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村是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報告
時間:2022-07-11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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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支部建在行政村到支部建在自然村,建在產業、行業協會,隨著黨建工作重心的下移,既方便了黨員參加黨組織活動,又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黨員的作用進一步發揮。這是南豐、東鄉兩縣開展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試點后的切身體會。近期,筆者就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先后到南豐、東鄉兩縣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撰文如下。
一、支部建在行政村模式存在不少弊處,已經影響到農村黨的建設和當前正在開展的新農村建設
據調查,支部建在行政村模式至少存在以下四大弊處:
1、不便于農村黨組織活動。由于南方大多屬丘陵山地,村落分散,一個村下設多個自然村落,村落與村落之間相隔較遠,黨員參加黨組織活動很不方便。有著30年黨齡、60歲的湯坑村老黨員戈金應對此深有體會:“以前開一次黨員會要走六、七里山路,很不方便。如果遇上狂風暴雨等壞天氣,還相當不安全。”以前,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或組織生活會時,經常有部分居住較遠的黨員因為路途遠等原因不能準時參加。另據調查,與建國前相比,農村人口成倍甚至幾倍地增加,農村黨員的數量也明顯增多,不少村黨員人數超過50人,黨支部除了組織黨員學習外,很難形成有效的集中。
2、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新農村建設首要的任務就是發展生產。在時期,“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是那個年代的所有制形式。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農業生產實行的分戶經營模式,雖然有效調動了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但也有一些一家一戶無法實施的項目,如公路、水利、公共衛生。這些基礎設施的改造一般都是以自然村為單位進行的。近年來,農村經濟呈現區域化、規模化發展趨勢,各種產業協會、行業協會應運而生,傳統的行政村黨支部設置已經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如東鄉縣紅嶺村,既有村辦企業,又有蔬菜協會,72名黨員中有本村的,也有外來務工的流動黨員,沿用傳統的行政黨支部設置,不利于該村經濟發展。
3、不利于黨對新農村建設的組織和領導。在新農村建設和農村事務管理中,多以自然村為單位,黨員發揮作用的平臺在自然村,與現有的行政村黨支部設置不相協調。據調查,在新農村建設中,規劃設計方案需要征求群眾意見,資金籌措辦法需要全體村民表決,新農村建設理事會需要群眾來選舉,雖然村民委員會也是群眾性自治組織,但由于各自然村情況不同,利益不同,行政村黨支部不可能對上述問題進行表決,而自然村黨支部就不同。
4、增加了村級支出。據調查,由于黨員居住分散,黨組織活動一般都安排在白天進行。農村普遍的做法是,每召開一次黨員會,每個黨員發誤工補貼20元,有時還要在村安排伙食。由此,形成了一筆黨組織活動經費支出。以南豐縣洽灣村為例,該村下設14個自然村、22個村小組,2800余人口,黨員82名。每年因召開黨員大會開支(黨員誤工補貼和會議用餐費用)近萬元。據調查,全市各行政村黨支部每年黨組織活動經費大都在5000—10000元之間。
二、支部建在自然村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目前,一些鄉鎮適應農村產業發展需要,將支部建在產業上或建在協會上,有的還跨鄉鎮、跨行政村組建了一些商會黨組織。但據調查,絕大多數村由于產業特色不明顯或協會組織不健全,加上協會會員與村民身份難以剝離,導致黨組織設置職能重疊。因此,以地緣和居住地為主,將支部建在自然村,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一是可以就近就便組建自然村黨支部,便于黨員活動,便于參與新農村建設和管理。目前,南豐、東鄉普遍的做法是,按照便于開展工作、便于黨員參政議政、便于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原則,就近就便將那些連片村、就近村組成聯合黨支部,原行政村黨支部升格為黨總支。
二是可以上下交叉兼職,不增加群眾負擔。如南豐縣洽灣村楊家港、上車、老圩上、洽灣堡4個自然村黨支部成立后,選舉產生了村黨總支和4個自然村黨支部委員,各自然村黨支部書記全部由村黨總支委員(均為村定工干部)兼任,各自然村黨支部設委員2人。
三是可以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妥善解決支部活動場所。據調查,南豐縣洽灣村4個自然村黨支部活動場所得到有效解決,其中洽灣堡、老圩上黨支部活動場所是租用2間面積60平方米左右的民房,年租金200元,上車黨支部活動場所設在支部書記家中,楊家港黨支部活動場所則設在已撤并的村小。今后,各自然村可以把一些祠堂、廢棄的教學點、村民議事場所整合起來,妥善解決活動場所問題。
四是可以將調整后節省的費用補充各自然村黨支部。支部建在自然村后,支部書記由總支委員兼任,支委委員由村小組長或無職黨員兼任,每年可節約近萬元開支。這些節省的經費主要用來彌補給各自然村黨支部。另外,組織部門也應從黨費中下拔部分經費。
