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員工談農信社改革面臨的困難

時間:2022-10-30 0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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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員工談農信社改革面臨的困難

首先是股金分紅有關政策執行難。

第一是當年虧損的聯社股金不能分紅的政策難以執行。銀監會《關于規范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的若干意見》(銀監發[2004]23號)規定,當年虧損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得對社員(股東)分配紅利,但是可以通過財政補貼資金解決分紅問題。如湖北省農村信用社預計2005年底還有40個聯社虧損,其股金42億元,按3%的分紅率計算,需分紅資金12600萬元,但省政府撥付的分紅補貼僅6000萬元,缺口有6600萬元,占分紅資金總額的52.4%。二是當年盈利但歷年虧損大的農村信用社股金分紅政策難以執行。銀監會《關于規范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的若干意見》(銀監發[2004]23號)規定,當年盈利的農村信用社,在未全部彌補歷年虧損掛賬或資本充足率未達到規定要求前,其紅利分配原則上應采用轉增股金方式,不得分配現金紅利。截止2004年末,湖北省84家縣級聯社中,無歷年虧損的僅4家,占4.7%,其余均為虧損。股民要求現金分紅的愿望強烈,若采取轉增股金方式,股民將會有很大的抵觸情緒。

票據按期兌付難。

人總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會進一步加強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工作的通知》(銀發[2005]112號),就票據的發行和兌付標準,除了對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降比有指標要求外,還對成本費用支出、盈利能力、法人治理結構等有具體的規定。相對先期試點的8個省市而言,票據的發行和兌付門檻抬高了很多。同時,人總行對分支行關于票據發行和兌付的申報材料的質量將進行嚴格考核,導致人民銀行分支行要求縣聯社分批次申請發行和兌付票據,使得部分符合條件的縣聯社不能及時申請和兌付票據。

產權模式向更高層次發展難。

銀監會最近下發的《農村合作銀行監管工作意見》,對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又實行了新的標準:一是不良貸款的標準,原來要求15%以下,現在要求按照五級分類的標準,達到15%以下,同時到2007年底,多數合作銀行要達到5%以下。二是資本充足率標準,原要求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4%,現在要求資本充足率達到8%,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4%,并保持持續兩年不降低。三是賬面資能抵債。原沒有這一要求,現在要求清產核資后除去股金,使賬面凈資產大于或等于零。四是股金結構要求高。原投資股占比沒有比例要求,現在要求擴大法人股比例,投資股比例要達到60%以上。按照新的標準,原擬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聯社又要重新募集股金、按五級分類進行清產核資等工作,不但難度大,而且在短期內也難以達到新的標準,從而影響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的進程。

不良貸款降比“兩頭”達標難。

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操作辦法》(銀發[2003]181號)規定:專項票據到期時,以縣為單位考核,按“一逾兩呆”口徑考核,不良貸款比例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從具體情況來看,要達到專項票據兌付條件,存在著不良貸款占比下降“兩頭”難的狀況。一方面信貸管理較好,2002年底,不良貸款占比較低的聯社,不良貸款占比再下降50%難度較大。如湖北省宜昌城郊聯社2002年底不良貸款占比為8.75%,到2004年底不良貸款占比為12.17%,不良貸款占比要降到規定的4.48%以內非常困難;另一方面,近兩年因禽流感、洪災等自然災害和宏觀調控等政策性因素,造成不良貸款大幅增加、占比較高的聯社,要在2002年的基礎上下降50%,其難度更大。如湖北省神農架林區聯社2002年底不良貸款占比為22.42%,到2004年底不良貸款占比已高達47.89%,要達到票據兌付條件,不良貸款占比要下降36個百分點,難度很大。

取消對農村信用社的一切歧視性政策落實難。

有的省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是非常支持的,政府明文取消了一切歧視農村信用社的政策,但有些歧視性政策是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下發的,因此,落實起來難度很大。如,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以國務院令第259號形式了《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該《條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庇秩?,《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五家商業銀行范圍內,確定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F在有關部門擔心執行了地方政府的政策,又怕違反了國家政策而受到查處,處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執行也難,不執行也難的“兩難”境地。

支農服務與經營績效的矛盾解決難。

改革之后的農村信用社效益能否從根本上好轉是花錢能否買到機制的一個重要標志。因此,一些因經營成本遠遠大于其經營效益而出現連年虧損的農村信用社分支網點勢必會被撤并。這將導致該地方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出現空白點。如果為了支農不撤銷這些虧損網點,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效益又會上不去,這就出現了經營績效與服務功效的矛盾。以湖北為例,經測算全省有400家、近三分之一的基層農村信用社處于虧損狀況,正是這些虧損的農村信用社吃掉了全省所有農村信用社的盈利。而且這些經營網點,由于當地經濟狀況較差,即使改革注資,化解歷史包袱后,也因業務規模太小,經營成本過高而難以盈利,風險還會逐年積累。如果撤銷了這些網點,誰去為“三農”服務?那里的農民還會說,我們入了股,是農村信用社的股民,為什么剝奪我們享受就近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

農村信用社結算渠道暢通難。

目前,除農村信用社外,其他金融機構都實現了“一卡通”,而農村信用社由于體制、資金等因素,至今無法實現全省乃至全國的通存通兌,嚴重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發展,極大地削弱了農村信用社的競爭力。因全國沒有農村信用社的統一結算中心,即使參加了銀聯也解決不了異地資金“進”的問題,加之近幾年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又不佳,虧損較大,對網絡建設投入較少,現要實現全國通存通兌,其成本較高,投入較大,農村信用社財力有限;同時,全國農村信用社對網絡建設缺乏統一的規劃和統一的標準,出現了重復建設和投資,浪費較大,因而農村信用社網絡建設步伐較慢。

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四大監督點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和人民銀行兩個《辦法》的相繼出臺,標志著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試點工作正式開始,由于農村信用社主要功能是為“三農”服務,機構也分布在廣大農村地區,作為基層人民銀行應該發揮好監督作用,以保證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做好防范本地區農村信用社的金融風險工作。

一、加強對增資擴股檢查監督

二、加強對資本充足率的檢查監督,保持資本充足率的相對穩定

三、督促農村信用社強化信貸管理,確保信貸形態真實準確,提高貸款質量

四、督促農村信用社加強內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