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作風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5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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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是掌握國家重要權力的司法機關,檢察人員政治是否堅定、思想道德是否純潔,作風是否正派,對于正確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能,為民執法,公正執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檢察機關工作作風建設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檢察機關作風建設的重大意義
十六大明確提出:“要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改進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轉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隊伍是實施法律監督、維護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專門力量。如果檢察隊伍出現嚴重問題,國家專政機器的功能就會受到嚴重削弱,就難以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任。能否把檢察隊伍建設好,不僅關系到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能否得到充分履行,關系到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發揮,而且關系到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能否得到鞏固和加強。時代越前進,經濟越發展,社會越進步,對檢察工作的要求越高、越嚴格,就越要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隊伍建設,這是檢察事業發展所必須遵循的規律和方向。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作風建設,也是加強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加強檢察機關作風建設是做好新時期檢察工作的客觀需要。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能,檢察機關只有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才能保衛國家、集體、個人財產不受侵犯,才能保障和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才能為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穩定的社會秩序,才能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可見,檢察機關任重而道遠。要圓滿完成任務,我們各級檢察機關的執法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作風至關重要。因此,必須通過轉變工作作風,使各級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具有一種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較高的執法水平,科學的管理方法,高效廉明的辦事效率,以此,推進檢察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其次,加強檢察工作作風建設是實現公正執法,增強訴訟監督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檢察機關是執法機關,要代表國家執行法律,是行使法律監督職能的部門,如何才能保證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切實做到,依法辦案,公正執法呢?很重要的一個手段就是要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另一方面,我們也是窗口行業,天天與人民群眾打交道,我們執法態度如何,服務水平如何,不僅直接關系到檢察機關自身的形象,而且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我們必須通過轉變機關工作作風,使各級檢察機關和工作人員在堅持公正執法的同時,也要注意為人民掌好檢察權,用好檢察權。
第三,加強作風建設是提高司法效率,實現司法公正,加強隊伍建設的必然要求。效率原則是市場經濟的重要法則之一,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在廣大人民心目中,我們工作作風如何,辦案效率高低,是衡量我們是否真心實意為人民服務的一個重要標準。我省人民檢察院歷來把檢察作風建設作為重中之重,抓作風建設從不間斷,特別是經過近幾年來開展的“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等一系列集中教育整頓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檢察機關的工作作風,執法作風都有了較大的轉變,辦案質量、執法水平也越來越高,工作成效一年比一年好。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在我們執法過程中和隊伍中還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一些問題,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只有通過不斷地加強作風建設,才能促進檢察機關高效,從重從快地打擊犯罪,樹立起公正、廉潔、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才能促進每個檢察干警都能做到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品德高尚的符合時代和人民要求的合格檢察官。
二、當前檢察機關工作作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與原因
