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經濟審計思考

時間:2022-05-13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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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干部經濟審計思考

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于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強化對權利的制約監督,公正評價和使用干部,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推進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設,都有著十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在理論和實踐中都存在著許多不完善之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質量和結果運用。為了提高黨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水平,增強其在干部監管中的效果和權威性,有必要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有關問題進行探索。

一、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審計工作所要達到的目的。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目標應明確為:通過審計,維護財經法紀和經濟發展程序,增強領導干部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意識,促進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自我約束機制,正確有效地履行經濟責任,提高管理和決策水平,依法規范經濟行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發展觀,同時為組織部門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

二、確定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以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重點審計“三權一廉”情況,即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管理權、資金使用權、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權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其主要內容應包括8個方面:

1、財政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主要審計任期內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會計核算數據的真實性和合法合規性,有無擠占挪用、揮霍國家財產行為。

2、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況。主要審計任期內管理、使用預算外資金和財政有償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違法違規設置帳外帳、“小金庫”、將預算內資金列入到預算外管理、使用的行為;有無違反國家規定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和強行搞有償服務的問題。

3、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主要查明任期內是否通過虛假立項騙取專項資金以及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套取專項資金行為。

4、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主要審計任期內帳實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坐支、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的行為;公共財產有無被擠占挪用、損毀,造成損失浪費現象;有無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導致國有資產被無償占用和流失的現象;有無黨政機關侵占企業經營性資金、財產,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現象;是否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黨政機關固定資產,有無擅自購置、報廢、轉讓、變賣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有無違反規定挪用公共財產或私自借貸資金,對外投資經商、牟取私利的行為;同時要查明領導干部任期內所在單位的債權、債務以及凈資產變動情況及原因。

5、分管和負責的大宗項目、基建工程、重大財務收支情況。主要審計決策依據的合法性、決策內容的可行性、決策程序的民主性、決策實施的效益性,是否決策公開透明,是否存在“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豆腐渣工程”。

6、財政財務收支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主要審查內部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重大疏漏,內控制度是否得到執行以及執行效果情況。

7、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政策情況。主要審查任期內是否存在重大舞弊行為,通過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問題;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和違反國家政策的行為;有無借改革之機,逃廢銀行債務,私分變賣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8、領導干部個人廉潔自律情況。主要審查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內是否存在利用職務侵占、揮霍國有資財,報銷各項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問題。具體操作時,應多關注單位的小車費、燃料費、招待費、鍋爐費、通訊費、出國出境考察費用情況,從異常的數據和票據中發現問題。

三、選擇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同樣是以審計領導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為載體,因此常規審計中的一般審計方法同樣可用于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但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特殊性,這就要求我們在審計實踐中,還必須不斷探索和把握經濟責任審計的規律和特點,探索采用其他各種行之有效的審計方法。

1、進行審前公示。通過新聞媒體等渠道,將擬審計對象、審計時限、主要審計內容等事項進行審前公示,廣泛獲取外部信息資料,以便從社會角度、從審計對象所在單位外部環境中更多地掌握審計對象的情況資料。當然,審計機關也可以直接到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了解審計對象的考核、群眾舉報等情況。

2、召開進點座談會。聽取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介紹以及相關部門檢查情況及結論的說明;發放調查問卷,征求審計對象所在單位中層以上及重要崗位人員對審計對象工作情況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評價意見。這樣就能從單位內部對審計對象有一個總體性、輪廓性的印象和評價。

3、內查外調相結合。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畢竟不同于一般常規審計,有時僅憑帳面說明不了問題,對于一些帳面沒有反映出的問題、比較隱蔽性的問題,還必須到相關單位找相關人員調查核實。因此審計時必須把內部查帳和外部調查核實相結合,不能放過任何疑點和蛛絲馬跡,這樣才不會出現問題遺漏,從而避免審計風險。

4、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等常規審計有機結合起來,做到資料共享、充分利用相關審計成果,節約審計成本,減少重復監督。

5、開展計算機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量大、費時耗力,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審計成本,應加強對計算機審計工作的投入,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建立領導干部審計資料庫,切實把計算機審計作為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技術手段。

四、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審計評價是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所作出的評價。審計評價應當肯定領導干部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取得的實效,并指出被審計單位及領導干部存在的主要違法違紀和嚴重損失浪費問題,準確劃分經濟責任。由于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直接影響著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的考核及使用,因此審計機關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摻雜審計人員主觀因素和感情色彩,不得故意偏袒或貶低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審計人員在遵循《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準則》基礎上,可按以下進行操作:

1、用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來評價領導干部經濟業績情況。主要通過收入、支出、費用率、資產保值增值、目標完成情況,用真實的數據和具有說服力的事實等量化指標,來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及管理經濟能力。

2、用國家法律法規及財務會計制度來評價領導干部及所在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狀況。通過對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的符合性、實質性測試,評價黨政領導干部依法執政能力。

3、用領導干部任期內的工程、項目的實際運行效果來評價領導干部科學決策能力。重點是通過對工程、項目的投入、產出審查、計算,評價效益情況。不僅要看經濟效益,還要看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不僅要看近期效益,還要看長期效益。這樣才能甄別出是搞短期行為、“形象工程”,還是從長遠大局出發,著眼于可持續發展。

4、用領導干部本人與所在單位及下屬單位經濟利益關系來評價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能力和自我約束能力。主要通過小車費、招待費、鍋爐費、燃料費、出國出境考察費支出情況,來判斷和評價領導干部是否認真遵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是否存在經濟問題。

五、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

搞好審計結果的運用,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目的,也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果的最終體現。為了減少領導干部評價使用中人為因素的影響,真正體現經濟責任審計在領導干部監管中的權威性作用,就必須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以制度方式確定下來,從機制上加以保證。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機關應根據委托部門要求,提交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同時可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告審計結果。組織部門應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被審計的領導干部進行談話,并通報審計情況。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裝入領導干部考核(廉政)檔案。干部管理部門應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考核和職務任免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履職盡責、業績突出、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領導干部,應提拔重用;對平庸混事、搞虛假政績者,應給與降職、免職處分。對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領導干部個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該受到黨政紀律處分的,應由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對于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領導干部,應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以此來維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嚴肅性,并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