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稅收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5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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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先后經歷了三次大的變革,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稅收征管新格局,基本適應了稅制調整與完善的要求。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在基層征管實踐中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人們對改革的總體認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影響新征管模式優勢的發揮。如何應對和處理改革中的矛盾和問題,是解決下一步深化征管工作改革的重要前提。筆者談一談這方面的粗淺認識。
一、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的簡要回顧
自二十世紀80年代起,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經歷了三次大的變革:一是推行“三分離”稅收征管模式的變革。從1988年實行稅務機關內部征管、檢查二分離到分稅制前稅務機關實行征、管、查內部三分離,初步實現了計劃經濟時代稅收征管“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到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精細型”管理模式的轉變;二是推行“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模式的變革。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1997年全國稅務系統全面推行了這一新模式,它歷史地實現了由傳統的“管戶制”向“管事制”征管模式的轉型;三是目前仍在進行中的以稅收信息化為支撐的稅收征管改革。以2000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全國各地以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為支撐,積極開展了新一輪以信息化加專業化為主要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又提出要建設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以實現信息化為基礎,建立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流程化、標準化、分工合理、聯系緊密、相互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目前,新一輪征管改革在有些地方已經初步到位,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十多年來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在不斷探索、逐步發展和完善過程中,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征管改革和稅收收入增長同步前行,互相促進
我國的征管改革不但實現了與稅收收入增長同步前行,而且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實現了收入高速增長,尤其是在1994-1998年間,我國工商稅收每年平均增收近1000億元,年均增長27.53%,年均遞增18.91%。收入的持續增長又為征管改革提供了較為寬松的環境,使之能不斷地深化和完善。征管改革同收入增長之間互相促進,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二)稅收征管方式實現了根本性轉變。
主要表現在:變專管員管戶制為管事制,變“保姆式”上門征稅為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變全職能的粗放式管理為專業化的集約式管理,變傳統手工操作為計算機處理,稅收征管在信息化、專業化、現代化建設上取得了顯著成就。
(三)稅收征管手段日益現代化。
伴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化,計算機在稅收征管領域的應用和推廣已有10多個年頭。計算機在征收管理中的廣泛應用,沖擊了傳統的稅務專管員制度,形成了一個嶄新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目前全國已有60%以上的縣級稅務機關、75%以上的納稅人、75%的稅款納入計算機網絡管理,金稅工程進展順利,整個國稅系統的四級網絡開通,增值稅交叉稽核、發票協查、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正常運轉。稅收征管手段質的變化,使稅收征管進入了一個新階段,稅收工作的效率得到顯著提高。
(四)稅務稽查打擊力度得到了加強。
稅務稽查機構普遍建立,稽查人員素質不斷增強,各項稽查制度日臻完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逐步形成,稅務稽查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
(五)征管質量和效率有了明顯提高。
集中征收的格局初步形成,多元化申報方式逐步推廣,稅收政策更加透明公開,納稅服務進一步規范優化。全國稅務系統逐步建立起了征管質量考核體系,初步實現了從單純考核收入任務向收入任務與征管質量雙重考核的轉變。
二、當前稅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稅收征管改革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由于受到我國生產力還比較落后、法制化程度還比較低、整個社會和國民經濟的管理水平還不夠高等客觀條件的制約,再加上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對稅收征管改革缺乏有力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或者過分強調征管改革的模式化,或者片面理解新稅收征管模式的涵義等主觀原因,新建立的稅收征管機制在實際運行中還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特別是“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在某些地區還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
(一)計算機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發揮?,F行征管模式依托計算機進行稅收管理,而計算機的運用是以信息準確、全面為基礎的,涉稅信息資料的采集和分析應是整個征管活動的基礎。近年來,各地的信息化建設雖然步子大、速度快,但仍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各地使用的應用軟件不統一,如我省雖使用全省統一的征管軟件,但網上申報應用軟件卻由各省轄市局自行開發,不符合一體化建設的總體要求,造成運行成本居高不下;二是綜合利用信息化技術的能力還不夠強,應用水平還不夠高,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擬手工操作,信息以紙質傳輸為主,造成征管各環節信息不暢;三是與工商、銀行、海關、財政、統計等部門還沒有實現網絡連接和信息共享,涉稅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時,體現不出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
(二)稅收征管的業務組合銜接不暢。機構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稅收管理權被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增值的管理環節多,造成信息傳導不暢,信息衰減和失真;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系列之間界限明顯,信息相對封閉,協調配合能力弱,銜接不暢。
(三)稅源監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據信息化要求,采取現代化的稅源管理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稅收信息來源渠道窄,且對有限的稅源信息利用不夠,致使稅務部門對納稅戶數、納稅人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及變化趨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稅源監控管理乏力,弱化了稅收征管基礎。
