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服務年活動經驗做法

時間:2022-02-23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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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服務年活動經驗做法

一、深化認識,統一思想。組織干部認真學習市情、區情和上級有關工作部署及要求,要求全院干警結合本區實際,立足檢察職能,堅持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為促進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加強法律宣傳,營造法治環境。深入項目建設現場,通過張貼宣傳標語、懸掛警示掛圖、播放法律宣傳錄音、設立法律咨詢服務站等形式,幫助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增強項目投資建設管理者和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積極為項目建設單位依法經營、有效管理提供法律政策咨詢服務。

三、開展“工程優質、干部優秀”活動,做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針對項目招投標、材料采購、資金拔付、工程驗收等環節,強化預防措施,同步跟蹤監督,切實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發生。

四、依法查辦職務犯罪,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對查辦項目建設過程中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作出專門部署,提出對此類案件實行“四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捕訴、優先挽損、優先幫助整章建制。

五、切加強訴訟監督,維護合法權益。加大刑事訴訟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力度,著力解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司法腐敗問題,為項目建設創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

六、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四劃清”。即:劃清違規違紀與違法犯罪的界限,工作失誤和瀆職犯罪的界限,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人情往來與行賄受賄的界限,切實做到懲治破壞項目建設的犯罪者、保護無辜者、支持投資創業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誤者。

七、改進執法方式,做到“兩個不輕易、兩不準”。不輕易對大項目經營者和技術骨干采取強制措施;不輕易凍結、查封項目建設方面的賬戶、賬冊和資金;不準發表有損項目建設投資者聲譽的報道;不準侵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八、規范執法行為,做到“六嚴禁”,即:嚴禁越權辦案;嚴禁隨意凍結、截留、挪用暫扣大項目建設款物;嚴禁亂拉贊助;嚴禁吃拿卡要;嚴禁要求企業以優惠條件同與自己有關系的人做生意,嚴禁在項目建設實體中兼職或掛名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九、提供全程服務,開通綠色通道。開通網上舉報和電話自動答錄系統,全天候受理大項目建設方面的舉報事宜;開通項目投資的綠色通道,隨時隨地受理項目投資方面的舉報投訴,隨時隨地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開通服務大項目建設快捷通道,選派干警積極與項目投資辦公室對接,提供法律援助,做到一般問題當天答復,需要查辦的優先受理并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十、推行陽光執法,落實責任追究。公開辦案程序、辦案時限、立案標準、當事人訴訟權利,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干警違法違紀、違反承諾的,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該院“十項措施”的出臺運行后,受到了區委、區政委領導的充分認可,區委主要領導也給予很高的評價,區大項目辦公室全文轉發該院的“十項措施”、此經驗做法也在全區局域網廣泛推廣,區大項目辦、區建設局、區招商局等有關單位的主要領導一致表示:檢察機關的服務活動認識深、行動快、措施實、效果好,特別是設立的檢務接待站、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站和運用的“檢務進企業、進社區”、“檢務開放日、檢察長接待日”等載體,切實為各投資和建設單位帶來了司法保障,為全區經濟建設營造了良好的環境。目前該院服務年活動也取得初步成果,同時也促進了檢察工作的全面發展,全院廣大干警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增強;執法作風、執法方式進一步改善;和服務對象的關系進一步密切;查處阻礙經濟發展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也進一步加大。截止目前,該院立查此類案件2件2人,為國家和企業投資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