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委關系狀況調查思考

時間:2022-10-10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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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委關系狀況調查思考

農村工作實踐證明,村黨支部委員會與村民委員會(簡稱“兩委”)關系雖小,但直接影響到黨在農村戰斗力能否有力發揮、影響到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能否有效開展。這是困擾當前農村、制約今后發展的一大難題,很值得深入研究。

一、農村兩委關系現狀分析

本次調研共調查了14個鄉鎮176村,共有支部書記176人,村委會主任175人,其中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5人,支委兼村委會主任28人,支委兼其他村委47人。**年換屆前,兩委班子關系協調的村91個,基本協調的村58個,不協調的村27個。村兩委主干(即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關系協調型的村99個;包攬型的村27個(其中支部書記包攬村務的19個,村主任包攬村務的8個);游離型(村主任與支部書記各自為政)的村30個,對立型的村13個。

兩委班子關系協調的主要原因:

1、兩委班子成員素質比較高。結構、氣質搭配較合理,工作中相互溝通,注意協調,遇事多商量,班子成員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較強,在群眾中的威信較高,有一定的影響力。

2、重大村務實行公開,有關制度比較健全,并且能夠比較好地貫徹執行。充分發揮好黨員、村民代表這兩支隊伍的作用,加強了民主決策,真正讓黨員、村民代表參與村務管理。

3、明確黨支部在村級各組織中的領導核心地位。支部書記、村主任能夠擺正位置,各負其責做好本職工作,自覺帶頭做講團結的表率,互相尊重,取長補短。

4、一些兩委主干有多屆任職經驗。支部書記領導能力強,辦事公道正派,能為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發揮“領頭雁”的作用。

5、發展經濟思路明確,集體經濟實力較強。具有較穩定的村財收入,收支比較清楚,財務制度能得到執行。

6、掛鉤村的鄉鎮領導能夠比較及時發現問題,化解矛盾。

兩委班子關系不協調的主要原因:

1、村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好。支部班子戰斗力不強,個別村主干軟弱無能,個別村主干攬權霸權。宗族、宗派勢力干預村務的現象比較突出,一些村家族勢力、宗族宗派勢力比較盛行,他們拉幫結派,各立山頭。

2、一些村委會成員不服從支部領導,出現村兩委“兩張皮”現象。表現在:一是有的村委會干部以為自己是村民選的,任免由村民說了算,黨支部管不著,只講對村民負責,不講對黨支部負責,甚至與黨支部鬧獨立,唱對臺戲;二是個別村委干部為達到長期擔任村干部的目的,不惜用國家和集體利益交易,放縱村民不履行法定義務。三是個別黨支部班子不善于領導或不敢領導村委會工作,致使村兩委形不成合力,甚至產生矛盾,各自為政,相互拆臺。

3、關系不協調村的兩委干部素質普遍較差,個人私利較重。個別村的一些“潑皮混混”通過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當選,這些人平時不務正業,喜好賭博,為人兇悍刁蠻,并且大多不熱心于村里的工作,甚至有的扛著村集體的旗號倒行逆施,胡作非為。

4、村財收入較少,收支不平衡,有關制度不夠健全,并且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一些村干部無視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有關要求,長期不公開村務尤其是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一些村財務管理混亂,坐收坐支,濫收濫支現象嚴重,兩委干部互相猜忌,工作互相推諉、扯皮。

二、近年來協調村兩委關系的成功做法

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在協調所轄村的兩委關系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突出黨支部在村級各配套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建設堅強的戰斗堡壘。通過組織村級班子成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民政廳聯合下發的《福建省村級組織工作暫行規定》,讓村干部明確黨的領導是我們國家的政治體制所決定的,是《憲法》所規定的。村民委員會及其他配套組織應當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村黨支部是農村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在指導村級班子工作中,要求村黨支部書記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不越權、爭權,要充分聽取村主任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村民自治的有關規定,村里的重大事項應通過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來決定,不獨斷搞“一言堂”。村委會主任雖是村民自治組織的負責人,但也應擺正位置,做到謙虛謹慎,主動爭取支部書記的支持。

