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招投標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7-02 10:16:1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工程設計招投標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工程設計招投標管理辦法

篇1

第二條、公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建設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

第三條、公路建設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按項目管理權限報交通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勘察設計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的;

(二)勘察、設計采用特定專利、專有技術的;

(三)對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第四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正當的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六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交通部負責全國公路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項目管理權限,依法查處公路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招標第七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是指招標人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公路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通過招標活動選定勘察設計單位。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以實行一次性招標、分階段招標,有特殊要求的關鍵工程可以進行方案招標。

第八條、招標人是符合公路建設市場準入條件,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項目法人。

第九條、招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具備組織編制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招標人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符合公路建設市場準入條件、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招標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

第十條、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十五日前,按項目管理權限報交通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核備;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在委托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報交通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核備。

第十一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招標人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以上具有相應資質、具備承擔招標項目勘察設計能力的、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組織投標。

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基本概況、投標人的資質要求以及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二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應當實行公開招標。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其他公路建設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不適宜公開招標的,按項目管理權限經交通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投標人少于三個的;

(二)長大橋梁或者隧道工程有特殊要求的;

(三)涉及專利權保護或者受特殊條件限制的;

(四)實行以工代賑、民工建勤、民辦公助和利用扶貧資金的。

第十三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實行資格審查制度。公開招標的,實行資格預審;邀請招標的,實行資格后審。

資格預審是招標人在招標公告后,發出投標邀請書前對潛在投標人的資質、信譽、業績和能力的審查。招標人只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發售招標文件。

資格后審是招標人在收到被邀請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后,對投標人的資質、信譽、業績和能力的審查。

第十四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

(二)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三)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四)向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五)組織潛在投標人勘察現場,召開標前會;

(六)接受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公開開標;

(七)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推薦中標候選人;

(八)確定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九)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實行邀請招標的,在編制招標文件后,按上述程序的(四)至(九)項要求進行。

第十五條、資格預審文件應當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資信證明和勘察設計收費證書;

(二)近五年完成的主要公路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和獲獎情況以及社會信譽;

(三)正在承擔的和即將承擔的勘察設計項目情況;

(四)擬安排的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和技術設備、應用軟件投入情況;

(五)上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決算審計情況;

(六)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各方共同簽訂的投標協議和聯合體各方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有分包計劃的,提交分包計劃和擬分包單位的資質要求。

第十六條、招標文件應當按照交通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頒布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文件范本,結合招標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編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須知;

(三)勘察設計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

(四)勘察設計標準規范;

(五)勘察設計原始資料;

(六)勘察設計協議書格式;

(七)投標文件格式;

(八)評標標準和方法。#13第十七條、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補遺或者修正時,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補遺或者修正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資格預審結果和招標文件的審批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國道主干線、國家、部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資格預審結果和招標文件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后,報交通部核備。

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合理確定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編制時間。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潛在投標人遞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不得少于十四日;自招標文件發售截止之日至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得少于二十一日。

第三章、投標第二十條、投標人是符合公路建設市場準入條件,具備規定資格,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組織。

第二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組織可以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身份共同投標。由同一專業的法人或者組織組成的聯合體資質按聯合體成員內資質等級低的確定。

聯合體成員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主辦人和成員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二十二條、投標人擬將部分非主體、非關鍵工作進行分包的,必須向招標人提交分包計劃,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分包單位的資質應當與其承擔的工程規模標準相適應。

第二十三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第二十四條、投標文件由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和報價清單組成。

商務文件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一)投標書;

(二)授權書;

(三)項目負責人及主要技術人員基本情況;

(四)勘察設計工作大綱。

技術文件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一)對招標項目的理解;

(二)對招標項目特點、難點、重點等的技術分析和處理措施;

(三)擬進行的科研課題;

(四)工程造價初步測算。

報價清單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一)勘察設計費報價;

(二)勘察設計費計算清單。

第二十五條、投標文件中的商務文件應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主要內容以及通過資格預審后的更新材料,勘察設計工作大綱應當包括勘察設計周期、進度和質量保證措施、后續服務措施。

第二十六條、投標文件的報價清單中,對勘察設計取費應當按照現行公路工程勘察設計費收費標準進行計算。

第二十七條、投標文件應當采用雙信封密封,第一個信封內為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內為報價清單。上述兩個信封應當密封于同一信封中為一份投標文件。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截止日期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指定地點。投標文件及任何說明函件應當經投標人蓋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人簽字。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使用與投標書相同的密封方式投遞,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九條、招標人在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對在投標截止日期后送達的任何函件,招標人均不得接受。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招標。

第三十條、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礙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以行賄、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中標。

第四章、開標、評標、中標第三十一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截止日期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二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進行公證的,應當有公證員出席。

第三十三條、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投標文件的第一個信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文件簽署情況及商務文件標前頁的主要內容。投標文件中的第二個信封不予拆封,并妥善保存。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作為廢標處理:

(一)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二)投標文件未加蓋投標人公章或者未經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人簽字;

(三)投標文件字跡潦草、模糊,無法辨認;

(四)投標人對同一招標項目遞交兩份或者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書,未書面聲明哪一個有效;

(五)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

第三十五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按照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評標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進行。

評標委員會成員由招標人的代表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

交通部和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分別設立評標專家庫。國道主干線和國家、部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專家,從交通部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確定,或者由交通部授權從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確定。其他公路建設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專家從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確定。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三十六條、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三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采用綜合評價方法對投標人的信譽和經驗,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能力,對項目的技術建議,勘察設計周期及進度計劃、質量保證措施,后續服務和報價進行分別打分評議。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第一個信封評審打分后,在監督機構到場的情況下,拆封投標人的第二個信封,對第二個信封進行評審打分。經綜合評審,依據對投標人綜合得分結果的排序高低推薦二名中標候選人,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第三十八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

(一)所有的投標文件均未通過商務文件、技術文件符合性審查;

(二)所有的投標文件均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第三十九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條、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在七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在十五日之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將評標報告向交通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核備。

第四十一條、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定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供。

第四十二條、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

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中標人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的,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分包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三條、進行方案招標的,招標人、中標人使用未中標人的專利、專有技術的投標方案,應當征得未中標人的同意,并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四十四條、必須進行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或者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未在規定時間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報交通主管部門核備的,給予警告,責令停止招標活動。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招標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資格。

第四十七條、投標人違反本辦法,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財物,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違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其評標委員會專家資格,建議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辦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現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任何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的,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的,強制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令改正;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二條、交通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行賄、受賄、干預正常招標投標活動的,視情況由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第五十三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進行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投標有特殊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篇2

一年前,龍永圖就感嘆:“中國人對WTO已經失去了熱情。”這既是合乎邏輯的判斷,也是事實上的結論。就象那個“狼來了”的故事,聽得耳朵起繭,心里想與其這樣每天提心吊膽,心里高度緊張,不如隨它去,真來了我也就這樣了。于時心態回歸了正常。這個演變的過程不只體現在每個人的心里,更明白地體現在每個時期政策制定時的指導思想和法規條文中。朝花夕拾,意境不同。

第一階段審視自己尋找差距

入世前后的一段時間,各種聲音都在提醒大家“狼來了”,狼真的要來了,如果再沒有應對措施,五年之后面對強大的對手,我們國內設計企業將難以生存。那時候,大家心里都比較興奮和緊張,猜想著外企大規模兵臨城下時會是什么樣一種狀況。從政府到協會到企業各種層次的“應對WTO”研討會幾乎是所有會議的主題,各行各業都出臺了“應對WTO”的官方報告,民間學術研究成果也頗豐。這是一個很重要也非常有意義的階段,走出去放眼界,廣泛的國際考察和學習,了解“國際慣例”,取人之長,對比自己,各行業都比較系統地對現狀進行分析、總結,很認真地發現自己的優勢,尋找差距,提出解決問題應對挑戰的思路。

