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村級集體經濟的現狀分析與對策思考

時間:2022-07-08 0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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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村級集體經濟的現狀分析與對策思考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向縱深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適應新形勢要求,及時研究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途徑和辦法,是農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最近,由我們市委組織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調研組,到11個鎮及有關部門進行了專題調研,聽取了鎮、部門領導情況匯報,召開了村支部書記座談會。在此基礎上,認真剖析了目前村級集體經濟的現狀,并就如何鞏固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作了一些思考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十四大以來,在推進農村改革和發展的進程中,我市始終重視和加強村級集體經濟建設,選拔了一大批懂經營、會管理的“經濟型”村干部,先后推行了村級集體資產管理體制綜合改革、“強村十二法”、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八條路子,使村級集體經濟進入了一個快速增長期,實力得到了明顯增強。80年代,通過大力發展村級集體企業,全市村級集體收入年均增長15%左右;90年代前六年,在繼續發展村級集體企業的同時,通過土地大規模開發的直接、間接帶動,全市村級集體收入年均增長35%左右;1996—1998年,雖然村級集體企業及土地開發相關收入逐漸減少,但通過各方面的努力,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年均增長仍達到7.3%。1999年底,全市村級集體收入合計為2.25億元,村均29.2萬元;村級集體資產合計達到9.11億元,村均118.3萬元,分別是1992年的3.8倍和4.7倍。村級集體經濟已經成為市鎮兩級財政的重要依托,對于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村級收入出現嚴重滑坡。1999年村級集體收入在過去的近20年中首次出現滑坡,而且滑坡面比較廣,幅度比較大。1999年全市村級集體經濟滑坡的鎮達到11個,占總數的近一半;滑坡的村達到360個,占總數的46.8%。在滑坡的鎮中,滑坡幅度超過20%的有5個鎮,其中坎墩、崇壽兩鎮滑坡幅度分別達到48.4%、63.3%;相當一部分村滑坡幅度超過了50%,如崇壽鎮海運村1998年村集體收入15.8萬元,1999年只有3.5元,下降比例達到77.8%。并且從趨勢看,收入的渠道越來越狹窄,光電費收入,1998年全市村級電費盈余收入達到1900多萬元,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逐步到位,1999年全市村級集體電費盈余收入下降到1000萬元,到2001年底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全部到位,這一塊收入將全部消失。因此,如果不采取強有力的扶持措施,村級集體經濟滑坡的勢頭還將繼續。

(二)資不抵債村數逐年攀升。相當一部分村幾十年的集體結累已經化為“烏有”,有些村已經債臺高筑,如橫河鎮堰南村為了還債把村里僅有的幾間破舊的辦公室也賣給了村民,其他一無所有,現借村民私房辦公,而且還負債4萬元;有些村雖然帳面上還有村級資產,但實際上也已經是資不抵債,如鳴鶴鎮,帳面上每個村都有集體資產,而具體分析,有3個村已是“空殼村”。據初步統計,全市有16個村無辦公室,資不抵債的村已達到40多個,有些負債的額度大大超過了村級年收入,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收入來償還。如橫河鎮陳三村,村級集體年收入只有2—3萬元,但1999年村集體負債高達20萬元,是年收入的近10倍。不少村負債不是在減少,而是在逐年遞增。

(三)入不敷出村數逐年增加。1997—1999年,全市當年收不抵支村分別為85個、135個、163個,年均提增35%,1999年全市收不抵支村占到行政村總數的21.2%。一些村集體經濟收入減少,而支出逐年遞增。1999年村級集體收入5萬元以下村為123個,占總村數的16%,分別比1997、1998年增加20.2%、41.4%。并且不少村集體收入雖然在5萬元以上,但其中很大份額來源于上級補助,如果去掉上級補助款,集體收入5萬元以下村數量還要有很大幅度增加。據對周巷鎮調查,該鎮財政近幾年補助村級集體經濟合計達到100多萬元。在去年的村級集體收入中,除去鎮級補助,全鎮5萬元收入以下村要增加近10個村。從支出來分析,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村級必需的管理費用呈現快速增長趨勢,據統計,三年中全市村級管理費用支出年均增長6%。以上這些問題僅僅是從全市村級財務年報中反映的情況,實際情況遠比這嚴重。據我們對一個鎮村級集體收入的實際情況調查,財務年報上1999年全鎮村級集體收入僅比1998年減少7.1%,而實際達到12%。又如一個鎮報表上反映村級集體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村為總村數的三分之一,而實際有三分之二。

