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年度述職述法報告
時間:2022-01-19 1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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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的要求為指引,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切實抓好審計機關法治建設、依法行政等各項工作,不斷提升依法決策、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能力。現就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情況報告如下。
一、統籌謀劃,種好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田”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法治政府建設與審計事業發展統一起來,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明確誰主管、誰負責,我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各分管股室經常性通過黨組會、業務會等形式,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到每個股室和各個環節。
(二)壓實責任。聚焦我局在依法審計、文明審計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深化理論學習、開展主題討論,扎實開展技能提升,進一步增強了審計干部責任意識、精品意識、擔當意識、法治意識,提升審計質量。實行“四個負責”制度,即:誰主管誰負責、誰辦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凝聚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合力,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多點發力,當好促進依法從審“排頭兵”
(一)強化管理,扎實推進依法公開。采取審計組進點公示、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開審計職責、權限、機構設置,審計工作紀律,監督舉報方式等內容。堅持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張貼審計公告,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將經保密性、規范性審核的審計工作動態、各類文件及時上網發布,對執法人員所在股室、執法證號、執法內容、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信息進行公開,規范權力運行,已公開政務信息200余條。
(二)聚焦法定,完善依法審計制度體系。一是完善民主決策機制,堅持把全面治黨要求落到實處,嚴格黨組集體決策,帶頭做到“大事集中決策,小事相互溝通”,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堅持審計職責權限法定、審計程序法定、審計方式法定、審計標準法定,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規定,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扶貧環保資金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持續跟蹤審計國家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著力推動項目落地、資金保障、簡政放權、政策落實、風險防范等。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對由我局起草,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公布實施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清理。四是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寧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對重大決策及行政執法等情況提供法律服務。
三、規范執法,當好用法執法守法的“帶頭人”
(一)加強執法資格管理,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做好行政執法證年審及統計清理工作,梳理證件到期、新進人員等完成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年檢換證等工作。
(二)加強項目法制審查和質量控制。嚴把審計項目復核審理關,實行五級復核制,明確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經責分局三級復核、法規股復核、分管審理等環節職責,健全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和審理制度,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督導制度,規范審計行為,防控審計風險。對所有審計項目開展質量檢查,通報查出問題,并責成審計組限期整改。
(三)強化審計權力制約。加強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建設,對行政權力清單實行動態化管理。按要求退出與審計職能職責無關的議事協調機構,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四)嚴格要求,提高法治規矩意識。帶頭尊重并執行生效行政復議決定,未發生一起違法不當行政行為。同時,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法行政,沒有出現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堅決支持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嚴格執行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度,通過審計監督向有關部門移送處理事項8件,為促進我縣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黨風廉政建設發揮應有作用。
四、規范執法,當好落實普法責任的“先行者”
(一)注重培養,提升隊伍法治素養。制定了學法計劃,依托我局審計工作會、黨風廉政工作會、審計大講堂、職工會等平臺,持續抓好“會前學法”,組織開展會前學法200人次以上,開展憲法宣傳周、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等活動,提升干部隊伍法治法治素養和水平。
(二)過去一年,雖然在各項工作上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法治理論學習的系統性有待進一步增強;依法從審的規范性有待進一步增強;審計隊伍的法治素質與審計發展的要求不很適應,審計風險的防控意識、風險防范的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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