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條例范文
時間:2023-03-30 1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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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第四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五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市長、縣(區)長、鎮長負責制,各級人民政府逐級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
第六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七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條例的實施工作。
林業公安機關應當履行職責,協同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八條 市、縣(區)和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市、縣(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設立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鎮林業站負責。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
村民委員會對本村范圍內的森林防火負有直接的責任,必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林果場、自然保護區、公園、風景名勝區、采石場等單位的管理機構對其管理范圍內的森林防火負有直接的責任,必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森林防火區,森林防火區,森林防火公告。在森林防火區內禁止無關人員進山,禁止攜帶火種進山。
第十一條 本市森林特別防火期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在森林特別防火期內,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組織護林人員巡山了望,嚴密監測火情動態,做好預防和撲救的準備工作。
元旦、春節、元宵、清明、中秋、重陽、國慶等節日期間,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必須組織有關部門和民兵加強野外用火監測,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第十二條 禁止在山邊、林緣、林內的下列行為:
(一)燒荒、燒田邊草、燒灰積肥;
(二)燒山驅獸、燒黃蜂、熏蛇鼠、火槍狩獵;
(三)燃放煙花、爆竹;
(四)燒烤、生火取暖、丟棄煙頭或者其他火種;
(五)夜間持火把照明;
(六)其他有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火的,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 上山掃墓、焚燒拜祭物品的,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留下火種。
第十四條 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禁止一切燒墾活動。經批準燒墾的,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設備的建設。每萬畝林地應當開設防火線營造生物防火林帶10-15公里;每2-3萬畝林地應當建立火情了望亭(哨)一座;在主要進出路口及山邊居民較集中的地方設立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配備必要的通訊、交通工具及撲火器材。
第十六條 森林防火所需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年度財政預算。各級人民政府按轄區內的林業用地面積撥付森林防火經費,每年每畝不少于1元。
第十七條 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以民兵為骨干的撲火隊,配備撲火器材,隨時準備撲火。
第十八條 發生森林火災時,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立即組織撲救;公安、工交、城建、財貿、郵電、衛生等部門和軍警部隊,應當密切配合做好撲火和后勤援助工作。
第十九條 發生森林火災,各級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必須按國家規定逐級上報。下列森林火災必須立即報告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一)市界或者縣(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二)受害面積5公頃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三)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居民區或者林區內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第二十條 發生森林火災,公安機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趕赴現場調查起火時間、地點、原因,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第二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或者撫恤。
第二十二條 森林防火責任人由于工作失職,致使本行政區域在1年內發生重大森林火災1次以上的,或者一般森林火災3次以上的,或者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傷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由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追究其領導責任。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森林火災,或者拒不履行撲救森林火災義務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尚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肇事者處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因前款行為引起森林火災的,除責令肇事者賠償林木損失、承擔撲火費用和植被恢復費外,并可以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處以下罰款:
