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執行情況報告

時間:2022-09-28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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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執行情況報告

農村基層干部是基層工作的主要力量,是農村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決議決定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妥善解決好農村基層干部的各種生活待遇,有利于調動廣大基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好其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引領作用。3月7日至14日,由縣委組織部牽頭,財政、民政、社保等部門負責人深入到全縣6個鄉鎮和部分村隊,針對在縣第十五屆四次人代會期間,部分人大代表反映縣委關于村干部工資待遇政策不落實、養老保險不公平等問題進行全面調研。現將全縣村干部待遇、離任補貼發放、執行養老保險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村干部工資、離任補貼及養老保險現狀

(一)村干部工資現狀

1、村隊干部工資水平。由于經濟基礎、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等差異性,各鄉鎮對村級干部工資待遇的執行標準不一。目前全縣村干部工資最高為楊和鎮,**年-**年村書記、主任4300元/年,副書記、副主任3000元/年,婦女主任2800元/年,報帳員2900元/年,隊干部600元/年。閩寧鎮標準最低,**年村書記、主任1800元/年,副書記、副主任、會計1600元/年,婦女主任1500元/年,隊(組)干部450元/年。閩寧鎮全年核定發放工資106650元,根據年終考核發放獎金16637元。**年村干部工資標準與**年相同,隊(組)干部工資調整為500元/年。

閩寧鎮、原金沙鄉為移民吊莊鄉鎮,底子差,農民人均純收入低,對比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有較大差距。原金沙鄉為6個村,**年鄉鎮合并后劃歸勝利鄉,**年由6個村合并為2個村,其原工資基數較低,勝利鄉村干部工資基數較高,勝利鄉綜合考慮統一執行勝利鄉標準。閩寧鎮農民人均純收入**年980元,**年1132元、**年1220元、**年1397元。若按照44號文件執行,**年村書記、主任干部工資約為1700元,考慮到當地實際,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閩寧鎮實際發放標準為1800元,年終考核后依據考核結果再發放部分獎金,高于政策規定。楊和鎮農民人均純收入高于我縣平均水平,**年村書記、主任工資平均為4300元,能夠認真執行44號文件,其發放工資總額加上村辦公經費、五保戶供養高于縣財政核撥數。楊和鎮經濟好,鎮政府自己解決了差額部分,保證村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望遠鎮農民人均純收入在全縣最高,但執行村干部工資標準低,離規定標準要求較大。**年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2915元、**年2992元、**年3501元、**年3708元。按前三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5倍計算,**年村書記、主任工資平均應為4700元左右,但實際**年村書記、主任工資平均為2892,相差太大。望洪鎮村干部工資離規定標準要求也較大,**年村書記、主任工資平均為2850元左右。

2、村隊干部工資構成及來源。自治區財政自2001年起每年撥付我縣村隊補貼指標為248萬元,用于村隊干部工資和辦公經費。縣財政從**年開始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將村隊干部工資列入財政預算,以轉移支付的形式分季度撥付各鄉鎮,要求各鄉鎮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黨發[**]44號)精神發放村隊干部工資,建立工資統一發放制度,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的結構,基礎工資占60%,績效工資占40%。其中績效工資由各鄉鎮根據制訂的考核項目年終對行政村進行考核,按考核情況會同基礎工資年終一次性發放。**年-**年縣財政局對每個鄉鎮安排的農村轉移支付中包含三項:村隊干部工資、村辦公經費、五保戶供養,其中,主要用于保證村隊干部工資。**年縣財政安排農村轉移支付為267.9萬元,各鄉鎮實際支付村隊干部工資175.5萬元;**年縣財政安排農村轉移支付為258.9萬元,各鄉鎮實際支付村隊干部工資177萬元。2006年縣財政已將村隊干部工資細化,按照每個行政村5人的指數,村支書、主任每人4000元/年、其他村干部每人3000元/年、隊(組)干部每人1000元/年的標準對全縣77個行政村、708個生產隊(組),補助村隊干部工資219.69萬元。

(二)離任補貼發放狀況

按照《關于加強全縣農村黨支部班子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黨發〔**〕7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黨發〔**〕44號)文件規定村干部離任時根據其任職年限由村集體積累和鄉財政統籌解決每年350元至500元的離任補貼。目前,李俊鎮、望洪鎮、楊和鎮按照每人300元/年的標準對已離任的村干部發放村干部離任補貼,其他鄉鎮沒有發放離任補貼。個別鄉鎮在鄉鎮合并時還對部分鄉聘干部按照離任村干部對待發放離任補貼。

