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

時間:2022-12-10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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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

10月12日晚間,2014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了。為了方便考生進行備考,特別指出,本次考試大綱具有三個方面的重要變化,需要考生注意。

第一點變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模塊順序再次調整。

2014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五大模塊順序相比較更早幾年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順序發生了變化,其順序為常識、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這樣的順序可謂“文理分明”。

根據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本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模塊順序再次調整,變為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這樣的考題順序相對于以前出現過的考題順序有以下兩方面的改進:首先,將文、理類考題穿插排列,有助于考生在考試當中進行狀態調整;其次,將歷年來都放在最后的“資料分析”模塊提升為了第四個模塊,凸顯出對于這個模塊考查的實際需求,因為以往有不少考生做不到最后一個模塊的試題,考試就已經結束了。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政府、社會對于統計資料的敏感度大幅度提升,因此該模塊的考查具有非常實際的意義。

第二點變化,常識模塊內容不再強調法律常識。

2014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打破了2014、2014年度的出題規律,在常識模塊不僅考查了法律常識,還考查了政治、經濟、管理、歷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識的運用能力。但是2014年的考試大綱特別指出,常識考查以法律常識為主。最終考題常識模塊25道題中,法律常識有7道題,非法律常識有18道題。

但是根據2014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本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模塊內容不再具有側重點,沒有專門突出法律常識,要求考生更具有廣泛、全面的知識掌握能力。這樣的調整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需求而提出的。公務員職業不僅僅需要法律常識方面的了解和應用,更需要入職者能夠具有全面的知識能力。希望考生在復習常識模塊時不要有過分的偏重性。

第三點變化,也是最重要的變化。申論考試要求發生了本質變化。

國家公務員分為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兩種職位。在以往的考試大綱中,對于申論考試的要求并不區分這兩類考生,對于兩類考生的考查要求也完全一樣。

然而在2014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當中,申論考試要求對于這兩類考生的要求有了區分。對于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考生,要求考生具有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四種能力。對于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四種能力。兩類考生四種能力的具體要求也有說明,接下來就詳細比較一下這四種要求。

對于第一方面閱讀理解能力來說。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要求考生能夠“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也就是說這類考生在閱讀時要能站在一定高度對給定材料進行深層次的閱讀理解,并有較高的概括能力。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要求考生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的解釋。”也就是說這類考生的閱讀能力要求相對于前一類考生來說要相對低一些。

對于第二方面能力要求來說。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綜合分析能力”,即“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最后一句當中點明的“推斷或評價”類型題目是近年來的新題型,也是熱點題型。對于這類試題,不僅僅要準確的找出材料中一部分內容存在的問題,還要學會“順藤摸瓜”,指出問題所在,并能夠改正問題。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貫徹執行能力”,即“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對于此類考生,主要要求考生能夠準確找出材料中給出的問題的解決對策即可。

從第二方面要求的區別,不妨猜測一下今年申論給定材料的形式很可能是內容豐富而繁雜。對于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考生來說,要從眾多的材料中加以區分和辨析,找出正確的和主要內容,同時指出錯誤的和次要內容。而對于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需要能夠準確找出正確和主要內容即可。

對于第三方面的能力要求來說。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即“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特別是要有“提出問題”的能力,也就是說從繁雜的材料中提取出有用的內容之后再提出應對策略。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即“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經驗,對具體問題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或辦法。”在此亦可猜測,這類考生可能將會面臨給定材料中的某一部分材料,對這部分材料中反映的問題提出對策即可。

對于第四方面能力要求來說,兩類考生都要求具有“文字表達能力”,但能力的具體要求不同。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也就是說不僅僅要求考生能夠寫出具有一定深度的論證性文章,同時要能夠“準確規范”。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相對于前一類考生來說,對于寫作能力的要求稍微低一些。

縱觀上述四點要求,大膽猜測,本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的考試試題可能會比較多,但是每一位考生需要根據自己的職位性質有選擇性回答其中某幾道試題,在答題時不要看錯題目。

從上述三點變化可以看出來,雖然我國公務員考試已經有了15年歷史,但是作為快速發展的職業,特別是在金融危機以及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關鍵時期的背景下,公務員職位的能力要求也在不斷變化之中,因此考題每年的變化屬于正常現象。

雖然以上三點變化較大,但是本年度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中仍然有一些不變的內容,特別指出。

第一點不變,每個模塊的題型沒有發生本質的變化。

第二點不變,考生的作答順序可以按照自己的習慣性順序進行適當調整,不需要按照考卷中考題的順序進行依次回答。

第三點不變,加油!加油!再加油!努力!努力!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