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解決牧區貧困戶住房問題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07-20 0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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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切實解決牧區貧困戶住房問題的調研報告

住有所居是關注民生,以人為本的重要內容。為全面調查了解全州牧區貧困戶住房現狀,使廣大牧民群眾住有所居,過上社會主義新生活,根據州政協常委會年初調研工作安排,我們組織州政協委員及州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四個縣的*、*、*、*、*、*、*、*、*城等十多個鄉鎮,以及所屬二十余個村莊,深入牧戶專題調研牧區貧困戶住房情況。

一、近幾年來解決群眾危(無)房戶成效顯著

我州牧業區主要分布在環湖和高海拔山區,多年來相繼實施農業綜合開發草原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等項目,牧區面貌和人居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但由于牧區部分牧民居住在山大溝深,交通不便的大山里,基礎設施仍然落后。牧民群眾所建的住房大部分為土木結構,有些仍住在草筏、夯土墻或干打壘房中,低矮、陰暗、狹窄、潮濕、安全隱患多,防水、防震功能差。近年來,由于受自然災害的連續侵襲,使牧業區原本簡易的土木結構房屋受損十分嚴重。2006年,州民政局對全州四縣農牧區危(無)房戶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調查,建立了農牧區無房、危房戶基本檔案。今年3月份,再次進村入戶,進行了深入排查,牧區貧困戶住房問題已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關注,并著手做好危(無)房戶的房屋改造、新建工作。門源縣借助實施“政府資助重建家園項目”,自2004年以來,共投入資金197.8萬元,按照五保戶、重災戶、一般貧困戶標準,為604戶農牧區困難群眾重建房屋2692間,其中牧業區投入資金15.4萬元,為45戶困難群眾重建房屋180間。結合實施扶貧開發項目,2004年投入資金67.1萬元,為仙米鄉小寧纏自然村14戶58人進行了整體調莊搬遷。2007年積極爭取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共投入資金42萬元,為60戶貧困殘疾人修建房屋180余間,其中牧業區投入4.2萬元,解決貧困殘疾人房屋6戶20余間。祁連縣近幾年來共爭取投入60余萬元重建家園資金和35萬元殘疾人危房改造資金,解決了部分困難群眾住房問題。海晏縣自2004年至2007年,共為176戶農牧區無房戶、危房戶實施了政府資助的重建家園項目,視家庭情況,分別給予數額不等的住房救助資金。對特別困難的5戶民政對象在民政局資助戶均4000元的基礎上,縣政府再次配套救助資金4000元,進行了重建。在三角城鎮西岔村整村搬遷過程中,以實施各類資金捆綁使用的救助辦法,順利完成了該村50戶民政對象的房屋重建。剛察縣對吉爾孟鄉老校舍集中資金進行維修后,解決了34戶無(危)房戶住房。對黃玉農場一處閑置辦公房改造維修后,安置貧困戶12戶。2007年以來縣上先后投入資金49萬元,為56戶貧困牧民建設項目住房92間1602平方米。各縣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在解決貧困戶住房問題上出謀劃策,通過民政、殘聯項目資金捆綁使用,政府財政拿出一些補助等多種方式,想盡千方百計籌集資金。僅2007年,全州通過民政、殘聯等渠道落實資金165萬元,新建、改造危房435戶1409間,解決了1305人的住房困難問題。

二、當前牧區貧困戶住房狀況及其原因

據統計,目前全州農牧區仍有危(無)房戶5523戶,涉及20281人,占總戶數的10.32%,其中:牧區有危房戶2903戶,無房戶444戶。造成牧區貧困戶住房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自然災害頻繁。大部分貧困戶居住房屋以簡易的土木結構為主,由于近幾年來受洪澇、雹、雪、地震等災害,導致房屋倒塌,損壞嚴重,形成危房戶、無房戶。

(二)補助資金不足。由于建筑材料、人工工資、物資運費相繼上漲,民政資助重建項目標準為戶均2000元,這只夠一間房屋的人工工資,按戶均60平方米計算,只占房屋造價的4%左右,而牧區危(無)房改造和重建對象均為貧困群眾,無籌措資金和貸款能力,因而只能放棄項目建房。戶均補助不足,只能“撒胡椒面”,救濟不救貧,有投入而不見效果。

