是保險公司將承保的巨災風險以不同的方式進行組合歸類,通過特殊目的機構發行巨災債券,投資者通過購買債券來獲得風險收益,如果在債券約定的時間內沒發生巨災損失或發生的巨災損失小于一個確定數額,債券發行人須向投資者償還本金和支付較高的利息。反之,發行人則將發行巨災債券所籌集的資金用于支付賠款,投資者可能會因此而失去部分甚至全部的本金和利息。巨災風險證券化需要以一個發達成熟的金融市場為前提,而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發展還很不完善,巨災風險證券化運作還有相當多的問題有待解決。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應當做好加快發展完善金融市場,健全法律法規,建立巨災數據庫,完善資信評估機構等工作。巨災保險風險證券化為中國巨災風險分擔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發展方向,建設中國巨災保險體系需要把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聯接起來,在不斷完善發展中國金融市場的前提下,逐步推進巨災風險證券化發展。

(二)抓緊制定巨災保險法規條例

巨災保險體系的建立,離不開政府的立法保障。從國外巨災保險立法來看,日本的《地震保險法》,美國的《國家洪水保險法》,法國的《自然災害保險補償法》等都大大促進了本國巨災保險的發展。中國應盡快制定《自然災害保險法》、《地震保險法》和《農業保險法》,立法明確巨災保險的性質、承保主體、巨災保險的籌資管理運行、險種設計、保險人和投保人的權利義務、保額和費率厘定依據、理賠規則、補貼和稅收優惠、再保險要求等內容。通過巨災保險立法促使巨災風險管理體系中的各個部門、各種職能的相互協調。

(三)加強巨災保險的宣傳和扶持,建立巨災數據庫

充分的參保率是保證保險能夠有效運行的關鍵,應加強對巨災保險的宣傳,提高民眾的自然災害保險意識,使民眾認識到巨災帶來危害的嚴重性和巨災保險在應對巨災中的重要作用,在發展經濟增加收入的基礎上,努力使民眾對巨災保險的潛在需求轉變為巨災保險有效需求。政府還應對政策性巨災保險項目予以財政和稅收優惠扶持。同時,需要根據《巨災保險數據采集規范》,加快相關部門共同研究采集,推動巨災保險數據庫的建立,繪制巨災風險地圖,為巨災保險模型的設計提供技術支撐。

在自然災害面前,政府和市場需要各司其職,著重處理好政府的角色定位,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切實運用好巨災保險和再保險等巨災風險分擔工具,盡快建立完善中國巨災保險體系。現階段我們需要大力借鑒國際技術經驗,大力開展主要針對農業的天氣指數保險和針對城市的居民住宅地震保險,加快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同時要完善再保險體系,逐步引進國外大型的再保險公司參與到巨災風險的應對體系中來,并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逐步成熟健全,開展巨災風險證券化的實踐運用。

注釋:

①資料來源:Swiss Re,《sigma,NO.1/2010》。

②資料來源:慕尼黑再保險公司《2009年全球自然災害報告》。

③資料來源:慕尼黑再保險公司《2009年全球自然災害報告》。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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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Disaster, Catastrophe Insurance and Dominated by the Government

Ai Chixiang, Yan Lin

(School of Economics,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 China)

篇5

內容摘要:氣候變化引發了一系列自然災害,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要建設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對城市脆弱性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城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本文以寧波市為例,根據當地氣候變化及自然災害的表征特點,分析城市脆弱性所在,提出規劃氣候適應性城市建設、構建減災防災體系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氣候變化 城市脆弱性 氣候變化性適應城市 減災防災體系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為保護全球氣候做出新貢獻”,“強化防災減災工作”,十七大報告明確了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工作。氣候變化問題是全球面臨的重大共同挑戰,應對氣候變化,涉及資源能源、生態環境、經濟社會、內政外交和國家安全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不斷提升氣候、生態、環境保護的層次和水平,同時在科學發展觀基礎上構建氣候適應性城市的防災減災體系,提升全社會防災減災能力。

城市脆弱性的內涵與構成

(一)城市脆弱性的認識

城市脆弱性包括城市生態脆弱性、城市環境脆弱性、城市鄰里關系脆弱性、城市能源脆弱性、城市安全脆弱性等(喻小紅等,2007)。從生態系統角度來說,城市脆弱性就是指城市生態系統在面臨外界各種壓力和干擾(包括人類活動的擾動和自然界的各種壓力),可能導致城市出現損傷和退化特征的程度的一個衡量。城市脆弱性有側重于從生態系統角度來分析的,也有側重于自然災害來研究城市脆弱性。其實這兩個方面對城市脆弱性的研究,都是從城市的風險源角度進行的分析,自然災害是城市脆弱性的風險源表現形式,而生態環境則是自然災害的根本原因。城市脆弱性研究的應該是承災體―城市面臨由于人類活動引起的生態環境變化所導致的自然災害的脆弱程度。

(二)城市脆弱性的內涵

本文研究的是氣候變化背景下的城市脆弱性,尤其是城市針對自然災害的脆弱性;氣候變化是人類活動引起的,氣候是城市里的生態系統所面臨的環境因素,氣候變化帶來了各種各樣的自然災害。因此,這里的城市脆弱性包括三個要素:第一,與氣候變化有關,第二,與氣候變化引起的生態環境問題有關,第三,與氣候變化引起的生態環境問題帶來的自然災害有關。

根據脆弱性概念的內因和外因分析,城市脆弱性的承災體主要包括城市自身,城市的基本設施、公共設施,城市內的社區、居民等(以下統稱“城市”),這是城市脆弱性的內因。由于不同城市的地理位置、地質結構、人口規模、基本設施、社區居民設置等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城市的脆弱性程度也各不相同。城市脆弱性的外因主要是城市的生態環境及其所引發的自然災害(詳見圖1);種類不同、強度不同,生態環境及自然災害作為風險源的危險性也不同,由此引發的城市脆弱性也不同。

