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砍伐的原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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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S788.1
隨著我國經濟和科學技術的進步,林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也逐漸的突出出來,并且在國民經濟中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在進入新世紀之前,我國居民對于環境保護的意識十分的淡薄,對于森林資源也是肆意的砍伐,根本沒有一點保護的措施。這就導致了我國大量的原始森林資源都被砍伐殆盡了,也造成了我國現在森林資源的短缺和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現在我國環境的惡化已經不容忽視了,因為它嚴重影響了人們正常的生活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由于森林資源的濫砍濫用導致了我國乃至世界的環境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因此采用合理的措施保護森林資源實現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我國現在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1.我國森林資源的定義及其現狀
1.1 我國關于森林資源的定義
我國的森林資源所包含的范圍十分的廣泛,既包括原始的森林、大片的森林還包括近幾年中退耕還林過程中的植樹造林中的森林資源,同時城市之中的綠化帶等等都是我國森林資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隨著我國環境和世界環境的進一步惡化,對于森林資源進行保護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1.2 我國森林資源的現狀
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很低,在世界排名中也處于比較落后的位置。根據最近一項森林覆蓋率的調查可知,我國目前的森林覆蓋率僅為16.92%。然而世界的森林覆蓋率達到了27%。我國已經遠遠的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造成這種現狀的主要原因有很多比如:我國對于森林資源的砍伐過度,造林成活成活率比較低等等。我國的人均森林資源的存量更是遠遠落后于世界水平。從中可以看出我國森林資源的現狀不容樂觀,保護森林資源以及迫不及待了。
2.在持續發展下造成我國森林資源上述現狀的主要原因
我國森林資源的現狀十分的不好,這就導致了我國北部地區每年的沙塵天氣,嚴重影響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同時水土流失等也是不容忽視的,比如:黃土高原中每年都會流失大量的泥沙,造成了下游河床的阻塞等等。下面對于造成我國森林資源這些現狀的原因進行分析。
2.1 只考慮自身的短期利益忽略長期的發展
在森林的砍伐過程中,很多人只考慮自己的眼前利益。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短期的經濟發展,而犧牲了大量的森林資源,同時也破壞了生態環境。正是由于大量的這種目光短淺的人的存在造成了我國的森林資源被砍伐一空,使得我國的森林資源覆蓋率很低,生態環境被破壞。
2.2 缺乏對于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我國的森林資源本來就匱乏,同時還沒有相應的管理措施。森林資源的生長周期很長,現在雖然都在植樹造林響應國家的號召,但是對于造林的質量沒人管理,經營也很不合理,這就造成了綠化面積看似很大但實際的森林覆蓋率很低。
此外,對于森林資源的過度的砍伐、在管理的過程中執法的力度不嚴格、相應的管理措施比較落后等等都造成了我國森林資源的現狀。
3.在持續發展下關于保護和管理我國森林資源中應采取的措施
3.1 制定合理的開采森林資源的制度
對于我國現存的森林資源制定合理的開采政策,比如:具體的砍伐標準、在砍伐之后的植樹要求等等。嚴禁砍伐不符合標準的樹木,這樣就可以有效的減少濫砍濫伐的現象。
3.2 加強對其的執法力度
加強對于森林資源保護的執法力度。比如:對于進行樹木砍伐的人員必須有相關林業部門的批準。在對樹木進行砍伐的過程中也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砍伐,對于其他人員嚴禁進入林區進行砍伐等。加強執法力度也可以很好的保護森林資源,使其免遭破壞。
3.3 積極宣傳國家關于森林資源保護的政策
對于國家關于森林保護的政策進行積極的宣傳,使人們對此都有很好的認識,并且能夠認識到森林資源對于我們生存環境的重要性,并自覺的參與到森林資源的保護中去。只要人人參與,我國的森林資源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結論
在上面的介紹中了解到我國的森林資源的現狀不容樂觀而且我國森林的覆蓋率也在逐漸的減少,由此所造成的對環境的污染以及破壞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但是只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對森林資源進行保護和管理對解決這些問題會有很大的幫助,可以恢復到碧水藍天的生活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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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憨態可掬的哺乳類動物紅毛猩猩與大猩猩及黑猩猩一起常常被稱為“人類最直系的親屬”。紅毛猩猩是亞洲唯一的巨猿,在生理和行為上都與人類極其相近,97%的DNA與人類相同故被稱作“樹林里的婦人”。在馬來語中,“orang-utan”(紅毛猩猩)的意思是“森林之人”。通常所說的紅毛猩猩是婆羅洲猩猩(Pongo pygmaeus)和蘇門答臘猩猩(Sumatran pygmaeus)兩個物種的概稱,棲息在婆羅洲(亞洲第一大島嶼)和蘇門答臘島(印尼第二大島)北部的熱帶山地森林、低地龍腦香森林、熱帶泥炭沼森林等林地中。
據國際人猿基金會的數據,20多年前在整個東南亞地區,紅毛猩猩的數量曾經數以十萬計。但受到森林砍伐和非法走私等因素的影響,今天已經處于滅絕的邊緣,紅毛猩猩賴以生存的森林生境約有80%被砍伐。目前全世界僅剩下約3萬只紅毛猩猩,其中大約四分之三居住在婆羅洲和蘇門答臘島上。蘇門答臘島北部則有大約5000只紅毛猩猩存活,另有約22000只紅毛猩猩生活在婆羅洲島。
現在蘇門達臘猩猩已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IUCN)認定為嚴重瀕危級,婆羅洲猩猩被列為瀕危級。野生生物保護協會的研究人員預測,這種只生長在蘇門達臘和婆羅洲的巨猿,若對生境毀壞和偷獵活動不加以制止,極可能十年內從野外完全消失。
由于砍伐和焚燒使得印尼成為繼中美之后的第三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印尼政府已經確認,紙漿和棕櫚油產業是印尼森林遭受破壞的主要原因。這兩個行業都在大規模地加速擴展。在未來15年,紙漿產量預計達到目前的3倍;在未來10年,棕櫚油的產量也將增加一倍。
將漿紙林大旗插入雨林的是人類的工業文明。隨著工業的進步、印刷術的提高、打印機復印機的普及,紙張變成了早餐時的報紙、午休時的時尚周刊、校園中的課本、開會時閱讀的材料……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無不被紙張悄然地改變。雖然現在已是網絡時代,但是紙張在全球的需求量仍然驚人。據預測,到2015年,全世界每年紙張消費量將增加到4.7億噸,年增速達2.7%。
作為紅毛猩猩主要棲息地的蘇門達臘島和婆羅洲雨林,竟然在短短20年間,約有80%被毀之殆盡。這驚人的速度是被跨國公司的漿紙林和油棕種植園的大舉入侵所創造。來自印尼政府的數據顯示,在可確認的采伐區內,就有超過三千萬公頃的熱帶雨林和泥炭地,其中近一半為紅毛猩猩的棲息地。砍伐清空這些地區將加速氣候變化,并推動瀕危物種進一步走向滅絕的邊緣。
金光集團是印尼漿紙和棕櫚油產業的巨頭企業。“APP”(Asia Pulp and Paper)是其負責漿紙產業的分公司;“GAR”(Golden Agri Resources)是其負責棕櫚油產業的分公司。“APP”在其聲明中宣稱,在2015年之前,“APP”的產業將繼續依賴于砍伐印尼的熱帶雨林。“APP”的供應商們不斷將砍伐范圍向雨林深處擴張。32年來,靠著將印尼低地雨林和泥炭森林加工成紙漿,“APP”建立起了自己的紙業帝國。現在“APP”集團是印尼最大的漿紙制造商,并號稱世界上第三大漿紙制造商。
在蘇門答臘島上,金光林業公司擁有186,5848公頃的林場,其中34.3%E成為相思樹和桉樹人工林,30%的天然林地正受到侵蝕,另外35.6%被列為“生態保護區、社區用地和基礎設施用地”。“APP”得意地宣稱它支持保護老虎,并視自己為“增加蘇門答臘虎數量,并為其提供可持續性棲息地”的好伙伴,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綠色和平(GreenPeace)的地圖數據分析顯示,成百萬公頃的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和碳儲備豐富的泥炭地仍然受到以“APP”為首的漿紙行業的擴張威脅。“APP”的供應商鎖定的雨林地區沒有包括在印尼禁伐令的范圍內。Kerumutan泥炭沼澤森林,位于蘇門答臘廖內省,擁有印尼40%的泥炭地,可以說是世界上儲碳和抵御氣候變化的最重要的地區。這片區域的大部分都被深層泥炭地(深度為3米以上)覆蓋。綠色和平于2010年8月及2011年5月的航拍,記錄了在深層泥炭地上正在進行的清空熱帶雨林的行為,目及之處,遍地瘡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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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對于森林這樣嚴重的破壞,引起了大自然日益嚴厲的報復。大自然的回答是;森林的消失,就是人類生存條件的毀滅!請看,下面大自然懲罰人類的部份記錄:
