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法制宣傳工作匯報

時間:2022-12-15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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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法制宣傳工作匯報

年,我院在區委和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下,在區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民主監督下,在區政府及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始終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理念,積極踐行“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司法宗旨,突出“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緊緊圍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總體要求和“建設堅強班子、鑄造過硬隊伍、創造一流業績”的工作目標,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三大主題”活動,狠抓業務工作,加強隊伍建設,深化檢察改革,加強內部管理,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的進展,為推進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統籌城鄉發展是當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一年來,我院緊緊圍繞服務統籌發展,在建立完善機制,延伸服務觸角,改進執法辦案的方式方面,探索走出了檢察機關服務統籌城鄉發展的新路子。我院的做法為新農村建設土地流轉問題提供可供借鑒的模式。并根據區委政府提出重塑新農村發祥地輝煌的要求,繼續關注其發展中的法律問題。區統籌辦在出臺我區土地流轉實施辦法過程中,主動邀請我院參與討論,對我院的建議高度重視,為全區統籌城鄉發展決策起到參謀助手作用。年,我院被區委、區政府表彰為。我院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為統籌城鄉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治安環境、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投資環境,隨著服務統籌城鄉的探索實踐不斷深入,推進新農村改革發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我院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終將維護穩定作為重要任務,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認真履行批捕、起訴等檢察職能,實現了執法辦案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今年以來,我院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件人,批準逮捕件人。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件人,提起公訴件人。

年,我院在刑事檢察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突出打擊重點,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殺人、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共審查逮捕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強奸等七類犯罪件人,起訴件人。積極支持配合公安機關開展了“打拐”專項行動、“掃黃打非”專項行動,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凈化了社會風氣。

2、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促進社會和諧。堅決打擊和震懾犯罪,依法該嚴則嚴,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注意區別對待,依法當寬則寬,盡量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對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必要的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準逮捕;對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的,依法不予起訴。比如,今年我院適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處理案件,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慎用逮捕強制措施,積極推行不捕、不訴、建議撤案、退回補充偵查案件說理制度。偵監科對沒有逮捕必要的輕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堅決不捕。全年不批準逮捕件人,不捕率%。公訴科正確運用刑事和解司法政策,辦理故意輕傷害等刑事和解案件件人,全部建議公安機關撤案。不捕、建議撤案、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公安機關未申請復議、被害人無申訴和信訪,化解了社會矛盾,保證了案件質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總結辦案的基礎上,我院按照不捕、不訴、建議撤案、退回補充偵查說理機制,進一步規范了工作流程,使這項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了市院領導的充分肯定。

3、加強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做好青少年維權工作。全區未成年人犯罪從年的人下降到今年的人,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員的比例從年的%下降至今年的%。青少年維權崗工作富有成效,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明顯降低。我院因此被評為。我院在青少年維權工作中,一是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我院法制副校長共為中小學校或社區青少年上法制課場。并采取舉辦圖片展、案例大討論、印發宣傳單等形式加強宣傳教育,有效地增強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識。二是在辦案中認真研究和探索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點的訊問方法,推行“溫馨辦案模式”。成立了未成年案件工作組,對未成人犯罪嫌疑人訊問,由工作經驗豐富,富有同情心的女干警擔任,用適合青少年心理特點的方式進行訊問。三是正確適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除重大惡性案件外,對多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適用寬緩的刑事司法政策。對采取取保候審能約束的盡量不采取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堅決不捕,盡量減少對抗因素。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盡量跟蹤幫教,盡力挽救。四是創新工作方法,在青少年犯罪案件辦理中引入社會綜合評價體系、預先矯治機制、量刑建議納入庭審程序等項機制,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發揮了積極作用。五是建立了家庭、學校、“維權崗”三位一體的幫教體系,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幫教工作。近年來,我院不捕、不訴未成年人以及人民法院判出定罪免于刑事處罰、緩刑的未成年人沒有重新犯罪的情況。

4、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積極參與平安貢井創建活動。立足檢察職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治安突出問題的集中整治;加強法制宣傳,開展舉報宣傳、反瀆職侵權宣傳次,講法制課場;暢通人民群眾法律訴求,處理來信來訪件次;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妥善處理群體性上訪,繼續保持了涉檢案件零上訪的記錄。

5、建立完善機制,加強檢察權的監督制約。為了構建和諧社會,主動修復社會關系,在司法審判中體現人民群眾的感受,我院與區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單位聯合建立了三項機制。一是建立了被告人的預先矯治機制,率先在案的辦理過程中試點,在預先矯治過程中,由司法機關主持,犯罪嫌疑人在社區從事一定的公益活動,檢察院根據其表現,形成社會綜合評價證據,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被判處管制個月。最近,又在符合條件的案件開展了被告人的預先矯治工作。通過試點,在預先矯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建立了犯罪嫌疑人的社會綜合評價體系,對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生活情況、社會交往以及一貫表現收集形成證據材料,作為檢察機關批準或決定逮捕、審查起訴以及法院量刑的酌定情節。通過實行社會綜合評價機制,對初犯、偶犯、社會表現一貫好的犯罪嫌疑人適用比較輕緩的刑事司法政策。對社會表現不好、群眾反應強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從嚴處理,初步收到了成效。三是與區人民法院協商,形成了量刑建議及采納情況納入法院審判的會議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