(三)城市脆弱性的構成

脆弱性的結構經歷了從敏感性和應對能力組成的二元結構,到敏感性、暴露性、應對、適應能力等組成的多元結構;從內在風險的自然狀態、或可能受傷害程度的經濟社會狀態的單一維度,到自然、社會、經濟、環境、制度等組成的多維度結構。本文認為,城市脆弱性結構在脆弱性結構的基礎上,應該包括了敏感性、應對能力和恢復力。敏感性強調的是承災體的本身屬性,由其物理性質(結構)決定,在災害發生前就客觀存在;應對能力主要是城市的社會經濟系統在災害發生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抵制能力,持續在災害發生過程中;恢復力是災害發生后表現出來的經濟社會系統的恢復能力,多用城市社會經濟系統盡可能恢復至災害發生前狀態所需的時間、精力和效率來衡量,偏重于災害發生以后(見圖2)。

氣候變化下的城市脆弱性

(一)氣候變化的界定

氣候是長時間內氣象要素和天氣現象的平均或統計狀態,通常由某一時期的平均值和離差值表征。氣候變化是指氣候平均值和離差值兩者中的一個或兩者同時隨時間出現了統計意義上的顯著變化。平均值的升降,表明氣候平均狀態的變化;離差值增大,表明氣候狀態不穩定性增加,氣候異常愈明顯。氣候變化不但包括平均值的變化,也包括變率的變化。氣候變化一詞在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使用中,是指氣候隨時間的任何變化,無論其原因是自然變率,還是人類活動的結果。《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第一款中,將“氣候變化”定義為:“經過相當一段時間的觀察,在自然氣候變化之外由人類活動直接或間接地改變全球大氣組成所導致的氣候改變。”UNFCCC因此將因人類活動而改變大氣組成的“氣候變化”與歸因于自然原因的“氣候變率”區分開來。

氣候變化(Climate Change)主要表現為三方面:全球氣候變暖(Global Warming)、酸雨(Acid Deposition)、臭氧層破壞(Ozone Depletion)。本文采用UNFCCC對氣候變化的定義,即側重研究人類活動所引起的氣候變化,暫且不考慮自然原因引起的氣候變率。

(二)氣候變化對城市的影響

IPCC第三次評估報告提供的預測結果是,本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可能上升1.4℃-5.8℃。未來變暖的變幅取決于人類采取什么樣的生活和生產方式,但全球氣候總的變化趨勢仍繼續向變暖的方向發展。氣候變暖將對全球的生態系統、各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嚴重影響。氣候變化是事關生態與環境保護、能源與水資源管理、食物安全和人類健康以及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面臨的一個巨大挑戰。人類活動所引起的氣候變化主要表現人為增暖,溫度升高造成的影響表現為:北半球高緯地區的早春農作物播種,林火和蟲害對森林的影響;歐洲與熱浪相關的死亡率,某些地區的傳染病傳播媒介,以膠北半球中高緯地區的花粉過敏;在北極地區冰雪上狩獵和旅行,在低海拔高山地區的運動等。城市及其系統受到了氣候變化和氣候變異的影響,如山區人居環境遭受冰川湖泊爆發洪水的風險加大;海平面升高和人類的發展,增加了許多地區海岸帶洪水造成的損害。

(三)氣候變化引發的自然災害

氣象災害占了中國自然災害較高比例,而極端氣象現象與氣候變化、尤其是氣候變暖高度有關。又由于我國人口眾多、自然環境相對惡劣,自然系統和人類社會對氣候變化的敏感性高等因素,容易遭受自然災害的侵襲;同時,由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技術水平較低,基礎設施不完善,以及有效資源管理手段缺乏等原因,我國自然系統和人類社會在災害發生過程中對自然災害的應對能力相對低下,由此所致的災后重建恢復能力也較差。我國較易遭受的自然災害,包括:洪澇災害。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統計顯示,截止2009年8月24日,全年直接經濟損失711億元,共有29個省份不同程度發生洪澇災害。暴雨泥石流。2010年8月7日甘肅舟曲因特大暴雨引發的泥石流至今讓人觸目驚心;2010年8月12日起,由于連日的強降雨天氣,四川多地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11.6億元。海平面上升。我國是世界上受海平面上升影響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中國全海域海平面平均上升速率為2.5毫米/年。2004~2006年,中國全海域海平面都高于常年,其中2006年比常年高71毫米。與2003年相比,2004~2006年中國全海域海平面呈起伏上升趨勢,各海區海平面變化趨勢與全海域一致。海平面上升不僅會造成我國沿海地區土地資源的嚴重損失,而且會嚴重影響沿海地區的重要工程設施和沿海城市發展。這些自然災害和其他氣候變化引發的自然災害都是城市脆弱性的外因,增加了城市脆弱性的強度。

適應氣候變化的城市脆弱性:以寧波為例

(一)寧波氣候變化的趨勢和特點

寧波氣候變化的趨勢。2010年初以來,歐洲各國遭遇“50年罕見暴風雪和寒冬”,美國發生“罕見冰暴天氣”,澳大利亞“火熱水深”,我國北方遭遇50年一遇嚴重旱災……作為地球村的一個“角落”,寧波市也出現了歷史同期罕見的冰雹天氣。IPCC(國際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四次評估報告(2007年)認為:最近100年地球經歷了以增暖為主要特征的氣候變化,從1906年至2005年全球年平均地表溫度上升了0.74℃,最近50年增暖趨勢更加明顯,達到每10年升高0.13℃。統計數據顯示,同全球氣候一樣,寧波市氣候也在發生明顯的改變,其中1980年至2005年,寧波每10年氣溫升高0.74℃,升溫幅度明顯高于全球平均。寧波的年降水量雖然沒有發生趨勢性改變,但降水日數明顯呈現減少趨勢,降水日數的減少主要是小雨日數的減少,而中雨以上降水日數呈現緩慢增加趨勢,這表明寧波出現強降水的幾率在增加。同時,寧波市年平均風速出現減小趨勢,8級以上大風天氣也呈現減少趨勢,但影響寧波市的臺風個數呈緩慢增多趨勢。此外,寧波市的大霧天氣減少,陰霾天氣增多,降雪日數明顯減少。

