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群體生活保障調查報告
時間:2022-01-20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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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立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弱勢群體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所形成的社會結構中參與社會生產和分配的能力較弱、經濟收入較少的社會階層。弱勢群體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我們調研的農村弱勢群體是指農村中人均收入很低、靠自身力量難以解決溫飽問題、需要社會關愛和救助的特困戶,包括鰥寡孤獨、家庭主要成員死亡或殘廢致貧、家庭中有人生大病致貧、因自然災害致貧以及其它因素致貧的農村特困戶。
(一)我市農村弱勢群體構成及產生的原因
全市農村共有個113個鄉鎮,2614個村委會,11627個村民小組,總戶數56.73萬戶,總人口270.03萬人,目前,共有各類弱勢困難群體8.54萬戶、30.38萬人,分別占全市農村總戶數和總人口的15.05%、11.25%。
農村弱勢群體的構成主要有以下幾部分:一是因為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殘廢致貧,全市共有2.94萬戶、10.46萬人,分別占全市農村弱勢群體的30.91%、34.43%;二是因為家庭中有人生大病致貧,共有2.53萬戶、8.98萬人,分別占全市農村弱勢群體的29.63%、29.55%;三是因為自然災害致貧,共有1.8萬戶、6.87萬人,分別占全市農村弱勢群體的21.08%、22。61%;四是因為鰥寡孤獨和其它因素致貧,全市共有1.27萬戶、4.52萬人,分別占全市農村弱勢群體的14.87%、14.88%。
從我市農村弱勢群體情況看,農村弱勢群體的產生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經濟和社會方面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偶然因素。造成農村弱勢群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弱勢群體自身的原因。大部分農村弱勢群體由于種種原因,文化水平較低,思想觀念陳舊,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落后,導致其不愿意或者難以接受新生事物,缺乏自我發展的能力和動力。同時,農村弱勢群體家庭又普遍存在勞動力缺乏、勞動力質量不高、發展生產的資金缺乏等困難,這又在客觀上限制了農村弱勢群體自力更生,自我發展。
2、社會經濟方面的原因。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于農村弱勢群體自力更生,自我發展的能力薄弱,難以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外出務工難,家庭經營開展難,只能從事效益低下的種植業和零星養殖業,使其弱勢程度不斷加深;同時,由于資金和思想觀念等方面的原因,弱勢群體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機會大大降低,形成貧困--輟學--再貧困的惡性循環,使弱勢群體家庭難以擺脫弱勢地位。
3、偶然因素成為農村弱勢群體產生的主要原因。據統計,在全市農村弱勢群體中,因為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殘廢、生大病和自然災害等偶然因素致貧的有5.43萬戶、25.86萬人,分別占全市農村弱勢群體的63.58%和85.20%。
(二)在扶持農村弱勢群體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幾年來,我市在扶持農村弱勢群體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大量的工作:
一是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特困戶社會救助工作。目前已有8.74萬戶36.3萬人享受了農村特困戶社會救助。
二是不斷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工作。全市共有敬老院73所,五保戶6535戶、6954人,其中360戶、374人實現了敬老院集中供養,5308戶、5614人實行分散供養和親屬包養。以敬老院為依托,分散供養和親屬包養相結合的五保服務體系基本形成,較好地發揮了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窗口和示范帶動作用,在全社會形成敬老、愛老、助老以及代際和諧的良好社會風尚。
三是不斷加大救災投入,確保因災致困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每年投入救災的資金都在1000萬元以上,用于解決困難群眾無力克服的衣、食、住、醫等生活困難和災后倒房重建。同時,多渠道、多措施、多形式開展救災工作,較好地實現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潔凈的水喝、學生有學上、有病能醫治”的救災工作目標。
四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積極為弱勢群體排憂解難。對臨時困難對象及時進行生活救助,努力構筑由星光計劃、老年公寓、康復醫院、便民服務等組成的社會服務體系,積極組織開展“進萬家門、知萬家情、解萬家難、曖萬家心”的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完善弱勢群體子女的獎學金計劃、助學貸款計劃,開展黨政領導干部與困難群眾結對幫扶活動,真正使弱勢群眾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
(三)農村弱勢群體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在農村沒有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缺乏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特困戶救助和五保供養制度由于經費來源不足而難以覆蓋全市所有的農村弱勢群體。二是農村特困戶救助標準偏低,覆蓋面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執行的特困戶標準是年人均純收入不足600元,他們只能維持基本生活,難以實現自我發展。目前,享受農村特困戶救助的約有4萬多戶、18萬多人,覆蓋面僅達到全市農業人口的7.05%和6.6%。三是五保供養壓力越來越大。隨著農村老齡人口增多,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人員不斷增加,同時,由于農村稅費改革和鄉鎮財力有限,難以做到應保盡保。目前,全市已有5614人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人員沒有享受到五保供養政策。四是因病致貧成為農村弱勢群體產生的主要原因,據調查,全市因家庭成員生大病致貧的農戶達到2.53萬戶、8.98萬人,分別占農村弱勢群體總數的29.63%和29.55%,而因病致貧的農戶由于需要資金較多,難以得到民政部門的救助。
(四)扶持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對策和建議
從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現狀分析,解決農村弱勢群體問題應從加快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村弱勢群體自我發展能力等方面入手,標本兼治。
1、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村弱勢群體的大環境。解決農村弱勢群體問題,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也是落實以人為本的根本要求。因此,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問題。要加大宣傳力度,形成人人關愛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氛圍;要制定和落實扶持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政策,使他們充分享受黨和政府的關愛;要繼續實行黨政領導干部與農村弱勢群體結對幫扶活動,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有計劃地解決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2、加快發展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經濟是解決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根本出路。要加快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農民走公司+基地+農戶的發展道路,降低農業結構調整的風險;要建立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為農民發展生產提供可靠的技術和信息保障;要加大對農民的勞動技能、生產技術的培訓,引導農民外出務工、經商,提高非農收入在農民人均純收入中的比重;要加快城鎮建設步伐,提高城鎮化水平,引導農民向城鎮轉移;加快發展二、三產業,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3、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要抓住國家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國債資金向農村基礎設施傾斜的機遇,積極策劃和組織實施農業、林業、水利、生態環境、道路、能源、教育、衛生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同時,要確保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的足額到位,用于扶持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穩定增長,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4、制定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就業扶持政策。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幫扶,要改單一的“輸血”為幫助恢復“造血”功能,從治表轉向治本。采取積極的就業扶持政策,像對待下崗職工一樣,對農村弱勢群體自謀職業的,要積極鼓勵并給予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
5、加大教育扶貧力度,提高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整體素質。據調查,有很多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家庭支付不起子女上學所需學費,輟學現象比較嚴重。針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整體素質不高的現狀,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問題,加強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子女的教育是關鍵。必須從其子女接受正規教育上著手,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子女與他人擁有同等受教育的權利。建議減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子女九年制義務教育學雜費。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子女非義務階段教育所需的資金,各級民政、工會、婦聯、共青團等部門要承擔社會義務,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要加大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自身知識扶貧的力度,為他們免費提供技術培訓,使他們早日走上致富道路。
6、健全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中要突出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的救助。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建議在進一步擴大農村特困戶社會救助的基礎上,參照城市低保金籌措機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速度,不斷提高農村特困戶救助標準,不斷擴大農村特困戶社會救助的覆蓋面。
7、加快農村醫療體制改革。不斷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農民大病救助機制,減少農村因病致貧的人數。制定對農村少數民族弱勢群體參加醫療保險費用的減免政策,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醫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