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整改

時間:2022-09-17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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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整改

近年來,**縣委認真貫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全方位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充分尊重民意,擴大干部選任工作透明度

1、在干部推薦上堅持群眾公認。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干部的必經程序和基礎環節,未經民主推薦,概不例為考察對象。操作過程中,將推薦的職位、職數、任職條件、推薦范圍等全面公開,讓群眾明了推薦要求。量化“群眾公認”標準,規定不提名推薦票未達30%或提名推薦票未達60%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五年來,有50多名基層反復推薦的后備干部因民主推薦票達不到要求沒有被提拔。

2、在組織考察上擴大群眾參與。堅持實行考察預告、差額考察、紀檢組織部門聯合考察、考察結果通報等制度,較好地落實了廣大干部群眾對干部考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注重擴大考察層面,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采取個別談話、民主評議、發放征求意見表、專項調查等方式進行全方位考察,考察視角不僅覆蓋到考察對象的所在單位、上級部門和基層組織,還拓展到監察、審計、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擴大了群眾的參與度。考察領導干部必須進行民主測評,凡群眾信任票未達60%,或信任票達60%以上但排名倒數第一,經考察確屬不稱職的,一律降免職。近年來,有7名班子成員在民主測評中信任票未達60%被免職,其中2名局長被降職安排。

3、在討論決策上實行集體票決。醞釀、討論決定干部,推行常委會、全委會票決干部制度,并納入縣委集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杜絕了臨時動議干部的現象。對鄉鎮黨政正職擬任、推薦人選,一律實行全委會票決,并邀請候補委員、紀委委員列席會議,進一步擴大了干部任免決定過程中的民主。先后有14名同志通過縣委全委會票決確定為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推薦人選。

4、在正式任用前實行公示試用。下發了《關于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試用的意見》,對擬考察、新提拔、非領導職務改任領導職務或平級調動到重要崗位的對象實行公示,新提拔干部一律進行一年的試用。近年,先后對365名新提拔干部進行了公示試用,有4名對象在公示期間因群眾反映問題被查實,取消了任職資格,1名科級正職試用期間被取消了試任職級。

二、推進機制創新,激活干部能上能下

1、推行公推直選,完善公開競爭機制,讓干部“上”得來。積極推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先后拿出了團縣委書記、二中校長等25個副科級以上領導職位,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6次領導干部公開選拔,3000多人報名參與,25名優秀年輕干部通過嚴格的公開選拔程序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全縣144個副科級以上單位,共拿出1258個中層職位開展了競爭上崗,參加人數達3872人,競爭中78名原中層骨干落崗,203名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對縣中醫院領導班子進行公推直選。縣委不提候選人,由全院職工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選舉院長,再由院長提名副院長人選交由全院職工進行選舉,產生新的領導班子。“直選”產生的新班子,平均年齡35歲,大學本科以上文化,思想活躍,敢闖敢干,在內部大膽改革,帶領醫院迅速走出低谷,使醫院的業務收入由當初的1200萬,躍升到了3000萬,一舉邁上了全省縣級綜合醫院的前列。

2、推行交流輪崗,建立正常流動機制,讓干部“流”得動。重點實施領導干部崗位交流和內部輪崗。崗位交流著重放在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鄉鎮之間、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之間、縣直部門與鄉鎮之間,對在同一崗位任職滿7年的領導干部實行交流。2002年機構改革以來,全縣有11個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交流到科局任職,15名科局的一把手、315名副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崗位交流,85名后備干部被選派到移民一線、農村、社區、企業進行了培養鍛煉性交流。內部輪崗,主要是解決中層干部特別是一些要害部門干部從事一項工作時間過長的問題,要求實行五年一輪換,重點是從事人、財、物管理的干部和專業性較強的干部。年輪崗人數達380人以上。

3、推行實績考核,構建科學評價體系,讓干部“下”得去。把實績考核內容分鄉鎮和縣直分別細化為10項具體指標,通過目標承諾、實績申報、實績公示、群眾評議、部門匯審等程序進行實績認定,每年考核一次。根據實績考核結果,制定了13條干部“下”的標準,對群眾不認可、不滿意的班子和成員一律實行整改和降免職。近年來,通過整改、免職、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等方式解散重組班子2個,調整不勝任現職干部22人,其中改任非領導職務8人,降職使用9人,免職5人。

三、完善監督制度,加強干部監督管理

一是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強化事前監督。把過去的“離任審計”改為“任內審計”,實行擬提必審、離任必審、任期內三年一次輪審制度。把對有資金分配權、有預算外收入、社會比較關注,群眾反映較多的單位和部門領導以及擬提撥、任期時間較長、年齡較大任期將滿的領導干部作為重點審計對象,前移監督關口。近年,我們共完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158個,根據審計結果,提拔重用19人,,免職14人,撤職3人。

二是完善重大問題議事規則,規范具體決策行為。縣四大家領導班子建立了《重大問題集體議事規則》,對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相關會議的議題范圍、程序、參加人員、紀律監督等都進行了必要的規范,把干部人事、大額經費開支和資產處置等問題明確為重大事項納入領導班子的集體議事范圍,在實踐中實現了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化。

三是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干部履職責任。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責任制、干部推薦責任制、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引咎辭職制等多項問責制度。完善了與執紀執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特別是加強與同級紀委的定期聯絡,共同對履職不力、工作失職、違規辦事等行為實行責任追究。近年來,因追究連帶責任對10余名干部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對20余名干部進行了談話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