寧波氣候變化的特點:以2010年為例。2010年1~6月全市平均氣溫13.7度,比常年同期偏高0.6度;全市平均降水量912.4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26.4%。2010年上半年寧波市天氣氣候有如下幾方面的特點:連陰雨天氣頻繁出現。2010年以來寧波市已出現5次長連陰雨過程,分別出現在1月31日~2月11日(雨日11天)、2月25日~3月9日(雨日12天)、3月30日~農歷2010年3月初二(雨日16天)、5月13日~23日(雨日9天)、6月14日~7月1日(雨日16天),比常年明顯偏多。寒潮天氣近年罕見。2010年1月份和2月份寧波市各出現了一次寒潮天氣,為近年來所罕見。1月20日~22日的寒潮過程,24小時降溫幅度10.7℃,48小時降溫幅度14.7℃,最低氣溫2.1℃。2月9日~11日的寒潮過程,48小時降溫幅度13.1℃,最低氣溫達到1.9℃。浮塵天氣影響空氣質量。受北方沙塵暴天氣影響,3月21日寧波市出現了自2007年4月2日以來最嚴重的浮塵天氣,寧波市區空氣污染指數高達500,空氣質量為重度污染。

(二)寧波氣候變化引發的自然災害及特征分析

1.寧波的自然災害。寧波的自然災害主要是由一些惡劣天氣(干旱、臺風)引起的,如洪水,洪澇,海水侵蝕及山體滑坡。臺風影響期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每年平均2.8次。超強臺風(雨量>= 200毫米)每隔幾年發生一次,給寧波帶來嚴重損害。1953年以來,共有四個超強臺風登陸寧波。由臺風引起的暴風雨給寧波造成了巨大損害,例如,第5612號強臺風給象山縣造成了巨大損失,第9711號臺風造成的損失超過45億元。暴風雨年均2-5場,集中在6月到7月初的雨季期和8月至9月的臺風期,其中9月暴發頻率較高。從空間分布來看,寧海縣的暴風雨比其他縣市區更多。暴雨通常會引起洪水災害,例如1988年7月30日由暴雨引起的洪水災害致100多人死亡。干旱通常發生在8月至9月,在梅雨期之后,特別是在寧海,象山等縣山區每2-3年發生一次,而其他地區一般4-5年一次。

2.氣候變化的頻率和強度分析。根據寧波城市的氣候變化趨勢和特征,現對寧波氣候變化及其所引發的自然災害的城市脆弱性進行分析。氣候變化及其自然災害可用變化頻率(Frequency)和變化強度(Severity)進行描述,臺風在寧波出現頻率不高,影響強度相對較小;而熱浪和暴風雨出現頻率較高,對城市的影響強度也大;干旱則屬于出現頻率高,影響強度相對小;暴風雪和洪水出現頻率較低,影響強度較大。

(三)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建設:以寧波市為例

1.寧波城市脆弱性的總體分析。寧波的自然災害主要位于中國大陸東部海岸線中段長江三角洲南端,擁有漫長的海岸線,島嶼星羅棋布,歷史上有自然災害,如熱帶氣旋(臺風)和由其引起次生災害,如洪水、洪澇、滑坡和海水入侵。根據最近OECD的研究,寧波是世界前20個對于氣候變化高風險和高脆弱性的城市之一,并且從預測的暴露人口和資產角度而言是全球三大高危城市之一。一個有適應能力的城市是指了解其面對的災害并控制其發展,同時系統地通過災害風險管理和后續活動來適應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寧波旨在通過降低城市應對當前自然災害和預期氣候變化影響的脆弱性來提高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見圖3)。

2.寧波建設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規劃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建設。寧波氣候變化適應型城市項目旨在建設城市準備和減少現有自然災害及氣候變化預期影響的能力,編制地方應對行動計劃以形成未來計劃的行動并將研究的成果融入到現有的規劃過程中,如十二五規劃。氣候變化適應型城市框架主張將氣候變化和災害風險管理納入城市規劃管理主流。鑒于氣候變化及其對最貧困社區的影響的明確證據,氣候變化問題納入發展規劃是一個高度優先事項。氣候變化與災害風險和貧困間的聯系強調要增強社會、經濟和環境的防御性,特別是在有高度密集資產和人口的城市。城市管理者需要具體的局部驅動戰略,以幫助他們通過規劃識別、減少、管理和應對風險。這種積極規劃的目的在于明顯減少其脆弱性,管理氣候變化和有關自然災害的潛在影響。

構建減災防災體系。寧波市政府高度重視發展防災減災體系。為了抗擊自然災害,過去幾年投入了大量的財力和物力用于高標準海塘、防洪、小流域綜合治理和城市災害應急體系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幾乎所有建成的海堤都達到了50年一遇標準。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新的事業,遷移,城市規模都在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新災害和次生災害頻繁發生,例如2007年的洪澇致使部分城市交通癱瘓。現有的防災減災系統無法滿足要求。研究如何在一個更宏觀的區域建設防災減災體系以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是當前一項重要而且緊迫的課題。

構建減災防災體系和建設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的路徑

(一)構建減災防災體系的建議

第一,提高城市對氣候變化和自然災害的災前適應能力。加強極端氣候變化和重大氣候現象及其影響的中短期預報和精細化預報,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報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形成全國性、多層次、布局合理的氣象監測預報網絡,實現災害性氣候事件的預警分析和風險分析。

