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機構消防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10-31 03: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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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機構消防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市民政局、公安消防支隊印發《縣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為深刻吸取6.30敬老院火災教訓,確保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堅決杜絕亡人火災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縣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對象

全縣范圍內的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包括綜合福利院、光榮院、鄉鎮敬老院、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農村老年人頤養之家(幸福院)等場所。

二、目標要求

以拉網式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對全縣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堅決杜絕亡人火災事故發生,確保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穩定,為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三、整治內容

(一)開展養老機構針對性火災隱患自查。各鄉(鎮)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立即摸排本轄區內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火災隱患底數,并抓好隱患整改,確保專項行動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各鄉(鎮)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對火災隱患摸排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及時會同消防部門,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并與消防、公安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信息溝通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高效。

(二)督促養老機構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鄉(鎮)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要針對養老機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明、制度不完善問題,督促養老機構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檢查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針對因用火、用電不慎易引發火災問題,督促養老機構制定落實嚴格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要針對養老機構老弱病殘人員多、行動不便等實際,指導養老機構配備實用的報警和疏散逃生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立即組織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各鄉(鎮)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要牽頭,聯合消防大隊立即組織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檢查,掌握當地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狀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本次檢點內容為: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況,建筑使用性質、用途是否改變,消防設施配置是否正確、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防火檢查和巡查制度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情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用火用電管理情況,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實,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以專題報告報請當地政府及時協調解決;對非法經營的養老機構,民政部門要依法給予處理。

(四)加強消防教育培訓和疏散演練。8月20日前,各鄉(鎮)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消防大隊要分別牽頭組織本地養老機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根據養老機構入住對象的認知特點,定期組織開展針對性強的疏散逃生演練,切實做到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快速安全地疏散逃生。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底以前)。各地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建立目標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將整治工作責任按職責范圍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迅速、全面、有序地啟動專項整治行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20日前)。各地要對照整治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技術標準的要求,對各類養老機構的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全面自查和評估,對排查到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完善臺帳,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落實責任,立查立改,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各地于8月20日前將本地階段性整治情況分別上報到縣民政局、縣公安消防大隊。

(三)縣重點督查階段(8月31日前)。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將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全縣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開展重點督查檢查,并在全縣通報檢查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各地務必高度重視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要針對火災隱患,采取果斷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確保養老機構安全穩定。

(二)落實責任,任務到人。在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中,各鄉(鎮)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為當地專項行動第一負責人。各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專項行動第一負責人。

(三)嚴格執法,從嚴處罰。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隨時可能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要立即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停止使用。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鎖閉、遮擋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設施,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的,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