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3 04: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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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中、省、市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決策部署,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扎實推進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笆奈濉遍_好局、起好步,根據《渭南市藍天保衛戰2021年工作實施方案》,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十三五”空氣質量改善成果,完成市上下達優良天數比率、PM2.5平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等大氣環境指標目標任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二、重點工作
(一)謀劃“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擬定我縣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行動方案(2021—2025年)。根據市上下達的目標任務,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重點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各鎮辦。(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各相關單位落實。)
(二)扎實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1.優化產業結構。嚴格實施節能
審查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產業準入政策等重點行業產能置換政策。禁止新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限制類項目,嚴禁新增化工園區。(縣工信局、縣發改局、縣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單位落實)
2.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技術等法規標準。全面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項目,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控“兩高”行業產能。(縣工信局、縣發改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落實)
3.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不斷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依法依規持續對“具有固定設施、有污染排放特征的規模以下企業,環保不達標、無證無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性工業企業”實施常態化監管,堅決遏制“散亂污”工業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鞏固綜合整治成果。(縣工信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鎮辦落實)
4.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全面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動態鞏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涉氣固定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5.繼續實施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工業爐窯,加快淘汰4.3米焦爐(3.8米搗固焦爐除外)。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利用工廠余熱、清潔能源等進行替代;加快開展建材等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采取有效抑塵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6.有力推進VOCs綜合整治。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VOCs含量限值質量標準。加快推進家具制造、汽修等行業含VOCs產品源頭替代;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加大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源頭替代力度;采取源頭替代、優化整合、關停取締等方式,抓好綜合整治工作,形成示范帶動效應,開展涉VOCs排放重點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綜合整治。鼓勵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縣工信局、縣交通局落實)
7.深入開展VOCs無組織排放污染治理。開展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污染整治,全面提升治理設施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全面落實VOCs無組織排放等標準要求,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儲罐綜合治理、污水逸散有機廢氣專項治理。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提升廢氣收集率,原則上禁止設置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必須保留的應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按照與生產設備“先啟后?!钡脑瓌t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率。按照“適宜高效”的原則提高治理設施去除率,禁止稀釋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8.加強油品質量監管。持續開展儲油庫、汽油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工作。推動夏季錯時裝卸油。嚴格實施《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2020)》《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2020)》《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縣商務局牽頭)
(三)深化煤炭污染管控。
9.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刂苹茉纯偭浚?021年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全縣發電量的11.5%,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提高到34%。力爭全縣天然氣消費500萬方。(縣發改局牽頭,各相關單位落實)
10.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擴大天然氣、電力、地熱替代規模,重點區域煤炭消費基本持平。(縣發改局牽頭,縣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落實)
11.深入推進散煤治理和清潔取暖。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堅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則,繼續擴大集中供熱面積,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與清潔取暖需求。持續鞏固清潔取暖工作成效,加強監督檢查,查缺補漏,鞏固清潔取暖成果。(縣發改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住建局落實)
12.加強煤質監管。采暖季期間,每月組織開展煤質專項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行為,對散煤經銷點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銷售和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鎮辦落實)
13.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全縣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推動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嚴格執行《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鞏固燃煤鍋爐拆改成效、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成果,實施“回頭看”。(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14.擴大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面積。加快熱電聯產清潔供熱改造和供熱管網工程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2021至2022年采暖季新增熱電聯產供熱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縣發改局牽頭,縣住建局落實)
15.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改造。加大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加工領域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鞏固力度。(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鎮辦落實)
(四)強化移動源環境監管。
16.持續推進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淘汰。持續開展國三及以下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加大柴油貨車淘汰報廢力度,鼓勵開展國四及以下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牽頭,縣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落實)
17.源頭把控機動車污染排放。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排放狀況監督檢查。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落實)
18.強化在用機動車執法監管。加強在用車環保檢測和達標監管,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測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全面推進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對抽檢排放超標的在用機動車,責令其限期維修,達標后方可繼續使用。對燃氣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安裝、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開展執法行動。(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通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落實)
