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作風建設年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09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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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于作風建設年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意見》(浙委〔2007〕51號)精神,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以“科學發展創新業、為民辦事樹風范”為主題的“作風建設年”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總書記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省委書記在省紀委十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全面加強干部的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建設,弘揚新風正氣,抵制歪風邪氣,解決突出問題,構建有效機制,努力實現領導干部作風的進一步轉變,抓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為建設“三個溫州”、實現“三次跨越”提供組織上和政治上的保證。

二、目標要求

圍繞省委提出的注重深化認識、注重解決突出問題、注重建章立制、注重統籌兼顧、注重領導帶頭等“五個注重”的目標要求,促使領導干部爭做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的表率;勤奮好學、學以致用的表率;心系群眾、真抓實干的表率;顧全大局、民主和諧的表率;艱苦奮斗、廉潔從政的表率。切實把加強作風建設落實到學習貫徹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實現第三次跨越的總體目標上;落實到推進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決策的重大部署上;落實到為民辦實事、為民解難題的根本要求上;落實到樹立干部隊伍新形象、優化創業發展軟環境的實際行動上。

三、主要內容

按照總書記關于在各級領導干部中大力倡導八個方面良好風氣的要求,根據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努力在大興學習之風,深化機關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改進和規范公務接待,堅決剎住違規建設樓堂館所的不良風氣,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六個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并結合溫州實際,著重解決五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學風不濃”的問題。重點解決有的干部在學習上“不想學、不愿學、不善學”等問題,克服有的干部在學風上淺嘗輒止、斷章取義、照抄照搬、本本主義等現象。二是“工作不實”的問題。重點解決有的干部作風漂浮、精神不振、因循守舊、不思進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等現象。三是“干勁不足”的問題。重點解決有的干部服務意識不強,工作主動性不夠,工作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給群眾造成“辦事難”等問題。四是“落實不力”的問題。重點解決有的干部碰到困難就退、碰到矛盾就避、碰到難題就推,對一些事關大局的問題不去決策、不敢決策、不善決策等問題。五是“形象不佳”的問題。重點解決少數干部榮辱不分、情趣低級、鋪張浪費、貪圖享受等問題。

四、主要措施

(一)組織廣大干部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大實踐活動

1、組織一次解放思想大討論。在全市各級干部中開展以推進“三次跨越”為主題的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2、開展一次主題實踐活動。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和市、縣(市、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開展以“科學發展創新業、為民辦事樹風范”為主要內容的主題實踐活動。特別要集中一段時間開展“三級四聯”活動,組織市、縣、鄉三級干部下基層、下農村、下企業,實行聯鄉、聯村、聯戶、聯項目,破難題、攻難關、克難點,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二)組織各個部門開展傾聽民意、公開政務、提升服務的“陽光行動”

1、開展“陽光投訴”。通過組織廣場接待日活動、開通陽光投訴熱線、接受網上投訴等形式,廣泛征詢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接受對涉及企業發展創業軟環境、人民群眾辦事難等問題的投訴、舉報,并注重媒體聯動,實行全程監督。同時,在“陽光投訴”的基礎上,督促各地各部門各司其職、分門別類,梳理和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

牽頭單位:市府辦、市審改辦、市紀委(監察局);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

2、推出一系列政務公開措施。開展一次自上而下的以“勤政、務實、高效、廉潔”為主題的公開承諾活動。以各部門為單位,將涉及為企業、群眾辦事的環節向社會公開政務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牽頭單位:市府辦、市審改辦、市人事局、市直機關工委、市紀委(監察局);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

3、開展一次效能再提升活動。進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繼續清理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環節和辦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打造機關服務品牌,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同時,出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務措施,廢止一批越位、錯位、過時的紅頭文件。

責任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審改辦、市紀委(監察局)

(三)健全黨風、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

1、出臺一系列相關規定。市委將研究出臺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意見,市政府研究制定系列建設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節約型政府的若干意見,各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就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研究制訂具體措施。

牽頭單位:市委辦、市府辦、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紀委(監察局);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

2、開展行政問責。要針對當前一些部門在工作環節中存在的政令不暢、執行不力,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行政敗訴、造成損失,行為不廉、形象不佳等行為開展行政問責;對工作熱情不高,敬業精神不強,工作態度不好,解決問題不力等行為開展一次誡勉談話。落實誡勉等一系列制度。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法制辦

3、組織一次社會化的評議。進一步完善社會化的評議機制,深化滿意不滿意單位的評議活動,將評議對象向重要部門、重要崗位、重點環節、服務處室(窗口)、基層站所(中心)延伸,開展一次自下而上的評議活動。公務員之家

責任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紀委(監察局)

五、實施步驟

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從2007年3月開始至12月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提高認識(3月—4月)

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作風建設年”活動動員會議,制訂工作實施方案,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再動員。各新聞媒體要廣泛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為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第二階段:查找問題,邊整邊改(5月—8月)

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結合從社會各界征詢到的領導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照本單位、本崗位和自身的實際,積極查找問題,認真開展整改,要針對特別突出的問題開展一系列專項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責任。公務員之家

第三階段:建章立制,總結提高(9月—10月)

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相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用制度規范干部行為,使干部作風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形成長效機制,發揮長效作用。同時,要注重總結經驗,善于發現、培養和樹立典型,及時推廣好做法、好經驗。

第四階段:開展督查,接受評議(11月—12月)

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無黨派人士、新聞媒體和群眾代表對“作風建設年”活動進行監督和評議,幫助查找問題,明確今后努力方向。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領導,市委、市政府成立市“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紀委(監察局),所需工作人員從有關單位抽調。

市委、市政府將把“作風建設年”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形成合力,確保“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有效開展。市“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督促檢查,推動活動順利有效開展。各縣(市、區)和市直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作風建設年”活動結束后,各地各部門要對今后一個時期全面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繼續作出部署。

年底,各地各部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向市“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作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