人類文明起源的三大搖籃:埃及尼羅河流域、中國黃河流域、印度恒河流域,過去都是森林茂密、水草豐足的綠洲,曾經給人類創造文化提供了最好的條件。可是,現在由于森林的破壞,都正在受到沙漠和荒原的侵蝕。比如中國漢族發祥地的陜西渭水流域,四千年前還是清流淺溪、樹草茂盛的魚米之鄉,現在卻成了有名的黃土高原,西安市有名的大雁磚塔,看上去竟完全成了黃土壘起的土塔。陜北榆林在漢代是松柏參天,榆樹成林的地方,自清代毀林開荒以來,不過二百四十多年,沙荒就迅速擴大,逼著榆林縣城不得不三遷其址。現在,沙漠化的侵蝕不僅深入河北,而且日益逼近我國的心臟――北京,1977年聯合國召開的世界沙漠化會議,已把北京劃入了受沙漠化威脅的范圍。
浩浩蕩蕩的大江大河,從來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依靠,各國許多繁榮的城市都是在江河兩岸發展起來的。可是,隨著這種繁榮,江河流域的森林卻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反過來又使江河的生存乃至人類的生存受到了致命的威脅。比如世界第二大河的南美亞馬孫河,近代以來其沿岸熱帶雨林的大規模砍伐,已引起國際上的嚴重注意。國外一些科學家估計,這種砍伐如果得不到節制,將會造成人類歷史上空前的一場生態災難。據預測,如果廣闊的亞馬孫地區缺乏林木和氧氣,地球大氣中的碳酸含量將要提高,全球氣溫將隨之升高,南北兩極冰雪大規模融化,四分之一的陸地將淹沒在海水之中。世界第三大河的我國長江,其前途同樣令人擔心。近二十年來,由于四川西部山地森林被大量砍伐,洪水災害愈來愈嚴重。人們若有機會站在重慶山頭看看長江,就好象站在蘭州白塔山看黃河一樣,黃色的濁浪翻滾東下,如果再這樣繼續砍伐下去,長江確有變成第二個黃河的危險。1981年長江特大的洪水災害,現在已經可以肯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長江上游森林破壞,水土流失所造成的。
自然保護區,是人類保存森林覆蓋面積最集中的地區。目前,它們的處境也到了要大聲疾呼的境地。比如我國的西雙版納地區,196O年全州擁有森林1288萬畝,森林覆蓋率為55.8%,目前,森林面積只剩了800萬畝,森林覆蓋率降到只有30%左右。如果再大規模毀林開荒和不合理的墾殖,那么,最多三、四十年,西雙版納森林就要全部毀掉,到那剛候,沙漠,這位非洲的不速之客,就會沿著北同歸線,越過阿拉伯海,光臨南中國境內。這絕不是在故意聳人聽聞,要知道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和西雙版納原始森林本來就同在一條北回歸線上,撒哈拉原來也是茂密的林區,現在已經成了世界最大的沙漠,西雙版納失去森林的庇護,水土流失,前景不是已有樣子在那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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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壞林木資源案件的特點
近年來,破壞林木資源犯罪呈高頻度上升趨勢。從河南某縣2010年以來審理的27起破壞林木資源案件中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破壞林木資源犯罪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的身份看
犯罪行為人多為農民。從抽查的28名犯罪人數中,農民占24人,占86%。
(二)從犯罪主體的文化程度看
犯罪行為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文化以下的居多。
(三)從犯罪主體的年齡及性別看
犯罪行為人的年齡在26歲至61歲,主要集中于40歲到60歲之間。從性別看28名罪犯均為男性。
(四)從處罰結果看
被判處緩刑的占60.7%,被判處拘役的占14.3%,單處罰金的占25%。
(五)從犯罪損害后果來看
“兩伐”案件對林木資源的破壞十分嚴重。在偵破的27起“兩伐”案件中,單起案件砍伐林木數量最多折活立木蓄積為932.12立方米,最少的也有10立方米。
(六)從犯罪現場看
破壞林木資源犯罪案件現場多位于地廣人稀、交通通信不方便的林區,呈現出現場勘驗難、調查取證難的特點。
二、破壞林木資源案件產生的原因
從已偵破的破壞林木資源犯罪案件分析, 新形勢下破壞林木資源案件多發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原因:
(一)法律觀念淡薄,依法采伐意識不強,是破壞林木資源犯罪案發的主要原因
目前偏遠山區的經濟欠發達,變賣木材成為多數山民就地生財的最簡單、最快捷的發財之道。村民 “靠山吃山”的觀念根深蒂固,往往置法律于不顧,鋌而走險。少數群眾認為山是自己的,樹也是自己的,說砍就砍,說賣就賣;多數村民認為公益開支或村民小集體而砍伐集體所有的林木,只需村民小組集體或村委會討論通過就行;還有部分村民以為采伐自家栽種的樹無需辦證,也可隨意自己砍伐或出售給他人砍伐,等等。犯罪人自身糊里糊涂走向犯罪還不知道。
(二)森林資源管理部門有法不依、打擊不力是破壞林木資源犯罪多發的重要原因
一是個別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不力,未嚴格按照林木采伐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二是有的森林資源管理部門采伐證未辦理,就將山場拍賣;三是有的采伐證辦理了,主管部門未安排人員現場拔交、現場界定采伐范圍、面積、定期檢尺,由采伐者自行采伐,伐后未進行驗收,導致設計出材量與實際出材量誤差倍出;四是有的采伐證規定采伐地在甲地,而在乙地采伐,待木材檢尺歸堆了森林資源管理部門才發現規定采伐地點與實際采伐地不符,導致林木濫伐;五是對“兩伐”工作宣傳不到位,監管不力,從而導致“兩伐”案件年年發生。另外,由于林多地廣,監管人員少,管理難度大,再加上個別工作人員缺乏責任心,致使對林木砍伐的監管出現薄弱或真空環節。
(三)對盜伐林木及手續不全的木材的違法收購、運輸從而形成龐大的銷贓市場,也是誘發盜伐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
一些收購木材商在與林木所有人私下交易林木后,再以林木所有權人名義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采伐證所允許采伐的林木數量遠不能滿足其需求,為了獲得更大的經濟價值,他們常懷著僥幸心理,超出采伐許可證規定的范圍、樹種、數量亂砍濫伐林木,對林木資源造成極大的破壞。對有無林木采伐許可證的人所賣的林木都予以收購,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銷贓的渠道。
(四)一般林木品種多、數量大、用途分布廣泛,易于被盜伐、濫伐,這是導致盜伐、濫伐林木案件頻發和高案的客觀原因
由于一般林木具有用途廣泛,分布廣泛等特點,所以易遭到盜伐、濫伐及其它人為破壞。有的人為了自己的某種利益和需要,無視森林法規和其他法律的約束,千方百計地盜伐、濫伐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破壞森林和林木,以滿足自己的利益需要。一般林木分布廣泛,面積大,不可能象特殊林木那樣得到嚴密保護和防范,可以說是防不勝防,因而易于被人為破壞。
三、破壞林木資源犯罪的司法處置
由于在辦理破壞林木資源犯罪案件中,在森林資源生態方面的保護價值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往往造成執法部門未嚴格執法,很多案件該立案的沒立案,該移送起訴的沒移送,只罰款了事。
(一)辦理破壞森林資源犯罪要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我國《刑法》對破壞森林資源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司法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對破壞森林資源情節嚴重的罪犯和對那些以營利為目的的罪犯和經行政處罰屢教不改的罪犯,要依法懲處,該從重的一律從重,決不能適用單處罰金刑;對于農民確因生產生活所需而濫伐林木數量不大的側重教育,也可以視其認罪悔罪態度酌情適用緩刑;對構不成犯罪的,相關部門要嚴格依照《森林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以起到警戒和震懾作用,遏制破壞森林資源的犯罪行為頻發。
(二)檢察機關要加大對審判權和行政執法權的監督
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要在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中充分發揮作用。首先要強化立案監督,對那些以罰代刑,該移送刑事審判而不移送的林政工作人員應當立案查處;對那些不嚴格審批手續,嚴重不負責任導致濫伐林木案件發生的林政工作人員應當以玩忽職守罪查處。其次要加強對審判活動的監督,對量刑畸輕,不符合判處緩刑而判處緩刑或單處罰金的案件該抗訴的依法提起抗訴。
(三)拓寬對失火案件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方式