第二,加強城市對氣候變化和自然災害的災中應對能力。建立不同級別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制度和響應制度,建立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縱向組織指揮體系,構建信息共享、分工協作的橫向部門協作聯動體系,建立政府、企業、群眾共同響應的災害應急處置體系。

第三,加速城市對氣候變化和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能力。充分發揮政府在災后重建中的重要作用,政府要從組織領導、保障措施、責任落實以及政策措施等方面,切實做好災后的重建恢復工作。政府加強資金和物資管理,強化督促檢查,統籌處理災后重建與做好日常工作的關系,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扎實推進。

(二)建設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的路徑分析

首先,要厘清全球、全國以及本地區氣候特征、氣候變化趨勢,尤其是極端氣候現象,理清人類經濟社會系統與氣候變化之類的相互關系,從人類經濟社會活動角度減輕和減緩其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因此,要加強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的制定和建設,充分運用規劃的提綱挈領作用統籌協調各部門(區域)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在規劃基礎上,加強國家層面上的氣候變化立法工作,以法律規范全社會的經濟社會活動,明確各自責任和義務,切實實現有利于人類可持續發展氣候安全。

其次,要充分發揮科技對氣候變化的支撐作用。通過利用科技加大氣候變化規律研究、氣候變化趨勢預測、氣候變化影響分析、提高氣候變化的預測性,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以減輕已經存在或可能發生的氣候變化對人類經濟社會的負面影響。

最后,要提高氣候變化適應性城市的防災減災能力。應對氣候變化和防御極端氣候災害能力是體現未來20年和諧社會建設水平與國家綜合國力的一個重要方面,應把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增強防災減災、抵御極端氣象災害的能力,降低氣候變化的風險,提高農業生產、水資源保障、公共衛生等領域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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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永娟.生態系統脆弱性研究[J].生態經濟,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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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針對當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認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有效措施,扎扎實實地做好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市住房城鄉建委成立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重點

重點檢查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準備情況;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把做好汛期宅全生產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屬相關單位,各施工、監理單位要高度重視汛期強降水、洪水、臺風、泥石流、雷電、高溫等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產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充分認識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到重要位置。要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專責,并指定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負責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層層落實責任,將防范、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別要抓好施工現場汛期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存在問題,采取措施徹底解決。

(二)切實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屬相關單位,各施工、監理單位對在建項目立即組織一次全面細致的拉網式排查,認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對于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指定專人負責督辦,限期整改、確保盡快治理。要全面檢查深基坑、高支模、管溝(槽)和地下作業的排水、放坡和支護情況,塔吊、物料提升機、落地式腳手架、高支模等設施的基礎穩固和拉結及防風裝置情況,民工工棚、圍墻等臨時設施的安全情況。遇雷雨、大風天氣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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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課程改革 高中 地理選修課程 設置

【中圖分類號】G【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4)02B-0051-02

2004年9月開始逐步實施的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以下簡稱新課改),最大創新點在于改變了傳統單一的必修模式,增加了選修模塊。根據《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實驗)》的建議,地理選修課程由“宇宙與地球”、“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鄉規劃”、“自然災害與防治”、“環境保護”、“地理信息技術應用”7個模塊組成。

眾多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對地理選修課程進行研究,著作方面有夏志芳教授的《高中新課程選修課教與學(地理)》,既注重從理論層面傳達新課程教學理念,又重視提供可操作性強的具體教學方法,并細化至每一個教學步驟進行解析,這本書可以幫助和引導教師更好地開展地理選修課程。大多數人的研究集中在地理選修課程的實施過程中,如趙傳兵從國家、地方、學校三個層面分析當前選修課程實施的現狀。曾瑋對多個省份進行問卷調查,根據問卷反映的基本情況,從教師、教材、課程資源、評價這四個方面提出改進的建議。此外,有的學者針對具體的某一模塊進行研究,如袁書琪教授對“旅游地理”、王靜愛和蘇筠對“自然災害與防治”進行了解讀,并提供了教學建議。但是,對于不同省份間地理選修課程的對比分析是缺乏的。本文以廣東省、江蘇省、河南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6個省(區)的地理選修課程的規定或指導意見為研究對象,從共性和差異性兩個方面對地理選修課程的設置進行分析。

一、不同省(區)地理選修課程的共性和差異性

(一)不同省(區)地理選修課程的基本內容

本文根據各省(區)的經濟、文化、教育、社會條件等因素劃分為發達省(區)、較發達省(區)、欠發達省(區)三個類型。在具體的分析中,主要以地理選修課程的開設時間、選修模式、是否根據學生的意向分為不同的學習方向等進行對比,具體見表1。

表1 各省(區)指導意見的基本內容

分類 省(區) 基本內容

發達省(區) 廣東省 1.選修模塊為并列關系,學習順序不作具體規定,選修課可以在必修課學習前后開設或同時開設。學校應在高中三年級上學期結束之前完成選修課程;2.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傾向的學生:選擇旅游地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3.工科發展傾向的學生:選擇宇宙與地球、海洋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

江蘇省 1.全省統一選定開設選修模塊: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2.各學校從中選擇兩個模塊教學,并納入高考命題范圍。

較發達省(區) 河南省 1.地理選修模式為:建議選修+自主選修;2.人文方向的學生要在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環境保護中這3門中選2個,理工科方向的學生不作要求;3.地理選修課要在必修課結束后開始,按學段安排課程的開課模式,每周不少于4個課時;4.建立普通高中地理選課指導制度;5.評價方式分為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其中過程性評價包括地理課堂表現、單元檢測、地理實踐活動、地理學習檔案等。

江西省 1.地理選修模式為選修IA+選修IB+選修IC;2.了解學生的專業志向,分為自然地理方向、人文地理方向、地理技術方向;3.評價方式終結性評價紙筆考試占70%,地理活動評定占30%,過程性評價采用評語和等級評價。

