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行業清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0 1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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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圍繞保健食品領域非法生產經營、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突出問題,近期州市場監管局等七部門印發《州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1年)》,決定聯合組織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以下簡稱“整治行動”)。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州市場監管局等七部門印發的《州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1年)》要求,通過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強化注冊備案與事中事后監管的有序銜接,進一步落實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堵疏結合,嚴厲打擊當前保健食品市場存在的違法生產經營、違法宣傳營銷、欺詐誤導消費等行為;持續開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識宣傳,提升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意識及自我防護意識;逐步形成條塊結合、聯合打擊、行業自律、社會共治的良好工局面,力爭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凈化我縣保健食品市場,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消費市場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分為籌備啟動(2020年5-6月)、全面清理(2020年6月-2020年10月)、抽查檢查(2020年10月-2020年12月,2021年10月-2021年11月)和規范提升(2021年1月-10月)四個階段,重在發現問題、排除隱患、固化措施。
三、任務內容
1.加強生產經營許可審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和營銷行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未取得產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生產許可保健食品的行為;
2.嚴厲查處保健食品委托生產不按照批準內容組織生產、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藥物)等違法行為;
3.嚴厲查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和宣傳材料等虛假宣傳保健功能,非法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
4.嚴厲查處未經審查保健食品廣告以及虛假保健食品廣告的違法行為;
5.嚴厲查處利用網絡、會議營銷、廣播電視、電話營銷等方式欺詐銷售保健食品的行為;
6.嚴厲查處通過傳銷、違規直銷等方式營銷保健食品的行為;
7.廣泛開展保健食品科普宣傳教育活動。
四、行動分工
按照“整治行動”要求,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評估考核;開展品種管理、價格監管、廣告審批,監測監管,消費維權,科普宣傳等工作;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非實體店進行排查,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功效的產品進行抽檢,對違法廣告和虛假宣傳進行查處;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清理網絡第三方平臺的違法違規信息,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縣黨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各地開展保健食品科普宣傳工作。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指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中涉嫌犯罪以及利用保健食品進行傳銷等行為的偵查。縣經信局負責規范直銷行業管理及準入工作,對存在虛假宣傳、欺詐銷售等嚴重違法行為的直銷企業,提請商務部吊銷直銷經營許可。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贈送”“抽獎”“會員活動”等方式組織消費者進行旅游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縣衛建局負責協助開展保健食品科普宣傳。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對利用廣播電視銷售食品保健食品行為及相關商業廣告播放進行監管,對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責令停播并進行處罰。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委托生產監管,切實提升保健食品質量水平。
1.要全面排查轄區內的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持證企業委托生產情況,對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持證企業建檔立戶,檔案內容包括企業注冊地址、注冊品種、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基本情況,收集企業委托生產指令、批次、數量、出廠檢驗報告等資料。督促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持證企業全面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冊或備案的配方、生產工藝以及生產許可等要求委托生產;確保標簽、說明書內容真實,與注冊或備案的內容一致,并符合相關規定;嚴禁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或其他非食用物質。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開展自查評價,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報告縣監管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2.加大保健食品抽檢監測力度。加強我縣九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產保健食品抽檢監測工作;對2019年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進行跟蹤抽檢。加強核查處置力度,及時做好抽檢信息和核查處置信息公開工作,強化跨區域協作,倒逼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生產經營。(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3.落實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管理。引導保健食品委托生產按照《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的要求,在產品標簽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標簽不得聲稱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加強經營環節監管,著力規范保健食品經營秩序。
圍繞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的焦點難點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營造放心舒心消費環境,確保廣大消費者消費安全和健康權益。
4.強化保健食品廣告監管。保健食品廣告前須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未經審查,不得。依法嚴格審查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嚴把廣告準入關。加強對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戶外廣告等媒介平臺監管。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監測,重點監測未按審查批準內容或未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嚴厲查處虛假保健食品廣告重點查處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嚴厲查處未經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嚴厲查處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和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縣市場監管局、融媒體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保健食品網絡營銷監管。嚴格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資格審核,堅持“線上線下”標準一致,督促入網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加大網絡監測力度,嚴厲打擊入網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虛假宣傳產品功能、欺詐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督促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信息、保健食品的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并鏈接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以及在產品銷售頁面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6.落實專區專柜銷售。以“四有四無”(即有證有照有臺賬有專區專柜,無假冒無過期無變質無虛假宣傳)為基礎,要求保健食品經營者經營資質合法、經營場所規范、經營產品合格、索證索票齊全。重點解決保健食品專區專柜經營不落實、標簽標識混亂、進貨查驗記錄不全等問題,促進全州保健食品經營者依法經營和規范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7.嚴格規范營銷行為。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許可規定,保健食品經營者應依法取得相應的許可證件,并在許可的范圍、地點從事保健食品經營。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范圍或在許可地點以外從事保健食品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經營者以會議、講座、健康咨詢等形式,對保健食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和普通食品違規宣稱保健功能的行為;通過傳單、海報等廣告時,應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其內容必須與省級監管部門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一致。嚴厲查處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贈送”“抽獎”“會員活動”等方式組織消費者進行旅游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保健食品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價格欺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縣市場監管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嚴厲查處傳銷和違規直銷。嚴格保健食品直銷市場準入,進一步健全、完善市場監管部門與商務部門直銷許可準入審查和溝通協調機制,做好直銷許可協助審批工作,把好準入關。對存在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等嚴重違法行為的直銷企業,根據《直銷管理條例》予以處罰。嚴厲查處直銷企業及直銷員違規直銷及傳銷保健食品的行為。嚴厲查處未獲直銷經營許可,打著“直銷”旗號,以直銷企業的名義推銷保健食品和直銷企業經銷商利用產品招商會、推介會、分享表彰會等形式,夸大產品功效,虛假宣傳產品功能,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對以保健食品為載體,采取“拉人頭”“入門費”“團隊計酬”等方式,從事傳銷違法犯罪行為的,堅決予以查處打擊。(縣經信局、縣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立足市場監管職能職責,通過全國12315平臺受理關于保健食品方面的投訴舉報,強化投訴舉報的分流轉辦和處理,確保投訴、舉報快速分辦、全程跟蹤、限期辦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
10.深化保健食品科普宣傳。扎實開展保健食品科學知識宣傳和普及工作,持續深化保健食品“五進”科普宣傳活動,突出重點消費人群和消費場所。創新科普方式方法,對保健食品來源、功能、選購等進行宣傳,引導公眾“科學認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費”,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縣黨委宣傳部,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行動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此次專項清理整治旨在聯合相關部門從保健食品品種、生產、經營、消費等多個環節共同入手、全面清理,有效凈化保健食品市場,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消費市場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中共中央委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出發,將此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作為檢驗“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成果,作為縣放心舒心消費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專門股(室)牽頭負責,細化工作任務,建立會商機制,及時解決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二)注重協同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圍繞“整治行動”任務內容和工作分工,健全聯動執法和協作機制,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結合縣放心舒心消費環境建設工作,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欺詐銷售等違法違規問題,綜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和《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竟爭法》等法律法規,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堅決治理“保健市場”亂象,有效凈化保健食品市場。要按“誰產生、誰負責、誰處罰、誰公示”的原則,將相關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部門推進“整治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查處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以及對整治工作的意見建議,請及時報送縣市場監管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將編輯工作簡報,印發各成員單位。請各部門每季度最后一周匯總本地前期整治工作情況,報送縣市場監管局。2020年10月10日及2021年10月10日前報送階段性和全面工作總結。報送的階段性全面工作總結以正式文件報送,請加蓋單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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