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潔自律問題思考

時間:2022-10-22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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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廉潔自律問題思考

加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是預防腐敗的有力措施,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近幾年來,國土資源系統加大了對廉潔自律工作的領導,加大了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促進了系統內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意識的提高。但從黨風廉政建設實際的社會效果和一些典型案例來看,由于受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消極腐朽思想的影響,在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

一、職務消費上出現不廉潔的問題較多。當前,仍有極少部分黨員干部,他們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職務),異化為牟取個人利益的工具,將權力(職務)私有化、特殊化、商品化。表現較為突出是極少數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由于對他們缺乏有效監督,造成了他們利用主管人、財、物的便利,把單位當作自己的“家”,吃、喝、拉、撒全靠它。既然我是單位“一把手”一切交給“公”安排。出門有公車,抽煙有公煙,喝酒有公酒,生活花銷基本上由公家承包。有個別領導出于個人生活愛好,專抽名牌煙,專喝名牌酒。可以說是非名牌的消費品不用。群眾很形象地對這種職務消費上的腐敗有句順口溜“干部廉不廉,看他喝酒抽香煙”。

二、利用其職務影響和工作便利謀私利的現象時有發生。近幾年,我局加大了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從被查處的案件中分析得知,利用其職務影響和工作便利謀取私利的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盡管他們在謀私利的過程中,手法各異、方法不同,但最后結果都是一樣,最終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他們有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承建工程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有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他人建房名義,取得多處住宅用地,并將取得的土地用于房地產開展,規避了經營性土地必須招拍掛,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有的為了達到建私房的目的,將私自購買農村村民的土地,假借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簽訂購買協議,通過“合法”的手段,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這些違紀行為,盡管在謀取私利上的表現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一已私利鋌而走險,最后“中風倒地”,教訓可謂深刻。

三、黨員干部收受“紅包”的行為屢禁不止。最近幾年,省廳、市局通過對黨員干部收受“紅包”的問題開展了專項治理,特別是通過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清理后,黨員干部收受“紅包”行為有所收斂。但從現實生活來看,黨員干部收受“紅包”的現象仍然存在。他們明目張膽的接受利益當事人的“紅包”有所禁忌。但利用傳統節日端午、中秋、年的機會,接受基層單位送的“紅包”似乎是心安理得。雖然,當事人在接受這些“紅包”時,也會說一些這是不正之風的套話,但礙于情面,在法不責眾的心理支持下,還是毫無顧忌的收下了基層單位逢年過節送的“紅包”。

黨員干部中出現的這些腐敗行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他們既有社會從眾心理的驅使,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參與一些與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也有個人廉潔自律意識低下,忘記了黨的宗旨、信念,墮入了貪婪的欲海等原因,但從廉潔自律方面來分析,存在以下幾方面共性的原因:

一是廉潔自律意識不強。一些黨員干部廉潔奉公思想不端正,廉潔自律意識不強,忘記了黨的宗旨,公仆意識,責任意識,奉獻精神衰退,個人主義、享樂主義膨脹。從被查處的黨員干部在職務消費上出現不廉潔的案件來分析,問題就出在黨員干部對自己要求不嚴,廉潔自律意識不強上。比如:極少數黨員干部總認為我身為單位主要負責人“一把手”,吃點、喝點、拿點是生活小節,上升不到腐敗問題。而事實告訴我們,“千里之堤,毀于蟻穴”,一些黨員干部違法違紀甚至犯罪,往往是從生活小節不檢點開始,思想防線一旦突破,胃口就越來越大,膽子就越來越壯,最后發展到毫無禁忌的索賄受賄,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二是制度不完善。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從我局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中可以看到,黨員干部違紀,除了其自身的原因以外,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不完善所至。比如,我局原單位主要負責人抱著“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的腐朽思想,利用興建國土資源所辦公樓的機會,借機斂財,被黨紀國法給予了懲處。這個事例說明如果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有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招投標程序,發揮干部職工的監督作用,就完全可以避免類似違紀案件的發生。

三是監督不力。監督機制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部門紀檢監察組織置于部門黨組織的領導下,紀檢監察人員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的現象較為常見。特別是在黨內缺乏對“一把手”有效監督機制和監督手段,使廉潔自律方面一些問題得不到有效的糾正。表現較為突出的是“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利用主管本單位人、財、物的方便忘乎所以,不守紀律,以至于假公濟私,中飽私囊。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一把手”的貪婪,導致班子內部成員也上行下效,干起違法亂紀的事情。這樣一來,就使得群眾的民主監督觀念淡化,畏懼監督;班子成員內部求和,回避監督;制約機制不全,缺乏監督;具體情況復雜,難以監督。造成廉潔自律方面的規定形同虛設,敗壞了黨風,敗壞了單位風氣。

在調研中,筆者認為,要治理和解決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工作,應在“四要”上下功夫:

一要加強教育,注重預防。常言道:是非明于學。要提升黨員干部的廉政素養,必須自覺把學廉育廉作為一種責任,一種追求,一種境界,使廉政教育真正成為每一位黨員干部的一種習慣。當前,在學習中要注重解決“六種現象”以增強學習效果。即:學習不及時,教育不經常,知之不系統,個人不愿學、不善學、不深學。另外,還要通過一些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常敲警鐘。教育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做到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

二要深化改革,體制創新。通過完善配套制度,嚴肅政紀,與時俱進,大膽創新,促進廉潔自律規范行為的落實。當前重點是要解決三個關鍵性問題,一是增強制度的合理性、科學性和針對性,貫徹落實單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的規定。二是廉潔自律需要從“頭”做起。一方面抓好單位、部門的“頭頭”,使他們能用心盡力抓預防工作,自覺帶頭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另一方面抓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凡事始先都要有預防對策和監督方法并認真實施。三是積極推進制度創新,制定一套完備的廉政法規以及配套的處罰辦法,增強依法行政的威力,規范黨員干部從政行為。

三要嚴格黨紀法規,強化監督制約。首先,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有關規定,使“一把手”時刻處在有效的監督之中,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其次要發揮部門紀檢監察機構作用,賦予部門紀檢監察具體的監督方式和監督內容,使從事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同時,也要注意發揮班子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做到互相提醒,互相支持,互相制約。再次要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積極營造透明度高、公平性強、方便群體的監督平臺和通道。

四要從懲治入手,加大治理力度。加大對違反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人和事的懲治力度,既是治標也是治本的有效辦法,通過增大腐敗成本的辦法,達到遏制腐敗的目的。因此,仍需把案件查處作為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重要手段來抓,對于那些一意孤行,非要違反制度的人和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要通過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增強人民群眾對反腐敗斗爭的信心,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之中的威信,增強紀檢監察機構的震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