欠發達省(區) 1.選修課程的模式是必選模塊+任選模塊;文科方向的學生必須選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2.開課的時間安排在高二,文理分班之后。

廣西壯族自治區 1.各模塊之間是平行并列關系,不需按順序開設,每個模塊通常為36學時,2學分;2.希望在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發展的學生,繼續完成限定選修的“自然災害與防治”和“旅游地理”兩個模塊后,還可選修更多模塊。鼓勵對地理有興趣的其他學生繼續選修其他模塊;3.對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環境保護有詳細的教學建議。

(二)不同省(區)地理選修課程的共性內容

1.7個選修模塊間的關系。各個省(區)的7個模塊間的關系基本一致,是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實驗)》的建議設置的,各選修模塊為并列關系,且在知識銜接和內在邏輯上是平行的,學習順序不作具體規定。

2.選修的開課模式。《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實驗)》建議:高中地理課程由共同必修與個性選修課程組成。在參照這個建議的基礎上,結合前面幾個省(區)的經驗,既保留了方案總的思路,又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創新。如河南省規定為建議選修+自主選修,江西省是選修IA+選修IB+選修IC,選修IA是學校必修開設,自然災害與防治、環境保護;選修IB是要求學校努力開設的選修模塊:旅游地理、城鄉規劃;選修IC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開設的選修模塊。是必選模塊和任選模塊,其中必修模塊包括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各個省(區)的對于選修課程的一致之處是要在高三前結束,可以和必修課程同時或者結束后開設,因此,時間基本是在高中二年級時進行。

3.選修模塊的選擇和開設。各省(區)學校的硬件和軟件條件有所差別,無法同時開設7門選修課程,因此,各省區都規定了其中的若干模板是必須選擇的。如江蘇省可以從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這四個中選取兩個開設;廣西壯族自治區要求限修旅游地理和自然災害與防治。

(三)不同省(區)地理選修課程的差異性內容

1.選修模塊的評價方式。在6個省(區)中,除了江蘇省,其他省(區)的評價方式基本為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河南省規定過程性評價包括地理課堂表現、單元檢測、地理實踐活動、地理學習檔案等。江西省的評價方式中終結性評價紙筆考試占70%,地理活動評定占30%,過程性評價采用評語和等級評價。江蘇開設的選修課是服務于高考的題目,因此,學校會很重視選修課程的開設,但是在高考的壓力下會失去選修課程的意義。

2.與學生專業志向的聯系。由于高二會文理分科,地理為文科學生的高考科目之一,選修課程的開設一般都在高二,因此,選修課的學習是要求文科方向的學生,對理科方向的學生基本沒有要求,且各個省區也有所差別。如廣東省規定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傾向的學生選擇旅游地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工科發展傾向的學生選擇宇宙與地球、海洋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河南省規定人文方向的學生要在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環境保護中的3門選2門,理工科方向的學生不作要求。江西省根據學生的專業志向,分為自然地理方向、人文地理方向、地理技術方向。規定文科方向的學生必須選旅游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雖然文理分科可以幫助學校進行選修課的教學,重視文科方向學生的選修課程的學習,但是理科生會少選或者不選修地理課程,而選修課程是為了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這樣就違背了其最終目的。

三、優化地理選修課程設置的對策

(一)落實選修課程的選課制度

在各省(區)關于地理選修課程的規定中,只是結合本省(區)的情況,規定7門選修中文理方向的學生選修哪幾門,并沒有給出學校、教師或學生在具體選擇時的指導。因此應該加大選修課程的開放性,從學生的角度出發,真正將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打破整班傳統的教學模式,讓學生填報自己感興趣愿意學習和研究的科目,而不是學校選好讓學生來學習,這樣才可以真正達到選修課程的目的。

(二)擴充選修課程的教學資源

選修的7門課程,首先應該闡述地理學科的基本原理,展現地理學科的特點。其次也要突出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特點。如自然災害與防治這門課程,是將災害學的研究術語、最新成果科普化,將研究性地圖教學化,從而提高學生自主學習和協作攻關的意識和能力。而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知識,無形中加重了教師的教學負擔。若請來大學里的專業教師給學生進行專題講解,或者在開展地震演習活動時請來消防官兵進行實地指導,會有更好的效果。

(三)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進行地理教學

地理課程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基本理念,即“學習對生活有用的地理”和“學習對終身發展有用的地理”。從學生的生活經驗出發,進行教學的設計,不僅能激發學生學習地理的興趣,更能達到很好的教學效果。如旅游地理課程中可將學生分成若干小組,每組一個主題,進行“組織當地城市的一日游”的設計。

(四)關注地理選修課程的過程性評價

百分制的評價方式對地理選修課程的評價實際效果不佳,如湖南省、江西省、對于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各占70%和30%,還是難以有效地考核學生學習這門課程的效果。筆者認為可以弱化對于選修課程的紙筆考試,著重加強過程性評價,如給學生開展的專題講座,學生提交專題講座后的感想;在地理活動中,記錄學生的表現,予以一定的評語評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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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袁書琪.普通高中地理課程標準(實驗)選修模塊“旅游地理”解讀[J].中學地理教學參考 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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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考試大綱變化到底有多大?據說很多已經進入一輪復習的高三學生表示,他們已經做好了一輪復習被“腰斬”,學習新知識的準備了……

夯實基礎,重視文本閱讀

西北工業大學附屬中學 孔令元

變化、影響 本次修訂的總體原則是更注重體現語文學科的基礎性和綜合性,具體表現為:一是注重考查更高層級的思維能力,如鑒賞評價能力;二是適度增加閱讀量,考查信息時代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的快速閱讀能力和信息篩選處理能力;三是取消選考模式,將“文學類文本閱讀”和“實用類文本閱讀”均作為必考內容;四是在“古詩文閱讀”部分增加了“了解并掌握常見的古代文化常識”的考查內容。