(四)稅收的服務功效有所削弱。現行稅收征管機制運行中既有缺乏管理力度、稅源不清的問題,也存在對納稅人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沒有從實質上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最突出的就是納稅人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項環節過多,程序復雜,要多頭跑、多次跑,重復報送資料,呈單點對多點的狀態;稅務部門需要調查核實的事項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崗位,要多頭找、多次找,呈多點對單點的狀態。
(五)稅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約化管理?,F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約不夠、監督不力的問題,未能有效地對征管流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層分局雖已把征收和稽查分離出來,但仍然是綜合管理,專業化分工深度不夠;對管理環節的制約仍然靠層級審批,沒有形成過程控制。
(六)重點稽查達不到預期效果。新的征管模式強調重點稽查、以查促管,實際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管理缺位,征、管、查協調不力,至使對納稅人情況不能全面掌握,稅務稽查部門僅靠報表的表面數據和舉報提供的情況,很難抓住重點,查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相對降低。二是目前各種管理措施不到位,納稅人違法風險成本低,再加上納稅人對稅法的自覺遵從度還較低,造成偷稅面很廣,稽查工作往往顧此失彼,處于被動局面,達不到稽查的威懾作用。三是稽查體系內部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環節存在相互扯皮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稽查的工作效率。
(七)征管質量考核還不能真實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標標準制定過高,超越了稅收工作的實際,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起來?;鶎诱鞴懿块T在考核中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為取得好的考核成績,對列入考核的工作內容較為重視,沒有列入考核的則不問不管,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加上受稅收任務壓力大等原因的影響,很難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發揮,影響著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征管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運行機制尚未有效運轉起來的情況下,需要繼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提高新征管機制的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征管改革整體目標的全面實現。
三、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稅收征管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實踐中出現一些矛盾和問題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我們只有在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中不斷認識問題,解決問題,尊重稅收征管的客觀規律,才能探索出一條由繁到簡,提高征管效率的新路,才能盡早實現改革的目標。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進一步實現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集中征收是征收場所相對集中和信息高度集中的有機統一,而信息的集中處理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核心所在。只有實現信息的集中處理,才能把分散、孤立的各類信息變成網絡化信息資源,拓展信息數據應用廣度和深度,滿足管理、決策層的需要;只有稅收征管的信息高度集中,征收與檢查的職能才會從分局或所調整、集中到縣局或市局,基層單位才會不再承擔征收與稽查的職能,而是專司管理。這樣,職能和責任也才會更為明確。當前,要把握好兩個重點:一方面依托信息技術和網絡傳輸,加快建立以網上申報為主體的多元化申報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實現跨區域的納稅申報,從根本上解決納稅人多次跑、重復跑的問題;另一方面進一步提高征管軟件應用準確度,在以縣(市)為單位實現征管數據集中處理的基礎上,努力向橫向拓展,逐步過渡到以市為單位的集中處理,實現征管信息的上下暢通。
2、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的管理和應用水平。一是要采取嚴密措施,防止涉稅信息失去真實性和時效性。要提高信息資源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稅收信息采集、處理、傳遞、應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防止系統網絡遭受計算機病毒、黑客的侵犯和機密信息的泄露;二是在運用計算機自動控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加快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的開發,充分運用網絡實時傳輸的優勢,加強對經濟稅源的監控、預測,提高信息數據和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益。
3、逐步規范軟件的開發與應用。隨著金稅工程與CTAIS征管軟件的整合,國際互聯網的廣泛普及、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以及國民經濟信息化、政府公眾信息網進程的加快,稅收信息化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必將進一步提高。因此,軟件的開發應用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加快推廣應用全國統一征管軟件的步伐,最終達到全國使用統一標準的,覆蓋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集征收、監控、考核、決策于一體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軟件功能的全面、規范和兼容。各地在一定時期內需要自行開發特殊軟件的,也要與全國統一軟件匹配、共享。只有逐步統一和整合各個稅收信息處理系統,才能發揮出稅收信息化管理的綜合效益。
(二)運用現代管理科學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稅收征管組織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適應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直接決定著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是稅收征管信息化的客觀要求,也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之一,沒有稅收征管組織的現代化,信息化的優勢就無法充分發揮。因此,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應在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支撐的條件下,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建立起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研究表明,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減少稅收管理的縱向層次,加大管理的橫向寬度,拉近管理的距離,實現平面的專業化分工,從而增強稅務機關的應變能力,使稅務機關對外界的反應時間縮短至最小,對納稅人的反應效果最大化。建立新型征管組織機構,從方便納稅人角度講,就是要增大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接觸面,減少接觸點,凡是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涉稅的事宜均在一個大廳辦結,凡是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涉稅事宜皆由一個部門負責。因此,應在確定新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組織結構”的思路,重新整合現行征收、管理、稽查三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