(一)造成森林火警的,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造成一般森林火災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造成重大森林火災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造成特大森林火災的,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森林防火管理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由公安機關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2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領導
2013年全鄉的森林防火工作,通過全鄉廣大干部的艱苦努力,沒有發生森林火災。今年全鄉森林防火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快發展現代林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以宣傳貫徹《森林法》、《應急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主線,堅持依法治火、科學防火,全面提高預防、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確保人民財產安全,維護林區和諧穩定。對此,要求全鄉干部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把森林防火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早謀劃、早部署,早落實,認真做好2013年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確保森林防火工作順利開展,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
二、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防火責任制
要堅持以“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要以野外火源管理為核心,緊緊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要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務院、省、市、縣有關文件要求,強化森林防火責任制的落實。一是堅持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納入政府的目標考核。二是落實鄉級部門和村分工責任制,各村、森林防火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通力合作。三是落實管護責任制,通過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等形式,把森林防火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強化林區管護責任,嚴格村長、組長、家長和專(兼)職巡山護林員、林區經營單位的管護責任,要按照分片、包村、包山頭地塊的方式,確保林區各單位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共同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好。四是對于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并發生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各項責任落到實處。
三、嚴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大防范力度
各村及有關部門要立足轄區實際,突出森林防火的重點部位和時段,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加大防范力度,將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把人為引發森林火災的勢頭控制住,實行死看硬守,堅決避免發生大的林火。一是筑牢用火審批防線。要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要求,規定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二是筑牢入山檢查防線。防火期內,要在林區要道和景區入口設立檢查站,加強對進山人員的檢查教育,堅決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三是筑牢林內巡護防線。要組織鄉村干部和護林員深入林區巡護,對重要部位,要嚴看死守,確保萬無一失。四是筑牢管護責任防線。要認真落實“兩項”制度,巡山護林員、掛牌值班村民要全部上崗到位,將山頭、地塊的管護責任落實到人頭戶主。對智障人員等特殊人群,要明確專人監護,嚴防玩火弄火引發森林火災。同時,要依法處罰未經批準用火和違章用火行為。
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和防火撲火知識培訓
今年我鄉繼續強化森林防火的宣傳工作,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與途徑,通過廣泛深入開展《森林防火條例》的宣傳教育,廣泛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政策,強化社會各界和廣大林區群眾的防火安全意識。森林防火期內,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在進入林區的道路兩旁、重要地段、交通要道等設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牌、宣傳標語,開設森林防火專欄,出動流動宣傳車等方式,加大密度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廣泛宣傳森林火災危害、撲火安全常識、林火避險自救常識等,積極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業務和安全避險常識培訓,強化專業隊伍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提高撲火作戰能力。
篇3
一、明確森林防火工作目標
一要嚴格執行《省森林防火條例》的各項規定,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二要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依法治火和以人為本、綜合治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三要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不發生因撲救火災引發群體性傷亡事故;四要千方百計將森林火災損失率控制在0.1‰以內。