備考建議 同學們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調整:一是加強對鑒賞評價能力試題的復習力度,這類試題包括古詩詞鑒賞、文學類文本閱讀中體會重要語句的含義等。二是重視文學類文本閱讀,尤其是小說閱讀和散文閱讀,同學們要高度重視,認真復習,構建知識網絡和知識體系。三是加強對古代文化常識的積累,此題目可能會以選擇題的形式出現在文言文閱讀中。四是提高閱讀速度,由于試題的閱讀量加大,同學們必須學會精讀、略讀、跳讀文章。

數 學

削枝強干,強化數學學科體系

浙江省杭州市第九中學 陳發志

變化、影響 在能力要求方面,增加了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和創新性的要求,注重考查數學文化,同時對能力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使之更加明確和具體。在內容方面,在2016年高考考試大綱3個選考模塊的基礎上刪去“幾何證明選講”,其余2個選考模塊的內容和范圍都不變,同學們可從“坐標系與參數方程”“不等式選講”2個模塊中任選1個作答。

備考建議 注重基礎知識的網絡化,同學們在復習的過程中要理解數學知識的來龍去脈,構建知識體系,要學會歸納典型問題的通性通法,做到舉一反三。高考試題中逐漸增加古代文化常識、數學文化的內容,解決這類問題的關鍵是同學們要加強對數學基礎知識的學習和基本技能的提升。

政 治

強調德育考向,明確四項考查

湖北省仙桃一中 付鳳萍

變化、影響 政治學科與別的學科一樣,增加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考查內容,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凸顯育人導向。此外,還對“獲取和解讀信息”“調動和運用知識”“描述和闡釋事物”“論證和探究問題”四項能力的內容進行了修訂完善,補充試題樣例加以說明,進一步明確了考查要求。結合思想政治學科的特點和核心素養的要求,突出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堅定的政治立場,強調德育導向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作用的發揮。

備考建議 針對這種變化,預測2017年高考命題將堅持能力立意的取向,充分發掘傳統文化與政治學科的結合點,構建問題情境,突出對學科基本能力的考查;將緊貼國家當前的政治、經、科技、社會生活等領域的熱點話題來考查考生運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容進行思考、體悟的能力。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經濟生活》中體現出來的法治意識,在《政治生活》中體現出來的政治認同、民主意識和法治意識,在《文化生活》中體現出來的愛國主義、民族精神,在《生活與哲學》中體現出來的對傳統文化的繼承發展與創新思想等。同學們一定要關注時事,關注社會生活,在參與社會生活的過程中培育學科素養。

歷 史

刪除三大模塊,理解歷史發展

武漢市第十四中學 張新強

變化、影響 1. 歷史觀的變化。2016年考查的是科學歷史觀,而2017年考查的是唯物史觀。2. 能力要求的變化。3. 考試內容的變化。2017年高考考試大綱刪去了《近代社會的民主思想與實踐》《探索歷史的奧秘》《世界文化遺產薈萃》3個選考模塊。

備考建議 對歷史觀的考查由科學歷史觀轉變為唯物史觀,需要同學們準確把握唯物史觀的內容和精髓,并將其作為學習歷史的指導思想和具體方法,同時改變過去對唯物史觀的狹隘認識。同學們依然可以從文明史觀、全球史觀、現代化史觀、社會史觀等多種史觀的角度出發去認識歷史。

從各省同學們選做題的得分情況來看,《近代社會的民主思想與實踐》題的難度較大,得分率不穩定,而《中外歷史人物評說》《歷史上的重大改革》和《20世紀的戰爭與和平》題的得分率相對較高且趨向穩定,這樣就降低了考試的難度。當然,從多年的選做題應考策略來看,同學們只需要從《歷史上的重大改革》題和《中外歷史人物評說》題中選擇一道題解答即可。平日在練習中,同學們應先集中時間和次數完成《歷史上的重大改革》題的訓練,待到《歷史上的重大改革》題做到輕車熟路后,再集中時間和次數訓練《中外歷史人物評說》題。考試時,對這兩道題進行簡單的比較,哪道題感到比較拿手就做哪道題。

地 理

災害防治內容,仍在必修中考

湖北省宜昌市長陽一中 鄧士木

河北省秦皇島市第一中學 魯愛華

篇9

關鍵詞:林業;營林管理;措施

林業是我國重要的行業之一,林木不僅能夠創造巨大的經濟效益,同時還能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林木的生態效益無法估量[1]。營林管理是林業發展的重中之重,因此,相關主管部門必須重視林業營林管理工作效率,不斷發現當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有針對性的完善和創新林業營林管理工作,提升營林管理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1當前林業營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種苗基地建設程度較低。種苗基地是林業基礎設施重要組成部分,種苗基地能夠為林場提供高質量的林木種子及種苗,保證林業的穩定發展。但是當前國內大部分林木種苗基地之中,種苗類型單一化現象比比皆是,種苗基地建設程度較低,無法滿足林場對種苗種類和質量的實際需求[2],嚴重制約了我國林業的發展。另外,由于種苗基地中的種子和種苗質量較低,給未來的林業營林管理人員提出了巨大挑戰,加大了管理人員的工作難度,林木的成活率和成材率難以保障,同時提高了林木管理及撫育成本,影響林業經濟收益水平。1.2缺乏市場需求調查信息。當前林業市場經濟改革仍在不斷完善,過往的計劃經濟對林業管理造成一定影響,在林業營林管理之中,缺乏對市場需求的認真細致調查,從而使林木種類和數量無法滿足市場的實際需求,不利于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在部分林場之中,仍然延續以往林木種植方案,沒有按照市場意愿來加以變革,忽略了林業長期經濟效益情況,被動的開展各項林業工作,使林業經濟效益無法得以提升。1.3林業營林管理機制陳舊。當前林業營林管理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管理機制陳舊,管理技術太過傳統,導致林木產量和質量存在一定的問題[2]。例如,由于林業營林管理機制不夠合理,造成基層林業管理部門人數無法滿足實際需求,每位管理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較大,一人多崗現象較為普遍,林業管理人員的精力被大幅度分散,致使管理工作不完善,嚴重影響了目前林業營林管理水平。

