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司法所公務員晉升職級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3 09: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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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級設置及使用情況
1、編制情況
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核定行政編制32個。領導職數19個(股級),實有6人。綜合管理類職位32個,實有25人。
2、職級數量
根據職數比例,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核定三級調研員職數1名,四級調研員職數2名,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19名,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9名,三級、四級主任科員10名。
3、職級職數使用情況
目前,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實有三級調研員0名,空缺1個職數,四級調研員0名,空缺2個職數;一級、二級主任科員0名,空缺9個職數;三級、四級主任科員9名,空缺1個職數。
本次晉升職級后,三、四級主任科員仍空缺1個職數。
二、晉升人選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決維護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具備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專業知識,忠于職守,勤勉盡責,勇于擔當,工作實績較好;
3.群眾公認度較高;
4.符合擬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和資歷;
5.作風品行好,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清正廉潔。
(二)基本資格
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公務員晉升職級所要求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從2019年年度考核開始,公務員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
三、晉升職級程序
(一)動議
縣司法局班子成員在充分發揚民主和溝通協商基礎上,形成公務員晉升職級工作方案及意向性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審核。
(二)民主推薦
本次公務員晉升職級,采取民主推薦的方式,由局黨組負責組織,推薦結果作為確定晉升職級人選的重要參考。
民主推薦由黨組主持,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1、談話調研推薦。
2、會議推薦。
3、分析匯報推薦情況,向黨組匯報。
4、確定考察對象。
(三)組織考察
對確定的考察對象,考察組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考察。
1、考察預告。
2、考察了解。
3、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
4、征求意見。
5、形成考察材料。
(四)討論決定
晉升職級的公務員,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組集體討論作出晉升決定。
1、逐個介紹擬晉升職級人選情況。
2、逐人表態。
3、進行表決。
(五)晉升前公示
擬晉升職級人選在黨組討論決定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履行晉升程序
對晉升職級的公務員,填寫《省公務員職務職級任免呈報表》,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填寫《公務員晉升職級名冊》,一式兩份,填報部門、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各留存一份。
(七)建立職級晉升紀實檔案
每名晉升人員形成一本《職級晉升紀實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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