二、扎實開展森林防火“三進”工作
(一)開展好森林防火進校區工作
發揮學校教書育人的優勢,大力開展森林防火進校區“六個一”活動,著力抓好“兩周”(開學第一周,放假前一周)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活動。鄉各中小學要把森林防火的安全教育納入學校綜合安全教育計劃,落實防火知識宣傳教育和責任。各村(居)委會要加強對本轄區學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開展好森林防火進社區工作
各村、組要在森林防火重點區域集中開展森林防火“進村入戶”宣傳教育,繼續實行森林防火小組成員包村、村包組、組包戶的形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宣傳;各村(居)務必要建立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常態機制,認真落實“五必須”要求。一是在每年11月至次年5月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森林防火宣傳周、宣傳月活動;二是抓住春耕、秋播季節農事用火特點,高頻率宣傳野外火源管理、防撲火科學知識。擴大森林防火宣傳輻射面,提高社會公眾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開展好森林防火進林區工作
鄉森林防火成員單位、各村(居)委會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林區、景區發展的首要工作來抓,做到責有人擔、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打。設置防火標識標牌、林區永久性防火標語和防火臨時標語要醒目(各村(居)書寫標語10幅),要按照森林防火進林區“七到位”的要求,在春節、清明節等關鍵時段,積極倡導文明祭祀,盡量減少燒紙、放火炮,采取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祭奠。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對各村(居)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三、切實抓好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是預防森林火災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省林區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全面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要認真做好“五清”“十查”工作,各村(居)委會、組要全面落實智障人員的監護人,避免因肇火引發森林火災。電力、燃氣、鐵路等林區施工單位要深入工程作業沿線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糾正或限期整改。
四、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綜合能力建設
(一)完善撲火預案和處置辦法。各村(居)委會、鄉級各單位、涉林經營單位要按照《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和巴區金府發(2015)11號文件的要求,修訂完善森林火災處置辦法,添置撲火物資機具,保持撲火裝備數量充足,加強撲火物資機具管理,確保遇到火情能拿得出、用得上。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巴區金府發(2015)12號文件規定成立相應的森林防火處置領導小組,落實行政首長(村主任)負責制、專職指揮制度,按照森林防火責任規定,應當按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的規定,做好本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三)加強撲火隊伍建設。鄉成立了50人組建的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隊伍。各村(居)民委員會要組建一支30人的兼職撲火隊、各組要組建一支20人的兼職撲火隊(2015年3月15日報鄉林業站備案)。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業主、林業經營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以青壯年為主的群眾撲火隊伍,承擔森林火災初始階段撲救,堅守火場,運送物資和清理余火等任務。
(四)嚴格森林火災管理信信息報告制度。各村(居)民委員會、涉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有關單位要實時監控重點山頭、地段,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實行轄區管理和逐級報告制度,嚴禁隱報瞞報或不報火情,嚴格執行森林防火領導帶班和成員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重大情況隨時報告。森林火警舉報電話:
(五)科學處置森林火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和掛包領導要及時趕赴火場掌握火情動態,科學組織撲救。要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撲火人員和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決杜絕老人、孕婦、兒童參與撲火。
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長效機制
(一)大力推進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制度建設。各村(居)委會、村民小組要落實村民掛牌輪流值班、巡山護林員、森林防火信息員“三項制度”;嚴格執行“五不燒”“十不準”規定,制定并完善森林防火村規民約,讓村(居)民知規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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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林區社會穩定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防火工作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二條、政府主要領導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林區野外用火包括生產性用火和非生產性用火。生產性用火指在林區林地燒田埂,燒火土灰積肥,燒炭窯,造林煉山,燒隔離帶等;非生產性用火指在林區吸煙,燒火取暖,野炊,打火把照明,上墳燒紙,燒山驅獸,精神病人、癡呆人弄火,小孩玩火等。