時任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副司長的王素卿于2002年2月發表了《設計行業如何應對WTO》的報告(以下簡稱《應對》),從設計企業和行業管理兩方面尋找差距。報告認為企業的差距主要在于技術水平、質量水平以及體制方面,政府和行業管理的問題在于管理體制還不順,法律、法規不健全,且執法監督力量薄弱。另外是行業協會發展不夠,其職能和作用與國外行業協會相比有較大差距。面對這些問題報告提出企業的對策是加快體制改革,盡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產權多元化;改革生產經營模式,建立靈活、應變能力強的機制;由單一設計業務向為業主提供多功能、全過程服務延伸,增強企業競爭力;加大技術開發、技術創新和技術基礎工作的投入,形成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政府的對策是完善資質管理、改革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完善市場規則,強化市場監管。建議制定《外國(包括港、澳、臺地區)建筑師、工程師及相應設計、咨詢機構進入我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按照WTO的原則進行管理。王素卿在報告別提出,建議制訂《建筑(專業)設計招標投標實施細則》,明確建筑工程可試行概念設計招投標(即簡化的方案設計招標),重要、大型建筑工程實行方案設計招標;專業工程設計招標重在選單位、選人和選擇工藝技術方案,提倡可行性研究階段招標,不宜搞初步設計招標;經批準對一些有紀念意義的建筑物可直接委托有名望的大師、知名人士進行方案設計;五是“政府采購”不在WTO的多邊協議之列,因此可以參照其他成員的經驗,給予本土行業適當保護。可制定相關政策限制這類項目的國際招標和境外公司投標。還強調要審慎開展資格互認,依法保護行業利益。

第二階段轉視“敵”營構筑“工事”

在WTO承諾協議中規定“跨境交付”不受限,但市場對此缺乏監管辦法,導致多數所謂“外企”其實只是在某中國之外的地區注冊之后就在國內從事設計,基本上是全本地化運作。外企在中國享受“超國民”待遇——參加招投標不受限,項目不受限,設計費不受限,有時不僅做方案,連施工圖一起完成也不受資質之限。這一切確實嚴重影響了內企的心態平衡。《應對》報告中所提出的通過對招投標的管理以及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來對高端項目進行適當的保護,限制境外公司投標的思路也正是針對這種情況。但在整個五年期內,并沒有出臺類似的文件。

因為外企有超級待遇,因為有“合作設計”的要求,漸漸地內、外企業之間建立起了比較穩定的合作關系,進而發展為合資。開始主要在大公司之間進行,后來一些二線企業為了占得合作先機也主動“引狼入室”,替有意進入中國市場的外企打通各種關節,幫助其快速進入。當然外企主動上門要求合資的也有不少,目的是用最小的代價最快地進入“狀態”。

市場既然如此還能保護什么?又能限制什么?政策層面是開放的,而通過合理、合法、合適的方式達到保護自己,阻攔外企長驅直入最直接、有效而且也符合國際做法。企業家們通過多種渠道“上書”,呼吁政府通過制定政策,設立技術壁壘以與入世承諾協議中的條款打“球”。那么,哪種辦法最具有殺傷力?中國建設市場實行的是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個人注冊資格管理也逐漸加強,企業審請資質有一定數量的注冊人員的硬性規定。通過對外企實行資質管理,把它們納入我們的市場管理軌道,他們就要和國內企業一樣“享受”國民待遇,接受市場監管。

2002年下半年由建設部和外經貿部接連出臺外商投資建筑業、設計、規劃企業管理規定(俗稱113、114和116號令),按照中國目前實行的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對外企在國內的“商業存在”提出要求。《外商投資建筑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114號令)要求在中國從事設計業務必須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外國服務提供者一定要是國外注冊人員。而且規定,“成立獨資設計企業,取得中國注冊資格的外國服務提供者人數不少于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總人數的1/4,而且外國服務提供者在中國每年的居住時間不能少于半年”。這些規定被認為是說開放之言,行限制之實,因為首先當時外國人根本無法取得中國注冊資格。外企進入中國市場的優勢是資金、技術和經驗,在人力成本上只有當地化才能有利可圖,因此對外方人員的數量、本地居住等要求,難以做到,在國際上引來了抱怨之聲,政府迫于壓力實行緩兵之計,對出臺的政策作了小幅調整。2004年5月建設部出臺《關于外國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活動的管理暫行規定》(78號文),提出只要選擇一家夠資質的中國企業合作就可以從事工程設計。

所有應對的辦法中最根本的是修煉內功,強身壯體。所以政府部門一方面積極推行設計企業的體制改革,鼓勵大家搞活機制,明晰產權,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大力發展民營、專業設計事務所,以與國外的體制相對應。2000年12月建設部頒布了《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管理辦法》、《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事務所資質標準》,開始了事務所的嘗試,當時提出發展150-200家。2003年11月建設部《關于受理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提出“申請建筑、結構、機電專業設計事務所資質不受指標限制”,全面放開了事務所的申請。一大批生機勃勃的民營設計事務所得益于中國入世誕生、生存和發展。

第三階段拆除防御握手言和

2003年6月,中央政府與香港政府簽署CEPA(關于加強內地與香港(澳門)后,同年12月建設部、商務部頒布了113、114、116號令的補充規定,允許自2004年1月1日起,香港、澳門可以在內地以獨資形式設立這三種企業。但要求沒有改變,只是時間提前。到2005年12月6日,建設部發出“關于落實國務院批準的《<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二》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技術人員的當地注冊和內地居住時間條件有所放寬,即要取得中國注冊資格但沒有要求當地注冊,在港居住時間亦作為內地居住時間。

此后到2006年10月,建設部和商務部再一次對外資企業的商業存在出臺文件《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尚未結束時就于入世五年期結束的當天12月11日開始執行。文件中說可以聘用中國注冊人員來達到取得資質所要求的人數。對境外人員在內地的居住時間亦沒有要求。至此,外資企業取得資質與中國企業一樣毫無懸念。

《應對》提議制定的《建筑設計招標投標實施細則》,是對此前已于2000年10月出臺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第82號部長令)的細化。但直到2006年11月9日,建設部市場管理司才出臺了《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招投標管理辦法》和《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方案設計編制深度規定》征求意見稿,算是82號令的延續。其中的變化有,82號令中“建筑工程的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或者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的條文沒有下文。“概念招標”被細化,與“方案招標”并列被作為招投標的兩種方式。而王司長所設想的“大中型項目以政府采購的方式來限制境外公司投標”也沒有了下文。至此,想在方案設計方面對外企有一些限制的想法也“壽終正寢”。

篇3

【關鍵詞】工程造價 主動控制 全過程

0 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人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建筑市場也發生了以下顯著變化。以往,我國工程建設活動基本上是由建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己組織進行的,而現在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已初步形成兩個具有獨立利益的市場主體,建設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動態管理成為雙方共同的要求。

為了有效地控制建設項目投資,確定合理的工程造價,必須進行主動控制,其意義不僅在于發現問題和有效地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防止問題的發生。工程項目造價管理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是工程造價管理的趨勢。

一 全過程造價管理的實施過程

工程項目從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整個建設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程序,這是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如果不遵循工程建設客觀規律辦事,盲目設計,盲目施工,則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建筑工程的計價是一個從粗到細、由淺至深的動態過程,建筑工程各階段依次形成的工程造價之間的關系是前者制約后者,后者補充前者。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決策投資估算階段。

決策階段是決定工程造價的基礎,特別是項目規模、建設標準的確定、建設地點的選擇、工藝的評選、設備選用等,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的高低,涉及到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決策階段是投資控制的重點。

(2)工程設計階段。擬建項目一經確定后,工程設計就成了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工程計劃價格是投資方籌措資金的依據,對控制國家基建投資,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確定合理的工程計劃價格,可以通過設計招投標竟選設計方案,運用價值工程理論,通過功能和價值分析,將技術問題與經濟問題緊密結合,優化設計方案,節約工程成本,達到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