五是黨組織活動可以隨時安排。各自然村黨支部利用農閑、夜晚的時間,組織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按照支部書記們的說法,現在組織支部的黨員學習要容易得多,也簡單得多。通常都是利用中午吃飯的時間,只要帶個話,黨員們基本上都能按時參加會議。楊家港村小組殘疾人黨員章細憨說:“自從不小心摔斷雙腿后,就一直沒有過正常的組織生活,群眾說我是個‘掛名黨員’。支部建在村里后,已經參加了兩次組織生活。”
三、支部建在自然村能夠有效地加強農村黨的建設和促進新農村建設
1、支部建在自然村,實現了農村黨建工作重心的下移。一方面,能夠使行政村黨總支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抓好農業生產的組織和引導,對各自然村黨支部建設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抓好各自然村黨員發展工作;另一方面,可以進一步提高農村基層組織化程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東鄉縣南邊村有黨員76名,以前一年只召開幾次黨員大會。組建自然村黨支部后,基本能做到每月一次黨員會,而且隨叫隨到。
2、支部建在自然村,更有利于農村和諧社會建設。支部建在自然村后,農村無職黨員的作用更加突出,一個以自然村黨支部為龍頭,以新農村建設理事會和村民代表會為兩翼的村民自治體系形成,平時鄰里糾紛等雞毛蒜皮的小事有人管。黨員通過走訪聯系群眾,幫助村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使黨群、干群關系更加融洽。
3、支部建在自然村,更有利于黨對新農村建設的組織和領導。新農村建設的過程,是農村基層黨組織宣傳群眾、發動群眾、組織群眾、帶領群眾的過程。支部建在自然村,黨支部與群眾的關系更直接,發揮作用更具體。楊家港自然村是今年的省級新農村建設點,新成立的自然村黨支部堅持思想統一在先、規劃討論在先、方案醞釀在先、發動群眾在先,該村黨支部與村民理事會關系協調,形成了以自然村黨支部為核心,以村民理事會為主體的新農村建設領導和管理機制。
4、支部建在自然村,能更有效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一方面黨支部建在自然村,由于黨員和村民生活在一起、生產在一起,對那些思想先進、優秀上進的青年情況熟悉,有利于黨員的培養和發展;另一方面,由于黨的工作覆蓋面擴大,有利于打破一個行政村內不同自然村發展黨員不平衡的現狀。如南豐縣洽灣村結合發展黨員推薦制試點,由群眾以自然村為單位推薦入黨苗子,使入黨積極分子由原來的6人增加到22人。
四、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試點工作的幾點啟示
1、要充分認識調整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重要性。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廣大群眾需要有人去宣傳和發動,大量事務需要有人去管理,各類矛盾需要有人去調處,生產發展需要有人去組織。由于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一直沿用支部建在行政村模式,導致一些地方黨員組織不起來,活動開展不起來,作用發揮不出來,形象展示不出來。這些問題歸結到一點,就是呼喚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的充分發揮。因此,適時調整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顯得尤為重要。
2、要圍繞新農村建設要求,因地制宜調整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按照中央關于“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建設要求,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可以以產業發展為依托,將支部建在產業協會、建在各類經濟聯合體、建在企業龍頭上;以新農村建設村落整治、民主管理為依托,可以將支部建在自然村、建在村落社區。對一些目前尚不具備條件建立黨支部的自然村,可以按照“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縮減自然村、建設中心村”的要求,就近就便組建聯合黨支部。
3、要把支部建在自然村作為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的有效形式。從南豐、東鄉兩縣試點的情況看,依據地緣建立自然村黨支部,應當成為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的有效形式。其理由有四:一是以居住地進行行政區劃是中國幾千年的傳統;二是新農村的建設和管理是以自然村為單位進行的;三是農村黨員發揮作用和聯系群眾的平臺主要在自然村;四是支部建在自然村便于黨員組織活動、便于對黨員進行教育和管理。
4、要積極探索設置調整后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新路子。支部建在自然村也好,建在產業協會也好,將面臨著自然村黨支部與新農村建設理事會之間、協會黨支部與產業協會之間關系的協調,面臨著活動場所、活動經費、活動方式、活動載體的整合和創新。因此,必須積極探索在新時期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新路子,不斷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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