第四條、林區野外用火嚴格執行“十不準”的規定。
1、不準在林區林地邊燒田埂。
2、不準在林區林地燒火土灰積肥。
3、不準在林區林地燒荒開墾耕地。
4、不準在林區林地亂丟煙頭柴埂。
5、不準在林區林地打火把照明。
6、不準在林區林地燒火取暖,野炊。
7、不準在林區林地燒紙上墳。
8、不準在林區林地燃放鞭炮。
9、不準在林區林地用火驅獸,燒螞蟻、蜂窩等。
10、不準在林區林地建窯燒木炭、燒磚瓦。
第五條、造林煉山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報告鄉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2、領取《林區野外用火許可證》。
3、開設寬度15米以上的防火線。
4、選擇適合煉山的天氣。
5、煉山時有現場指揮員和技術員。
6、組織足夠的看守員。
7、準備撲火工具。
8、制定撲火應急預案。
第六條、在森林防火期內,各村要確定3-5名野外火源巡查員,開展森林防火巡山護林、及時制止違章用火行為;要組織村干部對林區進行森林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消除;在林區主要通道和路口,要設置森林防火宣傳牌、標語等。
第七條、在森林防火期內,對精神病人、癡呆人、中小學生、兒童等需要監護的人員,各村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工作。
第八條、在森林防火期內,學校要舉辦森林防火課,并向學生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卡,由學生家長簽字后返回;要定期出好森林防火宣傳黑板報和布置作文內容。
第九條、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重點林區要在林區要道口設立火種檢查站,杜絕火種進山。
第十條、在森林防火期內,鄉林業站每天利用防火宣傳車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十一條、在森林防火期內,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違章用火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機械和居民生活用火,要嚴格管理,嚴加防范。
第十二條、在森林防火期內,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密切注視野外用火的動向,嚴加防范。一旦發現森林火情,立即組織力量全力撲救。對野外用火管理松懈造成森林火災的或因值班人員不在崗位而貽誤撲火戰機的,都要追究有關領導和失職人員的行政責任。因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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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鄉實行**鄉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鄉長擔任**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副組長,成員有***、***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做好撲火工作。
四、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鄉所采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此文來源于: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系。
6、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了。
篇6
領導高度重視,及時成立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為組長,防火辦主任為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宣傳活動領導小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區防火辦,由防火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確保宣傳活動順利有效的開展。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林區單位也及時成立了領導組并制定了宣傳方案,認真開展森林防火百日大宣傳活動。
二、宣傳內容形式多樣
我區充分利用森林防火“三進、六有”示范鄉鎮建設的推進及森林防火宣傳進校園“六個一”活動,努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森林防火意識,認真開展多渠道、多樣式、多角度、大力度的宣傳防火工作。一是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生態、產業”,建設生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社會穩定為中心,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領導有關森林防火工作指示要求,圍繞《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野外火源管理辦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全面提高社會公眾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識;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公益性宣傳。充分利用區廣播電視臺,在黃金時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開設森林防火知識窗,公布森林防火報警電話,采取在電視天氣預報節目中適時播發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及有關氣象信息,努力營造全社會重視森林防火,全民關心、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圍;三是突出做好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利用趕集的機會,設置宣傳點向林區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及贈送印有森林防火宣傳知識的年畫及紙杯等,宣傳野外用火有關規定,突出宣傳安全用火、緊急避險和防撲火知識,宣傳在林區內違規用火的危險性和發生森林火災的危害性,積極倡導文明祭祀,教育群眾移風易俗,用植樹、送花等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開展祭祀活動,切實提高我區林區群眾的防范意識;四是加強安全和警示教育力度。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對撲火人員的安全教育;深入宣傳規范用火、安全撲火知識;著力提高森林火災防范意識,科學處置森林火災撲救技戰能力和水平。