上述情況已經對村級組織建設和農村兩個文明建設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一些地方由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致使村干部經濟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據初步分析,全市村書記年報酬在5000元以下的村有170個村,少的年報酬只有2000多元;有些村即使規定了村干部的報酬,也無法兌現,1999年村干部報酬還未兌現的村有93個,占行政村總數的12%,如范市鎮新塘頭村干部已連續6年沒有拿到報酬;一些村干部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但仍然有后顧之憂,如庵東鎮水中灣村支部書記當村干部已經20多年,但現有年報酬只有3000多元,目前已快要交班,而養老金到時只有每月70多元;有些村由于報酬沒有落實,也就缺乏了事業心和責任心,工作處于應付狀態;也有的村干部、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認為村級集體經濟這樣滑坡下去,工作會越來越難,因而失去了信心和決心,造成了村干部隊伍的不穩,如觀城鎮有一個集體經濟薄弱村5年換了6個村書記,目前全市因此想辭職的村書記有22個。由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也嚴重影響了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不少村因缺乏村級集體經濟必要支撐,村級交通、環境衛生、文化娛樂等生產生活環境得不到有效改善。據統計,全市還有69個村沒有通公路,占行政村總數的9%,有的薄弱村連通5噸車輛的主干道也沒有;據對庵東、崇壽調查,69個行政村,沒有裝自來水的還有38個,占總數的55%;不少村不但集體經濟薄弱,而且村民收入也比較低,如庵東鎮雖然有線電視已通到各村,但是入戶率只有37%;目前全市已經達到了電話市,有18個鎮達到了電話鎮,但全市還有72個村無辦公電話,形成了明顯的反差,從而影響了上級部門與村的正常工作聯系。一些村主觀上也想改變村容村貌,但由于缺乏財力,無能為力。有些村沒有村級經濟,也就失去了為農服務的功能,農田水利建設也就無法開展,致使農業處于廣種薄收狀態,實現“雙增”也就成為一句空話。

分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宏觀上:國家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改制了集體企業,對土地實行了宏觀控制,實施了電力體制綜合改革,使得相關的、并處于財源主體的村級經營收入(包括一批帶“紅帽子”企業的上交收入)、土地開發收入、電費收入萎縮。據統計,1999年全市的集體經營收入和電費盈余收入比1998年減少32.9%。

客觀上:一方面,部分村地理位置偏僻,村落小,自然資源匱乏,發展的空間很小。據統計,目前全市人口600人以下的村有93個,占到行政村總數的12%,最小的龍山鎮苗圃村,村民只有100多人,且大多是經濟薄弱戶、老年戶。另一方面,市、鎮兩級對村級集體經濟特別是薄弱村的村級集體經濟扶持不夠。不僅總體上數額小,而且扶溫飽的多,扶根源的少,極易返貧。據初步統計,上兩輪扶貧達標的146個市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有近一半返貧。

主觀上:有些村干部不僅觀念舊,能力弱,而且素質低、管理差。有的習慣于用計劃經濟的舊眼光來看待村級集體經濟,在市場經濟面前束手無策。有的對政策規定應該收取的農業稅、土地承包費等費用,因“怕麻煩、得罪人”,不愿收、不敢收,前任沒有收,現任也不收。全市除庵東、崇壽、杭州灣等少數鎮外,約有近20個鎮、600多個村沒有收取該收的土地承包款。不少村還長期為村民墊付了本應由村民負擔的農業稅、水電虧損費等稅費,使村級集體經濟長期背負沉重包袱,如逍林鎮1999年為村民墊付了21萬元的農業稅。有的村非生產性開支明顯過大,超越了收入增長的幅度。1999年全市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合計達到1.2億元,占當年村級集體收入的53.4%,超過了市里的“村級非生產性開支不得超過當年收入的50%”規定。在非生產性開支增長中,除了正常的干部工資、報刊雜志、民兵訓練、優扶款、福利費、困難戶照顧等開支增長外,主要是招待費、干部通信費以及上級名目繁多的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村鎮建設等攤派費的不合理增長所致。如橫河鎮去年全年村均招待費達到2萬元,占總收入的5.1%。有的村,特別是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村,亂擔保、亂出借現象比較突出,導致村級集體經濟流失。據不完全統計,1997年以來,全市共發生因亂擔保、亂出借造成村級集體經濟流失的較大案件10多起,損失集體經濟1000多萬元,最高的下房頭村損失300多萬元。有的村干部貪污挪用集體資金,既影響集體經濟,也損害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近三年來全市共查處村干部有經濟問題的達到115人次,少數村干群關系緊張,很重要的一個因素也是村干部的經濟問題。