當前在我們檢察機關存在的突出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的干警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私有化,辦私案,人情案,關系案,甚至以案謀私。主要表現在:該立的案不立,不該立的亂立,把大案辦小,小案辦了。二是違反辦案紀律。有的為犯罪嫌疑人說情找關系,干擾辦案,給犯罪嫌疑人出謀劃策,從中謀利等。主要表現在:接受當事人及親朋好友的吃請,為別人打探案情,通風報信,充當訴訟掮客。三是有的干警特權思想嚴重,耍霸道作風,有的辦案中粗暴蠻橫,不文明辦案等等。四是對待群眾“冷、硬、橫、推”的衙門作風時有發生,辦事拖拉。主要表現為:接待群眾來訪不夠熱情、不夠耐心,工作責任心不強等。這些突出問題,雖然只發生在個別單位、極少數人身上,但影響極壞,嚴重損害檢察機關的形象。
存在這些問題雖有歷史的原因,但主要還是由于教育和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首先,在教育管理方面不夠嚴、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仍然存在,內部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已建立起來的制度和措施沒能夠真正落實。其次,目前我國正處在深刻的社會變革時期,經濟關系、經濟利益在不斷調整,經濟成分、利益主體、社會組織和社會生活方式日趨多樣化,人們的價值觀念和價值取向也在發生著廣泛而深刻的變化。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由于檢察機關有其特定的職能和處在特定位置,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腐朽思想的侵蝕。一些思想作風薄弱的干警守不住清貧,耐不住寂寞,經不起誘惑,在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和政治風浪的沖擊下跨掉了,墮落成為腐敗分子而被“淘汰出局”。有一些檢察人員總感到檢察工作清苦,容易得罪人,認為辦案越多得罪人越多,在工作上拖拖拉拉,在思想上不思進取。此外,由于歷史原因以及教育培訓滯后,檢察人員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與社會主義法制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這些問題的出現,嚴重地損害了檢察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阻礙了檢察工作健康發展。
三、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途徑
改進檢察機關作風,建設一支政治合格、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業務精通、執法如山的鋼鐵隊伍,最重要的是,要大力加強檢察隊伍的作風建設。檢察機關作風建設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聯系群眾。檢察隊伍的作風建設,根本問題就是要正確處理好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問題。二是公正執法。檢察隊伍作為司法隊伍,就是要嚴格忠實于法律,忠實于事實,做到鐵面無私,敢于碰硬,剛正不阿,秉公執法,不為名利所困,不為強權所懼,不為金錢所動,不為人情所累。三是求真務實。這是我黨一貫倡導的思想路線,也是司法隊伍必須具備的基本品格。工作中,要力戒不負責任,作風漂浮,敷衍拖拉,效率低下的不良風氣,要發揚認真負責,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作風,要講究效率,努力提高工作成效和辦案質量。四是令行禁止。要堅決反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壞作風。堅決反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貫徹落實以及上級檢察機關檢令的暢通。五是廉潔從檢。要堅持為檢清廉、兩袖清風,不貪贓枉法、徇私舞弊,不越權辦案、違法創收。要虛心接受人民群眾、人大代表、新聞輿論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筆者認為,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途徑主要是:
第一,要緊密圍繞公正執法,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公正執法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評價檢察工作的根本標準。檢察思想政治工作必須結合各項檢察業務一道去做,保證和促進法律監督活動依法、公正開展。尤其要用高尚的情操塑造檢察人員。公正和效率的實現,不僅仰賴于檢察官的專業素養和技能,更要仰賴于檢察官的職業品格和高尚的人格,以及檢察官對法律理想的執著追求。要加強以宗旨教育和公正執法為核心的職業道德教育,強化檢察人員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消除特權思想,打牢秉公執法、勤政為民的根基。
第二,要把科學、有效的管理體制,作為檢察作風長效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各個崗位的工作目標和工作標準,并進行細化、量化,促進各項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通過強化審限意識,嚴守審限規定,建立健全機關工作程序和工作規則;嚴肅機關紀律,健全、完善機關各項管理制度。要著裝上崗,著裝不僅可以展示檢察官的精神風貌,而且起到職業警示作用,使檢察人員時時刻刻記住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檢察員。堅持實行考勤制度,并把考勤情況列入年終考核內容;培養扎實的工作作風。做到各項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反饋;對干部的工作實績進行量化考核,建立和完善科學考核,獎懲分明的激勵機制。
第三,要抓住實施檢察改革的機遇,創新激勵機制,為新形勢下檢察機關隊伍建設不斷取得新的發展進步提供長效動力。隨著檢察改革的全面推開,建設高素質的檢察官隊伍,調動檢察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執法水平,推進隊伍建設已成為檢察改革的重要原則。尤其是改革檢察官辦案機制,全面建立主訴、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依法明確主訴、主辦檢察官承辦案件的程序和職責。改革檢察機關內部機構組織體系,改革檢察干部人事制度,實行檢察人員分類管理等,將有利于對隊伍的加強領導,有利于增強隊伍的執法能力和提高辦案效率及質量,有利于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進一步推進檢察機關隊伍建設。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行檢察機構改革,整合檢察資源,優化結構,合理設置職能機構,使有限的檢察資源使用最大化。