加大對野外違規用火的處罰力度,加強火災案件偵破力度,公開曝光典型火災案例、違規用火行為和人員處理情況,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一)依托媒體,廣泛宣傳。區電視臺每天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及森林防火宣傳標語,普及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基本常識,準確公布重大火災信息,利用通訊工具編發提示森林防火公益短信;組織新聞媒體記者赴火場一線現場采訪報道,利用反面教材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通過“三進”,深入宣傳。一是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知識“進校園”,使森林防火知識通過“小手拉大手”進行全面宣傳;二是利用森林防火知識“進林區”;在城鄉結合部、交通要道、重點林區、森林公園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旅游區內懸掛森林防火的宣傳標語或設置醒目的宣傳標牌,在森林旅游景區入口處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三是各重點林區鄉鎮、村社充分組織利用森林防火知識“進社區(村組)”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值班村民、巡山護林員將各種標語、傳單、畫冊等宣傳資料張貼到村,發放到戶。對小孩、老人和癡、呆、傻等特殊群體進行管理;四是進入防火期,區人民政府防火令,嚴格野外火源管理;五是深入林區企業和個人宣傳《森林防火條例》、《省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共造良好合作氛圍,督促森林、林地、林木經營單位和個人,在其經營范圍內明確其森林防火責任,落實相關防火措施。
(三)集中時間,大力宣傳。在國慶元旦節前夕對全區火災多發區、高火險區、景區進行全方位、拉網式火災隱患排查活動;全方位多舉措重點宣傳野外火源管理的相關規定,轉變林區傳統的燒荒、燒草積肥和煉山造林等用火習慣,最大限度減少林區野外違規生產、生活用火,利用“12.4”法制宣傳日,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增強全社會森林火災防范意識,普及全民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及安全知識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損失。
篇7
指導思想:認真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把森林防火工作與各項事業發展相結合,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加強行政管理和實施森林消防監督管理,預防工作要實行以火源管理為中心,預防與撲救并重的原則,撲救工作堅持半專業滅火隊與義務滅火隊相結合的防救措施。努力完成年森林防火工作。區政府下達的森林防火總體目標任務:不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不發生撲火人員重傷、死亡的安全事件;林區重要設施和群眾財產不發生重大損失;確保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森林火災控制率(公頃/次)2公頃以下、當日撲滅率100%。
二、具體工作。
1、建立健全防火組織機構,落實防火責任。各村、組要及時調整充實和恢復健全各級森林防火組織,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防火責任,簽定防火責任書。各村、組、工礦企業、學校及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防火組織機構名單和打火隊名單(30人以上)請在年2月18日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上報鄉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備查。
2、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各村、組要結合本村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碑牌、墻(板)報,發動群眾簽定防火公約,召開各種會議等形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和要求,尤其在群眾會上,村、組干部要多次強調,宣傳工作要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是:嚴格火源管理和計劃燒除的重要意義,嚴格計劃燒除時間規定和技術操作規范,無論在計劃燒除時間內或時間外,都不能隨意放火,否則,將按故意放火肇事者處理。嚴禁動員老弱病殘及婦女、兒童上山滅火。
3、嚴格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要嚴格執行火源管理制度,對林區(野外)必要的生產、生活用火堅持審批制度,落實用火負責人,確保生產、生活與防火安全兩不誤。
火源管理的重點是:上墳燒紙,小孩玩火,林區(野外)亂丟煙頭火種,癡、聾、呆、傻、精神病人隨意用火等非生產用火和未經批準的一切野外用火,嚴禁燒灰積肥等違章用火。如出現違章用火,將按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處理。各村、組要落實墳主和癡、聾、呆、傻、精神病等人的監護,并將名單于年2月18日前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查。
4、加強對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宣傳教育。在中小學及各村小學校的學生,由各學校老師負責做好對學生的防火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實行學生在校由老師負責,在家由父母負責的責任制落實。
5、充分做好滅火準備。森林火災突發性強,危害嚴重,各村、組要以民兵為骨干,組建好義務滅火隊,要落實責任人,一旦出現火情要有組織,有領導帶隊,并集中優勢兵力,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實現“打早、打小、打了”不釀成災。
