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富民工程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1 1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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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我縣安居富民工程建設步伐,按照區、州《關于下達2016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設任務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統領,以促進城鄉一體化為目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主線,以推進新型城鎮化為重點,實施“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以當地農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開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格局。在全縣大力開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設,創造宜居環境,促進鎮村繁榮。
二、基本原則
堅持四個基本原則。即危舊房改造與城鎮擴容升級緊密結合原則;建設“中心村、城郊村、園中村”新型農村住宅社區原則;山區鄉村規劃區內原址重建原則;“五保戶、低保戶、解困戶”實行差異化補助原則。
三、建設內容
(一)建房任務。2016年我縣農村安居富民工程計劃建設任務900戶,總建筑面積9萬平方米,總投資1.08億元。
(二)任務分解。結合實際,任務分配如下:三臺鎮100戶,泉子街鎮110戶,鎮45戶,北庭鎮120戶,二工鎮110戶,慶陽湖鄉120戶,老臺鄉100戶,大有鄉120戶,新地鄉75戶。
(三)建設要求
各鄉鎮、村委會把安居富民工程與危房拆除工作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步落實。一是各鄉鎮、村委會要結合安居富民工程建設的具體要求做好地質勘察、整體規劃設計、房屋施工圖紙設計,尤其是對建設二層以上的安居房要經縣質監站、安監站,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跟蹤服務,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并做好竣工驗收備案工作。二是在抓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設工作的同時,具備條件的村莊要與村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村容村貌。三是對木質結構危房的改造,各鄉鎮、村委會要與設計單位及時對接,減小房屋火災易發率,提高房屋抗震等級。四是要注意保護好景觀旅游村莊等傳統民居的修復和保護工作,避免大拆大建。五是位于山區和丘陵地帶鄉鎮磚混結構四坡彩鋼修飾屋頂,彩鋼夾芯板必須采用防火巖棉型的,根據抗震設防區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建設。六是對于五保戶相對集中的地方,可在鄉(鎮)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戶供養點。七是對于本鄉鎮建設的安居富民工程進行跟蹤服務,對房屋建設每個環節進行造冊登記,確保工程質量。八是做好危房拆除工作。對不能達到抗震標準的,經抗震鑒定為危房的要堅決拆除,異地新建的其原有住房必須及時拆除,原址重建的其原有住房一律不得用作居住。九是使用功能、單體面積不達標的歷年新建房屋,增加面積和完善房屋功能后,也可統計在當年建房任務中。
(四)建設方式
1.“中心村、城郊村、園中村”改造堅持統一規化設計評審、統一核定價格、統一建設標準、統一優惠政策、統一入住對象。鼓勵以引入產業投資或以合作開發等多種方式建設集中居住小區。按基本建設審批程序辦理規劃、土地、施工圖審查、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手續,嚴格工程款撥付程序和審批手續,遵守財經紀律,依法納稅。由項目實施鄉鎮具體負責實施完成“中心村、城郊村、園中村”改造新型農村住宅社區建設工作。新型社區遵循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原則,提倡多村整合,打破地域界限,統一規劃、整體布局,集中建設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環境優美的大型宜居社區。
2.平房建設承建方式:采取“鄉村組織實施、農民自建為主”的方式。主要依靠現有農村建筑工匠和農民自建來完成。項目實施由鄉鎮組織當地工匠(本鄉鎮專業勞務服務合作社)與戶主簽訂建設承包合同(在項目鄉鎮司法所審核備案),合同要明確承包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建設內容,并在限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五)建設項目
1.新型農村住宅社區2個
(1)繼續做好哈族清真寺(康麗家園)、紅畦花園農民住宅小區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礎配套設施完善工作;
2.其他
(1)做好2016年特色鄉鎮、中心村的房屋建設工作;
(2)其它歷年已建成小區,繼續做好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礎配套設施完善工作;
(3)三臺鎮轄區農戶,原則上向三臺片區農民住宅小區集中。
3.農牧民平房建設點。由項目實施鄉鎮按照“科學規劃,統籌推進、相對集中,就近改造,各民族嵌入式修建居住,達到標準”的原則。合理優化布局,有效整合資源,推進“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分散戶向規劃居民點集中”,連片建設。