對于失火案件除依法對被告人嚴厲懲處外,還要注重對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的審判,由于被告人的行為使國有林木遭受重大損失的,受損部門和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由公訴機關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集體和個人的林木遭受損失的,應當由法院主動通知受損人出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在承擔民事責任的問題上,應采取兩種責任承擔方式,即賠償損失和恢復原狀,強制被告人在其失火燒過的林地內重新補種一定數量的樹木,這是一種更有利于保護森林資源的賠償方法。法院在調解時,不要一味通過降低賠償額達成調解協議,應當調解由被告人在過火林地植樹造林,經林業部門驗收合格后交給受損人。調解達不成協議的,法院應當判決被告人在過火林地以植樹造林的方式或以植樹造林與經濟賠償相結合的方式予以賠償,要注重結合被告人的賠償能力進行判決,避免判決無法執行而成為一紙空文。只有這樣森林資源的保護才能得到進一步加強。
(四)應盡快依法設立涉及森林資源犯罪的專門鑒定機構
目前,各地森林公安機關在辦理盜伐、濫伐林木和森林火災案件時是通過指派或聘請具有檢量資格人員的方式,對盜伐、濫伐和過火的林木進行逐一檢量和計算林木蓄積。因盜伐、濫伐林木和森林火災案件現場滅失或現場面積過大等原因,聘請有專門知識的林業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人員,對盜伐、濫伐林木的蓄積、采伐方式、采伐面積及失火案的過火有林地面積等進行測算。嚴格的說,這些途徑形成的鑒定材料都不是正規意義上的鑒定結論。在辦理破壞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植物及制品案件時,鑒定就更加困難。因此,必須盡快成立涉及森林資源犯罪的專門鑒定機構,才能有效、準確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犯罪。
(五)建立司法機關與其他執法機關配合聯動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形成打擊合力
在森林資源違法行為案件查處中,單靠個別部門的一已之力,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破壞森林資源的問題,要會同鄉鎮、公安、國土、農業等職能部門,建立聯合聯動執法機制,形成打擊合力。執法機關針對森林資源多發的重點區域,必要時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譬如林政執法部門、公安要定期組織力量深入林區進行巡查和檢查,及時發現破壞森林資源的發罪行為,需要各部門積極配合,及時啟動聯動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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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經濟政策;租借林場;國有林;森林資源
政策是政府在一定時期采取的行政管理辦法和手段,其約束性和強制性不如法規、法律,但是,近代黑龍江的政權更迭頻繁,多是短命政府或偽政權,法規與法律朝令夕改,從某種意義上講政策其實質就是法律。一般來講,行業經濟的發展狀況,取決于兩點:一是自然增長的順暢,二是國家政策的推動。黑龍江地廣人稀,自然增長緩慢,國家法律政策的推動更顯得重要。晚清末期以及民國前期頒布的林業經濟政策中,尤以租借林場和國有林場的發放對森林資源的破壞為最。
一、租借林場和國有林場出現的背景
1896年,清政府與沙皇俄國政府簽訂《中俄密約》(即《御敵互相援助條約》),允許沙皇俄國在東北修筑中國東三省鐵路(中東鐵路),修筑鐵路所需枕木、電桿、建筑材料都就近取給。光緒三十年(1904年),黑龍江鐵路交涉總局與中東鐵路公司簽訂《砍伐木植合同》。據此合同,中東鐵路公司設立三處租借林場,濫伐森林。而大批的租借林場是俄國政府通過其財政部直接控制的中東鐵路為了得到永久性的自己經營的林場,對清政府施加壓力,于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與清政府簽訂的《伐木合同》條文中規定設立的。從此沙皇俄國得到了被視為鐵路生命線的中東鐵路沿線(主要在現黑龍江行政區劃內)的森林采伐權。
北洋政府對國有林十分重視,但山河破碎以及政局的動蕩,使北洋政府又無力經營東北森林。農林部鑒于東北國有森林資源豐富茂盛,沙俄和日本等帝國主義國家垂涎東北豐富的森林資源,利用不平等條約在黑吉兩省占有大量永久性的租借林場,而租借林場是清朝政府時期的林業經濟政策,不僅既成事實,而且涉及外交,交涉棘手。若長此任予放棄,則中國國防與經濟俱生為害,故而認定籌辦林政,應從中國最著名林區入手。農林部于1912年12月11日公布《東三省國有森林發放暫行規則》20條,以期合理經營此地區之天然林,增進國家收益,亦保水土之安定,國防之安全。1914年8月8日,農商部公布修正的《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
二、租借林場和國有林場發放的內容
大批的租借林場是俄國政府通過其財政部直接控制的中東鐵路為了得到永久性的自己經營的林場,對清政府施加壓力。《歷代森林史略及民國林政史料》記載:北滿中東路一帶森林權之喪失,始于光緒三十年(1904年)由黑龍江鐵路公司與東省鐵路公司訂立伐木合同,茲摘錄如下:
“第一條:東省鐵路公司,在以下所指地段樹木內只有砍各項木植材料之權。
甲、路鐵自成績成吉思汗站雅克山站,鐵路兩旁各卅五華里各樹林。
乙、水陸在呼蘭河內之諾敏河東岸至呼蘭河西岸中間一帶樹林。其界限自此二岔河各至水源為止。
丙、水陸在松花江之北岸權林河中間一帶樹木。其界限自北二岔河各至水源為止。
第二條:鐵路公司按在以上所指地段內砍備木植材料,運至鐵路,核算價值,以每百分之八,認繳黑龍江省將軍衙門官庫票費,除鐵路公司外,凡附近農民亦得砍伐自用木材,唯如有人欲在第一條所指地段內另外砍售,須與鐵路公司商與,方可砍伐。
第三條:以上所指第一條地段內樹木,其如何砍伐,鐵路公司亦可允給商民砍伐,唯須由鐵路公司按運至鐵路核算價值。
第四條:以上第一條所指地段內樹木,其如何砍伐,鐵路公司自行設法布置……”。
1912年公布的《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的主要內容摘錄如下:
東三省國有森林除林務局自行經營外得依本規則發放之;發放以林木為限;有民國國籍者都可承領。但關于國土保安和供公用的森林不發放。承領森林者須向林務局呈交承領書。經林務局許可后,須領取執照,并按擬伐木數量交納保證金。木材出山到埠后,由林務局查驗,按木植市價8%交納執照費,保證金如數發還。執照的有效期為1年。承領者侵越原定界限采伐時得給予處罰。
1914年8月8日,農商部公布修正的《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同《暫行規則》相比,增加以下內容:除中國人民外,依民國法律成立的法人也可承領森林。林務局收到承領書后進行核查,如無重復,再派員勘測,造具報告,呈農商部核辦。承領書除記載原定項目外,還要記載運輸設備和制材設備,并附承領地的圖說。承領森林每人不得超過200平方里。承領者應繳納勘測費。林務局勘測森林實況詳報農商部,如認為該處森林不能發放,原繳納勘測費還給一半。承領森林經農商部核準,由部注冊,發給部照。此照有效期至多為20年,期滿將照繳銷。承領人領取執照,按標準繳納注冊費。林木出山時,承領人應將所伐林木情況開單呈報各該處主管官廳查驗。林木出售時,承領人除遵守稅則繳納木稅外,應各按林木市價8%分別繳納山本和木植票費。轉讓已領林區須經農商部核準。轉讓執照的有效期,以原領執照為準,承領森林如已超過照載期限尚未著手采伐,則撤銷其承領原案,追回部照。承領人采伐林木時,每畝應保存天然下種母樹2—3株。采伐后的林地,除該管官廳認為不能開墾者外,承領人可按照國有荒地承墾條例承領開墾,這就規定了林地變為農地的合法性。
1920年6月9日,農商部再次修改《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修改補充內容:采伐森林,原訂國際合同有特別規定者,在滿期以前繼續有效。農商部得于必要時收回已發放的森林,但不應損害承領人現有利益。承領森林人除稟請林務局勘測轉呈農商部核準外,也可稟請縣知事和其他林務機關勘測,報道尹、巡按使咨陳農商部核準。承領人提出承領書時繳納勘測費。承領森林經農商部批準即發給部照。部照有效期為20年,每年驗照1次。領照時按標準須繳納保證金。
三、租借林場和發放的國有林場的區別
租借林場是一種不平等條約的產物,帶有明顯的租借性質,不同于后來民國時期通過《東北國有林發放規則》發放的國有林場。主要表現在:
(1)這些租借林場的租借人都是外國資本家,早期主要是俄國人,日本人后來居上,這些租借林場明顯帶有殖民性;而《東北國有林發放規則》規定,國有林場發放只“限于中國人或中國法人”,發放的國有林場的承租人只能是中國人,這是兩種林場的最大區別。
(2)面積特別大,超過規定數字的幾倍,所有租借林場的面積究竟有多少,在當時的技術水平下,很難得到一個確切的數字。1915年的調查情況顯示僅中東鐵路沿線的租借林場總面積達到了12074平方公里,并不是全部的數字,只是分布在中東鐵路沿線的林場。如俄國巨商葛瓦里斯基所屬的林場,在1921年共有林場5處,面積為2008.6平方公里,1930年增加到7004.39平方公里。在利益的驅使下,外國資本家更是深入到大小興安嶺原始森林腹地建立租借林場。而國有林場的發放承領森林每人不得超過200平方里。
(3)租借林場的時間長,在合同上約定是20—90年,在中國喪失的情況下,實際上是無限期的;而《東北國有林發放規則》規定,“期限20年以內”,1912年頒布,止于1929年廢除,實際上實行了17年。
四、租借林場和發放的國有林場的危害及評價