(3)工程施工階段。

實行招投標制,制定合理的標底,用以衡量投標者的報價,對投標者的報價進行嚴格審查,對中標者的價格更應嚴格審查。在此基礎上根據談判商定合同價,充分體現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企業自主報價、市場定價的原則。這樣有利于規范承發包雙方的價格行為,使工程價格更加趨于合理。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控制工程設計變更,控制材料、構件的價格選擇,控制施工單位的索賠,合理掌握進度款的支付,以達到對工程造價實際值的有效控制。

(4)竣工結算階段。

竣工結算階段是建筑施工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環節。這個階段重點要加強對施工合同執行情況的跟蹤管理工作,規范雙方的市場行為。提高履約率,減少爭議和糾紛造成的損失,從而提高投資效益,維護承發包雙方的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

由此可見,工程造價管理是一個從投資決策到竣工決算的全過程管理,任何環節都缺一不可。為了實現預期投資目標,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只有對建筑工程進行全過程造價控制才能達到目的。

二 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

在我國工程建設中,招標、投標是個關鍵,招標、投標的最終目的是簽定工程承發包合同,招標投標是目前國際通用的比較成熟的科學合理的工程承發包方式。在工程承發包合同中,合同價是關鍵,對合同價的執行與監督管理是承發包價管理的重要環節,工程結算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環節,它直接關系到工程款撥付和承發包雙方的經濟利益。

然而,隨著這種關系的不斷強化以及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簽訂工程合同和加強合同管理就顯得越來越重要。政府要發揮宏觀調控職能,對市場進行調控,由市場引導企業,實行“企業自主報價,市場定價”的原則充分利用競爭機制、價格機制,保證競爭的公平有序。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造價咨詢機構要充分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行使協調、監督的職能,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 對合同加強管理,規范工程承發包、勘察、設計、建設監理等招投標行為應嚴格監督招、投標單位的市場行為,反對壟斷、反對不正當競爭建立合同審查、考核制度;嚴格審查標底,監控評標和定標過程,防止不合理壓價和墊資承包工程;加強對合同履約的跟蹤監督;加強對合同價、工程支付與結算方式的規范管理保證合同全面、準確、嚴密、有效和嚴格執行強化承發包雙方合同意識,提高合同履約率維護承發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好仲裁與調解,減少爭議和糾紛造成的損失,提高投資效益。

三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投標制度

篇4

關鍵詞:招投標 業主 承包商 風險管理

一、招投標的含義

1.招投標的含義

工程招標是指在一定范圍內,通過由招標人發出招標公告或通知,公開貨物、工程的條件和要求,邀請潛在的投標人進行投標,最后由招標人通過對各投標人所提出的技術標和商務標等因素進行綜合比較,并按照規定程序從中選擇交易對象的一種市場交易行為。投標是指投標人接到招標通知后,根據招標通知的要求填寫投標文件,并將其送交給招標人的行為。

二、業主在招標中的風險

1.工程設計風險

在施工過程中,工程設計的缺陷常常產生大量的工程變更,而設計變更是造成施工索賠的重要因素,設計變更會導致預算費用的增加,使工程項目的造價難以控制。

2.招標范圍不明確

業主在招標文件中給出的工程承包內容和范圍如果不明確,一方面造成承包商投標報價不準確,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合同爭議,影響工程項目的實施。

3.合同風險

合同文件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擬定合同時,由于合同條款責任權利不明確導致風險過多的偏重承包商一側,造成承包商合同履行不力,也會給業主帶來了連帶的風險。

三、業主風險防范措施

1.認真審核工程設計圖紙

招標前,業主應組織工程專業人員認真審核設計圖紙,盡量減少工程項目在結構上和功能上的修改,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盡量減少漏項和錯項,對工程量準確計算并加大審核力度。

2.規范招標程序

選擇實力和信譽較好的招標公司招標活動,各項工作要合乎法律、法規的要求,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評標原則,評標委員會構成應合理,并給予評標專家足夠的評標時間,以便能夠對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進行比選和分析,確保選出質優價廉的承包商。

3.擬定責權利平衡的合同條件

在擬定合同條件時,合同中的詞語表達應準確到位,且符合法律習慣。合同中嚴密的語言表達,可以防止和減少爭議,從而減少費用。一個公平合理、責權利平衡的合同可以使承包商報價中的風險費用減少,業主可以得到一個合理的報價并最大限度發揮合同雙方風險控制和履約的積極性。

四、承包商存在的風險

1.編制投標文件的風險

投標文件是業主選擇承包商的重要依據,投標文件中的失誤會直接造成投標失敗,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

2.投標報價風險

投標報價過高,超出業主的預算或者與標底相差太遠,中標的機會就會大大減少。投標報價過低,會使承包商利潤減少甚至虧損。

3.合同風險

合同條文不全面、不完整、不清楚,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不清楚,這樣的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會導致雙方發生分歧,最終導致承包商的損失。

五、承包商的風險防范

1.招標文件分析

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應首先檢查招標文件的完備性,綜合分析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建筑市場的形勢等多方面的因素,確定是否投標及投標的策略;其次分析技術文件,即進行圖紙會審,工程量復核,從而了解具體的工程范圍、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在此基礎上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安排勞動力,做好各種材料、構件的供應采購計劃;再次分析合同文本,分析的內容主要是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

2.認真編制投標文件,確定投標報價策略

承包商在詳細分析招標文件的基礎上,應認真編制投標文件,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確定項目經理人選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構成,編制高水平的施工組織設計,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靈活采取各種報價策略。

3.合同風險防范

承包商應選拔熟悉國家法律、法規的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不利因素,為以后的合同索賠創造機會。

六、完善招投標活動的措施

1.建立專業的工程招標機構

現在的招標機構越來越多,與日俱增,但是招標人員專業程度不夠、招標程序不規范,08年開始實行的招標師考試對人員的專業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應加強對招標單位資質的審核,確保有資質必專業。

2.建立統一的評標專家庫

打破行業、地區界限,將各部門、各地區已建成的評標專家名冊,按統一的評審和入庫標準,納入國務院、省政府的評標專家庫,統一管理,分專業、分級、分地區設置。

3.加大違法現象的處罰力度

招投標法第五章詳細列舉了違反招投標法的各條規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的給予罰款,有的取消資格,有的給予行政處分,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就目前情況看,還沒有聽到或看到過關于這方面的處罰,這也許是招投標活動中仍存在許多問題的原因之一。

現在各個地方政府也在不斷出臺新的招標投標活動管理辦法,招投標制度和措施都在不斷的完善中,關于招標的職業考試也陸續實施,這使招標公司會更加專業化,這些都將有效的降低業主和承包商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風險。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政策法規選編.武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2007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實用手冊.武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匯編,2004

[3]湖北信業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業務知識[M],2007

篇5

湖南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建筑工程設計市場,優化建筑工程設計,促進設計質量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2號《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建設的下述工程項目必須實行設計招標:

(一) 單項設計合同按國家估算價計算的設計費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 單項設計合同按國家估算價計算的設計費低于30萬元人民幣但項目總投資額在20xx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 一級以上的公共建筑,城市主干道兩側的主要建筑,國家或省級風景名勝區的主要或特殊建設項目。

第三條 采用特定專利或專有技術,或國家有保密要求或對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由業主單位提出申請,按項目隸屬關系,經有批準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設計招標,直接進行發包。

第四條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實行分級管理。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國家和部門及省審批立項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投標工作。指導和監管全省的設計招、投標工作。

各市(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由本市(州)、縣(市)審批立項的建筑工程項目的設計招、投標工作。但總投資數額在5000萬元以上及特級公共建筑和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重要建設項目,其招、投標申報文件須預先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取得認可。投標結果應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 設計招標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 公開招標。由招標人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上或其它方式招標公告。