村級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黨組織凝聚群眾的物質基礎,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的經濟基礎。村級集體經濟能否穩定發展直接關系到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地位。為此,根據中發〔2000〕7號文件精神及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在新形勢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順應形勢,把握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

當前,村級集體經濟面臨著新的發展形勢。黨的十五大后,非公有制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地位確立,農村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向縱深推進,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必須深透到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建設的各個領域。適應農村結構的調整和經濟運作方式的改變,村級組織的功能以及與之相關聯的村級集體經濟的走勢也必須作相應調整。一要改變過去公益事業都由村級集體經濟包攬的狀況。堅持社會事業社會辦的原則,利用社會資金興辦社會公益事業。二要改變過去村級組織單向服務和無償服務的狀況。堅持用市場化運作的方式自治村,切實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做到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三要改變過去村級集體經濟只求量的擴張,忽視質的提高的狀況。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方針,村級要著眼于保證村級組織的日常運轉和必要的公益事業開支,不僅要建立起穩定發展的村級“小財政”,而且要更多地體現在增強民營資金的調控力上。在工作的指導思想上必須堅持以下四個原則:

一要堅持改革與創新相同步的原則。面對農村城市化與市場經濟的新形勢,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必須跳出計劃經濟的思維定勢,解放思想,大膽改革,勇于創新,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村級行政管理體制和組織管理體制,致力于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上有所創新和突破,建立健全有利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管理的運行機制。

二要堅持輸血與造血相配合的原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必須立足依靠村級自身的努力,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增強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發展后勁。同時,對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也必須給予外部強有力的政策扶持,著力在治本上下功夫,促使村級集體經濟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

三要堅持增收與節支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積極挖掘新的經濟增長源,又要大力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經濟的管理和監督,依法辦事、照章辦事,進一步規范村級集體經濟收、管、用辦法,健全監督機制,以促進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保護和發揮農民群眾發展集體經濟的積極性。

四要堅持強村與富民相協調的原則。強村與富民是村級經濟的有機整體,相輔相成。如果離開了富民,強村也就失去了根基;如果沒有村級集體經濟,也就不能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因此,必須以發展經濟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克服強村與富民兩者相偏離的傾向,既不能靠侵犯群眾的利益來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也不能隨意取消國家規定的應收費用,損害村級集體經濟。

(二)積極探索,建立新的村級集體經濟穩固財源

在繼續推行“強村十二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八條路子的基礎上,因地制宜,拓展路子,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起新的村級集體經濟穩固財源。

1、嚴格執行承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辦法。對土地、山林、水面、灘涂等自然資源實行承包,合理收取承包費,既是一項基本制度,也是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來源。對土地承包款,實行“費改稅”,采取農業稅附加方式,由鎮財政部門在收取農業稅時一并收取,全額返還到村。征收額度一般為每畝10—20元。同時,在穩定承包權的前提下,通過反租倒包等方式,合理流轉土地使用權,既可促進規模經營,又能增加村級收入。運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資源有償使用等形式,積極開發山、水、灘涂等自然資源,新辦一批村級農業基地,有條件的村可以興辦集體統一經營的農場、林場和養殖場,切實提高自然資源的使用效益,增加集體收入。

2、加大以工補農力度。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一大批農村勞力轉向二、三產業,合理承擔村級公益事業支出的費用,既是一項以工補農、回報社會的具體政策,也是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所有村民應盡的義務。因此,對從事工商業活動的農村勞動力,必須承擔村內必要的公益事業支出。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農民負擔不超過人均收入5%的標準,取之有度,合理負擔。一要加大企業稅費征收力度,實行鎮、村比例分成。由鎮政府委托稅務部門向各類企業足額收取稅費,其中農發基金和向個體工商企業收取的稅費按40%返還到企業所屬村。二要收取社會統籌費。具體以用電量為依據進行統一、規范收取。征收范圍:村級二、三產業用電;征收方法: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或《村規民約》的合法程序,委托農電系統,按“兩票制”方式在收電費時開兩張發票一同收取,逐月按80—90%返還到村,余下的10—20%由鎮統一掌握,主要補助薄弱村。