(三)養老保險現狀

經調研與社保局核對,現村干部符合參保人數為419人(其中**年以來離職村干部39人)。其中:李俊鎮88人,應補繳養老金38人,實際繳費11人;望洪鎮88人,應補繳養老金54人,實際繳費29人;楊和鎮68人,應補繳養老金24人,實際繳費3人;勝利鄉51人,應補繳養老金29人,實際繳費14人;望遠鎮86人,應補繳養老金37人,實際繳費23人;閩寧鎮38人,現還沒有人參保。以上參保人員中,已有8人在已達到退休年齡、并足額補繳養老金后,2月底都全部辦理了退休手續,社保局建立了信息庫,于3月10日拿到了工資卡,每月領取366.7元的養老金。

截止目前為之,已補繳養老基金81萬元,全部劃入財政專戶。今年縣財政按照每村5人補助2600元,安排養老金20.02萬元,全部納入預算中。

三、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村干部工資存在問題及原因

1、鄉鎮擠占挪用村隊干部工資。檢查中發現部分鄉鎮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發放村隊干部工資,用補助村隊干部工資款支付農水工程、植樹造林等費用,工資偏低,甚至集中在年底發放村隊干部工資時沒有資金,造成拖欠現象。

2、村隊干部目前工資明顯偏低。按文件規定和財政核撥的數額,按前三年人均純收入的1.5倍計算村干部工資年平均工資收入應在4500元左右,但實際發放差距很大。調查中部分村干部反映,他們每月工資二、三百元,每天也就是十元左右,工資除去通訊費、摩托車燃修費等工作費用外,年底剩余的工資寥寥無幾,雖說農民收入在逐年增長,但村干部工資沒有變化,不如外出打工掙錢。由于村干部工資報酬太低,影響了村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一些有本事、有能力的群眾因嫌村干部事太多、報酬太低不愿意從事村干部工作。

3、村隊干部付出和收入不對等。農村工作面廣、量大,涉及農村方方面面,涉及農村千家萬戶。正如村隊干部所說的“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鄰里糾紛調解,灌溉、水事管理,產業結構調整、疾病預防、科技培訓任務落實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需要村隊干部配合完成,村隊干部工作量和工作面越來越大。一些村干部基本上呈現出專職化趨勢。為此,一些村干部感覺:付出的太多,工作量太大,工資又低,收入與付出不對等,干村工作不劃算。有的村干部因一年忙到頭,領到幾個工資,家人埋怨,鄰里嘲諷,朋友調侃,因而不想干的心跡多有流露。尤其是一些經濟條件差的村,沒有村集體積累屬空殼村,而且遺留債務嚴重,村干部開展工作難度加大,對做好村級工作缺乏信心與動力。

4、村隊干部收入來源少,渠道單一,村隊干部工資提高困難。**年,鄉鎮稅費改革后,村隊干部工資由原來的三提五統中發放轉為從農業稅附加和轉移支付中發放。農業稅附加和轉移支付成了村隊干部工資的主要來源。村集體收入單一,大多數村隊集體經濟收入僅限于機動地承包費、農林場租賃費、房屋出租費等方面,可以補充村隊費用的集體經濟收入很少。

(二)村干部離任補貼發放存在問題及原因

我縣**年開始按照區、市有關政策要求實行村黨支部書記離任補貼,**年縣委44號文件按照市委統一要求對村書記、村主任離任補貼進一步上調,但大多鄉鎮由于財力有限,沒有村干部離任補貼專項資金,致使有些鄉鎮想方設法來兌現離任補貼,有些鄉鎮根本就沒能力兌現離任補貼,造成了在職村干部有情緒、離任村干部上訪等許多遺留問題。

(三)村干部養老保險中存在問題及原因

1、在職年齡偏大的村干部參加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統籌金數額較大,要求提前兌現離任補貼,減輕其負擔問題。按照我縣出臺的村干部養老保險辦法,在確定參保范圍時已充分考慮并照顧了老同志,將參保年齡放寬,并一次性補繳統籌金后可享受村干部養老保險,同時對村(居)合并時自**年并村后離任的村干部也納入養老保險范圍。離任的村干部按規定兌現了(部分鄉鎮)離任補貼,在職的老村干部認為,自己在村干部崗位上工作時間很長,應享受照顧政策,提前兌現自己的離任補貼來補充一次性補繳養老統籌金數額大的實際困難,否則干的時間越長享受待遇越不公平等。目前全縣在職男村干部中有4人超過60歲,均沒有辦理養老保險,如望遠鎮通橋村書記吳學文,今年67歲,從**年當村干部至今。此4人認為他們已超過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且在村上工作時間長,一次性繳費太高,還在觀望等待。

