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辦為官不為整治方案
時間:2022-04-08 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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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并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切實加強氣象干部作風建設,徹底糾正“為官不為”問題,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及行業實際,決定在我辦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活動”,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請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根據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部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和省、市、縣相關規定,自覺踐行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聚焦“四風”,邊學邊查邊改,切實解決關系群眾利益、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總體要求
通過查找和整治在深化教育實踐活動和“兩優促兩高”作風建設月活動中,黨員領導干部存在的“不想為、不會為、不敢為、不適應”等為主要表現的“為官不為”問題。破除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懶政惰政現象,進一步解決和克服“不落實”的頑癥,教育和引導各級干部想事干事、敢于擔當,履職盡責,牢固樹立有位有為的履職盡責意識,切實做到在其位謀其政、履其職,在其崗擔其責、盡其力,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加強氣象政風建設,促進機關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三、整治方式
1、開展查擺整治“為官不為”問題,主要采取以個人整改和單位整治相結合的方式強化調度考核讓干部“愿為”。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項重點工作目標和考核管理辦法,實行重點工作一月一調度,責任人在調度會上將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遇到的問題、解決思路逐項說明,由辦公室匯總后在全局通報,年底根據完成情況實行考核,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進行重獎。2、嚴格責任追究讓讓干部“必為”。建立問責機制,加大對“不為”干部的責任追究。針對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在年初制定的《重大事項否決制》的基礎上又專門制定了《重大責任事項問責辦法》,列舉出6種現象給予責任追究和一票否決,并對今年在工作中出現失誤的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了通報批評。3、建健全工作機制防止干部“亂為”。針對項目爭取過程中存在的弊端,制定新服務機制,建立公平、公開、陽光操作的服務機制,開展項目對接,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有效防止干部在爭取項目中的“不作為”和“亂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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