2、選準配強村級班子,尤其是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兩個主干。以村級班子換屆為契機,在換屆準備工作以及候選人醞釀過程中,鄉鎮黨委對各村的實際進行認真的研究分析,充分考慮村兩委班子成員尤其是兩委主干在年齡、結構、能力水平等方面搭配,多方聽取群眾的意見,為配好村級班子打好基礎。同時,及時發現村兩委班子成員間的矛盾,能調解處理的及時調解處理,不緩和的在換屆選舉時另擇他人。在村級班子的調整配備中,引導黨員群眾將文化素質較高、年紀較輕、能力較強、事業心強的人選進村級班子,通過“兩推一選”等形式,把群眾威信高、肯做事、會做事的黨員選進支委會。**年換屆后,所調研區域內各村兩委班子關系有了比較好的改善,班子協調的村增至137個,基本協調的村30個,不協調的村降至9個。村兩委主干關系協調型的村增至138個,對立型的村降至4個。

3、強化對村級班子工作的監督,加強工作指導。鄉鎮黨委、政府作為農村最基層一級政權組織,對村兩委班子的團結協調負責直接的領導責任。近年來,所調研區域內各鄉鎮黨委實行了黨員鄉科級領導掛村擔任駐村黨建聯絡員,鄉鎮干部駐村協助村級班子工作的制度,加強了對村級班子工作的監督指導。各駐村領導注意加強與村級班子成員,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充分利用駐村工作的有利時機,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了解群眾意愿,幫助做好村里的各項工作。還經常性地開展一些談心、交心活動,注重做好村主干的思想工作,引導他們為村集體事業做奉獻,努力為村民辦實事,提高在群眾中的威信。及時發現和化解村班子成員間、特別是兩委主干之間的矛盾,做到防范在先。同時,還注意引導黨支部改進領導方式,支持村委會依法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各鄉鎮黨委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村兩委干部進行考察了解,發現工作不協調、互相推諉的,追究責任人并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按照有關程序予以調整。

4、嚴格村級各項工作制度,實現制度管事、制度管人。我所調研區域內各鄉鎮在抓村級班子建設的同時,認真指導各村進一步健全村級班子的辦事、議事規則、程序,規范村黨支部、村委會及其班子成員的工作方式、方法。積極推進民主決策進程,堅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增強村務工作的透明度,村里的大事均兩委班子集體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做到做事有商量、多通氣,維護班子的團結。同時,加強村財收支的管理和監督,落實村財務有關制度,使村的各項工作特別是財務開支都公開、透明,努力清除產生兩委班子不協調問題的溫床。許多鄉鎮還完善了鄉干部下村有關規定,嚴禁鄉干部下村吃喝,控制村級招待費支出,減少村主干負擔,進一步密切干群關系。

三、完善村兩委關系的建議與對策

雖然各地近年來在協調村兩委關系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農村兩委關系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不協調的現象,有些村仍然存在兩委關系比較緊張的情況。因此,完善村兩委關系還需要繼續努力。

1、強對村級干部的培訓教育,認真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加大對村兩委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力度,抓好黨的農村工作方針、政策的學習,切實提高村兩委干部尤其是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領導水平,幫助他們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糾正對黨支部和村委會在村級組織中地位、作用等問題上的錯誤認識。認真學習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福建省村級組織工作暫行規定》。依法規范村級組織的工作運行機制,推進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還要把定期的培訓教育與經常性的教育引導結合起來,努力提高村干部的整體素質,及時化解和消除相互間的矛盾。

2、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保障村兩委的協調統一。一是明確兩委干部的職責。明確村黨支部領導村委會,支部掌握決策方向、把握全局,村委會落實具體的事務工作的原則。二是明確兩委干部的權力行使。對村兩委干部行使的權力進行明確規定,確保村黨支部在重大問題決策中始終處于領導地位,確保村委會成為村民自治高效運轉的工作機構,從而實現兩委決策的程序化、民主化和科學化。三是建立對村兩委干部的監督制約機制。通過深化村務公開工作,加強民主監督,將村務工作管理權和監督權明確分離。完善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配套的有關村兩委在村級組織、村級事務中的工作職責、權限范圍、工作程序等可操作性的法律規定;有關村委會成員罷免的條件和程序以及破壞村委會選舉行為進行約束、懲罰的法律規定。

