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24 10: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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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是源頭防控重大社會矛盾和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有效手段。為維護街道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央和省、市、區關于做好當前安全穩定工作的最新部署,現決定在街道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部門配合,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高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作用;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義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二、工作目標

加強對社會突出矛盾及苗頭隱思問題開展“大排查”潔動,全面掌握全縣當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隱患間題,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解決因各種矛盾問題引發糾紛及其隱患,集訪群訪、涉法涉訴和進京“越級訪”等,尚未得到有效解決的信訪難案、積案、老案等重點問題,涉及群眾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把間題解決在基層。

三、排查內容

(一)加強重點領域矛盾糾紛排査。由街道綜治辦牽頭,聯合司法所、街道派出所、民政辦,信訪辦、衛健住建所、等部門,開展相關領域矛盾糾紛排查,重點對衛生健康、勞動關系、拖欠農民工工資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房地產、教育就業、脫貧攻堅等領域排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線索及時匯總,進行深入分析研判及時預警千預,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各類矛盾糾紛交織疊加,形成連鎖反應。

(二)加強重要節點及人群矛盾糾紛排查。重點對“兩會”、“五一”“十一”、“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及重點人群的矛盾糾紛進行排查,排査內容為婚姻變化、撫養關系、因病致貧、生活困難、鄰里糾紛等矛盾。特別是因疫情防控期間,停業歌業引發的勞動關系、新資報、物業服務、房屋租貨等方面的經濟矛盾糾紛,廣泛收集信息,及時發現矛盾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預防,盡可能通過調解手段制住可能發惡性案事件的苗頭性問題。

四、時間安排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從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6月10日,活動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9日)。各部門召開社會矛盾化解專門會議,全面進行動員部署。根據縣委政法委《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抓好排查工作落實。

第二階段:摸底排查(2020年4月30日-2022年5月30日)。按照各部門職責分工,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信訪局、縣婦聯等部門開展大排査、大梳理,切實摸清全縣社會矛盾糾紛底數,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莫定基礎。各單位每周要將摸底排査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縣委政法委。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2020年5月31日-2020年6月0日)。根據排査情況,各部門要進行認真梳理,分類建檔立,實行微機管理。要注重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化解社會矛盾到給的緊迪世、重要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明確目標。要認真分析形勢,健全工作機制,嚴格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積極化解矛盾。要針對排查出來的突出矛盾和同題,對已經反映出的開盾糾紛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隱患,要分級分類,逐一進行杭理、逐個分析研判,逐一理清糾紛緣由,逐個找準問題癥結,逐一評估風險,逐個制定調處方案,積極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決一件、穩定一。片

(三)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研究落實有效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對策措施,逐個落買責任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入。對排查工作組織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時,導致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單位,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單位領導責任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