(三)居住在偏遠山區的貧困戶,交通不便,信息閉塞,項目覆蓋率低,生產不景氣,收入少,無能力投資建房。

(四)自籌壓力過大。為保證農業綜合開發草原建設等項目的順利實施,把僅有的積蓄全部用于自籌,無能力修建住房。

(五)自身處置不當。部分少、無畜戶把草場租賃他人后,靠打工掙錢生活,居無定所。個別牧戶把草場租期定的過長,5—15年不等,當初租費低,一次性付清后,隨著物價上漲等因素,這部分牧戶生活困難,無錢建房,只能租房、借房居住。

(六)建設任務繁重。我州牧區貧困群眾危(無)房戶數量較多,省上每年給我州重建家園指標和資金十分有限,分配到四縣以后,無法從根本上改變我州牧區貧困戶的住房困難現狀。

(七)建房進度緩慢。偏遠山區由于交通不便,備料困難,有的地區需從上年冬天著手準備。部分危(無)房改造戶或重建戶為殘疾、長期生病、無勞力人員,在購買建筑材料聯系拉遠、督促建房等事宜上存在很大困難,影響工期。

三、對策建議

黨的十七大提出“使全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把廣大群眾居住問題提到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改善牧區貧困戶住房問題,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改革開放成果人民共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人民過上社會主義小康生活的需要。

(一)立項申報*區安居工程,爭取專項資金,通過國家投資集中解決牧區群眾無房、危房問題。

(二)加強部門聯合,資金捆綁使用。為達到農牧區貧困群眾危(無)房戶改造或重建工程建設一戶,完善一戶,投用一戶,一步到位,防止重復投資的目標,實行部門聯合、資金捆綁使用的辦法,來解決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堅持以政府資金為主,個人自籌為輔的投資原則,解決貧困牧戶基本居住房,其規模為:一戶3-4間,60-80平方米,磚木馬脊梁結構,每平方米造價800元,合計4.8-6.4萬元。由州縣財政每年投入貧困牧戶基本居住房專項資金,與民政重建家園項目、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投資實行捆綁投入。以一戶60平方米住房為起點,州縣財政、民政、殘聯基本投資比例.

全州牧區共有危房改造戶2903戶,按5年完成改造任務,平均每年需實施580戶,州縣財政戶均補助改造資金2.6萬元,年需改造資金1508萬元;無房戶444戶,按5年完成新建任務,平均每年需實施100戶,戶均補助新建資金3.7萬元,年需補助資金370萬元。為此,建議州、縣政府設立牧區貧困無(危)房戶建設基金,列入年度預算,有計劃投入,每年對牧區危(無)房戶實行資金補助,其中:州級財政700萬元,縣級財政700萬元,并積極從上級部門爭取民政重建家園、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協調部門集中管理,統一使用,突出重點,整村推進。住房由建設部門設計,統一招標,統一施工。各級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加強對住房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合理使用。聯點單位在幫扶過程中,盡可能把幫扶資金投入困難戶居住條件改善上。

(三)對牧區無畜戶、少畜戶及靠出租草場且住房困難的牧戶解決新建住房時,政府通過有關項目實施易地移民搬遷,盡可能地向鄉鎮、縣城所在地集中,充分利用好鄉鎮政府所在地現有空房設施,維修改造閑置房屋,建立有民族特色的居住小區,妥善安置無房戶和危房戶。

(四)在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中,充分考慮居住偏僻、自然條件惡劣,交通不便的牧戶選擇適當地點,通過整體搬遷、修建牧民新村等多種途徑,切實解決困難牧民住房問題。

(五)在已修建縣級敬老院的基礎上,向上級部門積極爭取鄉級敬老院建設項目,有計劃地把牧區五保戶對象納入其中,逐步加大牧區五保對象集中供養規模。

(六)進一步加大對牧區群眾的文化和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其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使其盡快接受新觀念、新知識、新技能,接受現代文明成果,引導使用現代生產手段,使其盡快告別落后的生產方式和“臟、亂、差”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