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11 0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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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有效遏制文化類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發生,維護文化市場良好秩序,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文化市場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和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統一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整體效能,努力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開展整治行動,力促文化類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人身健康、威脅公共安全、容易引發群死群傷的安全事故隱患,切實保障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縣文化市場的安全穩定和科學發展。

二、查處取締范圍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準文件,擅自從事文化類經營活動的行為,重點是未辦理經營許可和未經審批的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無證照網吧、娛樂場所等;

(二)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撤銷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或延期變更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應當取得許可證而未取得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2021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全縣開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整治行動。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1年4月至6月)。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各鄉鎮綜合文化站要認真開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把握本地本轄區無證無照經營分布和數量情況。對在排查中發現無證照經營行為但不屬于本行政機關查處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查處;發現當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并將調查摸底情況于6月26日前匯總報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二)分類整治階段(2021年7月至9月)。開展查處取締工作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區別對待、分類處理的原則。一是對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利益和安全的無證經營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取締,絕不姑息,對涉及刑事違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機關嚴肅處理;二是對社會弱勢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無嚴重社會危害的無證經營行為,要加強教育,積極引導其辦證辦照;三是依法引導符合產業政策,具備經營條件的無證經營戶走上合法經營軌道。

(三)督導檢查階段(2021年10月)。縣文旅局將對開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整治工作進行督導。

四、工作措施

局各相關股室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各鄉鎮綜合文化站,要相互配合切實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及時發現無證無照經營,要充分提高效能,促進市場主體合法經營。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要依法履職,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整治規范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是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各下屬單位及鄉鎮文化站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局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余波為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嚴春華為副組長、局辦公室、文化綜合股、執法隊負責人為成員的“文化市場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文明執法,注重實效。在專項行動中,要堅持教育疏導為主,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對無證無照經營戶區別情況,做好規范和取締工作。在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過程中,要堅持文明執法,杜絕粗暴執法、違規執法。

(三)部門聯動,強化合力。局屬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綜合文化站要在認真履行本部門職責的同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強化“查無”工作合力,對出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加大“查無”工作宣傳的力度,及時報道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動態和成效,增強經營者守法、懂法、護法的自覺性;對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震懾違法者和教育廣大經營者,提高群眾投訴舉報無證無照經營的積極性,營造社會共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