4.按照規劃,依規原址重建及改擴建的零星散戶。
四、補助政策
(一)新建平房補助
1.平原鄉鎮:住房每戶補助1.85萬元、拆舊每戶補助1萬元;二工鎮頭工街村集中連片建設二層樓100戶年底完工入住,每戶獎勵3萬元;集中連片建設10戶以上的每戶基礎設施補助5000元(村鎮統籌使用)。
2.山區鄉村、民族貧困村(含縣級)補助。住房每戶補助2.35萬元、拆舊每戶補助1萬元,集中連片建設10戶以上的每戶基礎設施補助5000元(村鎮統籌使用)。包括慶陽湖大泉村,老臺鄉蘆草嘴子村、二工河村、乏馬塘村,二工鎮十八戶村、紅山子村,三臺鎮潘家臺村。
3.經民政局和殘聯認定的解困戶、五保戶、低保戶、農村殘疾人。其中五保戶采取集中供養方式,爭取農村福利院項目,產權歸政府或集體所有;農村殘疾人貧困戶、解困戶住房每戶補助2.35萬元、拆舊每戶補助1萬元;低保戶住房每戶補助3.35萬元、拆舊每戶補助1萬元。
(二)新型農村住宅社區補助
住房每戶補助1.85萬元、拆舊每戶補助1萬元,基礎設施不予補助。
(三)其他
1.在縣城購買商品房以及2016年因商業拆遷、公益性拆遷安置的農戶,不享受補助政策。
2.入住“中心村、城郊村、園中村”建設新型農村住宅社區的本村農戶,必須拆除舊宅,并持有與農戶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簽訂拆舊協議,及鄉(鎮)政府同意購買新居的審批證明,方可辦理小區入住手續。具體按《縣2011年新農村建設舊宅基地拆除補助辦法》(吉縣政辦〔2011〕78號)執行。
3.其他,修建安居富民房屋必須先辦理國土、規劃部門的手續,達到安居富民建房標準的予以補助。拆除舊宅必須報縣安居辦,經確認后方可補助。
(四)補助對象:
1.持有本縣農村戶口的在冊農牧民;
2.建設按照縣安居辦加蓋審圖公章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并經縣、鄉、村三級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張榜公示的新建或改擴建農牧民建房戶。
(五)補助資金籌措。2016年安居富民工程總投入1.08億元。其中農戶自籌8235萬元,補助資金2565萬元(其中中央補助945萬元、自治區補助720萬元、縣財政補助900萬元)統一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規劃引領。各鄉鎮要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水平建設、高效益配備的要求,緊密結合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依據村鎮整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科學做好安居富民工程項目選址和規劃設計,做到“一村一規劃、一戶一設計”,力求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二)資金保障。由縣財政局督促設立縣、鄉兩級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補助資金專用賬戶,補助資金專賬核算。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和教育群眾建安居房,確保政策家喻戶曉。廣電部門要把農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設的宣傳作為重要宣傳內容,開辟專欄、專題,調動和激發農民群眾建安居富民房的熱情。
(四)金融支持??h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銀行、村鎮銀行負責解決自籌建房貸款,各鄉鎮要主動與各金融部門對接,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五)項目前期。各鄉鎮負責做好新型農村住宅社區項目前期工作,嚴格招投標程序,投標方案于3月底前編制完成,確保4月上旬全面開工建設。
(六)嚴格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由各鄉鎮政府負責??h安居辦組織相關單位定期、不定期監督抽查驗收。村理事會承擔所在村安居工程監督管理,對施工中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并配合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督查工作。
(七)規范檔案管理。各鄉鎮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農戶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并進一步規范農村安居房建設信息管理。
(八)強化考核驗收。各鄉鎮于11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務??h安居辦負責制定具體考核驗收標準,督查室負責組織縣安居辦、鄉鎮安居辦驗收核實,經濟辦負責統籌核算制定資金撥付方案,財政局于12月底負責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安居戶及所屬鄉鎮。
六、獎勵辦法
1、建房質量符合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村鎮(鄉)建筑結構〔DBJT27—93—11〕》工程建設設計標準,下達的任務完成100%,且網上錄入建房信息準確率達到100%,“一戶一檔、分部分項”建房施工資料和建房紙質檔案齊全,每戶獎勵鄉鎮安居富民辦公室質量監督檢查經費100元。
2、對于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設任務較好的鄉鎮及村委會將授予“先進單位”和“好班子”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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