6、加強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全區在年12月1日已進入森林防火期,年1月1日開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組要認真落實帶班領導、帶班人員和建立值班制度,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情況。值班工作重點:節假日、雙休日期間要加強值班,值班人員及帶班領導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嚴禁脫崗現象,避免延誤撲火時機,釀成森林火災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村、組、工礦企業、學校及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防火值班表及聯絡電話,于年2月18日前書面加蓋單位公章上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7、抓住關鍵季節,增強防火力量:雖然每年的3—5月份風大物燥,是森林防火關鍵季節,但由于今年冬天無降雨出現,目前氣候已經開始轉熱,因此,從現在開始,各村、組要對重點林區,要害部位實施防火,增強巡護人員,嚴格入山管理,控制一切野外用火,對重點部位要實施“死看死守”措施,確保林區安全。
8、落實好新造林地、退耕還林地、重點公益林建設林地(包括封山育林)和大黑山森林公園的防火措施。
新造林地、退耕還林地、重點公益林地和大黑山森林公園的防火是我鄉森林防火的重點之一。一分造九分管,天保公益林、退耕還林成效如何,防火是關鍵。各村、組及退耕戶要抓緊抓好新造林地防火措施,在年1月31日前自行鏟除50-100米的防火隔離帶。重點新造林區要安排死看死守人員,加強巡護;業主造林要落實防火措施,實施造林除草困難的,必須鏟除能有效控制山火的防火隔離帶;鄉上必須落實駐林區和森林公園的單位、森林經營單位、企業、礦山、農家樂、果園等防火責任,要求他們教育好職工、家屬、子女,落實防火措施。如不采取防火措施的企事業單位、森林經營單位及退耕戶,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一律自行承擔。
9、加強林地邊緣生產用火管理。近年來,我鄉的山火多數是人為因素引發。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請各村、組必須加強對林地邊緣生產用火的管理,在年2月29日以前各村、組要召開群眾會,認真宣傳森林防火,尤其是火源的管理,在林子邊上和零星樹子中一律不準生產用火。
從年1月31日止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已經通知停止了計劃燒除,包括生產用火和一切野外用火全部停止,請各村、組及相關單位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從年2月1日后發生的生產用火和野外用火就當火警、火災處理,納入各村、組、企事業單位、工礦企業、學校及森林經營單位的年終目標考核內容。在森林防火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是林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各村、組、企事業單位、工礦企業、學校及森林經營單位的中心工作之一,其工作艱巨,責任重大,影響面大,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增強防火意識,真抓實管。
10、根據林權的改革,責、權、利的劃分,各村、組干部及農戶的思想觀念也開始了轉變,按照林權的劃分,在年的森林防火責任落實也進行了劃分:屬于集體林地流轉的森林防火責任由承包方負責;屬于集體統一經營,均股到戶的森林防火責任主要由村、組和股民負責;屬于重點公益林的村、組由合作社社長負責。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在年2月18日以前負責對各村、組及相關的森林經營單位對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請各村、組和業主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好各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11、在林區內經營單位或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將視其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1號《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進行罰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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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加強對預防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明紀律,做到預防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川森防指〔2021〕1號文件、《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省天然林保護條例》等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鎮森林防火工作績效考核評估分值共100分,包括組織機構、工作制度、隊伍建設、防火設施與物資、森林火災發生情況等方面,其中工作制度包括森林防火包干責任制、森林防火責任書簽訂、森林防火值班、森林防火信息報送、森林火災撲救、森林防火宣傳、野外火源管理、巡山護林、和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追究。
一、目標任務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居兩委要高度重視,親自動員部署,組織措施得力,建立健全體系、加強宣傳教育、抓好常態防控、增強防救能力,確保本鎮轄區范圍內森林草原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督查方法
1、明查。鎮森防辦公室,督查各村制度假設,日常工作開展情況。
2、暗訪和督查。鎮督導檢查組,不定期開展暗訪,在防火期內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高火險期內每月不少于4次,紅色高森林火險預警時段內要蹲點值守、靠前辦公。詳細掌握第一手情況資料并及時反饋、上報。
3、考核分基礎分為100分,詳細評分標準(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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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早籌劃,認真理清思路,有效推進森林防火工作。今年以來,進一步抓好了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縣長譚小平簽發的重點期間“森林防火令”的執行,徐俊指揮長電視講話的宣傳,落實了縣級領導包鄉(鎮),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掛一個點,每個村委會有一名鄉鎮領導包片,每一個村小組有一名以上村干部駐守,每一座山頭都有一名護林責任人,每張墳山都有人死看死守,并簽有巡護區域,防火責任等內容的合同文書,對“癡、呆、聾、啞、瘋、老人、兒童”重申了監護責任,層層簽訂了責任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及“清明期間處置重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燃”。各林業工作站人員也落實到山頭地塊,確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周密部署。