第四,要不斷加強檢察機關形象建設,努力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自覺把檢察工作置于黨委的統一領導之下,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主動向黨委請示匯報,立足檢察職能積極服務中心工作,靠出色的業績贏得黨委的重視與關心。主動向政府通報工作,爭取支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密切聯系群眾。堅持人民檢察為人民,積極運用檢察職能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要積極開展檢察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宣傳檢察工作成果和檢察干警的先進事跡,擴大檢察機關的社會影響。
第五,要強化外部監督,廣納善言,推進檢察事業健康發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這是檢察工作長期以來的經驗總結。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檢察機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各界監督,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國家的客觀要求,是促進檢察工作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要把自覺接受監督當作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把黨內監督、人大監督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依法向人大匯報工作,通過檢務公開把工作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廣開言路聽取社會各界的呼聲和建議作為檢察工作不竭的動力,促進作風建設,推動檢察工作的創新發展。
第六,要把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與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通過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完善選人用人機制產生的良性互動效應,進一步促進檢察作風建設。不斷深化檢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崗位輪換,改進和完善干部管理使用制度,形成優勝劣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和公開程度,把群眾公認原則貫穿于干部選任工作的全過程,逐步建立起群眾參與的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激發檢察人員的工作熱情。同時,從有利于培養專家型檢察隊伍專門人才出發,對檢察人員實行分類管理,突出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專門性,以各類人才的示范作用帶動整個隊伍專業素質的進一步提高。通過實施檢察各項改革,進一步規范各項創新激勵機制,確保檢察機關隊伍建設良性運作,始終朝著健康和不斷發展的方向邁進。
第七,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新形勢下檢察機關隊伍的文化專業素質。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是檢察隊伍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人民的政治保障,而提高文化專業素質則是檢察隊伍增強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人民的本領的關鍵。《檢察官法》在檢察官任職條件、選任和實施統一司法考試方面,對檢察機關隊伍文化專業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從我省目前檢察機關隊伍的文化專業素質看,大部分還達不到《檢察官法》對檢察官文化學歷的任職要求,加強本科以上學歷教育已成當務之急。在加強檢察機關隊伍建設中,必須把加強本科學歷教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盡快制定并實施新的教育培訓規劃,抓緊解決和改善檢察機關隊伍文化專業結構,同時要著力解決教育培訓經費不足的問題。加入WTO后,檢察機關不僅要面對國內律師,還要面對逐漸進入國內法律服務市場的國外律師,涉及律師業務的工作以及涉外證據的采信和使用,尤其是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等將面臨新的壓力。國外投資者對我國市場競爭是否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價,一段時期以內將會集中在各級政府是否能有效地遏制各種腐敗行為上,這就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繼續加大懲治力度,不斷提高懲腐水平,刑事檢察工作任務將更加艱辛。同時,隨著涉外民事行政訴訟的增多,涉外面的拓展,作為對法院判決進行監督的檢察機關如何做好監督工作將遇到更多的新課題。加強在職培訓,不斷更新和注入新的知識,是今后檢察機關隊伍建設的重點。要建立檢察人員崗位培訓淘汰機制,改變過去業務培訓針對性不強、低水平徘徊的局面,努力提高檢察人員運用WTO規則、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辦理具體案件的技能,進一步強化檢察人員的外語、經濟、管理等知識的培訓工作,使他們盡快適應執法形勢的變化。只有這樣,檢察機關隊伍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四、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作風建設的有效措施
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作風建設,最重要的是建立長效機制,狠抓制度落實。