清代晚期,在租借林場的“合法”掩護下,大批俄國資本家擁入中國黑龍江林區,依靠中東鐵路的運輸條件和其雄厚資本,大肆砍伐大小興安嶺森林。在這些租借林場內如何采伐?采取什么采伐方式?是無人過問的。所以已經采伐過的跡地,不是變成散生林地,就是變成荒原。其危害正如《北滿與東省鐵路》所載:“東部沿線25年前所謂林海者,今則極目遠望,偶見三五雜木,杳不可尋,雖山巔之上,間有叢生幼樹,也僅距鐵路二、三十里之地見之”。從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中東鐵路修建的前后十幾年的時間內,鐵路兩側的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歷代森林史略及民國林政史史料》記載:“按東省鐵路沿線,昔日均為廣大森林被覆,自與東省鐵路公司訂立伐木合同后,迄今不過卅年,沿鐵路兩側五十里內森林,均已砍伐凈盡,近更向遠方采伐,有達百余里之遠者,此種現象,無非受不平等條約之限制;加以國人在昔不知森林之可寶貴,一任帝國主義之俄羅斯之要求,將大好森林,為附屬鐵路之供應品。是以中東路自開辦以來,舉凡枕木、建筑材、皆無償取自林中;其暴殄天物之尤甚者,則將良材,任意劈成板子,作為燃料。自通車以來,無論工廠、機車、站臺、事物所、道班房、及員司工人住宅等,……是以中東路一帶無限寶藏之森林,轉瞬間已蕩然無存,言至可痛惜也”。由于受到殘酷掠奪,黑龍江的原始森林受到嚴重的破壞。
《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頒布以后,短短幾年時間,僅黑龍江發放的國有林林場就達到了72處(尚不包括吉林省今屬于黑龍江的林場),再加上不平等條約發放的租借林場,發放林場的數目更多。使黑龍江的森林資源在法規的保護下,遭到了全方位的合法破壞。從上文《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的內容看,根本看不到“經營與管理”的字樣,只有“國有林發放”的字樣。在幾經修改的《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中只有第十七條提到“林地一畝,存留樹木二株到三株,前項存留樹木,以直徑在一尺以上,樹干正直為限。”說明發放的目的不是把東北國有林如何經營好,使森林資源得到延續和發展,林業更加振興,而只是繳收一點這個稅,那個費而已。而木商為了得到部里發放的部照,大大小小的官吏,敲詐受賄的事情常有發生,損公肥私是普遍現象。
由此可知,政府都無法經營的事業,指望民間商人代替政府來管理、經營則更不可能。商人的本性是唯利是圖,其繳費獲取經營權利,是為了賺錢,“經營管理”只不過是一個幌子,其實質就是獲取采伐權;從幾經修改的《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中關于“保證金”的規定也可以看出,所謂“保證金”是指承領者領取執照后,如在一年內尚未著手采伐,則執照作廢,保證金不發還,即保證金是必須采伐的擔保。同時《東三省國有林發放規則》規定“國有林發放只限于中國人或法人”,我們知道,森林的投資回報周期時間長,風險大,讓資本實力有限的中國商人去經營管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更何況在軍閥混戰的動蕩年代了。既然中國政府和中國民間資本無力經營國有林,能否指望外國資本家呢?眾所周知,以沙俄和日本為首的外國資本家來中國的目的,不是來幫助中國發展林業經濟,而是來掠奪森林資源和賺取財富,骨子里就沒有這種意識,那種“剃光頭”、“拔大毛”的采伐方式更令人吃驚,其破壞程度遠超過中國木商。
1896年黑龍江的森林面積在4000萬公頃以上,而1949年前后森林面積只有1670多萬公頃,50多年的時間森林面積損失竟達60%以上,豐富的森林資源在短期內發生了劇變。造成近代黑龍江森林面積和蓄積量銳減,帝國主義的侵略是最主要的原因。除此之外,晚清以后的政府在其頒布的各項林業經濟政策中也加劇了黑龍江森林資源的減少,作為國人也應該進行反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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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摘要:自然地理環境又稱自然地理系統,是由氣候、土壤、植被、地貌、水文等要素組成的。土壤等組成的一個整體,這些要素并非簡單地匯集在一起,或偶然地在空間上結合起來,而是在相互制約和相互聯系中形成一個特殊的自然綜合體或自然地理系統。各自然地理要素也不是孤立存在和發展,而是作為整體的一部分在發展變化,但隨著人類活動的不斷深入,自然地理環境不斷地被改變,在發生變化,氣候的變化,地貌的改變,生物多樣性的減少,土壤的流失污染等。
關鍵詞:氣候;大氣污染;臭氧層;地貌;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物種滅絕;森林破環;水污染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社會人口的不斷增加,人類對物質的要求越來越不能得到滿足,于是人類開始不斷的對自然地理環境進行改造,開墾荒地,砍伐樹木。開墾礦藏,自然地理環境也因此而不斷的隨著人類的開發掠奪而發生相應的改變。
1 人為因素對氣候的影響。
以人為因素對大氣的影響為例。
1.1全球氣候變暖。
全球氣候變暖的原因有兩方面:大量燃燒煤炭、天然氣等產生大量溫室氣體;肆意砍伐原始森林,使得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下降。
大氣層和地表這一系統就如同一個巨大的“玻璃溫室”,使地表始終維持著一定的溫度,產生了適于人類和其他生物生存的環境。在這一系統中,大氣既能讓太陽輻射透過而達到地面,同時又能阻止地面輻射的散失,我們把大氣對地面的這種保護作用稱為大氣的溫室效應。造成溫室效應的氣體稱為“溫室氣體”,它們可以讓太陽短波輻射自由通過,同時又能吸收地表發出的長波輻射。這些氣體有二氧化碳、甲烷、氯氟化碳、臭氧、氮的氧化物和水蒸氣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二氧化碳。近百年來全球的氣候正在逐漸變暖,與之同時,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的含量也在急劇地增加。許多科學家都認為,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所造成溫室效應的加劇可能是全球變暖的基本原因。
排放溫室氣體的人類活動包括:所有的化石能源燃燒活動排放二氧化碳。在化石能源中,煤含碳量最高,石油次之,天然氣較低;化石能源開采過程中的煤炭瓦斯、天然氣泄漏排放二氧化碳和甲烷;水泥、石灰、化工等工業生產過程排放二氧化碳;水稻田、牛羊等反芻動物消化過程排放甲烷;土地利用變化減少對二氧化碳的吸收;廢棄物排放甲烷和氧化亞氮。
1.2臭氧層的破壞
南極臭氧空洞的出現,使科學家開始關注臭氧層,與此同時科學家的目光也開始瞄向了工業突飛猛進的人類。最后的的結論證明氯和溴在平流層通過催化化學過程破壞臭氧是造成南極臭氧洞的根本原因。而這些物質都是人類生活中排放入大氣的。
2 人為因素對地貌的影響。
人類活動對水土流失的影響。
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工業,住宅用地的不斷擴大,人地矛盾不斷加劇。從而使人們開始考慮進一步的向地球要資源,進一步的不斷開墾,擴張。大肆的開墾荒地,大肆的砍伐樹木,使大量的山頭變成了禿頂,使大量的森林變成了平地,是大量的草地變成了平地。但與此同時,水土流失也隨之瘋狂而來,使大量的肥沃土地隨著雨水而流走。
3 人為因素對水文的影響。
人類對水體的污染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的不斷增多,工業的不斷進步與擴大,水成了工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必備資源,但與之而來的是水體污染的不斷加深與惡化,以中國的水污染為例:
縱觀水污染的發展至今水污染的主要類型有以下幾點:(1)未經處理而排放的工業廢水;(2)未經處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農藥、除草劑的農田污水;(4)堆放在河邊的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垃圾;(5)森林砍伐,水土流失;(6)過度開采,礦山污水。據環境部門監測,全國城鎮每天至少有 1 億噸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水體。
4 人為因素對生物的影響。
人為因素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由于人口迅猛增加,人類對地球影響的不斷深入,大量的濕地被開墾,大量的森林被砍伐,生物的生存環境被嚴重的破壞和壓縮,
除此之外,森林還是巨大的基因庫,地球上約1000萬個物種中,有200-400萬種都生存于熱帶、亞熱帶森林中。在亞馬遜河流域的僅0.08平方公里左右的取樣地塊上,就可以得到4.2萬個昆蟲種類,亞馬遜熱帶雨林中每平方公里不同種類的植物達1200多種,地球上動植物的1/5都生長在這里。然而由于熱帶雨林的砍伐,那里每天都至少消失一個物種。
5 人為因素對土壤的影響
5.1 人為因素對土壤的污染
5.1.1 污水灌溉對土壤的污染
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含有重金屬、酚、氰化物等許多有毒有害的物質,如果污水沒有經過必要的處理而直接用于農田灌溉,會污染土壤。
5.1.2 大氣污染對土壤的污染
大氣中的有害氣體主要是工業中排出的有毒廢氣,它的污染面大,會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它們通過沉降或降水進入土壤,造成污染。
5.1.3 化肥對土壤的污染
施用化肥固然是農業增產的重要措施,但如果不合理的使用,同樣也會引起土壤污染。
5.1.4 農藥對土壤的影響
噴施于作物體上的農藥,除一部分被植物吸收或逸入大氣外,約有一半左右散落于農田,這一部分農藥與直接施用于田間的農藥 構成農田土壤中農藥的基本來源。造成對土壤的污染。
