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0 09: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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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

切實推進本系統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結合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醫療衛生行業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水平,進一步改善診療和就醫環境,提升醫院品質。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底,全區所有醫療機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對產生的垃圾實現準確分類投放、暫存,并與各類垃圾回收單位按照分類進行有效銜接,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回收率達到40%以上。

三、組織機構

為推進衛生健康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進行,各單位負責人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第一責任人,并成立區衛生健康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分類管理

(一)明確分類類別。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格醫療廢物的源頭分類管理,規范收集暫存,嚴禁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醫療機構內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屬性分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類。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辦公樓等區域產生的餐廚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經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塑料類包裝袋、包裝盒、包裝箱,紙張,紙質外包裝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經過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處理后廢棄的病床、輪椅、輸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確分類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則,集中或定點設立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醫療機構應當在易腐垃圾主要產生區域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易腐垃圾,原則上應采用密閉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可回收物的種類和產生量,設置專門容器和臨時存儲空間,定點投放和暫存,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做到標識明顯。

(三)明確分類處置要求。

1、有害垃圾處置要求。醫療機構應當與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簽訂合同,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

2、易腐垃圾處置要求。醫療機構可與易腐垃圾專業處置單位簽訂合同,每日產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專業處置單位上門收集并處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采用生物轉化有機肥等技術就地處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處置要求。醫療機構應當統一處置本單位產生的可回收物,與再生資源回收單位做好交接、登記和統計工作,實現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資源回收單位向再生資源利用單位提供輸液瓶(袋)類可回收物時,應當說明來源并做好交接登記,確保可追溯。再生資源利用單位利用這類可回收物時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時不應危害人體健康。

(四)明確使用后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要求。

1、對于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應當在其與輸液管連接處去除輸液管后單獨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輸液管、針頭等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嚴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殘留少量經稀釋的普通藥液的輸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處理。醫療機構應當科學、規范、節約用藥,提高藥物使用效率,減少浪費,降低藥品消耗和環境承載壓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輸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納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傳染病區使用,或者用于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離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理。

(2)輸液涉及使用細胞毒性藥物(如腫瘤化療藥物等)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

(3)輸液涉及使用麻醉類藥品、精神類藥品、易制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輸液瓶(袋),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管理,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分類實施范圍內的所有醫療衛生單位和人員必須嚴格按“四分類”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嚴禁將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類垃圾收集設備中。

(二)嚴格規范,分類收存。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設置外觀統一、標識明顯、功能齊全的分類容器,并將其集中到滿足運輸條件和環境控制要求的地點密閉存放,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分類運輸。對有害垃圾要根據不同品種和實際產生量,科學設置專門場所(容器)和醒目標志,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專人管理,由具有相應資質企業收運并對易腐垃圾要設置專門密閉容器單獨投放、收存,建立記錄易腐垃圾種類、產量、去向等內容的臺賬制度,做到“日產日清”。

(三)嚴格標準,分類處置。有害垃圾應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利用處置,可由統一收集運輸至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綜合利用處置,也可統一運輸至符合要求的貯存庫,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上門收運并綜合利用和處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協調配合。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高度重視,及時研究部署,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一單位一方案,抓好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各盡其職的工作格局。

(二)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分類管理。各醫療衛生單位是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主體,應當認真落實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暫存的主體責任,完善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及辦法,明確內部管理崗位職責,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和志愿者隊伍。后勤服務社會化管理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提供相應服務社會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其嚴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導單位垃圾分類工作有序開展。建立垃圾分類工作目標責任制,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監督考核、示范創建內容。區衛生健康局將適時對各單位開展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約談,并將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要組織開展分級分層的相關知識業務培訓,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工作群等宣傳媒介。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形成垃圾分類“人人有責、人人盡力、人人作為”的良好氛圍。同時鼓勵干部職工將垃圾分類習慣帶進社區,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引導身邊的人主動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和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提倡再生辦公用品的使用,減少一次性物品使用,從源頭實現生活垃圾減量。

(四)強化資金保障,確保工作成效。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落實專項工作經費,加大垃圾分類設備設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類工作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