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自檢報告
時間:2022-01-10 0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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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領導、明確職責、鞏固成效、建立長效、全面推進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進程
我區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以《村委會組織法》和中辦發17號、浙村發〔2005〕2號文件為依據,按照“規范、創新、提高、落實”的基本思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把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全面推向深入。不斷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大力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健全了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了公開辦事制度,保證了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對干部實行民主監督”的要求,有效的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根據浙村發[2005]3號文件精神,認真對照工作要求,在全區開展了一次自查活動,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初見成效。
從2004年10月初開始,通過一年多來的走訪調研、制定計劃、出臺文件、召開會議等工作形式,以第七屆村級組織換屆為有利契機,在我區拋起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新高潮,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日益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和好評。
目前全區七個鄉鎮172個行政村,依法推選產生了6320名村民代表(其中男5586人、女734人),在村民代表中依法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1337人,在村務監督小組內依法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752人,設立村務公開欄218個,意見箱212只,進一步落實了財務逐項逐筆公開、重大事項落實一事一議制度、財務報銷經村民主理財小組事前審核簽字、落實了村級班子民主聽證(懇談)會制度、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通過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推進,基本達到了預期目標。與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前相比有了明顯的進步,受到廣大村民的歡迎和支持,上訪明顯減少,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
(一)加強領導、組織健全
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是適應當前農村發展新形勢,推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需要。一年多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明確了工作職責,提高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水平。一是各鄉鎮在領導干部調動后,及時調整、補充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人員,確保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延續性。二是鄉鎮黨委、政府逐步意識到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苦的工作任務,事關本區域農村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事,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持之以恒抓好落實。三是在村級班子換屆過程中,通過宣傳引導,嚴格落實村委會和村民代表的依法產生,為今后三年推進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奠定基礎。在選舉中民政局與組織部始終把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貫穿于整個過程。推選了一些熱心于村級事務發展、群眾公認度高、善于發揮作用的優秀人員進入村委會;另一方面通過提倡和引導黨員依法推選為村民代表,使村民代表充分體現了先進性和民主性。四是換屆結束后按照(吳委發[2004]35號)文件要求,及時調整和充實了村務監督和民主理財小組人員,并代表村民嚴格履行職責,依法開展工作。
(二)明確職責、完善機制
一是在選舉過程中緊緊圍繞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提出的要求,按照吳委發[2004]35號文件精神和各自職責依法指導,選舉產生了村委會成員606名(主任171人、副主任59人、委員數376人),基本符合民心、民意,體現了村委會選舉的民主性。二是進一步明確了成員單位職責,民政部門積極發揮組織作用,及時掌握新班子成員貫徹落實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動態,加強溝通和協調;組織部門組織村支書的培養教育(6月10日—6月15日對村支書進行民主法制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培訓),抓好年底村干部民主評議、獎懲等新機制的出臺;紀委加強對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各鄉鎮根據區委、區政府的要求,對新調入領導小組和成員單位明確職能。如在選舉前埭溪鎮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落實的村干部進行談話,推進了工作進展;各鄉鎮農經辦對依法選舉產生的村財會人員、民主理財小組部分人員舉辦了培訓班(換屆后新進入的人員已列入今年下半年培訓計劃);財政站、農經辦、村級財務指導服務中心利用今年村級班子換屆選舉,全面開展了對172個村的村干部任期屆滿進行了財務審計工作,促進了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建設。
(三)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1、進一步完善了村務公開制度。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以來,一是完善了村務公開的內容;二是規范了村務公開的形式、時間和基本程序。各村都在便于群眾觀看的地方設立了村務公開欄,財務公開表由村級財務指導中心落實專人張貼。從05年7月1日起,各鄉鎮在總結前階段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基礎上,根據各村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和規范財務逐項逐筆公開。一般的村務做到每月公開一次,重大事項做到一事一公開;如道場鄉道場浜村按照村民代表的要求換屆前對財務進行了重新審計,張貼公布后村民比較滿意。各村在建立村務公開欄的同時,都設立了意見箱和舉報電話。
2、進一步規范了民主決策機制。換屆后對新班子成員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一是推進了村級民主決策,全區94%的村已實行了重大事項一事一議民主決策,落實了行政村重大事項向黨委政府報告制度,便于黨委、政府加強督促和指導;二是全區已基本落實了村級事務經村民代表民主決策,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由村黨組織、村委會組織實施村民民主決策事項的辦理。并完善了決策責任追究制。如埭溪鎮的觀石村因村辦公用房破舊,在換屆后依法經村民代表民主決策,同意今年建造,并報鎮黨委備案,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評。
3、進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一是推進了村級事務民主管理,建立了依法按章治理村務能力,結合浙江省關于印發《2005年全省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村發〔2005〕2號文件),由區民政局重新擬定了吳興區村民自治章程,供鄉鎮、村制訂參考依據,各鄉鎮結合區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了村級事務民主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埭溪鎮已出臺《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道場鄉出臺了《村級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具體操作要求和標準》,環渚鄉把各項制度匯編成冊下發到村;二是強化了村級財務管理,建立健全了財務審批制度、現金結賬制、備用金制度等八大項財務制度和相關規定。同時為規范和節約村級日常開支,對村干部開支標準特別是業務招待費作出了統一規定;通過各鄉鎮檢查來看,普遍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左右。三是規范了農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換屆前有80%的村支出是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先審核,再審批支出、報賬,從2005年7月1日起所有行政村的財務支出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同意簽字后方可入賬。