2林業營林管理工作優化措施

2.1全面建設林業種苗基地。種苗生長情況直接影響林木最終質量,因此應重點建設優質林木種苗基地,擴大現有的種苗基地規模,開發新型樹木種苗及種子,將良種研究與開發提到工作日程中來,尤其針對一些2代及1代種子,應著重進行培育與研究,根據不同的氣候、水文、土質特征來培育新型種子及種苗[3],從而提升林木抗病蟲害能力與抵抗力,提高林木質量。2.2創新林業營林管理方法。誠如上文所述,當前林業營林管理方式較為落后,這種成就的管理方式已經無法滿足現代社會對林木的需求,因此,應重視創新林業營林管理管理方法,保證林木的成活率,從而提升林木質量和產量。另外,還應逐步降低當前林業管理人工成本,提高造林技術,采用現代化林木繁殖技術,根據地區實際氣候特點來有針對性的縮減林木成長周期[4],不僅能夠減少林業管理人員的工作量,同時也能節約林木管理成本,優化林業管理結構,提高林業經濟收益。2.3提升林業管理的科技性。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林業管理中的科技應用水平逐漸提升,為了滿足現代林業營林管理的實際需求,應不斷提升林業管理的科技性,利用科學技術來提高林木生長效果,從而增加林業經濟收益。例如,當前科技已經攻克鹽堿地、反季種植林木的困境,能夠極大提升林木種植面積和范圍。通過對林木種植所在地的土質、水文、氣候情況,采取科技化種植手段和種植技術,提高林木質量,促進我國林業的健康穩定發展。2.4加強營林撫育管理力度。營林撫育是林業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科學、全面的撫育工作能夠提高林木品質,營林撫育主要分為兩個階段,分別是幼林撫育和成林撫育。其中,幼林撫育是重點工作,樹木在幼苗階段,對外界環境的依賴性較高,溫度、濕度、灌溉等都會造成幼林死亡,因此應重視幼林的撫育工作,根據林木實際情況進行科學管理,從而提高林木幼苗的成活率。另外,幼苗病蟲害預防工作是撫育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應將幼苗林中的雜草、枯葉及時清理[5],預防病原體傳染到幼苗之中,同時也可采用人工捉蟲或生物天敵來避免幼苗蟲害。成林撫育與幼林撫育相比較為簡單,在樹木生長較快的夏季,應將生長過于茂盛的林木枝條加以修整,防止林木枝條之間相互遮擋陽光,影響樹木生長。在修剪過程中,應根據樹木的實際情況,充分結合樹種、樹齡來進行科學修剪,防止因過度修剪對樹木造成的損傷。2.5重視自然災害預警工作。自然災害對林業的影響毋庸置疑,為了提升林業營林管理水平,應做好自然災害預警工作,根據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來選擇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從而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災害對林營造成的影響。火災是林業影響最大的災害之一,森林火災往往能夠在幾個小時內燒毀大量的樹木,因此應重視火災預防,及時清理林內枯枝及落葉,在夏季高溫天氣中,應做好巡檢工作,將森林火災消滅在萌芽階段。另外,病蟲害對林業也會造成一定影響,應根據樹木的實際情況和當地水文及地質特征,選擇相應的殺蟲藥劑,為了降低殺蟲工作對樹木品質的影響,可采用物理、生物秉承還防治手段,從而提升林業營林管理水平。2.6積極了解林業市場動向。在市場經濟背景下,林業也應關注林業市場動向,以市場需求作為林業經營和管理導向,對樹木種類進行合理化配置,從而培養更具價值的樹木,提升林業的經濟效益。另外,在造林的伊始階段,就應對銷售方向和銷售情況進行判定的預計,有針對性的對樹木進行管理,使林木資源更加符合市場需求,盡量選擇生長周期較短的速生樹種,同時獲得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3結語

綜上所述,現代林業不僅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為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提供林木資源,同時,林木對生態環境造成積極影響,改善當前嚴峻的環境問題。當前林業營林管理工作受到傳統理念的影響,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問題,應根據不同地區氣候、環境、土質的差異,有針對性的創新管理方式,從而提升林業營林管理水平,促進我國林業健康穩定發展。

作者:岑量偉 單位:貴港市平天山林場

【參考文獻】

[1]余少華.現代林業營林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J].農業與技術,2015(2):67-67,101.

[2]黃廣法.現代林業營林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農業科技,2016(14):164-165.

[3]何小紅.現代林業營林工作中的問題與對策探索[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7,16(7):209-210.

篇10

(一)立法先行

許多國家在巨災保險領域進行了立法。如日本的《地震保險法》、美國的《全國洪水保險法》、法國的《自然災害保險補償制度》等,而且這些法律隨著巨災風險和巨災保險市場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通過立法形式,明確了本國巨災保險的性質、巨災保險的模式、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等,使巨災保險的發展有法可依。有的國家甚至通過立法的方式實施強制性的巨災保險。

(二)政府支持

從各國的實踐來看,許多政府為巨災保險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國情不同,政府參與巨災保險的方式各異。方式之一是為私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或擔保服務,如法國、日本與西班牙。通過再保險服務提高私人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降低承保風險。方式之二是直接參與巨災保險的管理和經營,如美國的洪水保險就是由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下屬的聯邦保險管理局(FIA)具體負責。方式之三是為巨災保險提供稅收支持,如美國佛州的FHCF可以發行免稅債券。方式之四是通過提供防災減災等公共服務來降低巨災市場風險,從而鼓勵私人保險公司涉足巨災保險,如英國的洪水保險。