(一)建立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的長效機制。一是加強黨的基本綱領教育。把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全體檢察人員作為首要任務,提高政治素質,打牢思想根基。教育檢察人員任何時候都要堅定政治信念,任何時候都要堅信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任何時候都對黨的事業充滿信心,任何時候都要把黨的檢察事業視如自己的生命線。學會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問題、指導執法。二是加強檢察職業道德教育。要按照《檢察官職業道德規范》,圍繞“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操守,培養、提升檢察人員的品質素養。因為法律不僅是“治國之一器”,更是人民之信仰!如果檢察官沒有真正的職業品格和高尚的人格,則公正的法律必為具文,必將動搖人民群眾對法律的信心和共和國的根基。三是加強艱苦奮斗教育。要廣泛開展樹典型學英模和利用反面典型進行教育的活動,引導教育檢察人員把艱苦奮斗的革命傳統滲透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堅決抵卸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各種思潮的侵蝕和影響,牢固樹立起人民檢察官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解決實際思想問題的長效機制。要把握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點,解決實際問題和思想問題。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物質利益對檢察人員思想行為的驅動作用增大,由各種矛盾引起的思想問題越來越突出。要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有機地結合起來,提高解決思想問題的針對性。首先要建立檢察人員思想動態分析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思想分析座談會、研討會,深入調研檢察隊伍中的思想狀態,為解決思想問題提供決策參考,提高解決思想問題的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其次是落實好檢察人員休假、探親、體檢、醫療等應有的待遇;再次是有計劃有目的地每年為檢察人員辦幾件實事好事,給一線的檢察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亡保險,對做出重大貢獻的檢察人員要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三)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作風管理機制。一是要建立崗位工作目標責任制。根據各崗位的工作職責要求,制定各個崗位的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標準;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規則。制訂細化業務工作流程,使業務工作程序化、規范化,保證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來保障公正執法、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三是建立量化考評體系。對干部的工作實績進行量化考評,并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四是建立執行制度的有效機制。檢察作風建設不僅依賴制度的建立,更重要的是制度的執行落實,否則制度將是一紙空文而乏力。要大力推行執行文化,以制度管制度的落實。
(四)建立選人用人的長效機制。通過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完善選人用人機制。進一步完善檢察人員招錄考試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法律和其他專門人才充實檢察隊伍。要提高專業人才的待遇,創造留住人才、讓人才施展才華的良好環境;建立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加強中層后備干部的培養和管理,實行后備干部跟蹤考察,滾動管理模式。完善干部任用公示、試用期和任期制;實行定期或不定期輪崗交流,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推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選人用人機制。
(五)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以檢察改革為契機,建立完善激勵機制,為新形勢下加強檢察機關隊伍建設提供長效動力。從目前各地試行主訴、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情況看,主要是獎懲措施尤其是崗位津貼等獎勵措施一直懸而未決,責、權、利未能得到很好的統一,影響了積極性。必須建立主訴檢察官責、權、利相統一的定期考核,滾動選任,優勝劣汰的激勵機制。其次是建立教育培訓激勵制度。要加大對教育培訓的資金投入,逐步解決檢察人員學習培訓的學費問題。對自學考試、參加成人教育等取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的,要予以適當的獎勵,對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要予以重獎。三是建立對秉公執法干警的保護機制。各級檢察機關負有支持、保護秉公執法干警的責任和義務,對因依法辦案而遭受打擊報復的干警要予以保護,堅決打擊報復陷害檢察人員的行為,激發干警秉公執法的積極性。
(六)建立強化外部監督的長效機制。一是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機制。對應公開的執法活動,明確規定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和責任人,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通過多種形式推行檢務公開,讓群眾了解檢察機關及其職能,把檢察機關及干警的執法活動,自覺置于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廣泛監督之中,防止職權濫用,促進公正執法。二是完善社會監督體系。實行外部監督社會化,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認真接受新聞輿論的監督。三是建立開門納諫機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檢察工作,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征求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并把這些意見和建議作為推動檢察工作發展的動力,不斷推進檢察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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