4、進一步強化了村務管理的監督制約機制。推行村務公開以來,一是加強了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在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由鄉鎮農經和村級財務指導服務中心負責監督審計的基礎上,有的鄉鎮專門建立了鎮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和審計工作小組(如道場鄉、織里鎮、埭溪鎮)。目前,七個鄉鎮都明確規定對任期屆滿和離任干部都必須進行審計;二是推行民主評議村干部工作制度。基本落實了村級民主聽證(懇談)會制度,要求村“兩委會”全體成員對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設等情況進行述職述廉,以及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匯報,接受群眾監督。民主評議以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標準,考核結果與村干部使用和工資標準直接掛鉤,去年底76%的村進行了民主聽證(懇談)會制度;三是各鄉鎮建立和完善了村干部的激勵約束制度,研究制訂了村干部季(年)度工作實績考核細則。
(四)、加強督察、總結提高
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的一項長期任務,只有不斷通過檢查、督促、完善的方法,才能逐步規范民主法治村建設。同時經常督促和指導鄉鎮領導小組人員提高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認識,促進鄉鎮黨委、政府以及村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轉變了以往的為難想法,深刻認識到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是當前和今后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能否貫徹落實直接影響到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農村穩定和經濟發展,只有通過督促檢查,不斷完善和糾正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才能鞏固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果。
二、對照要求,正視目前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對照上級文件精神,還是有一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少數鄉(鎮)黨委、政府對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忙于事務性工作,滿足于“領導小組有了,人員落實了,依法產生了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公開欄建起來了”,但在落實督查上缺乏一抓到底的決心和恒心;二是少數新進班子的村干部對抓村務分開和民主管理意識還不夠強,缺乏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規范性操作的認識;三是財務逐項逐筆公開還不夠規范,少數村還存在著公開到二級課目的現象;四是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程序還不夠完善和規范,在檢查中有的記錄不全、有的無記錄;五是少數村“二委會”年底民主聽證(懇談)會在落實上還有走過場的現象,少數鄉鎮也沒有及時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六是村民自治章程還不夠完善,少數村沒有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缺乏法律依據,而且也不夠統一規范。七是部分村遲到理財小組人員工作業務水平較低,沒有很好地發揮民主理財作用,存在形式主義現象。八是部分村涉及到村集體資金劃撥開辦企業問題。目前全區共有3個鄉鎮8個行政村開辦企業,共涉及村集體資金劃撥268萬元,部分企業未經村民民主決策,同時缺少對這些企業的監督。
三、下一步的建議和措施。
今年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區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辦17號文件、區委2004年35號文件,圍繞保障群眾民主權利,構建和諧社會、“平安吳興”的目標,突出重點,把握關鍵,進一步推動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進展:一是要著眼于農村工作大局,把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與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二是要著眼于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認真解決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三是要著眼于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廣泛動員群眾參與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四是要著眼于推進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范化、程序化,加強制度建設,在推進和完善村民自治的過程中,提高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水平。
(一)、鞏固成果、健全長效機制。
進一步加大督察力度,使各鄉鎮要盡快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長效管理機制,由紀委、組織、民政、農業、政法組成長效管理機構,組長由組織委員擔任,負責本鄉鎮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具體指導、檢查和落實,要求每年組織不少于二次的自查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以提高和鞏固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成果。
(二)、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證。
各鄉鎮黨委、政府要進一步重視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防止出現虎頭蛇尾的現象。黨政一把手要經常支持、過問、督查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在真正意義上得到貫徹落實。
(三)、抓好督察、促進村務公開的規范。
區農林發展局和各鄉鎮村級財務服務指導中心,組織、督查、糾正、指導少數村在財務上存在的問題,克服公布到二級賬目的現象。有條件的鄉鎮,每季組織一次檢查和講評,減少因財務公開不及時、透明度不高而引發村民上訪的現象,確保基層政權的穩定。
對推進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有阻力的村的主要領導,鄉鎮長效管理機構要及時掌握了解情況,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民主管理得到公正、公平、公開的貫徹實施。并建議鄉鎮統一建立重大事項民主決策記錄本,作為檢查和考評的依據。
紀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民主聽證(懇談)會的督查和指導,鄉鎮黨委、政府要及時指派有關人員參加村民主聽證(懇談)會,并建立統一規范的記錄本,以促進和提高村級民主政治建設的落實。
積極探索有效手段,加強對村級企業的監督管理力度,使這些企業在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同時,嚴格依法經營,從而避免由此產生的新的農村社會矛盾,更好地維護社會的穩定。
(四)加強指導、提高業務水平
區農林局聯系各鄉鎮,結合各地工作實際,定期開展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的業務培訓,使他們及時掌握上級關于村級財務管理的制度、規定,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工作業務能力,更好更深入的參與村民主管理中,真正體現民主管理、民主決策。
(五)建章立制、確保落實
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指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起草出臺了《村民自治章程藍本》,作為鄉鎮、村制訂時的參考依據,各鄉鎮要及時督促指導村制訂村民自治章程,作為新一屆村委會依法履行職責的依據。村民自治章程必須經村民代表討論同意后,方可執行。同時,要各鄉鎮各搞一個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示范村,統一規范公開欄、黨務、村務、財務記錄本,建立民主決策記錄本、工程招投標記錄本、民主聽證懇談會記錄本,確保民主與法制在我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