(三)市場運作

雖然政府在巨災保險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沒有出現政府大包大攬的情況。相反,市場化運作是這些國家開展巨災保險的一個共有特點,政府的參與也是圍繞著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而展開。私人保險公司在巨災保險的定價、銷售、理賠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即使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巨災保險機構,比如法國的中央再保險公司、西班牙的保險賠償公司,在財務上也要保持獨立性并按照市場化原則經營。英國和德國更是巨災保險市場化運作的典范,政府的參與程度要小得多。

(四)鼓勵減災

從這些國家巨災保險的實踐來看,巨災保險不僅在分散巨災風險、補償巨災損失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而且還通過相應的激勵機制在防災、減災方面發揮獨特的作用。美國《洪水保險法》規定,社區只有在采取了被要求的區劃方法和建筑規范,才能獲得購買洪水保險的資格;同時,聯邦政府對沒有參加洪水保險的社區和個人規定了懲罰性的規定,即不參加保險計劃將不能得到聯邦政府的救災援助。法國的自然災害保險也體現了類似的思想。這種激勵機制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鼓勵地方政府和個人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減災措施。這對規避逆向選擇、提高市場效率可能發揮重要的作用。

二、我國目前巨災保險現狀

(一)保險業整體實力不強,承保能力較弱

總體而言,我國原保險市場的巨災風險分散能力仍非常有限。

市場供給能力是整個保險市場最大能夠承保的風險總量。為保證償付能力,各國一般都要求保險公司的最大自留保費為資本金加公積金的一定倍數。因此,一國保險市場的資本金總量可以用來衡量一國保險市場的供給能力。而2007年我國財險市場前9家主要公司的最大自留承保能力僅為885.92億元人民幣,約合120億美元,而2006年全球“財富500強”中排名488的保險公司――美國丘博保險公司一家的營業收入就達到了140.82億美元。可見,我國財險市場的供給能力非常有限。

我國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的多發國家,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嚴重依賴于國家財政,使得本已緊張的國家財政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保險這種社會化的風險損失承擔機制在管理巨災風險方面的作用遠未發揮出來。保險保障不足,給災后群眾的生活和重建造成極大困難。在廣大農村,常年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自然災害等襲擾,全國平均每年成災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 10.7%,成災率為40.3%,嚴重影響農業的豐收和農民的生活。近幾年來,由于農民收入水平低、保險意識不強,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商業保險公司缺乏經營積極性,導致農業保險逐年萎縮,險種不斷減少,保費收入大幅下降。2007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50億元,僅占全國財產險保費收入的0.5%。說明我國低收入階層受到的保險保障程度低,也削弱了保險業在農村自然災害管理中的作用。

(二)巨災風險的管理水平低,技術不成熟

目前,我國保險業尚未建立完備的風險數據庫,災害信息和統計不充分,相關信息不能夠實現共享,對各類災害事故的認識不足,客觀限制了保險業防災抗災的能力,不利于保險業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也不利于對防災防損工作的指導。我國保險公司在擴展保險業務時,在承保前的風險評估能力不足,單純注重保費收入增長,而防災防損工作相對薄弱,特別是防災技術不足,專業人才缺乏。此外,我國尚未建立應對災害事故的保險制度,政府和保險業在災害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確,直接影響到保險業發揮災害管理作用。當前我國巨災保險業務是以商業化模式運作的,但由于巨災保險風險較高,各家保險公司受償付能力的限制,在二十世紀90年代后期,分別對地震等巨災風險采取了停保或嚴格限制規模、有限制承保的政策,以規避經營風險。由于巨災造成的后果十分嚴重,沒有巨災保險保障,對我國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構成重大隱患。

三、相關建議

(一)構建巨災風險分擔機制

國際上的最佳模式是政府部門與私人部門伙伴合作共同應對巨災挑戰。我國應當建立由保險公司主辦的、政府支持的巨災風險比例分擔機制,形成投保人-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資本市場運作-國家財政參與的巨災共保體系。政府不應當充當第一保險人,而應當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最后的再保險人。

(二)建立巨災保險基金

目前,世界各國的巨災保險基金大都由政府和監管機構牽頭建立,由國家再保險公司實施管理,采取市場化運作與政策支持相結合的模式,對保險公司和保戶進行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并通過國際再保險公司尋求風險的分攤。我國應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對巨災保費實行單獨立賬、單獨核算,由專業再保險公司代為管理,統一安排國際再保險、發行巨災債券等方式來分散風險,實現成本收益的最優化。

(三)適時開發巨災險種

首先應當將巨災保險從普通的財產保險產品中分離出來,并且給予稅收優惠。其次是建立巨災風險的數據庫和巨災風險模型,為巨災保險產品的開發奠定精算基礎。第三是保險公司可以在國家支持下,聯合推行強制性的、非贏利性的巨災保險產品。

(四)實施差異性費率

考慮到中國幅員遼闊,各地自然災害的類型相差較大,實施統一的巨災保險費率不能反映不同等級的風險。在實施一體化的巨災保險體系后,可以根據各個地域的風險級別,實施不同水平的巨災費率。很多巨災頻發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很低,這些地區政府應設立專門的基金,對所繳納的保費給予減免或補貼;通過費率優惠鼓勵個人在災前采取減災措施。

(五)完善災后賠付體系

巨災發生后,保險業首先要做到的是完善災后賠付體系,迅速賠付受災群眾。但在實際理賠操作中,保險公司會遇到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遇難、被保險人與受益人遇難順序無法確定、保單的受益人不明確等各種法律風險。通常情況下,對受益人較為明確的案件,保險公司應當迅速給付結案;無法明確受益人的情況可以通過預付方式,或集中給付政府指定單位等進行理賠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