(二) 邀請招標。由招標人直接向有承擔該項工程設計能力的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不論何種形式進行設計招標,必須有三個以上單位參與投標,方可進行評標、開標工作。

第一章 招、投標的條件和要求

第六條 實行設計招、投標的建設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經過審批機關批復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計劃;

(二) 具有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項目建設地點、規劃控制條件和用地紅線圖;

(三) 具有符合設計要求的地形圖、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探資料。必要的場地附近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詳細勘探資料;

(四) 具有水、電、燃氣、供熱、環保、消防、人防、通訊、市政道路、綠化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礎資料或具體要求。

第七條 投標人必須持有有效設計證書、營業執照,且設計資質符合項目要求。

第八條 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投標文件的同時還應提供信譽資料。信譽資料主要包括投標人的技術力量、獲獎、經驗、質量保證措施等內容。獲獎情況應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信譽資料應與投標文件正本同密封在'正本文件'密封袋內。

第九條 境外或省外單位來本省參加設計投標,必須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驗證、登記后,方能參加投標。

第十條 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法人代表委托書及設計證書和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招標人同時應驗證投標人設計證書及其副本。

第十一條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書和《建筑工程設計投標文件編制深度規定》(見附件1)編制好投標文件。

第十二條 投標人報送的投標設計文件為8份以上。其中1份為正本,供備查使用。正本文件應加蓋投標人設計文件專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及相應資格的注冊執業人員、具體編制負責人等簽字蓋章,單獨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樣。其余文件為副本,供評標使用。副本文件不得有任何顯示或隱示投標人名稱的文字和標記。

投標人應將上述副本文件和密封的正本文件裝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和密封的正本文件裝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文件作廢。

(一) 投標文件未按規定密封,或泄露投標人名稱;

(二) 正本文件未按規定簽字蓋章的;

(三) 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文件違背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或有嚴重編制技術錯誤或達不到規定編制深度和招標書要求;

(四) 逾期送達;

(五) 境外或省外單位未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驗證的。

第十四條 招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 工程綜合資料。包括工程名稱、地址、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總投資、地形地貌等;

(二) 設計要求說明書。包括建設內容、使用功能、業主對建筑造型、風格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工程經濟技術要求;

(三) 本辦法第六條(一)、(二)、(三)、(四)款的有關內容;

(四) 招標文件答疑、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五) 投標文件編制要求;

(六) 投標文件送達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七) 擬簽訂設計合同的主要條款;

(八) 招標的方式、資質條件及補償方式與金額;

(九) 對文件編制的特殊要求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五條 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按項目隸屬關系,經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自行組織招標:

(一) 有與招標項目工程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財務和工程管理人員,具備組織編寫招標文件的能力;

(二) 有組織評標能力。

招標人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有關設計招標機構的管理辦法另行頒發。

第二章 招 標

第十六條 設計招、投標的程序:

(一) 招標人填寫招標申報表(見附件2),持有關資料報告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取得認可。屬公開招標的應在投標人報名截止后將投標人名單報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二) 招標人發出方案設計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三) 投標人報名并向招標人提交有關材料;

(四) 向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分發設計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五) 招標人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對設計招標文件答疑;

(六) 投標人按要求編制投標書,并在截止時間前送達規定地點;

(七) 從評標專家庫中按專業隨機抽取專家并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

(八) 召開評標會議,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方案,并公開各投標方案的設計單位;

(九) 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經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證的中標通知書(見附件3);

(十) 招標人和中標人簽訂設計合同。

第十七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書15日前,持招標申報表和有關材料按項目隸屬關系到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備案。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委托合同簽定后15日內,持招標申報表和有關材料到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備案。

第十八條 備案機關應當自接受備案之日起5日內進行審核,發現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機構無相應資質、招標前期條件不具備、招標公告或者招標書有重大遺漏或錯誤的或違背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的,備案機關應當責令招標人中止招投標活動。

第十九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應當報告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獲批準后至遲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書面通知所有投標單位。否則變更或補充內容無效。

第二十條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為:特級和一級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級及其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

第三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一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二十二條 開標時,招標人應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并由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取出投標文件副本,編號后供評標委員會評定。 編號時投標人應回避。

第二十三條 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總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方面專家應從設計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并占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評標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技術專家擔任。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成為評標委員會成員。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或機構一般應在評標前1小時內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并通知評標委員會成員到指定地點參加評標。

第二十五條 評標時應根據項目需要邀請有關職能部門參加評審。評標委員會應充分考慮各職能部門意見,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設計方案的經濟、技術、功能和造型等進行比較。

第二十六條 評標采用記名投票的方式。評標委員會成員每人一票。

第二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在對副本文件評定后,再對投標人信譽進行評定,供定標參考。

信譽評定采用公開評分方式(見附件4)。

第二十八條 在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副本評定后,招標人當眾取出投標文件正本,確認各投標方案所屬投標人。

第二十九條 評標委員應在評標完成后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2~3個候選方案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1~2個候選方案。

第三十條 招標人應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直接委托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應在中標方案確定起15日內向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證后應在7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十二條 當所有投標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要求或達不到法定投標人數時,經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確認,并報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可宣布本次招標失敗,并可依法重新招標。

第三十三條 公開招標的,對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未中標方案,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中明確是否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邀請招標的,應當給予未中標單位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應當在招標書中明確。

經評標委員會確認為廢標的投標方案可以不予補償。

第三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中標人簽訂工程設計合同,中標人應完成全過程設計。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另擇設計單位進行下階段設計的,須經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且在招標公告或邀請書中明確,并付給中標人方案設計費。

第三十五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未經相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對中標方案作重大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對招標活動的未中標方案的知識產權應予尊重。不得擅自使用無補償金額的未中標方案的知識產權,確因需要部分使用時,應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標人同意并付給使用費。

第四章 監管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招投標過程中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驗證投標人資質;指導和監督招、投標工作;

(二)維護中標結果,審查中標方案轉讓情況;

(三)調解招、投標活動中的知識產權糾紛;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違規行為;

(五)接受招、投標單位的咨詢和質疑。

第三十八條 在招、投標實施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按建設部82號令《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建筑裝飾工程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及工業建設項目設計招、投標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十條 本實施細則中所稱'以上'、'不少于'均含本數,'以下'、'不足'均不含本數。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湖南省城市建筑方案競選管理實施細則》自行廢止。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投標職責(一)驗證投標人資質;指導和監督招、投標工作;

(二)維護中標結果,審查中標方案轉讓情況;

(三)調解招、投標活動中的知識產權糾紛;

篇6

關鍵詞:施工過程;投資控制; 管理辦法;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central tasks is to realize the project goals. From the objective sense, investment to achieve the goals of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owner is really reflected; And determin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and the effective control of cost management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part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n a special position.

