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進新村”調研報告
時間:2022-03-16 0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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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載體,其核心內容包括人民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法治思想、法律價值取向等。鎮農村人口占全鎮人口總數四分之三以上,農村法治建設的成效將直接影響到依法治鎮進程,災后重建工作已趨近尾聲,新村面貌煥然一新,為使村民法治意識如家園新貌一般,就務必推進“法治文化進新村”。
一、工作機制運轉情況
鎮為貫徹“法治文化進鄉村”精神,按照依法治村工作要求,大力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強化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引導鄉村村依法自治,幫助健全村組織、民主管理、完善村規民約,實現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在此過程中,村積極響應組織號召,率先錘煉,獲得“省級法治示范村”稱號,村如今也正以青出于藍,更勝于藍的姿態創新推進“法治文化進新村”工作,力爭成為鎮下一個法治示范村。
二、法治文化進新村工作經驗和做法
(一)建設法治主題長廊。將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定期載入法治宣傳專欄,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漫畫、掛畫,等置于廣告牌,觀光道兩旁,涼亭之內等位置,結合具體事例“說”法,確保法治宣傳貼近群眾,貼近基層。
(二)建設農村法治圖書角。“水景家園”建成后,以文化活動室、農家書屋為依托,建立法律圖書室,并配備一些常用法律書籍,定期對群眾開放,并配備一名專業的“法律明白人”,為群眾解決法律疑難,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引導群眾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
(三)定期開展法治小講堂活動。成立一支由村主任為首,各組組長為成員的專業的法律宣傳隊伍,每月開展一次開展法律宣講活動,宣講內容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及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婚姻法、土地法、農業法等。
(四)加強法治文藝建設。充分利用村婦女文藝隊平臺,編排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法制文藝節目,深入聚居點,開展法制文化宣傳活動,把法治文化理念滲透到群眾心里。
(五)結合本地新村人文地理環境特點,大力傳播“法為上、人為本、調為先、情為牽、和為貴、讓為賢”的傳統理念,重點從“法、理、情、德、利”方面進行闡釋,利用道德詞匯、動漫繪畫、典型事例、燈籠、對聯、壁畫等群眾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形式,潛移默化傳播法治文化和法治理念,樹立起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識。
三、問題和困難
(一)群眾法治觀念淡漠。在傳統觀念中,人們普遍有一種恥訟、賤訟觀念。受傳統法律意識影響,農村群眾重視傳統禮俗,輕視法律規范,法治觀念淡漠,習慣于按傳統觀念參于社會生活,評判他人與社會、解決糾紛及維護自身權益。如部分農村群眾重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重視訂親、結婚儀式等形式,忽視婚姻登記,由此引發婚姻關系糾紛。一些農村基層干部在處理矛盾糾紛時,以息事寧人為目的,往往憑自己的權威、經驗和習慣來解決,把法律規范拋之腦后,結果卻往往是“壓下了這頭,翹起了那頭”。
(二)群眾文化生活匱乏。我鎮農村經濟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相對滯后,造成鄉村文化生活貧乏蒼白。大部分群眾僅能通過電視、報刊等有限的渠道接受外界信息,內容不豐富,形式單一,范圍不廣。文化活動場所和文化設施建設較為滯后,農村文藝作品缺乏,文化活動品味普遍不高,不能滿足廣大農村群眾精神生活需求。致使一些群眾轉向賭博、搞封建迷信等一些不健康的活動。
(三)農村普法效果不佳。普法宣傳教育往往在法制宣傳日,逢場之日,在人流量較大的城鎮區域開展,在距離城鎮相對遠一點的村子,在普法的次數和質量上明顯下降,個別偏遠的如箭桿林村、白馬村一年難以接受一次法治教育。普法宣傳手段單一,往往以發宣傳資料、上法制課、掛宣傳標語等傳統宣傳形式為主,加之農村群眾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對普法宣傳內容接受度不高,興趣缺乏,致使普法效果大打折扣,無法取得預期效果。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農村法治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培育法治文化對于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必須讓群眾真正參與其中,才能有效構建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環境。
(一)融入新村建設,打造農村法治品牌。村“水景家園”,村“茶苑新居”作為我鎮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抓手,對于改善農村群眾居住環境,提高農村群眾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生產與生活、物質與文化同步提升。在培育農村法治文化的過程中,要堅持把法治文化塑造與新村建設有機結合,根據新村聚居點建筑風格,在新村聚居點高標準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公園、法治文化長廊、法治文化墻,形成各具特色的農村法治品牌,讓群眾在休閑娛樂中得到法治文化的沁潤,接受法治理念的傳播。
(二)弘揚傳統文化,豐富農村法治元素。指出:“中華文化是我們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最深厚的源泉,是我們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重要途徑。”傳統文化根在農村,儒家思想主張“天人合一”、“中庸之道”,推崇的“仁、義、禮、智、信”,無不追求人際關系的和諧,對于基層社會治理具有積極意義。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必須注重法治文化的表現形式,要充分利用皮影、剪紙、山歌、快板、對聯等群眾基礎性好的傳統藝術形式,把法治文化的理念與它們有機融合,大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讓群眾在參與中逐漸喜愛法治文化,接受法治文化。
(三)加強道德建設,提升農村法治內涵。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把法治文化建設與道德建設有機結合,大力弘揚孝道、倫理等傳統道德觀念,大力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斷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
(四)培育普法骨干,壯大農村法治隊伍。法治宣傳教育不是簡單的說教,不能僅僅停留在在標語、展板、廣播、傳單等簡單的宣傳形式上,要把重點放在傳播法律思想、法治觀念上。要發揮傳播效應和發散效應,把農村青年、基層干部作為重點,大力推進“中心學法戶”建設和“法律明白人”培訓,培育一批普法骨干,不斷壯大農村法治隊伍。要不斷創新普法內容和普法形式,以靈活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要發揮普法骨干的示范帶動作用,不斷凈化農村社會環境,促進農村形成學法律、講道德、樹新風的文化氛圍。
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繼續深入推進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工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理念,營造全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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