5.1.5 固體廢物對土壤的污染
工業廢物和城市垃圾是土壤的固體污染物。隨著固體廢物越來越多,對土壤污染越來越嚴重。
6 結論
由于人為因素的影響,自然地理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這種變化既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同時也給人們敲響了警鐘。植被的破環,大氣的污染,水體的污染,生物物種的消失,土壤的污染,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的不斷加深,無不與人類的活動密切相關,為了社會的和諧,自然的和諧,人類的活動應更加的去考慮自然之間的和諧共處,為自然人類的共存走一條可持續和諧的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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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1國內林業資源存在的隱患
由于大面積、大程度的砍伐,及嚴重的植物破壞,導致出現了很多次生林。森林火災就經常發生在次生林,加上氣候干燥和多年干旱的原因,導致火災發生的概率加大。因大面積砍伐、破壞原始森林產生的次生林,為森林火災創造了燃燒的環境。因為長時間的破壞,導致森林恢復速度比較慢,很多破壞無法修復,這對中國未來的林業發展產生了嚴重影響,如果國家對林業建設重視程度不夠,問題就會愈發嚴重。
2林木培育更新的建議
2.1加強林木更新速率的措施分別管理法在林業更新方法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不同的時間內分別去收集所生產的樹木,讓森林恢復進入一個不斷發展和繁衍的階段,增強樹木的存活率和相對生產規模,在相應的時間內生產出一定的資源。還有一個重要的措施是在一定時間內及時進行森林檢查,將不必要的樹木和影響樹木生長的雜物進行清理。而最有效的方式是合理運用人工培養,在樹木生長期進行護理,適當添加水和無機養料,使樹木生長速度和存活率都有所提高。
2.2加強造林培育工作的措施根據現有的生物技術,研究出更加優良的樹木品種,培育出高存活率和生長速度較快的樹木資源,這是加強造林培育工作的有效措施,但這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僅要得到國家和相關部門的重視,還要培養相關技術人才,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研究新品種。此外,要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地方實行不同的措施,在不同的地方種不同的樹種。中國地大物博,很難運用一種方法解決所有的問題,因此應綜合運用造林技術,加強造林培育工作。
2.3相關注意事項應把好苗木關,加強造林后的管護工作,按時進行調整,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控制好蟲害和災害的影響,防止火災發生,進行實時監控,分配專業的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提高管理團隊的管理效率和專業程度,對他們適當進行考核。堅持合理的采伐,因地制宜地確定采伐方式,保護好幼苗,實現采育結合。還要保護其他生物資源,保證生態多樣性,符合生物圈規律,使生態系統不斷得到完善。
3結語
篇8
每年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WorldForestDay)。
綠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以美化我們的環境,讓我們的生存環境變得更好。森林可以抵御風沙,保護人類。
近年來,由于消費國大量消耗木材及林產品,導致全球森林面積明顯減少,全球每年消失的森林近千萬公頃,這不僅僅是某一個國家的內部問題,它已成為一個國際問題。
1971年第七屆世界森林大會決定將每年的3月21日定為世界森林日,以引起各國對人類的綠色保護神--森林資源的重視,通過協調人類與森林的關系,實現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全球森林資源現狀令人擔憂
——全球每年森林消失近千萬公頃
全球森林主要集中在南美、俄羅斯、中非和東南業。這4個地區占有全世界60%的森林,其中尤以俄羅斯、巴西、印尼和民主剛果為最,4國擁有全球40%的森林。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報告稱,有史以來全球森林已減少了一半,主要原因是人類活動。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2001年的報告,全球森林從1990年的39.6公頃下降到2000年的38.億公頃。全球每年消失的森林近千萬公頃。
雖然從1990年至2000年的10年間,人工林年均增加了310萬公頃,但熱帶和非熱帶天然林卻年均減少1250萬公頃。
南美洲共擁有全球21%的森林和45%的世界熱帶森林。僅巴西一國就占有世界熱帶森林的30%,該國每年喪失的森林高達230萬公頃。根據世界糧農組織報告,巴西僅2000年就生產了1.03億立方米的原木。
又據世界糧農組織報告,俄羅斯2000年時擁有8.5億公頃森林,占全球總量的22%,占全世界溫帶林的43%.俄羅斯上個世紀90年代的森林面積保持穩定,幾乎沒有變化,2000年生產工業用原木1.05億立方米。
中部非洲共擁有全球森林的8%、全球熱帶森林的16%.1990年森林總面積達3.3億公頃,2000年森林總面積3.11億公頃,10年間年均減少190萬公頃。
東南亞擁有世界熱帶森林的10%.1990年森林面積為2.35億公頃,2000年森林面積為2.12億公頃,10年間年均減少面積233萬公頃。與世界其它地區相比,該地區的森林資源消失速度更快。
——森林資源減少的主要因素
森林面積減少受諸多因素的影響,比如人口增加、當地環境因素、政府發展農業開發土地的政策等,此外,森林火災損失亦不可低估。但導致森林面積減少最主要的因素則是開發森林生產木材及林產品。由于消費國大量消耗木材及林產品,因而全球森林面積的減少不僅僅是某一個國家的內部問題,它已成為一個國際問題。毫無疑問,發達國家是木材消耗最大的群體。當然,一部分發展中國家對木材的消耗亦不可忽視。
非法砍伐森林是導致森林銳減的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另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據聯合國糧農組織2002年報告,全球4大木村生產國(俄羅斯、巴西、印尼和民主剛果)所生產的木材有相當比重來自非法木材——保護森林資源的措施建議筆者認為,為了扭轉森林資源日益減少的趨勢,國際社會有必要采取下列若干措施:
締結國際森林公約。眾所周知,森林在地球陸地生態系統中的巨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國際社會對森林的重視程度特別是在政治高度上卻遠遠不夠。雖然自1992年在巴西里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簽署《森林問題原則聲明》以來,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下分別于1994和1997年成立了政府間森林工作組和政府間森林論壇,2000年聯合國成立了聯合國森林論壇,但成效十分有限。
締結森林公約既可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喚醒各國人民更加珍惜彌足珍貴的森林資源,加倍愛護森林愛護樹木;又可強化各國對林業工作的重視,加大對林業的投資,促進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先進的林業技術等;同時還可利用國際立法的方式來規范林業活動特別是伐木行為,以拯救日益減少的森林資源。
篇9
關鍵詞:地表水 水量減少 原因
遼寧省岫巖滿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我縣)位于遼東半島的北部,黃海之濱,境內有500多條溪流交錯迂回在大小山嶺之間,匯集成兩大干流一東洋河、哨子河,兩大干流匯合后組成大洋河水系出境流入黃海,水力資源非常豐富。然而隨著我縣人口和經濟的快速增長,對水資源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因此對水環境的影響也在不斷加大,使可供使用的水資源迅速減少。分析我縣地表水水量減少的原因,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從大的方面講全球性氣候變暖影響到地球大氣層,氣溫升高使河流水分蒸發量增大;降雨量減少,使河流補給受到影響。據我平時觀察發現,近幾年大河里的水越來越少,原本碧波蕩漾的河流現在變得河水稀少,而且河床大部分在外,有的河床已長滿青草和小樹,再也不見往日的情景。大家都知道,河流中的水大部分來自大自然降水,我縣屬于北溫帶濕潤地區季風氣候,河流補給主要以雨水補給為主,雨水補給約占年徑流量的50-70%,并有地下水補給和季節性冰雪融水補給,屬于綜合性補給。夏汛是我縣兩大河流的主要特征,只有在夏汛來臨時河流水位才會上漲,但降雨過后河流水量又迅速下降,可見河流水分蒸發量之大。
二、從小的方面講,近幾年我縣不僅地表水的用量年年上升,地下水用量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地下水來源主要是地表河流的滲透和土壤水的向下滲透匯聚而成,過渡抽取地下水,會使地下水水位迅速下降,地表河流水下滲量增大。結合我縣實際情況來看,用水量大的一些加工項目在逐年增多,原有的老舊鐵選廠(鐵礦石加工成鐵精粉)進行技術改造和擴建,新一批的鐵選廠的加入;除了鐵選廠外還有一些鉛鋅選礦廠,這些項目的增加都使地表水用量大大增加;又由于岫巖玉產業的規模近幾年逐步擴大,玉器的加工不僅要耗用地表水而且也需要大量地下水,這些都是導致我縣地表水徑流減少的原因。