3、加強班子和隊伍建設,激發基層組織活力。首要的是加強村黨支部班子建設,增強黨組織感召力。以“兩推一選”為主要方式,把黨內民主與走群眾路線結合起來,把素質高、能力強、群眾擁護的黨員選為“領頭雁”,從而提高村黨支部成員的群眾公認程度和整體素質,為黨的領導打下堅實的干部基礎。致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強黨組織的滲透力,充分發揮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和其他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影響力。其次,嚴把入口關,在村級班子換屆過程中,堅決把村痞、地霸堵在“兩委”班子外,避免把流氓作風和習氣帶入班子。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的培養,不斷為村級組織輸送新鮮血液。對于一些歷史遺留的村兩委班子不團結且一時難以疏導的,可以借鑒各地下派縣(市)鄉干部駐村掛職、下派村級科技助理員的做法,改變村級班子的結構,逐步化解矛盾,增強基層組織活力。

4、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化解矛盾。村級班子的不團結,工作難開展,往往是有許多歷史遺留問題或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這就要求鄉鎮黨委、政府要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原則,正確處理農村各時期、各階段所遺留的歷史問題和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傾聽群眾呼聲,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扎扎實實為民辦實事。針對農民群眾普遍反映的村集體財務管理的問題,嚴格村財的收支與管理,嚴格控制包括招待費等非生產性項目開支。同時,努力發展農村經濟,進一步壯大村集體經濟總量,從而為完善協調村兩委關系提供物質基礎。

5、落實村級管理各項工作制度,防范矛盾于未然。一是民主選舉制度。村黨支部要在有關民主選舉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做好村委會選舉的領導、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確保民主選舉的順利進行。建議農村兩委換屆選舉時,應先進行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在此基礎上,由黨組織領導和組織村委會的換屆選舉。二是民主決策制度。對事關本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或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依照黨支部或村委會各自職責,在廣泛征求黨員或村民意見的基礎上,由黨支部或村委會提出決策意見,再經支部書記主持的村兩委聯席會或有村其他配套組織負責人參加的擴大會討論形成草案,最后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付諸實施。三是民主管理制度,在依法制定符合本村實際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基礎上,重點建立健全村務管理制度和以村財公開為重點的村務公開制度。四是民主監督制度,通過建立任期目標責任制、村委會向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制、“一述雙評”考核村級班子成員制度等等,落實黨員、村民對村兩委的監督,完善激勵和懲戒機制,提高村級班子成員的工作積極性。

6、發揮鄉鎮黨委的龍頭作用,保證村級班子的團結統一。鄉鎮黨委是農村各項工作的“龍頭”,也是協調村兩委關系的直接責任者。鄉鎮黨委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努力加強和改進黨對農村各項工作的領導,鄉鎮領導干部應轉變領導觀念,創新領導方式,維護和促進村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和村委會自治作用的有效發揮,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活動和村委會各項職能落到實處。通過鄉鎮領導駐村掛點,下派鄉鎮干部駐村工作隊等行之有效的形式,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與村干部多談心、多溝通,傾聽群眾呼聲,及時掌握村級班子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村兩委之間可能產生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中,保證村兩委關系的穩定協調。同時,注意引導村級班子成員正確處理好村干部與群眾之間的關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冷靜思考分析問題,凡事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切實維護百姓的切身利益。

村民自治適應了農村經濟體制變革和社會結構變化的需要,受到了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歡迎。農村兩委關系問題僅僅是不斷推進民主政治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只要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不移地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及時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正確處理和解決民主政治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村民自治必將不斷走向成熟,村兩委關系也必定會走上健康運行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