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族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情況的報告

時間:2022-06-05 1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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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民族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情況的報告

按照省民委的工作部署和我局制定的民族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要求,我局對全區民族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事實情況進行了自檢自查和抽查。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我區各級民族部門都能按照年初制定的民族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完成各項指標,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通用目標完成情況

我區各級宗教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的宗教政策,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統領,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原創:嚴格依據黑龍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條例》、《黑龍江省民族教育條例》、《黑龍江省民族鄉條例》、《黑龍江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和大發[2002]12號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規做好我區民族工作。

(一)按照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地、縣民族部門分別制定了《民族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并報送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當地法制辦,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分別為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建立健全了民族行政執法內部法制機構和行政復議機構,職責明確,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強行政執法主體建設,積極組織民族行政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培訓,及時上報民族行政執法相關材料及報表。

(二)依據我局制定的《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考評辦法》,按時對全區民族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評。

二、專用目標完成情況

(一)民族經濟

1、學習貫徹中央、省民族工作會議精神

我局根據目標要求和省民委的工作安排,首先在本局內組織全體干部學習體會了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及等領導的講話,會后下發了《關于全區民族工作部門做好學習傳達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工作的通知》(大民宗字[2005]23號)。要求各縣區民族宗教局(政府辦)要認真學習傳達會議精神及領導講話并建議當地黨委中心學習組學習領會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抓好各項民族政策的落實;要將各縣區開展學習傳達工作的情況反饋到行署民族宗教局。各縣區積極組織開展學習工作,并將開展學習情況反饋到行署民族宗教局。

11月16日,省委、省政府在哈爾濱召開了全省第五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會暨全省民族工作會議,并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黑發[2005]21號文件)。會后,我區的與會人員向大興安嶺地委、行署主管專員,就本次會議精神及貫徹落實黑發[2005]21號文件精神進行了匯報。我局收到黑發[2005]21號文件后,立即組織全局對文件的六大部分三十五條內容進行了細致的學習,迅速地將黑發[2005]21號文件主要精神傳達到民委系統每個干部職工。在傳達學習的同時,結合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工作實際進行學習,著重研究如何認真領會黑發[2005]21號文件精神,提高認識,結合各縣區民族工作部門實際,進一步調整工作思路,抓好關鍵性工作。

2、少數民族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及下撥工作

2005年度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工作于9月開始,共申報少數民族資金項目共8項,資金總額160萬元。項目共涉及文化展覽中心購置設備、民族鄉學校購置教學設備及水質凈化設備、民族村五味子栽培項目、鄂倫春族樺樹皮工藝開發、民族鄉農業技術推廣站和畜牧站建設、民族村地栽黑木耳種植、呼瑪河鄂族村段河堤修筑、鄂族村畜牧業養殖等8個項目。

2005年度,省民委下撥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6萬元包括行署民委文體費和塔河縣鄂倫春族語言搶救項目資金。全部資金已于2005年12底前全部下撥到位。

3、制定“十一五”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項目

結合我省的“十一五”規劃要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了《大興安嶺地區“十一五”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項目》。按照省民委關于上報國家、省少數民族“十一五”規劃的要求,我局已向上上報了少數民族發展項目、較少民族發展項目和“興邊富民行動”項目共72個,資金總額57003.62萬元,其中,上報資金48556.73萬元,地區匹配資金項目62個,匹配資金8446.88萬元。在兩縣政府向國家和省上報少數民族“十一五”規劃項目的基礎上,我們從中篩選了11個項目作為地區“十一五”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項目,另外將加格達奇區清真寺維修購置設備項目(100萬元)和漠河縣北極村民族旅游項目(100萬元)同時列為地區“十一五”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項目,項目共13項,總投入資金為2306.31萬元。

4、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農業設施調查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農業基礎設施及社會事業狀況調查,開展本次調查收集了我區所轄兩個鄂倫春族聚居地區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基礎數據積累,并且匯總相關報表報省民委。

(二)民族文化、教育、衛生

1、弘揚民族文化,促進民族文化生活的繁榮與發展

我局為組隊參加全省第三屆少數民族文藝匯演積極準備,派專人負責文藝匯演的所有事宜,全體演職人員積極排演節目,精心地制作錄音錄像樣片,準備服裝、道具等項工作。歷經近5個月的精心準備,9月1-5日我區代表團一行17人參加了本次匯演,并在匯演中獲得了9個獎項。我區代表團分別獲得優秀組織獎(13個地市中評出8個優秀組織獎),歌曲《鄂族人民歌唱黨》和舞蹈《快樂的鄂倫春族少女》分獲聲樂類和舞蹈類三等獎,舞蹈《快樂的鄂倫春族少女》和歌曲《山這邊山那邊》獲得優秀創作獎,歌曲《山這邊山那邊》、《達斡爾人家》、《黨的恩情永不忘》獲得優秀表演獎。我區代表團表演的舞蹈《快樂的鄂倫春族少女》作為獲獎的優秀節目,在閉幕式上進行了匯報演出。