19.加快車輛結構升級。大力推進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出租車、城市公交車、物流配送以及環衛、郵政、快遞、鐵路貨場等領域新增及更新新能源車輛比例逐步提高。(縣工信局牽頭,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郵政公司落實)
20.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持續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性監測,禁止不達標機械在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開展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通局落實)
21.開展加油站和油品質量專項整治。強化“黑加油站點”治理,依法依規對成品油流通領域進行監督管理。積極探索引導夏季加油站夜間加油優惠相關政策。(縣商務局牽頭)
22.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組織開展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工作,對生產、銷售的石油產品依法進行監督抽查及風險監測。打擊和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自備油罐及裝置(設施),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及生產加工企業。加大全縣車用燃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
23.提升企業清潔運輸比例。監督企業廠內禁止使用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大力提升自有及外包運輸車輛排放標準,深入實施綠色運輸。(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信局、交通局、國有資產中心落實)
(五)深入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24.推進建筑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在工地公示具體防治措施及負責人信息,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落實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核查渣土車密閉化改裝改造,確保運輸過程無揚塵、無遺漏、無拋灑,未達到改造升級要求的渣土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活動。加強渣土車揚塵管理,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途中全密閉,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全過程監督。(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
25.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清掃作業,加大縣城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加強縣城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閑置土地綠化、硬化,對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局牽頭)
26.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管控。加強商品混凝土、礦石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的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時采用吸塵、噴淋防塵措施。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27.強化露天焚燒管控。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強化秸稈禁燒管控,落實地方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禁燒專項巡查,綜合運用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地方焚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各鎮辦落實)
28.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鎮辦落實)
(六)加強區域聯防聯控。
29.深化區域協作機制。持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協作,積極響應汾渭平原、關中地區應急聯動機制,落實應急響應措施。配合市上提升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根據市上發布的污染天氣預測信息,加強區域會商研判,配合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縣氣象局落實)
30.實施夏季臭氧專項整治行動。夏季高溫天氣期間,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實行生產調控、錯時生產,縣城建筑墻體涂裝以及道路劃線、欄桿噴涂、道路瀝青鋪裝等戶外工程錯季錯時作業。聚焦建筑裝飾、包裝印刷、油品運輸、干洗業、餐飲等行業企業,開展指導幫扶和執法監督,加強VOCs與NOX協同控制,推進臭氧精準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各相關單位落實)
31.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嚴格落實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定期調度通報,全面完成各項重點治理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各相關單位落實)
32.扎實做好十四運會和殘特奧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強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持續加強污染源管控和污染物減排力度,確保十四運和殘特奧會期間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各相關單位落實)
(七)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33.修訂重污染天應急預案。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為導向,配合市上研究確定差異化重污染天氣應急啟動標準,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工作。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實現應急減排清單式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氣啟動、響應、解除機制,完善應急減排措施。探索重大活動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34.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按照市上標準、規范,積極引導重點行業升級為A級績效企業和引領性績效企業,對非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績效分級試點工作。配合市上推進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三、保障措施
35.強化組織領導。綜合運用通報排名、預警、提醒、公開約談等措施,督促各級各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要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實施項目化、清單化、數字化管理,扎實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36.加大財政投入。財政要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力度。專項財政資金重點支持重點涉氣行業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以及大氣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等方面,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提標改造,充分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縣財政局牽頭)
37.完善環境監測體系。配合省上完善PM2.5和O3協同監測網絡,加強VOCs組分監測和光化學監測能力建設,推進大氣顆粒物組分網自動監測。(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38.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堅持問題導向,緊盯中省市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大氣環境問題,視情開展專項督察,對督察發現的重要生態環境問題及失職失責情形,按照有關權限、程序和要求移交問責,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39.強化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圍繞十四運和殘特奧會空氣質量保障、冬季PM2.5治理、夏季O3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針對重點行業企業、重點區域,調動市、縣兩級執法力量,明確區域內企業執法幫扶包抓人員。在重點時段,組織開展重點行業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違法行為,定期通報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應用,探索建立“重點專項幫扶+遠程監督幫扶”工作模式,強化基層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效能。(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
40.強化政策支持。統籌電力資源,研究制定采暖季期間電力調配方案,對現有煤改電補貼政策進行調整,提高群眾用電取暖的積極性。(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牽頭)
41.嚴格考核問責。將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縣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報請縣政府公開約談其主要負責人。(縣委組織部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分局落實)
42.強化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完善重大輿情管理應對和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媒體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曝光。(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牽頭,縣委宣傳部及縣級有關部門參與負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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