3、多渠道拓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路子。(1)盤活各種存量資產,以控股參股的形式興辦二、三產業,通過資產的優化重組,實現村級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使用集體設施、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合理收取折舊費、使用費或服務費,建立正常的集體資產補償積累機制。(2)充分利用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在合理規劃的前提下,投資建造廠房、倉儲房、專業市場或外來人口住宅房等,以出租的方式獲得穩定收入。(3)對征用村集體土地,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征用補償費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作為村集體經濟的積累,不得擅自分到戶。(4)通過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配套的合作服務,為村民提供環境、道路交通、水電維修、社會治安、文化娛樂等方面的服務,按照微利、有償的原則,合理收取服務費。

4、穩步推進村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加快農村城市化建設的步伐,切實改變部分村地處偏僻、經濟薄弱、發展余地小的狀況,實行村村合并勢在必行,并且已經有成功的經驗可借鑒。全市要抓緊制訂中心村規劃,對部分規模過小、經濟薄弱的村,與臨近的村實施合并,通過優勢互補,帶動小村、窮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在實施并村過程中,必須因地制宜、積極慎重、穩步推進,按照有利于方便群眾生產生活,有利于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有利于增強黨支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其中集體積累既不能分光,也不能平調。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轉化。全市確定120個市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按照“分級扶持、落實責任、著力治本、加快轉化”的工作方針,改變過去扶持薄弱村財力分散、治表不治本的狀況,著力在健全機制、改革體制、解決“有人辦事”、建立穩固財源上給予扶持,從2000—2002年,對集體經濟薄弱村實施政策扶持,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目前的集體經濟薄弱村年穩固收入在10萬元或人均100元以上。一是鼓勵在本村或異地建造村綜合樓。對薄弱村建造綜合樓,市給予每個村1畝內的土地指標,按商業用地性質審批,免交耕地占用稅、有償使用費市留成部分、管理費,以及市級部門和鎮收取的城鎮建設配套費。同時,市財政按建設費的25%、最高不超過5萬元給予補助,鎮同比例配套。上述土地指標和綜合樓由鎮統一規劃,統一申報,統一監管,不得擅自轉讓。二是扶持具有“造血功能”的開發性項目。3年內,市每年建立100萬元的農業開發扶貧基金,主要扶持投資少、見效快、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有助于直接增加村級集體收入的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和相關加工業,尤其是對于上規模、基地化的連片開發項目,由鎮統一審報,經市級有關部門審批,給予適當補助。三是鼓勵實施村莊整理和舊村改造。允許整理后盈余的土地指標在全市范圍內置換,對薄弱村進行村莊整理和舊村改造,市給予每個村20萬元內的兩年貼息貸款指標,解決一部分村的啟動資金。四是對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實行村村合并,市財政補助每個村5萬元。五是市財政每年撥出250萬元,分期分批、集中整治薄弱村交通道路和自來水等基礎設施。具體方法采用鎮報項目,市級有關部門審核,市給予最高不超過總投資額25%的補助,鎮按市對村的實際補助額同比例配套。

(三)嚴格管理,進一步規范村級集體經濟的運行機制

1、建立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提高村級組織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年初要制訂村級可用收入和支出的預算計劃,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年終進行決算通報。加強內部支出管理,嚴格開支審批制度及其他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不能為個人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擔保”的規定,以減少村級集體經濟風險。

2、對村內興辦重大公益事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村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村級道路、植樹造林等公益事業,所需勞務和資金,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村民大會民主討論決定,事前要明確項目和籌資方式,事中要落實責任和加強監督,事后要公開帳目,取信于民。

