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活動中心視察報告
時間:2022-05-17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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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至15日,市政協副主席率市政協學習文史和聯誼委員會視察組一行24人對我市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建設狀況進行了視察。視察組先后到特區鄉、鎮、廠,區鎮等地進行實地察看,并分別和有關單位進行了座談。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概況
我市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建設業經13年,已初具規模,取得一定的成效。到2002年止,我市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有中央和省資助的鄉鎮點49個,其中在建的7個。總建筑面積37694平方米,總投資4175.92萬元,其中,中央、省投資710.3萬元,市級投資310.3萬元,縣級投資1245.3萬元,鄉鎮投資1909.22萬元,群眾集資0.8萬元。有收入的點26個,月租金約7000元。管理方面做得比較好的有落別等鄉鎮的10個中心。這些中心在各級的重視支持下,投資到位及時,工期較短,各種活動室的設備較好,功能較為完善。自投入使用以來,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文娛活動和宣傳、教育培訓活動,不僅豐富了農村的文化生活,還成為傳播先進文化信息,幫助廣大群眾了解、掌握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的重要途徑。我市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工作成效明顯,步子較大,原因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意識增強,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富于成效,管理趨于規范,制度健全,主題明確,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大有提高。
二、存在問題
在視察中我們也看到,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作為一項硬件建設,各地存在較大的差距,運行管理不盡正常,影響其作用的發揮。主要問題有:
一、建設工期過長。如鎮和鎮的兩個中心,分別為1998年、1999年審批,省地縣三級各投資15萬元,5、6年時間已過,仍然在建;還有的鄉鎮,上級專款已劃撥到位,但遲遲不動工。
二、活動中心的設施,裝備較差,有外殼無“內瓤子”,圖書、音像器材、文體活動器材等普遍欠缺。
三、運行管理失之于松散。較好的中心僅有10個,一般化的居多,較差甚至沒有啟動的也有,鎮還改變了精神文明活動中心的用途,中心形同虛設,令人惋惜。
四、收入微薄。49個中心無收入的有24個,有收入的最高每月為600元,最低的100元,多數在200元左右,不能保證一個小工的最低開支,與中心的正常運行和管理矛盾突出。
三、意見建議
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花了資金,費了心血,應該產生效用。要發揮其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的載體作用,就要加強管理指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使其真正成為農村精神文明的主陣地,發揮其輻射影響。
1、建立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建設專項督察、審計制度。對規劃設計、資金去向、工程質量、工期、設施裝備都要有明確要求,責任到人,建設中要督察,竣工后要審計,要講效率。既要防患于未然,又要嚴肅查處發現的問題。對擬建未建的中心要選好位置,以利于發揮其吸引群眾和輻射作用,堅持高規格、高質量、高要求的標準,不能敷衍了事。
2、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增加投入,完善內部設施;完善規章制度,探索積極有效的管理方式,特別要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群策群力,使中心真正“動”起來,“活”起來,大大增強吸引力。
3、要因地制宜,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在活動中心積極組織開展思想道德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學習培訓,以及群眾性文娛體育活動,抵御封建迷信,邪教和陳規陋習的侵蝕影響。要培養各方面的骨干隊伍,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4、要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有償文化科技服務活動,彌補經費不足,使中心的生存能力和服務能力不斷得到加強和提高,各項活動都有可靠的經濟保障。
5、突出各地特色,中心要把挖掘和保護民族民間文化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給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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