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干部遺屬生活狀況問題的調查與對策

時間:2022-02-21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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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遺屬生活狀況問題的調查與對策

最近,肇源縣委老干部局牽頭,同肇州、杜蒙、林甸三縣老干部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先后深入到有離休干部遺屬的鄉鎮、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通過入戶走訪、發放調查表和召開座談會,比較詳細地了解了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現狀,摸清了離休干部遺屬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一、基本情況

我市四縣共有離休干部遺孀494人,其中鄉鎮居住的82人,占16.6%;縣城居住的412人,占83.4%。機關單位離休干部遺屬135人,占27.3%;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遺屬127人,占25.7%;企業單位離休干部遺屬232人,占47%。有工資來源的52人,占10.5%;靠遺屬費維持生活的442人,占89.5%;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369人,占75%;自己獨居的有125人,占25%。現在看,離休干部遺屬這個特殊社會群體有三個顯著特點:

(一)年紀上的高齡化。從肇源縣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全縣149名離休干部遺屬中,80歲以上的7名,占4.7%;76歲至79歲的35名,占23.5%;71歲至75歲的64人,占43%;70歲以下的43人,占28.9%。除一小部分屬于后來組成家庭遺屬年紀較小外,大多數都在70歲以上,是一個高齡群體。其它三縣的情況也基本一樣。

(二)身體上的多病期。這些老年人,由于出生在舊社會,飽受磨難,身體嚴重超役,加之近年來一直沒有很好的醫療護理條件,絕大多數都是體弱多病。有的嚴重患有各種心腦血管疾病,長期臥床不起,每日都要靠用藥維持,一旦離開藥物,生命安全就難以保障。特別是已經有一部分離休干部遺屬生活不能自理,給家庭增加了很大的經濟負擔。

(三)經濟上的低收入。離休干部遺屬除極少數有工資收入外,多數人都是靠遺屬補助費維持生計。這點補助費在過去物價水平低、生活支出少、干部職工工資沒有大幅度調資的時候,還能維持一般的水平。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干部職工工資大幅上漲,由此拉動物價上漲,離休干部遺屬本來就很少的遺屬費已經是杯水車薪,捉襟見肘了。尤其是企業的離休干部遺屬,多數都是子女也在企業,企業改制、工人下崗、家庭收入比較少、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生活明顯低于社會平均水平。

二、存在問題

這幾年,各縣對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非常關心,都在積極想辦法幫助落實生活待遇,有的縣還采取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把企業離休干部遺屬生活補助費納到社會保障體系,實行統一按月發放,使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由于受觀念、政策、經濟發展等方面因素影響,目前在離休干部遺屬生活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四難”上。

一是政策落實“難”。個別基層單位領導對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待遇落實情況重視不夠,特別是有些企業領導沒有把落實遺屬待遇問題放在心上,感到在崗人員的工資待遇都落實不了,哪有能力落實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待遇;有的明明有能力解決也找理由搪塞,在政策落實上就低不就高,致使遺屬費發放有104元、100元、80元、75元和56元不等;有的持觀望態度,左顧右盼,相互攀比,怕鞭打快牛,出頭的櫞子先爛;還有的干脆放挺,不積極想辦法解決,多年來一直沒給遺屬發放過遺屬費。這樣,就使得一部分離休干部遺屬僅有一點待遇也難以落實,影響了她們的正常生活和就醫。

二是資金籌措“難”。進入市場經濟以后,各種競爭加劇,地方財政收入增加較為困難,特別是企業面臨的壓力更大。隨著企業改革步伐的加快,有些企業被私人買斷或租賃,變成了私營企業,原有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大都成了沒有主管部門、沒有資產、沒有組織的“三無”企業。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待遇沒有資金保證。更為嚴重的是有些企業沒有長遠思想,在與私營企業簽定合同時沒有考慮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問題,造成了個別離休干部遺屬生活費無著落;有些企業已破產倒閉,僅靠收點管理費給遺屬開支,一旦管理費收不上來,遺屬費就要拖欠;還有的企業倒閉后,工人買斷了,遺屬也買斷了,每月按65元,一次性發給遺屬3000-4000元。這點錢一用完遺屬就上訪,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是待遇拉平“難”。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干部遺屬在遺屬費上有差別,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遺屬享受114元標準,而企業單位離休干部遺屬只享受104元的標準,每月相差10元錢。特別是在離休干部去逝的待遇上,機關除1200元的安葬費外,還有10個月的工資補助,一般都在7,000-8,000元,而企業的離休干部去逝后,只給1,500元(500元的喪葬費和1000元的困難補助),相差七、八千元。同樣是離休干部,在世時工資都拉平了,去世后遺屬享受的待遇卻不一樣,遺屬們有想法,感到心里不平衡。

四是生活保障“難”。調查顯示,現在的離休干部遺屬,家庭平均人口為4人以上。除了一小部分遺屬子女有工作外,大多數遺屬子女都在企業,現在企業改制,都下崗了,家庭收入除了遺屬費外,根本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只好自謀生計。或以賣菜為生,或以蹬三輪車為業,有的甚至到大街撿垃圾、廢紙、紙殼賣錢來維持生活。收入水平低,且沒有保障,生活非常困難;還有的到外地去打工或到農村去承包點土地為生。特別是個別離休干部遺屬的子女還有殘疾,沒有工作能力,經濟更是沒有保障。從現在的收入水平看,即使有點經濟收入,對于一個有孩子上學的四口之家來說,也只能維持溫飽水平。

三、幾點建議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解決離休干部遺屬生活待遇問題納入日程。離休干部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他們為了新中國的創建和發展做了巨大貢獻,應該得到全社會的尊重。我們現在解決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待遇問題,就是解決離休干部的問題。尊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我們一定要在全社會形成關心離休干部遺屬生活的良好風氣,把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解決好、安排好,讓他們在有生之年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要徹底消除把老干部遺屬當作負擔的錯誤心理,再難不能難遺屬,再緊也不能緊遺屬。沒足額發放遺屬費的要馬上足額發放,拖欠沒發的要抓緊補發,已經買斷的要馬上糾正,避免引起遺屬上訪。要嚴格按中央的要求和政策辦,不能錯格,不能走樣。

(二)強化措施,對離休干部遺屬生活費統一納入社保進行集中管理。現在看,機關和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遺屬生活費發放得比較及時,都能按時發放,但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費就不一樣了。效益比較好的企業還能及時發放,企業效益一般的,存在發放不及時的問題。特別是經濟效益差的企業,拖欠遺屬費的事時有發生,有的單位長達幾個月或半年不發遺屬費,遺屬經常上訪。我國加入WTO以后,隨著外資的介入,企業改革步伐將不斷加快,產權歸屬將發生巨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把離休干部遺屬費超前考慮好,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要把企業、特別是困難企業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費統一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之中,由政府統一管理,保證按月足額發放。

(三)增加待遇,保證離休干部遺屬能夠老有所養的正常生活支出。從現在的情況看,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補助費比較低,根本不夠正常支出。除了衣食費用外,基本沒有什么節余,看病用藥更無從談起。因此,建議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參照在職干部工資增長比例,提高一定的幅度,使離休干部遺屬的生活補助能夠與在職干部調資相適應,與現在的物價水平相適應。特別是要提高企業離休干部遺屬的補助標準,使企業離休干部的遺屬費標準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干部的生活補助費拉平,使企業離休干部的喪葬補助也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干部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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