三、地表植被被大量破壞,對水源的涵養作用明顯降低,是導致我縣水資源減少最主要的一個原因。由于地表植被減少,遇降水時,地表水匯入河流速度加快,所以降水豐富時,河水多;而降水少時,河流得不到地下水的補充,河水自然就少了。據科學家統計,5萬畝森林所涵蓄的水量相當于一座100萬立方米的小型水庫。我縣的森林資源減少主要有下幾個方面:
1、我縣是柞蠶放養大縣,柞蠶繭是部分鄉鎮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蠶民為了養蠶只能允許柞樹生長而把其它樹木砍掉,影響了其它樹木的生長,而允許生長的柞樹也是幾年就砍伐一次,如果長的太高就不能養蠶了,結果是很大一部分山上只能生長著一些小樹,就沒有森林可言了。
2、近幾年隨著我縣食用菌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大部分種植戶還是以樹木作為原料,而且主要使用的還是柞木,致使大量的小樹被砍伐,用作蘑菇桿或被粉成鋸末使用,使原本并不茂密的山林雪上加霜。
篇10
關鍵詞:濫伐林木、犯罪構成、濫伐林木罪、
一、濫伐林木罪的概念
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規定,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代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許可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刑法第345條第2款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據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該條第4款規定:“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本罪為刑法修訂以前,1979年刑法固有的罪名,附屬刑法中對濫伐行為亦規定了相應的刑事罰則。由于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現象日益惡化,使得森林的可持續管理問題成為全球的環境熱點問題之一。為突出立法者對森林資源加大保護力度的宗旨,我國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有關森森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諸如1979年《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實施細則》等,但是,在刑法典頒行前,這些規定均未能有效的抑制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的蔓延。尤其是在一些偏遠地區或林區,隨意砍伐森林和各種林木的行為屢禁不止,致使濫伐林木、毀壞森林資源的案件時有發生,森林保護刑事立法嚴重滯后及期自身存在的缺陷,是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刑法典為更加適應打擊盜伐、濫伐林木行為的需要,在1979年刑法第128條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刑法于第345條第2款,對原有的濫伐林木罪進行了修正的增訂。一是改變以往將盜伐林木和濫伐林木罪混列于一個法條的立法模式,結合盜伐林木和濫伐林木各自的行為特征,采用兩款同列于一個法條的形式,分別規定盜伐林木罪和濫伐林木罪兩個罪名,以及不同的量刑單位,同時明確了單位構成本罪的刑事責任,并對單位實行兩罰制;二是將原有的“情節嚴重”要件替之以“數量較大”的結果要件,并增加了“數量巨大”的結果加重要件;三是調整法定刑的幅度。對一般犯濫伐林木罪的,增加了管制刑;同時還增訂了一個量刑幅度及一個從重處罰情節,對濫伐林木數量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作為本罪的從重情節加以處罰。刑法在森林資源保護方面的改進,為實踐中確定濫伐林木罪提供了較為詳細、具體的依據。
二、濫伐林木罪的構成要件
(一)、濫伐林木罪的客體特征
濫伐林木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林木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制度,即主要侵犯的是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根據《森林法》和《森林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凡采伐林木的都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但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以及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其他國營企業事業單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鐵路、公路的護路林和城鎮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采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同樣適用上述審核程序。在未履行上述審核程序的情況下實施的濫伐行為,就是對林業資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森林和其他林木,而且應限定為本單位所有的或管理的,或者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或其他單位或非本人所有的,以及個人種植的零星林木也不屬于本罪的對象。作為本罪對象的森林或者林木資源的權屬問題,是決定采伐行為性質的關鍵所在。修訂后的《森林法》規定:森林資源性于國家所有,由法律規定性于集體所有的除外。國家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國有企事單位、機關、團體、部隊營造的林木,由營造單位經營并按照國家規定支配林木收益;集林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歸該單位所有;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集體或者是個人承包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成包后種植的林木規成包的集體或個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又根據《解釋》的規定:明知林木權屬不清,在爭議未解決前,擅自砍伐林木,情節嚴重的,應確定林木權屬,分別具體情況,按盜伐林木罪或濫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責任;林木權屬難以 確定的,按濫伐林木罪處罰。
(二)、濫伐林木罪的客觀特征
濫伐林木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林木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1)違法要件。構成本罪必須以行為具有違法性為前提條件,即違反森林法及其他森林保護法規的有關禁止性規定,具體是指導違反采伐林木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在批準的范圍進行采伐的法律規定。我國現有保護森林的法規均規定。任何林木,不論屬于國家、集體所有,還是屬于個人所有,都不能任意采伐,而應由有關部門根據森林和其他林木生長狀況,決定是否可以采伐以及如何采伐。(2)行為要件。本罪客觀上的具體表現方式為:濫伐林木的行為,即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許可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主要包括兩種形式:
一是“無證濫伐”的行為。主要是指導“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而任意采伐的行為”,即所謂沒有經有關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它有權批準采伐的主管部門(比如鐵路部門對護路林有批準權)的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而擅自砍伐單位和本人所有或所管理的林木。二是“有證濫代”的行為。是指“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許可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單位或本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即所謂雖有有關部門批準采伐并核發的采伐許可證,但違背了許可證上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和方式等進行的采伐行為。需要明確的是,違背采伐許可證上規定的四項內容,一般來說,并不要求違背上述四項的全部,只要違背上述其中一項,即可視為濫伐林木的行為。《森林法》規定,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成熟的用材林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擇伐、皆伐和漸伐的方式;特種用途林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采伐。凡違背采伐許可證上規定的方式采伐,即屬濫伐林木的行為。在林木所有權難 以確定的情況下,實施的擅自砍伐林木,情節嚴重的行為;為收購木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濫伐林木構成犯罪的行為;濫伐自然保護和城市園林部門管理的樹木的行為等,亦屬濫伐林木的行為,僅把濫伐林木的行為視為“雖經主管部門同意,但未按采伐規定任意采伐的行為”,是不全面的。因為,濫伐也可以是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任意采伐的行為。