Keywords: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vestment control; Management method;

中圖分類號:TU7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工程施工階段是設計藍圖變為工程實體的過程,雖然工程設計階段通過限額設計層層分解,從設計規模、設計標準、工程數量與概預算指標等各方面進行多方把控,來實現工程投資限額的控制和管理。但百密總有一疏,施工過程正是暴露前期設計與管理工作疏漏的過程,把前期潛在的矛盾具體化。就目前我國工程招投標市場情況來看,投標單位多是采用前期低價中標,后期通過種種圖紙和管理的漏洞進行變更、簽證等索賠,以達到施工方利益的最大化。再加上施工階段參建人員較多、較雜,施工單位人員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等因素,如何有條不紊得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則是業主及管理公司專業水平的體現。下面筆者就針對工程項目從工程招投標開始到工程竣工結算完成為止,項目管理公司的投資控制人員對投資控制的管理辦法和流程,來與同行進行探討和學習。

1、編制工程量清單

1.1工程量清單編制的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工程設計招標圖紙及相關圖集文件。

1.2 工程量清單與設計圖紙的統一:工程量清單編制過程不僅是工程量的計算過程同時也是對圖紙的審核過程,要及時將圖紙中的遺漏、矛盾、不明確不交圈的內容與設計和業主方溝通,以使工程量清單與設計內容統一,減少施工過程中經濟索賠的誘因。

1.3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文件相統一:工程量清單及清單總說明是工程招標文件的附件之一,是由工程造價人員負責編制的,在移交工程量招標清單前,編制人員一定要認真學習招標文件內容,以使清單說明與招標文件的相關條款相統一,以增加招標文件的嚴密性。

1.4招標文件編制的優劣是整個招標工作成敗的關鍵之一,招標文件是招標企業的行動指南,也是投標企業須遵循的規則。業主方對標的物的一些特殊要求要進行明示,例如:主要材料的規格及品牌,總價標還是單價標等,以便施工單位報價策略的定位和工程施工期間的工程材料驗收等。

2、編制工程預算或標底

2.1作用:作為報價上限,依此來判斷投標價格是否異常,但不參與經濟標的評分計算。

2.2依據:預算定額;建筑材料當期市場價格;近期類似項目中標價格的歷史數據。

2.3具體操作:

2.3.1定額的套用一定要充分理解招標清單的特征描述,注意定額與清單計量單位不一致項目的工程量折算,主要材料價格除要進行系統的市場摸底外還要參考類似項目價格進行調整來編制工程預算。

2.3.2由于業主方編制標底時較難考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對造價的影響,故對構成工程實體部分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主要依靠定額、取費文件來編制;措施項目清單費用、其他項目清單費用按分部分項清單費用的一定比例(經驗數據)來計取。

2.4注意保密,一般由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編制。在開標前組織專業人員封閉編制并封存,直至工程開標,作為經濟標評審的參考,具體做法及應用根據每個項目招標文件中的相關約定。

3、經濟標的評審

3.1經濟標回標分析:對投標單位的報價從投標總價到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措施費工程清單報價、其他費工程量清單報價、安全文明施工費報價等進行逐項對比分析。有針對性地審核安全文明措施費的構成與施工方案匹配情況,土方費用報價是否與施工方案相一致,暫定材料綜合單價的組成是否為簡單的暫定材料價格與稅金的乘積等等。對總報價較低的有效投標報價文件(前4~5名)的綜合單價和主要建筑材料單價進行對比分析,以判斷各投標報價對招標文件的響應情況、報價差異情況、潛在中標人需澄清的相關事項等。

3.2經濟標的評審:通常采用無標底評標的辦法,按招標文件的打分辦法進行評分。

3.3無標底評標:無標底招標的出發點,不是以犧牲承包商的經濟利益來換取業主節約投資的效益,而是要求承包商通過先進的技術和方案來降低工程造價。無標底評標具有安全性、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了計算過程中的差異以及可能出現的錯漏;避免“泄標”現象和各種人情標、關系標的產生;簡化評標程序。

3.4評標基準價法評標:為經濟標通常采用的評審方法,他是采用各投標單位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當最高報價明顯高于次高報價或最低報價明顯低于次低報價時(偏差一般不大于15%),最高或最低報價作為“異常”處理,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對應基準價的報價獲得基準分。報價每偏離基準價1%扣減或增加一固定分值(如1 分),報價越低得分越高。一般增減分值不超過10分。對“異常”報價,只計基本分(通常定為小于基準分10分以上的某一分值),降低其中標的概率。報價得分與對招標文件的綜合響應情況得分之和即為經濟標得分。 根據評標原則確定的經濟標及技術標權重及基準分值計算總分,得分高者為優先中標人。

3.5成果文件:招標文件審核意見、回標分析報告、經濟標評標意見。

3.6存檔文件:作為工程招標成果文件的工程招標文件、招標澄清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等要留存書面文件,以作為工程變更、工程索賠、工程結算的依據。

4、工程合同的審核與簽訂

4.1造價工程師對工程合同審核的側重點:工程費用構成及其合理性(非工程招標項目)、工程款的付款條件、工程變更條款的約定、工程結算方式的約定等相關經濟條款。

4.2工程造價對二類費用合同審核的側重點:對于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政府性收費或壟斷性費用不必花太多精力進行審核;對于外委工程的勘察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等要給出合理意見,尤其對于服務性合同的相關索賠條款要具體細化,將工程的各隱蔽驗收時間節點與參建各方的成果文件、服務工作相掛鉤,因某一方工作失誤導致的工程節點無法完成,相關的經濟懲罰要在合同中進行具體約定,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業主方得到性價比較高的服務。

篇7

關鍵詞工程項目;管理;誤區

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步伐的加快,近年來,我國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成果輝煌,涌現了一大批技術先進、管理先進和科技成果先進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為加快經濟發展的步伐起到了推動作用[1]。然而,在水利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管理存在的誤區,不僅給國家帶來人力、物力和財力等資源的浪費,也嚴重制約了國家建設項目的健康、有序發展。

1管理的概念

管理就是針對某一件工作,人們如何把它做好,就是用最科學、最經濟、最切實可行的方法進行控制的一個過程。“管理才能出效益”,在企事業單位、機關、工廠、學校、醫院,到處都在講管理,都提倡依靠管理來增加效益,國家也為此制定了門類較多的管理辦法,各大專院校也設立了許多管理方面的相關專業,旨在通過這些管理辦法和專業學科,盡快將我國的行業管理和職能分工,提高整體素質與管理水平。

2項目的管理的誤區

無論建設項目的規模大小,其項目管理誤區基本相似。通過對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近6年的考察和研究,筆者發現存在的誤區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2.1業主方面

長期以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業主習慣于按自己的思路和意圖去開展工作[2]。這個誤區的涉及面較為廣泛,曾有專業人士呼吁有關部門引起重視,但是這類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

大部分業主基本能熟悉監理工作的程序,能夠充分調動監理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工程建設特點對監理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但也有不少業主對工程監理的概念模糊,認識不清,他們認為監理的服務費用是由業主支付,因此監理必須服從業主的指揮和調遣,應該按照業主的意圖來處理各種問題。這樣一來,往往造成監理單位經常需要面對雙重標準,即監理規范要求和業主要求,如果這兩種標準和要求相互吻合,則有助于監理積極開展工作;反之,用雙重標準來處理各類工程事務,最終必然會對項目的建設管理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目前,國家尚未對監理行業制定相對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行業法規,因此監理基本上還屬于知識性打工群體,這就誤導了許多建設單位的業主,他們認為,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管理屬于同一種模式,都應由業主單位進行統一管理。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誤區。FIDIC條款明確規定,任何項目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首先均應從監理標開始,業主選定可靠的監理單位以后,需要委托監理單位幫助業主處理對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投標事務,協助業主對設計及施工單位進行把關。而現狀并非如此,大部分業主目前都是按照先設計、后施工、最終進行監理招標這樣一個模式進行運作,這就制約了后期的項目管理。

有些建設單位的業主甚至把監理單位理解成是工程項目中大小責任的承擔者。有的地區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工程干好了那是施工單位的成績,工程干不好那是監理管理不好的問題”,對于這句話,筆者認為前半句千真萬確,但后半句似乎缺乏說服力,有明顯推卸責任的意思。其實,工程建設的成敗主要取決于工程設計和工程施工與管理,工程管理則使業主能充分調動各參建單位的積極性,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2.2監理單位方面

目前,一些國家級重點或大型項目中的監理工作開展較為正常,而一些地方中小型建設項目的監理工作情況卻不同[3]。近年來,由于國家逐步加大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造成地方一級對相關項目建設管理的人員緊張,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說是奇缺,最終形成業主單位的部分項目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低下,素質參差不齊。而監理單位通過招投標進入項目,他們在管理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但是不能向業主如實反映或加強與業主的交流,因為他們認為如果這樣做就是與業主唱反調,如此慢慢就形成了監理單位完全執行業主單位要求的錯誤觀念。 x