1、虛擬化征收機構。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加速推進,計算機的廣泛應用與聯網,納稅人不上辦稅服務廳同樣可以辦理申報納稅事項,這是稅收征管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以電子申報、銀行網點申報為主體的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的全面推行及環境條件的逐漸成熟,將給予納稅人在申報納稅的時間和空間上最大的靈活度,傳統的辦稅服務廳的征收功能將逐步弱化。因此,應按照專業化分工的思路虛擬化征收機構的職能,將征收權從征管分局剝離出來集中到市、縣級局,建立市、縣級局數據處理中心,由其對數據信息進行集中處理,統一進行計、會、統分析。
2、理順管理職能。為適應信息化建設和集中征收的需要,應加快調整多層級征管機構并存的格局,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納稅人素質參差不齊,地域間納稅人規模和數量分布還很不均勻的客觀現狀,地級局征管機構的設置應本著因地制宜、屬地管轄、有利于監控稅源的原則科學分布和設置,并輔以管理責任區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抽查等傳統的管理方式,實行征納緊密型管理,摒棄“管事”就是不要“管戶”的片面認識,在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縮、減少管理層次的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分為從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從稅務機關到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互動三大塊內容,設立相應的內設機構和單獨的納稅評估機構。
3、完善一級稽查。對稽查機構進行重組,在地級市設立一個專業稽查局,負責市區范圍內的一級稽查和對所屬各縣范圍內的稽查管理和重點稽查;在縣級局設立一個專業稽查局,負責全縣范圍內的一級稽查。隨著征管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逐步過渡到一個市(含縣)只設立一個稽查局,實行全市范圍內的統一稽查,在大環境下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形成專業化的大稽查格局,從機制上形成稽查活力。同時,明確稽查局專司偷稅、逃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以及抗稅案件的查處,使稽查職能實現由“收入堵漏型”向“執法保障型”的轉變,對納稅人有重點地實施稽查,不斷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性,發揮稽查部門查處稅務違法行為的“威懾”作用。
(三)以重在治權為核心,建立監督制約機制。
完善的征管質量控制體系、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是稅收征管流程得以安全運行的基本保證。作為稅收征管主體的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只有在制度的框架下從事征管活動,行為才能得到規范,工作才能更有效率,現代征管模式才能得以協調高效的運行。
1、建立嚴密的征管過程監控體系。對內,一是通過流程環節的自我控制,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業務活動,通過部門分權形成橫向制約;二是上級通過計算機對各環節執法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并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通過執法檢查進行柔性控制,形成縱向制約;三是通過計算機設定程序,流程自動記錄、超時自動催辦,減少過程中人為因素影響,實現計算機對過程自動控制。對外,一方面通過對流程的重點環節進行監控,發揮巡查調查、納稅評估、檢查的功能,形成流程的關聯控制;另一方面通過建立監控指標體系,實時跟蹤、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科學評估涉稅指標,防止偷、逃納稅行為的發生,形成信息化的防范機制。
2、設計完備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根據再造后的流程設計考核辦法,優化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手段,建立新的考核體系,實現由部門考核向流程考核轉變,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轉變,由手工考核向計算機考核轉變,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轉變;提高考核頻率,實行動態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征管質量和征管全過程進行考核、監控,通過考核尋找征管的薄弱環節,隨時暴露問題、及時加以解決;建立征管質量考核網絡,形成市局--縣(區)局--基層分局(科、股、所)的三級征管質量考核監控體系,切實加強對執法過程的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崗位、能級聯系,與收入分配、評先創優、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掛鉤,形成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
(四)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構建稅收服務體系
就稅務機關而言,稅務機關就是國家為納稅人提供的涉稅服務組織,納稅人就是稅務機關的“顧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面臨更多、更復雜的納稅人群體,稅務機關應在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建立一個高效的稅收服務體系。
1、正確處理規范執法與優化服務的關系。處理好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的關系是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關鍵。稅務機關要切實轉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充分認識到搞好服務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終把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稅收征管中,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在管理理念上要實現由“基本不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向“基本相信納稅人能夠依法納稅”轉變、從“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注重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對納稅人作“無問題推定”,是社會進步和征納雙方素質提高的要求和體現,但一定要在樹立服務理念的同時加大管理、稽查力度,不能淡化執法觀念,降低稅務部門的執法嚴肅性。要用法律法規的形式來規范稅務服務的對象、范圍、形式、權利、義務等內容,促使服務體系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使管理執法和優質服務相互融合、相互促進,不斷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
2、提升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實現納稅手段的新突破。要充分運用電子、通信等現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稅收管理,如推行網上報稅、電子劃款、稅銀聯網、電子定稅、開通12366熱線和建立稅務網站等,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從繁雜的辦稅事務中解脫出來,為納稅人提供從稅務登記、發票發售、咨詢服務、申報繳稅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經濟、高效的服務;二是積極探索個性化的服務,實現納稅服務形式的新突破。要針對不同納稅人的特點和需求,主動提供更加周到細致的個性化服務,如預約服務、辦稅綠色通道、提醒服務、送政策上門等,同時積極開展征納雙向互動服務,如通過信件、語音電話、網絡、調查走訪、局長接待日等建立固定收集納稅人意見和進行反饋的渠道,增加征納雙方的了解溝通和雙向互動;三是拓寬服務內涵,實現納稅服務內容的新突破。如簡化辦稅流程、辦稅環節、審批程序,積極推行一個辦稅服務廳辦理,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的辦稅服務新格局等,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