二、夯實基礎,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各項基礎工作。首先是隊伍建設,金溪縣森林消防專業隊由原來30人增至63人,還有專職護林員隊伍全縣已達200人,管護面積達全縣98%以上,財政支付100萬以上;其次是裝備添置,僅縣專業隊已配齊24臺風力滅火機,18支水槍,10部手持式對講機,600把2號工具等,個人裝備齊全,各森林防火責任單位也做到了撲火物資充足,隊員集中待命;再次就是各防火重點區域用推土機開辟隔離帶。如花炮之鄉—陳坊等廠區周圍,對新造香料原材料基地都營造了防護林帶。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基層基礎工作。
三、大造聲勢,強化宣傳,營造了濃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圍。我們始終把宣傳工作作為第一道工序來抓。廣播、電視、會議、宣傳標語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除了廣泛散發張貼《森林防火條例》外,還以縣防火指揮部名義印發了《致全縣農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開信》3萬份,分發到每戶村民手中。并在錦繡華城廣場舉行“森林防火宣傳日”活動,散發“森林防火宣傳手冊”。并組織各成員單位兩批次下點督查,積極組織半專業隊培訓活動,護林員佩戴袖標進行巡查宣傳,基本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收到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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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森林防火條例》,以有效管控森林防火區內農事用火為核心,通過細化監管責任規范森林防火區內可燃物堆放及合理安排點燃時間等一系列嚴管措施,對農事用火實施嚴格管理,大力消除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隱患,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二)實施原則
景山鎮開展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專項工作堅持以下實施原則。
1、堅持統一組織,責任細化到人、到戶原則
各村把農事用火專項工作統一安排部署,各村組織村民對森林防火區內的農田秸稈按規定方式進行堆放,要把責任層層細化,明確到村組和包片負責人頭上,落到每個農戶和每一塊地,不留死角。
2、堅持禁火原則
各村實施逐戶講解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區禁火政策,在4月19日前,對確實無利用價值的秸稈統一規定時段實施燒除。在4月19日后——春防結束期間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通過入戶宣傳講解,確保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管理嚴密有效,無私燒亂點現象。
(二)通過統一規定農田剩余物堆放方式,建立起規范化得農事用火管理機制,最終達到既滿足農事用火需要,又消除農事用火隱患的目的。
(三)通過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專項實施方案,全面細化落實各村民委員會及村民的森林防火責任,建立了群眾性防火長效機制。
三、實施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動員階段
各村要召開專項會議動員部署的方式做好組織動員的基礎工作,成立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專項工作領導機構,具體落實包片領導,包村干部,成立工作組,并對工作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學習省、市、縣關于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專項工作的精神,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組織力量研究制定出詳細的農事用火專項實施工作方案,明確實施步驟,攢堆方式,實施時間,區域范圍,責任人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方動,明確責任階段
各村組織包片責任人深入到各村、各農戶實施森林防火期內禁火法規宣傳教育,動員群眾改變剩余物堆放和點火方式。要把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管理的相關規定作為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的重要任務,充分利用十戶聯防、宣傳單等宣傳手段,把這項制度宣傳到戶、到人,要在廣大群眾中形成廣泛共識,在宣傳同時,逐戶確認地塊,在每塊地塊安責任牌(注明包片領導、具體責任人、面積)。
(三)實施全面督查和進行秸稈攢堆階段
各村要組織發動森林防火區農民集中時段進行秸稈攢堆,能夠利用的秸稈和危險對較大針葉林區域的秸稈要及時組織運出。秸稈堆集中區域與林地之間要預留出隔離帶(標準以距離林緣邊、草甸、荒地30米以為)。在計劃燒除前,各村森林防火區內的農田要全部完成秸稈集中贊助、各村要加派人員進行巡查督導,堅決扼制森林防火期私燒亂點現象,各村要組織力量逐個地塊對秸稈堆放方式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和整改。
(四)計劃燒除階段
在4月19日前,各村要根據天氣情況統一規定時段好森林防火區農田秸稈計劃燒除工作。各村在計劃燒除工作準備完畢后,向鎮森防辦報告,經上級領導批準后統一部署燒除。各村計劃燒除要做的六不燒:一、沒開好隔離帶不燒;二、沒組織好撲火人力不燒;三、沒準備好撲火工具不燒;四、三級風以上天氣不燒;五、沒有指定用火負責人在場不燒;六、用火后沒人看守不燒。在實施燒除以前,包片負責人要提前逐戶進行通知,明確具體燒除時間,燒除區域。并報鎮森防辦備案。
(五)檢查驗收階段
各村要以森林防火區內農田剩余物外運干凈或點燒干凈為標準,全面開展檢查驗收工作。對外運不干凈和點燒不干凈的地塊責令禁止燒除全部外運。
四、總結匯報
(一)工作總結
各村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專項實施工作完成后,要對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鎮森防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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