摘要分析了工程項目管理在業主、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3個方面存在的誤區,闡述了消除誤區的思路,以為工程項目建設的實施提供參考。

關鍵詞工程項目;管理;誤區

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步伐的加快,近年來,我國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成果輝煌,涌現了一大批技術先進、管理先進和科技成果先進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為加快經濟發展的步伐起到了推動作用[1]。然而,在水利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管理存在的誤區,不僅給國家帶來人力、物力和財力等資源的浪費,也嚴重制約了國家建設項目的健康、有序發展。

1管理的概念

管理就是針對某一件工作,人們如何把它做好,就是用最科學、最經濟、最切實可行的方法進行控制的一個過程。“管理才能出效益”,在企事業單位、機關、工廠、學校、醫院,到處都在講管理,都提倡依靠管理來增加效益,國家也為此制定了門類較多的管理辦法,各大專院校也設立了許多管理方面的相關專業,旨在通過這些管理辦法和專業學科,盡快將我國的行業管理和職能分工,提高整體素質與管理水平。

2項目的管理的誤區

無論建設項目的規模大小,其項目管理誤區基本相似。通過對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近6年的考察和研究,筆者發現存在的誤區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2.1業主方面

長期以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業主習慣于按自己的思路和意圖去開展工作[2]。這個誤區的涉及面較為廣泛,曾有專業人士呼吁有關部門引起重視,但是這類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

大部分業主基本能熟悉監理工作的程序,能夠充分調動監理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工程建設特點對監理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但也有不少業主對工程監理的概念模糊,認識不清,他們認為監理的服務費用是由業主支付,因此監理必須服從業主的指揮和調遣,應該按照業主的意圖來處理各種問題。這樣一來,往往造成監理單位經常需要面對雙重標準,即監理規范要求和業主要求,如果這兩種標準和要求相互吻合,則有助于監理積極開展工作;反之,用雙重標準來處理各類工程事務,最終必然會對項目的建設管理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目前,國家尚未對監理行業制定相對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行業法規,因此監理基本上還屬于知識性打工群體,這就誤導了許多建設單位的業主,他們認為,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管理屬于同一種模式,都應由業主單位進行統一管理。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誤區。FIDIC條款明確規定,任何項目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首先均應從監理標開始,業主選定可靠的監理單位以后,需要委托監理單位幫助業主處理對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投標事務,協助業主對設計及施工單位進行把關。而現狀并非如此,大部分業主目前都是按照先設計、后施工、最終進行監理招標這樣一個模式進行運作,這就制約了后期的項目管理。

有些建設單位的業主甚至把監理單位理解成是工程項目中大小責任的承擔者。有的地區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工程干好了那是施工單位的成績,工程干不好那是監理管理不好的問題”,對于這句話,筆者認為前半句千真萬確,但后半句似乎缺乏說服力,有明顯推卸責任的意思。其實,工程建設的成敗主要取決于工程設計和工程施工與管理,工程管理則使業主能充分調動各參建單位的積極性,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2.2監理單位方面

目前,一些國家級重點或大型項目中的監理工作開展較為正常,而一些地方中小型建設項目的監理工作情況卻不同[3]。近年來,由于國家逐步加大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造成地方一級對相關項目建設管理的人員緊張,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說是奇缺,最終形成業主單位的部分項目管理人員專業水平低下,素質參差不齊。而監理單位通過招投標進入項目,他們在管理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但是不能向業主如實反映或加強與業主的交流,因為他們認為如果這樣做就是與業主唱反調,如此慢慢就形成了監理單位完全執行業主單位要求的錯誤觀念。

2.3施工單位存在的誤區

在一些建設項目中,承包人雖然同監理單位一樣,與業主也是合同關系,但承包人往往最終與業主的關系更近一些,這是因為:第一,承包人是工程項目的主要建設者,所有工程必須經過承包人的雙手干出來,而不是由監理單位監理出來的;第二,承包人有著較為豐富的施工經驗和涉世之道,而監理單位人員混雜、更換頻繁,使得監理單位的總體實力較施工單位相比,相差甚遠。這就形成了監理單位最終在業主眼里成為專挑擔子的伙計,而并非是獨立的第三方,最終造成承包人也逐漸產生一個想法,那就是監理也是伙計,最終也都要聽從業主的。

在具體項目建設過程中,承包人會逐漸發現有部分監理人員的業務不夠精通,個人道德素質低下,這就使承包人慢慢產生了一個念頭:只要把這些人搞定,工程如何干就是自己的事情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3消除誤區的思路

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任何問題都是制約工程項目最終能否實現既定目標的絆腳石[4]。其實,行政主管部門也清楚這些問題的存在,并積極制定了一些相關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但往往收效不大,這主要是因為管理深度不夠,方法不當,要求不嚴,執行不力。有的部門和單位往往采用拼命加大檢查頻率的辦法來遏制某些問題的出現,使得各參建單位只顧接待檢查,從而沒有精力去搞生產,抓質量,趕進度。

對待一切事務時,都必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待各式各樣的問題,都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清晰的思路,采取理性的做法去進行分析研究,根據問題的特征制定穩妥的解決辦法,杜絕類似現象的重復出現,這才是管理的最終目的和宗旨所在。必須多方面找原因,客觀地面對,并消除各種人情關系的影響和困擾。不要搞形式主義,要真正做到廉潔奉公、務實求真和科學管理,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才是項目建設管理的最好出路。

4參考文獻

[1] 黃奕瑄.對施工企業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幾點思考[J].科學與管理,2009(5):115-116.

[2] 王國平,馬曉生.淺談施工企業從事受業主委托的工程項目管理[J].江蘇建筑,2009(1):95-97.

篇8

關鍵詞:土建結構;安全;耐久

安全性與耐久性是土建結構的重大問題,但我國土建結構工程安全性與耐久性的現狀不容樂觀。

一、土建結構工程的安全性

我國規范自1959年以來均規定樓板承受的活荷載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現已確定在新的規范里將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則為240和250公斤;規范規定的荷載分項系數與材料強度分項系數的大小,前者是計算確定荷載對結構構件的作用時,將荷載標準值加以放大的一個系數,后者是計算確定結構構件固有的承載能力時,將構件材料的強度標準值加以縮小的一個系數。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數體現了結構構件在給定標準荷載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數設計方法(如我國的公路橋涵結構設計規范)中稱為安全系數,體現了安全儲備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設計方法(如我國的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稱為分項系數,體現了一定的名義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標。安全系數或分項系數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

(一)結構的整體牢固性

不但結構構件要有很好的承載能力,而且結構物還要有整體的牢固性。結構的整體牢固性主要是指結構出現局部損壞,但不至于導致大范圍倒塌的能力,換一種說法講是結構能適應與其不相稱的破壞。結構的整體牢固性主要是依靠結構優良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來預防地震、爆炸、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差錯導致的巨大災難,盡量減輕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二)結構的整體安全性

我國土建結構的設計與施工的規范主要放在各種荷載作用下的結構強度上了,只考慮工程的耐久性,而對環境耐久性如干濕、凍融等大氣侵蝕的考慮有著嚴重的不足。混凝土結構因鋼筋銹蝕或混凝土腐蝕導致的結構安全事故的危害很嚴重,其嚴重程度早已超過了因結構構件承載力安全水準設置偏低所造成的危害。

二、土建結構工程的耐久性

耐久性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在于我們許多正在建設的工程仍未吸取國際和國內的大量慘痛教訓,還沿著老路重蹈覆轍。一些北方城市新建成的立交橋和高速公路橋,仍沒有在材料性能和結構構造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凍融和鹽害的綜合措施。甚至大型工程如2000年投入運行的珠海蓮花跨海大橋,其主體結構在浪濺區仍采用不耐海水干濕交替侵蝕的C30混凝土與3~4cm厚的保護層厚度。