(3)數量要件。行為人濫伐林木達到“數量較大”的標準,方可構成本罪,此為構成本罪的必備條件。所謂“數量較大”,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和有關避開法解釋的規定,“數量較大”的起點是。在林區濫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樹500—1200株;在非林區盜伐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樹250—600侏,或者相當于上述損失。林木的數量,一般以立木材積計算,立木材積即立木蓄積,其計算方法是原木材積除以該樹種的出材率,幼樹是指導生長在幼齡階段的樹木。在森林資源調查中,樹木胸徑大5cm以下的視為幼樹,以“株”為單位進行統計。超計劃采伐而構成濫伐的林木數量,應根據伐區調查設計允許的差額以上計算。至于“相當于上述損失”的問題,刑法和《解釋》都未作出具體的說明,但是《解釋》中規定,將數量接近上述標準,又具備一定情節的行為,應視為達到數量較大,并應視為犯罪的行為。這些行為主要指:為首組織、策劃、煽動濫伐林木,或者破壞植被面積較大,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濫伐防護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的;一貫濫伐屢教不改的;濫伐林木不聽勸阻,或威脅護林人員的;其他盜伐情節嚴重的行為。這些行為皆屬于“相當于上述損失”的內容。關于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城市園林管理其他林木的行為。由于自然保護區森林和城市園林管理的其他林木所處的特定地域,決定了這一地區森林資源和林木保護的特殊價值及其所有權的專屬性,如果濫伐這一特定地區的林木,其社會危害性遠比在一般的林區或非林區濫伐要重。因此,根據《解釋》第7條規定的濫伐自然保護區和城市園林部門管理的樹木,不僅不受砍伐林木數量的限制,還要從嚴懲處。對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應以本罪論,而不必局限于濫伐的數量要求。
(三)、濫伐林木罪的主體特征
濫伐林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一般公民、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單位濫伐林木罪的直接責任人員,單位既可以是林業部門本身或者其所屬的單位,也可以是其他任何所有權性質的或合伙的對森林或者林木資源具有所有權的單位。
(四)、濫伐林木罪的主觀特征
濫伐林木罪的主觀上表現為故意。故意的形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間接故意,直接故意的內容表現為,明知濫伐行為會侵害國家的林業管理活動,卻故意實施這種行為,以追求其行為對法律所保護的客體受到侵害結果的發生;間接故意的內容,主要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濫伐行為是違反《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并發生破壞森林資源的結果,而對這種結果采取放任的態度。也就是說,行為人雖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損害結果的發生,但是,又不設法防止,而采取聽之任之,莫不關心的態度。但是,無論濫伐林木罪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內容。如果由于過失違章錯伐不應砍伐的林木,則不能構成本罪。出于過失的錯伐;主要是指濫伐林木的直接實施人,或者不懂得林業管理制度;或者主管人員沒有交代采伐的要求,因而出現沒有按照采伐許可證上批準的采伐區域、方式、樹種等要求進行采伐,而導致亂砍濫伐的情況。對于這種過失心理支配下的錯誤行為,應由林業部門進行批評教育,或按森林法等有關森林保護的法律規定給予民事的或行政的處罰,一般不以濫伐林木處罰。如果情節比較惡劣,造成的后果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則應視為構成玩忽職守罪,而不構成本罪。至于行為人或者單位濫伐林木的目的是為了私人占有、營利圖財,報復護林人,還是單位集體受益等,均不是本罪構成的因素。
三、 濫伐林木罪的認定
(一)、濫伐林木罪與非罪界限的認定
本罪與盜伐林木罪相同,都是以數量的大小作為衡量是否構成犯罪的主要示準,至于數量較大的標準,目前應以《解釋》第2條規定為根據,即在林區濫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樹500—1200株、在非林區濫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樹250—600株、或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由于我國各地區發展的差異,各地方可以參考上述所規定的數額標準,確定本地區濫伐林木罪的數量標準。《解釋》第5條來規定,濫伐林林接近上述數量,且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也應視不達到上述數量標準,并按照犯罪對待。這些情節是:為首組織、策劃、煽動濫伐林木,或者破壞植被面積較大,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濫伐防護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的;一貫濫伐屢教不改的;濫伐林木不聽勸阻,或威脅護林人員的;其他濫伐情節嚴重的行為。如果不僅達到規定的數量標準,還具備以上情節的,則應按照濫伐林木的罪從重處罰。也就是說,本罪原則上應以數量的大小為衡量是否構成犯罪的標準,但如果濫伐林木行為具備了數量標準以外的其他濫伐情節,即使其濫伐林木的數量不足以構成犯罪,也應以濫伐林木罪論處。反之,濫伐林木的數量既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量標準,濫伐林木的行為又不具備上述濫伐林木情節的,不應以濫伐林木罪論處。此外,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到群眾性哄搶林木的事件,對于這類事件應本著教育多數、打擊少數的政策精神妥善處理,主要打擊的對象應是首犯、主犯和屢教不改的慣犯以及教唆犯,因而,在群眾性哄搶林木的事件中應區別對待,只對其中參與哄搶林木情節嚴重的、符合上述打擊范圍的人員、具備濫伐林木罪構成要件的,以濫伐林木罪處罰;對于尚未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進行批評教育。但對于有些單位或組織,打著為本單位謀福利的名義,在未得到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組織本單位成員擅自砍伐本單位所有的林木,造成大面積林木毀壞的結果的,對該單位的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應以濫伐林木罪處罰,其他參與濫伐林木行為的成員,應進行批評教育,而不一概以犯罪論處。例如,某大隊黨支部書記黃某,以“籌辦自來水經費”為名,擅自決定拍賣林木,并親自帶頭上山砍伐本大隊集體所有的林木,直到司法機關出面干涉時,已經砍伐中、幼林1400多株,材積30多立方米。從這一集體濫伐行為的性質和結果上看,已構成了濫伐林木罪,但不應追究全體參與濫伐林木者,而應對直接領導和起帶頭作用的黃某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濫伐林木罪與其他犯罪界限的認定
(1)本罪與盜伐林木罪的界限
盜伐林木罪,是指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經營管理、國家或集體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用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數量較大的行為。雖然盜伐林木罪和濫伐林木罪都是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實施的侵犯國家保護森林資源的管理制度的行為,并且都對森林和其他林木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但實際上,本罪與盜伐林木罪在構成材件上,具有明顯的差別,主要反映為:
