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執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5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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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市國稅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稅收執法工作標準和職責,明確執法責任;完善責任追究形式,實施過錯追究;尤其是創新稅收執法評議考核內容、方式、途徑,落實執法責任,促進稅收執法由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取得了積極成效。該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人機結合,強化對執法過程的考評,促進執法規范
(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開展日常評議考核。該局以應用省局執法責任制軟件為契機,運用軟件所具有的過程控制、自動考核以及標準化的追究程序,實現執法責任制管理的規范化和常態化,減少了考核中的人情因素,實現考核的公開、公正、公平,同時通過自動考核,規范了該局干部的執法行為,提高了該局執法責任制質量和效率。**年1至10月,剔除按規定應撤消的過錯信息外,該局共產生過錯信息總量23條(其中工作差錯21條,執法過錯2條)。由于執法責任制軟件對稅收執法各個環節進行實時監控,稅務人員的危機感和責任感明顯增強,該系統記錄的過錯行為也呈逐月下降之勢。從產生過錯信息總量來看,7、8、9三個月份分別是3條、1條、0條。
(二)是進行人工檢查,全面考評。在運用執法軟件進行日常評議考核的基礎上,通過執法檢查、大要案審理、稅務調查研究、行政復議、應訴等執法監督手段,進行集中考核評議;收集基層在執法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定期向基層稅務機關、相關職能處室、通報;針對發現的問題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實施動態管理;通過督查確保存在問題整改到位、應對措施落實到位。該局通過人機結合,形成了分級管理的立體化執法監督機制。
二、圍繞執法結果,考評執法手段及行為,促執法到位
(一)是圍繞組織收入,考評稅源管理手段到位情況。組織收入是稅務部門的中心工作,戶源、稅源、票源“三源”管理又是組織收入的中心。為更加科學地檢驗征管績效、“三源”管理的到位度,該局結合省局《稅收執法評議考核辦法》的要求,將稅收執法評議考核指標細化為“三源”管理指標,圍繞“稅務登記、逾期申報、稅款催繳、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征收、欠稅管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稅收優惠政策認定、減免稅和所得稅稅前扣除審批、政策性退稅審批、稅收優惠政策認定、減免稅和所得稅稅前扣除審批、政策性退稅審批、發票管理、金稅工程”等十個方面,細化設計成六種表,采取相對數和表格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集中評議考核,檢驗“三源”管理各項手段運用到位的情況,既解決多做多錯的問題,充分保護和調動稅源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又簡化考核方法及程序,方便基層考核,規范了基層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評析案件,強化責任意識。今年上半年,該局將2003年以來經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的77件案件作為評議對象進行評議考核。采取案頭評議方法,調取涉案企業稽查案卷以及戶管資料、涉案年度征管資料,查找執法軌跡,對照稅收法律法規及有關稅收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執法行為作出評價,做到一案一議、一案一評、一案一核實。通過解剖已發生的納稅人偷稅等稅務違法案件,該局查找出了基層單位在日常稅務管理中存在著征管查各環節之間的運行機制不夠順暢、對企業財務核算日常管理不夠到位、一般納稅人認定把關不嚴、稅情監控流于形式、普通發票管理不到位、評估不夠及時、評估質量不高、注銷稅務登記把關不嚴、稅務稽查力度有待加大等八個方面問題,在此基礎上,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成因分析,對發現相關問題進行了通報,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加強稅收征管、防范執法風險的十項建議,通過書面和會議方式向有關單位及人員通報,增強風險意識,進而強化責任意識。
三、堅持“四式”考核,確保考評效果
(一)是“現場式”評議考核。通過定期召開現場會的形式,組織全市基層單位法制工作人員現場觀摩先進單位好的做法,現場討論交流,總結好的經驗,查找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有效地開展執法評議考核。該局今年在丹徒區國稅局召開的執法評議現場會上,他們不掩蓋問題,公布了執法檢查不亮證、新舊稅務文書混用、稅務處罰不當、定額依據不充分等30多個執法不規范的問題,對基層執法人員觸動很大。
(二)是“檢查式”評議考核。該局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時間、突擊檢查的方式,集中組織人員采取計算機和實地相結合的方式,深入基層進行執法檢查。重點對稅務執法主體資格、稅務執法文書的使用傳遞、稅款抵扣、稽查選案、審理、執行等方面進行檢查,看執法文書使用是否得當、執法程序是否規范、執法依據是否明確等。通過“檢查式”評議考核,先后發現稅務文書傳遞不及時、清繳欠稅未加收滯納金等問題,在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的同時,還追究了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是“例會式”評議考核。該局確定基層單位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為評議考核日,要求基層單位所有科室負責人參加,先由各科室自評、互評,然后進行綜合考評。并通報當月執法監督情況,重點指出各單位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薄弱環節,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將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記入《執法責任制考評臺帳》作為下步執法監督的重點。“例會式”評議考核通過與各科室負責人當面認定問題、現場研究對策、及時督查督辦的方式,使問題得到及時、盡快解決。
(四)是“暗訪式”評議考核。該局不定期向特邀義務監督員發放問卷調查表,列舉正確執法方式程序以及不規范執法行為等內容,由其深入各基層單位現場了解調查,以無記名方式對照填寫調查問卷,并反饋至市局。特邀義務監督員還在不暴露身份的情況下,以辦理稅務登記、咨詢稅收政策等方式,暗訪各辦稅服務廳,站在納稅人的位置感受國稅部門依法行政、文明服務工作的開展,收集各類意見和建議,看稅務人員是否存在執法不公、以言代法、態度蠻橫或違法執法等違規執法行為。
四、工作扎實,成效初顯
該局通過創新稅收執法評議考核方法,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促進執法重心由原來的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發生了根本轉移,使稅收執法質量有了顯著提高,有力地防止了以權謀私、以稅謀私等不良行為的發生,維護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該局的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主要表現在:1、進一步推動了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由于注重要求“稅收執法手段的嚴肅性、執法過程的程序性、執法手段的完備性、執法行為的規范性”,強化稅收執法評議考核,干部在具體執法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強化法制觀念、程序觀念、全局觀念和責任觀念,從而促進了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效率不斷提高。2、進一步強化了執法監督制約機制。隨著總局“一個規程兩個范本”,省局“一個規程兩個辦法”的落實,執法工作標準、崗位職責都比較明確了,該局的上述做法便于全面客觀地評價、考核稅務機關和執法人員,強化執法人員責任,推動稅收工作法制化,促使干部執法行為更趨規范。3、進一步促進了稅務機關稅收服務的優化。廣大干部特別是一線執法人員普遍意識到,自己的執法行為不但要經受稅務機關內部的監督與考核,還要經歷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評議評價,日常工作中堅持樹立服務觀念、效率觀念,不斷提高服務技能,努力塑造稅務部門新形象已經成為大家的自覺行為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