2、指導鄂倫春族雙語教學

3月,在十八站鄂倫春族鄉舉辦鄂倫春族雙語教學國際音標培訓班,參加培訓的主要有兩個民族鄉的教師、鄉政府工作人員和鄉衛生院醫生共26人。并邀請著名學者韓有峰教授講授國際音標課程,對來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了為期一周的系統培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5月在白銀納鄂倫春族鄉開辦鄂倫春族語言班,由省教育學院特地編寫了用國際音標標注的專用教材。此項工作已保送了工作信息

3、對少數民族貧困學生上學難問題調研

開展少數民族貧困學生上學難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農業設施及社會事業調查,6月由我局會同行署教育局組成聯合調研組深入到呼瑪縣、塔河縣、白銀納鄂倫春族鄉、十八站鄂倫春族鄉進行為期一周的實地調查,并形成調研材料,現在針對這項調研結果逐一與相關部門協調,商定后向地委、行署匯報。

4、協調兩縣上報鄂倫春族醫藥費核銷情況

根據省民委的工作要求,我局協助塔河縣、呼瑪縣對鄂倫春族醫藥費核銷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摸底調查,并且將調查結果同解決鄂倫春族醫藥費陳欠問題的意見,電傳至省民委。

(三)民族語文

1、挖掘、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搶救、整理鄂倫春族語言,我局積極配合搶救挖掘工作,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預支1萬元經費幫助完成整理工作,此項工作也得到了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現在前期的語音圖像錄制工作已經完成,進入后期制作階段。

2、組織參加朝鮮語比賽

8月,省民委舉辦的全省朝鮮語比賽中,我區選手容獲三等獎,全省13個地市的60多名選手參加了比賽。通過組織人員參加這次比賽,很好的貫徹落實了我們黨和國家的語言政策,促使全省朝鮮族公民使用朝鮮語的規范化、標準化。

3、開展少數民族語言調研

按照省民委的工作部署,為了更好地了解朝鮮族語言在生活中的應用程度。我局在所轄縣區內開展了《朝鮮語言社區調研》,由于朝鮮族人口是1964年后逐步遷入的民族,不是我區世居民族和主體民族,人口僅為1126人,并且受到語言環境和接受的教育均以漢族文化為主,沒有設立朝鮮族幼兒園、學校等專門的教育機構。所以,大多數青少年都不能夠聽、說朝鮮族語言;少數中青年人能夠聽懂但不會說朝鮮族語言;只有年齡在50-60歲以上的老年人還能夠聽、說朝鮮族語言,并且,能夠運用到生活中進行對話。根據調研的情況已經形成了調研報告報送省民委。

(四)民族干部

1、協作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培養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舉辦少數民族干部培訓班,我局協調地委組織部、地委統戰部、地委黨校、地區婦聯聯合舉辦了“女、少、非”干部培訓班,對來自全區的90名女少非干部進行了為期15天的培訓,并由我局派專人為學員們講授了民族政治課。

2、制定“十一五”少數民族人才規劃

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少數民族人才是關鍵。我區開發建設至今,已初步形成了一定規模和專業知識水平的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到2004年底,全區共有少數民族人才1047名,其中,鄂倫春族人才62名。少數民族人才具有本科學歷175名,??茖W歷396名,中專以下學歷476名。少數民族人才具有高級職稱51名,中級職稱263名。少數民族人才35歲以下的有358名,36歲—45歲的有371名,46歲—54歲的有253名,55歲以下的有65名。少數民族人才主要分布于全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群團、事業、企業、個體私營業、鄉村等各條戰線。雖然我區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在數量上不斷增長,但是,就當前少數民族人才數量和素質來講,還遠遠不能適應我區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要求,根據今后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我局制定《大興安嶺地區“十一五”少數民族人才規劃》。原創:

3、開展少數民族人才調研

根據黑族辦發[2005]37號文件精神,我局對全區少數民族各類人才情況進行了調研。我區現有蒙古族、達斡爾族、回族、朝鮮族、滿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等26個少數民族,達2.1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4.16%。調研從人才構成情況、人才分布狀況、人才文化、專業結構、人才年齡結構等方面調查了我區現有人才情況,并根據以往我們在培養、選拔、使用少數民族人才方面的做法和經驗,對我區的少數民族人才情況進行了調研并形成了《興安嶺地區少數民族各類人才情況的調研報告》報送省民委。

(五)民族執法

1、管理民族識別和民族成份鑒定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審核工作,2005年少數民族中高考生民族成份審核于5月30日前結束,少數民族成份審核工作歷時3個月,共計審核民族考生為9個民族,354人,其中高中183人,初中171人,作到為少數民族考生認真負責,不漏報、瞞報,維護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

民族成份更改工作,為更好的是少數民族群眾享受到民族優惠政策恢復或更改民族成份29人。

2、組織開展對大發[2002]12號文件執行情況的檢查

我局組織了由一把手親自帶隊,協同人大、統戰等有關部門成立了專項檢查組,在各縣區自檢自查的基礎上,檢查組深入三縣四區對大發[2002]12號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3、按時上報依法行政報表和總結

根據年初制定的《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和《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我局按照規定于2005年9月30日前向省民委、地區法制辦報送了《民族依法行政處罰統計表》,12月20日前報送《民族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總結》、《2006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