其一,犯罪對象不同。兩者犯罪對雖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林,但于具體內容上卻有分別。在本罪中行為人濫伐的對象則是既無所有權或者采伐權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盜伐林木罪中行為人盜伐的對象則是既無所有權也無采伐權的森林和其它林木。從林木所有權的性質上區分,根據《森林法》第27條規定:“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種植的林木歸承包的集體或個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規定,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執行。”由此可知,個人承包林木的所有權有兩種形勢,即承包個人所有或國家、集體所有。如果承包人本人擅自砍伐國家或集體所有的承包林木,應視為盜伐林木罪。根據《解釋》第1條規定,明知林木權屬不清,在爭議未解決前,擅自砍伐林木,情節嚴重的,應確定林木權屬,分別具體情況,按盜伐林木罪或濫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責任;林木權屬難確定的,按濫伐林木罪處罰。這講一步說明,認定本罪與盜伐林木罪的對象標準不同,擅自砍伐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或本人或他人依法承包經營管理的國家、集體所有的森林的,應定盜伐林木罪;反之,如果林木的權屬系為自有林木,即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林木,如屬于集體所有的林木、國家所有但由某國營林場管理的林木,以及本人所有的自留山上的林木。行為人進行砍伐的,則構成本罪。
其二、犯罪客觀方面不同,本罪與盜伐林木罪在客觀上存有實質性的區別,濫伐林木行為以違反森林為前提,客觀行為包括有采代許可證而不按照其規定要求的采伐行為,以及無證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權的采伐森林或林木的行為;而盜伐林木行為則純屬是無采伐許可證的采伐行為,行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機關不知的情況下,私自秘密采伐不具有所有權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因此,盜伐林木行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性質。
其三、犯罪主要觀方面不同。本罪與盜伐林木罪的主觀罪過形式上雖者屬故意,但兩罪的故意內容存有差別。本罪主觀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間接故意,即行為人雖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損害結果的發生,但是又不設法防止,而采取聽之任之、漠不關心的態度。然而,無論本罪主觀罪過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其主觀內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盜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盜伐林木罪可能是自用、銷售營利、轉送他人或轉歸單位所有,等等但不影響盜伐林木的罪的構成。
此外,本罪與盜伐林木罪除了上述犯罪構成要件上顯著不同外,在其他方也存有差異。一是作為定罪的林木數量標準不同。本罪的數量標準低于盜伐林木罪,根據《解釋》規定的衡量標準,構成本罪的數量起點是:在林區濫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米或幼樹500—1200株,在非林區盜伐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樹250—600株;而構成盜伐林木罪的數量起點為:在林區盜伐的一般掌握在2立方米—5立方米或幼樹100—250株;在非林區盜伐一般掌握在1立方米—2.5立方米或幼樹50—125株。二是法定的量刑單位不同和刑罰的輕重不同。刑典第345條對本罪規定了兩個量刑單位,這兩個量刑檔次雖與盜伐林木罪前兩個量刑單位量罰相同,但由于兩罪的起刑點有別,所以,其內在的刑罰強度具有質量上的差別。所不同的是,該條對盜伐林木罪還規定了第三個量刑單位,即對盜伐林木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以較重的刑罰;而對本罪無此規定。通過以上兩點區別,可以看出刑法對構成盜伐林木罪的數量要求低于本罪,而且于量刑卻高于本罪,這說明盜供林木罪的性質和社會危害程度遠遠超過本罪。
(2)本罪與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的界限
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是指導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規定,濫用職權,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情節嚴重,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嚴重破壞的行為。兩罪之間在犯罪構成上具有明顯的區別:
其一,犯罪客體沒。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林木資源的保護和客理制度,即主要侵犯的是森林采伐的管理制度。其犯罪對象是本單位所有的或管理的、或者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是其他林木,而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森林資源的正常管理活動,主要是許可證發放的管理活動。
其二、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兩罪都表現為違反了森林法的有關規定,且客觀行為都于采伐許可證有關,但本罪客觀上屬于無林木采伐許可證或不按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要求采伐林木的行為;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是違法發放或越權發放采伐許可證的行為。二者行為的具體內容是不同的:前者的行為方式表現為,違反有關森林保護法規,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許可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而后者的行為則是表現為,實施了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用職權,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行為,并發生了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結果。
其三,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而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則系特殊主體,即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非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但是并不是所有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都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只有林業主管部門中行使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職權的工作人員,才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其四,犯罪主觀方面不同。本罪主觀上表現為故意。1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間接故意;而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的主觀罪過形式則比較復雜,就該罪的性質而言,行為人的主觀罪過不可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出于直接故意,那么則可能與濫伐林木者或單位共同構成濫伐林木罪。因此,對于濫用職權,超越批準年采伐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人主觀上一般是明知的,但對于其行為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嚴重破壞的危害結查,行為主觀上則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對于故意而言,一般是放任的間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濫用職權的行為可能或必然發生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危害結果,而仍然實施濫用職權的行為,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對于過失而言,則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于自信的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濫用職權行為可能會發生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嚴重破壞的危害結果,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森林遭愛嚴重破壞的結果。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