2、宣傳不到位。個別鄉鎮沒有將《**縣村干部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及時向村干部傳達貫徹,造成部分村干部不了解辦法,村干部對辦法理解不透。

3、年輕村干部不愿意現在參保。部分年齡較輕不到繳費年限的村干部要等到繳費年齡開始繳費,不愿意現在繳費。

四、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及建議

(一)村干部工資

1、規范村隊干部工資發放制度。村隊干部工資自**年起已列入財政預算,2006年起將嚴格實行已經確定的村隊干部工資標準,并嚴格執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的結構,基礎工資占60%,績效工資占40%。其中基礎工資由縣財政采取“一卡通”的形式按月直接發到村干部手中,標準由各鄉鎮根據當地農民前三年人均純收入的1.5倍×60%計算。績效工資由各鄉鎮根據制訂的考核項目年終對行政村進行考核,從剩余的村隊補貼中一次性足額發放,鄉鎮還可以拿出一部分用于獎勵,由縣財政、鄉鎮紀委和財經所共同審核把關。

2、建立落實村級干部工資待遇的考核和監督機制。將村級干部工資待遇落實情況納入鄉鎮黨建目標責任書和“兩個文明”建設目標責任書考核內容,作為鄉鎮黨委、政府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與村級工作考核掛鉤。縣委要明確村級干部工資待遇落實情況的主管部門,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定期督導,及時協調。將各鄉鎮村級干部的工資待遇落實情況予以公開,便于查詢和監督。各鄉鎮也要強化工作責任,加強監管,將村級干部工資及時安排到位,不得挪用、扣減。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全面推行村帳鄉管,采取民主理財、管用分離、限額報帳、定期公布、任期審計、鄉鎮監管、群眾監督等辦法,改革村隊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村隊財務管理行為,減少不必要的開支,降低辦公費用等方面的支出,保證村隊干部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必要時縣委將委托審計部門對帳務進行審計。

3、多渠道爭取資金,保證村隊干部工資發放。縣財政要保證轉移支付及時足額到位。同時要積極向上爭取轉移支付數量,確保村隊干部工資及時發放,在此基礎上,力爭實現村隊干部工資的穩步增長。個別經濟基礎好的鄉鎮可以拿出一部分資金來補貼村隊干部工資。要加快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把村級集體經濟收入作為維護村隊正常運轉,提高村隊干部待遇的補充途徑。

4、創新機制,調動村隊干部工作積極性。一要大力推行養老保險和發放村干部離任補貼解除村隊干部后顧之憂(目前養老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都已啟動)。二要建立績效掛鉤、獎勤罰懶的干部激勵機制,形成酬勞相當,優勝劣態,獎勤罰懶的激勵機制。三要優化村干部年齡結構,年輕化、知識化,真正把群眾擁護,能夠給群眾辦實事的干部推薦選拔到村隊干部崗位上來。

(二)離任補貼解決辦法

1、對年齡已大的村干部或**年以后離任的村干部,嚴格按照縣委〔**〕44號文件規定標準發放離任補貼,給予生活補償,解決村干部老有所養的問題,從生活上關心愛護村干部,提高村干部工作的吸引力。

2、自2006年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后不再計算在職村干部離任補貼年限。對在職村干部年齡達到男60歲、女55歲提前發放離任補貼。離任補貼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離任補貼按鄉鎮承擔60%,村集體積累承擔40%的比例執行,對已離任的村干部由鄉鎮逐年解決。

(三)認真推行村干部養老保險

(1)社保、鄉鎮要積極宣傳養老保險政策,鼓勵年輕的村干部,積極主動參加保險、早繳費。

(2)嚴格執行我縣養老保險辦法,確保順利實施。

(3)鄉鎮機構改革前各鄉鎮聘用的優秀村干部從事鄉鎮工作,在機構改革時已經清退,建議將這部分已清退的鄉鎮聘用干部由社保局牽頭,摸清底數,按照村干部養老保險規定由個人全部補繳統籌金后一并納入村干部養老保險范圍,以解決這部分人的生活問題。

經過調研認為我縣能夠認真及時按照區、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相應的村干部工資、離任補貼發放辦法及標準,財政也專門安排了資金,并啟動了村干部養老保險。調研后已引起各鄉鎮領導的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性,2006年起將嚴格按標準足額發放村干部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