(一)我國工程設計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對土建結構工程的安全性與耐久性尚未引起足夠重視,尤其是系統安全管理觀尚未形成,由于人為差錯或人為錯誤導致的違反強制性詳規的結構安全問題時有發生,直接影響結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甚至危及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我國土建結構工程抵御地震、火災作用的設計要求相對而言偏低,而且抵抗其他災害的設計要求偏少甚至沒有。存在著較大的結構安全隱患;

(三)我國現行的設計規范基本上只考慮到結構在使用期間的承載力極限狀態,而國外則著重考慮結構經濟合理的使用壽命;

(四)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一般并不考慮施工方法,而施工單位一般又不掌握設計計算書,因此施工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具體問題只能由施工現場的技術人員根據經驗決定,缺乏科學的理論依據。

三、技術規范作用與管理

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們往往視技術規范為法,將規范的具體規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條文來對待。技術規范或規程,與各種技術條例、技術要求、工法、指南等技術文件一樣都是技術標準,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當工程各方(業主、設計、施工企業)認同作為設計與施工的依據并在契約的基礎上,才能作為法律仲裁的依據。

技術標準中的強制性越多,也意味著政府有關部門在具體技術問題上需要承擔的責任越重,而這些本來不該是政府部門的職責。規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設置水準上,政府需要干預的也應是保證公眾安全的最低要求。

近幾十年來,在政府主管部門的強有力推動下,我國以《建筑法》、《招投標法》和《合同法》為母法,以《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配套法規、以《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配套部門規章為子法的建筑法規體系基本形成。在此基礎上,針對建筑市場中招投標行為不規范以及建筑活動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問題,建設部又先后出臺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為履行我國加入WTO承諾,同時又出臺了《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辦法》、《外商投資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辦法》,彌補了建筑市場準入法規體系中對于外國企業的市場準入問題法律規定空白的狀況,建筑市場對外開放的框架體系基本建立。

篇9

關鍵詞:土木工程;造價管理;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年來我國經濟持續發展,城市化進程也不斷加快,因此我國建筑行業對我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影響也越來越巨大。同時我國城市化建設也吸引了很多外資,如何在城市建設中更加高效的利用外來投資,以及如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資投資環境已然成為我們需要考慮的間題。建筑造價管理是建筑工程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影響著投資資金的利用率以及工程建造的諸多方面。由此可見,建立一個良好的工程造價工作模式對于建筑工程建設是極其有意義的。

一、我國現行工程造價管理現狀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社會中很多建筑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我國建筑行業發展趨勢良好,同時隨之而來的就是愈來愈激烈的市場競爭。在利益的驅使下,盲目的追求建筑造價的節省,很多的建筑企業忽略建筑質量等關鍵性因素,這主要體現在建筑項目的招投標環節、建筑設計環節、建筑施工環節等關鍵環節上。

(一)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落后。目前很多建筑企業的工程造價管理理念陳舊,造價管理辦法落后,與現代的工程建造要求方面格格不入,因此工程建造水平就相對較低。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的落后主要體現在建筑企業在對工程信息收集的不到位上,很多建筑企業在信息的收集上沒有掌握科學的辦法,造成信息收集的不全面,導致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缺乏科學全面的依據。同時對現有數據信息的整理、分析工作方面也不是很到位,導致造價管理決策不科學、不切實際。

(二)工程施工設計階段造價管理現狀。據有關權威調查顯示,我國大多數的建筑企業忽視工程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據不完全統計設計階段的費用僅僅占到工程總造價的2.34%,正是由于這種低成本的投人導致了建筑企業對設計方案的不重視,同時國家有關機構對設計方案的制定也沒有科學合理化的干預,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設計方案的質量過低,無法滿足國家建筑的相關規定內容。由于設計方案的質量間題會直接影響到后期的工程施工階段,由于設計方案的制定時施工階段造價多少的主要決定因素,所以可能會造成造價設立的嚴重不合理,就會導致工程建設工藝粗糙,建筑材料不達標以及工程工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

(三)工程招投標工作階段造價管理現狀。工程的招投標工作關系到工程的后期建設,同時也直接影響著工程的總造價,是工程建設中的一個重要的內容。但是我們從現在的招投標工作現狀來看,的確是令人堪憂。由于招投標工作進行時真是企業之間競爭最激烈的時刻,所以在這一期間會出現很多“走后門”的現象,而“走后門”這一活動需要大量的資金作為鋪墊,然而一旦由企業通過“走后門”的方式拿到標后,便大力壓榨工程施工階段的資金數量,導致很容易出現建筑工程的質量間題,從而嚴重危害到社會以及人們群眾的安全穩定。同時這一現象也不利于社會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風氣的形成,在這種惡性循環下,我國的建筑行業很難有出頭之日。

(四)工程施工階段造價管理現狀。工程施工階段是工程造價的主要花費階段,因此這一階段的造價管理內容直接影響著總的造價管理。工程施工階段需要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其中一個重要間題就出現在“人力”方面。建筑施工人員的素質普遍較低是一個嚴重的間題,同時在施工隊伍中缺乏具有高素質以及具有造價評估知識的人員較少也是一個重要的間題。施工人員的素質普遍偏低的主要體現為節約意識單薄。在實際的施工階段中,由于施工員工缺乏節約意識,導致的浪費現象比比皆是,例如在進行室內裝潢工作鋪設地磚時,由于尺寸原因,往往需要對建筑材料進行切割工作,然而有時會因為工作粗心大意而將材料切割壞,這時大多數的員工便會將其丟棄,事實上切割壞的建筑材料還可以用于其他的地方。

二、土建工程造價控制的措施

(一)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對整個項目工程的造價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尤其是建設地點的選擇、建設標準的確定、工藝的選擇及設備的選擇等都和工程造價的高低有直接的關系。因此,在項目的決策階段,應該積極做好決策前的準備,對相關的資料進行搜集和整理,如設備技術參數、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的存在的問題等等。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要仔細的做好,根據發展前景與需求,對工程的建設標準及規模進行確定,然后編寫可行性和說服性較強的立項申請,爭取提前立項。最后對項目的效益進行分析,科學的編制工程投資概算。

(二)設計階段

在整個工程造價控制中,設計階段的控制是重點,從實踐來看,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環節就是前期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主要是針對工程量、材質及設備等方面進行控制。在技術工藝方案的選擇上,要結合實際,將提高投資效益作為前提,采用成熟的新技術和先進的技術方案積極穩妥的進行設計和施工。總的來說,如果采用先進的技術方案,施工的質量必然會提高,而且能夠大幅的提高生產效率,但是需要較多的投資。因此,要在經濟性基礎上認真進行分析,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科學、合理、經濟、可行的施工技術及方案。在進行工程造價控制的時候,并不是只降低工程造價,而是提高工程造價控制的價值。即在價值工程理念下,不斷的提高產生的功能,保證產品在較低成本的基礎上,實現最多的功能,從而使產品的總價值得到提高,要弄清楚,設計的經濟性和合理性是降低成本的關鍵。因此,在設計階段,首先應該優化設計方案。使設計功能達到使用的需求,設計的質量符合相關規定和標準,不但與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有直接的關系,而且關系到建成使用后的經濟效益。設計單位的設計在通過建設單位的審查時,要注重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

(三)招投標階段

招投標階段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階段,招標底價與投標價格最終的確定都關系到工程的總體造價,因此要對招投標階段的工程造價嚴格進行控制。首先要建立起嚴格的合同管理體系,對合同中涉及到工程的價格、變動及處理、結算的方法、條款的合法性、合理性等內容重點進行把握,對每一份合同的結算金額要進行跟蹤觀察及評估,從而動態的反饋項目的總投資成本。在招投標過程中,還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嚴格的操作,對招投標的行為進行規范,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標底合理的進行確定,進而做好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工作,將分包項目最大限度的減少,將存在的所有漏洞盡可能的封堵,減少費用的變更,對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進行加強。在招投標階段,首先應該確定項目目標的成本,對控制目標科學合理的進行制定,這是成本控制是否有效的關鍵。通過施工單位的努力,能夠實現合理的目標制定;其次,對生產要素的控制。在項目成本的構成中,生產要素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主要包含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用的管理等,因此,要對這些費用項目嚴格進行管理。