3、積極推進村帳制度。在村可用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核算單位和監督機制“五不變”的前提下,積極推行以“定期報帳制、記帳制、會計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村帳”制,既能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又能加強鎮對村級集體經濟的監督管理,對經濟運行中的問題能及時得到反映,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4、健全村務公開和定期審計制度。凡屬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向村民公開,在堅持統一村務公開日的基礎上,至少每季度公開一次,做到內容、形式、程序、時間“四規范”,并且要暢通反饋渠道,進一步提高透明。同時,要普遍實行年度審計、屆前審計和離任審計,切實加強監督力度。

5、嚴格執行收支政策和規定。對村級集體應收欠款,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限期收回,對壞帳呆帳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可予以注銷。要憑著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超越村級財力辦事,嚴格規定非生產性開支的標準及比例,杜絕上級部門的亂攤派、亂集資增加村級負擔。農業稅、水電費、有線電視費、衛生費等,負擔到人(戶)的應足額收取,村集體不能代為負擔。避免超財力辦事的現象,對興辦重大建設項目,可在屆內平衡的前提下集中建設。對村級的公共設施、社會事業建設、養老金支出及村民福利等,要量力而行。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占村當年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和總量。

(四)建好班子,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提供保證

在中央提出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五個好”目標中,建設一個好班子、特別是有一個好支書,處于首要和關鍵地位。因此,穩定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必須把班子建設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一要加強村級班子建設。要采取多渠道、多途徑,配強配好村級班子。繼續化大力氣選拔清正廉潔、公道能干、年富力強、能帶領群眾致富和有奉獻精神的優秀人才進入村級班子;加大鎮干部的下派力度,把這項工作作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對下派干部要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給予關心和支持;通過公開、公平競爭,招聘一批大專以上學歷和社會優秀人才作為村級后備干部,并進行多崗鍛煉培養;繼續采取學歷培訓、專業知識培訓等方式,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村干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要強化村黨組織的核心領導地位,正確處理好黨組織、村委會、經濟合作社三套班子之間的關系。

二要對村干部實行分類管理。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則,村干部應實行交叉兼職,可分為專職干部和非專職干部兩類。1000人口以下的村專職干部為2—3人,1000人口以上的村為3—5人,享受規模效益報酬制。其他干部為非專職干部,一般只享受誤工補貼。通過實行村干部分類管理,切實減少村干部報酬開支,增強專職干部的工作責任心。

三要切實解決集體經濟薄弱村的干部報酬。村黨組織書記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的“領頭雁”,為建設好一支穩定的、有戰斗力的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必須切實解決村書記的報酬。2000—2002年,市、鎮兩級共同解決薄弱村黨組織書記的報酬,市財政對120個薄弱村的黨組織書記按每人每年3500元補助到鎮。各鎮按規模效益報酬制定鎮配套補助的額度。

四要提高村干部養老保險金,保護村干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目前實行養老保險的村干部有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會計、婦女主任5個職位,市規定的保險額度為每人每年12—15元,其中市財政負擔50%,鎮、村和個人50%。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要提高村干部的養老保險金,并與他們增長的工作量相適應。享受養老保險金的村干部,應根據村規模確定職數,一般控制在5人以內。黨組織書記養老保險金提高到20—25元,其他村干部提高到15—20元,其中市與鎮、村、個人負擔比例不變。

(五)加強領導,營造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良好環境

1、統一認識,把村級集體經濟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引導廣大農民群眾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我們黨堅定不移的方針,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在農村的具體體現。在新的歷史時期,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挑戰與機遇并存的新階段,再造集體經濟優勢,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集體經濟不斷發展,是當前面臨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戰略任務。為此,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把鞏固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作為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基礎性、戰略性、長期性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進一步統一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充分認識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保持社會主義公有制在農村經濟領域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的重要保證,是避免農村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的經濟基礎,也是農村基層黨組織開展兩個文明建設、鞏固農村基層政權的物質保障。

2、加強教育,充分調動干部群眾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加強對廣大干部群眾的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和“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教育,引導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富與集體富、共同富的關系,特別是要教育群眾在充分享受集體經濟優越性的同時,切實承擔起應盡義務。要總結一批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典型,運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進行廣泛宣傳,營造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良好氛圍。

3、分級負責,切實加大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指導力度。要全黨動員,齊心協力,各負其職。市建立集體經濟管理工作指導委員會,由市委一名副書記掛帥,市委政研室、組織部、農經委等有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農經委具體負責,組織部、財政局、老區辦共同配合。鎮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