(四)竣工結算階段

作為建設單位來說,應該有相關審核人員對審核關嚴格進行控制與把握,嚴格控制工程預算外的一切費用,對沒有按照施工圖紙要求進行的工程量,以及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的現場簽證,全部核減費用。主要對費用產生的手續是否齊全,現場簽證以及設計變更是否存在重復現象,是否按照合同規定條款進行決算,尤其要注意的是竣工圖,要經過業主及現場監理人員現場進行勘察,核實是否與現場實際施工情況一致,以及設備、材料是否按照要求進行使用,實事求是的進行竣工決算。首先,在建設成本控制方面。重點對竣工結算的合理性、真實性及可靠性進行審查,防止不包含在建設費用中規定計劃外費用混入建設成本;其次,控制工程結算編制依據。包含協議、合同、材料差價計算方法、定額、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現場變更簽證單等的審核,在審核的過程中,要查看圖紙會審記錄及升級變更是否經過設計單位的蓋章,施工現場簽證單是否有甲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確認。第三,對工程預算中的多種不合理因素進行嚴格審查。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土建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中,健全的投資主管單位是核心,優秀的造價管理人員是后盾力量,進行合理的設計、建設和施工是實現造價合理管理和控制的必要保證。只有在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采用科學的計價方法,合理的確定投資估算,才能極大的提高投資利益。

參考文獻

篇10

關鍵詞:建筑設計 建筑工程重要性

中圖分類號:TU2

一、建筑設計在工程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設計方案直接影響投資。工程建設過程包括項目決策、項目設計和項目實施三大階段。進行投資控制的關鍵在于決策和設計階段,而在項目作出投資決策后,其關鍵就在于設計。據研究分析,設計費一般只相當于建設工程全壽命費用的1%以下,但正是這少于1%的費用對投資的影響卻高達75%以上,單項工程設計中,其建筑和結構方案的選擇及建筑材料的選用對投資又有較大影響,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為內廊式還是外廊式、進深與開間的確定、立面形式的選擇、層高與層數的確定、基礎類型選用、結構形式選擇等都存在著技術經濟分析問題。據統計,在滿足同樣功能的條件下,技術經濟合理的設計,可降低工程造價5%~10%,甚至可達10%~20%。

(二)設計質量間接影響投資。據統計,在工程質量事故的眾多原因中,設計責任多數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產品由于缺乏優化設計,而出現功能設置不合理,影響正常使用;有的設計圖紙質量差,專業設計之間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現象,有的造成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損失,造成投資的極大浪費。震驚全國的寧波大橋事故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例證。

(三)設計方案影響經常性費用優化設計不僅影響項目建設的一次性投資,而且還影響使用階段的經常性費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潔、保養、維修費等,一次性投資與經常性費用有一定的反比關系,但通過優化設計可努力尋求這兩者的最佳結合,使項目建設的全壽命費用最低。

二、建筑設計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監控不力

長期以來,形成了一種設計對業主負責,設計質量由設計單位自行把關的觀念,主管部門對設計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與評價,有的僅靠圖紙會審來發現一些簡單問題,只有等出現了大的技術問題才來追究責任,而方案的經濟性則問及更少。

(二)優化設計的意識不強

目前,業主往往把投資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環節上,而對設計環節重視不夠。其原因:一是對設計對投資影響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只看到搞施工招標,投標價要低于標底價、施工單位要讓利等,殊不知設計方案的優化會帶來更大的節約;二是無法很好地選擇設計單位,因為在設計前業主不知道誰能優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項目設計雖通過招投標,但此時方案不細,概算粗略,很難來綜合評定;三是業主由于專業知識上的限制,對設計方案難以從優化擾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議;四是有些業主經濟實力雄厚,項目建設趕時髦,求新穎,根本不提優化要求;五是有些業主自身對工程應具備的功能要求及應達到的目標不明確,隨意性大,要求出圖時間緊,又壓低設計收費,從而也影響了優化設計的開展。

(三)缺乏必要的壓力和動力

由于目前的設計經營往往憑的是關系,缺乏公平競爭,所以設計單位的重心不在技術水平的提高上,設計只要保證不出大的質量問題,方案的好壞、造價的高低,關系不大,使優化設計失去壓力。由于現在的設計收費是按面積或按造價的比例計取,幾乎跟投資的節約和設計質量的優劣無關,導致對設計方案不認真進行經濟分析,而是追求高標準,或為保險起見,隨意加大安全系數,造成投資浪費。

(四)運行的機制不夠完善

優化設計的運行需有良好的機制作為保證。而目前的狀況,一是缺乏公平的設計市場競爭機制,設計招標未能得到推廣和深化,地方、行業、部門保護嚴重;二是價格機制扭曲,優化不能優價;三是法律法規機制薄弱。

三、應著手抓好的幾個問題

(一)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優化設計工作的監控

為保證優化設計工作的進行,開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門來強制執行,通過對設計成果進行全面審查后方可實施。作為《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已由建設部建設[2000]41號文頒布施行,它的實施將對控制設計質量提供重要保證。但《辦法》規定的審查主要是針對設計單位的資質、設計收費、建設手續、 規范的執行情況、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等方面的內容,缺乏對方案的經濟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審查要求,所以建設主管部門在執行《辦法》的同時,應增加人員配備和審查力度,對設計成果進行全面審查。第二,應加強對設計市場的管理力度,嚴格通過資質管理、人員注冊、設計招標、圖紙審查等環節來規范設計市場,減少黑市設計。第三,利用主管部門的職能,總結推廣標準規范、標準設計、公布合理的技術經濟指標及考核指標,為優化設計的進行提供良好服務。

(二)加快設計監理工作的推廣

優化設計工作的推行,僅靠政府監控還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要求,設計監理已成為形勢所迫,業主所需。通過設計監理可打破設計單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單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門應在搞好政府監理的同時,一方面應盡快建立設計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條件,加強設計監理人才的培訓考核和注冊,制定設計監理工作的責職、收費標準等;另一方面通過行政手段來保證設計監理的廣度,為設計監理的社會化的提供條件。

(三)建立必要的設計競爭機制

為保證設計市場的公平競爭,設計經營也應采用招標投標,雖然早在1984年,當時國家計委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就印發《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暫行辦法》,1995年建設部230號文印發了《城市建筑方案設計競選管理辦法》,新頒的《招標投標法》中也規定符合條件的項目的勘察設計必須招標,但實際招標項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總項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區其 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標的項目,其招標體系不完善評標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競爭性,因此應完善設計招投標的相關環節。首先,應成立合法的設計招標機構;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門應建立相應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項目必須招標;第三,業主對擬建項目應有明確的功能及投資要求,有編制完整的招標文件;第四,招標時應對投標單位的資質信譽等方面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第五,應設立健全的評標機構合理的評標方法,以保證設 計單位公平競爭,并限制業主在項目上的隨意性。

(四)注意優化設計工作的綜合性

通過優化設計來控制投資是一個綜合性問題,不能片面強調節約投資,要正確處理技術與經濟的對立統一是控制投資的關鍵環節。設計中既要反對片面強調節約,忽視技術上的合理要求,使項目達不到功能的傾向,又要反對重視技術,輕經濟、設計保守浪費的現象。設計人員要用價值工程的原理來進行設計方案分析,要以提高價值為目標,以功能分析為核心,以系統觀念為指針,以總體效益為出發點,從而真正達到優化設計效果。

(五)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